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夢的終極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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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quo的意識。
同樣,由身體需要而産生的緊張可保持為潛意識的,身體的痛苦也可如此&mdash&mdash它是介于内外知覺之間的一種東西,甚至當其根源在外部世界時,它行動起來也像一種内部知覺。
因此,它再次真實地表明,感覺和情感隻有到達前意識知覺系統才能成為意識的。
如果前進的道路受阻,即使在興奮過程中與它們一緻的那個&ldquo不确定的成分&rdquo和它們做的一樣,它們也不會作為感覺出現。
于是我們就以一種凝縮的,并不完全正确的方式來談論潛意識情感,它是和并不完全正确的潛意識觀念相似的。
實際上差異在于,和潛意識觀念的聯系必須在它們被帶入意識之前就得形成,而對本身可以直接轉換的情感來說則無此必要了。
換句話說,意識和前意識的區分對情感來講是沒有意義的,前意識在這裡可以不予考慮&mdash&mdash情感要麼是意識的,要麼是潛意識的。
甚至當它們和言語表象聯系在一起時,它們之所以成為意識的也并非由于那種情況,是因為直接這樣形成的。
言語表象所起的作用現在已完全清楚了。
由于它們的作用,内部思維過程變成了知覺,它就像對該原理的證明一樣,即一切知識在外部知覺中都有其根源。
有時會出現這種情況,即對發生思維過程的過度關注,在這種情況下,思想是在實際意義上被感知的&mdash&mdash好像這些詞來自外界一樣,并因此被認為是真實的。
在對外部知覺與内部知覺和前意識知覺&mdash&mdash意識的表面系統&mdash&mdash之間的關系做了這種闡述之後,我們就可以繼續研究自我概念了。
我們發現這顯然要從它的中心&mdash&mdash前意識知覺系統&mdash&mdash着手,并且一開始就要抓住接近記憶痕迹的前意識。
但這個自我,如我們所知,也是潛意識的。
有一個作家從個人動機出發,徒勞地堅持認為他和純科學的嚴密性不相幹,現在我認為,遵照他的建議我們将得到很多好處。
我說的是喬治·格勞代克。
他堅持認為,在我們所謂自我的生活中,其表現出來的行為基本上是被動的,正如他所表明的,我們是在不知道的、無法控制的力量下&ldquo生活&rdquo着。
我提議通過回憶從前意識知覺系統出發,以及從作為潛意識的自我開始,并且緊随格勞代克,将&ldquo本我&rdquo的名字賦予心理的另一部分。
從回憶這個實體加以考慮,該實體向其他部分擴展,而其他部分行為就好像是潛意識的。
不久我們将看到這個概念是否在理解上使我們有所收獲,或者在描述目的方面給我們帶來了什麼好處。
現在将一個人看作是一個未知的、潛意識的心理本我,在它的外表就是從其中心,從前意識知覺系統發展而來的自我。
如果我們努力對此加以形象化的想象,我們就會補充說,自我并不包括整個本我,但隻有這樣做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前意識知覺系統形成(自我的)外表,這多少有點像卵細胞上的胚胎層。
自我并未同本我截然分開,它的較低部分拼合到本我中去了。
但是被壓抑的東西也合并到本我中去了,并且簡直就是它的一部分。
被壓抑的東西隻是由于壓抑的抵抗作用而和自我截然隔開,它可以通過本我而和自我交往。
我們立即認識到通過對病理學的研究所勾畫出來的幾乎一切界限,都隻和心理結構的表面水準有關&mdash&mdash這是我們所知道的唯一水準。
雖然必須說明所選定的形式對任何特殊應用來說沒有任何誇張,而隻想為說明的目的服務。
我們或許可以補充說,自我有一個掌管聽覺的腦葉,正如我們從腦解剖中所知道的,它隻在一邊有,又正如人們所說的,它是歪斜的。
顯而易見,自我是本我的一部分,即通過前意識知覺&mdash&mdash意識的媒介已被外部世界的直接影響所改變的那一部分。
在一定意義上說它是表面&mdash&mdash分化的一種擴展。
再者,自我有一種把外界的影響施加給本我的傾向,并努力用現實原則代替在本我中占主導地位的快樂原則。
在自我中,知覺起的就是在本我中轉移給本能的作用。
自我代表我們所謂的理性和常識的東西,它和含有熱情的本我形成對照。
所有這一切都和我們所熟悉的通常的區别一緻,但同時隻能認為這種區别在一種平均的或&ldquo理想的&rdquo情況下才适用。
自我把對能動性的正常控制轉移給自我。
這樣在它和本我的關系中,自我就像一個騎在馬背上的人,它得有控制馬的較大力量,所不同的是,騎手是通過尋求用自己的力量做到這一點的,而自我則使用借力。
如果一個騎手不想同他的馬分手,常常被迫引導它到它想去的地方。
同樣如此,自我經常把本我的希望付諸實施,好像是它自己所希望的那樣。
看來除了前意識知覺系統的影響之外,還有另一個因素已經對形成自我并使之從本我中分化出來起了作用。
一個人的身體本身,首先是它的外表,是外部知覺和内部知覺都可由此産生的一個地方。
這一點可以用像任何其他客體一樣的方式看到,但它把兩種感覺讓給了觸覺,其中一種相當于内部知覺。
心理生理學已全面讨論了身體以此在知覺世界的其他客體中獲得其特定位置的方式。
痛苦似乎在這個過程也起作用,我們在病痛期間借以獲得的關于器官的新知識的方式,或許就是我們獲得自己身體觀念的原型。
自我首先是一個身體的自我,它不僅是一個表面的實體,而且還是一種表面的投射。
如果我們想為它找一種解剖學上的類比,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它等同于解剖學家所謂的&ldquo大腦皮層上的小人&rdquo,它在大腦皮層上是倒置的,它腳朝天,臉朝後,左側是它的語言區。
自我和意識的關系前文已經多次探究過了,但在這方面還有一些重要的事實有待描述。
由于我們習慣于不論走到哪裡,都攜帶着我們的社會和道德的價值标準,因此,當我們在無意識中看到低級情欲的活動場所時,我們并不感到驚訝;另外,任何心理功能在我們的價值量表上級别愈高,就會愈容易發現它接近意識的道路。
但是這裡精神分析的經驗卻使我們失望。
一
同樣,由身體需要而産生的緊張可保持為潛意識的,身體的痛苦也可如此&mdash&mdash它是介于内外知覺之間的一種東西,甚至當其根源在外部世界時,它行動起來也像一種内部知覺。
因此,它再次真實地表明,感覺和情感隻有到達前意識知覺系統才能成為意識的。
如果前進的道路受阻,即使在興奮過程中與它們一緻的那個&ldquo不确定的成分&rdquo和它們做的一樣,它們也不會作為感覺出現。
于是我們就以一種凝縮的,并不完全正确的方式來談論潛意識情感,它是和并不完全正确的潛意識觀念相似的。
實際上差異在于,和潛意識觀念的聯系必須在它們被帶入意識之前就得形成,而對本身可以直接轉換的情感來說則無此必要了。
換句話說,意識和前意識的區分對情感來講是沒有意義的,前意識在這裡可以不予考慮&mdash&mdash情感要麼是意識的,要麼是潛意識的。
甚至當它們和言語表象聯系在一起時,它們之所以成為意識的也并非由于那種情況,是因為直接這樣形成的。
言語表象所起的作用現在已完全清楚了。
由于它們的作用,内部思維過程變成了知覺,它就像對該原理的證明一樣,即一切知識在外部知覺中都有其根源。
有時會出現這種情況,即對發生思維過程的過度關注,在這種情況下,思想是在實際意義上被感知的&mdash&mdash好像這些詞來自外界一樣,并因此被認為是真實的。
在對外部知覺與内部知覺和前意識知覺&mdash&mdash意識的表面系統&mdash&mdash之間的關系做了這種闡述之後,我們就可以繼續研究自我概念了。
我們發現這顯然要從它的中心&mdash&mdash前意識知覺系統&mdash&mdash着手,并且一開始就要抓住接近記憶痕迹的前意識。
但這個自我,如我們所知,也是潛意識的。
有一個作家從個人動機出發,徒勞地堅持認為他和純科學的嚴密性不相幹,現在我認為,遵照他的建議我們将得到很多好處。
我說的是喬治·格勞代克。
他堅持認為,在我們所謂自我的生活中,其表現出來的行為基本上是被動的,正如他所表明的,我們是在不知道的、無法控制的力量下&ldquo生活&rdquo着。
我提議通過回憶從前意識知覺系統出發,以及從作為潛意識的自我開始,并且緊随格勞代克,将&ldquo本我&rdquo的名字賦予心理的另一部分。
從回憶這個實體加以考慮,該實體向其他部分擴展,而其他部分行為就好像是潛意識的。
不久我們将看到這個概念是否在理解上使我們有所收獲,或者在描述目的方面給我們帶來了什麼好處。
現在将一個人看作是一個未知的、潛意識的心理本我,在它的外表就是從其中心,從前意識知覺系統發展而來的自我。
如果我們努力對此加以形象化的想象,我們就會補充說,自我并不包括整個本我,但隻有這樣做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前意識知覺系統形成(自我的)外表,這多少有點像卵細胞上的胚胎層。
自我并未同本我截然分開,它的較低部分拼合到本我中去了。
但是被壓抑的東西也合并到本我中去了,并且簡直就是它的一部分。
被壓抑的東西隻是由于壓抑的抵抗作用而和自我截然隔開,它可以通過本我而和自我交往。
我們立即認識到通過對病理學的研究所勾畫出來的幾乎一切界限,都隻和心理結構的表面水準有關&mdash&mdash這是我們所知道的唯一水準。
雖然必須說明所選定的形式對任何特殊應用來說沒有任何誇張,而隻想為說明的目的服務。
我們或許可以補充說,自我有一個掌管聽覺的腦葉,正如我們從腦解剖中所知道的,它隻在一邊有,又正如人們所說的,它是歪斜的。
顯而易見,自我是本我的一部分,即通過前意識知覺&mdash&mdash意識的媒介已被外部世界的直接影響所改變的那一部分。
在一定意義上說它是表面&mdash&mdash分化的一種擴展。
再者,自我有一種把外界的影響施加給本我的傾向,并努力用現實原則代替在本我中占主導地位的快樂原則。
在自我中,知覺起的就是在本我中轉移給本能的作用。
自我代表我們所謂的理性和常識的東西,它和含有熱情的本我形成對照。
所有這一切都和我們所熟悉的通常的區别一緻,但同時隻能認為這種區别在一種平均的或&ldquo理想的&rdquo情況下才适用。
自我把對能動性的正常控制轉移給自我。
這樣在它和本我的關系中,自我就像一個騎在馬背上的人,它得有控制馬的較大力量,所不同的是,騎手是通過尋求用自己的力量做到這一點的,而自我則使用借力。
如果一個騎手不想同他的馬分手,常常被迫引導它到它想去的地方。
同樣如此,自我經常把本我的希望付諸實施,好像是它自己所希望的那樣。
看來除了前意識知覺系統的影響之外,還有另一個因素已經對形成自我并使之從本我中分化出來起了作用。
一個人的身體本身,首先是它的外表,是外部知覺和内部知覺都可由此産生的一個地方。
這一點可以用像任何其他客體一樣的方式看到,但它把兩種感覺讓給了觸覺,其中一種相當于内部知覺。
心理生理學已全面讨論了身體以此在知覺世界的其他客體中獲得其特定位置的方式。
痛苦似乎在這個過程也起作用,我們在病痛期間借以獲得的關于器官的新知識的方式,或許就是我們獲得自己身體觀念的原型。
自我首先是一個身體的自我,它不僅是一個表面的實體,而且還是一種表面的投射。
如果我們想為它找一種解剖學上的類比,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它等同于解剖學家所謂的&ldquo大腦皮層上的小人&rdquo,它在大腦皮層上是倒置的,它腳朝天,臉朝後,左側是它的語言區。
自我和意識的關系前文已經多次探究過了,但在這方面還有一些重要的事實有待描述。
由于我們習慣于不論走到哪裡,都攜帶着我們的社會和道德的價值标準,因此,當我們在無意識中看到低級情欲的活動場所時,我們并不感到驚訝;另外,任何心理功能在我們的價值量表上級别愈高,就會愈容易發現它接近意識的道路。
但是這裡精神分析的經驗卻使我們失望。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