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從希波戰争到亞曆山大:奴隸的使用、涉及奴隸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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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迄今已知的資料來看,希臘城邦的法律并沒有限制奴隸主使用男女奴隸的勞動範疇,奴隸在這一時期出現于所有的經濟領域。
根據使用方式的不同,奴隸可劃分為douloi或oiketai,即直接為主人工作的奴隸;andrapodamisthophorounta1或douloimishophorountes,等同于那些不和主人居住在一起、從事各種職業、把他們收入的全部或部分上交給主人的chōrisoikountes。
即使是同一個經濟領域,奴隸的數量根據地區的不同也有很大差異。
在科西拉(Corcyra),絕大部分的奴隸人口被用于農業生産。
2在克裡特,耕種土地的工作由一種土地奴隸來完成,索希克拉底(Sosicrates)把這種奴隸稱為aphamiōlai。
3戈提那的法律把他們歸為oikeis,這是一個私有奴隸群體,他們與城鎮中的家庭奴隸有嚴格區别,對其耕作的土地擁有附屬繼承權。
4 在阿提卡、科林斯和麥加拉,奴隸在工業生産上起的作用遠遠大于農業生産。
5這些城邦快速興起了一種把奴隸作為生産工具進行資本投資的活動,奴隸被出租從而為他們的主人賺錢,奴隸勞動被廣泛使用于各個領域,這種現象非常普遍。
據說雅典将軍尼西阿斯擁有1000個奴隸,希波尼庫斯有600個,斐洛美尼德斯300個,6拿宋(Mnason)也有上千個奴隸。
7雖然這些數字有很大的誇張成分,但它說明奴隸勞動力體系已得到廣泛應用。
在古典時代的作品中,奴隸的職業包括:在交通運輸行業趕騾子8、運輸銅金屬;9在銷售行業出售油膏;10在手工工場制造刀劍、沙發、11盾牌、12做漂洗工、13燒炭工。
14毋庸置疑,商人們在外航海時也一定是用奴隸作槳手,15但文學作品和釋奴銘文中都沒有證據表明這也是奴隸的一種職業。
根據公元前409&mdash公元前408年雅典修建厄瑞克忒翁廟(Erechtheum)的相關賬目,技術工匠中有16人是奴隸,另外還有35名外邦人和20名公民。
做同種類型工作的奴隸和自由人拿的工資相同。
雅典公民希米阿斯(Simias)是一名石匠,他與他的5個奴隸都出現在這裡,這6個人按人頭拿差不多的工資,其中每個人的工資都單獨列出,因此奴隸主并不是承包人或監督奴隸勞動的人。
16公民法拉克羅斯(Phalakros)和3個奴隸幹一樣的活兒,17公民拉奧索斯(Laossos)和2個奴隸相同。
18外邦人阿希奧皮提斯(Axiopeithes)簽訂了一份契約,要完成一項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19他使用了2個奴隸履行這個契約;20阿米尼阿德斯(Aminiades)同樣是外邦人,但他卻和他的奴隸一起幹活兒。
21根據雅典修建和維護埃琉西斯神廟(Eleusinium)的殘缺不全的收支賬目的記載,這些工程都被交給了承包人,他們使用技術工匠來完成工作,其中的自由人和奴隸工匠無法辨别。
22大多數原材料,包括瀝青、木梁、用于做楔子的橄榄木等類似的東西,都是從那些在忒修斯神廟(Theseum)區域擺貨攤的奴隸23手中購得的。
雅典還有一系列史料記載了一些獲釋奴(現在已是自由人、男女都有)的職業信息。
這份可信的資料時間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49&mdash公元前320年,上面逐年記載着在軍事執政官(polemarch)面前以專門的程序被釋放的奴隸的名單。
24下面表格顯示了79名男性和56名女性的職業25: 上表中農業生産的人數還包括2個專門的葡萄園工人,其數量出乎意料地少。
制造加工的群體包括1名青銅匠、3名金匠、1名鐵匠;與皮革制造相關的有2名制革工匠、9名皮革分割工匠、2名鞋匠、1名補鞋匠;與陶器制造相關的有1名雙耳罐搬運工(運水工)和1名制桶工;與家具制造相關的有1名沙發制造工匠。
從事制造業的婦女中有40名羊毛紡織工。
26分銷或者說是銷售行業中有6名男性和3名女性被列為零售商,27但沒有進一步解釋他們具體賣什麼。
其中也有一些零售商連同他們出售的商品一起被列了出來,男性有面包販、腌肉販、香料販、芝麻販、魚販、羊毛販,還有二三個賣繩子的和3個mageiroi28;女性有2個賣芝麻的、1個賣蔬菜的和1個賣蜂蜜的。
男性中還有3個産業規模較大的零售商。
29女性中還有1名西塔拉琴(cithara)彈奏者、1名保姆和1名裁縫。
30男性的混合職業包括2名辦事員、1名債務出借人和1名理發師。
在家務勞動中,奴隸可以做許多種類的工作。
不同家庭所使用的奴隸數量有很大差别,這主要視主人的财富狀況及其是否喜歡炫耀自己的财富而定。
31埃斯基涅斯(Aeschines)32有7個奴隸來照顧他6個家庭成員外加2個朋友的生活起居。
在阿提卡演說家所留下的财産清單中,也有證據表明一些富有的家庭并沒有家用奴隸。
33在這種情況下,就得雇傭專門的仆役來做家務勞動。
柏拉圖在《法律篇》34中闡述了他那個時代雅典的實際情況,窮困的雅典公民沒有奴隸,必須親自工作。
雅典奴隸所做的家務勞動包括:看門人35、照看孩子的保姆36、伺候成年人生活起居的保姆37、貼身奴仆38、腳夫或者信差,他們還做些與主人商業事務相關的零碎工作39,女人還可以做奶媽40。
奴隸也可以在商業領域、辦公事務上承擔一些責任更大、更需要細緻應付的工作,41比如銀行職員42,甚至是老師和教育者43。
混合職業中還有與娛樂相關的工作,年輕的女奴會被雇傭到特定場合做表演者,44同時也做妓女,這是一項古老的職業,可以為她們的主人賺取錢财。
德谟斯提尼提到過一個名叫尼卡萊特(Nicarete)的自由身份的女性,她撫養了7個小女孩兒,并培訓她們從事這個職業,這些女孩兒就把她視為妓院中的&ldquo鸨母&rdquo,供養她的生活。
45 阿提卡的墓碑浮雕上有許多侍女的形象,正在侍奉雅典公民的或外邦人的妻子。
這些侍女可能都不是自由身份,但也沒有特别被注明是奴隸身份,雕刻者并沒有在穿着打扮和相貌上把她們與女主人區别開。
一些陶瓶上繪制有手工工場的圖景,現代有些學者試圖通過觀察面貌特征或體毛多少的辦法來區分上面的奴隸和自由人,這種論證非常不可信。
伯裡克利曾發表演說為雅典用提洛同盟的錢修建城邦公共建築辯護,他列舉了能夠從這筆開支中獲益的各種工匠類型(專門的技術工匠、搬運工,等等)。
46伯裡克利稱,每個行業都有它特定的勞動力群體47,修建公共工程可以給各個年齡段的各類人等都帶來好處。
雖然建造帕特農神廟與建造厄瑞克忒翁廟一樣,工匠中既有奴隸也有自由人,但伯裡克利此處并沒有從經濟和社會層面對工匠群體進行等級劃分。
雅典是少數幾個手工業奴隸得到較大發展的城市之一,但即使這樣,我們也不能說雅典奴隸勞動力的數量已經超過了自由勞動力,例外的有礦山,可能也包括家務勞動和零售分銷領域。
有必要強調的是,在許多以農業為基礎的城邦,不同種類的農奴為城邦提供了大量勞動力,希羅多德對此有專門的論述48。
他說在希臘人中間,對戰士階層的崇拜以及随之而來的對手工業者的蔑視在拉喀尼亞(Laconia)的農奴體系下最為強烈,而在手工業經濟已經高度發展的科林斯則最不明顯。
阿特納奧斯論述說岐奧斯人習慣于購買奴隸幹活兒,而大多數的希臘人仍然自力更生處理商業事務,49這段對于希臘世界狀況的概述是正确的。
對于這段時期奴隸的價格,我們了解得很少。
在波斯入侵期間的伯羅奔尼撒半島,每個俘虜的贖金一般為2個米那。
50這可被看做是一個身強力壯的奴隸的市場高位價格,奴隸的平均價格可能要更低一些。
公元前414年,雅典将沒收來的赫爾墨斯石像破壞者(Hermocopids)的奴隸集體出售,一篇碑銘記載了這一事件。
51其中外邦人凱菲索多羅斯的奴隸的公開拍賣價格如下:東部和南部的奴隸&mdash&mdash一個加利亞成年男奴價值150德拉克馬,一個加利亞男孩兒174德拉克馬,一個加利亞小孩兒72德拉克馬,一個呂底亞成年女奴價值170德拉克馬,一個來自卡帕多西亞(Cappadocia)的米利坦人(Melitenean)(性别不詳)價值106德拉克馬,兩個叙利亞(Syria)成年男奴分别價值240和301德拉克馬;北部地區的奴隸&mdash&mdash兩個色雷斯成年男奴分别為165和175德拉克馬,三個色雷斯成年女奴分别是135、165和200德拉克馬,兩個伊利裡亞成年男奴121和161德拉克馬,一個西徐亞成年男奴144德拉克馬,一個科爾基斯成年男奴153德拉克馬。
這些價格信息可以幫助我們理解色諾芬筆下的奴隸價格浮動情況,52據色諾芬記載,在他生活的時代,奴隸價格從1.5到10個米那不等。
最低的50德拉克馬的價格可能是小孩兒的價格,53因為養育這些孩子到可以幹活兒的年齡需要花費成本并且要冒一定風險。
成年男奴和女奴的平均價格大緻相當,這在釋奴銘文上有所體現,上文所舉的例子也說明了這一情況:四個女奴的平均價格是180德拉克馬,而十個男奴平均每個178德拉克馬。
上面例子中叙利亞奴隸的價格是最高的,分别為301和240德拉克馬,來自北部的九個奴隸平均162德拉克馬,而四個小亞奴隸平均才139德拉克馬。
價格上的差别可能具有偶然性,也可能由于個體差異,其中包括資質、身體條件或者受過特别的訓練。
根據色諾芬的說法,54公元前4世紀上半期礦奴的平均價格是大約180德拉克馬,他們因沒有技術而成為最沒有市場價值的勞動力。
55礦奴的這個價格在德谟斯提尼的陳述中得到了證實,56他說他把父親工廠裡剩下的二十名沙發制造工拿去抵押,換得了4000德拉克馬的貸款,這說明這些技術工匠的平均價值要高于200德拉克馬。
下面還有一些有記載的奴隸價格,都是公元前4世紀亞曆山大時代之前的記錄:十五個技術工匠被迫以200德拉克馬每個的平均價格出售;57一個oiketēs價值200德拉克馬;58兩個奴隸每個125德拉克馬,顯然非常便宜;59一個妓女價值300德拉克馬。
60雅典的尼西阿斯據說曾用1塔蘭特銀子購買了一個管理銀礦的人。
61如果一切屬實,這表明他為這個管理人才支付了相當高的費用。
從伯羅奔尼撒戰争到亞曆山大之間的幾百年裡,奴隸的價格區間相當固定,成年奴隸從大約120德拉克馬到300德拉克馬不等,由于我們手頭的數據資料非常有限,因而無法推斷出實際的價格變動。
色諾芬的一段叙述沒有給出史料出處,他說在公元前5世紀末期,尼西阿斯、希波尼庫斯和斐洛美尼德斯出租奴隸給色雷斯礦主索希阿斯(Sosias),這些奴隸給他們的主人帶來每天1個奧波爾的淨收益。
62出租奴隸可得到每天1個奧波爾的淨收益,德谟斯提尼正是以此為基礎,估計出他父親的沙發制造工所能帶來的固定年收入。
上述兩個例子都沒有扣除折舊費。
63 在希臘城邦中,由于自由勞動力并不難找,奴隸又無需服兵役,因此不可否認,奴隸勞動力必然會影響自由人的工作機會,64很可能的結果就是競争導緻工資普遍降低。
舉例來說,令人滿意的奴隸工匠不斷湧現,這很可能使那些因兵役需要而離開原崗位的自由工匠很難在城市生活中重新找到職位。
公元前4世紀的貴族文學中流行一種認為手工勞動者&ldquo下賤&rdquo的情緒,我們并不清楚這在多大程度上是受到這種奴隸勞動的影響。
這種情緒在政治理論家的作品中表現得最為淋漓盡緻,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希臘城邦民主化的加強,公民階層為此一定要付出時間和精力。
65 同樣也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與自由勞動者相比,奴隸的生産率更為低下。
66但卻有證據反駁這一說法,即勞動合同中自由勞動者與奴隸每日的工資都相等。
67目前沒有證據表明,自由勞動者和奴隸在做相同類型的工作時,工作時間會有差别。
與修建埃琉西斯神廟有關的協議68都是每天分配固定的工作總量69,這裡的工作時間取決于勞動者本身。
沒有任何迹象表明曾經有過讓工匠加速工作以提高生産效率的嘗試,不論是對于自由勞動者還是對于奴隸。
70 色諾芬在陳述他的有關國家在銀礦奴隸方面資本投資的計劃時,以一年工作360天為基礎來計算這些奴隸可帶來的收入。
71有一種假設認為奴隸被迫一直工作,沒有休息日,但施瓦恩(Schwahn)指出的狀況與這種假設正相反。
72根據修建埃琉西斯的銘文記載,鋸木工匠的工資按日計算,而他們在不工作的列奈阿節慶(Lenaean)休息期間也可以得到薪金。
73銀礦也使用自由勞動力,證明這一情況的可靠證據是礦主本人就在他們自己的特許礦山中工作。
74在勞裡厄姆開采銀礦的奴隸無疑承擔着繁重的勞動,而且工作環境危險,這是礦業普遍的标志性特征。
然而不論對奴隸礦工還是自由礦工來說,危險都同樣存在。
人們通常認為勞裡厄姆銀礦的工作條件極為惡劣,這個假設的基礎在于人們對雅典将軍尼西阿斯的有些過激的批評,75他的财富恰恰就建立在礦工勞動的基礎之上。
糾正這種傾向的一個觀點指出勞裡厄姆銀礦有通風設施,76阿爾戴隆(Ardaillon)
根據使用方式的不同,奴隸可劃分為douloi或oiketai,即直接為主人工作的奴隸;andrapodamisthophorounta1或douloimishophorountes,等同于那些不和主人居住在一起、從事各種職業、把他們收入的全部或部分上交給主人的chōrisoikountes。
即使是同一個經濟領域,奴隸的數量根據地區的不同也有很大差異。
在科西拉(Corcyra),絕大部分的奴隸人口被用于農業生産。
2在克裡特,耕種土地的工作由一種土地奴隸來完成,索希克拉底(Sosicrates)把這種奴隸稱為aphamiōlai。
3戈提那的法律把他們歸為oikeis,這是一個私有奴隸群體,他們與城鎮中的家庭奴隸有嚴格區别,對其耕作的土地擁有附屬繼承權。
4 在阿提卡、科林斯和麥加拉,奴隸在工業生産上起的作用遠遠大于農業生産。
5這些城邦快速興起了一種把奴隸作為生産工具進行資本投資的活動,奴隸被出租從而為他們的主人賺錢,奴隸勞動被廣泛使用于各個領域,這種現象非常普遍。
據說雅典将軍尼西阿斯擁有1000個奴隸,希波尼庫斯有600個,斐洛美尼德斯300個,6拿宋(Mnason)也有上千個奴隸。
7雖然這些數字有很大的誇張成分,但它說明奴隸勞動力體系已得到廣泛應用。
在古典時代的作品中,奴隸的職業包括:在交通運輸行業趕騾子8、運輸銅金屬;9在銷售行業出售油膏;10在手工工場制造刀劍、沙發、11盾牌、12做漂洗工、13燒炭工。
14毋庸置疑,商人們在外航海時也一定是用奴隸作槳手,15但文學作品和釋奴銘文中都沒有證據表明這也是奴隸的一種職業。
根據公元前409&mdash公元前408年雅典修建厄瑞克忒翁廟(Erechtheum)的相關賬目,技術工匠中有16人是奴隸,另外還有35名外邦人和20名公民。
做同種類型工作的奴隸和自由人拿的工資相同。
雅典公民希米阿斯(Simias)是一名石匠,他與他的5個奴隸都出現在這裡,這6個人按人頭拿差不多的工資,其中每個人的工資都單獨列出,因此奴隸主并不是承包人或監督奴隸勞動的人。
16公民法拉克羅斯(Phalakros)和3個奴隸幹一樣的活兒,17公民拉奧索斯(Laossos)和2個奴隸相同。
18外邦人阿希奧皮提斯(Axiopeithes)簽訂了一份契約,要完成一項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19他使用了2個奴隸履行這個契約;20阿米尼阿德斯(Aminiades)同樣是外邦人,但他卻和他的奴隸一起幹活兒。
21根據雅典修建和維護埃琉西斯神廟(Eleusinium)的殘缺不全的收支賬目的記載,這些工程都被交給了承包人,他們使用技術工匠來完成工作,其中的自由人和奴隸工匠無法辨别。
22大多數原材料,包括瀝青、木梁、用于做楔子的橄榄木等類似的東西,都是從那些在忒修斯神廟(Theseum)區域擺貨攤的奴隸23手中購得的。
雅典還有一系列史料記載了一些獲釋奴(現在已是自由人、男女都有)的職業信息。
這份可信的資料時間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49&mdash公元前320年,上面逐年記載着在軍事執政官(polemarch)面前以專門的程序被釋放的奴隸的名單。
24下面表格顯示了79名男性和56名女性的職業25: 上表中農業生産的人數還包括2個專門的葡萄園工人,其數量出乎意料地少。
制造加工的群體包括1名青銅匠、3名金匠、1名鐵匠;與皮革制造相關的有2名制革工匠、9名皮革分割工匠、2名鞋匠、1名補鞋匠;與陶器制造相關的有1名雙耳罐搬運工(運水工)和1名制桶工;與家具制造相關的有1名沙發制造工匠。
從事制造業的婦女中有40名羊毛紡織工。
26分銷或者說是銷售行業中有6名男性和3名女性被列為零售商,27但沒有進一步解釋他們具體賣什麼。
其中也有一些零售商連同他們出售的商品一起被列了出來,男性有面包販、腌肉販、香料販、芝麻販、魚販、羊毛販,還有二三個賣繩子的和3個mageiroi28;女性有2個賣芝麻的、1個賣蔬菜的和1個賣蜂蜜的。
男性中還有3個産業規模較大的零售商。
29女性中還有1名西塔拉琴(cithara)彈奏者、1名保姆和1名裁縫。
30男性的混合職業包括2名辦事員、1名債務出借人和1名理發師。
在家務勞動中,奴隸可以做許多種類的工作。
不同家庭所使用的奴隸數量有很大差别,這主要視主人的财富狀況及其是否喜歡炫耀自己的财富而定。
31埃斯基涅斯(Aeschines)32有7個奴隸來照顧他6個家庭成員外加2個朋友的生活起居。
在阿提卡演說家所留下的财産清單中,也有證據表明一些富有的家庭并沒有家用奴隸。
33在這種情況下,就得雇傭專門的仆役來做家務勞動。
柏拉圖在《法律篇》34中闡述了他那個時代雅典的實際情況,窮困的雅典公民沒有奴隸,必須親自工作。
雅典奴隸所做的家務勞動包括:看門人35、照看孩子的保姆36、伺候成年人生活起居的保姆37、貼身奴仆38、腳夫或者信差,他們還做些與主人商業事務相關的零碎工作39,女人還可以做奶媽40。
奴隸也可以在商業領域、辦公事務上承擔一些責任更大、更需要細緻應付的工作,41比如銀行職員42,甚至是老師和教育者43。
混合職業中還有與娛樂相關的工作,年輕的女奴會被雇傭到特定場合做表演者,44同時也做妓女,這是一項古老的職業,可以為她們的主人賺取錢财。
德谟斯提尼提到過一個名叫尼卡萊特(Nicarete)的自由身份的女性,她撫養了7個小女孩兒,并培訓她們從事這個職業,這些女孩兒就把她視為妓院中的&ldquo鸨母&rdquo,供養她的生活。
45 阿提卡的墓碑浮雕上有許多侍女的形象,正在侍奉雅典公民的或外邦人的妻子。
這些侍女可能都不是自由身份,但也沒有特别被注明是奴隸身份,雕刻者并沒有在穿着打扮和相貌上把她們與女主人區别開。
一些陶瓶上繪制有手工工場的圖景,現代有些學者試圖通過觀察面貌特征或體毛多少的辦法來區分上面的奴隸和自由人,這種論證非常不可信。
伯裡克利曾發表演說為雅典用提洛同盟的錢修建城邦公共建築辯護,他列舉了能夠從這筆開支中獲益的各種工匠類型(專門的技術工匠、搬運工,等等)。
46伯裡克利稱,每個行業都有它特定的勞動力群體47,修建公共工程可以給各個年齡段的各類人等都帶來好處。
雖然建造帕特農神廟與建造厄瑞克忒翁廟一樣,工匠中既有奴隸也有自由人,但伯裡克利此處并沒有從經濟和社會層面對工匠群體進行等級劃分。
雅典是少數幾個手工業奴隸得到較大發展的城市之一,但即使這樣,我們也不能說雅典奴隸勞動力的數量已經超過了自由勞動力,例外的有礦山,可能也包括家務勞動和零售分銷領域。
有必要強調的是,在許多以農業為基礎的城邦,不同種類的農奴為城邦提供了大量勞動力,希羅多德對此有專門的論述48。
他說在希臘人中間,對戰士階層的崇拜以及随之而來的對手工業者的蔑視在拉喀尼亞(Laconia)的農奴體系下最為強烈,而在手工業經濟已經高度發展的科林斯則最不明顯。
阿特納奧斯論述說岐奧斯人習慣于購買奴隸幹活兒,而大多數的希臘人仍然自力更生處理商業事務,49這段對于希臘世界狀況的概述是正确的。
對于這段時期奴隸的價格,我們了解得很少。
在波斯入侵期間的伯羅奔尼撒半島,每個俘虜的贖金一般為2個米那。
50這可被看做是一個身強力壯的奴隸的市場高位價格,奴隸的平均價格可能要更低一些。
公元前414年,雅典将沒收來的赫爾墨斯石像破壞者(Hermocopids)的奴隸集體出售,一篇碑銘記載了這一事件。
51其中外邦人凱菲索多羅斯的奴隸的公開拍賣價格如下:東部和南部的奴隸&mdash&mdash一個加利亞成年男奴價值150德拉克馬,一個加利亞男孩兒174德拉克馬,一個加利亞小孩兒72德拉克馬,一個呂底亞成年女奴價值170德拉克馬,一個來自卡帕多西亞(Cappadocia)的米利坦人(Melitenean)(性别不詳)價值106德拉克馬,兩個叙利亞(Syria)成年男奴分别價值240和301德拉克馬;北部地區的奴隸&mdash&mdash兩個色雷斯成年男奴分别為165和175德拉克馬,三個色雷斯成年女奴分别是135、165和200德拉克馬,兩個伊利裡亞成年男奴121和161德拉克馬,一個西徐亞成年男奴144德拉克馬,一個科爾基斯成年男奴153德拉克馬。
這些價格信息可以幫助我們理解色諾芬筆下的奴隸價格浮動情況,52據色諾芬記載,在他生活的時代,奴隸價格從1.5到10個米那不等。
最低的50德拉克馬的價格可能是小孩兒的價格,53因為養育這些孩子到可以幹活兒的年齡需要花費成本并且要冒一定風險。
成年男奴和女奴的平均價格大緻相當,這在釋奴銘文上有所體現,上文所舉的例子也說明了這一情況:四個女奴的平均價格是180德拉克馬,而十個男奴平均每個178德拉克馬。
上面例子中叙利亞奴隸的價格是最高的,分别為301和240德拉克馬,來自北部的九個奴隸平均162德拉克馬,而四個小亞奴隸平均才139德拉克馬。
價格上的差别可能具有偶然性,也可能由于個體差異,其中包括資質、身體條件或者受過特别的訓練。
根據色諾芬的說法,54公元前4世紀上半期礦奴的平均價格是大約180德拉克馬,他們因沒有技術而成為最沒有市場價值的勞動力。
55礦奴的這個價格在德谟斯提尼的陳述中得到了證實,56他說他把父親工廠裡剩下的二十名沙發制造工拿去抵押,換得了4000德拉克馬的貸款,這說明這些技術工匠的平均價值要高于200德拉克馬。
下面還有一些有記載的奴隸價格,都是公元前4世紀亞曆山大時代之前的記錄:十五個技術工匠被迫以200德拉克馬每個的平均價格出售;57一個oiketēs價值200德拉克馬;58兩個奴隸每個125德拉克馬,顯然非常便宜;59一個妓女價值300德拉克馬。
60雅典的尼西阿斯據說曾用1塔蘭特銀子購買了一個管理銀礦的人。
61如果一切屬實,這表明他為這個管理人才支付了相當高的費用。
從伯羅奔尼撒戰争到亞曆山大之間的幾百年裡,奴隸的價格區間相當固定,成年奴隸從大約120德拉克馬到300德拉克馬不等,由于我們手頭的數據資料非常有限,因而無法推斷出實際的價格變動。
色諾芬的一段叙述沒有給出史料出處,他說在公元前5世紀末期,尼西阿斯、希波尼庫斯和斐洛美尼德斯出租奴隸給色雷斯礦主索希阿斯(Sosias),這些奴隸給他們的主人帶來每天1個奧波爾的淨收益。
62出租奴隸可得到每天1個奧波爾的淨收益,德谟斯提尼正是以此為基礎,估計出他父親的沙發制造工所能帶來的固定年收入。
上述兩個例子都沒有扣除折舊費。
63 在希臘城邦中,由于自由勞動力并不難找,奴隸又無需服兵役,因此不可否認,奴隸勞動力必然會影響自由人的工作機會,64很可能的結果就是競争導緻工資普遍降低。
舉例來說,令人滿意的奴隸工匠不斷湧現,這很可能使那些因兵役需要而離開原崗位的自由工匠很難在城市生活中重新找到職位。
公元前4世紀的貴族文學中流行一種認為手工勞動者&ldquo下賤&rdquo的情緒,我們并不清楚這在多大程度上是受到這種奴隸勞動的影響。
這種情緒在政治理論家的作品中表現得最為淋漓盡緻,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希臘城邦民主化的加強,公民階層為此一定要付出時間和精力。
65 同樣也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與自由勞動者相比,奴隸的生産率更為低下。
66但卻有證據反駁這一說法,即勞動合同中自由勞動者與奴隸每日的工資都相等。
67目前沒有證據表明,自由勞動者和奴隸在做相同類型的工作時,工作時間會有差别。
與修建埃琉西斯神廟有關的協議68都是每天分配固定的工作總量69,這裡的工作時間取決于勞動者本身。
沒有任何迹象表明曾經有過讓工匠加速工作以提高生産效率的嘗試,不論是對于自由勞動者還是對于奴隸。
70 色諾芬在陳述他的有關國家在銀礦奴隸方面資本投資的計劃時,以一年工作360天為基礎來計算這些奴隸可帶來的收入。
71有一種假設認為奴隸被迫一直工作,沒有休息日,但施瓦恩(Schwahn)指出的狀況與這種假設正相反。
72根據修建埃琉西斯的銘文記載,鋸木工匠的工資按日計算,而他們在不工作的列奈阿節慶(Lenaean)休息期間也可以得到薪金。
73銀礦也使用自由勞動力,證明這一情況的可靠證據是礦主本人就在他們自己的特許礦山中工作。
74在勞裡厄姆開采銀礦的奴隸無疑承擔着繁重的勞動,而且工作環境危險,這是礦業普遍的标志性特征。
然而不論對奴隸礦工還是自由礦工來說,危險都同樣存在。
人們通常認為勞裡厄姆銀礦的工作條件極為惡劣,這個假設的基礎在于人們對雅典将軍尼西阿斯的有些過激的批評,75他的财富恰恰就建立在礦工勞動的基礎之上。
糾正這種傾向的一個觀點指出勞裡厄姆銀礦有通風設施,76阿爾戴隆(Ardaill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