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類人猿的自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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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theNaturalHistoryoftheMan-likeApes·
自從巴特爾對珀切斯講述他的&ldquo大怪物&rdquo和&ldquo小怪物&rdquo故事以來,至今已經曆了兩個半世紀,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最終才取得了确切的成果,即類人猿(An-thropoids)共有四個不同的類型:在東亞有長臂猿和猩猩,而在西非有黑猩猩和大猩猩。
1931年10月美國雜志PopularScience上的一篇文章,讨論類人猿如何進化成人類。
如果應用現代嚴密的科學研究方法來驗證古代的傳說,它們大都會像夢境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
但令人驚奇的卻是,這種夢境一樣的傳說,常常處于半清醒的狀态,從而成為現實的預兆。
奧維德(Ovid)就曾預示過地質學家的種種發現:諸如阿特蘭蒂斯(Atlantis)(大西洲)原是一個想象中的地名[原為一假想的遠古大陸,後經地殼運動而下陷,沉沒于大西洋底&mdash&mdash譯者注],哥倫布竟然從中發現了新大陸。
盡管奇形怪狀的半人半馬的怪物和半人半羊的形象,原來隻不過是出現于藝術領域的一些作品,可是,現在竟有一種與人類相似的動物,盡管它們仍然像神話中半羊半馬的混合物那樣,獸性十足,但在其主要構造上卻更接近于人類。
它們在今天不但為人所知,而且已家喻戶曉。
在1598年出版的皮加費塔(FilippoPigafetta,1533&mdash1604)著的《剛果王國見聞記》[1]中,在一位名叫埃杜瓦多·洛佩斯(EduardoLopez)的葡萄牙水手的筆記中摘錄了有關類人猿[2]的記載,除此之外我還從未見到任何其他有關類人猿的更早的報道。
該書第十章,标題為&ldquo這個地區内的動物&rdquo,包括一段有關猿的印象的簡要描述:&ldquo在松崗(Songgan)地區的澤雷河(Zaire)兩岸,猿類成群,他們模仿人的姿勢而引起貴人們極大的歡心。
&rdquo這種記載幾乎對于任何猿類都适合。
倘若僅有這些記載,而沒有德·布裡(DeBry)兄弟倆為該書配的木刻插圖,倒不會引起我們的注意。
在第十一章&ldquo論證&rdquo中,畫了兩隻&ldquo使貴人們歡心的猿&rdquo。
圖版中所包含的這些猿在木刻畫中被忠實地摹繪下來(圖1)。
從圖上可以看到,它們都是無尾、長臂和大耳,其大小與黑猩猩大緻相當。
這些猿的形象很可能與雕刻在同一圖版上的那個具有兩個翼、兩條腿、頭似鳄魚的怪獸一樣,都是那兩位很有創意的兄弟所想象出來的虛構作品;要不然,它就很可能是藝術家們根據對大猩猩或黑猩猩的某些實際可靠的描述來進行創作的。
反正,不管哪一種情況,這些畫極其值得人們浏覽一下,而對這一類動物最古老和最可靠的明确記載見于17世紀,由一位英國人所寫。
圖1 使貴人們開心的猿[德·布裡,1598] 那一本最引人興趣的古書《珀切斯巡遊記》(PurchashisPilgrimage)的第一版,是在1613年出版的。
這本書裡引用了珀切斯稱為&ldquo安德魯·巴特爾&rdquo(AndrewBattel)的那個人的許多談話。
據珀切斯說:&ldquo巴特爾[他是我的近鄰,住在埃塞克斯郡(Essex)一個叫利佛(Leigh)的地方]在聖保羅城(SaintPaul)西班牙國王手下的總督馬紐埃爾·錫爾弗拉·佩雷拉(ManuelSilveraPerera)那裡當兵,他和總督一起到安哥拉(Angola)内地旅行。
&rdquo他又提到:&ldquo我的朋友安德魯·巴特爾在剛果王國住了好多年,因為他和住在一起的葡萄牙兵發生口角(他是該隊的一個軍曹),于是,便跑到樹林裡住了八九個月。
&rdquo珀切斯從這位飽經風霜的老兵嘴裡驚訝地聽到:&ldquo有一種&lsquo大猿&rsquo,如果我們可這樣稱呼的話,它們的身高與人一樣,但它們的四肢要比人的四肢大一倍,身體相當強壯,全身長毛,總之,在其他方面,它們的整體形态與男人和女人的身材都很相似。
[3]它們靠森林裡樹上長的野果充饑,夜間則住在樹上。
&rdquo 但是,在同一作者于1625年出版的另一本《珀切斯巡遊記》的第二部分第三章的一節描述,雖比以上描寫要更詳細和清楚些,而且常被人引用,但并不總是那麼确切。
這一章的标題為&ldquo安德魯·巴特爾在埃塞克斯的利佛地方奇異探險記:巴特爾作為葡萄牙人的俘虜,被流放到安哥拉,并在那裡和附近的地方住了将近18年。
&rdquo這一章第六節的标題為&ldquo關于邦戈(Bongo)、卡隆戈(Calongo)、馬永貝(Mayombe)、馬尼克索克(Manikesocke),莫廷巴斯(Motimbas)等省;關于怪猿龐戈及其狩獵;偶像崇拜;以及其他種種的觀察&rdquo。
卡隆戈省東鄰邦戈省,北接馬永貝省,沿海岸馬永貝省與隆戈省相距19裡格(leagues)[4]。
馬永貝省境内,林木繁茂,郁郁蔥蔥,一望無際,因此人在樹蔭下行走20天都見不到陽光,也感覺不到炎熱。
在這片土地上不長五谷雜糧,當地居民隻好以香蕉、各種味道不錯的草木根和堅果充饑。
此外,也沒有任何的家畜和家禽。
但是他們把大量的大象肉當作珍品儲藏着,還貯藏了各種各樣的野獸肉和豐富的魚類。
在距離内格羅角[5](CapeNegro)以北2裡格處,有一個很大的沙質海灣,這就是馬永貝港。
有時,葡萄牙人就從這個大沙灣運走原木,這裡有一條叫班納河(Banna)的大河,一到冬天就到處泛濫,因為季風使海水倒灌。
但當太陽向南偏斜時,小船就可以駛進河面,因為此時恰逢雨季,風平浪靜。
這條河很大,其中有很多島嶼,人們就定居在島上。
在那濃密的森林裡,到處可見到狒狒、猴、猿和鹦鹉等。
因此隻身前往那裡旅遊的人,都會感到毛骨悚然。
在這裡還有兩種怪獸,它們經常在林中出沒,顯得異常危險。
在這兩種怪獸中,當地土話将大的那種叫龐戈,小的則叫恩濟科(Engeco)。
龐戈在身體比例上和人相似,不過從體形看,它更像個巨人而不像普通人。
因為他身材高大,面貌如人、眼窩深凹,頭上的長毛披到額頭。
除了臉、耳朵和手上不長毛之外,遍體長毛,但并不稠密,呈暗褐色。
除腿部沒有小腿肚外,和人并無差别。
它總是靠兩腿走路,在地上行走時,兩手抱着頸背。
它們栖居在樹上,為防雨水,還搭起了窩棚。
它們在森林中到處尋覓果實和堅果,借以充饑,因為它們并不吃任何肉類。
它們不會說話,和其他野獸一樣不具智力。
當地居民在林中旅行時,就在夜間就寝的地方,燃起篝火。
次日清晨,當旅遊者離去後,許多龐戈就來到那裡,圍着篝火席地而坐,一直到篝火熄滅為止。
可見它們并不懂得添柴加薪。
龐戈來往成群結隊,并殺死很多在森林中旅行的黑人。
他們不知有多少次,襲擊那些前來它們栖息地附近覓食的大象,并搶起像棍棒一樣的拳頭和木棒痛打大象,最後大象隻好咆哮而逃。
那些龐戈非常強悍,十個人也不可能捉住一隻龐戈,所以從來也不可能将它們活捉;但是當地人仍可用毒箭射殺後,将龐戈的許多幼仔抓獲。
龐戈幼仔常用雙手緊緊地抱住母親的肚子,以緻隻要當地人殺死任一隻雌性龐戈,就可以生擒仍死死吊在母親肚子下的幼仔。
當龐戈死亡時,它的同類就用在森林中經常能找到的大量樹枝和木頭将死者掩蓋起來。
[6] 想要确定巴特爾所叙述的确切地區,好像并不困難。
隆戈(Longo)肯定是現今地圖上通常拼讀為&ldquo剛果&rdquo的盧安戈(Loango)。
馬永貝現今仍位于盧安戈以北沿海岸19裡格的地方;而地理學家現仍能指出基隆戈(Cilongo)或基隆加(Kilonga),馬尼克索克(Mani-kesocke)及莫廷巴斯(Motimbas)等地名的位置。
但是巴特爾提到的内格羅角,并非是現今南緯16度的内格羅角,因為盧安戈本身是在南緯四度。
另一方面,這個&ldquo稱為班那的大河&rdquo,正好相當于現代地理學家所稱的&ldquo卡馬&rdquo(Camma)河和費爾南德瓦斯河(FernandVas)。
這兩條河在非洲海岸這一地段形成了一個巨大的三角洲。
現在,這一&ldquo卡馬&rdquo地區位于赤道以南約一度半的地方;加蓬(Gaboon)位于赤道以北數英裡處,而莫尼河(Money)位于赤道以北約一度處。
現代的博物學家,都知道在這兩個地區曾活捉過最大的類人猿。
可是,如今住在這些地區的土著們,把栖息在那裡的兩種大型猿中較小的一種,稱之為恩濟科或努希戈(N'schego)。
因此,我們不能毫無理由地懷疑安德魯·巴特爾所提到的那些他親自了解到的事實,或者至少是根據西部非洲土著們直接的報告而得知的,盡管巴特爾&ldquo忘記提起&rdquo的另一種怪物恩濟科的本性;可是人們對名為&ldquo龐戈&rdquo的動物的特征和習性已作了充分和仔細的描述。
龐戈可能已經滅絕,至少已經失去了它的原始形态和最初意義。
的确,這就證明了不但當年巴特爾時代,而且一直到最近,對&ldquo龐戈&rdquo一詞的使用和當年巴特爾使用它時,在意義上是截然不同的。
例如,我現在引用的珀切斯著作的第二章,包括&ldquo幾内亞黃金王國的描述和曆史性宣言等等,由荷蘭文翻譯并用拉丁文進行對照&rdquo,他在其中提到: 加蓬河位于安哥拉河(RiodeAngra)以北約15英裡處,距洛佩·貢薩爾維斯角(CapedeLopeGonsalvez),即洛佩斯角(CapeLopez)以北8英裡,距聖托馬斯(St.Thomas)約15英裡,正好位于赤道線之下。
這是一大片很易為人知曉的土地。
加蓬河河口在水深3或4英尋[7]處有一沙洲,從河口流入海中的河水,強烈地沖刷沙洲的上部。
河流的入口處至少4英裡寬;但當你到了一個稱為龐戈島的地方時,河寬就不超過2英裡&hellip&hellip河的兩岸,矗立了許多樹木&hellip&hellip在龐戈島上有一座奇異的高山。
法國海軍的士官也在書信中用和上文類似的說法,記載了加蓬河的寬度,樹木順岸排列一直延伸至水邊,那裡還有奔騰的河水自河口流出等。
這些書信附在已故的M.伊西多·傑弗裡·聖·希萊爾(M.IsidoreGeoff.SaintHilarire)關于大猩猩[8]的傑出論文的後面。
士官們描述了河口有兩個島:低的叫做佩羅奎島(Perroquet),高的叫科尼奎島(Coniquet),島上有三座圓錐狀的山。
據士官當中一個名叫M.弗郎凱(M.Franquet)的所說:科尼奎島的酋長以前叫孟尼&mdash龐戈(Meni-Pongo),因此它的含義是龐戈的領主;而努龐傑人(N'Pongues)就把加蓬河口叫做努龐戈(N'Pongo)[這與薩維奇(Savage)博士看法一緻,他證實了當地土著自稱為努龐傑人]。
在與野蠻人打交道時,一方面,最易誤解他們對事物所使用的詞彙,緻使我們懷疑巴特爾一開始就把這一地區和許多仍栖息在這一地區的&ldquo大怪物&rdquo本身的名字互相混淆。
但是它對于其他事情的看法(包括&ldquo小怪物&rdquo的名稱在内)卻是那樣的正确,以緻人們不願再懷疑過去的旅行家有錯;另一方面,我們将發現在一百年後的一位航海者會提及&ldquo博戈&rdquo(Boggoe)的名字。
這一名字是非洲一個完全不同的地區,即塞拉利昂(SierraLeone)的居民們對一種大型猿的稱呼。
但是,我必須把這一問題,留給語言學家和旅行家去解決;如果不是&ldquo龐戈&rdquo這個詞在類人猿後期的曆史上扮演着特殊的角色,我們肯定不會對它做如此詳細的讨論。
巴特爾的後輩們才有幸看到被運到歐洲的第一個類人猿,也就是說,它的來訪無論如何已經載入史冊。
在1641年出版的托爾披烏斯(Tulpuis)所著的《醫學觀察》第三卷,第56章(或節)裡,作者熱衷于描述他稱之為印度半羊人(Satyrusindicus)的動物,&ldquo它被東印度群島人(Indians)[9]稱之為奧蘭烏旦(Orang-autang)或森林人(Man-of-the-Wood),而非洲人則稱為瑰奧斯·莫羅(QuoiasMorrou)&rdquo。
他提供了一幅非常好的插圖,這幅圖顯然是根據這一動物活的标本繪制而成,即獻給奧林奇(Orange)親王弗雷德裡克·亨利(FrederickHenry)的&ldquo從安哥拉送來的寶貝&rdquo。
據托爾披烏斯說,它像三歲小孩那樣大,卻像六歲小孩那樣強壯,它的背上長滿了黑毛,顯然是一個年幼的黑猩猩[10]。
在這期間,人們已經知道其他亞洲産的類人猿,不過一開始,這些動物總給人們以一種非常神秘的色彩。
正如蓬提烏斯(Bontius,1658)對于他稱之為&ldquo奧蘭烏旦&rdquo的一種動物所作的記載和插圖,全是那麼荒唐和可笑;盡管他曾說過:&ldquo這個肖像是根據我親自看到的實物畫的。
&rdquo但是他所說的肖像[11]不過是一個體披密毛、容貌非常漂亮的婦女,其身體的比例和雙腳的大小完全和人一樣。
那位具有真才實學的英國解剖學家&mdash&mdash泰森(Tyson)對蓬提烏斯的描述的評論:&ldquo我承認我完全不相信他的所有描述&rdquo,是有充分根據的。
圖2 托爾披烏斯的&ldquo猩猩&rdquo(1641年) 我們就是從上面提到的作者泰森和他的助手考珀(Cowper)那裡,才得到了這篇有關類人猿的第一篇具有科學精确性和完整性的報告,那是一篇标題為&ldquo奧蘭烏旦,森林人(Orang-outang,siveHomoSylvestris),或矮人與猴、猿和人解剖學比較&rdquo的論文,該論文于1699年由皇家學會出版,它的确是一部非常有價值的論著,而且在某些方面可作為後繼研究者的一個典範。
泰森告訴我們,這個&ldquo矮人&rdquo是&ldquo從非洲安哥拉運來的;但最初是由這一國家的腹地得到的&rdquo。
它的毛&ldquo呈炭黑色而且是筆直的&rdquo,&ldquo當它行走時,就像四足獸一樣四肢着地,行動笨拙;它并沒把手掌平展在地面上,而是用拳頭的指關節着地行走,我觀察到當它步行時顯得軟弱無力,沒有足夠的力量來支持身體。
&rdquo&mdash&mdash&ldquo從頭頂到腳跟的直線高度為26英寸&rdquo。
即使泰森沒有附上這麼好的圖(見圖3、圖4),我們也可按他描述的這些特征,證明他描述的&ldquo矮人&rdquo就是一隻年幼的黑猩猩。
可是後來,我非常意外地得到了考查泰森所解剖的那個重要動物的骨骼的機會,使我有可能獨立地證明它的确是一個年齡很幼小的黑猩猩(Troglodtesniger)[12]。
雖然,泰森充分地認識到他的&ldquo矮人&rdquo和人的相似性,但他絕沒有忽略這兩者之間的差别。
為了總結這篇專著,他首先統計了&ldquo奧蘭烏旦或矮人比猿猴更像人的地方&rdquo,共達47處。
然後又用了同樣簡短的34段文字,表明&ldquo奧蘭烏旦或矮人與人不同,和更像猿、猴的地方&rdquo。
泰森仔細地閱讀了當年這一課題的文獻之後,便得出了以下的結論,他認為所指的&ldquo矮人&rdquo和托爾披烏斯及蓬提烏斯的森林人不同;但也不是達珀(Dapper)[或者說得更恰當是托爾披烏斯]的魁阿斯·莫羅、達科斯(d'Arcos)所指的巴裡斯(Barris);又不是巴特爾所指的龐戈;但它可能是古人稱為矮人的一種猿類;而且泰森還說過,盡管&ldquo這些動物在很多方面要比任一種類人猿,或者據我所知世上各種獸類,更加像人。
但我不能把它視為是人和獸的雜種,而應當是一種獸類的後代,類人猿中一個特殊的種&rdquo。
&ldquo黑猩猩&rdquo這個名稱好像在18世紀前半葉便開始用來稱呼現在非洲的一種著名猿類。
但是,威廉·史密斯(WilliamSmith,1769&mdash1839)于1744年所著的《一次新的幾内亞航海記》是當時唯一能使我們了解非洲類人猿知識的一個重要的補充讀物。
作者,這樣描述塞拉利昂地區的這類動物: 圖3、圖4 依據泰森第一圖和第二圖縮小的&ldquo矮人&rdquo(Pygmie)(1699年) 下面,我将描述被當地白種人稱為曼特立兒(Mandrill,亦稱山魈)[13]的一種奇異動物,但我并不知道為什麼如此稱呼它,我以前也從未聽到這一名字。
就是那些也同樣叫它們為曼特立的人,也僅知道這些動物完全不像猿,但它們與人類還有近似的地方。
當它們的身體全部發育時其身材大小與我們中等身材的人一樣,即它們的雙腿要短得多,而雙腳卻較大;其手臂和手比例相稱;它們的頭大得畸形,面孔寬大扁平,除眉毛外臉上無毛;鼻子很小,嘴大唇薄。
臉上覆蓋了一層白色的皮膚顯得非常醜陋,臉皮上長滿了皺紋,活像一個上了年紀的老頭;牙齒又寬又黃,手和臉一樣無毛,但也具有白膚,盡管身體的其他部位像熊一樣長了又長又黑的體毛。
它們從來不像猿那樣用四肢行走,但當它們發急生氣或被逗惱時,便像小孩那樣大聲呼喊或号叫&hellip&hellip 當我在舍爾布羅(Sherbro)時,有一位名叫坎梅布斯(Cummerbus)的先生(這人我在下面将有機會提到他),他把一隻奇獸作為禮物送給我,當地人稱這種獸為博戈(Boggoe)。
它是一個六個月大的雌仔,但即使如此幼小也要比狒狒大。
由于這一雌仔是一類非常溫柔的動物,我便把它交給一個善于飼養動物的奴隸來加以照管。
但是每次當我離開甲闆時,那些水手便開始戲弄它,有些人喜歡看它流淚和聽它叫喊;而另一些人讨厭它那拖着鼻涕的鼻子;有一次這位負責照管雌仔的奴隸由于阻止一位傷害它的人,那個人就告訴這位奴隸,他很喜歡他的女同胞,同時問他是否願意把它當做他的妻子?那位奴隸聽到後馬上回答說:&ldquo不,它不是我的妻子,它是一個白種女人,它才配當你的妻子。
&rdquo我猜想這個黑人的機智回答,才使他不幸地死于非命,因為隔天早上,人們在紋盤下面發現了這位黑奴的屍體。
從威廉·史密斯的描述和插圖可以證明,他所稱的&ldquo曼特立兒&rdquo或者&ldquo博戈&rdquo無疑應當是一種黑猩猩[14]。
圖5 模仿威廉·史密斯的&ldquo曼特立兒&rdquo圖(1744年) 盡管林奈(Linnaeus)本人并沒有親自觀察過亞洲或者是非洲的類人猿,而且對它們的實況一無所知,但是,他
1931年10月美國雜志PopularScience上的一篇文章,讨論類人猿如何進化成人類。
如果應用現代嚴密的科學研究方法來驗證古代的傳說,它們大都會像夢境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
但令人驚奇的卻是,這種夢境一樣的傳說,常常處于半清醒的狀态,從而成為現實的預兆。
奧維德(Ovid)就曾預示過地質學家的種種發現:諸如阿特蘭蒂斯(Atlantis)(大西洲)原是一個想象中的地名[原為一假想的遠古大陸,後經地殼運動而下陷,沉沒于大西洋底&mdash&mdash譯者注],哥倫布竟然從中發現了新大陸。
盡管奇形怪狀的半人半馬的怪物和半人半羊的形象,原來隻不過是出現于藝術領域的一些作品,可是,現在竟有一種與人類相似的動物,盡管它們仍然像神話中半羊半馬的混合物那樣,獸性十足,但在其主要構造上卻更接近于人類。
它們在今天不但為人所知,而且已家喻戶曉。
在1598年出版的皮加費塔(FilippoPigafetta,1533&mdash1604)著的《剛果王國見聞記》[1]中,在一位名叫埃杜瓦多·洛佩斯(EduardoLopez)的葡萄牙水手的筆記中摘錄了有關類人猿[2]的記載,除此之外我還從未見到任何其他有關類人猿的更早的報道。
該書第十章,标題為&ldquo這個地區内的動物&rdquo,包括一段有關猿的印象的簡要描述:&ldquo在松崗(Songgan)地區的澤雷河(Zaire)兩岸,猿類成群,他們模仿人的姿勢而引起貴人們極大的歡心。
&rdquo這種記載幾乎對于任何猿類都适合。
倘若僅有這些記載,而沒有德·布裡(DeBry)兄弟倆為該書配的木刻插圖,倒不會引起我們的注意。
在第十一章&ldquo論證&rdquo中,畫了兩隻&ldquo使貴人們歡心的猿&rdquo。
圖版中所包含的這些猿在木刻畫中被忠實地摹繪下來(圖1)。
從圖上可以看到,它們都是無尾、長臂和大耳,其大小與黑猩猩大緻相當。
這些猿的形象很可能與雕刻在同一圖版上的那個具有兩個翼、兩條腿、頭似鳄魚的怪獸一樣,都是那兩位很有創意的兄弟所想象出來的虛構作品;要不然,它就很可能是藝術家們根據對大猩猩或黑猩猩的某些實際可靠的描述來進行創作的。
反正,不管哪一種情況,這些畫極其值得人們浏覽一下,而對這一類動物最古老和最可靠的明确記載見于17世紀,由一位英國人所寫。
圖1 使貴人們開心的猿[德·布裡,1598] 那一本最引人興趣的古書《珀切斯巡遊記》(PurchashisPilgrimage)的第一版,是在1613年出版的。
這本書裡引用了珀切斯稱為&ldquo安德魯·巴特爾&rdquo(AndrewBattel)的那個人的許多談話。
據珀切斯說:&ldquo巴特爾[他是我的近鄰,住在埃塞克斯郡(Essex)一個叫利佛(Leigh)的地方]在聖保羅城(SaintPaul)西班牙國王手下的總督馬紐埃爾·錫爾弗拉·佩雷拉(ManuelSilveraPerera)那裡當兵,他和總督一起到安哥拉(Angola)内地旅行。
&rdquo他又提到:&ldquo我的朋友安德魯·巴特爾在剛果王國住了好多年,因為他和住在一起的葡萄牙兵發生口角(他是該隊的一個軍曹),于是,便跑到樹林裡住了八九個月。
&rdquo珀切斯從這位飽經風霜的老兵嘴裡驚訝地聽到:&ldquo有一種&lsquo大猿&rsquo,如果我們可這樣稱呼的話,它們的身高與人一樣,但它們的四肢要比人的四肢大一倍,身體相當強壯,全身長毛,總之,在其他方面,它們的整體形态與男人和女人的身材都很相似。
[3]它們靠森林裡樹上長的野果充饑,夜間則住在樹上。
&rdquo 但是,在同一作者于1625年出版的另一本《珀切斯巡遊記》的第二部分第三章的一節描述,雖比以上描寫要更詳細和清楚些,而且常被人引用,但并不總是那麼确切。
這一章的标題為&ldquo安德魯·巴特爾在埃塞克斯的利佛地方奇異探險記:巴特爾作為葡萄牙人的俘虜,被流放到安哥拉,并在那裡和附近的地方住了将近18年。
&rdquo這一章第六節的标題為&ldquo關于邦戈(Bongo)、卡隆戈(Calongo)、馬永貝(Mayombe)、馬尼克索克(Manikesocke),莫廷巴斯(Motimbas)等省;關于怪猿龐戈及其狩獵;偶像崇拜;以及其他種種的觀察&rdquo。
卡隆戈省東鄰邦戈省,北接馬永貝省,沿海岸馬永貝省與隆戈省相距19裡格(leagues)[4]。
馬永貝省境内,林木繁茂,郁郁蔥蔥,一望無際,因此人在樹蔭下行走20天都見不到陽光,也感覺不到炎熱。
在這片土地上不長五谷雜糧,當地居民隻好以香蕉、各種味道不錯的草木根和堅果充饑。
此外,也沒有任何的家畜和家禽。
但是他們把大量的大象肉當作珍品儲藏着,還貯藏了各種各樣的野獸肉和豐富的魚類。
在距離内格羅角[5](CapeNegro)以北2裡格處,有一個很大的沙質海灣,這就是馬永貝港。
有時,葡萄牙人就從這個大沙灣運走原木,這裡有一條叫班納河(Banna)的大河,一到冬天就到處泛濫,因為季風使海水倒灌。
但當太陽向南偏斜時,小船就可以駛進河面,因為此時恰逢雨季,風平浪靜。
這條河很大,其中有很多島嶼,人們就定居在島上。
在那濃密的森林裡,到處可見到狒狒、猴、猿和鹦鹉等。
因此隻身前往那裡旅遊的人,都會感到毛骨悚然。
在這裡還有兩種怪獸,它們經常在林中出沒,顯得異常危險。
在這兩種怪獸中,當地土話将大的那種叫龐戈,小的則叫恩濟科(Engeco)。
龐戈在身體比例上和人相似,不過從體形看,它更像個巨人而不像普通人。
因為他身材高大,面貌如人、眼窩深凹,頭上的長毛披到額頭。
除了臉、耳朵和手上不長毛之外,遍體長毛,但并不稠密,呈暗褐色。
除腿部沒有小腿肚外,和人并無差别。
它總是靠兩腿走路,在地上行走時,兩手抱着頸背。
它們栖居在樹上,為防雨水,還搭起了窩棚。
它們在森林中到處尋覓果實和堅果,借以充饑,因為它們并不吃任何肉類。
它們不會說話,和其他野獸一樣不具智力。
當地居民在林中旅行時,就在夜間就寝的地方,燃起篝火。
次日清晨,當旅遊者離去後,許多龐戈就來到那裡,圍着篝火席地而坐,一直到篝火熄滅為止。
可見它們并不懂得添柴加薪。
龐戈來往成群結隊,并殺死很多在森林中旅行的黑人。
他們不知有多少次,襲擊那些前來它們栖息地附近覓食的大象,并搶起像棍棒一樣的拳頭和木棒痛打大象,最後大象隻好咆哮而逃。
那些龐戈非常強悍,十個人也不可能捉住一隻龐戈,所以從來也不可能将它們活捉;但是當地人仍可用毒箭射殺後,将龐戈的許多幼仔抓獲。
龐戈幼仔常用雙手緊緊地抱住母親的肚子,以緻隻要當地人殺死任一隻雌性龐戈,就可以生擒仍死死吊在母親肚子下的幼仔。
當龐戈死亡時,它的同類就用在森林中經常能找到的大量樹枝和木頭将死者掩蓋起來。
[6] 想要确定巴特爾所叙述的确切地區,好像并不困難。
隆戈(Longo)肯定是現今地圖上通常拼讀為&ldquo剛果&rdquo的盧安戈(Loango)。
馬永貝現今仍位于盧安戈以北沿海岸19裡格的地方;而地理學家現仍能指出基隆戈(Cilongo)或基隆加(Kilonga),馬尼克索克(Mani-kesocke)及莫廷巴斯(Motimbas)等地名的位置。
但是巴特爾提到的内格羅角,并非是現今南緯16度的内格羅角,因為盧安戈本身是在南緯四度。
另一方面,這個&ldquo稱為班那的大河&rdquo,正好相當于現代地理學家所稱的&ldquo卡馬&rdquo(Camma)河和費爾南德瓦斯河(FernandVas)。
這兩條河在非洲海岸這一地段形成了一個巨大的三角洲。
現在,這一&ldquo卡馬&rdquo地區位于赤道以南約一度半的地方;加蓬(Gaboon)位于赤道以北數英裡處,而莫尼河(Money)位于赤道以北約一度處。
現代的博物學家,都知道在這兩個地區曾活捉過最大的類人猿。
可是,如今住在這些地區的土著們,把栖息在那裡的兩種大型猿中較小的一種,稱之為恩濟科或努希戈(N'schego)。
因此,我們不能毫無理由地懷疑安德魯·巴特爾所提到的那些他親自了解到的事實,或者至少是根據西部非洲土著們直接的報告而得知的,盡管巴特爾&ldquo忘記提起&rdquo的另一種怪物恩濟科的本性;可是人們對名為&ldquo龐戈&rdquo的動物的特征和習性已作了充分和仔細的描述。
龐戈可能已經滅絕,至少已經失去了它的原始形态和最初意義。
的确,這就證明了不但當年巴特爾時代,而且一直到最近,對&ldquo龐戈&rdquo一詞的使用和當年巴特爾使用它時,在意義上是截然不同的。
例如,我現在引用的珀切斯著作的第二章,包括&ldquo幾内亞黃金王國的描述和曆史性宣言等等,由荷蘭文翻譯并用拉丁文進行對照&rdquo,他在其中提到: 加蓬河位于安哥拉河(RiodeAngra)以北約15英裡處,距洛佩·貢薩爾維斯角(CapedeLopeGonsalvez),即洛佩斯角(CapeLopez)以北8英裡,距聖托馬斯(St.Thomas)約15英裡,正好位于赤道線之下。
這是一大片很易為人知曉的土地。
加蓬河河口在水深3或4英尋[7]處有一沙洲,從河口流入海中的河水,強烈地沖刷沙洲的上部。
河流的入口處至少4英裡寬;但當你到了一個稱為龐戈島的地方時,河寬就不超過2英裡&hellip&hellip河的兩岸,矗立了許多樹木&hellip&hellip在龐戈島上有一座奇異的高山。
法國海軍的士官也在書信中用和上文類似的說法,記載了加蓬河的寬度,樹木順岸排列一直延伸至水邊,那裡還有奔騰的河水自河口流出等。
這些書信附在已故的M.伊西多·傑弗裡·聖·希萊爾(M.IsidoreGeoff.SaintHilarire)關于大猩猩[8]的傑出論文的後面。
士官們描述了河口有兩個島:低的叫做佩羅奎島(Perroquet),高的叫科尼奎島(Coniquet),島上有三座圓錐狀的山。
據士官當中一個名叫M.弗郎凱(M.Franquet)的所說:科尼奎島的酋長以前叫孟尼&mdash龐戈(Meni-Pongo),因此它的含義是龐戈的領主;而努龐傑人(N'Pongues)就把加蓬河口叫做努龐戈(N'Pongo)[這與薩維奇(Savage)博士看法一緻,他證實了當地土著自稱為努龐傑人]。
在與野蠻人打交道時,一方面,最易誤解他們對事物所使用的詞彙,緻使我們懷疑巴特爾一開始就把這一地區和許多仍栖息在這一地區的&ldquo大怪物&rdquo本身的名字互相混淆。
但是它對于其他事情的看法(包括&ldquo小怪物&rdquo的名稱在内)卻是那樣的正确,以緻人們不願再懷疑過去的旅行家有錯;另一方面,我們将發現在一百年後的一位航海者會提及&ldquo博戈&rdquo(Boggoe)的名字。
這一名字是非洲一個完全不同的地區,即塞拉利昂(SierraLeone)的居民們對一種大型猿的稱呼。
但是,我必須把這一問題,留給語言學家和旅行家去解決;如果不是&ldquo龐戈&rdquo這個詞在類人猿後期的曆史上扮演着特殊的角色,我們肯定不會對它做如此詳細的讨論。
巴特爾的後輩們才有幸看到被運到歐洲的第一個類人猿,也就是說,它的來訪無論如何已經載入史冊。
在1641年出版的托爾披烏斯(Tulpuis)所著的《醫學觀察》第三卷,第56章(或節)裡,作者熱衷于描述他稱之為印度半羊人(Satyrusindicus)的動物,&ldquo它被東印度群島人(Indians)[9]稱之為奧蘭烏旦(Orang-autang)或森林人(Man-of-the-Wood),而非洲人則稱為瑰奧斯·莫羅(QuoiasMorrou)&rdquo。
他提供了一幅非常好的插圖,這幅圖顯然是根據這一動物活的标本繪制而成,即獻給奧林奇(Orange)親王弗雷德裡克·亨利(FrederickHenry)的&ldquo從安哥拉送來的寶貝&rdquo。
據托爾披烏斯說,它像三歲小孩那樣大,卻像六歲小孩那樣強壯,它的背上長滿了黑毛,顯然是一個年幼的黑猩猩[10]。
在這期間,人們已經知道其他亞洲産的類人猿,不過一開始,這些動物總給人們以一種非常神秘的色彩。
正如蓬提烏斯(Bontius,1658)對于他稱之為&ldquo奧蘭烏旦&rdquo的一種動物所作的記載和插圖,全是那麼荒唐和可笑;盡管他曾說過:&ldquo這個肖像是根據我親自看到的實物畫的。
&rdquo但是他所說的肖像[11]不過是一個體披密毛、容貌非常漂亮的婦女,其身體的比例和雙腳的大小完全和人一樣。
那位具有真才實學的英國解剖學家&mdash&mdash泰森(Tyson)對蓬提烏斯的描述的評論:&ldquo我承認我完全不相信他的所有描述&rdquo,是有充分根據的。
圖2 托爾披烏斯的&ldquo猩猩&rdquo(1641年) 我們就是從上面提到的作者泰森和他的助手考珀(Cowper)那裡,才得到了這篇有關類人猿的第一篇具有科學精确性和完整性的報告,那是一篇标題為&ldquo奧蘭烏旦,森林人(Orang-outang,siveHomoSylvestris),或矮人與猴、猿和人解剖學比較&rdquo的論文,該論文于1699年由皇家學會出版,它的确是一部非常有價值的論著,而且在某些方面可作為後繼研究者的一個典範。
泰森告訴我們,這個&ldquo矮人&rdquo是&ldquo從非洲安哥拉運來的;但最初是由這一國家的腹地得到的&rdquo。
它的毛&ldquo呈炭黑色而且是筆直的&rdquo,&ldquo當它行走時,就像四足獸一樣四肢着地,行動笨拙;它并沒把手掌平展在地面上,而是用拳頭的指關節着地行走,我觀察到當它步行時顯得軟弱無力,沒有足夠的力量來支持身體。
&rdquo&mdash&mdash&ldquo從頭頂到腳跟的直線高度為26英寸&rdquo。
即使泰森沒有附上這麼好的圖(見圖3、圖4),我們也可按他描述的這些特征,證明他描述的&ldquo矮人&rdquo就是一隻年幼的黑猩猩。
可是後來,我非常意外地得到了考查泰森所解剖的那個重要動物的骨骼的機會,使我有可能獨立地證明它的确是一個年齡很幼小的黑猩猩(Troglodtesniger)[12]。
雖然,泰森充分地認識到他的&ldquo矮人&rdquo和人的相似性,但他絕沒有忽略這兩者之間的差别。
為了總結這篇專著,他首先統計了&ldquo奧蘭烏旦或矮人比猿猴更像人的地方&rdquo,共達47處。
然後又用了同樣簡短的34段文字,表明&ldquo奧蘭烏旦或矮人與人不同,和更像猿、猴的地方&rdquo。
泰森仔細地閱讀了當年這一課題的文獻之後,便得出了以下的結論,他認為所指的&ldquo矮人&rdquo和托爾披烏斯及蓬提烏斯的森林人不同;但也不是達珀(Dapper)[或者說得更恰當是托爾披烏斯]的魁阿斯·莫羅、達科斯(d'Arcos)所指的巴裡斯(Barris);又不是巴特爾所指的龐戈;但它可能是古人稱為矮人的一種猿類;而且泰森還說過,盡管&ldquo這些動物在很多方面要比任一種類人猿,或者據我所知世上各種獸類,更加像人。
但我不能把它視為是人和獸的雜種,而應當是一種獸類的後代,類人猿中一個特殊的種&rdquo。
&ldquo黑猩猩&rdquo這個名稱好像在18世紀前半葉便開始用來稱呼現在非洲的一種著名猿類。
但是,威廉·史密斯(WilliamSmith,1769&mdash1839)于1744年所著的《一次新的幾内亞航海記》是當時唯一能使我們了解非洲類人猿知識的一個重要的補充讀物。
作者,這樣描述塞拉利昂地區的這類動物: 圖3、圖4 依據泰森第一圖和第二圖縮小的&ldquo矮人&rdquo(Pygmie)(1699年) 下面,我将描述被當地白種人稱為曼特立兒(Mandrill,亦稱山魈)[13]的一種奇異動物,但我并不知道為什麼如此稱呼它,我以前也從未聽到這一名字。
就是那些也同樣叫它們為曼特立的人,也僅知道這些動物完全不像猿,但它們與人類還有近似的地方。
當它們的身體全部發育時其身材大小與我們中等身材的人一樣,即它們的雙腿要短得多,而雙腳卻較大;其手臂和手比例相稱;它們的頭大得畸形,面孔寬大扁平,除眉毛外臉上無毛;鼻子很小,嘴大唇薄。
臉上覆蓋了一層白色的皮膚顯得非常醜陋,臉皮上長滿了皺紋,活像一個上了年紀的老頭;牙齒又寬又黃,手和臉一樣無毛,但也具有白膚,盡管身體的其他部位像熊一樣長了又長又黑的體毛。
它們從來不像猿那樣用四肢行走,但當它們發急生氣或被逗惱時,便像小孩那樣大聲呼喊或号叫&hellip&hellip 當我在舍爾布羅(Sherbro)時,有一位名叫坎梅布斯(Cummerbus)的先生(這人我在下面将有機會提到他),他把一隻奇獸作為禮物送給我,當地人稱這種獸為博戈(Boggoe)。
它是一個六個月大的雌仔,但即使如此幼小也要比狒狒大。
由于這一雌仔是一類非常溫柔的動物,我便把它交給一個善于飼養動物的奴隸來加以照管。
但是每次當我離開甲闆時,那些水手便開始戲弄它,有些人喜歡看它流淚和聽它叫喊;而另一些人讨厭它那拖着鼻涕的鼻子;有一次這位負責照管雌仔的奴隸由于阻止一位傷害它的人,那個人就告訴這位奴隸,他很喜歡他的女同胞,同時問他是否願意把它當做他的妻子?那位奴隸聽到後馬上回答說:&ldquo不,它不是我的妻子,它是一個白種女人,它才配當你的妻子。
&rdquo我猜想這個黑人的機智回答,才使他不幸地死于非命,因為隔天早上,人們在紋盤下面發現了這位黑奴的屍體。
從威廉·史密斯的描述和插圖可以證明,他所稱的&ldquo曼特立兒&rdquo或者&ldquo博戈&rdquo無疑應當是一種黑猩猩[14]。
圖5 模仿威廉·史密斯的&ldquo曼特立兒&rdquo圖(1744年) 盡管林奈(Linnaeus)本人并沒有親自觀察過亞洲或者是非洲的類人猿,而且對它們的實況一無所知,但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