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國民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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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條令完全是按照線列戰術的精神起草的。
縱隊似乎隻是流于表面,并未有機地融入步兵戰法。
11但革命軍在實踐中抛棄了自己不贊同的長線列。
革命軍采用了雖不嚴整卻仍然實用的縱隊陣形,手段是加入了早已存在、但如今得到大力加強的散兵。
縱隊不僅有沖鋒威力大的優勢,而且行動靈活性遠勝于長線列,能夠輕松找到敵人看不見、敵炮打不到的掩護物。
我們可能會說,新戰法的特點是融合了原有的線列步兵戰術和輕步兵戰術,并從理論中吸納了縱隊。
但這就引出了一種錯誤的看法,即新戰法是有意識的創新。
與國家制度不同,戰法在文獻中全無有意識創新的迹象,而隻有對傳統作戰樣式的去粗取精。
于是,一種全新的戰法形成了,而其中每一個元素都能找到相關聯的既有傳統。
12 甚至在軍紀恢複,緊密陣形重新出現時,法軍也沒有出現新的編制體系。
拿破侖沒有發布新的操練條令;法軍才真正按照1791年條令那樣來訓練,這些條令一直延續到1831年。
因此,大革命在戰術領域不僅與傳統直接相關,甚至在發展過程中尋回了某些失落的傳統。
軍紀尤其是如此。
大革命時期幾乎所有升到頂層的法國将軍(莫羅是一個顯著的例外)在革命前就已經參軍了,大部分與拿破侖一樣是青年中尉。
即使在革命的迷亂漩渦中,操練源于軍紀、軍紀決定戰鬥力的觀念也保留了下來。
新晉将軍們剛剛重新控制住軍隊,便大力嚴格執行了這一思路。
1797年和約締結後,波拿巴馬上下令研究條令,并規定早晨進行單兵操練,傍晚營操,每周例行團操。
他在視察過程中不僅熱情極高,而且&ldquo像營務長一樣一絲不苟&rdquo。
13當上軍長後,他不許新兵直接入團,必須要身心兩方面都适于軍隊之後才可以。
14 拿破侖有一道關于黑人士兵入伍的命令,以一種奇特的方式證明了法國新軍中新與舊、軍國主義與民族精神之間的融合。
他當時身處埃及,與本國斷了聯系,兵士日漸稀少,于是他給德塞将軍(GeneralDesaix)寫了一封信(1799年6月22日):&ldquo将軍公民,我希望購買2000名或3000名16歲以上的黑人,每營插入約100人。
&rdquo 隻要散兵還僅僅是輔助,那麼散兵跑得太遠、導緻統帥手中沒有足夠兵力發起突擊的危險就永遠存在。
因此,軍隊重建秩序後就着手限制散兵作戰。
散兵、線列、縱隊并行不悖,根據需要交替運用。
因此,與某些人的設想不同,新舊戰術的根本差異在外人眼中并非顯而易見,當時的人也幾乎沒有意識到眼前發生的變化,尤其是法國人自己。
我們從一批文獻中都會發現,人們很少投入腦力去系統性地發展新陣法。
散兵戰法當然要求訓練槍法,但槍法訓練在現實中的比例很小,以至于到了1800年翻越大聖伯納山口(GreatSt.BernhardPass)前幾日,波拿巴的總參謀長貝爾蒂埃(Berthier)還不得不下令:&ldquo自明日起,全體士兵都要進行幾輪實彈射擊,要學習掌握正确的持槍瞄準方法,還要掌握裝填方法。
&rdquo同年(1800年),前面提到過的霍耶的絕妙著作《戰争藝術史》在德意志問世。
作者問道:&ldquo(1792年以來的)這場戰争果真對戰争藝術有所促進嗎?&rdquo回答是:&ldquo我們不可能給出不加限定的肯定答複。
&rdquo(2:891)作者接着列舉了幾條:用炮增多;山地戰中适當的散兵運用;偵察氣球的使用。
&ldquo因此可以說,與任何一場戰争一樣,這場戰争發展了戰争藝術,但絕沒有讓戰術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rdquo他有一段話談到了旺代戰争中的散兵。
他認為縱隊隻是烏合之衆,這一觀點表面上看确實是正确的。
他認為(第1017頁):&ldquo這場戰争中的野戰工事比過去任何一場戰争出現得都要頻繁。
&rdquo他在另一段(第1卷前言)中提到了火槍的進步、火藥的強化、之前就有的早期光學信号機。
最後(第886頁),他還認為革命軍中打勝仗的将軍是那些知道(舊法軍将領早已發現并錄入戰争部檔案中的)邊境要地、會看地圖、會利用地圖的人。
縱觀這一段發展曆程,我們會發現大革命時代的軍事史意義根本不在于火槍和火藥的改進;這些進步微不足道,甚至可以說腓特烈與拿破侖打仗用的是同一種槍。
此外,氣球觀測在當時取得的成就最多可以用&ldquo有點意思&rdquo來形容。
沒有人認為大革命戰争的重要特點是野戰工事,或者将革命軍将領的勝利歸功于他們懂得如何從地圖中發現以前的将軍們找到的要地。
在我們看來,唯一的決定性因素就是新的軍隊組織形式,它首先帶來了一套新戰術,進而誕生了新戰略。
受過專業訓練的明智之士霍耶隻在山地戰和旺代戰争中發現了新戰術,對新戰略則是一無所知。
随着全面戰争的臨近,法國想請不倫瑞克公爵斐迪南擔任全國總司令,此人後來領導過反法同盟軍并于1806年在奧爾施塔特(Auerstädt)被擊敗。
腓特烈曾極為看重這位勇猛的公爵,以至于他被譽為當世第一名将。
正如哥特人将王冠獻給敵軍統帥貝利撒留的幼稚計劃證明哥特武士毫無政治觀念,15法國人的想法也證明他們絲毫不知本國的革命即将帶來一個全新的軍事紀元。
新戰法的傷亡比線列戰術小得多,後者的密集陣形或會招來葡萄彈,後者在齊射中兩敗俱傷。
當時已經有人注意到了這一點。
1802年,沙恩霍斯特在給一本法國書的書評裡提出,16大革命戰争中少有高級将領陣亡。
七年戰争中的普軍完全是另一番光景。
在戰争的前幾年,這支規模非常小的軍隊就失去了全部兩名元帥&mdash&mdash什未林和基斯&mdash&mdash以及溫特費爾德等幾位名氣最大、資曆最老的将軍。
另外,七年戰争中一場會戰(例如布拉格會戰、曹恩道夫會戰、庫諾斯道夫會戰、托爾高會戰)的陣亡人數就比大革命戰争中的一場戰役(包括4到10場會戰)還要多,甚至包括波拿巴的意大利戰役。
據我回憶,甚至在1813年,普軍也隻有沙恩霍斯特一名将軍陣亡。
但拿破侖戰争中總體的傷亡數量是再次大大提升了。
17 舊列強隻把法國的新戰法當作退化,而且是有意識地排斥。
1796年10月&mdash&mdash當時波拿巴已經打赢了意大利戰役,但茹爾當(Jourdan)和莫羅被迫撤出德意志&mdash&mdash奧軍次帥兼軍需總監馬克(Mack)起草了一份曆數舊戰法優點的備忘錄。
他說奧軍在地勢不平、無法以密集正面進攻的弗蘭德斯同樣慣于&ldquo散兵進攻&rdquo。
另外,隻要步兵在前進過程中因戰況激烈而保持不住原本的陣形,他們用不着下令就會自動變成散兵。
作者反對這種錯誤的做法,因為它會削弱進攻造成的壓力,會抵消出其不意的初始優勢,而且一旦敵軍騎兵現身,沉醉在勝利中的散亂隊伍必敗無疑。
馬克接着又說: 一支訓練有素且堅定的正規步兵,如果以密集的正面、精準的步伐勇敢地前進,再加上火炮掩護,那麼散兵是擋不住它的。
因此,步兵絕不能因為零散或分段射擊而拖慢腳步,一定要盡可能快地直接向敵人發起沖鋒,而且要一直盡可能保持隊形。
這種戰法是避免流血的正道;開槍也好,散兵也好,都隻會徒增傷亡而不能決定勝負。
普魯士自然也是類似的想法。
有一份大概寫于1800年的備忘錄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1856年發表于馮·弗蘭澤基将軍(GeneralvonFransecky)寫的一本關于格奈森瑙的著作中(《軍事周刊》附錄第63頁),内容如下: 散兵是一切戰法中最自然的一種。
換句話說,它最貼近人活下去的本能。
不能像某些人試圖證明的那樣推出,散兵是目标最明确的一種戰法。
戰争本身當然不是人的本性;貼近本性就是遠離戰争,戰争藝術的目标絕不是貼近本性。
有一句話講得再貼切不過:&ldquo坦誠地說,散兵身上有我們所有人體内潛藏的天生痞子氣,必須努力壓抑住。
&rdquo我們身邊有很多嘈雜的反對聲。
有人向我們高喊,法國軍隊的巨大成就!法國散兵作風大膽;意大利戰鬥中的密集縱隊進攻!這一切難道不是證明了相反的結論嗎?我們要冷靜地回答:我們不會這樣做。
不管我們多麼尊重經驗,但類似的一般性實例還是太少,不足以動搖我們健康的判斷力。
但這給了我們一個教訓:一個習慣了總被保護的人,當他失去保護,直面危險時會害怕。
不過,為了回應這些聲浪,我們還是應該試着澄清其中的混淆。
對于那些向我們高呼法軍戰功的人,我們要提醒他們的是:法國散兵在1793年打了進去,又在1794年退了出來,1799年打進去,1800年退出來,他們當初怎麼打進施瓦本的,後來就是怎麼撤出施瓦本的。
這些事本來不值一提,但看見那些不再考慮或者不願意考慮這些事實的人,我還是要提一提。
我們對法國散兵的勇猛有如下評論,如果那是真勇猛的話。
每一種危險都對應着一種勇敢。
令荷蘭人無法理解的是,怎麼會有人把性命托付給未馴的野馬,卻能在風暴肆虐的大洋上鎮定自若。
習慣了站在隊列中的人當然不會像法國散兵那樣在要塞炮火下匍匐前進;他會特别害怕被俘,害怕被騎兵擊殺踩踏。
反過來看,一名失去了慣常的栅欄、戰壕、單兵掩體等屏護的散兵腦子裡也隻會想到逃跑和尋找掩體。
這兩種不勇敢源于各自對某種危險的陌生,本身還不足以證明前述觀點,即散兵作戰會從整體上削弱勇氣,或者削弱無畏的精神。
為了證明這個觀點,我們要給出下列内容。
如果說散兵變得越來越勇敢了,那是因為他意識到危險沒有以前自己認為的那樣大,而且他每天都會變得更機詐,更有手段。
因此,他并不是更無畏了,而隻是學會了如何娴熟地對抗危險。
而在散兵不能對抗危險,隻能無畏地直面危險時,我們就會看到他們天生的痞子氣滋長得是多麼大。
最後,對于法軍在意大利以大無畏的精神面對險境,在無掩護的情況下以密集隊形進攻,所以完全不符合上述結論的看法,我的回複如下:首先,我們對當時的危險程度所知甚少,無法知曉法國人當時表現出了多大的無畏勇氣,又要擊敗怎樣的敵人。
對這些戰鬥的描述都是誇大多而細節少。
一般來說,一支部隊在戰鬥中的勇敢程度要用傷亡數目來評價,而根據衆所周知的數據,法國大革命戰争在這方面與七年戰争不可同日而語。
其次,這裡講的不是沖鋒過程中激發出來的那種蠻勇,那是法國人的天性,因為他們比其他民族更容易激動;相反,這裡講的是冷靜地蔑視緻命危險,能在連續戰鬥的過程中陣形不亂,巋然不動,就像羅克魯瓦會戰中的西班牙舊軍和莫爾維茨會戰中秉承利奧波德精神的普魯士軍隊一樣。
因此,我們的結論依然成立。
散兵習慣了自己的戰法,于是失去了肉搏戰所需的勇氣。
由此可見,線列步兵如果不想失去自身用處的話,那就絕不能以散兵形式作戰。
主張引入散兵的人宣稱,破碎地形上隻能采用散兵作戰。
此說的依據大錯特錯。
當營長領着一個沒有散兵經驗的營穿過樹林,哪怕樹林極其濃密也要保持隊形,向敵人進軍時,士兵不可能整排整列地走,而一定要散開隊形,每個人自己往前走,這是完全清楚的。
那麼,這就是散兵嗎?絕對不是!營長這時是要展開散兵進攻嗎?更不是了!密集陣形進攻的本質在這裡喪失了嗎?恰恰相反!營長的打算是接近并擊潰敵軍,與所有進攻一樣。
在一馬平川的地形上進攻炮兵的步兵營不會真的一直保持隊形,但此舉仍然符合密集進攻的精神。
如果線列步兵絕不能以散兵形式作戰的話,那麼平時就無須教授散兵戰法;實話說是絕不能教授,因為到了戰時,在那些臨時用一下似乎無傷大雅的情況下也絕不能用散兵戰術。
當幾十萬名法國散兵從本國腹地湧出時,他們會掃蕩我們的傳統原則,這也沒什麼奇怪的。
有人或許會被這種情況吓倒,頭腦有一點糊塗,但真正的男人必須回歸理智。
屢次失敗後,舊列強也更明白了,接納了法國的新戰法。
當然,甚至這些國家在此之前就已經有了新方向的萌芽,那就是為連配屬輕步兵和裝備來複槍的精确射手。
這一過程随着條令的革新而自然推進,奧地利率先于1806年修改條令,之後是普魯士(1809年和1812年)。
假如碰巧隻有法國和普魯士操典保存了下來,有人就會以為有文獻證明散兵戰術是普魯士人在1812年發明的。
如果又有人發現腓特烈大帝早在1770年的《營戰要術》(Elémentsdecastramétrieetdetactique)中就規定第一排線列步兵前面要布置一個獨立散兵營,而且他在死前不久下令組建輕步兵營,那我們就更容易信服了。
事實上,這些獨立營的用意不是殺傷敵人,而隻是吸引火力。
我們也已經知道,輕步兵并非新式正規步兵,隻是輔助兵種罷了。
革新戰術必先革新國家,偶然流傳下來的個别記載隻有在客觀上符合整體發展進程時才能被證實和确認,這種分析方法在戰争藝術史領域尤為重要。
學者們從李維的記載(8:8)中得出羅馬人很早就懂得如何以小型戰術單元進退交戰的結論,看到偶然保存至今的查理曼晚年敕令就以為不得不得出那時就有封建制度的結論,這豈不是誤入歧途!相反的類似情況也有。
古代戰術最深遠的變革是第二次布匿戰争期間從人多勢大的方陣轉向梯隊陣形。
但是,與西庇阿同時代的波利比烏斯卻很少談到,正如與波拿巴同時代的霍耶不講線列戰術轉向散兵戰術一樣,盡管我們不得不承認兩位作者都身居高位且受過專業訓練。
關于封建制度的起源,我們甚至沒有一份基于一手史料的記述。
3世紀羅馬帝國時期軍團的衰落也是類似情況。
這些變化盡管驚天動地,但仍然有一個過渡的過程,躲過了時人的眼睛。
非專業作者(比如李維)隻言片語中留下來的錯誤認識偶爾會讓學者曲解實情,這種遺毒隻有經曆幾代人的努力才能消除。
本書一開頭就講過,一切軍事藝術都在兩端,或者說兩種基本力之間遊走:一是個體的勇氣和武藝;二是戰術單元的堅定團結。
全靠個人武功的騎士代表一個極端,腓特烈大帝手下的齊射步兵營代表另一個極端,後者中個體成了被塞進機器的齒輪,就連狂躁之人也能融入進去,發揮作用。
就此而論,有章法的散兵可以說兼具戰術單元與個人鬥志的兩方面優勢。
因此,這一變革的前提是有願意參戰的當兵材料。
自願應募的舊式傭兵有參戰意願,但這種軍隊必然規模小。
規模一大,素質就差。
保衛祖國的新觀念不僅進一步擴大了兵力,而且大大提升了群衆的參戰意願,以至于可以從中發展出新的戰術。
在炮兵領域,格裡博瓦爾(Gribeauval)早在法國舊王政時期就顯著改進了造炮工藝。
人們已經越來越了解哪些部位可以少用銅鐵,減重而不損害強度。
直到那時,重炮還會在戰鬥開始前移入預定位置,通常不會轉移陣地。
因此,讓民夫運輸重炮還是可行的。
但先鋒部隊帶的是專人拉動的輕型營炮。
現在,格裡博瓦爾大幅減輕了野戰炮的重量,士兵自己就能用為此配發的皮帶拉炮。
大革命為法軍帶來了普軍樣式的騎乘炮兵。
拿破侖剛剛掌握指揮權就把炮兵辎重人員納入軍事化管理。
之前的農家子弟在進入敵軍火力範圍時太容易自己騎馬跑掉了。
現在,運炮的人員和馬匹都經過了系統訓練,火炮可以按需跟随步兵上戰場,于是由專人拉動的野戰輕炮就被廢棄了。
如果說機動性的大幅強化确實大大提升了炮兵重要性的話,可與騎兵一樣,炮兵的重要性還是相對下降了,因為隻有步兵能沾到軍隊規模擴大的光。
腓特烈大帝晚年的千人火炮占有量達到了7門,到大革命戰争時期落到了兩門乃至一門,德意志帝國時期逐漸回升。
拿破侖在瓦格拉姆會戰(Wagram)中的步炮比例是千人兩門炮多一點(395門比18萬人),1812年約為千人3門炮。
18但是,機動性的提升讓一種新的火炮部署原則成為可能。
炮兵火力被集中于一點,為步兵突破做準備。
奇襲時的成功率還要更高。
這一觀念同樣甚至早在大革命前的法軍中就有教授。
19 舊軍最大的常備編制是團,每場會戰都要專門下令規定哪位将軍負責哪個梯隊或梯隊一部。
散兵作戰的預計作戰時間更長,而且常常需要多兵種協同配合,因此設立常備編制是有益的。
于是,法軍先後設立了師和軍。
這看起來是純粹的外部安排,其實卻反映了一種全然不同的會戰指揮精神。
腓特烈打的會戰是最高統帥親自下令,全力發起沖擊,務求速戰速決,也必然會速戰速決。
現在,一場會戰分成了多個甚或許多個獨立的行動,分别由師長乃至軍長負責,按照個人判斷運用不同的兵種&mdash&mdash散兵、密集步兵、輕便炮兵。
隻有最高統帥随着會戰發展,根據具體情況做出的總攻決定才能決出勝負。
梯隊陣形盡管沒有被放棄,但重要性還是降低了。
保留和運用預備隊對會戰進程的重要性則與日俱增。
交戰勝負不再是一錘子買賣,而是前線打響後從後方增強火力、投入或保留兵力。
聖西爾元帥寫道:&ldquo打赢會戰隻在于關鍵時刻強化前線兵力。
&rdquo 如果不過分細究個别表達的意思的話,腓特烈的會戰與拿破侖的會戰的區别可概述如下:20 統帥将會戰分成多個獨立的行動,分别交給部将負責,這樣就将自己從具體布置行軍中解放了出來。
約米尼(Jomini)說,拿破侖會在地圖用圓規規定各軍的行軍目标,張開的半徑是7個至8個小時的直線行軍距離。
1805年,法軍從布倫走到多瑙河畔的直線距離是465英裡(約748千米),平均每天12英裡(約19千米)。
與散兵一樣,這種新的作戰類型也為法軍帶來了另一個極為重要的特征。
舊軍依賴倉庫提供的補給是有定數的。
大軍永遠要攜帶18日份的口糧;士兵本人要攜帶3日份的面包,每個連配備的面包車裝有6日份的面包,軍需長掌管的辎重運輸系統下的面粉車裝有9日份的面粉。
21不這樣安排的話,嚴格的軍紀便無以為繼。
在18世紀,這種軍隊的個人主義色彩愈發濃厚,也愈發強調軍務管理機關要确保将士兵照顧好。
維持軍紀的直接需求與國家的整體組織形式在這一點上達成了一緻。
戰争是官府的事,與臣民無關;如果本地沒有戰事的話,臣民用不着關注戰争。
士兵有嚴令在行軍和駐紮期間都不得騷擾鄉間百姓。
法軍不太在乎安民。
在法軍看來,戰争是全民的事,全民都在流血,因此戰争期間可以從民間索取一切所需。
隻要倉庫供給不上,士兵就會從當地居民強奪物資,不管在什麼地方。
這種征收很容易變成搶劫,會打散編制,而且會在軍中蔓延,鼓勵聚衆剽掠。
假如腓特烈大帝允許這樣做,他肯定會擔心士兵紛紛逃亡,大軍作鳥獸散。
他隻有幾次特别緊急的情況下才允許士兵就食于寄宿的人家。
法國革命軍初期也深受逃兵之苦,但那與口糧無關,而且當時也完全沒有遏制逃亡的紀律監察手段。
靠不住的人漸漸離開,軍隊還留下了相當一部分人,他們繼續服役是出于個人意願;當然了,他們的不守軍紀也讓人想起了三十年戰争中的傭兵團。
1796年,拉阿爾普将軍(GeneralLaharpe)向上級波拿巴報告說,他的部下比當年的汪達爾人還要惡劣;一天之内有兩名旅長辭職;波拿巴親自緻書督政府,稱恥于統領這樣一群形同竊賊的暴民。
當然,人們以為法軍會給各民族帶去自由,法軍是在民衆的歡呼雀躍中開進米蘭的,但米蘭人對法軍暴行失望至極,8天後便揭竿而起;但起義被燧發槍壓制下去了。
莫羅于1796年7月17日從德意志發回的報告與波拿巴從意大利發回的報告别無二緻:&ldquo我在盡最大努力遏制劫掠,但部隊已經兩個月沒拿到軍饷了,而且我們走得太快,辎重隊跟不上;農民跑了,士兵就把空房子掃蕩一空。
&rdquo7月23日,茹爾當也發出了類似的報告:&ldquo士兵蹂躏鄉間,無以複加;我領導這樣一支行迹敗壞的軍隊都要臉紅。
軍官表示反對就會受到威脅,而且真有開槍打軍官的事。
&rdquo盡管如此,将軍們還是逐漸整頓了軍紀。
此舉不僅是出于人道,也對軍事行動有利。
茹爾當在上述報告中已經指出,走投無路的當地人正在拿起武器,用不了多久,交通線就非得有兵力保護才能通行了。
打了勝仗以後就四處征收搶劫的士兵現在遭到了攻擊。
随着秩序的恢複,法軍撿起了舊戰術和後勤體系中合理的成分,隻有在緊急情況下才會縱容士兵搶掠。
然而,盡管法軍規模遠勝以往,但辎重隊卻一直小得多。
考慮軍官行李少了,帳篷也取消了,那麼呂斯托估算1806年法軍步兵的辎重隊隻有普軍的八分之一或十分之一或許是正确的。
22 腓特烈曾給基斯元帥寫過一封信(1757年8月11日),内容是他正等着一批辎重到位:&ldquo它寄托着國家最後的希望。
&rdquo拿破侖絕不可能說出這種話。
就我所知,當時的文獻中不曾提到由于18世紀下半葉馬鈴薯種植面積和産量的擴大,所以為大軍提供口糧的任務比以前容易了。
馬鈴薯在七年戰争中還沒有發揮任何作用。
20年後的巴伐利亞繼承戰争被戲稱為&ldquo馬鈴薯戰争&rdquo。
在1813年秋季戰役中,馬鈴薯無疑極為重要。
23 不管拿破侖整頓軍隊秩序取得了多麼大的成就,後勤制度的舊傷疤還是時不時被揭開,隻要有一點問題出現,兵士四散和缺乏紀律的弊病就會馬上重現。
24 拿破侖既完善了革命,同時也終結了革命。
他行使大權不是因為與生俱來的權利,而是人民的選擇。
在一次大選中,法國人民幾乎全票選舉他為執政,後來又将他推上皇位。
盡管君主制複辟,但軍隊保留了共和國時期新養成的重要品格。
官兵分野不再具有階層性質,而在于教育程度與能力資質的高低。
而且哪怕是完全沒受過教育的人,确有能力者也能做到上尉,優異者甚至可以升到最高級軍銜,這進一步在官兵之間建立了橋梁。
有一句話說得好,每名士兵的背包裡都有一根元帥節杖。
當然,我們不能由此認為拿破侖手下偉大的元帥們都是從底層人民拔擢上來的;事實上,大多數元帥與波拿巴本人一樣在革命前就是職業軍人了。
他們的出色戰績有不小的一部分原因是大革命掃清了一切傳統束縛,讓他們在兼具年輕人的強健體魄和雄心壯志的年紀走上了領導崗位,從而立下不世之功。
拿破侖本人接過意大利遠征軍統帥權時年僅27歲,他手下的元帥當上元帥時大多隻比27歲大一點,甚至還不到27歲。
全體20歲至25歲(分為5個年齡段)青年男子均應服兵役的義務在1798年得到了重申,但1800年又開放代役,對普遍兵役加以限定。
甚至早在1800年之前,普遍兵役制也不曾實際貫徹,因為有大批青年男子逃避兵役,或者即便入了伍也會跑回家。
對此,管理制度的力度和完善程度還不足以遏制,而且之前有一段時間允許過代役,但後來又廢止了。
1798年和1800年的法律建立的允許代役的征兵制本質上是一套彈性很大的制度,實際管得很松。
盡管每年每個年齡段的适役男子至少有19萬人,但拿破侖在1801年至1804年間每年實際隻征召3萬人服現役,外加3萬名每年集訓15日,每月擇一周日操練的預備役人員。
士兵年滿25歲退伍。
自1806年起,兵員需求越來越大。
由于戰事連綿不斷,25歲退伍的規定無疑已經不再遵行。
1812年至1814年間的實際(而非額定)征兵力度沒有留下相關的正面史料和确切數字。
隻有一點可以肯定:甚至早在1805年之前,當時非常溫和的征兵措施就遭到了強力抵制,必須要強制執行。
不應征報到者被叫作&ldquo頑民&rdquo,地方上有專門的憲兵隊負責追捕扭送到團裡,不然會把士兵安排到頑民父母親屬家裡住宿,要麼由社區整體擔責任。
25 因此,現實情況與大革命理想化的普遍兵役原則有很大差别。
我們可能會說這種征兵隻不過是恢複了舊制度:反複連續應征的專業代役人組成了一支職業傭兵隊伍,當然還要加上曆代路易國王拉來的壯丁。
要是與普魯士軍隊比較的話還要更貼切,各區征上來的兵員占到全軍半數,發揮着重要作用。
然而,盡管是以碎片化的形式,但法蘭西共和國軍隊的很多精神還是延續到了拿破侖的軍隊中,不僅是軍官團精神風貌和官兵關系為之一新,軍隊主體本身的性質和精神也起了變化。
他們根子上就不是雇傭兵,而是法蘭西祖國的兒子和衛士,甚至在他們不情願地履行職責時也是一樣。
矛盾隻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民族精神甚至在舊法國軍隊中就存在了。
但征兵人數增加得太多了,我們可以乃至必須将新舊對照視為一項根本區别。
根據軍區征兵條例,我們大可以說普魯士征兵與法國同樣嚴格,甚至更加嚴格,但法國征上
縱隊似乎隻是流于表面,并未有機地融入步兵戰法。
11但革命軍在實踐中抛棄了自己不贊同的長線列。
革命軍采用了雖不嚴整卻仍然實用的縱隊陣形,手段是加入了早已存在、但如今得到大力加強的散兵。
縱隊不僅有沖鋒威力大的優勢,而且行動靈活性遠勝于長線列,能夠輕松找到敵人看不見、敵炮打不到的掩護物。
我們可能會說,新戰法的特點是融合了原有的線列步兵戰術和輕步兵戰術,并從理論中吸納了縱隊。
但這就引出了一種錯誤的看法,即新戰法是有意識的創新。
與國家制度不同,戰法在文獻中全無有意識創新的迹象,而隻有對傳統作戰樣式的去粗取精。
于是,一種全新的戰法形成了,而其中每一個元素都能找到相關聯的既有傳統。
12 甚至在軍紀恢複,緊密陣形重新出現時,法軍也沒有出現新的編制體系。
拿破侖沒有發布新的操練條令;法軍才真正按照1791年條令那樣來訓練,這些條令一直延續到1831年。
因此,大革命在戰術領域不僅與傳統直接相關,甚至在發展過程中尋回了某些失落的傳統。
軍紀尤其是如此。
大革命時期幾乎所有升到頂層的法國将軍(莫羅是一個顯著的例外)在革命前就已經參軍了,大部分與拿破侖一樣是青年中尉。
即使在革命的迷亂漩渦中,操練源于軍紀、軍紀決定戰鬥力的觀念也保留了下來。
新晉将軍們剛剛重新控制住軍隊,便大力嚴格執行了這一思路。
1797年和約締結後,波拿巴馬上下令研究條令,并規定早晨進行單兵操練,傍晚營操,每周例行團操。
他在視察過程中不僅熱情極高,而且&ldquo像營務長一樣一絲不苟&rdquo。
13當上軍長後,他不許新兵直接入團,必須要身心兩方面都适于軍隊之後才可以。
14 拿破侖有一道關于黑人士兵入伍的命令,以一種奇特的方式證明了法國新軍中新與舊、軍國主義與民族精神之間的融合。
他當時身處埃及,與本國斷了聯系,兵士日漸稀少,于是他給德塞将軍(GeneralDesaix)寫了一封信(1799年6月22日):&ldquo将軍公民,我希望購買2000名或3000名16歲以上的黑人,每營插入約100人。
&rdquo 隻要散兵還僅僅是輔助,那麼散兵跑得太遠、導緻統帥手中沒有足夠兵力發起突擊的危險就永遠存在。
因此,軍隊重建秩序後就着手限制散兵作戰。
散兵、線列、縱隊并行不悖,根據需要交替運用。
因此,與某些人的設想不同,新舊戰術的根本差異在外人眼中并非顯而易見,當時的人也幾乎沒有意識到眼前發生的變化,尤其是法國人自己。
我們從一批文獻中都會發現,人們很少投入腦力去系統性地發展新陣法。
散兵戰法當然要求訓練槍法,但槍法訓練在現實中的比例很小,以至于到了1800年翻越大聖伯納山口(GreatSt.BernhardPass)前幾日,波拿巴的總參謀長貝爾蒂埃(Berthier)還不得不下令:&ldquo自明日起,全體士兵都要進行幾輪實彈射擊,要學習掌握正确的持槍瞄準方法,還要掌握裝填方法。
&rdquo同年(1800年),前面提到過的霍耶的絕妙著作《戰争藝術史》在德意志問世。
作者問道:&ldquo(1792年以來的)這場戰争果真對戰争藝術有所促進嗎?&rdquo回答是:&ldquo我們不可能給出不加限定的肯定答複。
&rdquo(2:891)作者接着列舉了幾條:用炮增多;山地戰中适當的散兵運用;偵察氣球的使用。
&ldquo因此可以說,與任何一場戰争一樣,這場戰争發展了戰争藝術,但絕沒有讓戰術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rdquo他有一段話談到了旺代戰争中的散兵。
他認為縱隊隻是烏合之衆,這一觀點表面上看确實是正确的。
他認為(第1017頁):&ldquo這場戰争中的野戰工事比過去任何一場戰争出現得都要頻繁。
&rdquo他在另一段(第1卷前言)中提到了火槍的進步、火藥的強化、之前就有的早期光學信号機。
最後(第886頁),他還認為革命軍中打勝仗的将軍是那些知道(舊法軍将領早已發現并錄入戰争部檔案中的)邊境要地、會看地圖、會利用地圖的人。
縱觀這一段發展曆程,我們會發現大革命時代的軍事史意義根本不在于火槍和火藥的改進;這些進步微不足道,甚至可以說腓特烈與拿破侖打仗用的是同一種槍。
此外,氣球觀測在當時取得的成就最多可以用&ldquo有點意思&rdquo來形容。
沒有人認為大革命戰争的重要特點是野戰工事,或者将革命軍将領的勝利歸功于他們懂得如何從地圖中發現以前的将軍們找到的要地。
在我們看來,唯一的決定性因素就是新的軍隊組織形式,它首先帶來了一套新戰術,進而誕生了新戰略。
受過專業訓練的明智之士霍耶隻在山地戰和旺代戰争中發現了新戰術,對新戰略則是一無所知。
随着全面戰争的臨近,法國想請不倫瑞克公爵斐迪南擔任全國總司令,此人後來領導過反法同盟軍并于1806年在奧爾施塔特(Auerstädt)被擊敗。
腓特烈曾極為看重這位勇猛的公爵,以至于他被譽為當世第一名将。
正如哥特人将王冠獻給敵軍統帥貝利撒留的幼稚計劃證明哥特武士毫無政治觀念,15法國人的想法也證明他們絲毫不知本國的革命即将帶來一個全新的軍事紀元。
新戰法的傷亡比線列戰術小得多,後者的密集陣形或會招來葡萄彈,後者在齊射中兩敗俱傷。
當時已經有人注意到了這一點。
1802年,沙恩霍斯特在給一本法國書的書評裡提出,16大革命戰争中少有高級将領陣亡。
七年戰争中的普軍完全是另一番光景。
在戰争的前幾年,這支規模非常小的軍隊就失去了全部兩名元帥&mdash&mdash什未林和基斯&mdash&mdash以及溫特費爾德等幾位名氣最大、資曆最老的将軍。
另外,七年戰争中一場會戰(例如布拉格會戰、曹恩道夫會戰、庫諾斯道夫會戰、托爾高會戰)的陣亡人數就比大革命戰争中的一場戰役(包括4到10場會戰)還要多,甚至包括波拿巴的意大利戰役。
據我回憶,甚至在1813年,普軍也隻有沙恩霍斯特一名将軍陣亡。
但拿破侖戰争中總體的傷亡數量是再次大大提升了。
17 舊列強隻把法國的新戰法當作退化,而且是有意識地排斥。
1796年10月&mdash&mdash當時波拿巴已經打赢了意大利戰役,但茹爾當(Jourdan)和莫羅被迫撤出德意志&mdash&mdash奧軍次帥兼軍需總監馬克(Mack)起草了一份曆數舊戰法優點的備忘錄。
他說奧軍在地勢不平、無法以密集正面進攻的弗蘭德斯同樣慣于&ldquo散兵進攻&rdquo。
另外,隻要步兵在前進過程中因戰況激烈而保持不住原本的陣形,他們用不着下令就會自動變成散兵。
作者反對這種錯誤的做法,因為它會削弱進攻造成的壓力,會抵消出其不意的初始優勢,而且一旦敵軍騎兵現身,沉醉在勝利中的散亂隊伍必敗無疑。
馬克接着又說: 一支訓練有素且堅定的正規步兵,如果以密集的正面、精準的步伐勇敢地前進,再加上火炮掩護,那麼散兵是擋不住它的。
因此,步兵絕不能因為零散或分段射擊而拖慢腳步,一定要盡可能快地直接向敵人發起沖鋒,而且要一直盡可能保持隊形。
這種戰法是避免流血的正道;開槍也好,散兵也好,都隻會徒增傷亡而不能決定勝負。
普魯士自然也是類似的想法。
有一份大概寫于1800年的備忘錄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1856年發表于馮·弗蘭澤基将軍(GeneralvonFransecky)寫的一本關于格奈森瑙的著作中(《軍事周刊》附錄第63頁),内容如下: 散兵是一切戰法中最自然的一種。
換句話說,它最貼近人活下去的本能。
不能像某些人試圖證明的那樣推出,散兵是目标最明确的一種戰法。
戰争本身當然不是人的本性;貼近本性就是遠離戰争,戰争藝術的目标絕不是貼近本性。
有一句話講得再貼切不過:&ldquo坦誠地說,散兵身上有我們所有人體内潛藏的天生痞子氣,必須努力壓抑住。
&rdquo我們身邊有很多嘈雜的反對聲。
有人向我們高喊,法國軍隊的巨大成就!法國散兵作風大膽;意大利戰鬥中的密集縱隊進攻!這一切難道不是證明了相反的結論嗎?我們要冷靜地回答:我們不會這樣做。
不管我們多麼尊重經驗,但類似的一般性實例還是太少,不足以動搖我們健康的判斷力。
但這給了我們一個教訓:一個習慣了總被保護的人,當他失去保護,直面危險時會害怕。
不過,為了回應這些聲浪,我們還是應該試着澄清其中的混淆。
對于那些向我們高呼法軍戰功的人,我們要提醒他們的是:法國散兵在1793年打了進去,又在1794年退了出來,1799年打進去,1800年退出來,他們當初怎麼打進施瓦本的,後來就是怎麼撤出施瓦本的。
這些事本來不值一提,但看見那些不再考慮或者不願意考慮這些事實的人,我還是要提一提。
我們對法國散兵的勇猛有如下評論,如果那是真勇猛的話。
每一種危險都對應着一種勇敢。
令荷蘭人無法理解的是,怎麼會有人把性命托付給未馴的野馬,卻能在風暴肆虐的大洋上鎮定自若。
習慣了站在隊列中的人當然不會像法國散兵那樣在要塞炮火下匍匐前進;他會特别害怕被俘,害怕被騎兵擊殺踩踏。
反過來看,一名失去了慣常的栅欄、戰壕、單兵掩體等屏護的散兵腦子裡也隻會想到逃跑和尋找掩體。
這兩種不勇敢源于各自對某種危險的陌生,本身還不足以證明前述觀點,即散兵作戰會從整體上削弱勇氣,或者削弱無畏的精神。
為了證明這個觀點,我們要給出下列内容。
如果說散兵變得越來越勇敢了,那是因為他意識到危險沒有以前自己認為的那樣大,而且他每天都會變得更機詐,更有手段。
因此,他并不是更無畏了,而隻是學會了如何娴熟地對抗危險。
而在散兵不能對抗危險,隻能無畏地直面危險時,我們就會看到他們天生的痞子氣滋長得是多麼大。
最後,對于法軍在意大利以大無畏的精神面對險境,在無掩護的情況下以密集隊形進攻,所以完全不符合上述結論的看法,我的回複如下:首先,我們對當時的危險程度所知甚少,無法知曉法國人當時表現出了多大的無畏勇氣,又要擊敗怎樣的敵人。
對這些戰鬥的描述都是誇大多而細節少。
一般來說,一支部隊在戰鬥中的勇敢程度要用傷亡數目來評價,而根據衆所周知的數據,法國大革命戰争在這方面與七年戰争不可同日而語。
其次,這裡講的不是沖鋒過程中激發出來的那種蠻勇,那是法國人的天性,因為他們比其他民族更容易激動;相反,這裡講的是冷靜地蔑視緻命危險,能在連續戰鬥的過程中陣形不亂,巋然不動,就像羅克魯瓦會戰中的西班牙舊軍和莫爾維茨會戰中秉承利奧波德精神的普魯士軍隊一樣。
因此,我們的結論依然成立。
散兵習慣了自己的戰法,于是失去了肉搏戰所需的勇氣。
由此可見,線列步兵如果不想失去自身用處的話,那就絕不能以散兵形式作戰。
主張引入散兵的人宣稱,破碎地形上隻能采用散兵作戰。
此說的依據大錯特錯。
當營長領着一個沒有散兵經驗的營穿過樹林,哪怕樹林極其濃密也要保持隊形,向敵人進軍時,士兵不可能整排整列地走,而一定要散開隊形,每個人自己往前走,這是完全清楚的。
那麼,這就是散兵嗎?絕對不是!營長這時是要展開散兵進攻嗎?更不是了!密集陣形進攻的本質在這裡喪失了嗎?恰恰相反!營長的打算是接近并擊潰敵軍,與所有進攻一樣。
在一馬平川的地形上進攻炮兵的步兵營不會真的一直保持隊形,但此舉仍然符合密集進攻的精神。
如果線列步兵絕不能以散兵形式作戰的話,那麼平時就無須教授散兵戰法;實話說是絕不能教授,因為到了戰時,在那些臨時用一下似乎無傷大雅的情況下也絕不能用散兵戰術。
當幾十萬名法國散兵從本國腹地湧出時,他們會掃蕩我們的傳統原則,這也沒什麼奇怪的。
有人或許會被這種情況吓倒,頭腦有一點糊塗,但真正的男人必須回歸理智。
屢次失敗後,舊列強也更明白了,接納了法國的新戰法。
當然,甚至這些國家在此之前就已經有了新方向的萌芽,那就是為連配屬輕步兵和裝備來複槍的精确射手。
這一過程随着條令的革新而自然推進,奧地利率先于1806年修改條令,之後是普魯士(1809年和1812年)。
假如碰巧隻有法國和普魯士操典保存了下來,有人就會以為有文獻證明散兵戰術是普魯士人在1812年發明的。
如果又有人發現腓特烈大帝早在1770年的《營戰要術》(Elémentsdecastramétrieetdetactique)中就規定第一排線列步兵前面要布置一個獨立散兵營,而且他在死前不久下令組建輕步兵營,那我們就更容易信服了。
事實上,這些獨立營的用意不是殺傷敵人,而隻是吸引火力。
我們也已經知道,輕步兵并非新式正規步兵,隻是輔助兵種罷了。
革新戰術必先革新國家,偶然流傳下來的個别記載隻有在客觀上符合整體發展進程時才能被證實和确認,這種分析方法在戰争藝術史領域尤為重要。
學者們從李維的記載(8:8)中得出羅馬人很早就懂得如何以小型戰術單元進退交戰的結論,看到偶然保存至今的查理曼晚年敕令就以為不得不得出那時就有封建制度的結論,這豈不是誤入歧途!相反的類似情況也有。
古代戰術最深遠的變革是第二次布匿戰争期間從人多勢大的方陣轉向梯隊陣形。
但是,與西庇阿同時代的波利比烏斯卻很少談到,正如與波拿巴同時代的霍耶不講線列戰術轉向散兵戰術一樣,盡管我們不得不承認兩位作者都身居高位且受過專業訓練。
關于封建制度的起源,我們甚至沒有一份基于一手史料的記述。
3世紀羅馬帝國時期軍團的衰落也是類似情況。
這些變化盡管驚天動地,但仍然有一個過渡的過程,躲過了時人的眼睛。
非專業作者(比如李維)隻言片語中留下來的錯誤認識偶爾會讓學者曲解實情,這種遺毒隻有經曆幾代人的努力才能消除。
本書一開頭就講過,一切軍事藝術都在兩端,或者說兩種基本力之間遊走:一是個體的勇氣和武藝;二是戰術單元的堅定團結。
全靠個人武功的騎士代表一個極端,腓特烈大帝手下的齊射步兵營代表另一個極端,後者中個體成了被塞進機器的齒輪,就連狂躁之人也能融入進去,發揮作用。
就此而論,有章法的散兵可以說兼具戰術單元與個人鬥志的兩方面優勢。
因此,這一變革的前提是有願意參戰的當兵材料。
自願應募的舊式傭兵有參戰意願,但這種軍隊必然規模小。
規模一大,素質就差。
保衛祖國的新觀念不僅進一步擴大了兵力,而且大大提升了群衆的參戰意願,以至于可以從中發展出新的戰術。
在炮兵領域,格裡博瓦爾(Gribeauval)早在法國舊王政時期就顯著改進了造炮工藝。
人們已經越來越了解哪些部位可以少用銅鐵,減重而不損害強度。
直到那時,重炮還會在戰鬥開始前移入預定位置,通常不會轉移陣地。
因此,讓民夫運輸重炮還是可行的。
但先鋒部隊帶的是專人拉動的輕型營炮。
現在,格裡博瓦爾大幅減輕了野戰炮的重量,士兵自己就能用為此配發的皮帶拉炮。
大革命為法軍帶來了普軍樣式的騎乘炮兵。
拿破侖剛剛掌握指揮權就把炮兵辎重人員納入軍事化管理。
之前的農家子弟在進入敵軍火力範圍時太容易自己騎馬跑掉了。
現在,運炮的人員和馬匹都經過了系統訓練,火炮可以按需跟随步兵上戰場,于是由專人拉動的野戰輕炮就被廢棄了。
如果說機動性的大幅強化确實大大提升了炮兵重要性的話,可與騎兵一樣,炮兵的重要性還是相對下降了,因為隻有步兵能沾到軍隊規模擴大的光。
腓特烈大帝晚年的千人火炮占有量達到了7門,到大革命戰争時期落到了兩門乃至一門,德意志帝國時期逐漸回升。
拿破侖在瓦格拉姆會戰(Wagram)中的步炮比例是千人兩門炮多一點(395門比18萬人),1812年約為千人3門炮。
18但是,機動性的提升讓一種新的火炮部署原則成為可能。
炮兵火力被集中于一點,為步兵突破做準備。
奇襲時的成功率還要更高。
這一觀念同樣甚至早在大革命前的法軍中就有教授。
19 舊軍最大的常備編制是團,每場會戰都要專門下令規定哪位将軍負責哪個梯隊或梯隊一部。
散兵作戰的預計作戰時間更長,而且常常需要多兵種協同配合,因此設立常備編制是有益的。
于是,法軍先後設立了師和軍。
這看起來是純粹的外部安排,其實卻反映了一種全然不同的會戰指揮精神。
腓特烈打的會戰是最高統帥親自下令,全力發起沖擊,務求速戰速決,也必然會速戰速決。
現在,一場會戰分成了多個甚或許多個獨立的行動,分别由師長乃至軍長負責,按照個人判斷運用不同的兵種&mdash&mdash散兵、密集步兵、輕便炮兵。
隻有最高統帥随着會戰發展,根據具體情況做出的總攻決定才能決出勝負。
梯隊陣形盡管沒有被放棄,但重要性還是降低了。
保留和運用預備隊對會戰進程的重要性則與日俱增。
交戰勝負不再是一錘子買賣,而是前線打響後從後方增強火力、投入或保留兵力。
聖西爾元帥寫道:&ldquo打赢會戰隻在于關鍵時刻強化前線兵力。
&rdquo 如果不過分細究個别表達的意思的話,腓特烈的會戰與拿破侖的會戰的區别可概述如下:20 統帥将會戰分成多個獨立的行動,分别交給部将負責,這樣就将自己從具體布置行軍中解放了出來。
約米尼(Jomini)說,拿破侖會在地圖用圓規規定各軍的行軍目标,張開的半徑是7個至8個小時的直線行軍距離。
1805年,法軍從布倫走到多瑙河畔的直線距離是465英裡(約748千米),平均每天12英裡(約19千米)。
與散兵一樣,這種新的作戰類型也為法軍帶來了另一個極為重要的特征。
舊軍依賴倉庫提供的補給是有定數的。
大軍永遠要攜帶18日份的口糧;士兵本人要攜帶3日份的面包,每個連配備的面包車裝有6日份的面包,軍需長掌管的辎重運輸系統下的面粉車裝有9日份的面粉。
21不這樣安排的話,嚴格的軍紀便無以為繼。
在18世紀,這種軍隊的個人主義色彩愈發濃厚,也愈發強調軍務管理機關要确保将士兵照顧好。
維持軍紀的直接需求與國家的整體組織形式在這一點上達成了一緻。
戰争是官府的事,與臣民無關;如果本地沒有戰事的話,臣民用不着關注戰争。
士兵有嚴令在行軍和駐紮期間都不得騷擾鄉間百姓。
法軍不太在乎安民。
在法軍看來,戰争是全民的事,全民都在流血,因此戰争期間可以從民間索取一切所需。
隻要倉庫供給不上,士兵就會從當地居民強奪物資,不管在什麼地方。
這種征收很容易變成搶劫,會打散編制,而且會在軍中蔓延,鼓勵聚衆剽掠。
假如腓特烈大帝允許這樣做,他肯定會擔心士兵紛紛逃亡,大軍作鳥獸散。
他隻有幾次特别緊急的情況下才允許士兵就食于寄宿的人家。
法國革命軍初期也深受逃兵之苦,但那與口糧無關,而且當時也完全沒有遏制逃亡的紀律監察手段。
靠不住的人漸漸離開,軍隊還留下了相當一部分人,他們繼續服役是出于個人意願;當然了,他們的不守軍紀也讓人想起了三十年戰争中的傭兵團。
1796年,拉阿爾普将軍(GeneralLaharpe)向上級波拿巴報告說,他的部下比當年的汪達爾人還要惡劣;一天之内有兩名旅長辭職;波拿巴親自緻書督政府,稱恥于統領這樣一群形同竊賊的暴民。
當然,人們以為法軍會給各民族帶去自由,法軍是在民衆的歡呼雀躍中開進米蘭的,但米蘭人對法軍暴行失望至極,8天後便揭竿而起;但起義被燧發槍壓制下去了。
莫羅于1796年7月17日從德意志發回的報告與波拿巴從意大利發回的報告别無二緻:&ldquo我在盡最大努力遏制劫掠,但部隊已經兩個月沒拿到軍饷了,而且我們走得太快,辎重隊跟不上;農民跑了,士兵就把空房子掃蕩一空。
&rdquo7月23日,茹爾當也發出了類似的報告:&ldquo士兵蹂躏鄉間,無以複加;我領導這樣一支行迹敗壞的軍隊都要臉紅。
軍官表示反對就會受到威脅,而且真有開槍打軍官的事。
&rdquo盡管如此,将軍們還是逐漸整頓了軍紀。
此舉不僅是出于人道,也對軍事行動有利。
茹爾當在上述報告中已經指出,走投無路的當地人正在拿起武器,用不了多久,交通線就非得有兵力保護才能通行了。
打了勝仗以後就四處征收搶劫的士兵現在遭到了攻擊。
随着秩序的恢複,法軍撿起了舊戰術和後勤體系中合理的成分,隻有在緊急情況下才會縱容士兵搶掠。
然而,盡管法軍規模遠勝以往,但辎重隊卻一直小得多。
考慮軍官行李少了,帳篷也取消了,那麼呂斯托估算1806年法軍步兵的辎重隊隻有普軍的八分之一或十分之一或許是正确的。
22 腓特烈曾給基斯元帥寫過一封信(1757年8月11日),内容是他正等着一批辎重到位:&ldquo它寄托着國家最後的希望。
&rdquo拿破侖絕不可能說出這種話。
就我所知,當時的文獻中不曾提到由于18世紀下半葉馬鈴薯種植面積和産量的擴大,所以為大軍提供口糧的任務比以前容易了。
馬鈴薯在七年戰争中還沒有發揮任何作用。
20年後的巴伐利亞繼承戰争被戲稱為&ldquo馬鈴薯戰争&rdquo。
在1813年秋季戰役中,馬鈴薯無疑極為重要。
23 不管拿破侖整頓軍隊秩序取得了多麼大的成就,後勤制度的舊傷疤還是時不時被揭開,隻要有一點問題出現,兵士四散和缺乏紀律的弊病就會馬上重現。
24 拿破侖既完善了革命,同時也終結了革命。
他行使大權不是因為與生俱來的權利,而是人民的選擇。
在一次大選中,法國人民幾乎全票選舉他為執政,後來又将他推上皇位。
盡管君主制複辟,但軍隊保留了共和國時期新養成的重要品格。
官兵分野不再具有階層性質,而在于教育程度與能力資質的高低。
而且哪怕是完全沒受過教育的人,确有能力者也能做到上尉,優異者甚至可以升到最高級軍銜,這進一步在官兵之間建立了橋梁。
有一句話說得好,每名士兵的背包裡都有一根元帥節杖。
當然,我們不能由此認為拿破侖手下偉大的元帥們都是從底層人民拔擢上來的;事實上,大多數元帥與波拿巴本人一樣在革命前就是職業軍人了。
他們的出色戰績有不小的一部分原因是大革命掃清了一切傳統束縛,讓他們在兼具年輕人的強健體魄和雄心壯志的年紀走上了領導崗位,從而立下不世之功。
拿破侖本人接過意大利遠征軍統帥權時年僅27歲,他手下的元帥當上元帥時大多隻比27歲大一點,甚至還不到27歲。
全體20歲至25歲(分為5個年齡段)青年男子均應服兵役的義務在1798年得到了重申,但1800年又開放代役,對普遍兵役加以限定。
甚至早在1800年之前,普遍兵役制也不曾實際貫徹,因為有大批青年男子逃避兵役,或者即便入了伍也會跑回家。
對此,管理制度的力度和完善程度還不足以遏制,而且之前有一段時間允許過代役,但後來又廢止了。
1798年和1800年的法律建立的允許代役的征兵制本質上是一套彈性很大的制度,實際管得很松。
盡管每年每個年齡段的适役男子至少有19萬人,但拿破侖在1801年至1804年間每年實際隻征召3萬人服現役,外加3萬名每年集訓15日,每月擇一周日操練的預備役人員。
士兵年滿25歲退伍。
自1806年起,兵員需求越來越大。
由于戰事連綿不斷,25歲退伍的規定無疑已經不再遵行。
1812年至1814年間的實際(而非額定)征兵力度沒有留下相關的正面史料和确切數字。
隻有一點可以肯定:甚至早在1805年之前,當時非常溫和的征兵措施就遭到了強力抵制,必須要強制執行。
不應征報到者被叫作&ldquo頑民&rdquo,地方上有專門的憲兵隊負責追捕扭送到團裡,不然會把士兵安排到頑民父母親屬家裡住宿,要麼由社區整體擔責任。
25 因此,現實情況與大革命理想化的普遍兵役原則有很大差别。
我們可能會說這種征兵隻不過是恢複了舊制度:反複連續應征的專業代役人組成了一支職業傭兵隊伍,當然還要加上曆代路易國王拉來的壯丁。
要是與普魯士軍隊比較的話還要更貼切,各區征上來的兵員占到全軍半數,發揮着重要作用。
然而,盡管是以碎片化的形式,但法蘭西共和國軍隊的很多精神還是延續到了拿破侖的軍隊中,不僅是軍官團精神風貌和官兵關系為之一新,軍隊主體本身的性質和精神也起了變化。
他們根子上就不是雇傭兵,而是法蘭西祖國的兒子和衛士,甚至在他們不情願地履行職責時也是一樣。
矛盾隻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民族精神甚至在舊法國軍隊中就存在了。
但征兵人數增加得太多了,我們可以乃至必須将新舊對照視為一項根本區别。
根據軍區征兵條例,我們大可以說普魯士征兵與法國同樣嚴格,甚至更加嚴格,但法國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