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希臘化埃及的奴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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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brary,18,1934)。
我在這些文獻中并沒有找到證據可以證明這些紡織工作必須由奴隸完成,或者像羅斯托夫采夫所說的那樣在工場中完成(Rostovtzeff,LargeestateinEgyptinthethirdcentury,B.C.,116,Madison,Wisc.,1922)。
一個代理人阿代烏斯(Addeus)在告訴芝諾有關他的&ldquo一家連一家的(賬目)&rdquo(,提供)的情況時,他指的很可能是家庭工業,見PCZ4∶50660,27&mdash29。
7持有這個觀點的包括WilheimSchubart,EinführungindiePapyruskunde,417,454,Berlin,Weidmann,1918;Westermann,W.L.,UponslaveryinPtolemaicEgypt,54&mdash59;Hellebrand,Walter,ArbeitsrechtlichesindemZenon-Papyri,FestschriftPaulKaschaker3∶241,Weimar,Bohlaus,1939。
8參見Wilcken,Griech.Ostraka1∶703&mdash704。
9同上,681。
這段引文引自Script.Hist.Augustae中的Firmus、Saturnius以及其他人的傳記,8,5&mdash6,可靠地記載了2世紀或3世紀亞曆山大裡亞的經濟生活。
10Grenfell,BernardP.,RevenuelawsofPtolemyPhiladelphus,col.45,1&mdash60,Oxford,ClarendonPress,1896.即使這些榨油工(elaiourgoi)擁有自己的工具,這些工具也必須由政府統一封存管理,隻有在産油工場使用它們的時間内,它們才會被拿出來。
11同上,col.49,6&mdash13。
12同上,col.44,8&mdash13;14&mdash18.MilePréaux,L'économieRoyale,305以政府任命工匠作為證據,準确地指出這些人不是奴隸。
13同上,col.55,15&mdash16:&ldquo在亞曆山大裡亞,芝麻油生産者的工資、傭金和(特許經銷的)費用都會在出售時張貼的布告中給出。
&rdquo這就大大降低了羅斯托夫采夫所推測出的可能性。
Rostovtzeff,Soc.andecon.hist.Hellenisticworld1∶321&mdash322推測,奴隸在亞曆山大裡亞的手工業工藝中得到廣泛使用,雖然在土地勞動(chōra)中使用得很少。
14Rostovtzeff,同上1∶322。
NathanielReich,Mizraim2∶44,1936關于&ldquo奴隸&rdquo的讨論以KurtSethe的研究為基礎,指出公元前109&mdash公元前108年的世俗語文獻中的&ldquo農民奴隸&rdquo是神廟的依附者,事實上是土地的主人,因此他是屬于役從身份,而非奴隸身份。
15Otto,Walter,BeiträgezurHierodulie,Abh.Bayer.Akad.,n.f.29. 16同上,sect.9&mdash10。
17同上,sect.10&mdash11。
AmbrogioDonini,ScienceandSociety15∶57&mdash60,1950認為,&ldquo神聖奴隸制&rdquo一詞起源于從原罪中獲得解救的救贖神話,其次才被用于釋放奴隸。
雖然奧托充分理解了hiero-doulos詞組中的形容詞&ldquo神聖的&rdquo的重要性,但由于他在研究中非常謹慎小心,因而并沒有陷入發生社會學類似的假設性結論中。
18Otto,W.,同前引書,30&mdash31。
埃及語詞彙b'k被埃及學家F.Ll.Griffith和KurtSethe譯為&ldquo奴隸&rdquo。
W.Spiegelberg通常把它譯為&ldquo仆從&rdquo,有時也譯作&ldquo奴隸&rdquo。
WalterOtto對神聖奴隸制的讨論是從役從關系角度來考察b'k一詞的含義,因此我認為它既非自由仆從關系也非完全的奴隸身份。
19Sethe,Kut,andJosefPartsch,DemotischeUrkundenzumaegyptischenBurgschaftsrecht,Abh.sächs.Akad.,phil.-hist.Klasse32∶36,1920. 20PSI8∶79&mdash83,no.909,line1的附錄。
21同上,no.909,1&mdash2。
參見Otto,BeiträgezurHierodulie,Abh.bayer.Akad.,phil.-hist.Klasse29∶30&mdash31。
22GDI2∶1555d,30&mdash32(=IG9[1]∶193). 23PCZ1∶59003.有一些證據可以證明,當芝諾在叙利亞和巴勒斯坦為管理者(dioikētēs)阿波羅尼烏斯工作的時候,他經常購買奴隸,PCZ1∶59015,17。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他曾在從提爾港運出奴隸時試圖逃過出口稅,PCZ1∶59093,13&mdash40,還有亞扪的酋長圖比亞斯曾送給阿波羅尼烏斯四個奴隸作禮物,PCZ1∶59076。
24比較呂西亞人皮西阿斯(Pisias)的遺囑(P.Petrie2∶22)與逍遙學派領袖們的遺囑(DiogenesLaertius,Vitaephilosophorum5∶1,11&mdash16;5∶2,51&mdash57;5∶3,61&mdash64;5∶4,69&mdash74)的相對應的部分;Westermann,W.L.,TwostudiesinAthenianmanumissions,Jour.NearEasternStudies,5∶92&mdash104。
25P.Petrie1,no.14,line15.雖然這裡的文獻殘缺不全,但我們仍然可以把它與前注中DiogenesLaertius所引的遺囑中的釋奴文本做比較。
26時間為公元前260&mdash公元前239年。
有一篇公元前273年的文本(PCZ,1∶59001)雖然也與這些紙草一同被發現,但與芝諾紙草集中表現的其他活動都沒有關系。
27Westermann,W.L.,C.W.KeyesandH.Liebesny,P.Col.4(ZenonPapyri2),no.83. 28同上,83,line16∶。
29王室農民以及那些與财政官員相關的屬民(hypoteleis)都不可因債務原因而被逮捕和淪為奴隸。
見P.Teb.1,no.5,225;Taubenschlag,LawofGreco-RomanEgypt1∶403&mdash404。
他們不能從國家機構的強制勞役中被轉移出來。
有關hypoteleis,參見Wilcken,UrkundenderPtolemaerzeit(UPZ)1,no.110,第97行的注釋及其參考文獻。
30P.Col.1(inv.480,23)inWestermann,W.L.,UponslaveryinPtolemaicEgypt∶。
&ldquo對于由于債務原因而從自由人變成了奴隸的債務奴隸,要征收轉讓稅&rdquo。
31有關本土埃及人的情況,Sethe,Kurt,andJ.Partsh,DemotischeUrkundenzumagyptischenBurgschaftsrecht,Abh.sächs.Akad.,phil.-hist.Klasse,32∶433&mdash448所發表的公元前159年的世俗語紙草第17号中記載得非常清楚。
32有關拒絕償付的古老的埃及法律,見vonWoess,Friedrich,AsylweseninderPtolemäerzeit5∶82&mdash84。
有關無法使梭倫立法在分裂的政治體中被普遍接受的情況,見Pauly-W.,RE,Supplementb.6∶56&mdash57中EgonWeiss解釋的Exekution詞條。
以前的讨論都是關于個人判決以及之後由于私人債務而淪為奴隸的情況,包括剛剛提到的EgonWeiss的說法,都跳過了德爾菲通過向阿波羅神信托出售的方式實現釋奴的史料。
這些釋奴文獻表明,如果一個獲釋奴無法償還在贖回自由的過程中所欠下的債務,那麼根據有關雙方簽訂的協議,獲釋奴就要重新回到奴隸的身份。
PaulKoschaker,Abh.sächs.Akad.,phil.-hist.Klasse42∶59不接受我對這個法案的解釋,ErnstSchönbauer,Arch.f.Pap.10∶182,1932支持這種反對意見。
MileClairePréaux,L'économieroyaledesLagides,539&mdash540非常支持我的觀點。
33這裡隻是簡單提及,見本書第六章注釋4。
34P.Rev.Laws,col.44,8&mdash18. 35把pistis翻譯成&ldquo安全通行&rdquo準确地說明了這個文件在經濟和财政上的意義。
這裡借鑒了A.A.Schiller,TheCoptic&Lambda&Omicron&Gamma&Omicron&Sigma&Mu&Iota&Nu&Omicron&Tau&Tau&Epsilondocuments,StudiinonorediAldoAlbertoni1∶305&mdash324,Padua,TipografiadelSeminario,1935的研究。
參見Schäfer,Diedrich,Zudenptolemäischen&PiI&Sigma&Tau&Epsilon&Iota&Sigma,Philologus(=Phil.)88∶296&mdash301,1933。
由于過分強調了它與庇護所之間的聯系(FriedrichvonWoess,AsylweseninderPtolemäerzeit,184&mdash192),雖然這些聯系在某些方面确實是存在的,但這還是使有關它的具體含義的讨論陷入混亂。
VonWoess一定了解許多種類的pistis文件,包括保護型文件,&ldquoSicherheitsurkunde&rdquo(第184頁)或&ldquoSchutzbrief&rdquo(第185頁)。
在Pauly-W.,RE20∶1812&mdash1813中DiedrichSchäfer解釋了這個詞條,但他卻又回到了從前的觀點,即pistis作為文件通常與庇護權有某種關聯。
這是不正确的。
他引用DiodorusSiculus11∶89,8作為證據,但這隻是奴隸主的個人誓願,他們向神發誓,要寬容地對待到神廟中尋求庇護的奴隸。
36P.Teb.3(1),no.741. 37BGU8∶1811,比較1810。
38BGU8∶1812. 39P.Oxy.14∶1620,13&mdash14. 40Liebesny,Herbert,EinErlassdesKönigsPtolemaiosIIPhiladelphos,Aegyptus16∶257&mdash264(1936);Westermann,W.L.,Enslavedpersonswhoarefree,Amer.Jour.Philol.59∶1&mdash30,1938;Segré,Angelo,LiberitenutiinschiavitùnellaSiria,etc,ArchivioGiuridico11∶161&mdash182,1944. 41Liebesny,Aegyptus16∶259,lines16&mdash20. 42P.Col.,inv.480,24&mdash26,inWestermann,W.L.,UponslaveryinPtolemaicEgypt. 43Mittels,GrundzügeundChrest.derPapyruskunde2(1&mdash2),JuristischerTeil;Taubenschlag,Rafael,LawofGreco-RomanEgyptinthelightofthepapyri,以及他更早的研究,DasSklavenrechtimRechtederPapyri,Zeitschr.d.Savigny-Stift.,Rom.Abl.50∶140&mdash169,193。
44PSI5∶549,見G.Vitelli在文章導言中所引用的F.L.Griffith的注釋,以及
我在這些文獻中并沒有找到證據可以證明這些紡織工作必須由奴隸完成,或者像羅斯托夫采夫所說的那樣在工場中完成(Rostovtzeff,LargeestateinEgyptinthethirdcentury,B.C.,116,Madison,Wisc.,1922)。
一個代理人阿代烏斯(Addeus)在告訴芝諾有關他的&ldquo一家連一家的(賬目)&rdquo(,提供)的情況時,他指的很可能是家庭工業,見PCZ4∶50660,27&mdash29。
7持有這個觀點的包括WilheimSchubart,EinführungindiePapyruskunde,417,454,Berlin,Weidmann,1918;Westermann,W.L.,UponslaveryinPtolemaicEgypt,54&mdash59;Hellebrand,Walter,ArbeitsrechtlichesindemZenon-Papyri,FestschriftPaulKaschaker3∶241,Weimar,Bohlaus,1939。
8參見Wilcken,Griech.Ostraka1∶703&mdash704。
9同上,681。
這段引文引自Script.Hist.Augustae中的Firmus、Saturnius以及其他人的傳記,8,5&mdash6,可靠地記載了2世紀或3世紀亞曆山大裡亞的經濟生活。
10Grenfell,BernardP.,RevenuelawsofPtolemyPhiladelphus,col.45,1&mdash60,Oxford,ClarendonPress,1896.即使這些榨油工(elaiourgoi)擁有自己的工具,這些工具也必須由政府統一封存管理,隻有在産油工場使用它們的時間内,它們才會被拿出來。
11同上,col.49,6&mdash13。
12同上,col.44,8&mdash13;14&mdash18.MilePréaux,L'économieRoyale,305以政府任命工匠作為證據,準确地指出這些人不是奴隸。
13同上,col.55,15&mdash16:&ldquo在亞曆山大裡亞,芝麻油生産者的工資、傭金和(特許經銷的)費用都會在出售時張貼的布告中給出。
&rdquo這就大大降低了羅斯托夫采夫所推測出的可能性。
Rostovtzeff,Soc.andecon.hist.Hellenisticworld1∶321&mdash322推測,奴隸在亞曆山大裡亞的手工業工藝中得到廣泛使用,雖然在土地勞動(chōra)中使用得很少。
14Rostovtzeff,同上1∶322。
NathanielReich,Mizraim2∶44,1936關于&ldquo奴隸&rdquo的讨論以KurtSethe的研究為基礎,指出公元前109&mdash公元前108年的世俗語文獻中的&ldquo農民奴隸&rdquo是神廟的依附者,事實上是土地的主人,因此他是屬于役從身份,而非奴隸身份。
15Otto,Walter,BeiträgezurHierodulie,Abh.Bayer.Akad.,n.f.29. 16同上,sect.9&mdash10。
17同上,sect.10&mdash11。
AmbrogioDonini,ScienceandSociety15∶57&mdash60,1950認為,&ldquo神聖奴隸制&rdquo一詞起源于從原罪中獲得解救的救贖神話,其次才被用于釋放奴隸。
雖然奧托充分理解了hiero-doulos詞組中的形容詞&ldquo神聖的&rdquo的重要性,但由于他在研究中非常謹慎小心,因而并沒有陷入發生社會學類似的假設性結論中。
18Otto,W.,同前引書,30&mdash31。
埃及語詞彙b'k被埃及學家F.Ll.Griffith和KurtSethe譯為&ldquo奴隸&rdquo。
W.Spiegelberg通常把它譯為&ldquo仆從&rdquo,有時也譯作&ldquo奴隸&rdquo。
WalterOtto對神聖奴隸制的讨論是從役從關系角度來考察b'k一詞的含義,因此我認為它既非自由仆從關系也非完全的奴隸身份。
19Sethe,Kut,andJosefPartsch,DemotischeUrkundenzumaegyptischenBurgschaftsrecht,Abh.sächs.Akad.,phil.-hist.Klasse32∶36,1920. 20PSI8∶79&mdash83,no.909,line1的附錄。
21同上,no.909,1&mdash2。
參見Otto,BeiträgezurHierodulie,Abh.bayer.Akad.,phil.-hist.Klasse29∶30&mdash31。
22GDI2∶1555d,30&mdash32(=IG9[1]∶193). 23PCZ1∶59003.有一些證據可以證明,當芝諾在叙利亞和巴勒斯坦為管理者(dioikētēs)阿波羅尼烏斯工作的時候,他經常購買奴隸,PCZ1∶59015,17。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他曾在從提爾港運出奴隸時試圖逃過出口稅,PCZ1∶59093,13&mdash40,還有亞扪的酋長圖比亞斯曾送給阿波羅尼烏斯四個奴隸作禮物,PCZ1∶59076。
24比較呂西亞人皮西阿斯(Pisias)的遺囑(P.Petrie2∶22)與逍遙學派領袖們的遺囑(DiogenesLaertius,Vitaephilosophorum5∶1,11&mdash16;5∶2,51&mdash57;5∶3,61&mdash64;5∶4,69&mdash74)的相對應的部分;Westermann,W.L.,TwostudiesinAthenianmanumissions,Jour.NearEasternStudies,5∶92&mdash104。
25P.Petrie1,no.14,line15.雖然這裡的文獻殘缺不全,但我們仍然可以把它與前注中DiogenesLaertius所引的遺囑中的釋奴文本做比較。
26時間為公元前260&mdash公元前239年。
有一篇公元前273年的文本(PCZ,1∶59001)雖然也與這些紙草一同被發現,但與芝諾紙草集中表現的其他活動都沒有關系。
27Westermann,W.L.,C.W.KeyesandH.Liebesny,P.Col.4(ZenonPapyri2),no.83. 28同上,83,line16∶。
29王室農民以及那些與财政官員相關的屬民(hypoteleis)都不可因債務原因而被逮捕和淪為奴隸。
見P.Teb.1,no.5,225;Taubenschlag,LawofGreco-RomanEgypt1∶403&mdash404。
他們不能從國家機構的強制勞役中被轉移出來。
有關hypoteleis,參見Wilcken,UrkundenderPtolemaerzeit(UPZ)1,no.110,第97行的注釋及其參考文獻。
30P.Col.1(inv.480,23)inWestermann,W.L.,UponslaveryinPtolemaicEgypt∶。
&ldquo對于由于債務原因而從自由人變成了奴隸的債務奴隸,要征收轉讓稅&rdquo。
31有關本土埃及人的情況,Sethe,Kurt,andJ.Partsh,DemotischeUrkundenzumagyptischenBurgschaftsrecht,Abh.sächs.Akad.,phil.-hist.Klasse,32∶433&mdash448所發表的公元前159年的世俗語紙草第17号中記載得非常清楚。
32有關拒絕償付的古老的埃及法律,見vonWoess,Friedrich,AsylweseninderPtolemäerzeit5∶82&mdash84。
有關無法使梭倫立法在分裂的政治體中被普遍接受的情況,見Pauly-W.,RE,Supplementb.6∶56&mdash57中EgonWeiss解釋的Exekution詞條。
以前的讨論都是關于個人判決以及之後由于私人債務而淪為奴隸的情況,包括剛剛提到的EgonWeiss的說法,都跳過了德爾菲通過向阿波羅神信托出售的方式實現釋奴的史料。
這些釋奴文獻表明,如果一個獲釋奴無法償還在贖回自由的過程中所欠下的債務,那麼根據有關雙方簽訂的協議,獲釋奴就要重新回到奴隸的身份。
PaulKoschaker,Abh.sächs.Akad.,phil.-hist.Klasse42∶59不接受我對這個法案的解釋,ErnstSchönbauer,Arch.f.Pap.10∶182,1932支持這種反對意見。
MileClairePréaux,L'économieroyaledesLagides,539&mdash540非常支持我的觀點。
33這裡隻是簡單提及,見本書第六章注釋4。
34P.Rev.Laws,col.44,8&mdash18. 35把pistis翻譯成&ldquo安全通行&rdquo準确地說明了這個文件在經濟和财政上的意義。
這裡借鑒了A.A.Schiller,TheCoptic&Lambda&Omicron&Gamma&Omicron&Sigma&Mu&Iota&Nu&Omicron&Tau&Tau&Epsilondocuments,StudiinonorediAldoAlbertoni1∶305&mdash324,Padua,TipografiadelSeminario,1935的研究。
參見Schäfer,Diedrich,Zudenptolemäischen&PiI&Sigma&Tau&Epsilon&Iota&Sigma,Philologus(=Phil.)88∶296&mdash301,1933。
由于過分強調了它與庇護所之間的聯系(FriedrichvonWoess,AsylweseninderPtolemäerzeit,184&mdash192),雖然這些聯系在某些方面确實是存在的,但這還是使有關它的具體含義的讨論陷入混亂。
VonWoess一定了解許多種類的pistis文件,包括保護型文件,&ldquoSicherheitsurkunde&rdquo(第184頁)或&ldquoSchutzbrief&rdquo(第185頁)。
在Pauly-W.,RE20∶1812&mdash1813中DiedrichSchäfer解釋了這個詞條,但他卻又回到了從前的觀點,即pistis作為文件通常與庇護權有某種關聯。
這是不正确的。
他引用DiodorusSiculus11∶89,8作為證據,但這隻是奴隸主的個人誓願,他們向神發誓,要寬容地對待到神廟中尋求庇護的奴隸。
36P.Teb.3(1),no.741. 37BGU8∶1811,比較1810。
38BGU8∶1812. 39P.Oxy.14∶1620,13&mdash14. 40Liebesny,Herbert,EinErlassdesKönigsPtolemaiosIIPhiladelphos,Aegyptus16∶257&mdash264(1936);Westermann,W.L.,Enslavedpersonswhoarefree,Amer.Jour.Philol.59∶1&mdash30,1938;Segré,Angelo,LiberitenutiinschiavitùnellaSiria,etc,ArchivioGiuridico11∶161&mdash182,1944. 41Liebesny,Aegyptus16∶259,lines16&mdash20. 42P.Col.,inv.480,24&mdash26,inWestermann,W.L.,UponslaveryinPtolemaicEgypt. 43Mittels,GrundzügeundChrest.derPapyruskunde2(1&mdash2),JuristischerTeil;Taubenschlag,Rafael,LawofGreco-RomanEgyptinthelightofthepapyri,以及他更早的研究,DasSklavenrechtimRechtederPapyri,Zeitschr.d.Savigny-Stift.,Rom.Abl.50∶140&mdash169,193。
44PSI5∶549,見G.Vitelli在文章導言中所引用的F.L.Griffith的注釋,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