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宗教戰争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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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的側翼,但這樣做的意義不大,因為深深楔入厚實的方隊是不可能的。

     如果槍騎兵組成縱深更大的陣形,那麼能用得上騎槍的還是隻有前幾排。

    後排在肉搏中用不上騎槍,隻能棄槍拔劍。

    但到了肉搏戰中,手槍騎兵最是危險;槍騎兵刺出一槍的同時,手槍騎兵能開六七槍,而且方隊能發出密集火力。

     上述言論可能會讓我們認為德拉努建議抛棄騎槍,以較大的隊形縱深确保隊伍行進途中的緊密,手槍在近戰中能取得決定性勝利,且不應采取回旋。

    但從他反複具體的觀察結果中得不出如此清晰的結論。

    不管他如何強調手槍比騎槍可怕得多,但他依然重視騎槍,并明确抗議說他不打算抛棄騎槍。

    他尤其不建議法國貴族使用手槍,因為他們會将手槍保養和裝填的工作交給仆人,于是手槍免不了在關鍵時刻掉鍊子。

     我下面要引用德拉努第15篇論文中對同時代盔甲的評述,原文出自1592年雅各布·拉斯格本(JacobRathgeben)的德文譯本。

    他說法國貴族好誇張: 我要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他們目前通常是如何用盔甲護身的。

    如果說因為手槍和火繩槍的威力和威脅,所以他們将盔甲做得比以前更堅固,用上更優質的材料或許不無理由的話,但他們的做法還是超出了合理的範圍,大部分人簡直不是穿盔甲,而是帶了一整個鐵砧在身上。

    于是,騎馬披甲的潇灑形象變成了醜陋的怪物。

    頭盔形同鐵鍋。

    左臂是延伸到肘部的碩大鐵手套。

    右護臂很是寒酸,隻能護住肩膀。

    胸甲通常是不穿的。

    罩衫讓位于鐘形短上衣。

    槍矛都不用。

    在其他時候,亨利國王麾下的胸甲騎兵和輕騎兵都要潇灑雅觀得多。

    他們戴着自己的頭盔、臂甲、手套和罩衫,手持頂端有旗幟飄揚的槍矛。

    全身盔甲輕便靈活,24小時穿着也是輕輕松松。

    但現在常用的盔甲極其沉重不便,以至于35歲的貴族穿上後肩膀就壓得動不了了。

    我當年親眼見過兩位生命卓著的長者埃圭伊閣下(SireEguilli)和匹格豪菲爾騎士(Puigreffier)從頭到腳穿着盔甲,率領連隊騎了一整天的馬。

    換作現在的一位年輕得多的隊長,他是不願或者說不能如此堅持區區兩個小時的。

     在《軍政論集》第15篇第345頁,德拉努說有一種反對意見認為&ldquo楔形&rdquo陣中的每個人都能參戰,而方隊中最多隻有六分之一的人&mdash&mdash也就是前幾排的人&mdash&mdash能與敵軍接觸。

    但德拉努說,問題不在于個人戰功,而在于突破敵陣,這就要用到方隊。

    方隊會擊退敵方戰線上軍旗、隊長或精銳所在的位置,接着全陣就會瓦解。

    最勇猛的人會放在方隊的第一排,第二排也是勇士。

    其餘人會有安全感,于是跟着往前沖,因為取勝時危險由前排承擔,但所有人都能沾光。

    100名裝備完善、指揮得力的士兵組成的方隊會擊敗100名貴族組成的&ldquo楔形&rdquo陣。

     但就連德拉努也主張在兩種特殊情況下保留&ldquo楔形&rdquo陣:一是小隊獨立作戰;二是面對步兵時分成小隊四面夾擊。

     布萊茲·蒙呂克(BlaiseMonluc)(死于1577年)起于行伍,最後做到法國元帥。

    他在1569年的回憶錄中稱贊了德意志騎兵的軍事素養。

    他們會規避可能遭遇的奇襲,會妥善保養馬匹和武器,戰鬥力也不俗。

    他們作戰時全員持冷熱兵器上陣,每一名小馬夫都會發給裝備,鍛煉成為戰士。

     當時最重要的西班牙軍事理論家是貝爾納迪諾·門多薩(BernardinoMendoza)。

    他在1592年寫了一部尼德蘭戰史。

    1595年《戰争理論與實踐》(TheorieundPraxisdesKrieges)面世,該書有多個德文譯本。

     門多薩沒有确切規定方隊的深度,而認為指揮官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或深或寬的陣形。

    但無論如何,長寬比不得超過三比一。

    (《戰争理論與實踐》第1卷,第42章)。

     在騎槍和手槍孰優孰劣的問題上,門多薩偏愛騎槍(第1卷,第44章和第49章)。

    據他稱,一個100人或120人的槍騎兵連隊若從多個方向猛攻,可擊敗400名到500名鬥篷騎兵。

    但他補充道,在槍騎兵左翼部署鈎铳或手槍騎兵為輔助是有益的(第43章)。

    如果有許多人偏好手槍騎兵,那是因為手槍騎兵及其坐騎所需的訓練遠遠少于槍騎兵。

    45 在他對1574年莫克爾荒原會戰的記述中&mdash&mdash他的記述在其他方面并不完全清晰&mdash&mdash門多薩解釋道,一隊槍騎兵的規模不應超過100人至120人,而且進攻必須兇猛;那樣一來,德意志騎兵的手槍在肉搏戰中就派不上用場了。

    46 格奧爾格·巴斯塔(GeorgBasta)1550年出生于意大利,是一名伊庇魯斯貴族的兒子。

    早年在亞曆山大·法爾内塞(AlexanderFarnase)帳下統領一支阿爾巴尼亞兵,後來成為西班牙将領,指揮皇帝軍隊對抗土耳其人。

    除了一本關于一線指揮官的著作《行軍大總官》(ilmaestrodicampogenerale),他還寫了一本關于輕騎兵的著作(1612年),該書也有多個德文譯本。

     與塔瓦讷相仿,巴斯塔相信在戰鬥中保持陣形穩固不止要靠勇氣,也要通過嚴格的紀律。

    他在第4卷第5章中規定,在接敵過程中,隊長應當在連隊前方兩三個馬身遠的地方,尉應當持劍在隊尾,如有必要,則當場斬殺&ldquo任何行為不端者&rdquo。

     巴斯塔在書的末尾專辟一章比較胸甲騎兵和槍騎兵的優劣,認為胸甲騎兵更好。

    他寫道槍騎兵需要精良馬匹、大量操練和堅實地面。

    槍騎兵隻有前兩排能發揮武器的威力,因此必然要分成多個小隊分别進攻。

    但我們不清楚胸甲騎兵為何優于槍騎兵。

    作者多次自相矛盾,最後甚至不清楚他講的是類似騎士的重裝槍騎兵,還是無甲的輕裝槍騎兵。

     巴斯塔論述的欠缺招來了當時最著名的軍事理論家、但澤城衛隊團長約翰·雅各比·馮·瓦爾豪森(JohannJacobivonWallhausen)在《騎兵戰的藝術》(1616年)一書中的尖刻嘲諷。

    他輕蔑地嘲笑優秀騎兵巴斯塔(巴斯塔當了40年騎兵,以騎兵為業)的理論,而且旗幟鮮明地站在騎槍一邊。

    兩位作者都認為槍騎兵應該以不超過兩排的小隊進攻,且兩排之間要留出距離。

    瓦爾豪森說(第21頁): 槍騎兵适合小隊,最多兩排,而且要留足間隙,不可密集。

    如果一匹馬進攻時絆腳或倒地,它不會幹擾或拖累後排騎兵,卻還能起身後趕上隊伍。

     但胸甲騎兵必須保持密集的大方隊,與後面和側面的人貼得很緊,若是前兩排的馬絆腳或受傷,騎手是不能自行複原的。

    即便騎手本人沒受傷,後面同列的人都會撞上他,人馬都壓到他身上。

    因此,對許多槍騎兵來說,被後方戰友踐踏的威脅比敵人還要大得多。

    隻要前中排有人倒下,後面的人便不能進,不能退,不能左,不能右,因為他後面的人看不到或不知道有人倒下了,于是會推着他往前走。

    因此,許多健全的、沒有受傷的人和馬會被砸死和踩死。

    換句話說,踩踏造成的殺傷更大,因為這種倒黴事往往比敵人更能打亂隊形,讓隊伍先入混亂。

    我親眼見過這種情況,所以才能描述出來,而巴斯塔先生經曆和目睹這種事肯定有一千次不止了。

    因此,我認為槍騎兵在這種情況下也優于胸甲騎兵。

     瓦爾豪森接着說(第31頁),如果把槍騎兵的良馬和騎槍收走,換上體格小一點的馬,他就成了胸甲騎兵。

    因此,胸甲騎兵不過是半個槍騎兵。

     之後(第32頁),瓦爾豪森甚至聲稱第二排騎兵會妨礙第一排騎兵,因為一旦進攻失利,前排就不能從左側或右側撤出了。

    因此,如果空間不夠讓全隊排成一線,前後排應該保持20步至30步的距離。

     在這場争論中,雙方都漏掉了一個重點&mdash&mdash回旋。

    為了評判手槍和騎槍的優劣,我們必須考慮槍騎兵是真正的進攻力量,而手槍騎兵隻是擾敵。

    因此,後者肯定打不過前者,但不僅巴斯塔隻字不提,就連瓦爾豪森也不講,明明這一點正是他最有力的論據。

    不過,雙方的邏輯都經不起推敲,因為兩人都沒有真正理解事态的發展。

     在瓦爾豪森寫下這些話的1616年,槍騎兵基本上已經被廢棄了。

    事實上,早在1595年門多薩倡導騎槍時就是如此了。

     即便瓦爾豪森的反對意見無疑是有客觀依據的,但我們還是要問:為什麼騎槍被廢棄了,胸甲騎兵在曆史上取得了勝利?瓦爾豪森本人不得不承認,同時期的偉大統帥奧蘭治領主莫裡斯(MauriceofOrange)已經抛棄了繼承自父親威廉一世的槍騎兵。

    瓦爾豪森卻不知原因何在。

     于是,我們又發現有不少優秀實幹家試圖從理論上把握自身時代的問題但卻不能如願。

    他們還無法清晰合理地解釋自己的見聞和認識。

    當巴斯塔說胸甲騎兵的耗費遠遠少于槍騎兵,因為胸甲騎兵隻需要會穿盔甲、會跟着隊伍行動時,他已經走近了真相。

    瓦爾豪森回應道:&ldquo會騎馬的莊稼漢比訓練有素的紳士騎士多得多。

    因此,莊稼漢優于騎士。

    &rdquo按照巴斯塔本人的措辭,他的論證确實不合邏輯。

    但他本來可以得出符合曆史與邏輯的結論,假設雙方數目相等,那麼組成兩排陣形的槍騎兵,尤其是同時裝備騎槍和手槍的槍騎兵确實優于組成大縱深方陣的胸甲騎兵。

    但槍騎兵依賴于貴族或其他武藝高手,這種人總是很少的。

    而胸甲騎兵對人馬的要求都低得多,能召集的人多得多。

    于是,即便槍騎兵素質更高、陣形更優,胸甲騎兵還是可以憑借數量優勢擊敗槍騎兵。

     因此,&ldquo楔形陣&rdquo與方隊,騎槍與手槍不隻是技術之間的對抗,更是兩個時代的碰撞。

    在這一點上,中世紀被火器打敗的神話裡包含着一點真相。

    但曆史發展往往不是一往直前,而是緩慢曲折的。

    若要從騎士直接發展到現代騎兵,就需要輕甲、快馬和紀律。

    但我們發現端平長槍出擊這種真正的騎士戰法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戰法似乎與今天的騎兵完全相悖:許多排人密密麻麻地擠在一起,用手槍而不用冷兵器,行動緩慢甚或等着敵人進攻。

    47盡管看起來絲毫不像今天的騎兵,但這仍然是做到騎士做不到也不可能直接從騎士發展出來的事情&mdash&mdash組成有紀律的戰術單元&mdash&mdash的唯一方法。

    現在,讓我們從這個角度來回望一下中世紀,好明白那些聲稱從騎士團中看出現代騎兵的人錯得有多麼離譜。

     通過比較,我們清楚地看到了現代騎兵史的起點為什麼是縱深極大的方隊。

    隊形越密集,行動越不便,但組成隊形所需的能力水平也越低。

    随着士兵能力和紀律水平的提高,隊形也逐漸變薄。

    現代騎兵不是騎士戰法的完善,而是取而代之的一套新體系。

     當然,大縱深隊形在中世紀就有了,而且隻要有一定數目的騎士領着披甲騎馬随從上陣,他們自然就會組成這樣的陣形。

    因此,将變遷過程追溯到我提出的時間點很久以前也是可以的。

    但直到16世紀中期至1575年前後,轉折才真正發生,新戰法取代了舊戰法。

     《塔瓦讷回憶錄》第204頁中對騎術的一點觀察充分反映了時代的變化。

    此語似乎出自小塔瓦讷。

    他說,與過去一樣,結成&ldquo楔形陣&rdquo以槍矛刀劍作戰的騎兵依然需要掌握&ldquo六藝&rdquo[31],但現在的普通士兵已經不用掌握了。

    人和馬隻需要訓練3個月就能上戰場。

    在他看來,騎術隻會将人引入歧途,而且除了騎馬決鬥以外毫無用處。

    就連耶稣會士的學習時間都從10年減到了3年,後來連3年都不到。

     兩種戰法一度發生激烈沖突。

    在胡格諾戰争中,法國人沿用騎士戰法,但天主教和新教陣營都将德意志騎兵引為支援,于是德意志人在法國土地上發展出了新的騎兵戰法。

    法國騎士太頑固,無力開創新境界。

    文獻一緻指出,傲慢的法國騎士不肯組成方隊,因為每個人都想到第一排,沒有人想跟在别人後面,而且他們全都對手槍深惡痛絕。

    紀律和武器都與騎士相矛盾。

    但平民傭兵願意組成隊列,而且憑借人數打垮了騎士。

     随着緊密方隊的形成,騎士為主、步卒為輔的混編戰法自然就消失了。

    據我所知,這種戰法最後一次見于史冊是伊奧韋斯筆下的1543年朗德勒西(Landrecy)城下戰鬥。

    48 在胡格諾戰争的最後兩場會戰&mdash&mdash1587年的庫特拉(Coutras)會戰和1590年的伊夫裡(Ivry)會戰中,我們所說的新式騎兵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以至于自瑞士人登場以來一直占據主導的步兵地位回落。

    作為一名将軍,法國國王亨利四世稱得上正确理解和充分利用了新式騎兵。

    在庫特拉會戰中,盡管亨利四世手下的騎兵較少,但還是憑借火槍手的配合、緊密的陣形、恰當的指揮取得了勝利,天主教陣營的貴族則依然采用沒有人指揮的騎士戰法。

    在伊夫裡會戰中,亨利表現出了同樣的戰術優勢,而且追擊敵軍數裡,進一步擴大了戰果。

     200多年後,騎士與現代騎兵再次交鋒。

    1798年,波拿巴将軍率法軍計劃征服埃及,當時尼羅河流域的統治者是世代從軍的馬穆魯克。

    馬穆魯克騎馬作戰,身穿鍊甲衫和頭盔,裝備一支卡賓槍和兩對手槍,每人都有數名仆從和好幾匹馬。

    因此,盡管他們有火器,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将其稱作騎士。

    拿破侖有言,兩名馬穆魯克能打過3名法國騎兵,但100名法國騎兵不必懼怕100名馬穆魯克,300名法國騎兵勝過300名馬穆魯克,1000名法國騎兵必能擊敗1500名馬穆魯克。

    這一理論沒有經過實踐檢驗,因為法國根本沒有把真正的騎兵運到海外,但其中的描述卻很生動地表現出了騎士與現代騎兵、單打獨鬥的精銳武士與戰術單元之間的區别。

     2 射手數量的增加與步兵戰術的完善 瑞士戰術傳遍歐洲後就陷入了停滞。

    按照隻要發現敵人就擺出三個方陣出擊的戰法,取勝的先決條件是即便某個方陣一開始遇到了似乎不可逾越的障礙,但寬大的攻勢總能在某個點突破敵軍戰線,從而為其他方陣掃清道路。

    但如果敵軍占據了一處既不能正面突擊,又不能側面包抄的陣地,那麼再勇猛的進攻也是無能為力。

    比克卡會戰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在帕維亞會戰中,作為法軍一部的瑞士人自己找了一處被認為牢不可破的掩護陣地。

    随着火器的逐漸傳播與改進,找到易守難攻的陣地越來越容易了。

    我們後面會了解若幹導緻大戰極少發生的戰略因素。

    但以長矛聞名的大型方陣隻有在會戰中才能發揮全力。

    但如果不能發動決戰,或者統帥認為決戰無益,那麼戰争就僅限于彼此試圖通過小型戰鬥、突襲、奪取城堡和圍城戰來耗死對手。

    于是,遠程武器就比長矛更有用處和必要。

    除了射手應用更廣,輕騎兵行動的可能性也提高了。

     因此,世事變遷之下,射手數量不斷增多,武器也越來越好。

     與此同時,騎士逐漸轉化為現代騎兵。

     16世紀初,射手的比例大概是近戰步兵的十分之一。

    1526年弗隆斯貝爾格的部隊是八分之一。

    據記載,1524年的西班牙射手比瑞士射手多,訓練也更好。

    在施馬爾卡爾登戰争中,國土傭仆的射手比例達到了三分之一,黑森領主腓力征兵時要求射手占到一半。

    多梅尼科·摩羅(DomenicoMoro)(1570年)和蘭多諾(Landono)(1578年)認為射手占一半是正常比例。

    1588年,迪克海軍上将(Adr.Duyk)估計是60名射手配40名槍騎兵,後來也是這個比例。

    1 理論家反對過分增加射手。

    德拉努(《軍政論集》第14篇)主張将射手比例控制在四分之一,矛兵(corcelets)的軍饷應該更高。

    蒙呂克相信士兵甯願開槍,不願肉搏。

    無論如何,趨勢是不可逆的。

    1570年将一本書獻給奧塔維奧·法爾内塞(OttavioFarnese)的多梅尼科·莫羅預言道,未來戟兵的比例會減少到三分之一,組成兩個并排而立的6排方陣。

    2 古典時代與中世紀的射手本質上都是散兵。

    有紀律的英格蘭弓手和土耳其耶尼切裡在技藝層面已經達到了密集火力的水平,比散兵要優越,但并沒有産生有機的發展,那不是弓箭的威力所能達到的。

    就連新式火器在早期很長一段時間裡也隻能提高散兵效力而已。

    隻要能擊中目标,鈎铳的威力就很強大,火繩槍的威力還要更強大&mdash&mdash但火器的精度還是太差了,而且除非有掩護,射手要很久以後才具備獨自對付騎兵、斧槍兵和矛兵的能力。

    那麼,掩護要從何而來呢? 第一種辦法是射手要相互保護。

    早在1477年阿爾布雷希特·阿喀琉斯(AlbrechtAchilles)征讨漢斯·馮·薩根(HansvonSagan)[32]的命令中就規定鈎铳隊應交替開火,确保随時都有一隊可以開火。

    1507年,一名威尼斯使節送回國的報告中稱交替開火是德意志人的慣用戰法。

    31516年,希梅内斯樞機(CardinalXimenez)在西班牙組建了一支民兵,規定周日訓練&ldquo列陣和回旋&rdquo,4也就是射手開火後退到其他士兵後面裝填,如此往複。

     據伊奧韋斯記載,在1515年的馬裡尼亞諾會戰中,法國國王的射手從掩護陣地中用&ldquo蝸牛&rdquo戰法對付瑞士人,效果很好。

    5據目擊者拉布廷的記述,&ldquo蝸牛&rdquo戰法在1532年的維也納閱兵6和1551年出任香槟總督的讷韋爾公爵舉行的閱兵中多次使用。

    7 不過,這種射擊方法還不足以讓射手在開闊地帶面對敵方騎兵,甚至連近戰步兵都打不過。

    在會戰中保持有序回旋是很難的。

    至于射手相信敵人聽到開槍聲就會被吓倒,還有最後排的射手等不及上前瞄準就朝天射擊的說法,我們當坊間傳言聽聽就好。

    8 德拉努說,密集陣形的步兵隻有用長矛才能擋住騎兵進攻,&ldquo因為沒有掩護的鈎铳隊容易被打敗&rdquo。

    9射手大膽上前迎戰騎兵的例子無疑是存在的,比如1524年佩斯卡拉率領法軍發起追擊,用火繩槍擊斃巴亞爾。

    10射手獨自抵擋騎兵的情況也是有的,比如據阿維拉記載,施馬爾卡爾登戰争中就有一例。

    11但這些都隻是例外。

    射手通常必須有其他兵種掩護才行,要麼是騎兵趕上來驅逐敵軍,12要麼是射手退入矛兵大陣中,可以一開始就把射手布置在大陣四周,也可以将射手編成小蝸牛陣,像&ldquo翼&rdquo或&ldquo袖&rdquo似的附在大陣旁邊,13一旦火力擋不住敵人就撤到矛兵裡面。

    14 上述觀念在16世紀和17世紀上半葉的理論和實踐中占據一邊倒的地位,土耳其軍隊的配置則與其有所不同。

    土耳其人沒有長矛兵,隻有騎兵和棄弓改用火繩槍的耶尼切裡。

    盡管如此,他們依然遠勝于西方,以至于征服匈牙利并于1529年兵臨維也納城下。

    但在1526年莫哈奇(Mohacz)會戰中輕取匈牙利人之後,他們在這一時期再沒有取得決定性勝利。

    15土耳其人回避決戰,皇帝與各大王國也無法長期集結軍隊,逼迫敵方決戰。

    雙方的戰争耗在了圍城戰、強攻城堡和掠奪敵境上。

    在1568年至1664年的百年間,除了1593年到1606年有過一場戰争外,皇帝和蘇丹相安無事。

    從1578年至1639年&mdash&mdash也就是三十年戰争的大部分時間裡&mdash&mdash土耳其都在與波斯大戰。

    等到1664年土耳其人與德意志人再興戰端時,長矛方陣已經幾乎消失了。

     但現在還是回到16世紀和射手與矛兵關系的問題上來。

    能退回矛兵大陣的射手數目自然是有限的。

    長寬相等、總數1萬人的方陣正面隻有100人。

    就算四邊各有兩排射手可以退入,那麼也隻有800人能受到掩護。

    按照西班牙理論家的說法,至多有5排士兵可以爬回矛兵裡面,但那也不過是2000人,而且執行起來難度很大。

    據說在一場會戰中,火槍手開火後從長矛底下往回鑽,結果讓長矛擡起,敵軍騎兵趁勢破陣,整個方陣都被打散屠殺。

    16 多設小陣會帶來一定程度的緩解。

    縮小矛兵方陣自然可以掩護更多射手,同時面對越來越多、越來越好的火炮時目标也更小。

    17但方陣數目一直不多,仍然隻能掩護少量射手,因此随着時間的推移,這種方法越來越不能令人滿意。

     理論家們發明了交錯布陣、空心方陣、八角陣和類似的其他陣法,全是為了保護射手,但當然全都不可行。

    18步兵作戰陣形一直是方陣,同時上陣的方陣數很少,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這些被西班牙人稱作&ldquo三陣&rdquo(terzios)的步兵陣形是怎樣部署的呢?19馬基雅維利就稱贊瑞士三陣特别精妙,因為三陣既不橫排,又不豎排,而是排成品字形。

    這種刻闆描述并無内在價值;瑞士方陣的數目、布局、推進方式完全取決于實際情況和地形。

    在比克卡會戰中,因為沒有包抄的可能性,于是瑞士人就擺出了左右布置的兩個方陣,&ldquo因為哪個方陣都不想在後面&rdquo(安斯赫爾姆,Anshelm)。

     但方陣數目更多的話,比如在平原列陣向敵軍進發,或者等着敵軍來攻,那我們就必然要問,各陣是一字排開,還是用其他排列方式。

    簡單的一字長蛇陣可确保全體部隊同等協力,而且接近古羅馬軍團方陣。

    但我們知道完全的平推是很難的,而且還有一點必須考慮:方陣的任務不隻是進攻,還有掩護人數衆多、遠程威力巨大的射手的重任。

    引領當時戰術的西班牙人發現,正确的做法是棋盤式布局,将方陣排成兩線或三線,方陣之間留出相當大的距離。

    我認為這還算不上梯隊。

    呂斯托用&ldquo西班牙旅&rdquo(Spanishbrigade)來稱呼它。

    這個詞在文獻裡沒有,是呂斯托自己造的。

    第一線方陣的可觀兵力足以發起會戰,卻不足以戰鬥到底。

    因此,後面的方陣必須跟進,而且與其一開始就站在一線,從後方推進更能達成目的,因為他們可以去最需要的地方,也能根據地形和敵方動向展開最有效的攻勢。

    這樣一來,各個方陣很快就會進入同一戰線。

    因此,&ldquo西班牙旅&rdquo并非戰鬥過程中要保持的一種陣形。

    它其實并不重要,隻不過意味着每個方陣要因地制宜,因勢制宜,盡可能獨立行動,而且各個方陣要互相支持。

     分割原始的步兵大方陣再次提出了步兵和騎兵孰強孰弱的問題。

    舊式大方陣守可擊退騎士,攻可打垮騎士。

    西班牙三陣這樣的單位也能做到嗎?利普修斯(Lipsius)明言,騎兵沖散步兵的情況在羅馬時代很少見,在他的時代卻司空見慣。

    德拉努也表示利普修斯的說法是主流觀點,但他依據古羅馬的情況并引用當時西班牙人的兩個例子來證明,密集陣形的步兵能夠抵禦數量更多的騎兵。

    但他又說,當時的法國步兵可不能冒險抵擋騎兵,因為他們既無長矛,又無紀律。

    20 既然騎兵愈發火器化,與矛兵配合的射手也越來越多,所以這個問題也就不再具有現實意義,利普修斯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mdash&mdash或者說,問題本身還在,但形式變了。

     騎士變成現代騎兵,戰術可控性提高了。

    除了擊破步兵陣、清掃單個步兵,騎兵多了一個新任務:從兩側夾擊步兵,使其動彈不得。

    後面會詳細講這一點。

    達維拉(Davila)在《胡格諾戰争史》(GeschichtederHugenottenkriege)第十一篇第3章中記述了伊夫裡會戰(1590年),說亨利四世将騎兵分成小隊,從四面攻擊國土傭仆。

     3 奧蘭治領主莫裡斯 在與尼德蘭開戰的前20年裡,西班牙在軍事上占據上風。

    盡管奧蘭治領主威廉(WilliamofOrange)[33]和他的兄弟們集結了一支雇傭兵,但這些傭兵要麼缺乏紀律性,打不赢野戰,要麼就是湊不起軍饷,一次又一次解散。

    尼德蘭人之所以能繼續作戰,隻是因為堅城對西班牙人緊閉城門,而且盡管入侵者奪取了不少城市并進行了嚴酷的懲罰,但依然并未拿下所有城市。

    阿爾瓦最後不得不在小城阿爾克馬爾(Alkmar)面前撤軍,于是被撤職。

    經過一番複雜的且戰且談,再加上英法兩國的幹涉,起義各省的城鎮和鄉村成立了同盟,有能力維持一支常備野戰軍。

    1585年,沉默者威廉遇刺後,西班牙人将全部兵力用來圍攻安特衛普(Antwerp)。

    接着,西班牙又将全部資源投入到無敵艦隊和1588年的對英作戰上。

    亨利三世遇刺,改宗天主教的亨利四世登基在法國造成了一場危機,立即招來了西班牙和尼德蘭聯軍對法國内鬥的幹涉。

    低地地區南部最終留在了西班牙手中,但北部各省愈發團結,要争取自由,而且找到了一位能将現有軍事資源熔鑄為新的形态從而取得更大成就的領袖,他就是沉默者威廉之子,年輕的莫裡斯。

     回想馬基雅維利,他立志要通過複興古人的偉大遺産來更新當時的軍事體系。

    不管是實踐還是理論,他都失敗了。

    但他去世後過了兩代人時間發生的軍事改革不僅與古代相關,更與他、他的思想、他的研究直接相聯。

    于是,我們顯然必須要承認他的天才。

     1575年,奧蘭治領主威廉特許萊頓城(Leyden)成立大學,作為英勇抵抗圍城軍隊的報償。

    萊頓大學吸引了一批當時的傑出語文學家,其中就有于斯特斯·利普修斯(JustusLipsius)。

    他于1589年出版了《政治六論》(Civilisdoctrina),其中第五論題為《論軍事智慧》(&ldquoDemilitariprudentia&rdquo)。

    1595年,已經移居魯汶的利普修斯又發表了《羅馬兵制論》(DemilitiaRomana)。

    這些著作純粹是語文學性質的,但作者身為馬基雅維利的門徒,免不了也要觀察當下。

    照利普修斯看,他所處的時代簡直不能說是紀律渙散,壓根就是毫無紀律。

    但他說,一個人隻要懂得如何建立起當時的軍隊與古羅馬戰争藝術的聯系,則必将統治世界。

    &ldquo我們不能制定規範,隻能給予鼓勵&rdquo(&ldquogustumdarepotuimus,praeceptanonpotuimus&rdquo),他補充道,&ldquo于是事情就發生了。

    &rdquo1 1590年應當被視為現代步兵史上的關鍵年份。

    在那一年,本來隻是荷蘭和澤蘭兩省總督的莫裡斯兼任了海爾德蘭、烏特勒支、上艾瑟爾三省的總督。

     尼德蘭聯省首腦莫裡斯身邊還有他的堂兄,擔任弗裡斯蘭總督的拿騷伯爵威廉·路易(WilliamLouisofNassau)。

    威廉似乎比莫裡斯還要熱衷于複古軍改,這兩位有血緣關系且關系友善的領主在改革事業中相互影響。

    借助保存至今的兩人通信和忠實同僚的著述,我們得以了解他們的事業。

    2 奧蘭治家族的兩兄弟特别仰賴利奧皇帝的經典著作《戰術》,該書拉丁文譯本于1554年面世,之後出了意大利文本,1612年默爾修斯(Meursius)在萊頓出版了希臘文原版。

    318世紀有了法文本,後來有了德文本。

    利涅領主(PrinceofLigne)稱其為&ldquo不朽之作&rdquo,說利奧皇帝與腓特烈大帝相當,優于恺撒。

    這本書以系統摘錄前人著作為主,尤其是埃裡安的,尼德蘭人也一直在直接研究和運用埃裡安的著作。

     現在回想一下,富有哲學氣質的古代理論家們對軍事實務的了解是多麼少,尤其是李維(8:8)著作中關于羅馬支隊戰術的重要段落,這段話基于完全不懂軍事的史家的一項嚴重誤解,直到現在還在擾亂人們的觀念。

    那麼問題就來了,十六七世紀之交的軍人們怎麼可能從這些混亂錯謬的文獻中得出切實的教益呢?但其實是有可能的。

    當然,他們不會單純照着書裡的内容去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