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宗教戰争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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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騎士向現代騎兵的過渡1 我們已經發現,中世紀戰争與現代戰争的基本區别就在于現代步兵的創立,也就是組成戰術單元的步行士兵。

     在16世紀,類似的過程也發生在了騎馬部隊身上,也就是騎士向現代騎兵的轉變。

     前文已經反複說明,兩者在概念上的區别是:騎士以精銳單兵為基礎,現代騎兵則是由騎手組成的戰術單元。

    盡管這一區别确實在騎兵和步兵身上都存在,但個體與團體的兩級對立在騎兵身上表現得不那麼極端。

    與步兵單位相比,騎兵單位建立和維持外在凝聚力的難度更大,而且騎兵間的單挑總是比步兵間規模大得多。

    對步兵來說,與整體步伐和壓力相比,單挑往往隻扮演次要的角色。

    比如,對于亞曆山大大帝的騎馬部隊到底是中世紀式的騎士還是現代式的騎兵這個問題,我們隻能存而不論。

     我們在過渡期首先觀察到的變化就是騎兵的兵種劃分更鮮明了,這是我們已經知道的。

    中世紀的主流配置是騎士為主要戰力,輕騎兵和射手是騎士的輔助,各兵種很少獨立行動,而現在這三個兵種獨立編組,獨立作戰的情況頻繁得多了。

    以1512年的拉文納會戰為例,雙方的重騎兵在一側交鋒,輕騎兵在另一側交手。

     文明民族中不容易找到大量高素質的合用輕騎兵。

    威尼斯人率先招募阿爾巴尼亞人做輕騎兵(stradioti),阿爾巴尼亞人也是為不同領主效勞。

    到了16世紀下半葉,他們就遍布各地了。

     15世紀出現的匈牙利骠騎兵(hussar)與阿爾巴尼亞輕騎兵類似,他們在16世紀更常受到點名表揚,甚至在德意志地區的戰争中也是如此。

    2他們裝備矛和盾。

     因此,重騎兵的戰力由騎士的地位保障,而輕騎兵則招募自野性未馴、天生好戰的半野蠻民族。

     射手逐漸将弓弩換成了火器,一種2.5英尺至3英尺(約0.76米至0.91米)長的鈎铳。

    卡米洛·維泰利被認為是專門組建騎馬鈎铳手的第一人,時為1496年。

    我們後來在瓦爾豪森(Wallhausen)和其他文獻中發現了全速沖鋒的騎兵用鈎铳開火的圖畫,實在難以想象他們能擊中目标。

     杜貝萊寫于1548年的《軍紀指南》(Disciplinemilitaire)中區分了四類騎兵:重騎兵(men-at-arms)、輕騎兵(chevauxlégers)、巴爾幹雇傭騎兵(stradioti,estradiots或ginetères)、鈎铳騎兵(har-quebuisiers)。

    3作者補充道,年輕人直到17歲才可以當騎兵,之後可以按照規定的順序逐級晉升,每一級2年到3年。

    他還說所需馬匹質量同樣是逐級升高。

    騎士必須多服役3年到4年,然後準予回到封地,但必須随時響應征召。

     不過,除了這種截然區分的騎兵兵種以外,我們在16世紀下半葉還發現了騎士、射手、輕騎兵混編的情況,與當年的敕令軍團如出一轍。

    杜貝萊的《軍紀指南》中說100名重騎兵、100名輕騎兵、50名鈎铳騎兵和50名巴爾幹雇傭騎兵編為一隊,由一名隊長指揮。

    1552年,擊敗梅斯(Metz)市後的法國國王亨利二世在城門前舉行了一場盛大閱兵。

    目擊者拉布廷(Rabutin)在日記中寫道: 1000名至1100名騎士騎着法國、西班牙或土耳其種、披着各隊隊長旗幟的高頭大馬,從頭到腳都是盔甲,帶着騎槍、長劍、短劍或戰錘。

    騎士後面是起輔助作用的射手和兵卒,長官們身穿最華貴的镂空鍍金盔甲,上面還繡着金銀圖案。

    射手騎在輕馬上,帶着輕矛,手槍放在馬鞍上。

    所有人都盡量擺出氣派的樣子。

     次年(1553年),拉斯廷明确寫道(第594頁)當時沒有組建專門的騎射手連隊,但國王曾要求每個重騎兵連的長官招募同等數量的騎馬鈎铳手。

    據說,鈎铳手在騎士遇到不利地形時特别有用。

    但他們在會戰中會分離出去,組成專門的單位(第600頁)。

     如果将鈎铳和手槍替換成弩,那麼這段16世紀的描述完全可能出現在13世紀。

    我們從中找不到任何直接的進步迹象。

     騎兵兵種劃分之所以更加鮮明,隻是因為軍隊更需要輕騎兵了。

    與笨重的騎士相比,輕騎兵能夠通過突襲和追擊對行軍中的強大步兵、炮兵造成更多殺傷。

    而且輕騎兵的數目更多,那麼相應地,他們在會戰中的行動獨立性也提高了。

     與我們觀察到的騎兵兵種分化現象相反,當時還出現了另一種拉平的過程。

    随着騎士、類似騎士的軍人、普通士卒以同樣的方式編入了同樣的單位,具有了一定的集體性,于是騎士與輔助騎士的部隊逐漸合流,武器裝備逐漸趨同。

    我們從查理五世皇帝對抗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的最後一場戰争(1543&mdash1544年)中動用的軍隊中就能看到這一點。

     據伊奧韋斯記載,1543年皇帝軍在攻打迪倫(Düren)期間編成了兩個德意志步兵方陣和兩個&ldquo騎兵縱陣&rdquo(quadrataequitumagmina)來抵擋援軍。

    4他在另一段中強調了德意志騎兵走得慢(無疑是密集陣形的緣故)。

    5威尼斯使節納瓦吉羅(Navagero)向上級彙報說,德意志騎兵(cavalleria)的穩步推進吓壞了法國人。

    6 在3年後的施馬爾卡爾登戰争中,這一現象甚至更明顯了。

     親曆此戰的威尼斯使節莫塞尼戈(Mocenigo)區分了皇帝軍的兩類騎兵&mdash&mdash重騎兵和騎射手(archibusetti)。

    他說後者穿盔甲,持輕矛和簧輪手槍,密集列陣,秩序嚴整。

    7 記載了上述事件的西班牙史家阿維拉寫道,皇帝的騎兵排成縱深隻有17人的方隊(squadron)[24]。

    他寫道: 這使正面非常寬闊、顯得人多、氣勢甚盛。

    按照我的判斷,隻要地形允許的話,這是更好的陣形,更安全。

    因為寬大的方隊不容易被包抄,窄長的方隊則容易被包抄。

    另一方面,17排縱深的沖擊力是足夠了,也經得起對面方隊的沖擊。

    1543年在錫塔德(Sittard)發生的尼德蘭與克萊夫的重騎兵對戰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縱深隻有17人的說法表明,當時甚至還有縱深更大的騎兵方隊。

    如前所述,皮倫勞伊塔會戰(1450年)中的騎士及輔助士兵擺出了寬約14人、深約20人的方隊。

    81532年有一部理論著作建議6000名騎兵應擺出縱深為83名騎兵的隊形。

    9 中世紀騎兵有兩種基本陣形:要麼是騎士一字排開,後面跟着步卒和射手(上前擔當散兵時除外),要麼是排成窄長的方隊。

    盡管兩種陣形看似有根本區别,但現實中并非如此,因為這裡談的不是戰鬥陣形,而是接敵陣形。

    窄長方隊在戰鬥時會自動展開,而騎士數量比較多,從一開始就一字排開是不現實的。

     前面引用過一本題為《一位久經考驗的百戰老兵的真誠建議與反思》的書,它寫于1522年前後,作者可能是弗隆斯貝爾格。

    10書中建議采用&ldquo多個寬陣&rdquo,&ldquo這樣真正交手的人就多,可以從前後四面進攻敵人&rdquo。

    普魯士公爵阿爾布雷希特的一本内容全面的&ldquo兵書&rdquo(成書于1555年)中也有類似表述,要求軍隊&ldquo正面寬大,衆立小陣&rdquo11。

     有人可能會認為,與查理五世那些令人驚詫的17人縱深的方隊相比,這些表述比較早地體現了現代騎兵的發展方向。

    但事實并非如此。

    弗隆斯貝爾格與阿爾布雷希特的多設小陣仍然屬于騎士陣形,隻是接近敵人時用的陣形而已,而17人騎兵縱深的方隊則包含了日後演化的種子。

     17人騎兵縱深據說是阿爾瓦公爵算出來的結果12:一名騎兵占據的縱向空間大約是橫向的3倍,那麼正面為100人、縱深為17人的騎兵方隊的長寬比就是一比二。

    所以,此陣是用心遵循了伊奧韋斯所提到的大大扁平化了的且所有文獻一緻強調的&ldquo縱陣&rdquo。

    為了做到這一點,騎兵必須像步兵早就在做的那樣進行操練,而通過操練取得了一定的團結性和自信心之後,陣形就可以進一步攤薄。

    塔瓦讷(Tavannes)會戰有10排縱深的記載,13而德拉努似乎認為六七排縱深是騎兵方隊的常态。

    14因此,16世紀末的騎兵陣形已經接近當代騎兵了。

    15如果淺陣這麼好,它怎麼沒有一開始就采用呢?原因大概與步兵相同。

    騎兵和步兵的陣形最初縱深都很大,後來才逐漸扁平化&mdash&mdash換言之,原因是大縱深的陣形不容易散。

    直到操練和相關的軍紀達到了更高的水平,方隊才有可能在秩序不失的情況下變得更寬大。

    之所以施馬爾卡爾登戰争中的17排縱深方隊比弗隆斯貝爾格的&ldquo多個寬陣&rdquo在曆史發展上更進步,原因正在于此。

     施馬爾卡爾登戰争中反抗皇帝的德意志諸侯軍隊中仍然出現了征召附庸和随從裝備五花八門的貴族募兵。

    16黑森領主腓力認為盡可能提高貴族胸甲騎兵在騎士中的比例很重要,但與皇帝麾下騎兵相當的普通雇傭騎兵的數目還是更大。

    盡管封建底色尚在,但施馬爾卡爾登同盟的騎兵還是以素質高、守秩序聞名,尤其是謹遵吹号指令。

    17 這些進步看起來仍然不大。

    如果我們在中世紀騎兵身上發現了類似的記載,從中是得不出任何結論的。

    但後續發展表明,這裡确實是某種嶄新之物的種子。

     就像國土傭仆一樣,早在施馬爾卡爾登戰争中就有此名号的&ldquo黑衣騎兵&rdquo繼續存在。

    以劫掠嘩變聞名的黑衣騎兵參加了德意志的各種内戰和外戰,時而為阿爾布雷希特·阿爾喀比亞德(AlbrechtAlcibiades)[25]效力18,時而為薩伏伊領主伊曼紐爾·菲利貝爾(EmanuelPhilibert)服役,時而為施瓦茨堡領主金特(GüntherofSchwarzburg)打仗。

    黑衣騎兵的繼承者是&ldquo德意志騎兵&rdquo(GermanHorsemen)。

    德意志騎兵在胡格諾戰争中曾為雙方效力,被法國人叫作&ldquoreîtres&rdquo,被意大利人叫作&ldquoraitri&rdquo[26]。

    他們應當被視為歐洲現代騎兵之父,正如與德意志人同族的瑞士人被視為歐洲現代步兵之父。

    新式兵力是由德意志人組成的,卻不是在德意志的土地上。

    當時的德意志正處于曆史上最長的和平時期,承平達60餘年,法國卻經曆了胡格諾戰争[27]的30多年混亂期。

    正如法國在16世紀上半葉主要憑借國土傭仆和瑞士步兵作戰,到了胡格諾戰争時期,天主教和新教陣營的主戰力量還是德意志騎兵。

    在法國的土地上,德意志人發展出了新的騎兵戰法。

     以德意志騎兵為榜樣,西班牙也建立了由國民組成的騎兵力量,以軍裝得名&ldquo鬥篷騎兵&rdquo(herreruelos或ferraruoli)。

    他們取代了直到當時還在使用的阿爾巴尼亞騎兵。

    19 莫克爾荒原會戰(battleofMookerHeide)(1574年)的親曆者西班牙将軍門多薩(Mendoza)寫道,此戰中的騎兵排成密得看不穿的方隊推進。

    20 當然,中世紀騎兵進入戰鬥時也會排成深且密集的陣形,而方隊隊形的重要性取決于能否保持密集狀态。

    新武器手槍大大提高了保持密集的可能性,盡管隻是間接作用。

    16世紀50年代的&ldquo黑衣騎兵&rdquo用的還是騎槍,但之後這種武器就消失了,德意志騎兵隻用手槍和劍。

    法國騎士則依然使用舊式的騎槍。

     德意志騎兵使用的簧輪手槍又名&ldquo小拳頭&rdquo,又長又重,點火也不可靠。

    簧輪用不了多久就會卡住,清潔也困難。

    燧石會逐漸消耗。

    但手槍的巨大優勢在于單手使用,點火不可靠的問題隻要一人多帶幾把槍就能彌補。

    手槍不僅挂在懸帶上,靴子裡也有。

    21 盡管在馬上開槍并不容易,22但需要的練習還是比騎士長矛少多了。

    此外,手槍騎兵也不像騎士那樣需要健馬。

     瓦爾豪森說騎槍是進攻武器,手槍隻是防禦武器。

    隻要回想一下騎槍長達18英尺至21英尺(約5.5米至6.4米)23而手槍的有效射程非常近,瓦爾豪森的界定就很明白了。

    教材在手槍上的建議都是幾乎能碰到敵人時再開火。

    因為盔甲不容易打穿,所以射手應該瞄準對方騎兵的腰部或戰馬的頭肩。

    德拉努說手槍的有效射程隻有3步遠。

     在薩克森選帝侯莫裡斯(MauriceofSaxony)和勃蘭登堡藩侯阿爾布雷希特·阿爾喀比亞德之間的錫沃斯豪森會戰(battleofSievershausen)(1553年)中,選帝侯在會戰當日寫給維爾茨堡主教的一封親筆信中寫道,雙方的騎兵接近到了連敵人的眼白都能看見的距離,24然後手槍(sclopetos)開火,殺入敵陣。

    沙特林·馮·布爾滕巴赫在自傳(第103頁)中寫道:&ldquo騎馬射手在此戰中造成了重大殺傷。

    &rdquo 為了讓手槍發揮最大的威力,騎兵發展出了一種自己的&ldquo蝸牛&rdquo(Schnecke或limaçon)機動方式&mdash&mdash前面講到步行射手也有一種同名步法&mdash&mdash用在騎兵語境中的叫法通常是&ldquo回旋&rdquo(caracole)。

    錫沃斯豪森會戰中顯然尚未應用此法。

    我能找到的最早記載是塔瓦讷元帥回憶錄中對10年後的德勒會戰(battleofDreux)(1562年)的記述。

    25他說自查理五世時期手槍發明以來,當年與國土傭仆并肩作戰的德意志貴族轉為騎兵,組成15排和16排的方隊作戰。

    他們以方隊進攻,卻不會穿透敵陣。

    &ldquo第一排向左轉,露出第二排開火&rdquo,接着立即組成蝸牛陣裝填。

    但作者又說,德意志騎兵在德勒會戰中其實用不着往邊上拐,因為他們隻需要對付排成淺楔形陣的法國騎士。

    法國騎士也學會組建方隊後輕易擊敗了德意志騎兵,因為他們是直接殺入敵陣,并不回旋轉向,而敵軍的後排隻有普通士卒。

     還有記載說德意志騎兵受到了薩克森選侯莫裡斯和勃蘭登堡藩侯阿爾布雷希特的訓練。

    26他們的首領黑森領主說,為了軍饷,他們會進攻一次,為了國家,他們會進攻兩次,而為了宗教,他們會進攻3次。

    但在德勒會戰中,他們據說為了法國的胡格諾教徒進攻了整整4次。

     下一場有記載提到回旋戰術的會戰是1569年的蒙孔圖爾會戰(battleofMoncontour)。

    記述出自胡格諾教徒波普裡尼(delaPopelinière)1571年出版于科隆的法國内戰史。

    27他的記述與塔瓦讷略有不同。

    波普裡尼說騎兵可以向左或向右回旋,具體取決于哪邊有空間,塔瓦讷則隻提到向左回旋,因為騎兵是用右手射擊,在後面的一段話裡更是聲稱他們隻能向左回旋。

    28 波普裡尼還指出,前排是選出來最優秀的騎兵,隻要有傷亡,後面的人馬上會遞補。

     回旋戰術一直用到了三十年戰争。

    與有人可能會以為的不同,當時已經發展成一個獨立門類的操典中對回旋戰術并無詳盡規定,因為與衆多人為構想的機動方式一樣,回旋戰術在操練場上或許很威風,但幾乎沒有實戰可行性。

    29德拉努《軍政論集》第18章中有言,騎兵前後排通常會在同一時間開火,也就是放空槍,&ldquo隻為了制造響聲&rdquo。

    因此,我要提出一個假說:常常被提及的回旋戰術的意義主要不在于實戰直接殺傷,而在于操練過程本身,也就是任何一種規範操練都會附帶的紀律性提升。

    但騎士向現代騎兵的轉折正是紀律性的提升。

    顯然,一名能讓部下精準做出回旋動作的騎尉是有掌控力的,他的單位是确實有紀律的。

    要想達到這個目标,非要騎手和坐騎共同付出巨大努力,非要全神貫注和意志力,非要熟練掌握武器和養成習慣不可。

    如果一隊騎兵能憑借精湛騎術和精準火力做出回旋動作,那麼隊裡的所有人就必然結合成了一個整體,而這個整體的頭腦和靈魂是他們的首長&mdash&mdash騎尉。

     下述因素便是回旋戰術實際适用範圍有限的明證。

     如果一隊回旋騎兵撞上了一支企圖貼身近戰,直接沖上來的騎兵,那麼複雜的逐排輪轉動作就無法施展,戰鬥會演變成混戰&mdash&mdash肉搏戰。

    波普裡尼寫到了這種情況。

    就連德拉努都取笑過這種戰鬥,說它讓人不禁想起抓俘虜遊戲[28],而不适合打仗(《軍政論集》第18章)。

     回旋騎兵對密集步兵方陣能造成很大殺傷,比如1562年德勒會戰中的瑞士方陣。

    但步兵肯定是有步行射手相随的,這些射手的火繩槍彈在射程和可靠性上要強得多,遠勝于射程近的手槍,常常能讓騎兵不敢近身。

    1588年遇刺的吉斯公爵亨利(DukeHenryofGuise)[29]對布朗托姆說的話證明了這一點:&ldquo要想擊敗德意志騎兵,必須要有秩序井然的優秀火繩槍手和鈎铳手&hellip…一招足以制敵,就像一勺醬能毀掉一盤菜。

    &rdquo他解釋說,盡管他當時隻有少數步行射手,但是1575年他在蒂耶裡堡(Château-Thierry)不遠處的多爾芒(Dormans)就是用此法擊敗了德意志騎兵。

    30 因此,回旋戰術最适用于雙方都是回旋騎兵的情況下。

    這時勝負自然取決于哪一邊的回旋更精準和流暢,換句話說,哪一邊的騎兵訓練得更好,哪一邊的手可靠性更高,維護得更好。

     由于騎兵是用右手開火,所以回旋時天然偏向左邊。

    塔瓦讷因此說道(第118頁),将騎兵置于右翼是錯誤的,因為回旋時會對左邊的士兵造成混亂,而在左翼執行回旋就不會影響到其他人。

     裝備手槍的騎兵被叫作&ldquo胸甲騎兵&rdquo(cuirassiers),從而帶來了詞義的轉變。

    31&ldquo胸甲騎兵&rdquo一詞過去指的是騎士或采用騎士裝備的人,現在的意思則是輕騎兵,也就是人馬都披重甲的騎士的對立面。

    後者現在被稱為重騎兵(men-at-arms或gendarmes)。

    于是,軍隊被分成了重騎兵、輕騎兵和步兵。

    32 盡管也有不少胸甲騎兵是貴族,但大部分還是平民雇傭兵,還有一部分是以前的騎士随從,他們裝備铠甲、進攻時用的重盔和手槍。

    方隊的前排和外側是貴族和最靠得住的士兵。

    但由于方隊的緊密性,方隊逐漸均一化。

    33 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将軍任命團長和隊長,授予其募兵權時仍然對步騎有所區别。

    步兵是逐個招募,騎兵則保留了封建色彩,仍然是以一名騎士及其随從為一個單位。

    34 與胸甲騎兵一樣,騎馬鈎铳手也是組成方隊,也采用回旋戰法,在施馬爾卡爾登戰争時就是這樣了。

     到了16世紀中期,龍騎兵也成為專門的兵種。

    火器畢竟隻有士兵站在地上才能發揮全部威力,而為了結合火器的優勢與馬匹的速度優勢,步兵配上了不适于進攻、丢了也不心疼的廉價驽馬。

    35因此,龍騎兵的本意就是騎馬步兵,而且盡管他們已經逐漸向騎兵轉化,但是直到今天還是戴着步兵盔。

     當然,騎兵兵種的劃分并非泾渭分明。

    正如前面提到的胸甲騎兵,同一個稱呼在不同時期的意義不總是相同的。

    36 瓦爾豪森在《騎兵戰的藝術》(KriegskunstzuPferd)第2頁中寫道,槍騎兵和胸甲騎兵是重騎兵,騎馬鈎铳手和龍騎兵是輕騎兵。

    但槍騎兵其實可輕可重。

     就我所知,第一場史有明載的手槍騎兵取勝的大型會戰于1552年10月28日發生在南錫不遠處的聖樊尚(Saint-Vincent)。

    阿爾布雷希特·阿爾喀比亞德手下的德意志騎兵遭遇了奧馬勒(Aumale)指揮的法國騎兵。

    在德意志騎兵的手槍彈丸面前,法國的輕騎兵和騎馬鈎铳手都敗了,最後就連重騎兵也敗了。

    許多戰馬被殺。

    肉搏戰中有一大批大領主被殺或被俘。

    奧馬勒本人也吃了幾發手槍,最後當了俘虜。

    37 1572年,威尼斯使節孔塔裡尼(Contarini)在回國的報告中聲稱,法國重騎兵的戰鬥力有所衰退。

    他說,在與手槍騎兵對戰的過程中,他們起初試圖增強盔甲,以至于人和馬都承受不住重量。

    但後來有一大批重騎兵采用了敵人的戰法。

    孔塔裡尼又說,從前威名赫赫的德意志國土傭仆水平大減,&ldquo新式騎兵&rdquo的聲望則日漸升高。

    38 作為火器的新發展和新用法,手槍引起了時人的反感,與當年的火炮和鈎铳手如出一轍。

    德拉努有&ldquo惡魔般的手槍&rdquo之語,塔瓦讷則控訴手槍讓戰場變成了殺戮場。

    39塔瓦讷之前寫道,過去一場仗要打三四個小時,500人裡被殺的不到10人,如今所有戰鬥都是一個小時内解決。

     盡管如此,手槍騎兵方隊并沒有直接取代騎士及其輔助兵力。

    相反,兩種戰法在理論和現實層面都展開了長期的鬥争。

    這是一場彼此糾纏的雙重對抗:一重是窄長方隊與單排線形陣,也就是&ldquo楔形陣&rdquo的對抗;一重是手槍與騎槍的對抗。

    文獻中經常将兩者分别稱為德式戰法和法式戰法。

    40 18世紀末再次出現了槍騎兵,被稱為&ldquo烏蘭&rdquo(Uhlans)。

    由于他們使用騎士的主要武器,所以有人可能将他們視為騎士的繼承者。

    但事實并非如此;他們來自波蘭。

    世事變遷之下,幾代人不用的騎槍又被撿了起來,隻是情勢已經完全不同。

     我們現在來考察一下關于騎士戰法向現代騎兵戰法過渡過程的主要言論,這些言論有的出自胡格諾戰争的記述,有的出自軍事理論著作,其中的紛繁抵牾生動地體現了騎兵領域探索中的不确定性。

     第一位論述當時騎兵戰法的重量級作者是加斯帕爾·德索-塔瓦讷(GasparddeSaulx-Tavannes)(出生于1505年)。

    他當騎士侍從時就在弗朗索瓦國王麾下參加過帕維亞會戰,後來在胡格諾戰争中擔任天主教一方的元帥。

    他去世于1573年。

    他的侄子以傳聞(可能還有元帥的筆記)為基礎出版了《一位真正的軍事統帥的教誨》(Instructiond&rsquounvraichefdeguerre),該書沒有多少價值。

    他的兒子讓(Jean)依據父親口述寫成的回憶錄是有價值和意義的,但可惜對軍事問題的零散評述不似出自父子二人的手筆。

    這是一個巨大的缺憾,因為老元帥去世的1573年正是騎兵轉折如火如荼的時代。

     塔瓦讷(第203頁)中寫道,為了抵禦手槍子彈,騎士的盔甲越來越重。

    但騎槍對重甲是無用的。

    槍輕則會斷裂,毫無效果;槍重則危及自身,以至于持槍者往往甯願棄槍也不願戳斷。

     騎槍隻有在平地全速沖鋒,而且騎手和坐騎都體力充沛時才有威力。

    過重的盔甲會讓戰士無力戰鬥。

    因此,塔瓦讷反對騎槍,主張騎兵用手槍。

     《塔瓦讷回憶錄》中稱,他于1568年率先改變了天主教軍的戰術陣形,仿照德意志騎兵編成了手槍騎兵方隊,還要求重騎兵連隊從原先的30人擴大到80人至100人,從&ldquo楔形&rdquo陣改成方隊。

    他認為400人規模的方隊是最佳的。

    他說,德意志騎兵的方隊規模為1500人至2000人,但3個400人方隊能擊敗一個這樣的大陣。

    他相信方隊過大會造成混亂,而且能用上武器的人也太少。

    他解釋說,德意志騎兵組成特大方隊的原因是普通士卒的比例占到四分之三。

    因此,一旦前兩排被打穿,大陣中剩下的人就沒有多少威脅。

    41 他在第291頁寫道,德意志騎兵起初憑借方隊陣形擊敗了法國重騎兵。

    但重騎兵一旦采用方隊陣形就擊敗了德意志騎兵,方法是趁後者回旋時發起猛攻的。

    42 因此,塔瓦讷主張方隊陣形和使用手槍,但反對回旋。

    他認為進攻要打肉搏戰,要打穿敵陣。

     盡管如此,他還是覺得騎槍多餘。

    他的侄子補充說,他之所以在最前一排和最右一列保留了槍騎兵,隻是出于血氣和榮譽(savogue)的考慮。

     塔瓦讷(第116頁)提出了一個問題:快步出擊和待敵來攻哪個好?進攻能給騎手和戰馬提氣,但也更容易讓不願肉搏的人逡巡不前。

    他由此認為,至少對新兵和可靠性存疑的部隊來說,陣列嚴整地等待敵人進攻更好,就算要進攻,也要到20步距離時再轉快步或襲步,因為這樣膽怯者就不能擅離職守,騎校也能迫使他們勇敢起來,哪怕不符合他們的意願。

    43 塔瓦讷在其他幾段話(第122頁、第123頁、第203&mdash205頁)中重申了不要快步進攻,以免懦夫掉隊的告誡,結合其他觀察作了詳細闡發。

    用襲步速度[30]跑了15步而不觀察士兵的騎校有孤身沖入敵陣、結果被包圍的危險。

    懦夫會在離敵6步遠的敵方停下。

    但如果用慢步或低速快步前進,他們就沒有躲避的機會了,後排會推着他們往前走。

    以襲步接敵則人寡而陣亂。

    因此,方隊應該徐徐前行,經常停下,隊伍前面和四角的騎校應該呼喊手下的姓名,後排的一等軍士應該驅策膽怯者前進。

    手下靠得住的長官可以在15步距離發起襲步沖鋒。

    先緩緩前進,直到10步距離時才以高速快步或低速襲步出擊的人永遠不會獨自接敵。

     作為塔瓦讷生動描繪的緊密方隊進攻的對立面,我們來重溫一下賴斯納《弗隆斯貝爾格傳》筆下比克卡會戰中的一段情節。

    它證明塔瓦讷的話絕無誇大。

     交戰開始後,一名法國胸甲騎兵一直沖到了弗隆斯貝爾格騎兵方隊的第三排,正當士兵要将其砍殺時,弗隆斯貝爾格高喊:&ldquo放了他吧。

    &rdquo他通過譯員問那人為何要魯莽地沖進來,又是如何做到的。

    答曰:他是一名貴族,之前有70名貴族發誓會追随他攻敵,他隻想着衆人緊随自己身後。

     塔瓦讷還在多處建議騎兵列陣于自然屏障之後,比如水溝,然後等着敵人進攻。

     胡格諾陣營中的隊長德拉努與天主教統帥塔瓦讷有許多相似之處。

     德拉努(生于1531年)在一場戰鬥中失去左臂後換成了鐵臂,于是士兵們稱他為&ldquo鐵臂&rdquo(brasdefer)。

    在被西班牙人俘虜的5年(1580&mdash1585年)裡,他寫下了著名的28篇政治與軍事論文,1587年在巴塞爾出版。

     他說,職業軍人都認為一隊槍騎兵必然擊敗一隊手槍騎兵。

    他宣稱西班牙人、意大利人、法國人都認同這個觀點,但德意志人有異議。

    就算是在貴族組成的一隊重騎兵中也總會有膽小的人,如果以&ldquo楔形&rdquo陣進攻,陣線上很快就會出現窟窿。

    即便勇士&mdash&mdash他們通常占少數&mdash&mdash奮力進攻,心無鬥志的其餘人也會落在後面。

    這個鼻子流血了,那個馬刺斷了,還有個人的戰馬蹄鐵脫落了。

    簡言之,往前走了200步,長長的隊伍會越來越稀疏,出現一個個大窟窿。

    這會大大激勵敵人。

    100名騎兵中往往隻有不到25人真正接敵。

    看到後面再無援兵時,他們會折斷騎槍,用劍刺幾下。

    接下來,如果他們沒有被打垮,肯定就掉頭跑了。

     因此,德意志騎兵的長處在于陣形緊密。

    據德拉努說,他們好像被膠粘起來似的。

    經驗告訴他們,堅陣總能擊敗弱陣。

    哪怕被打退了,他們也不會散開。

    但當他們實施回旋,為了手槍齊射而在20步外将側翼暴露給敵人,然後回到後方裝填或換槍時,他們常常會被擊敗。

    畢竟,手槍的有效射程隻有3步,要想擊退一整隊敵人,進攻必須要取得決定性勝利才行。

     德拉努接着說,不僅戰鬥時必須保持良好隊形,行軍時也一樣。

    法國人在這方面有欠缺,德意志人也堅持認為,就連行軍時也要各就各位。

    44 有人可能反駁道,&ldquo楔形&rdquo陣可以包抄敵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