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健全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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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的基礎所在。

     三千年來,我們習慣于根據亞裡士多德的邏輯方式(A或非A二者彼此全然不同,且互相排斥。

    你可以選擇其中之一,非此即彼,但是你不可以二者同時皆選),來做二分對立、區别與劃分;然而放棄這一習慣卻是相當重要的事,甚至是關鍵之所在。

    盡管很難,但是我們仍必須學習以整體的方式,而不要以原子論的方式來思考。

    因為所有這些&ldquo對立的&rdquo情形,其實都以有層次的方式被整合了,尤其是在健康人身上更是如此。

    而且,治療的根本目标之一,就是要改變二分對立與分裂的情形,把看似水火不相容的對立物加以整合。

    我們看似神明的特性就是基于我們的動物性之上,同時也需要我們的動物性。

    我們的成熟性不是由于放棄了孩童的天真,而是因為含攝了兒童善良的價值,并且是築基于其上的建設。

    各種較高的價值都是以有層次的方式整合了較低層次的價值。

    總的說來,二分對立形成了病理學,而病理學使用的正是二分對立的方法(請與高斯坦所論的有效的隔離概念加以比較)。

     正如前述,價值的一部分已經被發現,但是,價值還有一部分則是由每個人自己本身所創造或所選擇而出現的。

    &ldquo發現&rdquo并不是把我們所賴以生存的價值導引出來的唯一方式。

    自我研究發現,嚴格單義項的東西,隻指一個方向的手指,隻用一種方式便可滿足的需求,是很稀罕的事。

    幾乎所有的需求、能力和才幹都可以用各種不同的方式來予以滿足。

    雖然這種不同的變化有限,但它仍是一種多樣的變化。

    天生的運動員有許多不同的運動任其選擇,任何個人可以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去滿足愛的需求。

    音樂之才無論吹笛子還是吹黑管都一樣可以得到快樂。

    大智之士不論成為生物學家、化學家還是心理學家都同樣會感到快樂。

    任何懷有善意的人都會認為世界上充滿了各種不同的事由與責任,等着他以同樣飽滿的熱情去奉獻。

    也許有人會說,人性的内在結構是軟骨質的。

    它就像樹籬笆一樣,可以修剪,亦可以導向,甚至就像一棵果樹,可以修整成一面樹牆。

     選取和放棄的問題,一直存在着。

    即使是一個試測老手或一位優秀的心理治療醫生,很快便能大概看出一個人的才幹、能力、需求和人品,也很快就能為當事人提出相當妥帖的職業忠告,他仍有可能遇到同樣的問題。

     此外,當一個人正在成長,模模糊糊地看到命運的行列時,他可以在其中做選擇,并配合機運,配合文化上的贊成與責難&hellip&hellip當他漸漸決定獻身于,例如做個醫生,于是如何自我造就、自我創造的難題,很快就浮現出來了。

    遵守紀律、努力工作、延緩享樂、強迫自己努力、塑造并訓練自己,這一切,即使對天生的醫學人才而言都是必要的。

    不管他多麼熱愛他的工作,為了整體之故,他仍然必須吞下許許多多的瑣碎雜事。

     或者換個方式來說,以成為醫生來實現自我,意思是要做個優秀的醫生,而不要變成一個庸劣的醫生。

    這樣的理想,當然一部分是他自己創造出來的,一部分是文化教給他的,還有一部分是從他的内在流露出的。

    他所認為的良醫應該具有的一切,與他的才幹、能力和需求一樣都具有決定性的因素。

     在《心理分析與道德價值》一書中,哈特曼否定了道德命令可以從心理分析的研究結果中導引而出的觀點。

    此處&ldquo導引而出&rdquo的意思究竟是什麼?我認為,心理分析和其他揭發式的心理治療隻不過是把人性内在的、較生物性的、較屬本能的核心予以顯露或鋪陳。

    這一核心的部分,就是某種偏好與渴望,而這些偏好與渴望,即使很微弱,卻仍可被視為以生物性為基礎的内在價值。

    所有的基本需求均屬于這一範疇,而個人所具有的天生才幹與能力也是如此。

    我并沒有說偏好與渴望都是&ldquo應該&rdquo或&ldquo道德命令&rdquo,我隻是說它們内在于人性,此外如果否定它們,便會造成心理疾病,并因此造成罪惡,造成罪惡與疾病的重疊,雖然二者并非同義。

     同樣,雷德利也說過,将對治療的探讨變成一種意識形态的探讨,會讓人大感失望。

    就像惠利士所明白表示過的,因為心理分析無法提供一種意識形态。

    當然,如果我們采取&ldquo意識形态&rdquo的字面意義,也的确如此。

     不過,還有一些十分重要的事被忽略了。

    雖然這些揭發式的心理治療并不提供一種意識形态,但是它們的确有助于&ldquo揭發&rdquo和至少顯露出内在價值的基本原理。

     這也就是說,揭發式的、深度的心理治療醫生可以幫助病人發現他(病人)一直朦胧地追求、向往與需求的一些最深刻、最内在的價值。

    因此我主張這種治療方式與對價值的探索方向有着息息相關的關系,而不是像惠利士所說的毫無關系。

    事實上,我認為我們可能很快就可以把心理治療定義為對價值的探索。

    自我身份的探索就其本質而言,就是探索一個人的内在的真正價值。

    尤其是當我們回想起自我認知的增長(和自我價值的澄清),其實是與對别人和對一般現實的認知的增長和對他們價值的澄清相互一緻時,就更能了然于胸了。

     最後我認為,時下流行的強調自我認知與倫理行為(價值實踐)之間有一個(假想的)大鴻溝的觀點,很可能其本身就是一種病症,代表思想與行為之間根深蒂固的裂縫&mdash&mdash雖然這個裂縫就其他性格形式而言并不如此普遍。

    這一點,可以歸結于哲學界向來對&ldquo是&rdquo與&ldquo應該&rdquo和&ldquo事實&rdquo與&ldquo規範&rdquo之間所做的二分對立。

    據我觀察,較健康的人、高峰體驗中的人和努力設法将固有的良好特質與良性的歇斯底裡特質予以整合的人,普遍都沒有這種無法跨越的鴻溝或裂縫。

    在他們身上,清晰的認知立即流露為自動自發的行動,或是倫理的實踐。

    也就是說,隻要他們知道什麼是該做的,他們便會去做。

    那麼在較健康的人身上,這個知與行之間的鴻溝還留有什麼樣的障礙呢?隻有現實和存在中所固有的問題,即隻有真正的問題,而沒有虛假的問題。

     隻要這個論點正确無誤,那麼深度的、揭發式的心理治療,就不僅具有祛除疾病的功效,還可以是合理的、發現價值的技巧。

     三、健康就是超越 我的目的是要在時下讨論心理健康的潮流中,保留住一種可能被遺漏的觀點,而這是很危險的。

    我所看到的危機在于:把适應,即适應現實、适應社會、适應别人,認同為健康。

    這一古老看法,又以一嶄新且更為精妙的形式複蘇了。

    也就是說,真正的人或健康的人,不是以其本來面目、其獨立性,也不是根據内在心靈法則和非環境原則獲得認定的。

    他不被視為有别于環境,或獨立于、相對于環境。

    相反,用來為他下定義的詞彙,常是一些以環境為中心的語詞,例如:有能力控制環境,關于與環境建立妥當而有效的關系、工作勝任愉快、識時務、善逢迎,能獲得公衆所謂的成功等等。

    若換個方式來說,則工作分析、工作要求都不應作為個人健康或價值的主要判斷标準。

    一個人除了有向外發展的傾向,還有向内發展的傾向。

    我們切勿堕入陷阱,誤以一個人的專長來界定良好機能,好像他隻是一件工具而不是有其本身價值的存在,或者他隻是一件為了某種外在目的而存在的工具。

     我特别想到懷特先生最近發表于《心理學期刊》的一篇論文&mdash&mdash《動機的再反省》,以及伍德華茨先生的書&mdash&mdash《行為的律動》。

    我特别提及,是因為二者都是傑出的作品,立論精辟,更因為二者皆促使動機理論向前邁進一大步。

    我十分贊同兩位作者前進的程度,但我認為他們走得還不夠遠。

    他們仍以某種形式暗含着我前面所提及的危機。

    換言之,盡管精明練達、掌握效益、勝任愉快均是适應現實的主動形态,而非被動形态,不過仍然是适應理論的變數。

    我覺得我們必須遠遠地跳出這些聽起來好像不錯的詞彙,以便認清何謂超越環境、獨立于環境,何謂與環境相抗衡的能力,或向它迎擊,忽視它,拒絕或調适它的能力。

    就一套心理健康的理論而言,外在心理的成就是不足夠的,還必須納入内在的心理健康。

     另外還有一種情形,如非這麼多人認真以對,我是不願多談的。

    那便是蘇利文式界定自我的方式,他純粹根據别人所認為的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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