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荷蘭人和英國人:另外一場戰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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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17世紀結束,迎來了18世紀時,被稱為&ldquo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rdquo的多國之戰終告結束。

    這場戰争主要是為了阻止法國将西班牙王室和法國王室合二為一,從而主導歐洲。

    1713年簽訂《烏得勒支條約》後,路易十四的&ldquoIln&rsquoyaplusdePyrénées&rdquo(比利牛斯山已經不複存在)成為一句空話,戰争逐漸接近尾聲。

     1780年時,盡管荷蘭從世俗觀念來看仍興旺發達,實際上卻已江河日下。

    這要歸因于其不能發揮作用的政治制度、相互沖突的國内利益集團、充滿分歧的政策,以及明顯衰落的軍事實力。

    荷蘭在初創時期非常強健,在16世紀時勇敢果斷,在17世紀時雄心勃勃、戰無不勝,甚至可以說是光芒四射。

    然而18世紀的荷蘭卻由于其組成部分的分裂,無法形成有效的政策。

    本就很難指望分裂的政治制度會帶來什麼更好的結局。

    亞當斯在寫給遠在祖國的大陸會議主席的信中說,其憲法&ldquo是如此複雜,如此反複無常&rdquo,政府結構如此繁雜,各個黨派之間相互對立的原因如此多樣,以緻他成了&ldquo歐洲處境最艱難的大使&rdquo。

     荷蘭每個省都有自己的執政,而這個職位通常通過選舉授予奧倫治親王,由他在其主要職位外兼任。

    沉默者威廉在擔任執政的同時還兼任荷蘭省、澤蘭省以及烏得勒支省執政。

    此外每個省還有自己的議長(Pensionary),這是與美國州長相當的行政職位。

    總的說來,由其同僚選出的大議長(GrandPensionary)實際上相當于首相。

    荷蘭省的大議長是彼得·範布萊斯維基克(PieterVanBleiswijk),雖被亞當斯描述為&ldquo了不起的學者、語言學家、自然哲學家、數學家甚至是物理學家&hellip&hellip并在公共事務方面經驗豐富&rdquo,但他并無卓越的人格力量來充實這些才能,而且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都沒有明确的政治地位。

     無論是錢還是帝國的吸引力都不足以平息荷蘭國内的分裂主義,引導荷蘭走向統一。

    當然,商業利益成功地使商人冒險家們聯合起來,組建大型的貿易公司,但是承擔檢查、維護戰艦職責的海軍事務管理工作,卻分散給了多達五個地區性的海軍部門:荷蘭南部默茲河上的鹿特丹、阿姆斯特丹、澤蘭、弗裡斯蘭和&ldquo北部&rdquo地區(NorthQuarter)。

    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他們的利益互相沖突,無法制定出維持一支能夠勝任的、強健的艦隊所必需的全國性海軍政策。

    這五個海軍部門忙于保護沿海地區,使其不受私掠船和其他掠奪者的侵擾;忙于監督分配戰利品的軍事法庭,監督充斥各個港口城市的無賴水手們&mdash&mdash據報道其數量多達8萬人。

    船上生活充滿鞭笞、污穢、營養不良或失衡,再加上風暴、敵人炮火的轟擊和炮彈飛濺的碎片,能夠忍受這一切可怕狀況的人隻能是性格粗野之輩,而如果他們因為戰利品的分配或别的什麼原因感到不滿,或者僅僅為了釋放壓抑在狹小的船艙中的情緒,一旦上岸,就随時準備着掀起暴動或騷亂。

    盡管荷蘭人一向規規矩矩,正派、誠實的名聲遠近聞名,但是和其他民族一樣,他們中間也不免有些難纏的家夥。

     相比之下,被稱為&ldquo攝政&rdquo(Regents)的統治階層,無一例外均是貴族出身。

    攝政為荷蘭總督府的骨幹力量。

    他們擔當城鎮議員以及省和全國議會代表。

    他們的任職名義上是通過選舉,可是除非出身名門世族,家境殷實,擁有基于财富和社會關系的社會地位,否則他根本不可能被考慮做這些職位的候選人。

    這些攝政們互相通婚,彼此提攜,相互任命對方擔任市鎮政府要職,如市長、司法長、軍隊統帥、市議員、金融公司董事&mdash&mdash其中包括東印度公司董事會中最有實權的那17人,再通過這些市鎮職務而充任省或全國議會代表的職務。

    他們把圈外人拒之門外。

    這種制度與中世紀地方政府的任職制度并無二緻,實際上也正是從後者演變而來的。

    此種制度已經根深蒂固,1581年籲求誓絕後,荷蘭共和國就由一個上流社會組成的寡頭所統治,他們代表着大約1萬人&mdash&mdash當時在職水手人數的1/8。

    然而不論是水手還是攝政,每個人都自稱哈萊姆人、萊登人或阿姆斯特丹人&mdash&mdash以城市而非國家作為标識&mdash&mdash這對國家而言自然是一種損失。

     這些攝政自滿且保守,與法國大革命之前的所有特權階層對待工人階級的态度一樣,視他們為&ldquo小人物&rdquo&mdash&mdash意大利人所說的popolominuto,并且在表達這種态度時毫不難為情。

    一位多德雷赫特(Dordrecht)市的攝政&mdash&mdash他的家族世代都是該市的攝政&mdash&mdash曾說:&ldquo雖然自由民地位低微,但是他們本來就應該低微。

    &rdquo這是對既有社會秩序的平和陳述,人們堅信這種秩序是由上帝建立的。

     這些攝政堅信自己有統治的資格,而&ldquo劣等下賤之輩&rdquo,即揚·德·威特(JandeWitt)所謂的&ldquo完美的荷蘭人&rdquo,則不應該參與政府管理,因為&ldquo這必須僅僅保留給能勝任統治的人&rdquo。

    這與參與政府實際事務的英國統治階層的想法一緻,但是與法國的精英階層(gratin)不同&mdash&mdash他們對國事不聞不問,卻按誰的封号更古老而在禮節和排位這樣的事上糾纏不休。

    作為荷蘭省的大議長或總督,還是荷蘭有史以來最出色的政治家,揚·德·威特認為自己勝任統治自然不無道理,但是他似乎缺少了些政治圓滑。

    威特對平民的蔑視太過外露,這讓他觸犯了衆怒,結果在1672年,他和他的兄弟科内利斯(Cornelis)一道被一群暴民用私刑撕成碎片。

    這些飽受入侵法軍暴虐的平民認為,威特對未能阻止法國入侵負有責任。

    荷蘭民衆的生活表面上秩序井然,但此次極端的謀殺事件無疑顯示了矛盾性的另一面。

     荷蘭攝政一向關心窮人&mdash&mdash這可不是養尊處優的統治階層慣有的品性,他們建立了讓外國訪客印象深刻的公共慈善體系。

    在阿姆斯特丹,每座房子外面都用鍊條挂着一個盒子,上面寫着:&ldquo想想窮人。

    &rdquo商人們把每次交易後的零錢放在這裡。

    盒子上了鎖,教會執事定期來把錢取走。

    每周兩次,他們挨家挨戶地按門鈴詢問居民是否有東西捐贈到盒子裡。

    阿姆斯特丹為老人和窮人所建造的救濟所是一幢帶有漂亮花園的氣派建築,至今仍然被導遊手冊列為旅遊景點。

    這個救濟體系還包括孤兒院、傷殘士兵醫院、年老海員的庇護所,以及精神病院。

    當時的英國遊客威廉·卡爾(WilliamCarr)認為,該體系的慈善之舉&ldquo超過了世界上所有其他城市&rdquo。

     隻有統治階層才能夠在政治上發出聲音。

    沒有财産資格的平民沒有選舉權,因而也就不存在普選。

    政策通過聯省議會的投票決定,而投票結果取決于各省議會對投票的授權。

    省議會由市議會的市政官(Burgomasters)主持,其中包括兩名議員、兩名市政官、兩名法官(schepens)以及省議長。

    盡管議長身份很重要,但他要先得到市政官的委任。

     這種政治制度極具名義上的民主制度特征。

    聯省議會的政治決策必須經由省議會進行投票同意或者否決,再經市鎮議會投票,最後再回到聯省議會,因此最終形成的決議可能要經過代表50個城市的2000人的讨論。

    正像有人在談到波蘭議會時所說的,&ldquo他們制造混亂,并稱之為憲法&rdquo。

    對獨裁的恐懼,造成了拖延和權力的分散,犧牲了效率&mdash&mdash在遭遇危機的時候,會釀成尤為嚴重的後果。

    一個很小的事例體現了這一點。

    有一次,大議長因為一件急事會見法國大使,大使要求盡快答複,以便向國王彙報。

    大議長非常絕望,幾乎流下淚來說:&ldquo你知道,我不可能在三周内得到答複。

    &rdquo 盡管荷蘭政府是個緊密而狹隘的集團,僅代表人口中某個經濟和社會層面的一小部分,卻受到決策過程的極大限制,就像被小人國的人們用繩索捆綁在地上的格列佛一樣,完全無法作為。

    正像後來不得不與該制度打交道并對其失去幻想的亞當斯所說的,這是部&ldquo複雜而令人困惑的憲法&rdquo。

    首先,主權何在?無論是對外國人還是對本國人,這一點都同樣難以确認。

    名義上說主權歸于執政,但決定權屬于他,還是屬于那些代表七省聯盟的聯省議會的大人們?聯省議會主席由代表們輪流擔當,每周輪換一次,這顯然不是有效的政府管理方式。

    但荷蘭人太害怕某個統治者取得獨裁控制權了,以至于他們為防範這種高效率的風險,采取了近乎荒謬的預防措施。

    美國人也一樣,在設計憲法時對任何有君主制意味的東西都感到畏懼,不過他們隻是簡單地把君主制徹底排除,而不是把審議機構的首腦置于幾乎無法動彈的廢棄境地。

    總的說來,在與荷蘭一樣面臨有關建國問題的決定時,美國人的解決方式更為合理,這無疑是因為他們幸運地受益于那些明智又富于經驗的政治思想家,美國憲法歸功于這些人。

     國家元首是執政,原先是斐迪南和伊莎貝爾的孫子&mdash&mdash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皇帝的代表或者總督。

    斐迪南從勃艮第公爵、法王之子&ldquo大膽的腓力&rdquo(PhiliptheBold)那裡,通過繼承擁有了低地國家亦即荷蘭[1],這又是通過錯綜複雜的關系和不同王朝的聯姻,從神聖羅馬帝國的馬克西米利安(Maximilian)那裡繼承而來的,不過這些我們現在都按下不表。

    當1555年查理五世遜位的時候,這些領地傳給了其子腓力二世。

     1579年,烏得勒支聯盟成立之年,由沉默的威廉擔任的執政一職改為世襲職位,盡管并非屬于皇室。

    荷蘭獨立時,這個職位由他的孫子威廉二世擔任。

    這個年輕人繼承了奧倫治家族特有的好鬥性格,在簽訂《明斯特和約》時反對有關獨立的條款,因為他相信,與西班牙沒有讨價還價的餘地,隻有拼死一戰。

    更重要的是,他娶了英國國王查理一世的大女兒,開始了奧倫治家族與英國國王的公主們的一系列聯姻。

    這鞏固了與英國王室的關系,盡管兩國過去戰争不斷,将來也會争執不休。

    在所有這些聯姻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們的兒子&mdash&mdash奧倫治威廉三世和英格蘭詹姆斯二世的女兒瑪麗的婚姻。

    當瑪麗的父親在1688年的&ldquo光榮革命&rdquo(GloriousRevolution)中被罷黜的時候,國王的荷蘭女婿受邀繼承王位。

    他接受了邀請,按英國的王位序号成為威廉三世,與其配偶聯合執政,此即威廉和瑪麗。

    身為英國國王和荷蘭執政,兩國成為同盟,威廉成為歐洲聯盟的主導力量,阻止了路易十四試圖控制歐洲的企圖。

    路易十四把他視為歐洲的首要敵人,對他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後快,以期重新得到靠近邊界的法國低地地區。

    路易十四對擴張法國領土的貪欲無休無止,在其成年後的統治時期(約1660年到1715年),他是歐洲一系列戰争的始作俑者。

    他成為霸主的渴望,以及其他國家對他的堅決遏制,是所有邊境地區都沖突不斷的起因,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704年著名的布倫海姆戰役(theBattleofBlenheim)及其主要指揮官馬爾伯勒公爵(DukeofMarlborough)。

    在英國詩人騷塞(Southey)的一首詩中,爺爺回答孩子的問題說:&ldquo可是他們到底為什麼打仗,這個我可真不明白。

    &rdquo今天,我們的視野更加開闊了,也許可以嘗試回答這個問題。

    他們所争鬥的是雖然看不見卻非同小可的東西,那便是力量平衡&mdash&mdash本質上說,法國不應該通過吞并哈布斯堡王朝或西班牙帝國的領土而取得支配歐洲的地位。

     路易十四自5歲就登上王位,習慣于專制統治,而這更刺激了他的胃口,需要不斷擴大領土來滿足。

    人類對權力的嗜欲古已有之,難以抑制,而且後果往往是毀滅性的。

    如果這種權力被用來搶奪領土或者壓制自由,那麼就不能說這種權力增進了它所統治的人民的福祉、幸福或者生活質量,也不可能使統治者得到滿足。

    那麼,它究竟有什麼益處呢?我們這種物種對該活動樂此不疲,但它不過是浪費時間罷了。

    從成吉思汗到希特勒的這段時期,路易十四算是代表時代精神、推崇這種做法的主要人物了。

    關于權力這個話題有很多話要說的阿克頓勳爵(LordActon)宣稱,路易十四的年代&ldquo赤裸裸地崇拜權力,無論人或神的法則都要屈從于權威的陶醉和意志的駕馭&rdquo。

    當戰火突破歐洲向全世界蔓延的時候,麥考利(Macaulay)找到了另外的譴責對象:弗雷德裡克大帝,以及他為了獲得西裡西亞(Silesia)而與奧地利的瑪麗亞·特蕾西亞(MariaTheresa)的無休止的争鬥。

    很少人知道西裡西亞在哪裡,但是它就像一塊魔石,無論誰摩擦它都會引發戰争。

    富有語言天賦而教授曆史的麥考利曾寫道,弗雷德裡克的貪婪和欺詐,連&ldquo那些從未聽說過普魯士之名的土地上都可以感受到&rdquo,在這些地方,&ldquo為了他(弗雷德裡克)能夠搶劫鄰居&hellip&hellip黑人們在(印度)科羅曼德(Coromandel)海岸厮殺,而那些紅皮膚的人則在北美的大湖旁互割頭皮&rdquo。

     1702年,威廉三世騎馬時被一個小土丘絆倒死去,沒有留下子嗣&mdash&mdash死于這樣一種小障礙好像應該别有什麼哲理,但是到目前為止并沒有誰闡發出什麼深意。

    在英國,威廉的妻妹繼位成為安妮女王;在荷蘭則由拿騷家族的一個旁系表弟繼位,此即威廉四世。

    威廉四世生性不愛冒險,規規矩矩地沿着與英國聯姻的既定道路,娶了喬治二世的女兒安妮。

    作為真正的漢諾威(Hanover)王室成員&mdash&mdash這可不是一個随和的家庭&mdash&mdash安妮或者安娜後來成了寡婦,帶着一個3歲的兒子,這就是威廉五世,在本書所涉及的歲月中,他擔任荷蘭執政一職。

    安妮在威廉五世未成年時擔任荷蘭攝政,被英語世界的曆史學家稱為&ldquo安娜女總督&rdquo(GovernessAnna)。

    &ldquoGoverness&rdquo并不是一個合适的詞,這裡僅僅是&ldquo女總督&rdquo的意思。

     安娜總督說一不二,以嚴厲的統治著稱,作為遺産,還為自己的兒子指派了一位個性強硬的人充任顧問一職,此人在我們所叙述的曆史階段支配着親王,成為事實上的總督。

    這就是不倫瑞克公爵,為了與家族很多其他的不倫瑞克相區别,全名為不倫瑞克-沃爾芬比特爾的路易·恩斯特·威廉(LouisErnestWilhelmofBrunswick-Wolfenbüttel)。

    他是更有名的卡爾·威廉的兄弟。

    卡爾·威廉是毗鄰普魯士的日耳曼公國的大公(reigningDuke),一位令人尊敬的勇士,&ldquo開明專制君主&rdquo的楷模。

    不過在他被載入史冊的那個曆史時期,他卻是盛名之下,其實難副,因為那時他頒布了臭名昭著的《不倫瑞克宣言》(BrunswickManifesto),僅此宣言便生動揭示了舊政權統治階層的本質&mdash&mdash及其崩潰。

    後來在1792年,卡爾·威廉公爵率領普魯士奧地利聯軍去鎮壓法國革命。

    向巴黎進軍時,他在自己的軍隊快要到達法國邊界的時候宣布,他的聯軍準備幫助路易十六複位,而任何膽敢對抗其軍隊的法國人都将根據最嚴厲的軍法&ldquo受到懲處&rdquo,&ldquo他們的房屋也将被焚毀。

    如果國王與王後受到了任何傷害,聯軍将屠城并徹底摧毀巴黎,讓複仇永志難忘&rdquo。

    這咄咄逼人的宣言自然讓法國公衆們相信,這個宣言所試圖惠及的國王是法國的叛徒,是與普魯士和奧地利結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