第十四章 西部地區的羅馬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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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隸制的經濟因素
在羅馬共和國的最後二百年間,相比于帝國其他地區,意大利和西西裡島始終是使用奴隸勞動力的核心區域,尤其是在農業生産方面。
它們的這種中心位置在整個公元1世紀一直保持,直到公元2世紀。
從公元前150&mdash公元100年,在羅馬的領導下,意大利半島赢得了特殊的地位,由此羅馬乃至整個意大利都發生了巨額資本積累的情況。
随着資本的集中,意大利半島上的手工業生産發展顯著,其基礎是在大型工場中廣泛使用奴隸勞動力,雖然其中仍然有自由勞動力存在。
這一時期意大利手工業使用奴隸勞動力的規模甚至要超過公元前5世紀&mdash公元前4世紀的雅典。
1 有關這一發展情況的影響以及該時代西方所有工業生産領域内自由勞動力和奴隸之間的對比關系,赫爾曼·古梅魯斯做過詳細闡釋,2在此我們沒有必要重複他的論述。
3在農業生産領域,西西裡和撒丁島似乎仍在使用舊有的農耕體系,勞動力主要是當地的農民,隻有帝國領地以及富有的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大片地産除外。
4在公元1世紀前期的意大利,仍然有充足的奴隸勞動力可被使用在農業和工業上。
5然而公元1世紀的文學作品也不斷提到擁有小地産的獨立小農。
6 有關意大利低地地區土地所有制的發展趨勢,我們可以參考貝内文敦(Beneventum)附近利古裡亞貝比亞尼人(LiguresBaebiani)的土地抵押記錄摘要。
7這些摘要包括地産(fundi)的名稱,它們都是根據地産主人的名字得來的,在這些土地被分配時就已存在,時間不晚于三頭同盟(Triumvirs)時代。
8在圖拉真規定國家貸款給小土地所有者的時期,這些摘要還記錄了土地所有者的名字以及地産的評估價值。
在早前的時代,有将近90個土地所有者被記錄在案。
而到了圖拉真時代,人數縮減到50個(或者說大約是最初人數的一半)。
9最終在貝内文敦,從評估的等級來看,大地産的規模不斷增長,但其總數卻明顯減少,同時小地産的絕對數目大緻沒有變化。
10 在波河河谷地區,普拉森提亞(Placentia)和維列亞(Veleia)也同樣有地産抵押的記錄,11其反映的情況是小地産不斷并入大農場,因而數量不斷減少。
小普林尼的作品反映了當時存在于意大利北部的這一趨勢,他說他正在購買地産(praedia),&ldquo就在鄰近我自己的地産的區域&rdquo,價值300萬塞斯特斯。
12然而即使在波河河谷地區,也出現了一個令人吃驚的狀況,就是由土地主直接管理的小地産一直存在。
由于小土地所有者從未在農業上大規模使用過奴隸,因此意大利農業奴隸使用的多少就要看大地産上所使用的生産方式。
農業作家科盧梅拉(Columella)試圖讓意大利的貴族和有錢人重新關注農業生産。
13他确信如果有可能獲得土地所有者的支持并使他們一直監督生産,那麼最好的、在經濟上最有利的土地組織管理方式就是由奴隸組成強大的核心勞動力群體來耕作土地,但這些奴隸必須經過精挑細選,選出來的奴隸要在身體和心理上都适合于他們所從事的特定工作,14而交給他們的任務也必須是專門化的。
15 科盧梅拉主要感興趣的農業經營類型是葡萄園,其次則是橄榄種植和家畜飼養。
16在他看來,種植谷物以及飼料作物在本質上隻是為了供應地産上的人和牲畜。
17對于科盧梅拉所設想的以奴隸勞動力為基礎的地産來說,在農忙季節要雇用一些自由勞動力來應對人手不足的情況,這與公元前2世紀加圖所提出的農業組織結構18基本一緻。
很明顯在科盧梅拉的時代隸農也已廣泛出現。
19科盧梅拉論述說在隸農租種土地的區域,隸農應該是指那些親自料理自己田地的人,而不是那些讓奴隸管理租來的土地而自己還居住在城市裡的人。
20然而科盧梅拉并沒有給出奴隸勞動力與隸農之間的比例關系。
他之所以提出奴隸勞動力的農業體系,是因為他認為從政治角度來看,由奴隸勞動而由土地所有者直接監督管理的制度是最好的農業形式,而且他希望能夠擴展這種組織形式。
21 龐貝(Pompeii)附近莊園的挖掘成果證明了當地在葡萄種植業中有使用奴隸勞動力。
22我們不能通過莊園特定區域房間的數目來估計這些莊園所使用的奴隸數量,23也不能根據加圖所說的房間數目及其計算出的15或16個奴隸的結果來推斷奴隸數量,24因為獲釋奴與日常使用的雇傭勞動力都和奴隸一起,同樣住在莊園裡。
25我們考察了龐貝埃皮底人(Epidii)的家族墓地,26幾代人總共使用了25個名字,其中有不超過15個是奴隸的名字。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在龐貝附近的一些葡萄種植園中,核心的勞動力群體仍然是奴隸,這一點與加圖時代的情況一緻。
在公元1世紀末期的波河河谷地區,以小普林尼及其鄰居為代表的土地所有者在直接管理的體制下不得不接管他們自己的地産,此時他們更願意使用從外面雇來的勞動力,而不願使用自己的奴隸。
27在公元2世紀,把土地租給隸農耕種的體系發展勢頭良好,28而且不斷完善,從而抵制了使用奴隸耕作土地的方式。
大規模農業生産中使用奴隸謀求利潤的模式在公元2世紀的意大利顯然走到了盡頭。
29按照慣例,隸農一般都是自由人身份,但偶爾也會出現奴隸身份的隸農。
30 學者們細緻地研究了在意大利發現的阿雷提烏姆紅色陶器(sigillata)貨品,以及在萊茵河流域行省發現的出口的阿雷提烏姆陶器殘片,還有凱爾特當地生産的類似物品,31這些研究所得出的重要結論都可以使我們聯想到工業奴隸制在西部地區的衰落。
32意大利阿雷提烏姆所生産的陶器隻在公元前25&mdash公元25年這一小段時間内占據優勢地位。
33在阿雷提烏姆第一階段所生産出的陶器上都出現了制陶者的名字,此外上面還有工場主的圖章,從制陶者的名字來看,這些人全部都是奴隸。
奴隸主的名字以屬格形式出現在奴隸名字的後面。
34在阿雷提烏姆陶器生産的後一階段,陶器上不再出現工匠的名字,隻有工場的标記。
奧西(Oxé)認為,Perennius工場最初的主人是M.PerenniusTigranus,緊接着是M.PerenniusBargathes,35之後的繼承者則是Crescens和Saturnus。
36 德拉根多夫(Dragendorff)發現在許多案例中,工場奴隸都會随着陶器工場的轉售而更換主人,這個發現對于考察這些工場的管理模式以及奴隸工匠的社會和經濟處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37奴隸Pantagathus是這方面最好的例證,他的簽名一直是名字首字母形成的固定圖案,很容易辨認。
最初他以工場主Rasinius的奴隸Pantagathus的身份出現。
38後來Rasinius與G.Memmius分享了陶器工場的所有權,于是這個奴隸就變成PantagathusRasiniMemmi,表明他歸這兩位工場主共同所有。
39再後來這個Pantagathus随着工場主人的變換又迎來了自己的新主人C.Annius。
40 Eros的例子也反映出這種奴隸所有權的讓渡關系,他先是C.Annius的奴隸,随着工場主的變換,他的主人也變成C.Tellius,最終他又和工場一起為P.Cornelius所有。
41德拉根多夫還舉了另外一些例子,通過簽名證實奴隸所有權與工場所有權的變化相一緻。
他還相信,如果陶器上沒有工匠的簽名,那麼也可以通過工藝技術的分析确定這種變化。
在這些例子中,工匠到底是自由人還是奴隸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雖然阿雷提烏姆工場的情況表明他們很可能是奴隸。
在阿雷提烏姆時代的早期,奴隸被允許在他們所制造的陶器上留下簽名,這一情況本身對于确定這些奴隸的社會和經濟地位具有很高的價值。
他們都是擁有高超技藝的工匠,其重要性也獲得公認。
在出售這些貨品時,帶有奴隸名字的印記也一定影響了貨品的價值,因為它是與工場的标記結合在一起的。
由于在整個羅馬帝國時期都習慣給奴隸取一個希臘或拉丁文的名字,而不管這個奴隸真正來自于哪個民族,42因此我們很難确定這些奴隸制陶工到底是希臘人還是來自東方的半希臘人。
43當然任何民族的奴隸,隻要他在當時分布廣泛的學徒體系中受過訓練,都能獲得優秀的手工業技藝。
凸紋器物生産在高盧南部地區的迅猛發展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那裡大量的手工工匠都是本地人,而他們的作品不論在質量上還是藝
它們的這種中心位置在整個公元1世紀一直保持,直到公元2世紀。
從公元前150&mdash公元100年,在羅馬的領導下,意大利半島赢得了特殊的地位,由此羅馬乃至整個意大利都發生了巨額資本積累的情況。
随着資本的集中,意大利半島上的手工業生産發展顯著,其基礎是在大型工場中廣泛使用奴隸勞動力,雖然其中仍然有自由勞動力存在。
這一時期意大利手工業使用奴隸勞動力的規模甚至要超過公元前5世紀&mdash公元前4世紀的雅典。
1 有關這一發展情況的影響以及該時代西方所有工業生産領域内自由勞動力和奴隸之間的對比關系,赫爾曼·古梅魯斯做過詳細闡釋,2在此我們沒有必要重複他的論述。
3在農業生産領域,西西裡和撒丁島似乎仍在使用舊有的農耕體系,勞動力主要是當地的農民,隻有帝國領地以及富有的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大片地産除外。
4在公元1世紀前期的意大利,仍然有充足的奴隸勞動力可被使用在農業和工業上。
5然而公元1世紀的文學作品也不斷提到擁有小地産的獨立小農。
6 有關意大利低地地區土地所有制的發展趨勢,我們可以參考貝内文敦(Beneventum)附近利古裡亞貝比亞尼人(LiguresBaebiani)的土地抵押記錄摘要。
7這些摘要包括地産(fundi)的名稱,它們都是根據地産主人的名字得來的,在這些土地被分配時就已存在,時間不晚于三頭同盟(Triumvirs)時代。
8在圖拉真規定國家貸款給小土地所有者的時期,這些摘要還記錄了土地所有者的名字以及地産的評估價值。
在早前的時代,有将近90個土地所有者被記錄在案。
而到了圖拉真時代,人數縮減到50個(或者說大約是最初人數的一半)。
9最終在貝内文敦,從評估的等級來看,大地産的規模不斷增長,但其總數卻明顯減少,同時小地産的絕對數目大緻沒有變化。
10 在波河河谷地區,普拉森提亞(Placentia)和維列亞(Veleia)也同樣有地産抵押的記錄,11其反映的情況是小地産不斷并入大農場,因而數量不斷減少。
小普林尼的作品反映了當時存在于意大利北部的這一趨勢,他說他正在購買地産(praedia),&ldquo就在鄰近我自己的地産的區域&rdquo,價值300萬塞斯特斯。
12然而即使在波河河谷地區,也出現了一個令人吃驚的狀況,就是由土地主直接管理的小地産一直存在。
由于小土地所有者從未在農業上大規模使用過奴隸,因此意大利農業奴隸使用的多少就要看大地産上所使用的生産方式。
農業作家科盧梅拉(Columella)試圖讓意大利的貴族和有錢人重新關注農業生産。
13他确信如果有可能獲得土地所有者的支持并使他們一直監督生産,那麼最好的、在經濟上最有利的土地組織管理方式就是由奴隸組成強大的核心勞動力群體來耕作土地,但這些奴隸必須經過精挑細選,選出來的奴隸要在身體和心理上都适合于他們所從事的特定工作,14而交給他們的任務也必須是專門化的。
15 科盧梅拉主要感興趣的農業經營類型是葡萄園,其次則是橄榄種植和家畜飼養。
16在他看來,種植谷物以及飼料作物在本質上隻是為了供應地産上的人和牲畜。
17對于科盧梅拉所設想的以奴隸勞動力為基礎的地産來說,在農忙季節要雇用一些自由勞動力來應對人手不足的情況,這與公元前2世紀加圖所提出的農業組織結構18基本一緻。
很明顯在科盧梅拉的時代隸農也已廣泛出現。
19科盧梅拉論述說在隸農租種土地的區域,隸農應該是指那些親自料理自己田地的人,而不是那些讓奴隸管理租來的土地而自己還居住在城市裡的人。
20然而科盧梅拉并沒有給出奴隸勞動力與隸農之間的比例關系。
他之所以提出奴隸勞動力的農業體系,是因為他認為從政治角度來看,由奴隸勞動而由土地所有者直接監督管理的制度是最好的農業形式,而且他希望能夠擴展這種組織形式。
21 龐貝(Pompeii)附近莊園的挖掘成果證明了當地在葡萄種植業中有使用奴隸勞動力。
22我們不能通過莊園特定區域房間的數目來估計這些莊園所使用的奴隸數量,23也不能根據加圖所說的房間數目及其計算出的15或16個奴隸的結果來推斷奴隸數量,24因為獲釋奴與日常使用的雇傭勞動力都和奴隸一起,同樣住在莊園裡。
25我們考察了龐貝埃皮底人(Epidii)的家族墓地,26幾代人總共使用了25個名字,其中有不超過15個是奴隸的名字。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在龐貝附近的一些葡萄種植園中,核心的勞動力群體仍然是奴隸,這一點與加圖時代的情況一緻。
在公元1世紀末期的波河河谷地區,以小普林尼及其鄰居為代表的土地所有者在直接管理的體制下不得不接管他們自己的地産,此時他們更願意使用從外面雇來的勞動力,而不願使用自己的奴隸。
27在公元2世紀,把土地租給隸農耕種的體系發展勢頭良好,28而且不斷完善,從而抵制了使用奴隸耕作土地的方式。
大規模農業生産中使用奴隸謀求利潤的模式在公元2世紀的意大利顯然走到了盡頭。
29按照慣例,隸農一般都是自由人身份,但偶爾也會出現奴隸身份的隸農。
30 學者們細緻地研究了在意大利發現的阿雷提烏姆紅色陶器(sigillata)貨品,以及在萊茵河流域行省發現的出口的阿雷提烏姆陶器殘片,還有凱爾特當地生産的類似物品,31這些研究所得出的重要結論都可以使我們聯想到工業奴隸制在西部地區的衰落。
32意大利阿雷提烏姆所生産的陶器隻在公元前25&mdash公元25年這一小段時間内占據優勢地位。
33在阿雷提烏姆第一階段所生産出的陶器上都出現了制陶者的名字,此外上面還有工場主的圖章,從制陶者的名字來看,這些人全部都是奴隸。
奴隸主的名字以屬格形式出現在奴隸名字的後面。
34在阿雷提烏姆陶器生産的後一階段,陶器上不再出現工匠的名字,隻有工場的标記。
奧西(Oxé)認為,Perennius工場最初的主人是M.PerenniusTigranus,緊接着是M.PerenniusBargathes,35之後的繼承者則是Crescens和Saturnus。
36 德拉根多夫(Dragendorff)發現在許多案例中,工場奴隸都會随着陶器工場的轉售而更換主人,這個發現對于考察這些工場的管理模式以及奴隸工匠的社會和經濟處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37奴隸Pantagathus是這方面最好的例證,他的簽名一直是名字首字母形成的固定圖案,很容易辨認。
最初他以工場主Rasinius的奴隸Pantagathus的身份出現。
38後來Rasinius與G.Memmius分享了陶器工場的所有權,于是這個奴隸就變成PantagathusRasiniMemmi,表明他歸這兩位工場主共同所有。
39再後來這個Pantagathus随着工場主人的變換又迎來了自己的新主人C.Annius。
40 Eros的例子也反映出這種奴隸所有權的讓渡關系,他先是C.Annius的奴隸,随着工場主的變換,他的主人也變成C.Tellius,最終他又和工場一起為P.Cornelius所有。
41德拉根多夫還舉了另外一些例子,通過簽名證實奴隸所有權與工場所有權的變化相一緻。
他還相信,如果陶器上沒有工匠的簽名,那麼也可以通過工藝技術的分析确定這種變化。
在這些例子中,工匠到底是自由人還是奴隸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雖然阿雷提烏姆工場的情況表明他們很可能是奴隸。
在阿雷提烏姆時代的早期,奴隸被允許在他們所制造的陶器上留下簽名,這一情況本身對于确定這些奴隸的社會和經濟地位具有很高的價值。
他們都是擁有高超技藝的工匠,其重要性也獲得公認。
在出售這些貨品時,帶有奴隸名字的印記也一定影響了貨品的價值,因為它是與工場的标記結合在一起的。
由于在整個羅馬帝國時期都習慣給奴隸取一個希臘或拉丁文的名字,而不管這個奴隸真正來自于哪個民族,42因此我們很難确定這些奴隸制陶工到底是希臘人還是來自東方的半希臘人。
43當然任何民族的奴隸,隻要他在當時分布廣泛的學徒體系中受過訓練,都能獲得優秀的手工業技藝。
凸紋器物生産在高盧南部地區的迅猛發展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那裡大量的手工工匠都是本地人,而他們的作品不論在質量上還是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