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清朝興衰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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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人數增至三萬餘,每年支給宗室的銀兩數百萬計。
如此衆多的宗室人數,使得宗室成為惡棍的聚集地,其多有犯事,侵害良民,卻不可徹查。
所以,清朝的衰退,早在号稱極盛的乾隆末年、嘉慶初年之川、湖、陝教匪暴亂中顯示出來。
嘉慶四年(1799年),太上皇(乾隆帝)去世,天子命軍機大臣傳谕四川、湖北、陝西的将帥督撫:&ldquo迩年皇考春秋日高,從事寬厚,即如贻誤軍事之永保,嚴交刑部治罪,仍旋邀寬宥。
其實各路縱賊,何止永保一人,奏報粉飾,掩敗為功,其在京谙達侍衛章京,無不營求赴軍,其歸自軍中者,無不營置田産,頓成殷富,故将吏日以玩兵養寇為事。
&rdquo同時诏谕中又寫道:&ldquo川楚之軍需,三年時間,經費已超過七千萬,前所未有之。
&rdquo這些都是在内有和珅(乾隆末年專權的宰相,于嘉慶四年被誅),在外有福康安、和琳陋習累累,軍中喝酒吃肉,尋歡作樂,時常用國帑填補其浮冒,卻遲遲不給各路官兵鄉勇發饷,使得他們腹内空空,無褲可穿,以牛皮裹足,在山谷中行走。
早在畢沅在湖北時,這一弊端就已現端倪,而宜綿、英善在四川之時,這一弊端延續下來。
也就是從這時候起,開始使用鄉勇團練。
使用鄉勇團練的原因在于,襄陽之賊侵犯孝感時,隻有随州命令居民村莊,事先挖好壕溝、壘好土山,進行嚴密防禦,賊無計可施,孝感得以免于焚掠,于是谕各州縣用此法,使鄉勇團練與官軍互為犄角。
又诏:如果征調黑龍江的兵力,往返數千裡,需要巨大的軍需供給,并且士兵水土不服,又不熟悉賊情。
算下來,征調一名黑龍江士兵,其花費可募數十鄉勇,同時還能保衛身家,免于被擄的威脅,可以将此法作為剿匪的計策。
然而這時候,雙方對戰之時,官兵讓鄉勇居于隊伍之前,綠營兵在其後,滿兵、吉林、索倫之兵又在其後。
而賊營也讓難民在隊伍之前,以之對抗清軍,真正的賊都在隊伍後面觀望,因此,戰争多為鄉勇與難民交鋒,而兵、賊很少相遇。
又因為鄉勇傷亡無須上報朝廷,因此得以掩敗為功,而京師禁旅凡有傷亡,必當具奏,遠不是綠營兵那樣,隻咨報部即可。
因此,京師禁旅通常不直面敵人,及至戰争取勝,後隊的弁兵,又開始以有功自居,那些在最前面沖鋒陷陣的鄉勇,反而沒有功勞。
因此,保奏時,皆滿兵居多,綠營兵偶爾有一些,幾乎很少見鄉勇奏于朝廷。
因此,滿兵既可以驅使由漢人組成的綠營兵,受綠營驅使的鄉勇也為滿兵所用,讓鄉勇直面受匪賊脅迫的難民。
至是诏:立下功勞的鄉勇,一律保奏,陣亡者一律議恤,以期達到同仇敵忾的效果。
此文末尾處,除列舉劉清、羅思舉、桂涵以外,并無幾人得以記錄功勞。
就這麼幾個人,奏牍上也很少見到他們的事迹,魏源特此叙述,足以見滿人驕盈、腐敗成風。
日本德川幕府末期,屢屢禁止庶民習武。
此舉恰好反映出麾下士人的惰弱,滔滔禁令無法阻止庶民習武,即便麾下有所謂八萬騎,依舊未能阻止江戶幕府的終結。
清朝也是如此。
在寇亂大爆發時期,陝甘總督長麟上奏,陝甘地區團練密集,盡管在賊勢日益緊迫之時,此舉有益于當下,但對将來有極大危害。
随着民勢逐漸強悍,這些人要麼聚衆械鬥,要麼抗拒官差的抓捕,不可不防,基于此情形,奏請遏制此現象的措施。
诏谕:雖然不能容許這種現象發展下去,針對得勝而歸的鄉勇,可采取由官方出價收購其槍矛的辦法來遏制,此法可保一時無事。
但是,清朝頹勢愈顯,以至于太平天國之亂發生時,無論滿兵、綠營兵均不可抵擋,即便有勇将塔齊布作為滿人的後盾,但最終得以平定太平天國之亂,楚勇、湘勇功不可沒。
朝廷除了要養定額兵以外,還要養楚、湘、皖諸勇用以自衛。
至此,與征收厘金的辦法相區别的是,此舉使清朝的兵制财政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以滿洲人為清朝之中堅力量的政策,至是成為廢紙。
簡言之,使得清朝興隆而優寵滿人、驅使漢人的辦法,其所産生的弊端,最終成此轉旋之勢。
這一微妙的時機,實際上産生于乾隆、嘉慶之際。
乾隆時期對滿人的寵信達到巅峰程度,從嘉慶以後,徒受弊害而已,清朝國勢的衰弱由此而來。
這可以說是清朝興衰的關鍵,需要格外留心。
這一結論僅從國勢、兵力對王朝興衰的影響出發,但一個朝代的興衰,并不是僅僅隻有兵力、國勢的原因,與民力、物力的盛衰,府帑的豐歉也有關系,都是長期積累所緻。
本人曾論及清朝創業時代的财政情況,而後又将論清朝極盛時期與衰頹時期的财政,以期有始有終。
将之與此篇進行對比參照,在闡明清朝興衰的原委上,希望可以有更大的發現。
如此衆多的宗室人數,使得宗室成為惡棍的聚集地,其多有犯事,侵害良民,卻不可徹查。
所以,清朝的衰退,早在号稱極盛的乾隆末年、嘉慶初年之川、湖、陝教匪暴亂中顯示出來。
嘉慶四年(1799年),太上皇(乾隆帝)去世,天子命軍機大臣傳谕四川、湖北、陝西的将帥督撫:&ldquo迩年皇考春秋日高,從事寬厚,即如贻誤軍事之永保,嚴交刑部治罪,仍旋邀寬宥。
其實各路縱賊,何止永保一人,奏報粉飾,掩敗為功,其在京谙達侍衛章京,無不營求赴軍,其歸自軍中者,無不營置田産,頓成殷富,故将吏日以玩兵養寇為事。
&rdquo同時诏谕中又寫道:&ldquo川楚之軍需,三年時間,經費已超過七千萬,前所未有之。
&rdquo這些都是在内有和珅(乾隆末年專權的宰相,于嘉慶四年被誅),在外有福康安、和琳陋習累累,軍中喝酒吃肉,尋歡作樂,時常用國帑填補其浮冒,卻遲遲不給各路官兵鄉勇發饷,使得他們腹内空空,無褲可穿,以牛皮裹足,在山谷中行走。
早在畢沅在湖北時,這一弊端就已現端倪,而宜綿、英善在四川之時,這一弊端延續下來。
也就是從這時候起,開始使用鄉勇團練。
使用鄉勇團練的原因在于,襄陽之賊侵犯孝感時,隻有随州命令居民村莊,事先挖好壕溝、壘好土山,進行嚴密防禦,賊無計可施,孝感得以免于焚掠,于是谕各州縣用此法,使鄉勇團練與官軍互為犄角。
又诏:如果征調黑龍江的兵力,往返數千裡,需要巨大的軍需供給,并且士兵水土不服,又不熟悉賊情。
算下來,征調一名黑龍江士兵,其花費可募數十鄉勇,同時還能保衛身家,免于被擄的威脅,可以将此法作為剿匪的計策。
然而這時候,雙方對戰之時,官兵讓鄉勇居于隊伍之前,綠營兵在其後,滿兵、吉林、索倫之兵又在其後。
而賊營也讓難民在隊伍之前,以之對抗清軍,真正的賊都在隊伍後面觀望,因此,戰争多為鄉勇與難民交鋒,而兵、賊很少相遇。
又因為鄉勇傷亡無須上報朝廷,因此得以掩敗為功,而京師禁旅凡有傷亡,必當具奏,遠不是綠營兵那樣,隻咨報部即可。
因此,京師禁旅通常不直面敵人,及至戰争取勝,後隊的弁兵,又開始以有功自居,那些在最前面沖鋒陷陣的鄉勇,反而沒有功勞。
因此,保奏時,皆滿兵居多,綠營兵偶爾有一些,幾乎很少見鄉勇奏于朝廷。
因此,滿兵既可以驅使由漢人組成的綠營兵,受綠營驅使的鄉勇也為滿兵所用,讓鄉勇直面受匪賊脅迫的難民。
至是诏:立下功勞的鄉勇,一律保奏,陣亡者一律議恤,以期達到同仇敵忾的效果。
此文末尾處,除列舉劉清、羅思舉、桂涵以外,并無幾人得以記錄功勞。
就這麼幾個人,奏牍上也很少見到他們的事迹,魏源特此叙述,足以見滿人驕盈、腐敗成風。
日本德川幕府末期,屢屢禁止庶民習武。
此舉恰好反映出麾下士人的惰弱,滔滔禁令無法阻止庶民習武,即便麾下有所謂八萬騎,依舊未能阻止江戶幕府的終結。
清朝也是如此。
在寇亂大爆發時期,陝甘總督長麟上奏,陝甘地區團練密集,盡管在賊勢日益緊迫之時,此舉有益于當下,但對将來有極大危害。
随着民勢逐漸強悍,這些人要麼聚衆械鬥,要麼抗拒官差的抓捕,不可不防,基于此情形,奏請遏制此現象的措施。
诏谕:雖然不能容許這種現象發展下去,針對得勝而歸的鄉勇,可采取由官方出價收購其槍矛的辦法來遏制,此法可保一時無事。
但是,清朝頹勢愈顯,以至于太平天國之亂發生時,無論滿兵、綠營兵均不可抵擋,即便有勇将塔齊布作為滿人的後盾,但最終得以平定太平天國之亂,楚勇、湘勇功不可沒。
朝廷除了要養定額兵以外,還要養楚、湘、皖諸勇用以自衛。
至此,與征收厘金的辦法相區别的是,此舉使清朝的兵制财政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以滿洲人為清朝之中堅力量的政策,至是成為廢紙。
簡言之,使得清朝興隆而優寵滿人、驅使漢人的辦法,其所産生的弊端,最終成此轉旋之勢。
這一微妙的時機,實際上産生于乾隆、嘉慶之際。
乾隆時期對滿人的寵信達到巅峰程度,從嘉慶以後,徒受弊害而已,清朝國勢的衰弱由此而來。
這可以說是清朝興衰的關鍵,需要格外留心。
這一結論僅從國勢、兵力對王朝興衰的影響出發,但一個朝代的興衰,并不是僅僅隻有兵力、國勢的原因,與民力、物力的盛衰,府帑的豐歉也有關系,都是長期積累所緻。
本人曾論及清朝創業時代的财政情況,而後又将論清朝極盛時期與衰頹時期的财政,以期有始有終。
将之與此篇進行對比參照,在闡明清朝興衰的原委上,希望可以有更大的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