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常備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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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
&rdquo但他又說:&ldquo當一名新兵抗議或拒絕執行指令,或者态度惡劣時&hellip&hellip則必須加以控制,但仍然要用合理的手段。
&rdquo在現實中,所有報告都表明操練過程中的毆打現象太多了。
但操練絕不是沒用的把戲。
一名連長能在操練中讓部下聽到口令就立即做出相應的動作,到了戰場上就能指望通過下口令讓士兵頂着敵軍火力前進,而且為腓特烈的軍隊赢得勝利的戰術進步正是以精确的連隊動作為基礎的。
哪怕士兵心不甘情不願,他們也能通過紀律和操練結合成堅強的戰術單元。
他們必須服從長官的命令,與其他人共進退。
紀律越好越可靠,士兵的意願和其他品格就越不重要。
于是,常備軍的各個特征稱得上是相輔相成:人數多,軍中就有不情願、不好戰的成員;通過紀律将這些成員鍛煉成可用之兵,也讓更多這種人融入軍隊成為可能。
底子越差,陣形就必須越緊密。
軍紀讓個人幾乎完全消融在了戰術單元中。
另一方面,操練帶來了紀律,紀律又讓操練得以精确化和細密化,如此不斷推進,個人幾乎成為機器上可以替換的齒輪。
哪怕是最初赤裸裸地騙來或者野蠻地拉來,入伍時完全違背自身意願的人也會習慣這種生活,或多或少具有所屬單位的精神和自豪感。
在普魯士軍隊中,不僅普通士兵要遵守嚴格的紀律,軍官也一樣。
莫爾維茨會戰(battleofMollwitz)之後,年輕的國王進行了多項軍事改革,尤其是針對騎兵。
他的手段極其嚴厲,以至于據說有400多名軍官請辭。
29 腓特烈本人說過,盡管他的軍中有不可靠的惡劣分子,但就連普通士兵身上也具有強烈的軍人榮譽感。
事實發展也證實了他的說法。
他在《戰争原理》(General-PrinzipienvonKriege)一書中這樣描述自己的軍隊: 我軍素質卓越,敏捷非凡,瞬間即可結成戰鬥陣形,而且行動迅速靈活,幾乎不可能遭到突襲。
論起火槍手,哪一支部隊的火力能有我軍強大?我的對手們說,站在我軍步兵面前就像面對來自地獄的怒火。
如果隻用刺刀作戰,哪一支步兵能如我軍這樣穩健向前,毫不動搖?你到哪裡能找到更臨危不亂的隊伍?若要轉向沖擊敵軍側翼,我軍則立時可成,運轉自如。
在一個軍人地位最高、貴族中最優秀的人效力于軍隊、軍官都是有出身的人、就連平民百姓和市民農夫的兒子都來當兵的國家,軍人必然會有榮譽感。
我軍的榮譽感确實很強,因為我親眼見到軍官甯願死守崗位,也不逃跑活命,更不用說就連普通士兵都容不下身邊有表現怯懦之人了,而放在其他軍隊裡,這種人肯定不會被開除。
我見過身受重傷卻不離開崗位,甚至不願意下去包紮傷口的軍官和士兵。
今天的我們很難放下當兵是年輕人的事的觀念。
而舊普魯士軍隊約有半數在30歲以上,50歲以上者不在少數,個别人甚至年逾花甲。
據估計,士官的平均年齡約為44歲。
30 随着平時常備軍擴大而來的一種看法是通過給部分士兵放假來減少開支。
這種做法早在腓特烈·威廉一世時期就得到了系統的發展,後來更是逐步加強。
軍隊不僅會放本國人回家,甚至會給外國士兵以&ldquo暫離人員&rdquo的名義放假。
被放假的士兵會找平民的行當,于是腓特烈·威廉一世在條令中表示希望他們&ldquo不要遺忘本職,保持軍人本色,而不會變回農夫或市民&rdquo。
軍隊隻在4月至6月的訓練期才會集合。
一直服役的人主要負責站崗放哨。
31 與之前的法國軍隊一樣,普魯士軍隊在17世紀下半葉也産生了官兵懸殊的現象,這是常備軍的自然之理。
普魯士的官兵差距比法國還要大,因為市民出身的軍官更少,而且沒有介于官兵之間的&ldquo高級士官&rdquo一級。
普魯士軍中逐漸形成巨大官兵差異的具體過程有待進一步研究。
32&ldquo軍官&rdquo一詞最初的意義比較寬泛,包括士官乃至軍樂隊成員。
後來士官和軍官有了區分,依據是士官與士兵來自同樣的社會階層。
于是,現代意義上的軍官團獨立出來,幾乎清一色是貴族。
《癡兒故事集》(Simplizissimus)[54]中有一段抱怨,鮮明地體現了上述演變過程。
文中将軍階描繪成一棵樹,士兵坐在最下面的樹枝上,上面是&ldquo砸背人&rdquo(Wamsklopfer),接着寫道: 他們頂上有一段光溜溜的、沒有枝丫的樹幹,樹幹表面有一層神奇的塗料,還有用妒忌心做成的特殊肥皂,無論上帝賦予他多麼強的爬樹能耐,一個人隻要不是貴族就爬不上去,再有男子漢氣魄,再有本領,再有知識都不行。
那段樹幹上面坐着連隊裡的官(Fähnlein),有的年紀尚輕,有的老大不小。
年紀輕的是被表親推上去的,不過歲數大的有一些是自己爬上去的,有的是踩着名為&ldquo賄賂&rdquo(Schmieralia)的銀梯子上去的,有的是運氣好,恰好沒有其他人選,于是一步登天。
再說一遍:上述過程在所有歐洲國家都發生了,但沒有一個國家像普魯士這麼極端。
腓特烈·威廉一世即位後馬上下令,&ldquo非貴族者不得任命為槍隊兵長(準尉)&rdquo。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結束後,他将市民出身的軍官一概解職。
33腓特烈大帝考察槍隊兵長時隻要發現裡面有平民,就會親自用手杖把他趕出隊列。
隻有才幹非凡的平民才能得到他的青睐,例如,他器重的沃伊什将軍(GeneralWunsch)就是一名符騰堡牧師的兒子。
炮兵和骠騎兵不如步兵和重騎兵嚴格。
炮兵其實仍然被視為介于技師和軍人之間,而骠騎兵作為輕騎兵是一群無畏的冒險者,基本不被允許結婚。
腓特烈說,骠騎兵應該用馬刀尋求幸福,而不是用刀鞘(指陰道)。
對于其他軍官,除非新娘家裡很有錢而且也是貴族出身,否則他也不會被準許結婚。
年輕貴族(容克)通常十二三歲就參軍了。
1806年,普魯士線列步兵中共有131名平民軍官,其中83人任職于衛戍營,隻有48人在野戰團。
但與法國一樣,普魯士也有僞造貴族頭銜參軍的人。
有記載表明,樞密院官員會想辦法将三封關鍵的證明書加到朋友的人事檔案裡。
起初,軍官與全國總司令的關系與國土傭仆中一樣是雙邊契約&mdash&mdash當時叫作&ldquo協議書&rdquo(capitulation)。
德夫林格(Derfflinger)[55]甚至曾以協議書被破壞為由拒絕随大選侯參戰。
下級軍官由上校任命,但後來逐漸改由總司令本人任命。
從少尉(ensign,本意為掌旗官)和中尉(lieutenant)直到元帥,或者說從列兵直到元帥的整套軍階制度幾乎在所有歐洲國家都是一樣的。
這套制度中能看到西班牙、意大利、法國和德意志的影響,諸國又有彼此借鑒。
34&ldquo司馬&rdquo(marshal)一詞經曆的變遷最令人注目。
它的本意隻是管馬廄的人,但後來有了許多文官的執掌。
在法國,它一直有鐵匠和騎兵軍士的含義,但也有躍升為最高統帥的頭銜。
&ldquo軍司馬&rdquo(fieldmarshal)的頭銜出現于16世紀,意思是騎兵團長,與&ldquo步兵團長&rdquo對應(在錫沃斯豪森會戰中,阿爾布雷希特·阿爾喀比亞德手下有3名軍司馬)。
但因為一開始戰鬥人員都是騎兵,所以軍司馬也會擔任軍政主管或軍營主管。
蒙泰庫科利(2:210)給出的軍階排序是:主帥、副帥、軍司馬、騎兵司令、炮兵司令、副司馬。
普魯士是一個通過聯姻繼承而偶然形成的國家,領土東至波蘭(後來的俄國[56]),西臨尼德蘭,将各處領地統合起來的不是内部利益,而完全是王室。
普魯士王室創造了軍隊和官僚系統,兩者又造就了國家的統一。
軍官團對最高統帥的效忠就像騎士附庸效忠于領主一樣。
因此,軍官團的形成是舊武士貴族傳統的延續,這種傳統在勃蘭登堡、普魯士、波美拉尼亞、西裡西亞這些邊境和殖民地區當然要比易北河以西的德意志故地強大得多。
腓特烈的著作中一再表示平民不适合當軍官,因為他們天性慕利益而輕榮譽。
但他并沒有簡單地說貴族适合當兵,他要求貴族必須服役,而且腓特烈·威廉一世曾派騎馬欽差從貴族莊園裡把男孩抓走,然後帶到軍官預備學校,令父母神傷。
為了留住孩子,一批父母徒勞地出示證據表明自己不屬于普魯士貴族。
但國王堅決執行命令,還告訴家長自己會好好照看他們的孩子。
35腓特烈用同樣的方式強征西裡西亞的年輕貴族。
但軍官預備學校基本不超過國民學校(Volksschule)[57]的水平,普魯士軍官團中真正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鳳毛麟角。
貴族中間仍然流傳着古代哥特人酋長的觀念,即害怕校長教鞭的人不會成為勇猛的戰士。
據說德紹領主利奧波德(LeopoldvonDessau)不給兒子莫裡斯提供任何教育,就是要看看孩子靠純粹的天性能達到什麼程度。
腓特烈本人喜歡與法國人做伴。
難怪貝倫霍斯特(Berenhorst)[58]在1741年就能寫下按列(column)排序,當時的貴族老爺們會問另一個人:&ldquo到底什麼是列啊?列的意思不是我跟着前面的人走,他走我也走的意思嗎?&rdquo36甚至到了19世紀下半葉,我國軍中以低地德語(Plattdeutsch)為母語的參謀和将軍中還有分不清與格和賓格。
我對這一點有親身體會。
1879年,我打算送我的學生,一名年輕的王子去軍官預備學校,于是找軍事訓練和教育系統的首長,一名騎兵将軍談這件事,他向我保證:&ldquo我特别重視語法。
&rdquo[59] 在國土傭仆時期,軍官和士兵要遵守同樣的軍事條書。
貴族軍官團的形成帶來了特殊的規定。
腓特烈·威廉一世登基後不久便為士兵和士官制定了新條令(1713年7月12日),1726年又專門為軍官頒布了服役要求,規定軍官在服役期間要毫無疑問地服從,&ldquo除非榮譽受到侵犯&rdquo。
腓特烈大帝後來明确了這條規定,說受辱的軍官在服役期間不得鬧事,&ldquo但服役期滿後可尋求适當的補救&rdquo。
國王憑借貴族軍官團确保了軍隊的忠誠和戰鬥力。
由于軍紀的作用,軍官團牢牢地掌控着部下,士兵面臨險境也會服從命令,因為他們懼怕長官甚于敵軍。
國王對幾個單位在曹恩道夫會戰(battleofZorndorf)中的表現不滿意,于是建議軍官實行杖責。
羅馬百夫長當然也是用葡萄藤制成的手杖控制部下,羅馬軍團就是被這件器具練出了軍紀,擊敗了希臘人和蠻族,打垮了漢尼拔和高盧人,征服了全世界。
我在這裡要重申,國土傭仆當年有權選擇一位&ldquo兵頭&rdquo或者&ldquo使節&rdquo,作為士兵的&ldquo喉舌、父親和受托人&rdquo,代表他們與軍官交涉。
他上任時會向衆人承諾:&ldquo永遠把他們當作自己的兒子,為他們說話,讓統帥注意到每名士兵的需求和病痛。
&rdquo他在軍饷問題上也會代表士兵的利益,哪怕他&ldquo一意為士兵講話&rdquo,讓統帥不悅。
士兵們則承諾會一體支持他:&ldquo兵頭代表士兵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士兵的事。
&rdquo瓦爾豪森早在三十年戰争之前就反對過兵頭,要求廢除這個職位:&ldquo&lsquo兵頭&rsquo在部隊中弊大于利,不過是煽動士兵,鼓動嘩變。
&rdquo37這種狀況與18世紀的差别是多麼大啊!人們越是意識到紀律好的軍隊優于紀律差的軍隊,愉悅感和個人權利便越是被迫讓位于這條戰争的法則。
要求服從長官意志不僅擊敗了舊式國土傭仆的反對,更創造出一套與同一個世紀産生的人性觀念背道而馳的嚴厲機制。
普魯士軍官對下屬有無限的權力,甚至不受投訴權利的約束。
隻有一種考量會讓哪怕性情粗暴的長官也會關懷下屬,跟下屬講道理,那就是士兵可能會不堪虐待而失去服役能力或逃亡,因為如果出了這種事,長官就必須自己出錢招人頂替。
這個因素在禁衛軍中不存在,因為征兵費用由國王而非長官承擔。
但正因如此,腓特烈認為在禁衛軍條令中應該加入前文引述過的那一條,即軍官實施的懲罰必須合理,而且教訓士兵時不能說:&ldquo他就讓魔鬼帶走吧,反正國王會再派一個過來。
&rdquo如果軍官&ldquo把手下打壞了&rdquo,他不僅要賠償手下,還要在斯潘道(Spandau)軍人監獄服刑6個月。
長官應該善待手下,但&ldquo他們又不花長官的錢,所以長官也對他們不聞不問&rdquo。
薩克森元帥的著作中也表達了長官的利益必須與部下的利益相關,如此他們才能愛兵。
他在《遐思錄》(MesRêveries)一書中反對由議會募兵,因為長官會任由士兵荒廢。
但夾道鞭笞把人打死的情況并不罕見。
讀者們肯定已經注意到,勃蘭登堡-普魯士軍隊的編制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法國模式。
事實上,法國文化在當時就是世界文化,德意志地區的教育更是完全處于法國人的影響之下。
被逐出法國,來到德國定居的胡格諾教徒為勃蘭登堡軍隊提供了一批特殊的補充力量。
1688年,勃蘭登堡的1030名軍官中至少有300名是法國人,比例遠大于四分之一。
1689年,腓特烈三世選侯親自率軍在萊茵河畔征戰時手下有12名将軍,其中4人是胡格諾教徒。
軍事用語中也有許多來自法語。
我們通過比較18世紀的法國和普魯士軍隊會發現,盡管兩者在基本要素方面有相似之處,但也有相當的差别。
法軍操練隻要掌握必要的步法就可以了。
普軍則是每天都要操練,而且軍官和士兵在服役期間會不斷接到任務。
軍官必須住在部下附近,以便收到通知後立即整隊。
38 普魯士軍官團是一體的,法國則有貴族軍官和市民軍官的區别,貴族中又分為宮廷貴族和地方貴族。
法國有一些未經嚴格軍官訓練的優秀青年團長和将軍。
這可能是一項優勢,因為真正的帥才有可能年紀輕輕便被提拔上來。
但歸根結底,這正是鸢尾花旗幟下的法國王軍的一大病竈。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和七年戰争中的廷臣将軍們與曼特農夫人(MadamedeMaintenon)和蓬帕杜爾夫人(MadamedePompadour)通信交流作戰計劃,彼此内鬥不休,欠缺殺伐決斷的氣質,而從長遠來看,行事果決正是領兵打仗的最關鍵因素。
他們欠缺的不是個人的勇氣與鬥志,而是一個人整體上的真正的軍人氣魄。
若要問法軍為什麼在七年戰争中雖然占據極大的數量優勢,但與漢諾威、不倫瑞克、黑森這三個隻得到普魯士和英格蘭些許援助的德意志小邦交戰時卻一無所得,答案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到這一點。
39 普魯士和法國軍隊的士兵都有很大比例是外國人。
但法國是将外國士兵單獨編成團;普魯士當然也會臨時組建小規模的外國人&mdash&mdash胡格諾教徒、波斯尼亞人、匈牙利骠騎兵和波蘭槍騎兵&mdash&mdash單位,但大多數情況下,外國人會與軍區征召的士兵編到同樣的團裡。
1768年,普魯士軍隊據說有9萬名外國人,本國人則隻有7萬名左右。
40法軍以本國人為主,這似乎是一項巨大的優勢,但放在18世紀并無軍事意義,因為恰恰是本國的渣滓才參軍。
盡管如此,這一區别對世界史的意義很大。
法軍的國民軍性質雖然對戰鬥力沒有特殊的好處,卻足以避免實行普魯士那樣近于野蠻的嚴厲軍紀。
法軍的懲罰手段裡沒有打人這一條,軍官和士官的無限制毆打權利就更不用說了。
41而在各種壞分子聚集的普魯士軍隊中,打人是不可避免的。
法軍在七年戰争中屢戰屢敗、軍紀動搖,于是戰争大臣聖熱爾曼(SaintGermain)試圖采用普魯士的治軍手段,将打人加入懲處措施,以此改善軍紀。
法國人的自尊心接受不了,此議遂寝,但軍紀就此徹底敗壞。
在法國整體君權衰落、人民主權觀念得到接受的時代,軍紀更是一敗到底。
開辟世界史新紀元的法國大革命之所以能成功,正在于軍隊抛棄了國王,加入了群衆運動。
由外國人組成的瑞士團依然忠于國王,法國團卻背棄了他。
甚至在全面戰争爆發後,先後由拉斐特和杜穆裡埃推動的遏制軍紀敗壞、恢複軍隊秩序的嘗試全都因為軍隊的抵制而失敗。
在軍隊中,國民自豪感比忠于國民軍總司令更重要,國民軍總司令這個職位與國民概念是對立的。
普魯士不是一個民族國家,普魯士軍隊也不是國民軍隊,從而避免了這種内部沖突的出現。
普魯士軍隊的弊病在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方面,并在1806年以駭人的方式呈獻了出來。
我們還必須認識到普軍和法軍的最後一個區别:與其人口和經濟實力相比,普魯士征召軍人的強度要比法國大得多。
法蘭西王國兵力最多的時候似乎是1761年,也就是七年戰争的最後一年,當時有14萬人在德意志,15萬人在本土和殖民地,總計29萬人,42占總人口的1.2%左右。
大革命爆發前夕,法軍隻有17.3萬人(79個法國人步兵團加23個外國人步兵團,僅約相當于總人口的0.7%。
1740年12月,普魯士有近10萬兵力,占224萬人口的4.4%。
43腓特烈大帝去世時為20萬人,占人口的3.3%左右,不過當年服役時間超過10個月的士兵連一半都不到(82700人),但即便按後一個數字算,普魯士軍隊占人口的比例依然是法國的兩倍。
44 4 操練與18世紀的戰術變化 三十年戰争中的步兵是長矛手與火槍手混編。
火繩槍射速太慢,精度太差,火槍手在開闊地帶無法抵禦騎兵進攻,而要靠長矛手保護。
但即便是認為長矛相對于其他所有武器都有一定優勢的門多薩也曾說過,長矛兵很少在野戰中交手,發揮主要作用的是火器。
那是16世紀末的情況。
到了三十年戰争期間的1630年,兵學家鈕邁爾·馮·拉姆斯拉寫道:&ldquo長矛更像是削弱敵人的工具,而不是戰争的脊梁。
火器賦予長矛以力量。
&rdquo 步兵用長矛和刀劍作戰會被當作稀罕事記錄下來,1例如文獻中寫道,在1642年的萊比錫會戰中,&ldquo帝國步兵直接向瑞典長矛兵沖了上去&rdquo。
格裡美爾斯豪森(Grimmelshausen)在《斯普林菲爾德異聞錄》(DerseltsameSpringinsfeld)(1670年)打趣道:&ldquo不必要地殺死一名長矛手就是謀害一名無辜者。
長矛手隻會傷害往矛上撞的人。
&rdquo盡管如此,長矛手還是保留了下來。
到了1653年,大選侯還下令衛戍部隊中必須有三分之一裝備長矛(從野戰部隊轉過來的)且要勤加操練。
2 在昂澤姆會戰(battleofEnzheim)(1674年)中,長矛仍然發揮了一定作用,因為蒂雷納為了抵擋德意志軍的一次大規模騎兵進攻而結成了一個長矛兵大方陣,将火槍手圍在中間。
敵軍騎兵不敢上前硬沖。
3 但到了17世紀、18世紀之交,長矛逐漸退出了歐洲軍隊。
在這段過渡期用來幫助步兵抵禦騎兵的獵野豬矛或拒馬并無多大實效。
4 火繩槍與長矛混編被單一的帶刺刀燧發槍取代。
這也賦予了常備軍與舊式傭兵團完全不同的面貌。
通過将&ldquo錐子&rdquo插入槍管将火槍轉換成矛的想法由來已久。
5但決定性的發明在17世紀中期之後才出現,也就是套在槍管外面的筒狀插槽,如此便可同時充當火器和近戰武器。
但這種刺刀上起來還是很麻煩,直到允許士兵在刺刀裝牢的同時便捷裝填的刀格(crossarm)發明,這種新技術才完全實用化。
燧石大約在同期取代了火繩。
6燧石具有明顯的優勢,尤其在雨天。
但因為燧石發火不是次次都能成功,所以勒泰利耶在1665年的法國軍事條令中嚴厲禁止使用這種新武器。
檢查中發現的燧發槍要立即銷毀,然後由該單位的長官自費更換。
因此,當時出現了一種既有火繩又有燧石的火槍,但燧發槍很快就勝出了。
一系列小改進&mdash&mdash藥鍋、火門、藥鍋蓋、鐵通條取代木通條、方便插入通條的環7、槍托,尤其是彈藥紙包&mdash&mdash不斷提升着火槍的效能,到18世紀初就形成了沿用一個多世紀的形制,期間隻有少許變化。
德意志解放戰争中使用的火槍幾乎與七年戰争一模一樣。
[60] 從三十年戰争後期開始,火器的持續使用和改進就讓步兵逐漸抛棄了盔甲,行軍能力的提高也反映了這一點。
由于常備軍中的士兵訓練水平更好,他們能夠越來越有效地運用越來越進步的火器。
擺成6排的火槍手要通過回旋戰法才能用上所有火槍,過程中很容易陷入混亂。
現在6排陣被減到了4排,普魯士軍隊最後減到了3排,這樣隻要讓第一排士兵跪下,所有火槍就能同時開火了。
8腓特烈大帝甚至試圖讓陣形更加密集,将4個人占據的寬度從4步壓縮到3步。
9通過持之以恒的訓練,這種陣形能夠将火力的迅猛度提升到最高。
考慮單發射擊的精度極低,普魯士軍隊從一開始就不指望瞄準,甚至根本不訓練瞄準,而要盡可能快速地集體開火,也就是聽令齊射。
腓特烈依然規定開火不應該太急,&ldquo因為開火前一定要看到目标&rdquo,但瞄準後來甚至直接遭禁。
另一方面,衆人同射如同一人是重中之重,許多人同時開火被認為具有令敵人喪膽的效力。
在豐特努瓦(Fontenoy)(1745年),法國和英格蘭漢諾威聯軍的禁衛軍靠近到50步遠時都沒有開槍。
雙方軍官都将第一槍大度地讓給對方。
英軍發出的第一輪齊射造成了極大殺傷,法國禁衛軍幾乎全被消滅,餘者逃之夭夭。
沙恩霍斯特在《戰術學》(第178段)說零星開火必須小心避免。
開火必齊射。
因為與不同位置的50人依次被擊倒相比,同時擊倒10個人更能讓一個營迅速撤退。
另外,開火是要消耗彈藥的,彈藥打光了,火槍也就沒用了。
燧石會變鈍,槍管會塞住,隻能用蠻力才能将彈藥捅進去。
最後,軍官會失去對部下的控制。
齊射最好由整營(battalion)或分排(platoon)進行。
一個營站成3列橫隊,分為8個排。
各排以極快的間隔按第一排、第三排、第五排、第七排、第二排、第四排、第六排、第八排的順序開火,火力接連不斷,騎兵找不到突入的空檔。
但這種理想狀況隻能才操練場上達到。
根據勞埃德(Lloyd)的說法10,腓特烈本人說逐排開火是最好的,如果确實能做到的話。
貝倫霍斯特回憶道,隻有第一次齊射或許能按規定進行,或者有兩三個排能按次序開火。
11他寫道: 接下來就是随意射擊,槍聲此起彼伏,人人都是裝好彈藥就扣扳機,排和列都亂套了,前排士兵就算想跪下也做不到,從最底層直到将軍的所有軍官都不再能駕馭人群,隻能等着看部隊到底是往前進還是往後退了。
這段描述帶有貝倫霍斯特一貫的諷刺誇張風格,但有一點說得沒錯,那就是操場上精準無誤,實戰中或多或少會出偏差。
12 進攻的規範方法是步兵全線推進,逐排連續開火,最後上刺刀沖鋒。
但現實中幾乎從來沒有到拼刺刀這一步;對面真的攻到近前時,守軍早就放棄陣地了。
腓特烈說過,應該向士兵灌輸逼近敵人對自己有利的觀點,他保證敵軍那時不會繼續作戰。
13我們會發現這些戰術完全符合軍隊的構成:普通士卒别無選擇,隻能服從。
士卒左邊有一名軍官,右邊有一名軍官,後面還有一名軍官,就這樣被帶着往前走。
聽到命令時齊射,最後打散隊形沖向敵軍,基本不會真正交手。
這種戰術不太依賴于士兵的意願,隻要軍官管得住士兵,而且連危險人物也敢招進來。
關于齊射速度有一些不經之論。
例如,馮·伯恩哈迪将軍(GeneralvonBernhardi)在《當代戰争》(VomheutigenKriege)(1:22),1912中寫道,18世紀的普魯士步兵一分鐘能開火10次。
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于是有人懷疑這裡指的不是單兵單發,而是排的齊射;也就是說,不是同一個單位每分鐘開火10次,而是一個營每分鐘有10次整排齊射。
但原文的意思确實是單兵一分鐘就算不能開火10次,至少也能開火8次。
事實上,七年戰争時期聽令齊射的射速上限是每分鐘兩到3次,之後也不超過4次。
步槍射程很近,最遠300步。
400步外的敵人基本不可能被擊中。
14 最大的難題是行進間射擊,甚至一直延續到今天。
理想狀況是各排推進過程中且停且開火。
但這在實戰中是做不到的,因為經驗表明一個單位隻要停下開火,再想動起來就難了,而且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西裡西亞戰争[61]之間形成了一種觀念,即步兵進攻時最好不開火,隻在防禦和追擊時開火。
這樣一來,進攻前的火力準備完全由輕便的營炮完成,營炮由炮組拖曳伴随步兵前進。
由于火槍的有效射程隻有300步,通常的開火距離是200步&mdash&mdash事實上,與奧地利軍作戰時隻有100步15&mdash&mdash那麼問題就來了:當進攻方來到這麼近的敵方時,最好的辦法難道不是立即發起沖鋒嗎?站着不動開火隻會讓敵軍的火力更有效。
《遐思錄》一書曾激發腓特烈作詩探讨戰争藝術,作者薩克森元帥在書中建議不開火,直接進攻。
德紹的莫裡斯公子(PrinceMauriceofDessau)曾表示(1748年),他這輩子的願望就是國王陛下能命令他&ldquo不上彈向敵人前進&rdquo。
事實上,腓特烈在七年戰争初期曾下過不開火進攻的命令。
戰史部(MilitaryHistorySection)的研究中稱,不開火進攻是德國步兵戰法經曆的最激進的變化,且不利于自身,《軍事周刊》(Militär-Wochenblatt)[40(1900):1004]中以更強硬的口吻表達了這一觀點。
不開火進攻被說成是國王犯下的緻命錯誤,布拉格和科林的慘敗就是有力的證明。
但《軍事周刊》(94:2131)的另一位論者表示反對,他說國王之所以禁止開火,說到底隻是為了限定開火次數,此說是正确的。
16他主張國王希望盡可能限制開火次數,但也假定部隊如果無法推進,他們還是可以開火的。
在洛伊滕會戰中,普軍再次進攻就是用的火槍。
1758年12月,國王甚至直接駁回了不開火進攻的看法。
因此,禁止開火并不構成戰術的根本性變革,而隻是在嘗試如何完成一個沒有明确合理解決方案的任務。
根據一份高質量文獻17,我們還要補充一點:盡管普軍發射了大量彈藥,但他們對敵人造成的殺傷并不比敵人對他們造成的殺傷更大。
因此,與嚴謹操練和踢正步相比,射擊練習為普魯士軍隊帶來的主要是間接收益,也就是強化紀律、訓練士兵保持秩序、維持戰術單元的穩固。
既然步兵已經從方陣變成了線型陣,經驗又表明單線太容易被擊破或穿透,于是步兵組成了前後兩線,也就是雙梯隊。
我們從第二次布匿戰争中了解到了梯隊布置。
但古代與現代梯隊戰術的起源和發展過程有所不同。
盡管武器不一樣,但是采用梯隊的原因和目的卻是相同。
第二梯隊固然用不上自己的武器,卻可以堵住第一梯隊的突破口,18支援薄弱點,實施側翼包抄,必要時還可以擊退來自後方的進攻。
第一梯隊越是單薄(隻有3排),就越是需要第二梯隊的支援,某些情況下甚至會有第三梯隊、第四梯隊。
與第一梯隊不同,第二梯隊不必組成連續的戰線,營之間可以留出間隔,因此單位數較少。
梯隊的間距在150步至500步不等。
19 為了給這種陣形下極為脆弱的側翼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撐,兩個梯隊之間會布置一個朝向側面的營,于是陣形整體類似于長矩形。
縱深越小,正面就越寬大,這對發揮武器威力極為有利,尤其是進攻方成功包抄對方的情況下,但實施難度很大。
然而,讓一大群人排成整齊的一字長蛇,然後邁步前進,保持隊形不散在平整的操場上都不是易事,那麼到了不平整的地形上,更是隻有訓練有素的長官和久經操練的士兵才能做到。
勞埃德有言,一支部隊以緊密戰鬥陣形往往要用幾個小時才能前進1千米多一點。
博延(Boyen)(1:169)在回憶錄中寫道,親身經曆讓他明白一個在會戰當日展開為線列的營很少能有序行動,甚至根本無法有序行動。
指揮官的聲音在亂糟糟的環境中傳不遠。
在1797年面世的《戰争藝術史》(GeschichtederKriegskunst)一書中,作者霍耶(Hoyer)寫道: 因為組成規整的一字長蛇并非易事,從縱隊部署為線陣更是近乎不可能,所以最精明的戰術家對兩者都進行了實驗。
經過努力,他們展示了行軍進退時排成各類縱隊、要沖鋒時再展開為一排或兩排線陣的做法。
這對部隊提出了前所未知的靈活性要求。
普魯士軍隊不僅将不知疲倦的熱情投入到常規訓練中,更努力追求完滿、速度和敏捷,尋找更完善的新陣法。
國王本人、将軍們、為普魯士效力的不倫瑞克和安哈爾特公子們乃至軍官團整體都充盈着同樣的激情。
這種創造性活動最了不起的産物就是斜線陣。
20 随着步兵為了加強火力而不斷縮減陣形縱深,不僅有序行動的難度太幅度提升,側面和側翼的概念也愈發重要。
方陣的正面和側面有着同樣的強度。
而線陣越薄,側面就越脆弱;線陣越長,側翼便越是尤為關鍵。
于是出現了不以正面硬攻決勝,而是攻擊側面或側翼的思想。
早在三十年戰争中,防守方列陣時會利用地形屏障來掩護側面(1620年的白山會戰),原因正在于此。
還有人試圖攻擊敵軍側面(1636年的維特施托克會戰)。
21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出現了側翼交戰。
進攻方不是同時攻擊對方的整個正面,而是減少一翼的兵力來強化另一翼,企圖憑借後者打垮對面的敵軍,盡可能實現包抄。
赫希施泰特(Höchstädt)會戰似乎是按照這樣計劃的,但沒有實施出來。
拉米伊(Ramillies)和都靈(Turin)兩場會戰都是側翼交戰,但更多是因為特殊地形條件而非戰法本身。
但馬爾普拉凱(Malplaquet)會戰的計劃完全是側翼交戰,但由于若幹失誤,實際仗并沒有那樣打。
軍事理論也開始探讨這個新問題了。
之前就有從古典學問出發研究側翼交戰的,人們也不斷從古典時代吸取養分。
現在伊巴密濃達的斜形陣被想了起來,還有韋格蒂烏斯的一段話: 兩軍碰撞時,我軍左翼後撤,脫離敵軍右翼,退到所有遠程武器的射程以外。
這時,由精銳步兵和騎兵組成的我軍右翼壓向敵軍左翼,通過肉搏戰将其打穿或包抄,以便從後方攻擊敵軍。
左翼和右翼反過來也一樣。
如果不算普魯士公爵阿爾布雷希特的教條著作,22那麼第一位現代軍事理論家似乎是蒙泰庫科利。
他在1653年面世的《論戰争藝術》(VonderKriegskunst)(德文本于1736年出版,《蒙泰庫科利作品集》2:68)中給出了一條規則:&ldquo精銳要布置在兩翼,強勢一翼發起進攻,弱勢一翼拖住敵軍。
&rdquo他在其他地方也表達了類似的思想(2:352)。
克芬許勒(Kheverhüller)在1738年出版的《兵事要略》(Kur-tzerBegriffallermilitärischerOperationen)中有一段顯然基于蒙泰庫科利觀點的話:&ldquo最優秀的人要放在側翼,先讓最強的一翼出擊接敵,兵力較弱的部分則要晚一些進攻,用散兵或地利拖住敵人。
&rdquo 法國人福拉爾(Folard)寫過一部波利比烏斯專著,腓特烈大帝下令并親自參與制作了該書的摘要版。
摘要版在腓特烈大帝最重要的大作出版之前面世,題為《戰争中的新發現》(Nouvellesdécouvertessurlaguerre),書中詳盡探讨了留克特拉會戰和曼提尼亞會戰(第2部第7章),指出了斜線陣的優勢,贊揚了伊巴密濃達的天才。
腓特烈從另一位法國人弗基埃(Feuquières)身上學到的東西甚至比福拉爾還要多,他将前者的不少文字直接搬到了自己的訓令中。
但就我所知,弗基埃沒有提到斜線陣。
因此,斜線陣思想在腓特烈上台時已經存在了,而且有過實踐。
但相關理論要麼不完善,要麼傳播不廣。
至于實踐,盡管有過幾次嘗試,但尚未取得重要成果。
盡管如此,我們必須假定斜線陣在有文化的軍人圈子中肯定是老生常談了。
這是一個流傳中的概念。
恰在此時,老元帥皮伊塞居(Puységur)(1743年去世)為完成自己的大作《戰争藝術》(ArtdelaGuerre)做了最後一次嘗試。
他早在近半個世紀前就動筆了,直到1748年才被他的兒子出版。
這部著作中清晰而詳盡地讨論了斜線陣(ordreoblique)(1748年版,1:161及之後;2:45及之後;索引,2:234)。
腓特烈曾寫自己基本上讀過每一本軍事史著作,他首次上陣時頭腦中無疑是有斜線陣觀念的。
國王在莫爾維茨會戰中的布置是右翼強于左翼,特别是重炮放在了右翼,而且用他自己的話說,他&ldquo削弱&rdquo了左翼。
23但這并不是一場真正的側翼交戰,因為決定勝負的不是強大的右翼,而是損失輕微的左翼的前進。
因此,通常的看法是普魯士軍在莫爾維茨的斜線攻勢根本就不是斜線陣的實例,而隻是巧合。
我也曾長期認可這一理解,但根據赫爾曼(Herrmann)和凱貝爾(Keibel)的研究,我得出了此說不正确的結論。
無論如何,從莫爾維茨會戰起,斜線陣就成為主導觀念,腓特烈奮戰決勝的會戰中主要也是采用斜線陣。
斜線陣思想的應用表現出了國王實戰戰術的鮮明個人特色與創造性。
這種觀念的理論與實踐早在他之前就有了,但并未結出任何果實。
想法本身很簡單也很古老,但用起來很難。
強化一翼,弱化另一翼當然簡單。
但如果敵人料到了,他們要麼會如法炮制,要麼會沖擊我軍較弱的一翼。
直到采取攻勢的一翼順利包抄敵軍,斜線陣才算大功告成。
但敵軍不會輕易暴露側面,而會盡可能在對方可能來攻的方向擺出一個直角。
于是,進攻方不得不繞一個大圈子,或者在敵人眼皮底下調轉方向。
再加上線列戰術的基本要求是正面盡可能連續完整,難度就更上了一層。
24皮伊塞居說過,過去各營是棋盤式排列,留有間隙,但許多大戰正是輸在這一點上,因為敵軍可以順着間隙包抄各營。
25 他接下來說,于是人們把間隙縮小了,但步兵營和騎兵隊完全不留間隙的那一種陣形無疑是最強的。
腓特烈時代普遍采用的正是這一種陣形。
所以,他要做的是在連續正面推進的同時,由傾斜布置的騎兵和炮兵找機會包抄敵軍。
26 當然,斜線陣本身不會帶來任何優勢。
隻有當進攻的一翼實力強于對面,而削弱的一翼能夠牽制住數量更多的敵軍時,優勢才會顯現。
因此,優勢兵力下的斜線陣不僅必須全線推進,而且行動必須要快到對方來不及反制,進攻的威力源于突然性。
斜線陣的最高境界是包抄敵軍正面。
在德軍總參謀部資料中,斜線陣概念僅限于步兵和完整連續的步兵正面。
據說,腓特烈國王是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西裡西亞戰争之間才産生了這個想法。
按照這種理論,斜線陣就是側翼戰法(wingbattle)的一個特殊亞種,兩者要做嚴格的區分。
原則上講,明确細化術語含義不能算錯。
但區分嚴格到這種程度是沒有文獻依據和可行性的,因為曆史和實踐中的界線是流動的,騎兵和炮兵都沒有被排除在外。
27因此,我傾向這樣來界定:斜線陣是側翼戰法的一種特殊形式,其中戰線整體形成了一條間隙盡可能小乃至于連續的正面。
側翼戰法的一大要義是一翼在前,一翼在後,實施進攻的一翼加強兵力并伺機打擊敵軍側面乃至後方。
因此,上述特征也适用于側面戰法(flankbattle)的亞種&mdash&mdash斜線陣。
斜線陣作為側翼戰法的亞種是符合當時的基本戰術的,而且從斜線陣的内在邏輯來看,它也是從當時的基本戰術衍生發展而來的。
加強進攻的一翼可以在步兵第一梯隊前面添加一個梯隊(當時叫作&ldquo攻兵&rdquo),也可以在後面配置一支預備隊,也可以加強騎兵或炮兵。
前面已經講過,我們絕不能認為部隊展開成簡單的線列是随便就能做到的事,而是戰術的一大成就,那麼展開成斜線就更是如此了。
起初,腓特烈隻是命令一翼走得比另一翼快。
但這自然不會奏效。
正面必然會産生斷裂,而當營長試圖填補空隙時,陣形就亂套了。
在1746年到1756年的10年間,腓特烈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入手,孜孜不倦地尋找斜線陣最恰當的實現形式。
28為了做好斜線陣,他接連構思和檢驗了不少于8種不同的方法。
終于,他找到了他眼中最好的一種方法:梯次進攻。
之後一直到1806年,普軍都以極大的熱情來發展運用梯次進攻戰法,即各營不是排成一線,而是排成類似階梯的樣子。
但這種戰法的重要性被大大高估了。
分析到最後,其結果不過是各營在極短的時間間隔内依次投入進攻,相鄰兩營之間不會超過幾分鐘,最後每個營都與率先發起進攻的營齊平。
唯一一場大體按照這種斜線梯次進攻概念來操作的戰鬥是洛伊滕會戰。
即便在洛伊滕,發揮決定性作用的也不是梯次進攻,而是國王将普軍出其不意地轉向奧地利軍左翼,且沒有引起對方的注意。
他實施的是縱隊變梯隊,普軍原本分四路縱隊前進,每個縱隊各包含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一部,另有前出的第五路縱隊,接着國王命令各路縱隊以排為單位調轉特定角度,沿着敵軍正面走了2英裡(約3.2千米)多,直到抵達奧地利軍左翼邊緣的對面。
這時,之前留有相當大間隙的各排組成線列。
29如此一來就形成了3個梯隊(包括前出梯隊在内),後面還有骠騎兵為第四梯隊。
普軍以此陣沖擊奧軍,雖然沒有達成迂回或包圍,但仍然憑借4個梯隊的縱深占據了數量優勢。
各營以梯次進攻,而非同時進攻這一事實并無特殊意義,國王在自述中甚至隻是順便提了一嘴。
30可以說,各營依次出擊增強了普軍正面在奧軍正面前方組成的斜線陣進攻時的力度。
但普魯士軍之所以形成了泰山壓頂之勢,是因為全軍結成密集的窄小正面攻向奧軍左翼,而完全不碰奧軍右翼(奧軍正面全長達4英裡,約6.4千米)。
于是,奧軍右翼還沒來得及援救,左翼就敗了。
盡管普軍隻有4萬人,奧軍則有6萬以上,但普軍在會戰的每一關鍵處都具有數量優勢。
因此,關鍵因素不是梯次進攻,甚至不是斜線陣,而是讓普軍指揮官帶領部隊秩序井然地沿着敵軍正面逼近敵軍一翼的戰術機動能力,以至于敵軍竟來不及出擊擾亂。
敵軍并非對類似觀念一無所知。
羅斯巴赫會戰(battleofRossbach)的情況與洛伊滕會戰恰好相反。
希爾德堡豪森(Hildburghausen)和蘇比斯(Soubise)試圖迂回普魯士軍,但行軍途中遭到部署完畢的普軍進攻,普軍殺入奧軍縱隊,徹底将敵軍沖垮,自己幾乎沒有損失。
假如奧軍在洛伊滕會戰中沒有坐守,而是找準時機出手,那便必然會取勝。
從三十年戰争到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之間的步兵戰常會演變成一系列纏鬥,諸軍各自為戰,彼此關系不大。
操練的精确化和戰術單元意識的不斷強化也改變了戰鬥的性質。
作戰中要盡可能避免糾纏于一地,因為那樣會破壞戰術單元。
腓特烈明令禁止将士兵部署在房屋中。
赫普芬納将軍(GeneralvonHöpfner)在《1806年戰争史》(GeschichtedesKriegesvon1806)第480頁中準确地描述了腓特烈的戰術: 這些戰術完全依賴于首次沖擊。
全軍以線列推進,各營進行幾輪齊射後直接上刺刀。
一擊不成便大事去矣。
大王将全部兵力投入到一次進攻時,無疑是知曉這種戰法的弊端的。
但他知道的破解之法隻有預備隊和梯次進攻而已,這樣手裡最起碼還有一支可用之兵。
但這不是為了猛攻,而是為了對付沒有一觸即潰的敵人,接下來馬上就是雙方投入全部兵力的平行交鋒。
明确的界線當然是不可能畫出來的。
哪怕是在腓特烈的時代,首次進攻也未必能決定勝負;戰鬥有時會拉得很長,但總體而言歐根(Eugene)和馬爾伯勒(Marlborough)[62]的部隊打起仗來更接近拿破侖,而非腓特烈,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
這兩位統帥和他們的部隊行動更靈活。
恰恰是因為普魯士軍隊的操練制度太完善,對步法和動作做了嚴格的規定,所以他們才墨守成規,作戰時難以放開手腳。
普魯士軍隊将線列戰術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但不僅沒有消除,反而加劇了這種戰術的内在缺陷。
地形稍有不平,隊形整齊、一齊開火的步兵營就會陷入混亂,而且他們也不能在村莊或森林裡作戰,要遇到奧地利軍中出身山野、深知如何在破碎地形作戰的精銳克羅地亞輕步兵更是雪上加霜。
這些非正規軍從隐蔽地點開火,普軍的齊射無可奈何。
在羅布西茨(Lowositz)和科林會戰中,他們在正面戰鬥中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另外,普軍在洛伊滕取勝的部分原因或許正是克羅地亞部隊顯然不在場。
七年戰争開始時,國王組建了4個散兵營作為輕步兵,戰争結束時有26個營。
但普魯士散兵比不上奧地利的潘都爾兵(pandours)和克羅地亞兵。
這些邊民仍然過着半蠻族的生活,與土耳其人沖突不斷,為奧地利女大公瑪麗亞·特雷莎提供了獨特的戰士資源,而普魯士國王是沒有這個好處的。
他一再抱怨這些毫無紀律的部隊觀察普軍路線,采用旁敲側擊的遊擊戰法,對普軍造成了嚴重殺傷。
文獻中對普魯士散兵實際成效的描述不完整且不确切。
盡管他們取得了個别戰果,但國王本人對其評價不高。
1779年5月24日,他給陶恩欽将軍(GeneralTauentzien)寫信說,散兵營的軍官&ldquo總體上行事拖沓、資質低劣&rdquo。
對他來說,這些單位隻是無法避免的惡,而且由于腓特烈本人沒有正确理解散兵的性質,也沒有給予其适宜的訓練,所以他們更不能做出了不起的成績了。
若想打好散兵戰,士兵要麼有強烈的好戰傾向,比如克羅地亞兵、潘都爾兵和哥薩克,要麼有強烈的作戰意願,以便通過系統訓練習得軍事素養。
但普魯士軍官團的思想裡不存在此種訓練的空間。
在不倫瑞克的斐迪南這樣的大人物筆下,奧地利潘都爾兵和克羅地亞兵&ldquo總是像盜賊一樣躲在樹後面,從不像真正的勇士那樣在開闊地露面&rdquo。
31國王本人的看法也差不多。
他怎麼能在自己的軍中系統地培育如此可鄙的精神呢?但散兵畢竟是不可缺少的,于是就出現了這麼一個醜惡的怪胎。
普魯士散兵營的兵員素質不比線列步兵營更好,反而更差。
散兵營裡沒有本國人,隻有冒險者、逃兵和無賴,他們與正規步兵的唯一區别是缺少賦予後者力量的要素&mdash&mdash軍紀。
你可以教被拉來的壯丁按要求走整齊的隊列,但不能這樣要求獨立射手,他們要憑借自己的眼力和心意尋找掩護,要一心一意地前出作戰。
邁爾(Mayer)、吉夏爾(Guichard)和哈爾特伯爵(CountHardt)等個别将領竟然能帶着這些近乎匪幫的部隊取得戰果,這真是怪事。
32除了散兵營,普魯士出于類似目的還組建了獵兵(Jäger)連,但獵兵連的成員是可靠幹練的本國林務官子弟,參軍後有希望進入林務局工作。
我們前面追溯了直到古斯塔夫·阿道夫為止的騎兵發展曆程。
他摒棄了回旋戰法,将手槍降低為輔助武器,命令騎兵以闊劍為主要武器,結成密集陣形發起沖擊。
後來的發展也是沿着這個方向。
成敗全在于排成密集隊形要盡可能長,沖擊要盡可能迅猛。
但這是非常困難的,需要極大量的操練,而且馬上操練的難度非常大。
因此,希望節約馬的氣力的上校們命令士兵隻在短距離進攻時用快步,或者隻在最後關頭才用低速襲步。
盡管歐根親王下令以全速襲步進攻,但他無力貫徹。
腓特烈·威廉一世不理解騎兵。
他練出來的卓越步兵在莫爾維茨會戰中證明了自身實力,但普魯士騎兵在此戰中毫無戰績,被奧地利騎兵徹底擊敗并驅離戰場,當然,奧地利騎兵确實多一些。
腓特烈國王為騎兵注入了新的精神,在下一年的霍圖西采會戰(battleofChotusitz)中,普魯士騎兵的表現煥然一新。
在七年戰争之前的10年間,普魯士騎兵的戰果越來越大。
1748年,腓特烈還覺得騎兵從700步外開始進攻就可以了;到了1755年,他就要求1800步了,而且最後一段必須用全速襲步。
他要求手下的指揮官永遠不要被動挨打,永遠要主動出擊。
&ldquo當這樣一面密不透風的巨牆猛烈地發起突襲,敵軍不可能做任何抵抗。
&rdquo賽德利茨(VonSeydlitz)據說有一句異曲同工的話,他說騎兵打勝仗,不靠馬刀靠馬鞭。
他還有一句話:&ldquo6人一隊進攻,誰被擠到後面,誰就是混蛋。
&rdquo密集戰術單元能将單個騎兵團圍住,以至于腓特烈國王希望盡量不打肉搏戰,因為&ldquo那樣就要靠普通士兵決勝負了&rdquo,而那是靠不住的。
因此,不僅騎兵方隊内部要盡可能緊密,馬刺靠着馬刺,甚至膝蓋靠着膝蓋,而且第一梯隊的方隊之間幾無空隙。
攻勢要打穿敵軍的第一梯隊,趕跑敵軍,接着再擊破敵軍的第二梯隊,再之後腓特烈才允許士兵展開肉搏戰。
33 在七年戰争中,奧地利騎兵據說還是先開槍,再拔刀。
34 法國騎兵發展受阻的原因是,直到舒瓦瑟爾公爵(DukeofChoiseul)整編(1761年至1770年)之前,馬匹和裝備都屬于隊長,而隊長是希望盡可能避免磨損和消耗的。
法軍隻允許采用慢步和快步,全速襲步進攻的戰法是1776年由聖熱爾曼伯爵首次引入的。
35 馮·德馬維茨将軍(GeneralvonderMarwitz)對襲步進攻有這樣一番論述:36 隊伍隻能一往無前。
有一半人或許被射死,或者掉進路上的坑裡,幾百人摔斷脖子。
但隊伍絕不能止步或掉頭,因為那樣會造成混亂喧鬧,成百上千匹馬緊靠在一起往前沖,騎術再好的人也控制不住坐騎,大家會一哄而散。
但就算有某個人控制住了坐騎,他也絕不能停下,一旦停下就會被後面的人踩在蹄下。
因此,進攻切不可猶豫,一旦發起進攻,要麼打開缺口,要麼全團潰散。
兩支騎兵對沖會是什麼樣呢? 如前所述,拼刺刀幾乎從來不會發生。
同樣地,根據文甯格将軍(GeneralWenninger)的研究,37兩個騎兵方隊以密集陣形全力對沖的情況從未發生過。
在對沖的情況下,雙方都會崩潰。
普茲列夫斯基将軍(GeneralPusyrewski)在《戰鬥研究》(Un-tersuchungüberdenKampf)(1893年出版于華沙)中表達了同樣的意思: 從來沒有真正的對沖,一方造成的士氣沖擊遲早會讓對方垮掉,哪怕直到近在咫尺時才發生。
在馬刀第一次砍下之前,一方已經敗逃了。
如果是真正的對沖,雙方都會被摧毀。
在現實中,勝方幾乎會完好無損。
馮·德馬維茨将軍聲稱,騎兵進攻與步兵進攻的情形完全不同。
他在《文集》(Schriften)(2:147)中寫道: 凡是參加過騎兵進攻、真正向敵人沖鋒過的人都明白,沒有一匹馬願意沖入從對面沖過來的隊伍,反而每次都會掉轉馬頭。
如果不想進攻徹底失敗的話,每一名騎手都必須阻止坐騎這樣做。
換句話說,他必須迫使坐騎向前。
為了做到這一點,法軍騎兵采用密集陣形,但行進緩慢。
這種會戰用的騎兵很不适合執行重要的偵察任務,甚至追擊都不行。
一直有人說當時的軍官不理解如何将騎兵用于偵察。
1744年,腓特烈進入南波希米亞時覺得自己與外界失去了聯系。
盡管他有近2萬騎兵,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無法确定奧地利軍的位置。
1759年,同樣的事情發生了多納伯爵(CountDohna)身上,他當時的任務是進波森(Posen)去對付俄國人。
(總參謀部著作,10:175)中寫道,當時的人似乎認為騎兵昂貴又難以替代,不應該脫離直接控制,而且就算偶爾真的派出巡邏兵獨自去遠處,也沒有辦法保證他們能及時回報。
然而,這種窘境或許還有另一個更基本的原因,那就是騎兵裡有許多不可靠的人,當然遠遠不像步兵那樣多,但還是讓人不能放心地派出去四處巡邏。
與步兵一樣,訓練的宗旨不是發揚個人武藝,而是組成緊密的戰術單元。
但偵察任務需要訓練單兵的獨立自主和個體主動性。
因此,騎兵能力強悍卻片面主要不是因為将帥無能,而是整體軍制的自然結果。
腓特烈很早就認識到了這一短闆,于是與步兵的情況一樣,他組織了一支特種騎兵來填補。
這就是骠騎兵,他們不算作正式的騎兵。
腓特烈的父親隻留給他9隊骠騎兵,腓特烈将其擴編至80隊。
他要找的是好打仗、好冒險和好戰利品的人,而且如果賦予其一定自由度的話,他們不會逃跑,反而恰恰因此可以用來防止其他單位士兵逃亡。
但出于同樣的原因,骠騎兵過于松散,達不到他對會戰騎兵的要求。
在洛伊滕會戰中,他們在步兵後面組成了第四梯隊。
他們在追擊戰中特别受倚重。
但甚至在七年戰争之前,骠騎兵的訓練就已經類似于其他騎兵團。
1755年12月,腓特烈的野戰部隊裡有超過四分之一是騎兵(騎兵3.1萬人,步兵8.4萬人)。
在16世紀上半葉,步兵的比例曾經要高得多;到了下半葉,随着騎士完成了向騎兵的轉換,騎兵數量再次攀升,到了三十年戰争時期已經占到了全軍的一半乃至更多。
在常備軍中,廉價的步兵再次增多。
大選侯時期的勃蘭登堡-普魯士軍隊隻有七分之一是騎兵。
之後騎兵再次增多,至腓特烈時期達到頂峰。
與其他兩大兵種一樣,炮兵也在不斷進步和強化。
腓特烈的一項創舉是組建了騎炮兵。
騎炮一會傾向輕型機動化,一會傾向加大口徑,結成炮組來加大威力,具體細節這裡就不深究了。
最大的變化,即重炮大幅增多的源頭不是普魯士人,而是試圖通過重炮來抵禦兇猛的普魯士人的奧地利人。
情非得已之下,腓特烈不情願地效仿了奧地利的做法。
在莫爾維茨會戰中,奧軍有19門火炮,相當于每千人1門;普軍則有53門,相當于每千人2.5門。
在托爾高會戰中,奧軍有360門炮,相當于每千人7門;普軍有276門,相當于每千人6門。
5 戰略 馬基雅維利探讨了中世紀戰略向現代軍事思想與實踐的過渡。
我們已經發現,這一新發展的起點是近戰步兵戰術單元的重現,從此之後才又有了完整意義上的真正的戰略。
1有一種經常被重複的說法是,戰争在中世紀純粹是運用蠻力,但從文藝複興開始就變成了一門科學,此說引發了一些無論從哪個方面看都必須斥為虛假的想法。
中世紀戰争絕非隻有純粹的蠻力,之後也沒有變成科學。
戰争從來都是一門藝術,永遠不會成為科學。
藝術與科學的關聯僅在于理論思考&mdash&mdash也就是科學思維&mdash&mdash有助于藝術理解自身,進而更好地訓練出藝術大師。
如前所見,戰術發展确實受到了科學研究的影響,而戰術本身并沒有
&rdquo但他又說:&ldquo當一名新兵抗議或拒絕執行指令,或者态度惡劣時&hellip&hellip則必須加以控制,但仍然要用合理的手段。
&rdquo在現實中,所有報告都表明操練過程中的毆打現象太多了。
但操練絕不是沒用的把戲。
一名連長能在操練中讓部下聽到口令就立即做出相應的動作,到了戰場上就能指望通過下口令讓士兵頂着敵軍火力前進,而且為腓特烈的軍隊赢得勝利的戰術進步正是以精确的連隊動作為基礎的。
哪怕士兵心不甘情不願,他們也能通過紀律和操練結合成堅強的戰術單元。
他們必須服從長官的命令,與其他人共進退。
紀律越好越可靠,士兵的意願和其他品格就越不重要。
于是,常備軍的各個特征稱得上是相輔相成:人數多,軍中就有不情願、不好戰的成員;通過紀律将這些成員鍛煉成可用之兵,也讓更多這種人融入軍隊成為可能。
底子越差,陣形就必須越緊密。
軍紀讓個人幾乎完全消融在了戰術單元中。
另一方面,操練帶來了紀律,紀律又讓操練得以精确化和細密化,如此不斷推進,個人幾乎成為機器上可以替換的齒輪。
哪怕是最初赤裸裸地騙來或者野蠻地拉來,入伍時完全違背自身意願的人也會習慣這種生活,或多或少具有所屬單位的精神和自豪感。
在普魯士軍隊中,不僅普通士兵要遵守嚴格的紀律,軍官也一樣。
莫爾維茨會戰(battleofMollwitz)之後,年輕的國王進行了多項軍事改革,尤其是針對騎兵。
他的手段極其嚴厲,以至于據說有400多名軍官請辭。
29 腓特烈本人說過,盡管他的軍中有不可靠的惡劣分子,但就連普通士兵身上也具有強烈的軍人榮譽感。
事實發展也證實了他的說法。
他在《戰争原理》(General-PrinzipienvonKriege)一書中這樣描述自己的軍隊: 我軍素質卓越,敏捷非凡,瞬間即可結成戰鬥陣形,而且行動迅速靈活,幾乎不可能遭到突襲。
論起火槍手,哪一支部隊的火力能有我軍強大?我的對手們說,站在我軍步兵面前就像面對來自地獄的怒火。
如果隻用刺刀作戰,哪一支步兵能如我軍這樣穩健向前,毫不動搖?你到哪裡能找到更臨危不亂的隊伍?若要轉向沖擊敵軍側翼,我軍則立時可成,運轉自如。
在一個軍人地位最高、貴族中最優秀的人效力于軍隊、軍官都是有出身的人、就連平民百姓和市民農夫的兒子都來當兵的國家,軍人必然會有榮譽感。
我軍的榮譽感确實很強,因為我親眼見到軍官甯願死守崗位,也不逃跑活命,更不用說就連普通士兵都容不下身邊有表現怯懦之人了,而放在其他軍隊裡,這種人肯定不會被開除。
我見過身受重傷卻不離開崗位,甚至不願意下去包紮傷口的軍官和士兵。
今天的我們很難放下當兵是年輕人的事的觀念。
而舊普魯士軍隊約有半數在30歲以上,50歲以上者不在少數,個别人甚至年逾花甲。
據估計,士官的平均年齡約為44歲。
30 随着平時常備軍擴大而來的一種看法是通過給部分士兵放假來減少開支。
這種做法早在腓特烈·威廉一世時期就得到了系統的發展,後來更是逐步加強。
軍隊不僅會放本國人回家,甚至會給外國士兵以&ldquo暫離人員&rdquo的名義放假。
被放假的士兵會找平民的行當,于是腓特烈·威廉一世在條令中表示希望他們&ldquo不要遺忘本職,保持軍人本色,而不會變回農夫或市民&rdquo。
軍隊隻在4月至6月的訓練期才會集合。
一直服役的人主要負責站崗放哨。
31 與之前的法國軍隊一樣,普魯士軍隊在17世紀下半葉也産生了官兵懸殊的現象,這是常備軍的自然之理。
普魯士的官兵差距比法國還要大,因為市民出身的軍官更少,而且沒有介于官兵之間的&ldquo高級士官&rdquo一級。
普魯士軍中逐漸形成巨大官兵差異的具體過程有待進一步研究。
32&ldquo軍官&rdquo一詞最初的意義比較寬泛,包括士官乃至軍樂隊成員。
後來士官和軍官有了區分,依據是士官與士兵來自同樣的社會階層。
于是,現代意義上的軍官團獨立出來,幾乎清一色是貴族。
《癡兒故事集》(Simplizissimus)[54]中有一段抱怨,鮮明地體現了上述演變過程。
文中将軍階描繪成一棵樹,士兵坐在最下面的樹枝上,上面是&ldquo砸背人&rdquo(Wamsklopfer),接着寫道: 他們頂上有一段光溜溜的、沒有枝丫的樹幹,樹幹表面有一層神奇的塗料,還有用妒忌心做成的特殊肥皂,無論上帝賦予他多麼強的爬樹能耐,一個人隻要不是貴族就爬不上去,再有男子漢氣魄,再有本領,再有知識都不行。
那段樹幹上面坐着連隊裡的官(Fähnlein),有的年紀尚輕,有的老大不小。
年紀輕的是被表親推上去的,不過歲數大的有一些是自己爬上去的,有的是踩着名為&ldquo賄賂&rdquo(Schmieralia)的銀梯子上去的,有的是運氣好,恰好沒有其他人選,于是一步登天。
再說一遍:上述過程在所有歐洲國家都發生了,但沒有一個國家像普魯士這麼極端。
腓特烈·威廉一世即位後馬上下令,&ldquo非貴族者不得任命為槍隊兵長(準尉)&rdquo。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結束後,他将市民出身的軍官一概解職。
33腓特烈大帝考察槍隊兵長時隻要發現裡面有平民,就會親自用手杖把他趕出隊列。
隻有才幹非凡的平民才能得到他的青睐,例如,他器重的沃伊什将軍(GeneralWunsch)就是一名符騰堡牧師的兒子。
炮兵和骠騎兵不如步兵和重騎兵嚴格。
炮兵其實仍然被視為介于技師和軍人之間,而骠騎兵作為輕騎兵是一群無畏的冒險者,基本不被允許結婚。
腓特烈說,骠騎兵應該用馬刀尋求幸福,而不是用刀鞘(指陰道)。
對于其他軍官,除非新娘家裡很有錢而且也是貴族出身,否則他也不會被準許結婚。
年輕貴族(容克)通常十二三歲就參軍了。
1806年,普魯士線列步兵中共有131名平民軍官,其中83人任職于衛戍營,隻有48人在野戰團。
但與法國一樣,普魯士也有僞造貴族頭銜參軍的人。
有記載表明,樞密院官員會想辦法将三封關鍵的證明書加到朋友的人事檔案裡。
起初,軍官與全國總司令的關系與國土傭仆中一樣是雙邊契約&mdash&mdash當時叫作&ldquo協議書&rdquo(capitulation)。
德夫林格(Derfflinger)[55]甚至曾以協議書被破壞為由拒絕随大選侯參戰。
下級軍官由上校任命,但後來逐漸改由總司令本人任命。
從少尉(ensign,本意為掌旗官)和中尉(lieutenant)直到元帥,或者說從列兵直到元帥的整套軍階制度幾乎在所有歐洲國家都是一樣的。
這套制度中能看到西班牙、意大利、法國和德意志的影響,諸國又有彼此借鑒。
34&ldquo司馬&rdquo(marshal)一詞經曆的變遷最令人注目。
它的本意隻是管馬廄的人,但後來有了許多文官的執掌。
在法國,它一直有鐵匠和騎兵軍士的含義,但也有躍升為最高統帥的頭銜。
&ldquo軍司馬&rdquo(fieldmarshal)的頭銜出現于16世紀,意思是騎兵團長,與&ldquo步兵團長&rdquo對應(在錫沃斯豪森會戰中,阿爾布雷希特·阿爾喀比亞德手下有3名軍司馬)。
但因為一開始戰鬥人員都是騎兵,所以軍司馬也會擔任軍政主管或軍營主管。
蒙泰庫科利(2:210)給出的軍階排序是:主帥、副帥、軍司馬、騎兵司令、炮兵司令、副司馬。
普魯士是一個通過聯姻繼承而偶然形成的國家,領土東至波蘭(後來的俄國[56]),西臨尼德蘭,将各處領地統合起來的不是内部利益,而完全是王室。
普魯士王室創造了軍隊和官僚系統,兩者又造就了國家的統一。
軍官團對最高統帥的效忠就像騎士附庸效忠于領主一樣。
因此,軍官團的形成是舊武士貴族傳統的延續,這種傳統在勃蘭登堡、普魯士、波美拉尼亞、西裡西亞這些邊境和殖民地區當然要比易北河以西的德意志故地強大得多。
腓特烈的著作中一再表示平民不适合當軍官,因為他們天性慕利益而輕榮譽。
但他并沒有簡單地說貴族适合當兵,他要求貴族必須服役,而且腓特烈·威廉一世曾派騎馬欽差從貴族莊園裡把男孩抓走,然後帶到軍官預備學校,令父母神傷。
為了留住孩子,一批父母徒勞地出示證據表明自己不屬于普魯士貴族。
但國王堅決執行命令,還告訴家長自己會好好照看他們的孩子。
35腓特烈用同樣的方式強征西裡西亞的年輕貴族。
但軍官預備學校基本不超過國民學校(Volksschule)[57]的水平,普魯士軍官團中真正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鳳毛麟角。
貴族中間仍然流傳着古代哥特人酋長的觀念,即害怕校長教鞭的人不會成為勇猛的戰士。
據說德紹領主利奧波德(LeopoldvonDessau)不給兒子莫裡斯提供任何教育,就是要看看孩子靠純粹的天性能達到什麼程度。
腓特烈本人喜歡與法國人做伴。
難怪貝倫霍斯特(Berenhorst)[58]在1741年就能寫下按列(column)排序,當時的貴族老爺們會問另一個人:&ldquo到底什麼是列啊?列的意思不是我跟着前面的人走,他走我也走的意思嗎?&rdquo36甚至到了19世紀下半葉,我國軍中以低地德語(Plattdeutsch)為母語的參謀和将軍中還有分不清與格和賓格。
我對這一點有親身體會。
1879年,我打算送我的學生,一名年輕的王子去軍官預備學校,于是找軍事訓練和教育系統的首長,一名騎兵将軍談這件事,他向我保證:&ldquo我特别重視語法。
&rdquo[59] 在國土傭仆時期,軍官和士兵要遵守同樣的軍事條書。
貴族軍官團的形成帶來了特殊的規定。
腓特烈·威廉一世登基後不久便為士兵和士官制定了新條令(1713年7月12日),1726年又專門為軍官頒布了服役要求,規定軍官在服役期間要毫無疑問地服從,&ldquo除非榮譽受到侵犯&rdquo。
腓特烈大帝後來明确了這條規定,說受辱的軍官在服役期間不得鬧事,&ldquo但服役期滿後可尋求适當的補救&rdquo。
國王憑借貴族軍官團确保了軍隊的忠誠和戰鬥力。
由于軍紀的作用,軍官團牢牢地掌控着部下,士兵面臨險境也會服從命令,因為他們懼怕長官甚于敵軍。
國王對幾個單位在曹恩道夫會戰(battleofZorndorf)中的表現不滿意,于是建議軍官實行杖責。
羅馬百夫長當然也是用葡萄藤制成的手杖控制部下,羅馬軍團就是被這件器具練出了軍紀,擊敗了希臘人和蠻族,打垮了漢尼拔和高盧人,征服了全世界。
我在這裡要重申,國土傭仆當年有權選擇一位&ldquo兵頭&rdquo或者&ldquo使節&rdquo,作為士兵的&ldquo喉舌、父親和受托人&rdquo,代表他們與軍官交涉。
他上任時會向衆人承諾:&ldquo永遠把他們當作自己的兒子,為他們說話,讓統帥注意到每名士兵的需求和病痛。
&rdquo他在軍饷問題上也會代表士兵的利益,哪怕他&ldquo一意為士兵講話&rdquo,讓統帥不悅。
士兵們則承諾會一體支持他:&ldquo兵頭代表士兵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士兵的事。
&rdquo瓦爾豪森早在三十年戰争之前就反對過兵頭,要求廢除這個職位:&ldquo&lsquo兵頭&rsquo在部隊中弊大于利,不過是煽動士兵,鼓動嘩變。
&rdquo37這種狀況與18世紀的差别是多麼大啊!人們越是意識到紀律好的軍隊優于紀律差的軍隊,愉悅感和個人權利便越是被迫讓位于這條戰争的法則。
要求服從長官意志不僅擊敗了舊式國土傭仆的反對,更創造出一套與同一個世紀産生的人性觀念背道而馳的嚴厲機制。
普魯士軍官對下屬有無限的權力,甚至不受投訴權利的約束。
隻有一種考量會讓哪怕性情粗暴的長官也會關懷下屬,跟下屬講道理,那就是士兵可能會不堪虐待而失去服役能力或逃亡,因為如果出了這種事,長官就必須自己出錢招人頂替。
這個因素在禁衛軍中不存在,因為征兵費用由國王而非長官承擔。
但正因如此,腓特烈認為在禁衛軍條令中應該加入前文引述過的那一條,即軍官實施的懲罰必須合理,而且教訓士兵時不能說:&ldquo他就讓魔鬼帶走吧,反正國王會再派一個過來。
&rdquo如果軍官&ldquo把手下打壞了&rdquo,他不僅要賠償手下,還要在斯潘道(Spandau)軍人監獄服刑6個月。
長官應該善待手下,但&ldquo他們又不花長官的錢,所以長官也對他們不聞不問&rdquo。
薩克森元帥的著作中也表達了長官的利益必須與部下的利益相關,如此他們才能愛兵。
他在《遐思錄》(MesRêveries)一書中反對由議會募兵,因為長官會任由士兵荒廢。
但夾道鞭笞把人打死的情況并不罕見。
讀者們肯定已經注意到,勃蘭登堡-普魯士軍隊的編制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法國模式。
事實上,法國文化在當時就是世界文化,德意志地區的教育更是完全處于法國人的影響之下。
被逐出法國,來到德國定居的胡格諾教徒為勃蘭登堡軍隊提供了一批特殊的補充力量。
1688年,勃蘭登堡的1030名軍官中至少有300名是法國人,比例遠大于四分之一。
1689年,腓特烈三世選侯親自率軍在萊茵河畔征戰時手下有12名将軍,其中4人是胡格諾教徒。
軍事用語中也有許多來自法語。
我們通過比較18世紀的法國和普魯士軍隊會發現,盡管兩者在基本要素方面有相似之處,但也有相當的差别。
法軍操練隻要掌握必要的步法就可以了。
普軍則是每天都要操練,而且軍官和士兵在服役期間會不斷接到任務。
軍官必須住在部下附近,以便收到通知後立即整隊。
38 普魯士軍官團是一體的,法國則有貴族軍官和市民軍官的區别,貴族中又分為宮廷貴族和地方貴族。
法國有一些未經嚴格軍官訓練的優秀青年團長和将軍。
這可能是一項優勢,因為真正的帥才有可能年紀輕輕便被提拔上來。
但歸根結底,這正是鸢尾花旗幟下的法國王軍的一大病竈。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和七年戰争中的廷臣将軍們與曼特農夫人(MadamedeMaintenon)和蓬帕杜爾夫人(MadamedePompadour)通信交流作戰計劃,彼此内鬥不休,欠缺殺伐決斷的氣質,而從長遠來看,行事果決正是領兵打仗的最關鍵因素。
他們欠缺的不是個人的勇氣與鬥志,而是一個人整體上的真正的軍人氣魄。
若要問法軍為什麼在七年戰争中雖然占據極大的數量優勢,但與漢諾威、不倫瑞克、黑森這三個隻得到普魯士和英格蘭些許援助的德意志小邦交戰時卻一無所得,答案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到這一點。
39 普魯士和法國軍隊的士兵都有很大比例是外國人。
但法國是将外國士兵單獨編成團;普魯士當然也會臨時組建小規模的外國人&mdash&mdash胡格諾教徒、波斯尼亞人、匈牙利骠騎兵和波蘭槍騎兵&mdash&mdash單位,但大多數情況下,外國人會與軍區征召的士兵編到同樣的團裡。
1768年,普魯士軍隊據說有9萬名外國人,本國人則隻有7萬名左右。
40法軍以本國人為主,這似乎是一項巨大的優勢,但放在18世紀并無軍事意義,因為恰恰是本國的渣滓才參軍。
盡管如此,這一區别對世界史的意義很大。
法軍的國民軍性質雖然對戰鬥力沒有特殊的好處,卻足以避免實行普魯士那樣近于野蠻的嚴厲軍紀。
法軍的懲罰手段裡沒有打人這一條,軍官和士官的無限制毆打權利就更不用說了。
41而在各種壞分子聚集的普魯士軍隊中,打人是不可避免的。
法軍在七年戰争中屢戰屢敗、軍紀動搖,于是戰争大臣聖熱爾曼(SaintGermain)試圖采用普魯士的治軍手段,将打人加入懲處措施,以此改善軍紀。
法國人的自尊心接受不了,此議遂寝,但軍紀就此徹底敗壞。
在法國整體君權衰落、人民主權觀念得到接受的時代,軍紀更是一敗到底。
開辟世界史新紀元的法國大革命之所以能成功,正在于軍隊抛棄了國王,加入了群衆運動。
由外國人組成的瑞士團依然忠于國王,法國團卻背棄了他。
甚至在全面戰争爆發後,先後由拉斐特和杜穆裡埃推動的遏制軍紀敗壞、恢複軍隊秩序的嘗試全都因為軍隊的抵制而失敗。
在軍隊中,國民自豪感比忠于國民軍總司令更重要,國民軍總司令這個職位與國民概念是對立的。
普魯士不是一個民族國家,普魯士軍隊也不是國民軍隊,從而避免了這種内部沖突的出現。
普魯士軍隊的弊病在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方面,并在1806年以駭人的方式呈獻了出來。
我們還必須認識到普軍和法軍的最後一個區别:與其人口和經濟實力相比,普魯士征召軍人的強度要比法國大得多。
法蘭西王國兵力最多的時候似乎是1761年,也就是七年戰争的最後一年,當時有14萬人在德意志,15萬人在本土和殖民地,總計29萬人,42占總人口的1.2%左右。
大革命爆發前夕,法軍隻有17.3萬人(79個法國人步兵團加23個外國人步兵團,僅約相當于總人口的0.7%。
1740年12月,普魯士有近10萬兵力,占224萬人口的4.4%。
43腓特烈大帝去世時為20萬人,占人口的3.3%左右,不過當年服役時間超過10個月的士兵連一半都不到(82700人),但即便按後一個數字算,普魯士軍隊占人口的比例依然是法國的兩倍。
44 4 操練與18世紀的戰術變化 三十年戰争中的步兵是長矛手與火槍手混編。
火繩槍射速太慢,精度太差,火槍手在開闊地帶無法抵禦騎兵進攻,而要靠長矛手保護。
但即便是認為長矛相對于其他所有武器都有一定優勢的門多薩也曾說過,長矛兵很少在野戰中交手,發揮主要作用的是火器。
那是16世紀末的情況。
到了三十年戰争期間的1630年,兵學家鈕邁爾·馮·拉姆斯拉寫道:&ldquo長矛更像是削弱敵人的工具,而不是戰争的脊梁。
火器賦予長矛以力量。
&rdquo 步兵用長矛和刀劍作戰會被當作稀罕事記錄下來,1例如文獻中寫道,在1642年的萊比錫會戰中,&ldquo帝國步兵直接向瑞典長矛兵沖了上去&rdquo。
格裡美爾斯豪森(Grimmelshausen)在《斯普林菲爾德異聞錄》(DerseltsameSpringinsfeld)(1670年)打趣道:&ldquo不必要地殺死一名長矛手就是謀害一名無辜者。
長矛手隻會傷害往矛上撞的人。
&rdquo盡管如此,長矛手還是保留了下來。
到了1653年,大選侯還下令衛戍部隊中必須有三分之一裝備長矛(從野戰部隊轉過來的)且要勤加操練。
2 在昂澤姆會戰(battleofEnzheim)(1674年)中,長矛仍然發揮了一定作用,因為蒂雷納為了抵擋德意志軍的一次大規模騎兵進攻而結成了一個長矛兵大方陣,将火槍手圍在中間。
敵軍騎兵不敢上前硬沖。
3 但到了17世紀、18世紀之交,長矛逐漸退出了歐洲軍隊。
在這段過渡期用來幫助步兵抵禦騎兵的獵野豬矛或拒馬并無多大實效。
4 火繩槍與長矛混編被單一的帶刺刀燧發槍取代。
這也賦予了常備軍與舊式傭兵團完全不同的面貌。
通過将&ldquo錐子&rdquo插入槍管将火槍轉換成矛的想法由來已久。
5但決定性的發明在17世紀中期之後才出現,也就是套在槍管外面的筒狀插槽,如此便可同時充當火器和近戰武器。
但這種刺刀上起來還是很麻煩,直到允許士兵在刺刀裝牢的同時便捷裝填的刀格(crossarm)發明,這種新技術才完全實用化。
燧石大約在同期取代了火繩。
6燧石具有明顯的優勢,尤其在雨天。
但因為燧石發火不是次次都能成功,所以勒泰利耶在1665年的法國軍事條令中嚴厲禁止使用這種新武器。
檢查中發現的燧發槍要立即銷毀,然後由該單位的長官自費更換。
因此,當時出現了一種既有火繩又有燧石的火槍,但燧發槍很快就勝出了。
一系列小改進&mdash&mdash藥鍋、火門、藥鍋蓋、鐵通條取代木通條、方便插入通條的環7、槍托,尤其是彈藥紙包&mdash&mdash不斷提升着火槍的效能,到18世紀初就形成了沿用一個多世紀的形制,期間隻有少許變化。
德意志解放戰争中使用的火槍幾乎與七年戰争一模一樣。
[60] 從三十年戰争後期開始,火器的持續使用和改進就讓步兵逐漸抛棄了盔甲,行軍能力的提高也反映了這一點。
由于常備軍中的士兵訓練水平更好,他們能夠越來越有效地運用越來越進步的火器。
擺成6排的火槍手要通過回旋戰法才能用上所有火槍,過程中很容易陷入混亂。
現在6排陣被減到了4排,普魯士軍隊最後減到了3排,這樣隻要讓第一排士兵跪下,所有火槍就能同時開火了。
8腓特烈大帝甚至試圖讓陣形更加密集,将4個人占據的寬度從4步壓縮到3步。
9通過持之以恒的訓練,這種陣形能夠将火力的迅猛度提升到最高。
考慮單發射擊的精度極低,普魯士軍隊從一開始就不指望瞄準,甚至根本不訓練瞄準,而要盡可能快速地集體開火,也就是聽令齊射。
腓特烈依然規定開火不應該太急,&ldquo因為開火前一定要看到目标&rdquo,但瞄準後來甚至直接遭禁。
另一方面,衆人同射如同一人是重中之重,許多人同時開火被認為具有令敵人喪膽的效力。
在豐特努瓦(Fontenoy)(1745年),法國和英格蘭漢諾威聯軍的禁衛軍靠近到50步遠時都沒有開槍。
雙方軍官都将第一槍大度地讓給對方。
英軍發出的第一輪齊射造成了極大殺傷,法國禁衛軍幾乎全被消滅,餘者逃之夭夭。
沙恩霍斯特在《戰術學》(第178段)說零星開火必須小心避免。
開火必齊射。
因為與不同位置的50人依次被擊倒相比,同時擊倒10個人更能讓一個營迅速撤退。
另外,開火是要消耗彈藥的,彈藥打光了,火槍也就沒用了。
燧石會變鈍,槍管會塞住,隻能用蠻力才能将彈藥捅進去。
最後,軍官會失去對部下的控制。
齊射最好由整營(battalion)或分排(platoon)進行。
一個營站成3列橫隊,分為8個排。
各排以極快的間隔按第一排、第三排、第五排、第七排、第二排、第四排、第六排、第八排的順序開火,火力接連不斷,騎兵找不到突入的空檔。
但這種理想狀況隻能才操練場上達到。
根據勞埃德(Lloyd)的說法10,腓特烈本人說逐排開火是最好的,如果确實能做到的話。
貝倫霍斯特回憶道,隻有第一次齊射或許能按規定進行,或者有兩三個排能按次序開火。
11他寫道: 接下來就是随意射擊,槍聲此起彼伏,人人都是裝好彈藥就扣扳機,排和列都亂套了,前排士兵就算想跪下也做不到,從最底層直到将軍的所有軍官都不再能駕馭人群,隻能等着看部隊到底是往前進還是往後退了。
這段描述帶有貝倫霍斯特一貫的諷刺誇張風格,但有一點說得沒錯,那就是操場上精準無誤,實戰中或多或少會出偏差。
12 進攻的規範方法是步兵全線推進,逐排連續開火,最後上刺刀沖鋒。
但現實中幾乎從來沒有到拼刺刀這一步;對面真的攻到近前時,守軍早就放棄陣地了。
腓特烈說過,應該向士兵灌輸逼近敵人對自己有利的觀點,他保證敵軍那時不會繼續作戰。
13我們會發現這些戰術完全符合軍隊的構成:普通士卒别無選擇,隻能服從。
士卒左邊有一名軍官,右邊有一名軍官,後面還有一名軍官,就這樣被帶着往前走。
聽到命令時齊射,最後打散隊形沖向敵軍,基本不會真正交手。
這種戰術不太依賴于士兵的意願,隻要軍官管得住士兵,而且連危險人物也敢招進來。
關于齊射速度有一些不經之論。
例如,馮·伯恩哈迪将軍(GeneralvonBernhardi)在《當代戰争》(VomheutigenKriege)(1:22),1912中寫道,18世紀的普魯士步兵一分鐘能開火10次。
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于是有人懷疑這裡指的不是單兵單發,而是排的齊射;也就是說,不是同一個單位每分鐘開火10次,而是一個營每分鐘有10次整排齊射。
但原文的意思确實是單兵一分鐘就算不能開火10次,至少也能開火8次。
事實上,七年戰争時期聽令齊射的射速上限是每分鐘兩到3次,之後也不超過4次。
步槍射程很近,最遠300步。
400步外的敵人基本不可能被擊中。
14 最大的難題是行進間射擊,甚至一直延續到今天。
理想狀況是各排推進過程中且停且開火。
但這在實戰中是做不到的,因為經驗表明一個單位隻要停下開火,再想動起來就難了,而且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西裡西亞戰争[61]之間形成了一種觀念,即步兵進攻時最好不開火,隻在防禦和追擊時開火。
這樣一來,進攻前的火力準備完全由輕便的營炮完成,營炮由炮組拖曳伴随步兵前進。
由于火槍的有效射程隻有300步,通常的開火距離是200步&mdash&mdash事實上,與奧地利軍作戰時隻有100步15&mdash&mdash那麼問題就來了:當進攻方來到這麼近的敵方時,最好的辦法難道不是立即發起沖鋒嗎?站着不動開火隻會讓敵軍的火力更有效。
《遐思錄》一書曾激發腓特烈作詩探讨戰争藝術,作者薩克森元帥在書中建議不開火,直接進攻。
德紹的莫裡斯公子(PrinceMauriceofDessau)曾表示(1748年),他這輩子的願望就是國王陛下能命令他&ldquo不上彈向敵人前進&rdquo。
事實上,腓特烈在七年戰争初期曾下過不開火進攻的命令。
戰史部(MilitaryHistorySection)的研究中稱,不開火進攻是德國步兵戰法經曆的最激進的變化,且不利于自身,《軍事周刊》(Militär-Wochenblatt)[40(1900):1004]中以更強硬的口吻表達了這一觀點。
不開火進攻被說成是國王犯下的緻命錯誤,布拉格和科林的慘敗就是有力的證明。
但《軍事周刊》(94:2131)的另一位論者表示反對,他說國王之所以禁止開火,說到底隻是為了限定開火次數,此說是正确的。
16他主張國王希望盡可能限制開火次數,但也假定部隊如果無法推進,他們還是可以開火的。
在洛伊滕會戰中,普軍再次進攻就是用的火槍。
1758年12月,國王甚至直接駁回了不開火進攻的看法。
因此,禁止開火并不構成戰術的根本性變革,而隻是在嘗試如何完成一個沒有明确合理解決方案的任務。
根據一份高質量文獻17,我們還要補充一點:盡管普軍發射了大量彈藥,但他們對敵人造成的殺傷并不比敵人對他們造成的殺傷更大。
因此,與嚴謹操練和踢正步相比,射擊練習為普魯士軍隊帶來的主要是間接收益,也就是強化紀律、訓練士兵保持秩序、維持戰術單元的穩固。
既然步兵已經從方陣變成了線型陣,經驗又表明單線太容易被擊破或穿透,于是步兵組成了前後兩線,也就是雙梯隊。
我們從第二次布匿戰争中了解到了梯隊布置。
但古代與現代梯隊戰術的起源和發展過程有所不同。
盡管武器不一樣,但是采用梯隊的原因和目的卻是相同。
第二梯隊固然用不上自己的武器,卻可以堵住第一梯隊的突破口,18支援薄弱點,實施側翼包抄,必要時還可以擊退來自後方的進攻。
第一梯隊越是單薄(隻有3排),就越是需要第二梯隊的支援,某些情況下甚至會有第三梯隊、第四梯隊。
與第一梯隊不同,第二梯隊不必組成連續的戰線,營之間可以留出間隔,因此單位數較少。
梯隊的間距在150步至500步不等。
19 為了給這種陣形下極為脆弱的側翼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撐,兩個梯隊之間會布置一個朝向側面的營,于是陣形整體類似于長矩形。
縱深越小,正面就越寬大,這對發揮武器威力極為有利,尤其是進攻方成功包抄對方的情況下,但實施難度很大。
然而,讓一大群人排成整齊的一字長蛇,然後邁步前進,保持隊形不散在平整的操場上都不是易事,那麼到了不平整的地形上,更是隻有訓練有素的長官和久經操練的士兵才能做到。
勞埃德有言,一支部隊以緊密戰鬥陣形往往要用幾個小時才能前進1千米多一點。
博延(Boyen)(1:169)在回憶錄中寫道,親身經曆讓他明白一個在會戰當日展開為線列的營很少能有序行動,甚至根本無法有序行動。
指揮官的聲音在亂糟糟的環境中傳不遠。
在1797年面世的《戰争藝術史》(GeschichtederKriegskunst)一書中,作者霍耶(Hoyer)寫道: 因為組成規整的一字長蛇并非易事,從縱隊部署為線陣更是近乎不可能,所以最精明的戰術家對兩者都進行了實驗。
經過努力,他們展示了行軍進退時排成各類縱隊、要沖鋒時再展開為一排或兩排線陣的做法。
這對部隊提出了前所未知的靈活性要求。
普魯士軍隊不僅将不知疲倦的熱情投入到常規訓練中,更努力追求完滿、速度和敏捷,尋找更完善的新陣法。
國王本人、将軍們、為普魯士效力的不倫瑞克和安哈爾特公子們乃至軍官團整體都充盈着同樣的激情。
這種創造性活動最了不起的産物就是斜線陣。
20 随着步兵為了加強火力而不斷縮減陣形縱深,不僅有序行動的難度太幅度提升,側面和側翼的概念也愈發重要。
方陣的正面和側面有着同樣的強度。
而線陣越薄,側面就越脆弱;線陣越長,側翼便越是尤為關鍵。
于是出現了不以正面硬攻決勝,而是攻擊側面或側翼的思想。
早在三十年戰争中,防守方列陣時會利用地形屏障來掩護側面(1620年的白山會戰),原因正在于此。
還有人試圖攻擊敵軍側面(1636年的維特施托克會戰)。
21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出現了側翼交戰。
進攻方不是同時攻擊對方的整個正面,而是減少一翼的兵力來強化另一翼,企圖憑借後者打垮對面的敵軍,盡可能實現包抄。
赫希施泰特(Höchstädt)會戰似乎是按照這樣計劃的,但沒有實施出來。
拉米伊(Ramillies)和都靈(Turin)兩場會戰都是側翼交戰,但更多是因為特殊地形條件而非戰法本身。
但馬爾普拉凱(Malplaquet)會戰的計劃完全是側翼交戰,但由于若幹失誤,實際仗并沒有那樣打。
軍事理論也開始探讨這個新問題了。
之前就有從古典學問出發研究側翼交戰的,人們也不斷從古典時代吸取養分。
現在伊巴密濃達的斜形陣被想了起來,還有韋格蒂烏斯的一段話: 兩軍碰撞時,我軍左翼後撤,脫離敵軍右翼,退到所有遠程武器的射程以外。
這時,由精銳步兵和騎兵組成的我軍右翼壓向敵軍左翼,通過肉搏戰将其打穿或包抄,以便從後方攻擊敵軍。
左翼和右翼反過來也一樣。
如果不算普魯士公爵阿爾布雷希特的教條著作,22那麼第一位現代軍事理論家似乎是蒙泰庫科利。
他在1653年面世的《論戰争藝術》(VonderKriegskunst)(德文本于1736年出版,《蒙泰庫科利作品集》2:68)中給出了一條規則:&ldquo精銳要布置在兩翼,強勢一翼發起進攻,弱勢一翼拖住敵軍。
&rdquo他在其他地方也表達了類似的思想(2:352)。
克芬許勒(Kheverhüller)在1738年出版的《兵事要略》(Kur-tzerBegriffallermilitärischerOperationen)中有一段顯然基于蒙泰庫科利觀點的話:&ldquo最優秀的人要放在側翼,先讓最強的一翼出擊接敵,兵力較弱的部分則要晚一些進攻,用散兵或地利拖住敵人。
&rdquo 法國人福拉爾(Folard)寫過一部波利比烏斯專著,腓特烈大帝下令并親自參與制作了該書的摘要版。
摘要版在腓特烈大帝最重要的大作出版之前面世,題為《戰争中的新發現》(Nouvellesdécouvertessurlaguerre),書中詳盡探讨了留克特拉會戰和曼提尼亞會戰(第2部第7章),指出了斜線陣的優勢,贊揚了伊巴密濃達的天才。
腓特烈從另一位法國人弗基埃(Feuquières)身上學到的東西甚至比福拉爾還要多,他将前者的不少文字直接搬到了自己的訓令中。
但就我所知,弗基埃沒有提到斜線陣。
因此,斜線陣思想在腓特烈上台時已經存在了,而且有過實踐。
但相關理論要麼不完善,要麼傳播不廣。
至于實踐,盡管有過幾次嘗試,但尚未取得重要成果。
盡管如此,我們必須假定斜線陣在有文化的軍人圈子中肯定是老生常談了。
這是一個流傳中的概念。
恰在此時,老元帥皮伊塞居(Puységur)(1743年去世)為完成自己的大作《戰争藝術》(ArtdelaGuerre)做了最後一次嘗試。
他早在近半個世紀前就動筆了,直到1748年才被他的兒子出版。
這部著作中清晰而詳盡地讨論了斜線陣(ordreoblique)(1748年版,1:161及之後;2:45及之後;索引,2:234)。
腓特烈曾寫自己基本上讀過每一本軍事史著作,他首次上陣時頭腦中無疑是有斜線陣觀念的。
國王在莫爾維茨會戰中的布置是右翼強于左翼,特别是重炮放在了右翼,而且用他自己的話說,他&ldquo削弱&rdquo了左翼。
23但這并不是一場真正的側翼交戰,因為決定勝負的不是強大的右翼,而是損失輕微的左翼的前進。
因此,通常的看法是普魯士軍在莫爾維茨的斜線攻勢根本就不是斜線陣的實例,而隻是巧合。
我也曾長期認可這一理解,但根據赫爾曼(Herrmann)和凱貝爾(Keibel)的研究,我得出了此說不正确的結論。
無論如何,從莫爾維茨會戰起,斜線陣就成為主導觀念,腓特烈奮戰決勝的會戰中主要也是采用斜線陣。
斜線陣思想的應用表現出了國王實戰戰術的鮮明個人特色與創造性。
這種觀念的理論與實踐早在他之前就有了,但并未結出任何果實。
想法本身很簡單也很古老,但用起來很難。
強化一翼,弱化另一翼當然簡單。
但如果敵人料到了,他們要麼會如法炮制,要麼會沖擊我軍較弱的一翼。
直到采取攻勢的一翼順利包抄敵軍,斜線陣才算大功告成。
但敵軍不會輕易暴露側面,而會盡可能在對方可能來攻的方向擺出一個直角。
于是,進攻方不得不繞一個大圈子,或者在敵人眼皮底下調轉方向。
再加上線列戰術的基本要求是正面盡可能連續完整,難度就更上了一層。
24皮伊塞居說過,過去各營是棋盤式排列,留有間隙,但許多大戰正是輸在這一點上,因為敵軍可以順着間隙包抄各營。
25 他接下來說,于是人們把間隙縮小了,但步兵營和騎兵隊完全不留間隙的那一種陣形無疑是最強的。
腓特烈時代普遍采用的正是這一種陣形。
所以,他要做的是在連續正面推進的同時,由傾斜布置的騎兵和炮兵找機會包抄敵軍。
26 當然,斜線陣本身不會帶來任何優勢。
隻有當進攻的一翼實力強于對面,而削弱的一翼能夠牽制住數量更多的敵軍時,優勢才會顯現。
因此,優勢兵力下的斜線陣不僅必須全線推進,而且行動必須要快到對方來不及反制,進攻的威力源于突然性。
斜線陣的最高境界是包抄敵軍正面。
在德軍總參謀部資料中,斜線陣概念僅限于步兵和完整連續的步兵正面。
據說,腓特烈國王是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西裡西亞戰争之間才産生了這個想法。
按照這種理論,斜線陣就是側翼戰法(wingbattle)的一個特殊亞種,兩者要做嚴格的區分。
原則上講,明确細化術語含義不能算錯。
但區分嚴格到這種程度是沒有文獻依據和可行性的,因為曆史和實踐中的界線是流動的,騎兵和炮兵都沒有被排除在外。
27因此,我傾向這樣來界定:斜線陣是側翼戰法的一種特殊形式,其中戰線整體形成了一條間隙盡可能小乃至于連續的正面。
側翼戰法的一大要義是一翼在前,一翼在後,實施進攻的一翼加強兵力并伺機打擊敵軍側面乃至後方。
因此,上述特征也适用于側面戰法(flankbattle)的亞種&mdash&mdash斜線陣。
斜線陣作為側翼戰法的亞種是符合當時的基本戰術的,而且從斜線陣的内在邏輯來看,它也是從當時的基本戰術衍生發展而來的。
加強進攻的一翼可以在步兵第一梯隊前面添加一個梯隊(當時叫作&ldquo攻兵&rdquo),也可以在後面配置一支預備隊,也可以加強騎兵或炮兵。
前面已經講過,我們絕不能認為部隊展開成簡單的線列是随便就能做到的事,而是戰術的一大成就,那麼展開成斜線就更是如此了。
起初,腓特烈隻是命令一翼走得比另一翼快。
但這自然不會奏效。
正面必然會産生斷裂,而當營長試圖填補空隙時,陣形就亂套了。
在1746年到1756年的10年間,腓特烈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入手,孜孜不倦地尋找斜線陣最恰當的實現形式。
28為了做好斜線陣,他接連構思和檢驗了不少于8種不同的方法。
終于,他找到了他眼中最好的一種方法:梯次進攻。
之後一直到1806年,普軍都以極大的熱情來發展運用梯次進攻戰法,即各營不是排成一線,而是排成類似階梯的樣子。
但這種戰法的重要性被大大高估了。
分析到最後,其結果不過是各營在極短的時間間隔内依次投入進攻,相鄰兩營之間不會超過幾分鐘,最後每個營都與率先發起進攻的營齊平。
唯一一場大體按照這種斜線梯次進攻概念來操作的戰鬥是洛伊滕會戰。
即便在洛伊滕,發揮決定性作用的也不是梯次進攻,而是國王将普軍出其不意地轉向奧地利軍左翼,且沒有引起對方的注意。
他實施的是縱隊變梯隊,普軍原本分四路縱隊前進,每個縱隊各包含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一部,另有前出的第五路縱隊,接着國王命令各路縱隊以排為單位調轉特定角度,沿着敵軍正面走了2英裡(約3.2千米)多,直到抵達奧地利軍左翼邊緣的對面。
這時,之前留有相當大間隙的各排組成線列。
29如此一來就形成了3個梯隊(包括前出梯隊在内),後面還有骠騎兵為第四梯隊。
普軍以此陣沖擊奧軍,雖然沒有達成迂回或包圍,但仍然憑借4個梯隊的縱深占據了數量優勢。
各營以梯次進攻,而非同時進攻這一事實并無特殊意義,國王在自述中甚至隻是順便提了一嘴。
30可以說,各營依次出擊增強了普軍正面在奧軍正面前方組成的斜線陣進攻時的力度。
但普魯士軍之所以形成了泰山壓頂之勢,是因為全軍結成密集的窄小正面攻向奧軍左翼,而完全不碰奧軍右翼(奧軍正面全長達4英裡,約6.4千米)。
于是,奧軍右翼還沒來得及援救,左翼就敗了。
盡管普軍隻有4萬人,奧軍則有6萬以上,但普軍在會戰的每一關鍵處都具有數量優勢。
因此,關鍵因素不是梯次進攻,甚至不是斜線陣,而是讓普軍指揮官帶領部隊秩序井然地沿着敵軍正面逼近敵軍一翼的戰術機動能力,以至于敵軍竟來不及出擊擾亂。
敵軍并非對類似觀念一無所知。
羅斯巴赫會戰(battleofRossbach)的情況與洛伊滕會戰恰好相反。
希爾德堡豪森(Hildburghausen)和蘇比斯(Soubise)試圖迂回普魯士軍,但行軍途中遭到部署完畢的普軍進攻,普軍殺入奧軍縱隊,徹底将敵軍沖垮,自己幾乎沒有損失。
假如奧軍在洛伊滕會戰中沒有坐守,而是找準時機出手,那便必然會取勝。
從三十年戰争到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之間的步兵戰常會演變成一系列纏鬥,諸軍各自為戰,彼此關系不大。
操練的精确化和戰術單元意識的不斷強化也改變了戰鬥的性質。
作戰中要盡可能避免糾纏于一地,因為那樣會破壞戰術單元。
腓特烈明令禁止将士兵部署在房屋中。
赫普芬納将軍(GeneralvonHöpfner)在《1806年戰争史》(GeschichtedesKriegesvon1806)第480頁中準确地描述了腓特烈的戰術: 這些戰術完全依賴于首次沖擊。
全軍以線列推進,各營進行幾輪齊射後直接上刺刀。
一擊不成便大事去矣。
大王将全部兵力投入到一次進攻時,無疑是知曉這種戰法的弊端的。
但他知道的破解之法隻有預備隊和梯次進攻而已,這樣手裡最起碼還有一支可用之兵。
但這不是為了猛攻,而是為了對付沒有一觸即潰的敵人,接下來馬上就是雙方投入全部兵力的平行交鋒。
明确的界線當然是不可能畫出來的。
哪怕是在腓特烈的時代,首次進攻也未必能決定勝負;戰鬥有時會拉得很長,但總體而言歐根(Eugene)和馬爾伯勒(Marlborough)[62]的部隊打起仗來更接近拿破侖,而非腓特烈,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
這兩位統帥和他們的部隊行動更靈活。
恰恰是因為普魯士軍隊的操練制度太完善,對步法和動作做了嚴格的規定,所以他們才墨守成規,作戰時難以放開手腳。
普魯士軍隊将線列戰術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但不僅沒有消除,反而加劇了這種戰術的内在缺陷。
地形稍有不平,隊形整齊、一齊開火的步兵營就會陷入混亂,而且他們也不能在村莊或森林裡作戰,要遇到奧地利軍中出身山野、深知如何在破碎地形作戰的精銳克羅地亞輕步兵更是雪上加霜。
這些非正規軍從隐蔽地點開火,普軍的齊射無可奈何。
在羅布西茨(Lowositz)和科林會戰中,他們在正面戰鬥中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另外,普軍在洛伊滕取勝的部分原因或許正是克羅地亞部隊顯然不在場。
七年戰争開始時,國王組建了4個散兵營作為輕步兵,戰争結束時有26個營。
但普魯士散兵比不上奧地利的潘都爾兵(pandours)和克羅地亞兵。
這些邊民仍然過着半蠻族的生活,與土耳其人沖突不斷,為奧地利女大公瑪麗亞·特雷莎提供了獨特的戰士資源,而普魯士國王是沒有這個好處的。
他一再抱怨這些毫無紀律的部隊觀察普軍路線,采用旁敲側擊的遊擊戰法,對普軍造成了嚴重殺傷。
文獻中對普魯士散兵實際成效的描述不完整且不确切。
盡管他們取得了個别戰果,但國王本人對其評價不高。
1779年5月24日,他給陶恩欽将軍(GeneralTauentzien)寫信說,散兵營的軍官&ldquo總體上行事拖沓、資質低劣&rdquo。
對他來說,這些單位隻是無法避免的惡,而且由于腓特烈本人沒有正确理解散兵的性質,也沒有給予其适宜的訓練,所以他們更不能做出了不起的成績了。
若想打好散兵戰,士兵要麼有強烈的好戰傾向,比如克羅地亞兵、潘都爾兵和哥薩克,要麼有強烈的作戰意願,以便通過系統訓練習得軍事素養。
但普魯士軍官團的思想裡不存在此種訓練的空間。
在不倫瑞克的斐迪南這樣的大人物筆下,奧地利潘都爾兵和克羅地亞兵&ldquo總是像盜賊一樣躲在樹後面,從不像真正的勇士那樣在開闊地露面&rdquo。
31國王本人的看法也差不多。
他怎麼能在自己的軍中系統地培育如此可鄙的精神呢?但散兵畢竟是不可缺少的,于是就出現了這麼一個醜惡的怪胎。
普魯士散兵營的兵員素質不比線列步兵營更好,反而更差。
散兵營裡沒有本國人,隻有冒險者、逃兵和無賴,他們與正規步兵的唯一區别是缺少賦予後者力量的要素&mdash&mdash軍紀。
你可以教被拉來的壯丁按要求走整齊的隊列,但不能這樣要求獨立射手,他們要憑借自己的眼力和心意尋找掩護,要一心一意地前出作戰。
邁爾(Mayer)、吉夏爾(Guichard)和哈爾特伯爵(CountHardt)等個别将領竟然能帶着這些近乎匪幫的部隊取得戰果,這真是怪事。
32除了散兵營,普魯士出于類似目的還組建了獵兵(Jäger)連,但獵兵連的成員是可靠幹練的本國林務官子弟,參軍後有希望進入林務局工作。
我們前面追溯了直到古斯塔夫·阿道夫為止的騎兵發展曆程。
他摒棄了回旋戰法,将手槍降低為輔助武器,命令騎兵以闊劍為主要武器,結成密集陣形發起沖擊。
後來的發展也是沿着這個方向。
成敗全在于排成密集隊形要盡可能長,沖擊要盡可能迅猛。
但這是非常困難的,需要極大量的操練,而且馬上操練的難度非常大。
因此,希望節約馬的氣力的上校們命令士兵隻在短距離進攻時用快步,或者隻在最後關頭才用低速襲步。
盡管歐根親王下令以全速襲步進攻,但他無力貫徹。
腓特烈·威廉一世不理解騎兵。
他練出來的卓越步兵在莫爾維茨會戰中證明了自身實力,但普魯士騎兵在此戰中毫無戰績,被奧地利騎兵徹底擊敗并驅離戰場,當然,奧地利騎兵确實多一些。
腓特烈國王為騎兵注入了新的精神,在下一年的霍圖西采會戰(battleofChotusitz)中,普魯士騎兵的表現煥然一新。
在七年戰争之前的10年間,普魯士騎兵的戰果越來越大。
1748年,腓特烈還覺得騎兵從700步外開始進攻就可以了;到了1755年,他就要求1800步了,而且最後一段必須用全速襲步。
他要求手下的指揮官永遠不要被動挨打,永遠要主動出擊。
&ldquo當這樣一面密不透風的巨牆猛烈地發起突襲,敵軍不可能做任何抵抗。
&rdquo賽德利茨(VonSeydlitz)據說有一句異曲同工的話,他說騎兵打勝仗,不靠馬刀靠馬鞭。
他還有一句話:&ldquo6人一隊進攻,誰被擠到後面,誰就是混蛋。
&rdquo密集戰術單元能将單個騎兵團圍住,以至于腓特烈國王希望盡量不打肉搏戰,因為&ldquo那樣就要靠普通士兵決勝負了&rdquo,而那是靠不住的。
因此,不僅騎兵方隊内部要盡可能緊密,馬刺靠着馬刺,甚至膝蓋靠着膝蓋,而且第一梯隊的方隊之間幾無空隙。
攻勢要打穿敵軍的第一梯隊,趕跑敵軍,接着再擊破敵軍的第二梯隊,再之後腓特烈才允許士兵展開肉搏戰。
33 在七年戰争中,奧地利騎兵據說還是先開槍,再拔刀。
34 法國騎兵發展受阻的原因是,直到舒瓦瑟爾公爵(DukeofChoiseul)整編(1761年至1770年)之前,馬匹和裝備都屬于隊長,而隊長是希望盡可能避免磨損和消耗的。
法軍隻允許采用慢步和快步,全速襲步進攻的戰法是1776年由聖熱爾曼伯爵首次引入的。
35 馮·德馬維茨将軍(GeneralvonderMarwitz)對襲步進攻有這樣一番論述:36 隊伍隻能一往無前。
有一半人或許被射死,或者掉進路上的坑裡,幾百人摔斷脖子。
但隊伍絕不能止步或掉頭,因為那樣會造成混亂喧鬧,成百上千匹馬緊靠在一起往前沖,騎術再好的人也控制不住坐騎,大家會一哄而散。
但就算有某個人控制住了坐騎,他也絕不能停下,一旦停下就會被後面的人踩在蹄下。
因此,進攻切不可猶豫,一旦發起進攻,要麼打開缺口,要麼全團潰散。
兩支騎兵對沖會是什麼樣呢? 如前所述,拼刺刀幾乎從來不會發生。
同樣地,根據文甯格将軍(GeneralWenninger)的研究,37兩個騎兵方隊以密集陣形全力對沖的情況從未發生過。
在對沖的情況下,雙方都會崩潰。
普茲列夫斯基将軍(GeneralPusyrewski)在《戰鬥研究》(Un-tersuchungüberdenKampf)(1893年出版于華沙)中表達了同樣的意思: 從來沒有真正的對沖,一方造成的士氣沖擊遲早會讓對方垮掉,哪怕直到近在咫尺時才發生。
在馬刀第一次砍下之前,一方已經敗逃了。
如果是真正的對沖,雙方都會被摧毀。
在現實中,勝方幾乎會完好無損。
馮·德馬維茨将軍聲稱,騎兵進攻與步兵進攻的情形完全不同。
他在《文集》(Schriften)(2:147)中寫道: 凡是參加過騎兵進攻、真正向敵人沖鋒過的人都明白,沒有一匹馬願意沖入從對面沖過來的隊伍,反而每次都會掉轉馬頭。
如果不想進攻徹底失敗的話,每一名騎手都必須阻止坐騎這樣做。
換句話說,他必須迫使坐騎向前。
為了做到這一點,法軍騎兵采用密集陣形,但行進緩慢。
這種會戰用的騎兵很不适合執行重要的偵察任務,甚至追擊都不行。
一直有人說當時的軍官不理解如何将騎兵用于偵察。
1744年,腓特烈進入南波希米亞時覺得自己與外界失去了聯系。
盡管他有近2萬騎兵,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無法确定奧地利軍的位置。
1759年,同樣的事情發生了多納伯爵(CountDohna)身上,他當時的任務是進波森(Posen)去對付俄國人。
(總參謀部著作,10:175)中寫道,當時的人似乎認為騎兵昂貴又難以替代,不應該脫離直接控制,而且就算偶爾真的派出巡邏兵獨自去遠處,也沒有辦法保證他們能及時回報。
然而,這種窘境或許還有另一個更基本的原因,那就是騎兵裡有許多不可靠的人,當然遠遠不像步兵那樣多,但還是讓人不能放心地派出去四處巡邏。
與步兵一樣,訓練的宗旨不是發揚個人武藝,而是組成緊密的戰術單元。
但偵察任務需要訓練單兵的獨立自主和個體主動性。
因此,騎兵能力強悍卻片面主要不是因為将帥無能,而是整體軍制的自然結果。
腓特烈很早就認識到了這一短闆,于是與步兵的情況一樣,他組織了一支特種騎兵來填補。
這就是骠騎兵,他們不算作正式的騎兵。
腓特烈的父親隻留給他9隊骠騎兵,腓特烈将其擴編至80隊。
他要找的是好打仗、好冒險和好戰利品的人,而且如果賦予其一定自由度的話,他們不會逃跑,反而恰恰因此可以用來防止其他單位士兵逃亡。
但出于同樣的原因,骠騎兵過于松散,達不到他對會戰騎兵的要求。
在洛伊滕會戰中,他們在步兵後面組成了第四梯隊。
他們在追擊戰中特别受倚重。
但甚至在七年戰争之前,骠騎兵的訓練就已經類似于其他騎兵團。
1755年12月,腓特烈的野戰部隊裡有超過四分之一是騎兵(騎兵3.1萬人,步兵8.4萬人)。
在16世紀上半葉,步兵的比例曾經要高得多;到了下半葉,随着騎士完成了向騎兵的轉換,騎兵數量再次攀升,到了三十年戰争時期已經占到了全軍的一半乃至更多。
在常備軍中,廉價的步兵再次增多。
大選侯時期的勃蘭登堡-普魯士軍隊隻有七分之一是騎兵。
之後騎兵再次增多,至腓特烈時期達到頂峰。
與其他兩大兵種一樣,炮兵也在不斷進步和強化。
腓特烈的一項創舉是組建了騎炮兵。
騎炮一會傾向輕型機動化,一會傾向加大口徑,結成炮組來加大威力,具體細節這裡就不深究了。
最大的變化,即重炮大幅增多的源頭不是普魯士人,而是試圖通過重炮來抵禦兇猛的普魯士人的奧地利人。
情非得已之下,腓特烈不情願地效仿了奧地利的做法。
在莫爾維茨會戰中,奧軍有19門火炮,相當于每千人1門;普軍則有53門,相當于每千人2.5門。
在托爾高會戰中,奧軍有360門炮,相當于每千人7門;普軍有276門,相當于每千人6門。
5 戰略 馬基雅維利探讨了中世紀戰略向現代軍事思想與實踐的過渡。
我們已經發現,這一新發展的起點是近戰步兵戰術單元的重現,從此之後才又有了完整意義上的真正的戰略。
1有一種經常被重複的說法是,戰争在中世紀純粹是運用蠻力,但從文藝複興開始就變成了一門科學,此說引發了一些無論從哪個方面看都必須斥為虛假的想法。
中世紀戰争絕非隻有純粹的蠻力,之後也沒有變成科學。
戰争從來都是一門藝術,永遠不會成為科學。
藝術與科學的關聯僅在于理論思考&mdash&mdash也就是科學思維&mdash&mdash有助于藝術理解自身,進而更好地訓練出藝術大師。
如前所見,戰術發展确實受到了科學研究的影響,而戰術本身并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