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文藝複興時期的軍事狀況
關燈
小
中
大
西班牙的總體情況恰恰相反。
西班牙人一旦理解了新軍之道,嚴酷的局勢就逼得他們采用新方法訓練本國士兵。
就算地理上的困難沒有現實中那麼大,阿拉貢和卡斯蒂爾國王哪來那麼多錢填滿德意志士兵的胃口呢?那時大洋彼岸的貴金屬開采才剛剛起步。
最後還有一點應該記住:在意大利,組建或多或少具有常備性質的軍隊會讓各個共和國和其他小勢力落入依附于軍隊首領的危險境地。
而大國國王本身就是軍隊領袖,用不着太擔心這種可能性。
2 火器[5] 火藥的發明與發火裝置 我之所以等到此時才插入《火器》的一章,是因為盡管火器投入使用已有150年,我之前也經常提到火器,但直到我們現在讨論的時代為止,火器都沒有真正發揮重要的作用。
1 關于火藥的發現,最近依然有種種相差巨大的觀點,而且即便到了今天,相關研究仍然沒有就火藥發源地和發明年代得出明确結論。
幾年前,人們還認為&ldquo希臘火&rdquo&mdash&mdash首次見于史冊是在7世紀(678年的塞西卡斯圍城戰)&mdash&mdash肯定與火藥,也就是硝石、木炭、硫黃制成的爆炸物無關。
它被認為是一種主要成分為生石灰或類似物質的可燃物。
但現在從10世紀的拜占庭手抄本中發現了一張草圖,圖中内容隻能解釋為火藥爆炸。
草圖被發現後,人們重新開始研究希臘火的相關記述,同樣得出了火藥是最恰當、最自然解釋的結論。
2果真如此,這就是火藥首次出現有确鑿曆史證據。
但有迹象表明,火藥的發源地不是拜占庭,而是中國。
爆炸性火藥的配方是6硝1炭1硫黃。
成品是一種燃燒速度極快的粉末狀物質,以氣體為主的燃燒産物占據的空間是火藥燃燒前的1000倍左右。
因此,火藥的主要成分是硝石。
但天然硝石在西方古典世界非常少見,在蒙古和中國卻是尋常之物。
那裡的人們肯定很早就注意到,傳統可燃物混入硝石後的燃燒過程會釋放巨大能量,接下來發現火藥就很容易了。
此外,阿拉伯人将硝石稱為&ldquo中國雪&rdquo,這似乎也表明火藥三種成分的正确配比是在中國被發現的,然後傳到了阿拉伯和東羅馬。
中國人後來也将火藥用于軍事,但那是13世紀的事了。
希臘人很久以前就将火藥用于戰争了,而在西歐,關于火藥和火器的記載不久之後就會出現。
1232年的汴京保衛戰用到了火箭、鐵殼手雷和地雷。
1259年,竹管火器出現,中國人稱之為&ldquo突火槍&rdquo。
今天它是一種煙花,叫作&ldquo羅馬蠟燭&rdquo。
[6]這已經算得上是射擊了,因為它有一根槍管,憑借爆炸的威力将物體抛射到大約100英尺(約30米)外的地方。
但突火槍的用途僅限于點燃,因此還不能稱為火器,中國人後來也沒有繼續發展。
現存最早的正确火藥配方(比例為6:1:1)見于一份署名馬庫斯·格雷庫斯(MarcusGraecus)的拉丁語文本,年代為13世紀中期前後。
它無疑是從一份介紹各種與火相關的技藝的希臘語文獻翻譯過來的。
大阿爾伯圖斯(AlbertusMagnus,死于1280年)和羅傑·培根(RogerBacon,死于1294年)筆下的火藥配方也是直接或間接源于同一份文獻。
但上述文獻全都表明,火藥當時還沒有用于射擊。
這一點從馬庫斯·格雷庫斯著作的标題就能明顯看出來,即《火燒敵軍之書》(&ldquoliberigniumadcomburendoshostes&rdquo)。
同時期的阿拉伯著作和稍晚的西班牙著作也差别不大。
這些書的作者是哈桑·拉瑪(HassanAlrammah,死于1290年前後)、優素福(Jussuf)和沙瑪埃丁-穆罕默德(Schemaeddin-Mohammed),裡面記載了火藥配方,還講解了如何利用火藥的威力燒死敵人,可沒教如何射死敵人。
尤其是有一種叫&ldquo馬德法&rdquo(madfaa)的裝置,它是用火藥的力量向敵人抛出燃燒物(不是箭矢,也不是彈丸),與中國的突火槍如出一轍。
3 因此,火藥配方是通過翻譯一部東羅馬帝國的希臘語著作傳到西歐的。
在中國被叫作&ldquo突火槍&rdquo的器具在西方名為&ldquo羅馬蠟燭&rdquo,由此我們會猜想:火藥的這種用法随着配方一同從東羅馬帝國傳入了西歐。
煉金術士對火藥巨大威力的解釋如下:硫黃是熱性的,硝石是寒性的,所以不能相容。
有意思的是,哈桑·拉瑪描述了一種武器,我們可以将其視為一種自驅動魚雷,雖然原始,但本身的完成度已經很高了。
4因此,魚雷的發明時間比加農炮和火繩槍還要早,這或許體現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即便有了火藥,發明火器也不容易。
5 歐洲戰場上第一次有确鑿史料證明使用了火器的戰鬥發生在1331年,巴伐利亞公爵路易擔任皇帝時期。
在意大利與德意志交界的弗留利地區(Friuli),克魯斯佩格(Cruspergo)和斯皮林貝戈(Spilimbergo)兩位騎士在攻打奇維達萊鎮(Cividale)。
編年史中寫道,他們&ldquo派船向城市開去&hellip&hellip從遠處用斯克洛普斯向戰場開火,沒有造成損傷&rdquo。
斯克洛普斯(sclopus,又稱&ldquosclopetum&rdquo)在意大利語中寫作&ldquoschioppo&rdquo,意思是&ldquo發出雷鳴的東西&rdquo,後來指一種與火炮相對的手持火器。
1334年,奇維達萊會戰3年後,埃斯特(Este)家族的編年史寫道,藩侯制造了大批各式火炮(&ldquopraepararifecitmaximamquantitatembalistarum,sclopetorum,spingardarum&rdquo:&ldquo他制造了大批石炮、雷鳴炮和弩炮&rdquo)。
當時,弩炮(spingardarum)未必指的是火器,但石炮(vasa)和雷鳴炮(sclopeta)無疑是火器。
第三份關于火器的早期可靠證詞不久前才在教廷文獻裡發現。
6文中說,教廷軍圍攻特爾尼(Terni)時試用了發射弩箭的雷瓶(&ldquoedificiumdeferro,quodvocaturtrombamarina&rdquo&ldquotubarummarinarumseubombardarumdeferro&rdquo:&ldquo一種名叫海管的鐵制武器&rdquo&ldquo海管或鐵質投石器&rdquo)。
文中還說,1350年圍攻薩魯艾勞洛(Saluerolo)要塞時使用了能發射300克鐵彈的火炮。
可見,編年史最早提到這種新式武器時就有許多種稱謂,這或許意味着火炮早期有各種類型,因此火炮的發明可能要更早。
由于大阿爾伯圖斯、羅傑·培根和哈桑·拉瑪對火炮尚無了解,那麼它的發明時間可能在1300年左右或稍早。
這些最古老的火器沒有留下文字描述或圖片。
可以肯定的是,一份寫于1325&mdash1327年前後的英格蘭插圖編年史中有一幅插圖,圖中無疑是一門火炮。
7因此,它比奇維達萊會戰的年代要早。
形制是一個置于木架上的大号廣肚瓶,瓶口塞着一個木塊,木塊上綁着一根重箭。
後面有一個人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一定的距離,将一根棍子伸向明顯區别于瓶子的火門。
它的目标是一座緊閉的要塞大門。
盡管圖很有意思,但它不可能是當時火器的忠實再現。
如果瓶中的火藥量與木塊加重箭的重量與指向城門的強度相稱的話,如果瓶子是用足夠堅固的金屬制成,那麼開炮的後坐力不僅會讓随随便便擱在輕木架上面的瓶子粉碎,炮手也難逃一死,即便他謹慎地保持了距離。
因此,繪圖人想必從未親眼見過火炮,隻是聽說了這種神奇的武器發明,聽到别人含混的描述後就畫了出來。
話雖如此,這幅圖仍然是一份有趣的證據,表明文人圈子裡已經在讨論這種剛剛引入西方的武器,同時展現了當時人對火炮的看法。
但是,我們重構早期火炮的實際形象時絕不能依據這幅圖,而要根據後來出現的寫實描述和手中的真實文物。
8證據表明,最早的火器無疑是相當短小的,而兩種不同的基本形制很早就出現了。
一種是給槍管配備長柄,射手夾在腋下或插在地上開火。
另一種口徑要大一些,槍管綁在一根木梁上,有的擱在地面上,有的後半部分插進挖好的坑裡。
我們不可能判定哪一種早期形制更早出現。
不過,從這個時期倒推之前用火藥放火傷敵的階段,追溯火器的發展路徑似乎并非不可能。
加長手柄與&ldquo馬德法&rdquo上發現的手柄類似。
至于口徑較大的那一種,前文提到的拜占庭武器&mdash&mdash插畫繪制于公元10世紀&mdash&mdash可以設想為它的前身。
兩者體積相仿,都是大啤酒杯的形狀,手柄在下,火門在上,用途是向沖到近前的敵人噴出火舌。
當然,我們對這種拜占庭武器也要有所懷疑:它是真正的實用兵器,還是某人想象力的産物。
噴火距離連一米都不到,操作者要面臨很大的危險。
還沒等火燒到敵人,敵人的近戰武器&mdash&mdash刀劍或槍矛&mdash&mdash就已經到眼前了。
再說了,噴出的火最多隻會讓敵人害怕,實際傷害很小。
9 火藥用起來有一個特殊的麻煩事,由于硝石經常摻雜着其他鹽類或塵土,火藥會因為雜質而受潮,保質期很短。
因此,生産合用火藥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硝石純化或結晶技術。
對純化技術的探索從13世紀就開始了,但進展相當緩慢。
從上述事實可知,發明火藥并不意味着發明火器。
具體來說,火器就是将火藥的爆炸力轉化為穿透力。
早在火器出現之前幾百年,火藥就已經被發現并投入軍用了。
火器最後是怎麼發明出來的呢?我們知道拜占庭有帶火門的火罐,西班牙的阿拉伯人則有馬德法。
打個比方,要想從這些裝置發展到火器,把一個金屬球或石球放在火藥堆上可是不夠的。
最早的粉末狀火藥不會同時燒起來,火勢要過一會才能蔓延開。
因此,一個放在火藥堆上的球不能利用爆炸的全部能量飛出去,而是先慢慢滾動,然後爆炸的全部能量才會把它推出去。
因此,從火藥到射擊的真正創新點在于裝填過程。
炮管必須與炮彈緊密貼合&mdash&mdash要是能在火藥和炮彈之間插入一個塞子,密閉炮管,讓炮彈和塞子直到裝藥全部被點燃,釋放出全部力量時才飛出去,那就更好了。
最好的辦法是在裝藥和塞子之間留出一定的空隙。
填充炮管帶來的能量集中釋放還會發出尖銳的爆裂聲。
拜占庭人說使用希臘火會發出雷鳴般的響聲,因此他們可能早就發現在火藥上面加塞子的辦法了。
10但這裡與強穿透力的武器之間還有相當大的距離。
爆炸的能量不僅會将炮彈向前推,也會向四面八方釋放。
于是,炮管必須非常沉重堅固。
因此,火器不能徒手握持,而要&mdash&mdash我們前面已經知道了&mdash&mdash安上長柄,讓射手能夠用全身的力量抵消後坐力;如果口徑太大,裝藥威力太強,全身力量都撐不住的話,那就隻能以某種方式将火器安放在地上了。
因此,拜占庭的火罐和阿拉伯的馬德法都不是火器的直接前身&mdash&mdash如果兩者真的有聯系。
由于缺少文獻,這裡有很大的遐想空間。
比如,我們可以設想拜占庭火罐演變成一種坐地的管式火器,士兵用塞子将裝藥壓實,而不是手持使用。
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設想它仿照有柄的馬德法的外形,從而發展成一種手持火器。
最早的火器出現于與拜占庭和西班牙都有聯系的意大利,這一事實或為上述假說的一方面因素。
我們不知道第一件火器是在哪裡,由誰制造的,隻能大緻确定是在1300年前後。
發明地點大概是上意大利。
另外可以肯定的是,發明火器的基礎不隻是火藥,還有硝石純化、帶火門的高強度炮管、填充裝藥,還有加上一根杆子。
意大利發明火器之後的幾年裡,雷瓶相關記載首次出現于法國是在1339年,英格蘭是1338年,11西班牙是1342年。
又過了幾年,德意志也有了相關記載,首先是1346年出現于亞琛市檔案,1348年在代芬特爾(Deventer),1354年在阿納姆(Arnheim),1355年在荷蘭,1356年在紐倫堡,1361年在韋瑟爾(Wesel),1362年在埃爾福特(Erfurt),1370年在科隆,1370年左右在邁森(Meissen),121373年在特裡爾。
鈎铳(harquebus)首次現身瑞士是在1371年的巴塞爾,文獻中說火器使用&ldquo來自萊茵河對面&rdquo。
13 現存文獻中最早使用火器的将領是前面提到過的克魯斯佩格和斯皮林貝戈兩位騎士(1331年)。
盡管兩人都是德意志人,但新興火槍在德意志出現得比較晚,與火器發明地在德意志的傳說相悖。
這一傳說毫無真憑實據,比如德意志連哪怕一件火器重大改進都沒有過。
14 從最古老的火器使用教程中可知其射程很近。
1347年,于格·德孔狄亞克(HuguesdeCandilhac)騎士的比烏勒(Bioule)城堡有22門大炮。
兩門炮配一名炮手,因此作戰期間就沒打算重新裝填。
炮手必須發射完一門再發射另一門,但射擊的順序是先發大弩,再是投石器,最後才是火炮,因此火炮的遠程威力肯定很小。
15 火炮首次登場于1346年克雷西會戰的說法屬于虛構。
據傅華薩(Froissart)記載,根特市民用200輛炮車(ribaudequins)對抗布魯日的部隊。
炮車被含混地描述為裝載小型火炮并在前面伸出一根矛的車輛。
16我們不知道炮車的效果如何。
如前所見,制出合用的火藥需要特别關注硝石純化。
純化工藝逐漸進步,最後終于能将上等硝石和劣等硝石區分開了。
不過,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是火藥粉碎技術。
火藥受潮後會結成小塊,這時就需要再次烘幹。
烘幹的好處是能大大加快燃燒速度,因為結塊之間有小縫隙。
況且,原料在運輸途中會更容易震散分離,更容易形成好的火藥,而結塊則會保持完整,這就需要通過擠壓讓受潮火藥通過一個篩子,這樣就完成了粉碎。
粉碎工藝提高了火藥質量,從而消除了炮彈與塞子之間的空隙。
15世紀中期之後,炮彈開始直接放在火藥上,塞子就可有可無了。
17 人們還在尋找火藥的最佳配比。
在19世紀的德意志地區,74份硝石、10份硫黃加16份木炭被認為是最佳比例(74:12:13也可以)。
15世紀也有類似的配方,但同時還有一些硝石比例低得多的配方,這表明當時的火炮強度不行,可能會炸膛,對炮手構成嚴重威脅,所以威力太大的火藥未必就好。
但因為硝石純度不夠,我們無法對配比實際威力做出确定的判斷,火藥的效果也是不統一的。
第一份談及新式火器的文學作品是彼特拉克的一篇文章,題目是《論好運與厄運的補救》(&ldquoderemediisutriusquefortunae&rdquo),本來是獻給友人阿佐·達柯勒喬(AzzodaCoreggio)的,但直到阿佐死後才寫完。
1344年,阿佐将手中的帕爾馬城賣給了埃斯特家族,之後經曆了許多哀傷之事&mdash&mdash染疾、流亡、親人去世、朋友背叛。
彼特拉克的文章要尋找世間苦難的開解根由。
對話中有一人炫耀自己的攻城器械和投石機,有人開玩笑似的問他有沒有能伴着雷鳴與火焰将銅橡果射出去的裝置。
文中說,直到不久前,這種兇器還是人們覺得饒有趣味的稀罕物。
但接下來的對話中寫道,它現在已經和其他任何武器一樣普遍了。
科勒(Köhler)、雅恩(Jähns)、費爾德豪斯(Feldhaus)和其他人認為彼特拉克的文章寫于1340年至1347年之間。
果真如此的話,我們就必然要假定意大利在新武器使用方面依然遠遠領先于其他國家。
事實上,這篇文章直到1366年才完稿,18當時火器已經在全歐洲流行開來了。
因此,彼特拉克的看法不能用來證明1366年之前的火器使用情況。
但文中有幾處表達值得注意,費點心思了解這段話也是值得的。
原文如下: 除了伴着噴湧的火焰和駭人的雷聲射出的銅彈,它簡直是奇迹,好像不朽的上帝發怒時降下的天雷還不夠似的,可憐的凡人(啊!真是殘酷又驕傲)非要在地上弄出雷聲:人類的癫狂再現了不可模仿的、通常從雲端而來的雷霆[如馬洛(維吉爾)所說]。
當然,它是用一個木頭做的但仍然帶有地獄氣息的裝置發射的,有人以為它是阿基米德的傑作&hellip&hellip這種兇器不久前還很罕見,人們覺得它特别好玩;現在,因為人的頭腦容易被最惡毒的事情馴服,所以它已經像任何武器一樣普遍了。
19 火器肯定是在彼特拉克出生(1304年)前後或者在他長大期間發明的。
因此,他對火器的發明者一無所知,竟然說是阿基米德的傑作。
我們于是可以得出結論:就連當時的人也不知道火器是誰發明的。
此外,彼特拉克将火器稱作&ldquo一個木頭做的但仍然帶有地獄氣息的裝置&rdquo。
他想表達的意思很難講。
隻有炮架是木制的。
毫無疑問,手柄又長又重的炮架要比短短的鐵管大得多,但炮架不可能被視為重要部件。
我們面前是二選一,要麼認為彼特拉克沒見過火炮本身,不知道它實際長什麼樣子,要麼他就是被&ldquo木頭做的&rdquo和&ldquo帶有地獄氣息&rdquo的對照詞組帶進了溝裡,結果寫出一段不如人意的描述。
20 彼特拉克的議論中還有第三個有趣的地方,那就是&ldquo帶有地獄氣息&rdquo這個詞。
它表達的内涵曆經數百年而不衰。
當阿裡奧斯托(Ariosto)和路德譴責武器的殘酷時,今天的和平主義者控訴新發明的殺戮機器時,仍舊彈着彼特拉克的老調。
如今,我們将火藥的發明視為人類技術發展中最偉大的成就之一。
就連那些認為&ldquo火器打敗了騎士和封建主義,從而創造了現代的國民公民觀念與社會平等&rdquo的觀點是錯誤的、不接受這種看法的人,也會毫不猶豫地将火器技術,尤其是其後續發展歸為人類的一大進步。
憑借火藥的力量和新近發明的炸藥,我們獲得了超越自然和野蠻的力量,古典文明在民族大遷徙中遭受的那種浩劫再也不會重演了。
不過,當時的人對此有不同的看法。
1467年,科萊奧尼(Colleoni)率領的佛羅倫薩流亡者在伊莫拉(Imola)附近與佛羅倫薩部隊交戰,後者的首領是烏爾比諾公爵費代裡戈(FederigoofUrbino)。
由于科萊奧尼動用的野戰炮多得不同尋常,烏爾比諾公爵嚴禁手下投降。
1498年,保羅·維泰利&mdash&mdash他自己也使用重炮&mdash&mdash下令砍掉鈎铳手俘虜的雙手,剜出他們的雙眼,因為按照伊奧韋斯的說法,如果貴族騎士被平民步卒殺死卻不複仇,那似乎就太不值了。
21 弗隆斯貝爾格(Frönsberger)[7]也有類似的文字:&ldquo于是,戰争中不再需要人,不再需要勇氣了,因為各種詭計、欺騙、背叛,還有殘忍的火炮已經傳揚四方,個人的戰鬥、交鋒、擊打、鈎铳、武器、體力、武藝、勇氣全都沒了用處,全都沒了意義,因為勇武的好漢常常被年紀輕輕的浪蕩無賴用火炮殺害,而放在别的場合,他們要看那好漢一眼、想大聲跟好漢說話都不行。
&rdquo 路德也批判鈎铳和火炮是魔鬼和地獄的造物,塞巴斯蒂安·明斯特爾(SebastianMünster)[8]也一樣。
富格爾(Fugger)則将其比作水和火,既可造福,又可為禍。
被俘炮手被塞進自己的大炮,然後打出去的記載經常出現。
大型火炮 盡管最早的火器肯定很小,22但小型手持火器(火繩槍的前身)和大型火器(加農炮的前身)很快就出現了。
兩種火器都在制造,而大型火器的尺寸增長得很快。
從1370年前後起,人們開始建造巨型射石炮,射出威力巨大的石彈在城牆上砸出缺口。
它的第一次出現又是在羅馬涅地區。
23 單純放大炮管是不夠的,因為炮管直徑隻要達到1.5米,裝藥就不可能密閉了,而前面已經講過,密閉是不可或缺的。
于是,火炮分成了膛室(chamber)和炮管(barrel或forwardhousing)。
膛室的直徑不大,内含火藥,壓實後用軟木塞封閉。
炮管内放置巨大的石彈,也會用短麻屑或黏土盡量封閉。
石彈的巨大尺寸是由材料性質決定的。
哪怕速度不是很快,石彈的威力也在于重量。
如果石彈小的話,速度就必須高得多,但那樣石彈砸到它們本來要摧毀的城牆時就容易解體。
通過将膛室和炮管分離,隻有開火時才放到平台上或用鎖扣結合的做法,裝填膛室更方便了,火炮運輸更容易了,甚至可以為一根炮管配多個膛室,從而提高射速。
但這些火炮還不能說是後膛裝填火器。
此類早期射石炮的炮管太短了,石彈隻能從前面放進去,甚至可能突出來。
人們是逐漸才意識到長身管的優勢,于是拉長了炮管。
在敵方城下或要塞前布置火炮時,為了保護火炮和炮手不被守軍擊中,炮前面總會豎起木頭擋闆,闆上有可以合上的射擊孔。
1388年,紐倫堡市派出巨炮&ldquo克麗姆希爾德&rdquo(Chriemhilde)去摧毀一座要塞。
炮重近6200磅(約2800千克),石彈重量約600磅(約270千克),由12匹馬拖曳。
名為&ldquo搖籃&rdquo的底座由16匹馬拖曳。
11枚石彈分别裝在4輛4匹馬拉的大車上。
其他工具&mdash&mdash起重機、鏟子和繩子、炮匠的行李&mdash&mdash需要兩輛車,每輛由4匹馬拉。
炮匠格倫瓦爾德(Grunwald)騎在馬上。
為巨炮配備的火藥看上去少得驚人,不超過165磅(約75千克)。
但考慮到他們最多打算射出11枚石彈,火藥還是夠用的,每發有15磅左右。
要想把11枚石彈射完,幾天時間肯定是需要的。
至今保存在維也納的巨型射石炮長度超過2.5米,石彈直徑80厘米,重約1300磅(約590千克)。
炮重達2.2萬磅(約1萬千克)以上。
制造時間大概在1430年至1440年之間。
1399年用于圍攻黑森境内的坦嫩貝格要塞的一門法蘭克福火炮甚至還要更大。
早期炮管無疑是鐵質的,由圓形心軸鑄造而成。
但鑄造銅炮早在14世紀就成為主流。
為了在強度達标的前提下不要太重,人們想盡辦法鑄造前細後粗的炮管。
炮管内壁力求光滑,甚至可能經過鑽孔和打磨。
但在15世紀之前,鑄炮工藝還達不到制成足夠精密的圓筒。
24 炮變得越大,穩固底座、吸收後坐力、移動靈活以便轉移陣地和瞄準目标就越重要。
人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嘗試,發明了一項又一項用具,最終各方面都好用的炮車才出現。
大膽查理軍中的炮車當時就受到了稱贊,但起平衡作用的耳軸直到1494年查理八世出征意大利時才出現。
用來卸掉耳軸負荷的軸盤首次見于馬克西米利安的大炮。
直到18世紀,可靠支撐炮車上的炮管所需的耳軸形制才普及開來。
25晚至1540年,工程師比林古喬(Biringuccio)還在抱怨炮車普遍太重,火炮難以移動,還拖慢了行軍速度。
大炮不僅能發射大号炮彈,也能一次發射多枚小号炮彈或石子,這就是霰彈的前身。
到了15世紀末,炸彈也出現了。
26 但最重要的進步尚未完成,這就是制造高質量的炮彈。
石彈不夠結實,在周圍纏上鐵環自然也沒多大用。
但進入15世紀後,水力技術讓鑄鐵工藝得以發展。
水力讓制造強勁氣流成為可能,足以将鐵熔化為液态。
常言道,那時剛剛開始為人類服務的水力帶來的技術進步不亞于300年後的蒸汽動力。
鑄鐵可得鐵質炮彈。
鐵彈首次投入使用的時間不詳,但可以肯定的是,1494年法軍出征意大利時使用了鐵彈,很快将敵方城牆轟成了渣。
27因為鐵彈不必做得很大,所以法軍可以很方便地轉移攻城炮,接連攻克城市。
直到這時,距離最早出現的火器已經過去了5代人的時間,我們才終于有了真正實用的火炮,而且是多虧了鑄鐵炮彈的偶然發明。
28 炮匠中間形成了某種行會,把手藝當作秘密,隻傳給家人或者徒弟。
1420年前後,也就是火器發明後大約一個世紀,一位德意志無名炮匠撰寫了全面介紹火藥制作、火炮鑄造、裝填、瞄準、開火的《火藝全書》(Feuerwerksbuch),該書有無數手抄本,甚至被翻譯成了法文,但就是這樣一本書仍然被視為秘聞,生怕别人看到,直到1529年才出版刊行。
在一個半世紀多的時間裡,該書的手抄本一直在随着技術進步而更新内容,是炮手的标準教科書。
或許正是因為這本書的名氣,火藥發明于德意志地區的傳說才會有人接受。
在本章讨論的時期前後,護炮成為一項殊榮,但炮手本人還是被視為技工,而非軍人。
29 1568年,德拉努(delaNoue)[9]說聖安東尼是火炮行會的主保聖人,30但最終結果接過這個位子的是保佑人們免遭雷劈的聖芭芭拉。
最早的攻城炮,也就是14世紀後期至15世紀初的射石炮,其實際效果很難講。
1388年,科隆大主教弗裡德裡希(ArchbishopFriedrichofCologne)圍攻多特蒙德城,一天内發射33枚炮彈,14天内總共發射了283枚。
1390年,布勞博伊倫(Blaubeuren)據載因為石炮轟擊而陷落;1395年,埃爾克斯豪森(Elkershausen)要塞陷落據說也是同樣的原因。
1401年,阿彭策爾反抗領主聖加侖修道院長,圍攻克蘭克斯城堡(Klanx),最後據說在帶來大炮的聖加侖市民幫助下奪取了城堡。
1414年2月,勃蘭登堡藩侯弗裡德裡希(FriedrichofBran-denburg)及其盟友出征奎佐夫家族(Quitzows)時,對方也有大炮。
弗裡德裡希的遺囑中說,他曾熔掉柏林聖母瑪利亞教堂的大鐘來鑄炮。
但還有一個問題是:他有沒有為這次戰役或之後的胡斯戰争熔鐘鑄炮。
31據傳,他向圖林根領主借來了巨炮&ldquo懶婆娘格蕾塔&rdquo(lazyGreta)。
這門炮先後用于拉特諾(Rathenow)附近的弗裡薩克(Friesack)和勃蘭登堡附近的普勞厄(Plaue)。
弗裡薩克和普勞恩分别由迪特裡希·馮·奎佐夫(DietrichvonQuitzow)和漢斯·馮·奎佐夫(HansvonQuitzow)守衛,但兩人在緊要關頭都棄城逃跑,要塞也就投降了。
火炮在這裡大概并沒有發揮決定性的作用,因為藩侯有馬格德堡大主教和薩克森公爵為奧援,兵力優勢巨大,無論如何都能拿下要塞。
1437年,這位選帝侯[10]的攻城器械裡依然既有火炮,又有配重抛石機。
32 1422年,胡斯軍在5個月時間裡向波希米亞境内的卡爾施泰因城堡發射了近1.1萬枚炮彈,最後還是無功而返。
1428年,英格蘭軍向奧爾良城發射的石彈重量在130磅至180磅(約60千克至80千克),城牆安然無恙。
隻有城中的個别建築被擊毀,人員死傷倒是有一些,但加起來不會超過50人。
1453年,土耳其軍攻陷了君士坦丁堡,用的還是火器投入使用前的老戰法。
盡管他們有一門巨型火炮向城市發射1300磅(約600千克)重的石彈,但這場勝利中沒有一點火炮的功勞。
33 魯道夫·施耐德(RudolfSchneider)提出,古人擁有過的最實用的攻城器械在民族大遷徙期間失傳了。
34這種武器以扭力為基礎,也就是扭轉鬃毛産生的拉伸力。
扭力非常大,但扭力武器的制造相當複雜,在戰争越來越野蠻的時代,軍隊就不會再使用這門技術了。
中世紀隻知道大型弩和基于杠杆原理的器械(配重抛石機)。
施耐德相信,如果扭力武器流傳了下來,那麼使用火藥的槍炮可能根本就不會出現,因為早期火器&mdash&mdash事實上,直到1600年之前都是如此&mdash&mdash的威力與扭力武器不可同日而語。
這個觀點看似鐵闆釘釘,卻與不久前的一項發現相悖:大約在火炮出現的同時,古代扭力器械被再次發明并投入使用。
1324年的梅斯保衛戰中用到了這種器械。
從1346年起,梅斯人約翰·居伊(JohannGuiofMetz)在阿維尼翁為教宗建造了多部扭力器械,賺到了極高的利潤。
35 發明精神竟然會如此誤入歧途。
約翰·居伊(或他的梅斯老師)鑽研借鑒古人的成果,再次造出了扭力器械。
他當然是一位天才,讓一種遠勝于當時火炮的器械重現天日。
當火炮後來不斷發展,扭力器械卻沒有。
假如約翰·居伊能向當時的人傳授鑄造鐵彈的技術,那麼他的現實成就無疑會大得多。
但到了1740年還有一位迪拉克(Dulacq)先生寫了一本題為《炮具新論》(Théorienouvellesurleméchanismedel&rsquoartillerie)的書,書中建議恢複古代的投射武器,取代高仰角的火炮,因為後者的表現太不穩定了。
不管我們将巨型石彈的威力估計得如何小,它們的表現肯定不至于微不足道,否則人們就不會一次又一次地制造和使用龐大的石炮了。
如果我們認為射石炮威力的真正檢驗标準是防守一方,也就是要塞的設計與建造方面的相應變化的話,那麼有一點就必須注意到:這些變化是從15世紀後半葉開始的。
36 各式火炮名目繁多,但不能明确分辨每一個的意思。
&ldquo寇非林&rdquo(culverin)一詞在大膽查理的時候指的是一種單兵火器,到了16世紀就是一種炮了。
其他的名字還有:射石炮(bombard)、石彈炮(Steinbüchse)、木塊炮(Klotzbüchse)、主炮(Hauptbüchse)、&ldquo梅特澤&rdquo(Metze)、破城炮(Tummler)、臼炮(mortar,Böller)、榴彈炮(howitzer)、王炮(Karthaune,實為Quartane,也就是四分之一炮)、&ldquo蛇炮&rdquo(snake)、&ldquo急蛇炮&rdquo(emergencysnake)、&ldquo毒蛇炮&rdquo(serpentine)、&ldquo隼炮&rdquo(falcon)、&ldquo小隼炮&rdquo(falconette)、&ldquo雀鷹炮&rdquo(sparrow-hawk)、&ldquo塔拉斯炮&rdquo(Tarrascannon)、&ldquo歌炮&rdquo(singer)、&ldquo夜莺炮&rdquo(nightingale)、&ldquo捕鳥炮&rdquo(fowler)、&ldquo鹈鹕炮&rdquo(pelican)、&ldquo翼蜥炮&rdquo(basilisk)、&ldquo火龍炮&rdquo(dragon)、&ldquo獵隼炮&rdquo(Saker)、&ldquo加農炮&rdquo(Kanone)。
37 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起初用公牛拉炮。
1494年法國人來到意大利時,人們注意到法軍的大量火炮是用特别強壯的馬匹拉的。
38由此帶來的機動性是法軍的一大優勢,但消耗也非常大。
據《巴亞爾傳》(LifeofBayard)記載,馬克西米利安皇帝上陣時的役畜隻夠拉一半的大炮,于是隻好拉完一半再返回去拉另一半。
盡管有此劣勢,但馬克西米利安軍、瑞士軍39、法軍的炮兵都在不同篇章中受到過贊揚。
40 直到16世紀初,炮兵的實戰效能依然比較小。
瞄準的技藝還有待發展。
炮彈的彈道太高了。
如果密集步兵單位非要頂着炮火上的話,他們要麼會卧倒,要麼會硬着頭皮沖鋒,不讓火炮有第二次開火的機會。
41 因此,在法軍炮兵受到贊揚的1494年,著名傭兵首領特爾武裡齊奧(Trivulzio)聲稱火炮在會戰中沒有用處。
42馬基雅維利在創作于1513年至1521年間的《論李維》43中寫道,火炮引發恐懼的主要原因是不熟悉炮響。
16世紀80年代,蒙田表達了同樣的看法,因此希望廢除這些&ldquo無用的東西&rdquo。
44但伊奧韋斯在《佩斯卡拉傳》(LifeofPescara)中說,智将無炮不上陣。
45阿維拉(Avila)稱贊黑森領主腓力(LandgravePhilip)及其将佐在施馬爾卡爾登戰争(SchmalkaldicWar)中精通操炮之術。
46有一次,他們在英戈爾施塔特(Ingolstadt)城下用9個小時發射了750枚炮彈,有炮擊駭人之稱。
手持火器 如前所見,我們從很早就必須區分手持火器&mdash&mdash在德意志叫作&ldquo立槍&rdquo(Lotbüchsen)&mdash&mdash與大炮了。
但兩者盡管有種種區别,發展過程還是有一些類似之處。
小型火器的槍管同樣變長了,有時會一分為二,有時槍管内會安一個凸出來的環,将膛室與槍管隔開,這樣木塞插入後就不會一直滑下去,貼在火藥上,而會留出一些縫隙,好讓氣體的能量充分釋放。
大炮的點燃方式是将鐵鈎加熱到火藥的燃點溫度,然後伸入火門。
手持火器則是将一根緩慢燃燒的火繩壓進裝滿火藥的火門。
隻要火門在槍管上面,士兵就不能瞄準,尤其是火門會噴出一道火焰。
因此,有時兩人會分給一支槍,一個人負責開火,另一個人瞄準并給同伴發信号。
後來火門被開到了側面,另配一個藥鍋用來引燃火藥。
後來又發明了火繩夾(cock),前面夾着火繩,射手可以一邊瞄準一邊按下來開火,不必去看藥鍋。
槍錘需要射手用手按下,後來出現了隻要扣一下手指就能觸發彈簧,接着讓火繩降下的槍機(matchlock)。
之前的弩上已經有了這種裝置。
小巧的木質藥盒簡化了裝填流程。
盒的容量是提前測好的,剛好是發射一次所需的火藥量。
為了盡快把這些所謂的&ldquo藥匣&rdquo(cartridge)拿出來用,射手會在肩帶裡裝上11個藥匣。
此外,射手還有一包彈丸和一個藥袋,可以将火藥從袋中抖進藥鍋。
這種引火藥不同于槍彈本身用的火藥,要更細一些。
藥鍋上面會加蓋。
早期手持火器的用法千奇百怪。
有的手柄支在地上,有的夾在腋下,有的放在肩上,有的抵在胸口。
更有甚者要張開雙臂使用。
但這些姿勢射不遠也射不準。
為了提高射程和精度,槍管變得更長了,由此産生的後坐力帶來了新的問題。
從1419年開始,為了抵消後坐力,人們在靠近槍口的槍管下方安上了鐵鈎。
47這種帶鈎的槍極為常見,但是需要牆面或木料提供穩固支撐,因此野戰中基本用不上。
就連單兵支架在野戰中也沒多少用處,因為運輸支架和轉移陣地都太麻煩了。
48 準星和表尺的發明提升了精度。
各市市民從1430年起就開始舉辦射擊比賽。
但在戰場上,射手或多或少會受到戰鬥形勢的擾動,精度并不特别重要。
到了後來的18世紀,為了集體開火和迅速開火,精度被有意忽略了。
這種新式武器相對于弓弩的優勢在于穿透力和射程。
15世紀末的火槍比賽中已經有230步至250步的成績,弩的射程則隻有110步至135步。
49當時已經發明的線膛槍通常會被明令禁用。
其他規定則隻能理解為:比賽要求徒手射擊(而不能使用支架,打個比方)。
但是,鈎铳的彈丸威力常常太弱,不能穿透騎士重甲。
火繩槍(musket)遂應運而生,這種步兵武器能發射2盎司(相當于針槍用的針的兩倍左右)重的彈丸;火繩槍徒手不易操控,因此配有木叉支撐。
杜貝萊(DuBellay)于1523年寫到了這一發明,時為比克卡會戰之後,帕維亞會戰之前。
木叉很輕便,射手可以與火繩槍一同攜行,到了陣地則轉向無礙。
裝填時,射手會将一個皮兜繞在左臂上,将木叉穩住。
支架是逐漸才演變成抵肩的樣式。
在整個16世紀,較輕的鈎铳和較重的火繩槍都有使用。
用心軸制造的槍管相當粗糙,不利于燃氣效能和瞄準精度。
為了得到完全光滑的内壁,人們嘗試采
西班牙人一旦理解了新軍之道,嚴酷的局勢就逼得他們采用新方法訓練本國士兵。
就算地理上的困難沒有現實中那麼大,阿拉貢和卡斯蒂爾國王哪來那麼多錢填滿德意志士兵的胃口呢?那時大洋彼岸的貴金屬開采才剛剛起步。
最後還有一點應該記住:在意大利,組建或多或少具有常備性質的軍隊會讓各個共和國和其他小勢力落入依附于軍隊首領的危險境地。
而大國國王本身就是軍隊領袖,用不着太擔心這種可能性。
2 火器[5] 火藥的發明與發火裝置 我之所以等到此時才插入《火器》的一章,是因為盡管火器投入使用已有150年,我之前也經常提到火器,但直到我們現在讨論的時代為止,火器都沒有真正發揮重要的作用。
1 關于火藥的發現,最近依然有種種相差巨大的觀點,而且即便到了今天,相關研究仍然沒有就火藥發源地和發明年代得出明确結論。
幾年前,人們還認為&ldquo希臘火&rdquo&mdash&mdash首次見于史冊是在7世紀(678年的塞西卡斯圍城戰)&mdash&mdash肯定與火藥,也就是硝石、木炭、硫黃制成的爆炸物無關。
它被認為是一種主要成分為生石灰或類似物質的可燃物。
但現在從10世紀的拜占庭手抄本中發現了一張草圖,圖中内容隻能解釋為火藥爆炸。
草圖被發現後,人們重新開始研究希臘火的相關記述,同樣得出了火藥是最恰當、最自然解釋的結論。
2果真如此,這就是火藥首次出現有确鑿曆史證據。
但有迹象表明,火藥的發源地不是拜占庭,而是中國。
爆炸性火藥的配方是6硝1炭1硫黃。
成品是一種燃燒速度極快的粉末狀物質,以氣體為主的燃燒産物占據的空間是火藥燃燒前的1000倍左右。
因此,火藥的主要成分是硝石。
但天然硝石在西方古典世界非常少見,在蒙古和中國卻是尋常之物。
那裡的人們肯定很早就注意到,傳統可燃物混入硝石後的燃燒過程會釋放巨大能量,接下來發現火藥就很容易了。
此外,阿拉伯人将硝石稱為&ldquo中國雪&rdquo,這似乎也表明火藥三種成分的正确配比是在中國被發現的,然後傳到了阿拉伯和東羅馬。
中國人後來也将火藥用于軍事,但那是13世紀的事了。
希臘人很久以前就将火藥用于戰争了,而在西歐,關于火藥和火器的記載不久之後就會出現。
1232年的汴京保衛戰用到了火箭、鐵殼手雷和地雷。
1259年,竹管火器出現,中國人稱之為&ldquo突火槍&rdquo。
今天它是一種煙花,叫作&ldquo羅馬蠟燭&rdquo。
[6]這已經算得上是射擊了,因為它有一根槍管,憑借爆炸的威力将物體抛射到大約100英尺(約30米)外的地方。
但突火槍的用途僅限于點燃,因此還不能稱為火器,中國人後來也沒有繼續發展。
現存最早的正确火藥配方(比例為6:1:1)見于一份署名馬庫斯·格雷庫斯(MarcusGraecus)的拉丁語文本,年代為13世紀中期前後。
它無疑是從一份介紹各種與火相關的技藝的希臘語文獻翻譯過來的。
大阿爾伯圖斯(AlbertusMagnus,死于1280年)和羅傑·培根(RogerBacon,死于1294年)筆下的火藥配方也是直接或間接源于同一份文獻。
但上述文獻全都表明,火藥當時還沒有用于射擊。
這一點從馬庫斯·格雷庫斯著作的标題就能明顯看出來,即《火燒敵軍之書》(&ldquoliberigniumadcomburendoshostes&rdquo)。
同時期的阿拉伯著作和稍晚的西班牙著作也差别不大。
這些書的作者是哈桑·拉瑪(HassanAlrammah,死于1290年前後)、優素福(Jussuf)和沙瑪埃丁-穆罕默德(Schemaeddin-Mohammed),裡面記載了火藥配方,還講解了如何利用火藥的威力燒死敵人,可沒教如何射死敵人。
尤其是有一種叫&ldquo馬德法&rdquo(madfaa)的裝置,它是用火藥的力量向敵人抛出燃燒物(不是箭矢,也不是彈丸),與中國的突火槍如出一轍。
3 因此,火藥配方是通過翻譯一部東羅馬帝國的希臘語著作傳到西歐的。
在中國被叫作&ldquo突火槍&rdquo的器具在西方名為&ldquo羅馬蠟燭&rdquo,由此我們會猜想:火藥的這種用法随着配方一同從東羅馬帝國傳入了西歐。
煉金術士對火藥巨大威力的解釋如下:硫黃是熱性的,硝石是寒性的,所以不能相容。
有意思的是,哈桑·拉瑪描述了一種武器,我們可以将其視為一種自驅動魚雷,雖然原始,但本身的完成度已經很高了。
4因此,魚雷的發明時間比加農炮和火繩槍還要早,這或許體現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即便有了火藥,發明火器也不容易。
5 歐洲戰場上第一次有确鑿史料證明使用了火器的戰鬥發生在1331年,巴伐利亞公爵路易擔任皇帝時期。
在意大利與德意志交界的弗留利地區(Friuli),克魯斯佩格(Cruspergo)和斯皮林貝戈(Spilimbergo)兩位騎士在攻打奇維達萊鎮(Cividale)。
編年史中寫道,他們&ldquo派船向城市開去&hellip&hellip從遠處用斯克洛普斯向戰場開火,沒有造成損傷&rdquo。
斯克洛普斯(sclopus,又稱&ldquosclopetum&rdquo)在意大利語中寫作&ldquoschioppo&rdquo,意思是&ldquo發出雷鳴的東西&rdquo,後來指一種與火炮相對的手持火器。
1334年,奇維達萊會戰3年後,埃斯特(Este)家族的編年史寫道,藩侯制造了大批各式火炮(&ldquopraepararifecitmaximamquantitatembalistarum,sclopetorum,spingardarum&rdquo:&ldquo他制造了大批石炮、雷鳴炮和弩炮&rdquo)。
當時,弩炮(spingardarum)未必指的是火器,但石炮(vasa)和雷鳴炮(sclopeta)無疑是火器。
第三份關于火器的早期可靠證詞不久前才在教廷文獻裡發現。
6文中說,教廷軍圍攻特爾尼(Terni)時試用了發射弩箭的雷瓶(&ldquoedificiumdeferro,quodvocaturtrombamarina&rdquo&ldquotubarummarinarumseubombardarumdeferro&rdquo:&ldquo一種名叫海管的鐵制武器&rdquo&ldquo海管或鐵質投石器&rdquo)。
文中還說,1350年圍攻薩魯艾勞洛(Saluerolo)要塞時使用了能發射300克鐵彈的火炮。
可見,編年史最早提到這種新式武器時就有許多種稱謂,這或許意味着火炮早期有各種類型,因此火炮的發明可能要更早。
由于大阿爾伯圖斯、羅傑·培根和哈桑·拉瑪對火炮尚無了解,那麼它的發明時間可能在1300年左右或稍早。
這些最古老的火器沒有留下文字描述或圖片。
可以肯定的是,一份寫于1325&mdash1327年前後的英格蘭插圖編年史中有一幅插圖,圖中無疑是一門火炮。
7因此,它比奇維達萊會戰的年代要早。
形制是一個置于木架上的大号廣肚瓶,瓶口塞着一個木塊,木塊上綁着一根重箭。
後面有一個人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一定的距離,将一根棍子伸向明顯區别于瓶子的火門。
它的目标是一座緊閉的要塞大門。
盡管圖很有意思,但它不可能是當時火器的忠實再現。
如果瓶中的火藥量與木塊加重箭的重量與指向城門的強度相稱的話,如果瓶子是用足夠堅固的金屬制成,那麼開炮的後坐力不僅會讓随随便便擱在輕木架上面的瓶子粉碎,炮手也難逃一死,即便他謹慎地保持了距離。
因此,繪圖人想必從未親眼見過火炮,隻是聽說了這種神奇的武器發明,聽到别人含混的描述後就畫了出來。
話雖如此,這幅圖仍然是一份有趣的證據,表明文人圈子裡已經在讨論這種剛剛引入西方的武器,同時展現了當時人對火炮的看法。
但是,我們重構早期火炮的實際形象時絕不能依據這幅圖,而要根據後來出現的寫實描述和手中的真實文物。
8證據表明,最早的火器無疑是相當短小的,而兩種不同的基本形制很早就出現了。
一種是給槍管配備長柄,射手夾在腋下或插在地上開火。
另一種口徑要大一些,槍管綁在一根木梁上,有的擱在地面上,有的後半部分插進挖好的坑裡。
我們不可能判定哪一種早期形制更早出現。
不過,從這個時期倒推之前用火藥放火傷敵的階段,追溯火器的發展路徑似乎并非不可能。
加長手柄與&ldquo馬德法&rdquo上發現的手柄類似。
至于口徑較大的那一種,前文提到的拜占庭武器&mdash&mdash插畫繪制于公元10世紀&mdash&mdash可以設想為它的前身。
兩者體積相仿,都是大啤酒杯的形狀,手柄在下,火門在上,用途是向沖到近前的敵人噴出火舌。
當然,我們對這種拜占庭武器也要有所懷疑:它是真正的實用兵器,還是某人想象力的産物。
噴火距離連一米都不到,操作者要面臨很大的危險。
還沒等火燒到敵人,敵人的近戰武器&mdash&mdash刀劍或槍矛&mdash&mdash就已經到眼前了。
再說了,噴出的火最多隻會讓敵人害怕,實際傷害很小。
9 火藥用起來有一個特殊的麻煩事,由于硝石經常摻雜着其他鹽類或塵土,火藥會因為雜質而受潮,保質期很短。
因此,生産合用火藥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硝石純化或結晶技術。
對純化技術的探索從13世紀就開始了,但進展相當緩慢。
從上述事實可知,發明火藥并不意味着發明火器。
具體來說,火器就是将火藥的爆炸力轉化為穿透力。
早在火器出現之前幾百年,火藥就已經被發現并投入軍用了。
火器最後是怎麼發明出來的呢?我們知道拜占庭有帶火門的火罐,西班牙的阿拉伯人則有馬德法。
打個比方,要想從這些裝置發展到火器,把一個金屬球或石球放在火藥堆上可是不夠的。
最早的粉末狀火藥不會同時燒起來,火勢要過一會才能蔓延開。
因此,一個放在火藥堆上的球不能利用爆炸的全部能量飛出去,而是先慢慢滾動,然後爆炸的全部能量才會把它推出去。
因此,從火藥到射擊的真正創新點在于裝填過程。
炮管必須與炮彈緊密貼合&mdash&mdash要是能在火藥和炮彈之間插入一個塞子,密閉炮管,讓炮彈和塞子直到裝藥全部被點燃,釋放出全部力量時才飛出去,那就更好了。
最好的辦法是在裝藥和塞子之間留出一定的空隙。
填充炮管帶來的能量集中釋放還會發出尖銳的爆裂聲。
拜占庭人說使用希臘火會發出雷鳴般的響聲,因此他們可能早就發現在火藥上面加塞子的辦法了。
10但這裡與強穿透力的武器之間還有相當大的距離。
爆炸的能量不僅會将炮彈向前推,也會向四面八方釋放。
于是,炮管必須非常沉重堅固。
因此,火器不能徒手握持,而要&mdash&mdash我們前面已經知道了&mdash&mdash安上長柄,讓射手能夠用全身的力量抵消後坐力;如果口徑太大,裝藥威力太強,全身力量都撐不住的話,那就隻能以某種方式将火器安放在地上了。
因此,拜占庭的火罐和阿拉伯的馬德法都不是火器的直接前身&mdash&mdash如果兩者真的有聯系。
由于缺少文獻,這裡有很大的遐想空間。
比如,我們可以設想拜占庭火罐演變成一種坐地的管式火器,士兵用塞子将裝藥壓實,而不是手持使用。
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設想它仿照有柄的馬德法的外形,從而發展成一種手持火器。
最早的火器出現于與拜占庭和西班牙都有聯系的意大利,這一事實或為上述假說的一方面因素。
我們不知道第一件火器是在哪裡,由誰制造的,隻能大緻确定是在1300年前後。
發明地點大概是上意大利。
另外可以肯定的是,發明火器的基礎不隻是火藥,還有硝石純化、帶火門的高強度炮管、填充裝藥,還有加上一根杆子。
意大利發明火器之後的幾年裡,雷瓶相關記載首次出現于法國是在1339年,英格蘭是1338年,11西班牙是1342年。
又過了幾年,德意志也有了相關記載,首先是1346年出現于亞琛市檔案,1348年在代芬特爾(Deventer),1354年在阿納姆(Arnheim),1355年在荷蘭,1356年在紐倫堡,1361年在韋瑟爾(Wesel),1362年在埃爾福特(Erfurt),1370年在科隆,1370年左右在邁森(Meissen),121373年在特裡爾。
鈎铳(harquebus)首次現身瑞士是在1371年的巴塞爾,文獻中說火器使用&ldquo來自萊茵河對面&rdquo。
13 現存文獻中最早使用火器的将領是前面提到過的克魯斯佩格和斯皮林貝戈兩位騎士(1331年)。
盡管兩人都是德意志人,但新興火槍在德意志出現得比較晚,與火器發明地在德意志的傳說相悖。
這一傳說毫無真憑實據,比如德意志連哪怕一件火器重大改進都沒有過。
14 從最古老的火器使用教程中可知其射程很近。
1347年,于格·德孔狄亞克(HuguesdeCandilhac)騎士的比烏勒(Bioule)城堡有22門大炮。
兩門炮配一名炮手,因此作戰期間就沒打算重新裝填。
炮手必須發射完一門再發射另一門,但射擊的順序是先發大弩,再是投石器,最後才是火炮,因此火炮的遠程威力肯定很小。
15 火炮首次登場于1346年克雷西會戰的說法屬于虛構。
據傅華薩(Froissart)記載,根特市民用200輛炮車(ribaudequins)對抗布魯日的部隊。
炮車被含混地描述為裝載小型火炮并在前面伸出一根矛的車輛。
16我們不知道炮車的效果如何。
如前所見,制出合用的火藥需要特别關注硝石純化。
純化工藝逐漸進步,最後終于能将上等硝石和劣等硝石區分開了。
不過,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是火藥粉碎技術。
火藥受潮後會結成小塊,這時就需要再次烘幹。
烘幹的好處是能大大加快燃燒速度,因為結塊之間有小縫隙。
況且,原料在運輸途中會更容易震散分離,更容易形成好的火藥,而結塊則會保持完整,這就需要通過擠壓讓受潮火藥通過一個篩子,這樣就完成了粉碎。
粉碎工藝提高了火藥質量,從而消除了炮彈與塞子之間的空隙。
15世紀中期之後,炮彈開始直接放在火藥上,塞子就可有可無了。
17 人們還在尋找火藥的最佳配比。
在19世紀的德意志地區,74份硝石、10份硫黃加16份木炭被認為是最佳比例(74:12:13也可以)。
15世紀也有類似的配方,但同時還有一些硝石比例低得多的配方,這表明當時的火炮強度不行,可能會炸膛,對炮手構成嚴重威脅,所以威力太大的火藥未必就好。
但因為硝石純度不夠,我們無法對配比實際威力做出确定的判斷,火藥的效果也是不統一的。
第一份談及新式火器的文學作品是彼特拉克的一篇文章,題目是《論好運與厄運的補救》(&ldquoderemediisutriusquefortunae&rdquo),本來是獻給友人阿佐·達柯勒喬(AzzodaCoreggio)的,但直到阿佐死後才寫完。
1344年,阿佐将手中的帕爾馬城賣給了埃斯特家族,之後經曆了許多哀傷之事&mdash&mdash染疾、流亡、親人去世、朋友背叛。
彼特拉克的文章要尋找世間苦難的開解根由。
對話中有一人炫耀自己的攻城器械和投石機,有人開玩笑似的問他有沒有能伴着雷鳴與火焰将銅橡果射出去的裝置。
文中說,直到不久前,這種兇器還是人們覺得饒有趣味的稀罕物。
但接下來的對話中寫道,它現在已經和其他任何武器一樣普遍了。
科勒(Köhler)、雅恩(Jähns)、費爾德豪斯(Feldhaus)和其他人認為彼特拉克的文章寫于1340年至1347年之間。
果真如此的話,我們就必然要假定意大利在新武器使用方面依然遠遠領先于其他國家。
事實上,這篇文章直到1366年才完稿,18當時火器已經在全歐洲流行開來了。
因此,彼特拉克的看法不能用來證明1366年之前的火器使用情況。
但文中有幾處表達值得注意,費點心思了解這段話也是值得的。
原文如下: 除了伴着噴湧的火焰和駭人的雷聲射出的銅彈,它簡直是奇迹,好像不朽的上帝發怒時降下的天雷還不夠似的,可憐的凡人(啊!真是殘酷又驕傲)非要在地上弄出雷聲:人類的癫狂再現了不可模仿的、通常從雲端而來的雷霆[如馬洛(維吉爾)所說]。
當然,它是用一個木頭做的但仍然帶有地獄氣息的裝置發射的,有人以為它是阿基米德的傑作&hellip&hellip這種兇器不久前還很罕見,人們覺得它特别好玩;現在,因為人的頭腦容易被最惡毒的事情馴服,所以它已經像任何武器一樣普遍了。
19 火器肯定是在彼特拉克出生(1304年)前後或者在他長大期間發明的。
因此,他對火器的發明者一無所知,竟然說是阿基米德的傑作。
我們于是可以得出結論:就連當時的人也不知道火器是誰發明的。
此外,彼特拉克将火器稱作&ldquo一個木頭做的但仍然帶有地獄氣息的裝置&rdquo。
他想表達的意思很難講。
隻有炮架是木制的。
毫無疑問,手柄又長又重的炮架要比短短的鐵管大得多,但炮架不可能被視為重要部件。
我們面前是二選一,要麼認為彼特拉克沒見過火炮本身,不知道它實際長什麼樣子,要麼他就是被&ldquo木頭做的&rdquo和&ldquo帶有地獄氣息&rdquo的對照詞組帶進了溝裡,結果寫出一段不如人意的描述。
20 彼特拉克的議論中還有第三個有趣的地方,那就是&ldquo帶有地獄氣息&rdquo這個詞。
它表達的内涵曆經數百年而不衰。
當阿裡奧斯托(Ariosto)和路德譴責武器的殘酷時,今天的和平主義者控訴新發明的殺戮機器時,仍舊彈着彼特拉克的老調。
如今,我們将火藥的發明視為人類技術發展中最偉大的成就之一。
就連那些認為&ldquo火器打敗了騎士和封建主義,從而創造了現代的國民公民觀念與社會平等&rdquo的觀點是錯誤的、不接受這種看法的人,也會毫不猶豫地将火器技術,尤其是其後續發展歸為人類的一大進步。
憑借火藥的力量和新近發明的炸藥,我們獲得了超越自然和野蠻的力量,古典文明在民族大遷徙中遭受的那種浩劫再也不會重演了。
不過,當時的人對此有不同的看法。
1467年,科萊奧尼(Colleoni)率領的佛羅倫薩流亡者在伊莫拉(Imola)附近與佛羅倫薩部隊交戰,後者的首領是烏爾比諾公爵費代裡戈(FederigoofUrbino)。
由于科萊奧尼動用的野戰炮多得不同尋常,烏爾比諾公爵嚴禁手下投降。
1498年,保羅·維泰利&mdash&mdash他自己也使用重炮&mdash&mdash下令砍掉鈎铳手俘虜的雙手,剜出他們的雙眼,因為按照伊奧韋斯的說法,如果貴族騎士被平民步卒殺死卻不複仇,那似乎就太不值了。
21 弗隆斯貝爾格(Frönsberger)[7]也有類似的文字:&ldquo于是,戰争中不再需要人,不再需要勇氣了,因為各種詭計、欺騙、背叛,還有殘忍的火炮已經傳揚四方,個人的戰鬥、交鋒、擊打、鈎铳、武器、體力、武藝、勇氣全都沒了用處,全都沒了意義,因為勇武的好漢常常被年紀輕輕的浪蕩無賴用火炮殺害,而放在别的場合,他們要看那好漢一眼、想大聲跟好漢說話都不行。
&rdquo 路德也批判鈎铳和火炮是魔鬼和地獄的造物,塞巴斯蒂安·明斯特爾(SebastianMünster)[8]也一樣。
富格爾(Fugger)則将其比作水和火,既可造福,又可為禍。
被俘炮手被塞進自己的大炮,然後打出去的記載經常出現。
大型火炮 盡管最早的火器肯定很小,22但小型手持火器(火繩槍的前身)和大型火器(加農炮的前身)很快就出現了。
兩種火器都在制造,而大型火器的尺寸增長得很快。
從1370年前後起,人們開始建造巨型射石炮,射出威力巨大的石彈在城牆上砸出缺口。
它的第一次出現又是在羅馬涅地區。
23 單純放大炮管是不夠的,因為炮管直徑隻要達到1.5米,裝藥就不可能密閉了,而前面已經講過,密閉是不可或缺的。
于是,火炮分成了膛室(chamber)和炮管(barrel或forwardhousing)。
膛室的直徑不大,内含火藥,壓實後用軟木塞封閉。
炮管内放置巨大的石彈,也會用短麻屑或黏土盡量封閉。
石彈的巨大尺寸是由材料性質決定的。
哪怕速度不是很快,石彈的威力也在于重量。
如果石彈小的話,速度就必須高得多,但那樣石彈砸到它們本來要摧毀的城牆時就容易解體。
通過将膛室和炮管分離,隻有開火時才放到平台上或用鎖扣結合的做法,裝填膛室更方便了,火炮運輸更容易了,甚至可以為一根炮管配多個膛室,從而提高射速。
但這些火炮還不能說是後膛裝填火器。
此類早期射石炮的炮管太短了,石彈隻能從前面放進去,甚至可能突出來。
人們是逐漸才意識到長身管的優勢,于是拉長了炮管。
在敵方城下或要塞前布置火炮時,為了保護火炮和炮手不被守軍擊中,炮前面總會豎起木頭擋闆,闆上有可以合上的射擊孔。
1388年,紐倫堡市派出巨炮&ldquo克麗姆希爾德&rdquo(Chriemhilde)去摧毀一座要塞。
炮重近6200磅(約2800千克),石彈重量約600磅(約270千克),由12匹馬拖曳。
名為&ldquo搖籃&rdquo的底座由16匹馬拖曳。
11枚石彈分别裝在4輛4匹馬拉的大車上。
其他工具&mdash&mdash起重機、鏟子和繩子、炮匠的行李&mdash&mdash需要兩輛車,每輛由4匹馬拉。
炮匠格倫瓦爾德(Grunwald)騎在馬上。
為巨炮配備的火藥看上去少得驚人,不超過165磅(約75千克)。
但考慮到他們最多打算射出11枚石彈,火藥還是夠用的,每發有15磅左右。
要想把11枚石彈射完,幾天時間肯定是需要的。
至今保存在維也納的巨型射石炮長度超過2.5米,石彈直徑80厘米,重約1300磅(約590千克)。
炮重達2.2萬磅(約1萬千克)以上。
制造時間大概在1430年至1440年之間。
1399年用于圍攻黑森境内的坦嫩貝格要塞的一門法蘭克福火炮甚至還要更大。
早期炮管無疑是鐵質的,由圓形心軸鑄造而成。
但鑄造銅炮早在14世紀就成為主流。
為了在強度達标的前提下不要太重,人們想盡辦法鑄造前細後粗的炮管。
炮管内壁力求光滑,甚至可能經過鑽孔和打磨。
但在15世紀之前,鑄炮工藝還達不到制成足夠精密的圓筒。
24 炮變得越大,穩固底座、吸收後坐力、移動靈活以便轉移陣地和瞄準目标就越重要。
人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嘗試,發明了一項又一項用具,最終各方面都好用的炮車才出現。
大膽查理軍中的炮車當時就受到了稱贊,但起平衡作用的耳軸直到1494年查理八世出征意大利時才出現。
用來卸掉耳軸負荷的軸盤首次見于馬克西米利安的大炮。
直到18世紀,可靠支撐炮車上的炮管所需的耳軸形制才普及開來。
25晚至1540年,工程師比林古喬(Biringuccio)還在抱怨炮車普遍太重,火炮難以移動,還拖慢了行軍速度。
大炮不僅能發射大号炮彈,也能一次發射多枚小号炮彈或石子,這就是霰彈的前身。
到了15世紀末,炸彈也出現了。
26 但最重要的進步尚未完成,這就是制造高質量的炮彈。
石彈不夠結實,在周圍纏上鐵環自然也沒多大用。
但進入15世紀後,水力技術讓鑄鐵工藝得以發展。
水力讓制造強勁氣流成為可能,足以将鐵熔化為液态。
常言道,那時剛剛開始為人類服務的水力帶來的技術進步不亞于300年後的蒸汽動力。
鑄鐵可得鐵質炮彈。
鐵彈首次投入使用的時間不詳,但可以肯定的是,1494年法軍出征意大利時使用了鐵彈,很快将敵方城牆轟成了渣。
27因為鐵彈不必做得很大,所以法軍可以很方便地轉移攻城炮,接連攻克城市。
直到這時,距離最早出現的火器已經過去了5代人的時間,我們才終于有了真正實用的火炮,而且是多虧了鑄鐵炮彈的偶然發明。
28 炮匠中間形成了某種行會,把手藝當作秘密,隻傳給家人或者徒弟。
1420年前後,也就是火器發明後大約一個世紀,一位德意志無名炮匠撰寫了全面介紹火藥制作、火炮鑄造、裝填、瞄準、開火的《火藝全書》(Feuerwerksbuch),該書有無數手抄本,甚至被翻譯成了法文,但就是這樣一本書仍然被視為秘聞,生怕别人看到,直到1529年才出版刊行。
在一個半世紀多的時間裡,該書的手抄本一直在随着技術進步而更新内容,是炮手的标準教科書。
或許正是因為這本書的名氣,火藥發明于德意志地區的傳說才會有人接受。
在本章讨論的時期前後,護炮成為一項殊榮,但炮手本人還是被視為技工,而非軍人。
29 1568年,德拉努(delaNoue)[9]說聖安東尼是火炮行會的主保聖人,30但最終結果接過這個位子的是保佑人們免遭雷劈的聖芭芭拉。
最早的攻城炮,也就是14世紀後期至15世紀初的射石炮,其實際效果很難講。
1388年,科隆大主教弗裡德裡希(ArchbishopFriedrichofCologne)圍攻多特蒙德城,一天内發射33枚炮彈,14天内總共發射了283枚。
1390年,布勞博伊倫(Blaubeuren)據載因為石炮轟擊而陷落;1395年,埃爾克斯豪森(Elkershausen)要塞陷落據說也是同樣的原因。
1401年,阿彭策爾反抗領主聖加侖修道院長,圍攻克蘭克斯城堡(Klanx),最後據說在帶來大炮的聖加侖市民幫助下奪取了城堡。
1414年2月,勃蘭登堡藩侯弗裡德裡希(FriedrichofBran-denburg)及其盟友出征奎佐夫家族(Quitzows)時,對方也有大炮。
弗裡德裡希的遺囑中說,他曾熔掉柏林聖母瑪利亞教堂的大鐘來鑄炮。
但還有一個問題是:他有沒有為這次戰役或之後的胡斯戰争熔鐘鑄炮。
31據傳,他向圖林根領主借來了巨炮&ldquo懶婆娘格蕾塔&rdquo(lazyGreta)。
這門炮先後用于拉特諾(Rathenow)附近的弗裡薩克(Friesack)和勃蘭登堡附近的普勞厄(Plaue)。
弗裡薩克和普勞恩分别由迪特裡希·馮·奎佐夫(DietrichvonQuitzow)和漢斯·馮·奎佐夫(HansvonQuitzow)守衛,但兩人在緊要關頭都棄城逃跑,要塞也就投降了。
火炮在這裡大概并沒有發揮決定性的作用,因為藩侯有馬格德堡大主教和薩克森公爵為奧援,兵力優勢巨大,無論如何都能拿下要塞。
1437年,這位選帝侯[10]的攻城器械裡依然既有火炮,又有配重抛石機。
32 1422年,胡斯軍在5個月時間裡向波希米亞境内的卡爾施泰因城堡發射了近1.1萬枚炮彈,最後還是無功而返。
1428年,英格蘭軍向奧爾良城發射的石彈重量在130磅至180磅(約60千克至80千克),城牆安然無恙。
隻有城中的個别建築被擊毀,人員死傷倒是有一些,但加起來不會超過50人。
1453年,土耳其軍攻陷了君士坦丁堡,用的還是火器投入使用前的老戰法。
盡管他們有一門巨型火炮向城市發射1300磅(約600千克)重的石彈,但這場勝利中沒有一點火炮的功勞。
33 魯道夫·施耐德(RudolfSchneider)提出,古人擁有過的最實用的攻城器械在民族大遷徙期間失傳了。
34這種武器以扭力為基礎,也就是扭轉鬃毛産生的拉伸力。
扭力非常大,但扭力武器的制造相當複雜,在戰争越來越野蠻的時代,軍隊就不會再使用這門技術了。
中世紀隻知道大型弩和基于杠杆原理的器械(配重抛石機)。
施耐德相信,如果扭力武器流傳了下來,那麼使用火藥的槍炮可能根本就不會出現,因為早期火器&mdash&mdash事實上,直到1600年之前都是如此&mdash&mdash的威力與扭力武器不可同日而語。
這個觀點看似鐵闆釘釘,卻與不久前的一項發現相悖:大約在火炮出現的同時,古代扭力器械被再次發明并投入使用。
1324年的梅斯保衛戰中用到了這種器械。
從1346年起,梅斯人約翰·居伊(JohannGuiofMetz)在阿維尼翁為教宗建造了多部扭力器械,賺到了極高的利潤。
35 發明精神竟然會如此誤入歧途。
約翰·居伊(或他的梅斯老師)鑽研借鑒古人的成果,再次造出了扭力器械。
他當然是一位天才,讓一種遠勝于當時火炮的器械重現天日。
當火炮後來不斷發展,扭力器械卻沒有。
假如約翰·居伊能向當時的人傳授鑄造鐵彈的技術,那麼他的現實成就無疑會大得多。
但到了1740年還有一位迪拉克(Dulacq)先生寫了一本題為《炮具新論》(Théorienouvellesurleméchanismedel&rsquoartillerie)的書,書中建議恢複古代的投射武器,取代高仰角的火炮,因為後者的表現太不穩定了。
不管我們将巨型石彈的威力估計得如何小,它們的表現肯定不至于微不足道,否則人們就不會一次又一次地制造和使用龐大的石炮了。
如果我們認為射石炮威力的真正檢驗标準是防守一方,也就是要塞的設計與建造方面的相應變化的話,那麼有一點就必須注意到:這些變化是從15世紀後半葉開始的。
36 各式火炮名目繁多,但不能明确分辨每一個的意思。
&ldquo寇非林&rdquo(culverin)一詞在大膽查理的時候指的是一種單兵火器,到了16世紀就是一種炮了。
其他的名字還有:射石炮(bombard)、石彈炮(Steinbüchse)、木塊炮(Klotzbüchse)、主炮(Hauptbüchse)、&ldquo梅特澤&rdquo(Metze)、破城炮(Tummler)、臼炮(mortar,Böller)、榴彈炮(howitzer)、王炮(Karthaune,實為Quartane,也就是四分之一炮)、&ldquo蛇炮&rdquo(snake)、&ldquo急蛇炮&rdquo(emergencysnake)、&ldquo毒蛇炮&rdquo(serpentine)、&ldquo隼炮&rdquo(falcon)、&ldquo小隼炮&rdquo(falconette)、&ldquo雀鷹炮&rdquo(sparrow-hawk)、&ldquo塔拉斯炮&rdquo(Tarrascannon)、&ldquo歌炮&rdquo(singer)、&ldquo夜莺炮&rdquo(nightingale)、&ldquo捕鳥炮&rdquo(fowler)、&ldquo鹈鹕炮&rdquo(pelican)、&ldquo翼蜥炮&rdquo(basilisk)、&ldquo火龍炮&rdquo(dragon)、&ldquo獵隼炮&rdquo(Saker)、&ldquo加農炮&rdquo(Kanone)。
37 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起初用公牛拉炮。
1494年法國人來到意大利時,人們注意到法軍的大量火炮是用特别強壯的馬匹拉的。
38由此帶來的機動性是法軍的一大優勢,但消耗也非常大。
據《巴亞爾傳》(LifeofBayard)記載,馬克西米利安皇帝上陣時的役畜隻夠拉一半的大炮,于是隻好拉完一半再返回去拉另一半。
盡管有此劣勢,但馬克西米利安軍、瑞士軍39、法軍的炮兵都在不同篇章中受到過贊揚。
40 直到16世紀初,炮兵的實戰效能依然比較小。
瞄準的技藝還有待發展。
炮彈的彈道太高了。
如果密集步兵單位非要頂着炮火上的話,他們要麼會卧倒,要麼會硬着頭皮沖鋒,不讓火炮有第二次開火的機會。
41 因此,在法軍炮兵受到贊揚的1494年,著名傭兵首領特爾武裡齊奧(Trivulzio)聲稱火炮在會戰中沒有用處。
42馬基雅維利在創作于1513年至1521年間的《論李維》43中寫道,火炮引發恐懼的主要原因是不熟悉炮響。
16世紀80年代,蒙田表達了同樣的看法,因此希望廢除這些&ldquo無用的東西&rdquo。
44但伊奧韋斯在《佩斯卡拉傳》(LifeofPescara)中說,智将無炮不上陣。
45阿維拉(Avila)稱贊黑森領主腓力(LandgravePhilip)及其将佐在施馬爾卡爾登戰争(SchmalkaldicWar)中精通操炮之術。
46有一次,他們在英戈爾施塔特(Ingolstadt)城下用9個小時發射了750枚炮彈,有炮擊駭人之稱。
手持火器 如前所見,我們從很早就必須區分手持火器&mdash&mdash在德意志叫作&ldquo立槍&rdquo(Lotbüchsen)&mdash&mdash與大炮了。
但兩者盡管有種種區别,發展過程還是有一些類似之處。
小型火器的槍管同樣變長了,有時會一分為二,有時槍管内會安一個凸出來的環,将膛室與槍管隔開,這樣木塞插入後就不會一直滑下去,貼在火藥上,而會留出一些縫隙,好讓氣體的能量充分釋放。
大炮的點燃方式是将鐵鈎加熱到火藥的燃點溫度,然後伸入火門。
手持火器則是将一根緩慢燃燒的火繩壓進裝滿火藥的火門。
隻要火門在槍管上面,士兵就不能瞄準,尤其是火門會噴出一道火焰。
因此,有時兩人會分給一支槍,一個人負責開火,另一個人瞄準并給同伴發信号。
後來火門被開到了側面,另配一個藥鍋用來引燃火藥。
後來又發明了火繩夾(cock),前面夾着火繩,射手可以一邊瞄準一邊按下來開火,不必去看藥鍋。
槍錘需要射手用手按下,後來出現了隻要扣一下手指就能觸發彈簧,接着讓火繩降下的槍機(matchlock)。
之前的弩上已經有了這種裝置。
小巧的木質藥盒簡化了裝填流程。
盒的容量是提前測好的,剛好是發射一次所需的火藥量。
為了盡快把這些所謂的&ldquo藥匣&rdquo(cartridge)拿出來用,射手會在肩帶裡裝上11個藥匣。
此外,射手還有一包彈丸和一個藥袋,可以将火藥從袋中抖進藥鍋。
這種引火藥不同于槍彈本身用的火藥,要更細一些。
藥鍋上面會加蓋。
早期手持火器的用法千奇百怪。
有的手柄支在地上,有的夾在腋下,有的放在肩上,有的抵在胸口。
更有甚者要張開雙臂使用。
但這些姿勢射不遠也射不準。
為了提高射程和精度,槍管變得更長了,由此産生的後坐力帶來了新的問題。
從1419年開始,為了抵消後坐力,人們在靠近槍口的槍管下方安上了鐵鈎。
47這種帶鈎的槍極為常見,但是需要牆面或木料提供穩固支撐,因此野戰中基本用不上。
就連單兵支架在野戰中也沒多少用處,因為運輸支架和轉移陣地都太麻煩了。
48 準星和表尺的發明提升了精度。
各市市民從1430年起就開始舉辦射擊比賽。
但在戰場上,射手或多或少會受到戰鬥形勢的擾動,精度并不特别重要。
到了後來的18世紀,為了集體開火和迅速開火,精度被有意忽略了。
這種新式武器相對于弓弩的優勢在于穿透力和射程。
15世紀末的火槍比賽中已經有230步至250步的成績,弩的射程則隻有110步至135步。
49當時已經發明的線膛槍通常會被明令禁用。
其他規定則隻能理解為:比賽要求徒手射擊(而不能使用支架,打個比方)。
但是,鈎铳的彈丸威力常常太弱,不能穿透騎士重甲。
火繩槍(musket)遂應運而生,這種步兵武器能發射2盎司(相當于針槍用的針的兩倍左右)重的彈丸;火繩槍徒手不易操控,因此配有木叉支撐。
杜貝萊(DuBellay)于1523年寫到了這一發明,時為比克卡會戰之後,帕維亞會戰之前。
木叉很輕便,射手可以與火繩槍一同攜行,到了陣地則轉向無礙。
裝填時,射手會将一個皮兜繞在左臂上,将木叉穩住。
支架是逐漸才演變成抵肩的樣式。
在整個16世紀,較輕的鈎铳和較重的火繩槍都有使用。
用心軸制造的槍管相當粗糙,不利于燃氣效能和瞄準精度。
為了得到完全光滑的内壁,人們嘗試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