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财政經濟上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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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合在一起計算。

    總之,盈餘逐漸累積是事實。

     厲行節儉,以此減輕百姓的負擔。

    尤其清朝是從外部入主中國的,努力取悅人民,所以大力減輕其負擔。

     壯丁稅的廢除 減輕百姓負擔的手段,首先是廢除壯丁稅。

    從明朝起中國沒有人頭稅,但有壯丁稅。

    十六歲到六十歲之間的男子要繳納壯丁稅。

    而且根據地方不同,壯丁稅的高低也有很大差異。

    低的壯丁稅隻有銀一分幾厘,即一兩白銀的百分之十幾,高的壯丁稅每人繳納四兩以上,這是明末内亂導緻的不平均。

    總之,平均每人須繳二錢即一兩的十分之二(相當于現在日本錢的二十五六錢)的壯丁稅。

    但乾隆五年(1740年)廢除了壯丁稅,而将其攤入地租中一并征收。

    因攤入地租一起收取,實際上并非完全廢除。

    那何以說減輕了負擔?原因在于此前每隔五年要進行一次人口普查,調查五年中增加的人口以收取壯丁稅。

    乾隆五年後便廢除了五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因此減輕了負擔。

    由于攤入地租,地租是定額收取的,不會增加,這樣負擔有所減輕。

     雍正的财政政策 雖說百姓的負擔減輕,但國庫的收入卻在大大增加。

    康熙帝之後是雍正帝,雍正在位僅十三年,但他在财政上的功績不可小視。

    他信奉禅學,是一個嚴肅的人,使用了很多的密探。

    關于雍正密探有一段逸話,即某大臣在北京的家中與友人一起玩骨牌,其間一張骨牌不知何時不見了。

    三四日後他去谒見皇帝,皇帝問他,某日某時你在做什麼?這個大臣誠實地回答說:實在抱歉,當時在玩骨牌。

    雍正帝大悅,認為此人是不欺君可信的大臣,表揚了他,并拿出了他丢失的那張骨牌。

    這便是雍正使用密探的一例。

    他對财政的管理也十分嚴明。

    在位僅十三年,但因為他,财政收入大大增加。

    當然,這樣作風的雍正皇帝與他的許多兄弟關系并不好,對其兄長處以非常殘酷的刑罰。

    但他作為一個政治家是偉大的。

     耗羨歸公 雍正帝整理财政、增加收入,措施之一就是把耗羨作為地租的附加稅,計入政府收入。

    耗羨是指百姓納稅時,因為意外的災難中途會有損耗,影響政府收入,因此要附加繳納保險金。

    附加稅的金額因地方的不同存在巨大的差異。

    浙江杭州一帶較低,每一兩附加四分,即附加稅是百分之四。

    高的是二錢,即附加稅是百分之二十。

    耗羨制度原本就存在,但它是作為地方稅,充作地方官廳的雜用(實際上進入中國地方官的口袋)。

    雍正帝時對此下了嚴令,禁止一切侵吞公款之舉,使得租稅的收入平均增加了一成到一成二三分。

    當然,作為補償,雍正帝也給官吏們大量津貼,即所謂的&ldquo養廉銀&rdquo。

    但即便這樣也并不能完全遏制官吏們私吞公款。

    雖說是減少了官吏的額外收入,但又出現了其他名頭,因此,隻能向人民加稅。

    總之,用這種方法增加了政府收入。

     捐例和鹽課 在中國每逢發生意外,便通過捐官的形式賣官鬻爵。

    政府在遭遇事變時也往往實行這一特殊政策,如出幾百兩就可以做縣官。

    但到雍正帝時,有了好歹也算官的候補官,但這類官并不是實任,因此每年都可以賣,捐官成了年年都有的常例。

    通過捐官每年就可以增加大約三百萬兩的收入。

     此外,因為國家太平,人口不斷增加,食用了大量的鹽,鹽的消費也大量增加。

    乾隆時一年的鹽稅與清初相比就增加了三百餘萬兩。

     關稅 中國在自己國境内也設關口。

    這裡的關口,不是像日本德川時代那樣審查人們的資格,而是收取貨物通行稅。

    在此前,收取的關稅隻能維持這個關口的開支,因為天下承平日久,沒有戰争,貨物的流通也逐漸增多,所以雍正、乾隆時期關稅收入就開始增多。

    雍正末年,收入更是大幅度提高。

     到底當時的歲入有多少?大緻能達到四千五六百萬兩,且每年歲入都會産生剩餘,雍正帝末年國庫的剩餘金額高達六千餘萬兩。

    當時,因為出兵讨伐蒙古、新疆等地,用掉了一半,到乾隆初年隻有兩千四百萬兩左右。

     乾隆朝的全盛 乾隆帝統治期很長,有六十年即一個甲子,其間有多次大征伐。

    如前所述,征伐時在金錢的使用上非常浪費,與清初非常不同。

    當時将領私吞現象嚴重,而且戰争結束後的恩賞增多,因此開支便大了很多。

    乾隆帝時新疆納入中國的版圖,為此發動的征伐花費了三千餘萬兩。

    但此時國庫的剩餘金額仍有七千餘萬兩。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四川的深山之中,長江上遊險阻的大小金川地區蠻賊作亂,為平叛而用兵,花費七千萬兩平定,但同年的上谕中明确寫有國庫剩餘六千萬兩。

    緊接着到乾隆四十六年國庫剩餘金額又達七千八百餘萬兩。

    乾隆年間一共實行四次全國性地租全免。

    地租全免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議的事,但總之隻是免除了輸向中央政府的,即《賦役全書》這個中央政府賬本上所載的地租額。

    此項地租額一年有三千五百萬兩的收入,然而竟然免收了四次。

    此外,還兩次免除了中國南方七省每年要向北京運送的大米。

    這些事情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