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蒙古統治下的中國社會,1215—13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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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幾十年的巧奪天工的城市發展,并沒因為被征服而消失。

    [58]1275年至1291年來中國的馬可·波羅對這座城市十分了解,他稱其為&ldquo華美絕倫的城市,在世界上首屈一指&rdquo。

    但14世紀中葉這座大城市遭到毀滅性的火災,在元末内戰中又幾次易手,顯然在有元一代走了下坡路。

    還沒有其他城市顯示出這種值得注意的發展。

    大運河的重新開發無疑對國内經濟産生了有益的影響。

    其工程不涉及江南段,即杭州至長江段,但是江蘇北部的運河要重修,一直向北延伸,從黃河直到大都。

    1340年以後它毀于洪水,并因戰事而使運輸受阻。

    北方和南方經濟上的一體化首先得益于運河的重建,但卻沒有繼續得到完全與長久的利益。

    在北運河兩旁的商業大城市得以再生卻并不繁榮。

    在元代似乎沒有哪類經濟得到真正的繁榮,而不同地區條件的差别是相當大的。

     有關元代中國城市生活的某些最直接最有色彩的信息來自元雜劇,我們在社會史部分已有論述。

    其中很多是描寫普通人的家庭生活,雖然情節可能離奇,但這些雜劇從廣闊的角度揭示了城市人的追求,顯示了城市與農村生活之間的交流,向我們展示了每年的節日慶祝及宗教儀式,還描繪了對貧富、對官員、偶爾也有對居住在中國的外族人的态度。

    這些雜劇已有一些很好的譯本,但是将它們作為研究元代社會的資料進行分析還僅僅是一個開始。

    [59]關于《元典章》這部囊括法律、案例的大規模彙編,以及有關元代社會史的其他類文獻的情況也是如此。

    [60] 鄉村生活 如果說我們關于城市社會的知識不夠的話,那麼我們對于中國人口的大多數&mdash&mdash在鄉村居住的農民以及作為農村社會一小部分的工匠和商人&mdash&mdash的情況的了解,就更難令人滿意了。

    在元雜劇、筆記和其他非官方、非正式的曆史資料中,關于鄉村生活的材料比關于城市或關于各種背景的精英人士的材料要少得多。

    但是,就鄉村社會的某些方面提供一些與現在的了解相比更詳細的認識,還是能夠做到的。

     政府的基層是建立在得自于早先漢人實踐的兩種管理系統之上的。

    在忽必烈朝初期,政府下令各種戶籍均歸地方行政機構管轄。

    在城鎮、近郊及其鄉村地區,人戶被編入我們可稱之為&ldquo管區&rdquo或&ldquo界區&rdquo的組織内,在中國其稱呼各地不同。

    它們的頭目名義上是公衆推選的,實際上是縣衙從納稅最多的那些人中挑選出來的。

    他們的職責是催督差稅,也負責維持秩序。

     在忽必烈統治早期,他下令從事各種職業的農村人戶,特别是從事農業的人戶,每50戶編為一社。

    征服南宋以後,村社制度又推廣到南方,但是零星的證據表明社的規模相差甚大,有的可能包括幾百戶。

    開始時,至少在名義上,社負責勸農以及鄉村的恢複。

    最終社趨向于與負責稅收和治安的基層組織合并為一。

    有人懷疑這一制度既沒有全面施行,也沒有很有效地堅持下去。

    但是,這兩種村社制度卻提示我們:這些對于社會來說多少具有自然性質的村社組織形式,是為了社會管理的目的而被承認和利用的,這很像以前各朝代中它們被利用時的情形。

    [61]對于大多數中國農民、小商販以及鄉村工匠來說,世襲的戶籍和社會的四等級制度對于他們日常生活的影響可能不如對城市和城郊人口的影響那麼強烈。

     驅口 元朝統治下,鄉村生活最受直接影響的方面,是整個地方人口中被征服者軍隊的将領們占有的、有時人數可達幾千或幾萬的那一部分人,也包括這部分人經營的農田。

    蒙古人的做法是将軍事行動中俘虜來的被征服民族的人口作為戰利品獎給黃金家族的成員或者功臣,這些人口不在正常的戶計之内,而處于類似于農奴或奴隸的地位。

    這類人被稱作&ldquo驅口&rdquo(義近俘虜)。

    [62]在征服早期,這一做法在中國北部相當廣泛,而在忽必烈統治時期得以一定程度的繼續,并擴展到南方各省。

    [63] 1235年,即征服金朝後不久,蒙古人便開始進行戶口統計與登記,目的是核定軍事将領投下的戶數,并确定對整個人口統一實施的賦役額。

    當時登記在冊的大緻為200萬戶,而在此之外的投下所占有的戶數,據查為76萬多。

    [64]為了從驅口戶得到部分賦稅,朝廷想将投下置于指定的官員管轄之下,但是投下主人将這些驅口看作他們的私有财産,隐瞞實際數字,以最大限度剝削他們的生産能力。

    在北方也有一些漢人投下封地,屬于有世襲權的漢軍将領,與蒙古人、色目人占有投下的情形一樣。

    在對被征服的漢人進行剝削的問題上,中央政府與軍事貴族的利益是矛盾的,這一矛盾在整個元代一直存在着。

    在這一利益沖突中,一般人除了離家逃走變為流民或流徙戶以外,沒有辦法保護他們自己。

    因此,在1215年至1260年之間中國北方在冊人口的劇減,可以用國内大規模遷徙來解釋。

     忽必烈和他的謀士們看到了與貴族争奪驅口控制權以及對驅口過度剝削造成農村生活的混亂等問題的嚴重性。

    他們力圖采取廣泛措施限制這種過度剝削,使農村安定。

    如上所述,通過設立負責勸農的社和負責稅收、治安的基層組織,忽必烈政府力圖減少或直接管轄屬于投下名下的農村人戶,使他們承擔與自由農戶類似的賦役。

    但是忽必烈汗不能夠取消蒙古投下制及其驅口與匠戶。

    一個折中的辦法是指定行政官員去監督投下,并且從每年稅收中拿出一部分來獎勵投下領主。

    這并沒有完全消除隐瞞、盤剝和其他一些與中央政府的矛盾。

    在忽必烈統治的這個較長時期内,約有15%的人口仍是驅口,而隐瞞的數目有可能與此相當。

    有元一代,在基本的财源以及對待從事生産的農民和工匠方面存在的弊病一直沒有克服。

     在管理農村人口方面,元朝政府在北方一直使用1260年以前采用的賦役形式,在南方則實行宋朝的兩稅制。

    這既說明政府能夠實際地采取靈活措施,又暴露了其行政管理的弱點。

    這種弱點十分明顯,助長了全國範圍的流徙以及地主所有制的濫行,這在富庶一些的南方省份尤為厲害。

    中國農村的經濟條件依舊很惡劣。

    忽必烈時期農業曾有一些恢複,但是在其不得力的繼承者時期又都喪失了。

    很多方面都可以證明這一點,尤其是當時文獻中記載了大量流民的許多材料更能說明這個問題。

    [65] 可以說明元史中這一問題的另一個方面,是有關元末民間宗教及與之相關的造反運動的大量記載。

    與摩尼教有遙遠的淵源關系的明教教義預言彌勒佛會在世界最黑暗、人民最苦難的時候出世。

    其大多數來自長江以北的幾百萬中國農民相信了14世紀中葉的元代中國世界就要接近黑暗的盡頭,很快就會轉人金色的、極樂的光明之中,天堂會在人間實現。

     這個教義成功應用的原因之一是農村生活确實極端艱難,容易讓人産生否極泰來的幻覺。

    這種思想使得普通民衆的大多數易于追随聲稱與彌勒佛有一些關系的領導人物,而很多領導者都這樣樹立自己的形象。

    另一個原因是傳統的儒家學者雖然在群衆中仍享有原有的聲望,卻隻能起到已無号召力的地方領袖的作用,普通人中的大多數已不大受到精英們傳統式的影響。

    元末起義的一個特點就是儒士們一般都在政府徒勞地鎮壓各派起義中與政府站在一邊。

    其他沒有宗教性質純粹是貧苦農民走投無路的起義也為數不少,其中很多隻不過是以村社的自衛運動開始的,政府無力鎮壓強盜,村社就自己武裝起來。

    近年研究14世紀的起義有很大進展,很快就會有能夠較充分反映農村社會輪廓、描述日常生活實際狀況的總結問世。

    [66] 我們要再回到本章開始的那一點上來:我們還處于這樣的窘境,在可以允許的最大誤差範圍内仍不能說出元代中國究竟有多少人口,或者說不知道如何對我們得到的令人費解的統計數字所表明的人口劇減情況作出說明。

    隻要對這個基礎性的重要問題拿不出答案來,我們就最多隻能提出一些從宏觀上加以闡述的曆史問題,隻能對與此有關的新近研究成果進行概述,隻能提出一些有限的、暫時有用的總結意見。

    元史之所以引起我們的興趣,是因為在那個重要的時間斷限内,一定存在着引起社會變化的各種潮流或各種影響的某種聯系,這對我們了解中國曆史可能具有極大的啟發價值。

     *** [1]改建國号诏書的譯文及改建國号意義的讨論,見[275]蘭德彰編《蒙古統治下的中國》的&ldquo前言&rdquo,第3&mdash21頁。

     [2][165]查理斯·J.哈柏林在《欽察汗國與俄羅斯:蒙古對俄羅斯中世紀史的影響》一書中,沒有提出這裡所說的俄羅斯&ldquo曆史的根本性變化和轉向&rdquo的說法,不過是強調了由&ldquo蒙古影響&rdquo促成的文化延續及對俄羅斯社會的有益推動。

    俄國史學家始終否定蒙古在俄羅斯的統治起過好的作用,哈柏林意在糾正這種觀點。

    相反,中國史學家盡管對其亦持批判态度,但并不強調外來統治對中國的破壞,而是強調文化的延續性,不過這種延續性是因為對中國文化輸入了&ldquo積極&rdquo的因素,而不是外族影響。

     [3][653]《元史》,卷58,第1346頁。

     [4][184]何炳棣:《1368&mdash1953年的中國人口研究》,第10&mdash12頁。

     [5][183]何炳棣:《中國宋金時期人口的估算》。

     [6]關于元代漏報戶口的情況,見[849]黃清連:《元代戶計制度研究》,第128&mdash135頁。

     [7]1207年的數字來自脫脫等編的[646]《金史》,卷24,第572&mdash578頁;卷25,第599&mdash616頁;卷26,第627&mdash629頁,缺少後來隸于江蘇的三個州和隸于河南的七個府州的人口數字。

    1290年的數字,來自[653]《元史》,卷58,第1347&mdash1383頁。

    1393年的數字來自[184]何炳棣:《1368&mdash1953年的中國人口研究》,表3,第10頁。

     [8]邱樹森、王颋在[775]《元代戶口問題刍議》中,對有關元代人口問題的曆史資料作了全面分析。

    這一研究引用了元代的統計數字,估計有20%的人口沒有登記。

    他們估計從1290年括戶後到1340年的幾十年中,元代實際戶口最高曾達到1990萬戶,近9000萬人。

    因為元末的戰亂,人口再次減少,到1368年元朝滅亡時,隻有1300萬戶,6000餘萬人。

    這一結論有兩個問題,它提出了人口大幅度增減,卻沒有分析1290年至1340年間人口的年增長率。

    而這對估算1340年的最高人口數是很必要的;該文亦沒有解釋為什麼1368年後的數年間沒有再次出現大幅度人口增加。

    此外,還需注意兩次災難性的人口銳減,人口減少了30%至50%,一次在1215年之後達到高峰,一次在1340年之後。

    因此,這一研究值得認真推敲。

     [9][86]戴仁柱:《史學觀和楊維桢的〈正統辯〉》。

    關于&ldquo正統辯&rdquo的背景,見[48]陳學霖:《中華帝國的正統觀:女真&mdash金朝(1115&mdash1234年)的讨論》。

     [10][320]牟複禮:《元代的儒家隐士》。

     [11]當代中國學者李則芬将此稱為中國元史學的三弊之一,見[762]李則芬:《元史新講》前言,第1卷第2頁。

    當代的台灣學者和大陸學者已注意到這一缺陷,但是還沒有克服它。

     [12][9]托馬斯·T.愛爾森:《蒙古帝國主義:蒙哥汗對中國、俄羅斯和伊斯蘭地區的政策,1251&mdash1259年》,第221&mdash225頁。

     [13]蕭啟慶在對元代蒙古人的開創性研究中,分析了78位掌握漢學和漢文化技巧并在元代文獻中有明确記載的蒙古人。

    他的結論是到了元代末期,出自精英家族的蒙古人大多已經&ldquo儒化&rdquo,他們未必是蒙古人中的主流,但采用漢文化的趨勢卻在不斷加強。

    見[858]蕭啟慶:《元代蒙古人的漢學》。

     [14]對宋代的最精辟的描述,見[433]佐伯富、竺沙雅章:《宋代的新文化》。

     [15][854]見蕭啟慶:《元代的儒戶:儒士地位演進史上的一章》。

     [16][13]托馬斯·T.愛爾森:《13世紀的元朝和吐魯番的畏兀兒人》,第262頁。

     [17][13]愛爾森:《13世紀的元朝和吐魯番的畏兀兒人》,第246&mdash248頁。

    亦見[849]黃清連:《元代戶計制度研究》,第128&mdash135頁。

     [18][13]愛爾森:《13世紀的元朝和吐魯番的畏兀兒人》;[398]羅依果:《蒙古統治下的突厥人:13&mdash14世紀突厥與蒙古關系初探》。

    畏兀兒人的首領早在1204年就已得到蒙古人的寵信。

     [19]本章前面已提到1207年金朝在籍人口超過5000萬。

    其中不少于一半的人口在元朝初年的戶口統計中被計入戶籍。

     [20][674]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9,第205&mdash206頁。

    &ldquo漢人八種&rdquo,指在漢人下包括8個種族集團。

     [21][828]姚從吾:《忽必烈汗對于漢化态度的分析》。

     [22][849]黃清連:《元代戶計制度研究》,第13&mdash18頁。

     [23][849]黃清連:《元代戶計制度研究》,第197&mdash216頁。

     [24][874]蒙思明的《元代社會階級制度》發表在50年前,但至今還未被新成果取代。

    它還留下了許多未解決的問題。

    見[856]蕭啟慶《元代史新探》中的評述,第43&mdash44頁注25。

     [25][320]牟複禮:《元代的儒家隐士》。

     [26][874]蒙思明:《元代社會階級制度》,下同。

     [27]下文的叙述引自[854]蕭啟慶:《元代的儒戶》。

     [28]耶律楚材先服務于成吉思汗,但在窩闊台在位時影響更大,見[399]羅依果:《耶律楚材(1189&mdash1243年):佛教徒和治國儒者》。

     [29]為大緻計算,可以采用忽必烈朝漢人為6000萬的較低數字。

    可以通過下列方式計算出出身精英家庭的總人數:假如占總人口的5%,或300萬人,屬于精英家庭,以每家平均6口人計算,假如每6人中有一個是成年男子,精英集團中計有50萬成年男子。

    這隻是大略的推算,沒有任何史料依據。

     [30][279]勞延煊:《元代初期的南方學者和教育制度初探》。

     [31][453]史仲文:《中國戲劇的黃金時代:元雜劇》,第3&mdash19頁;[80]詹姆斯·I.克倫普:《忽必烈時期的中國戲劇》,第3&mdash30頁。

     [32][558]吉川幸次郎:《元雜劇研究》,第72&mdash241頁;鄭清茂漢譯本,第44&mdash162頁。

     [33][206]威爾特·L.艾德瑪、斯蒂芬·H.韋斯特:《1100&mdash1450年間的中國戲劇史料》,第1&mdash94頁等。

     [34][539]斯蒂芬·H.韋斯特:《北戲發展中的蒙古影響》。

     [35][799]邵循正:《元代的文學與社會》,邵的觀點對許多當代學者頗有啟示。

     [36][787]陳垣:《元西域人華化考》,英譯本,第287頁。

     [37]但是應注意蕭啟慶對早期蒙古人儒化的研究,[858]蕭啟慶:《元代蒙古人的漢學》(參看此處注釋)。

     [38]傅海波和吉川幸次郎都強調了這一點,見[122]傅海波:《蒙古皇帝能讀、寫漢文嗎?》;[557]吉川幸次郎:《元代諸帝的文學》。

     [39]蒙古人離開後如何在草原重組他們的社會還不清楚;雖然不是有秩序地全部撤退.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顯然返回了草原。

    見[417]司律思:《洪武朝中國的蒙古人》,第5、6章等。

     [40]詳細的分析見[793]陳高華:《論元代的軍戶》。

     [41]對探馬赤軍已有不少考釋。

    近來發表的成果有[752]楊志玖:《元史三論》,第1&mdash66頁;[838]賈敬顔:《探馬赤軍考》。

     [42][195]蕭啟慶:《元代軍事制度》。

    這是研究元代軍事組織的傑出著作,下文叙述中多處引用了該書的論點。

     [43][653]《元史》,卷98,第2507&mdash2522頁,尤其是第2510頁;陳高華在[793]《論元代的軍戶》中已引用,見第73頁,注9。

     [44][744]孫克寬:《蒙古漢軍及漢文化研究》,第1&mdash5頁。

     [45]陳高華在分析軍戶的論文中寫道:&ldquo元朝政府的一條基本方針.便是推行民族歧視,制造民族之間的隔閡和矛盾。

    蒙古軍、探馬赤軍和漢軍盡管都是它的統治工具,但在待遇、使用上.厚薄親疏是很鮮明的。

    元朝政府竭力保持蒙古軍和探馬赤軍的特殊地位。

    &rdquo見[793]陳高華:《論元代的軍戶》,第78頁。

     [46][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元代後期政治發展面面觀》,第132&mdash146頁。

     [47][447]司律思:《洪武朝中國的蒙古人》。

     [48][849]黃清連:《元代戶計制度研究》,第81&mdash83頁。

     [49]鞠清遠:《元代系官工匠》,載[89]《中國社會史論著選譯》,第234&mdash246頁。

     [50][744]孫克寬:《蒙古漢軍及漢文化研究》,第66&mdash74頁。

     [51][744]孫克寬:《蒙古漢軍及漢文化研究》,第66&mdash67頁。

     [52]竈戶也是世襲職業群體,其特殊生産技能對明代稅收和财務制度都極其重要。

    見[197]黃仁宇:《明代的财政管理》.第189&mdash224頁。

    但是,應該注意到明初曾采用超過80種戶計的戶籍制度。

    顯然是受了元代模式的影響,王毓铨即将發表的成果已研究了這一問題。

     [53][479]南希·S.斯坦哈特:《忽必烈的都城規劃》。

     [54][431]吉爾伯特·羅茲曼:《金代中國和幕府日木的城市網》,第30&mdash36頁。

    該書對中國和日本曆史中的城市化作了制度方面的論述。

     [55][452]斯波義信:《宋代對外貿易:範圍與組織》;亦見[451]斯波義信:《宋代商業史研究》或其英譯本。

     [56]引自[511]崔瑞德:《晚唐的商人、貿易和政府》,第63頁。

     [57]在準備寫此章時,發表了兩篇研究斡脫的論文。

    見[10]托馬斯·T.愛爾森:《1200&mdash1260年間的蒙古諸王與斡脫》;[104]伊麗莎白·恩迪科特&mdash韋斯特:《元代中國的商人組合:斡脫》。

     [58]謝和耐在[156]《蒙古入侵前中國的日常生活,1250&mdash1276年》中對杭州有神奇的描述,該書先以法文出版,後又有英文譯本。

     [59]見[180]喬治·A.海登:《中世紀中國戲劇中的罪與罰:三出包公戲》。

    這是展示社會評判觀念的公案戲。

    許多元雜劇現在還沒有譯本。

     [60]關于《元典章》的研究情況,見本書山我寫的&ldquo元史傳統史料&rdquo。

     [61]見伊麗莎自·恩迪科特&mdash韋斯特為本書寫的政府一章和她在[105]《蒙古在中國的統治:元代的地方行政管理》中的研究,第119&mdash122頁等。

     [62]關于&ldquo驅口&rdquo和其他被奴役的人的基本史料,見[759]李幹:《元代社會經濟史稿》,第38&mdash58頁。

     [63]忽必烈汗時的例子,見李則芬:《元代的社會》,載[762]《元史新講》第5卷,第348&mdash528頁,特别是第506&mdash511頁。

     [64]見[867]韓儒林主編:《元朝史》所列表格,第1卷,第222頁,以及相關的論述。

     [65][775]邱樹森、王颋:《元代戶口問題刍議》,第116&mdash118頁。

     [66]見本書第七章和我在[323]《劍橋中國明代史》中&ldquo明朝的興起,1330&mdash1350年&rdquo裡關于民衆起義對明朝建立的作用的論述,第11&mdash57頁,特别是第12&mdash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