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海盜——“巴爾的摩英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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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名為&ldquo巴爾的摩英雄&rdquo号(BaltimoreHero)的私掠船本不屬于美國海軍,但因為受到馬裡蘭安全委員會(theCouncilofSafetyofMaryland)的委派,不等正式授權便迫不及待地想投入戰鬥。

    1776年11月21日,與其說是靠其武裝(該船有6門到14門炮),毋甯說是靠其膽識,它在距離聖尤斯特歇斯島海岸3英裡的地方,俘獲了一艘英國的貨船&mdash&mdash&ldquo五月&rdquo号(theMay)。

    當時&ldquo五月&rdquo号正駛出聖基茨島,無論在聖基茨島還是在聖尤斯特歇斯島上,該船均在視野範圍之内。

    押解船員登上甲闆,受命将&ldquo五月&rdquo号運至美國的特拉華。

    船主是位于背風群島最南端多米尼加島的一個英國居民。

    他通過多米尼加總督向該地區的英帝國高官、聖基茨島總督克萊斯特·格雷特黑德(CraisterGreathead)[1]表示強烈抗議;這個名字倒是有着十分恰當的自信。

     大量外交信函抵達海牙,轉達了格雷特黑德的譴責,他譴責聖尤斯特歇斯島居民&ldquo經常公開地&rdquo向美方提供物資,&ldquo協助其反叛行為,成為其海盜活動的保護者”&ldquo巴爾的摩英雄&rdquo号事件就發生在聖尤斯特歇斯島大炮的射程内。

    格萊特黑德聲稱,該船還獲準回到聖尤斯特歇斯島,&ldquo顯然受到了各種保護&rdquo,這都要歸咎于未能嚴守中立的聖尤斯特歇斯島總督赫拉夫的默許&mdash&mdash如果不是縱容的話。

    他要求召見赫拉夫,要他就此事給予解釋,對&ldquo五月&rdquo号船主給予賠償,堅持要找出并緝拿&ldquo教唆犯&rdquo,讓他們受到&ldquo應得的懲罰&rdquo,&ldquo以儆效尤&rdquo。

    格雷特黑德又舊事重提,說到了&ldquo安德魯·多利亞&rdquo号事件的嚴重性,盡管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他認為赫拉夫對反叛者的旗幟行禮時已明确知道對方身份。

    提及禮炮事件,他更是義憤填膺,要求&ldquo就奧倫治要塞向英國叛逆臣民的旗幟行禮而對英王陛下旗幟所造成的侮辱,做出富于教益意義的補償&rdquo。

     他撰寫了一篇冗長的檄文,長篇累牍地表示非常遺憾,&ldquo我們兩國朝廷&rdquo之間的諸多合約遭到&ldquo粗暴的踐踏&rdquo,&ldquo對英國背叛者的援助和承認&rdquo違反了國際法,&ldquo&hellip&hellip這些被蒙蔽的民衆本不會被視為合法&hellip&hellip況且國際法從來不承認臣民對其宗主國所發動的戰争為合法戰争行為,因此任何僭權施加的搶奪行為,都隻能被視同海盜之流的堕落行徑&hellip&hellip令所有公衆信仰和國家尊嚴蒙羞的是,一個荷蘭屬地成為背叛和海盜行為的公然教唆者,而其閣下(在外交上,此詞指荷蘭議會)第一個公開承認了從未被列入列國國旗的旗幟&rdquo。

    文章洋洋灑灑,铿锵有力,華麗的辭藻連綿不絕。

    (讓人驚訝不已的是,在18世紀,那些寫信的人&mdash&mdash尤其是那些官員們&mdash&mdash有那樣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對詞句推敲雕琢,使語法臻于完美、遣詞造句恰到好處,而20世紀的後來者隻能嫉妒過去,他們的讀者隻能在學究氣的叢林和官腔十足的泥沼中艱難行進。

    ) 他還進一步指控說,該海盜船的船主之一實際上是馬裡蘭的代理商範比伯,其承諾将搶掠的部分财物分給島上的一位親屬。

    不過,對這種說法,範比伯先生及所謂的分贓者&mdash&mdash一位叫奧爾(MrAull)的先生&mdash&mdash都堅決予以否認。

     在最後的激憤控訴中,克萊斯特·格雷特黑德提到,當赫拉夫得到機會,可以親自向聖基茨總督做出解釋的時候,他竟然拒絕與總督談話。

    為加強效果,格雷特黑德先生特别安排英王閣下的議員之一、閣下任命的副檢察長&ldquo屈尊前往送達&rdquo此函,然而赫拉夫仍然不為所動。

    在措辭傲慢的回信中,他拒絕回應傳喚,也拒絕與格雷特黑德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