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黨争的激化和新法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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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仁太後臨朝和司馬光廢止新法 神宗之後,年僅十歲的哲宗即位,奉神宗之母高氏為宣仁太後。

    此後,宣仁太後主持朝政。

    由于太後在神宗時期就反對變法,因而攝政一開始她就恢複舊制度,大力提拔保守派,以其中最有影響者司馬光出任宰相。

    在反對新法者中,有人隻是部分反對,但司馬光是全盤反對。

    因此,司馬光一上台就受到了民衆的歡迎。

    他主張全部廢止新法,之後僅用了一年的時間,新法便被完全廢除了。

    但是,僅出任宰相一年,司馬光便因病去世。

    在之後的九年之中,即整個元祐年間,呂公著、呂大防、範純仁等宰相都繼承了司馬光的政策。

    後來,根據這一時期的年号,又将這些人稱為&ldquo元祐黨人&rdquo。

    其實,司馬光全盤否定新法的做法讓神宗時期許多卓有成效的政策也付之東流。

    比如,&ldquo免役錢&rdquo廢除後,朝廷又施行了過去的&ldquo差役法&rdquo。

    雖然在當時來看免役法是符合社會實際情況的,就連反對派當中的蘇轼也贊成此法,但免役法還是沒能幸免。

    差役制度在神宗執政時就難以為繼了。

    在差役制度下,隻要獲得地方官的認可,任何人都能替代他人去服徭役,這就給了地方上的胥吏以權謀私的機會。

    盡管蘇轼等認為免役制度比差役制度更好,宰相司馬光無論如何都不肯接受。

    新法除了考試制度有所保留,其餘改革政策全都遭到了廢除。

    可以說,司馬光是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但凡事物極必反,以司馬光為首的反對派中也出現了不同聲音。

    若是司馬光多活些時日,蘇轼等也遲早會被攆出中央。

     保守派的内讧,呂大防調和新舊兩派的政策 隻有像司馬光這樣有能力的人才能夠将反對新法者集合起來,他死後沒有人能把這些人統一起來。

    他們分裂為幾個小派别:其中較大的是以蘇轼為首的蜀黨,以有名的道學者程頤(伊川)為首的洛黨,還有以劉摯為首的朔黨。

    這些黨人都是所謂的君子,具有高尚品德。

    比如,學者程頤是哲宗的老師,但他為人拘謹刻闆,常對哲宗的過錯加以勸谏,為此他也常常遭到哲宗的厭棄。

    蘇轼認為他刻闆無聊,屢加譏嘲,以緻兩人交惡。

    蘇轼對王安石一派的處置也十分苛刻。

    其中大概也有些為自己複仇的意味。

    當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變法改革時,由于蘇轼與變法派的政見不合,遭受排擠,以詩罪下獄。

    在這樣複雜的黨派紛争下,司馬光留下的同黨雖壓制住了敵對黨派,但其内部卻也出現諸多不睦。

    後來,呂大防為協調這種緊張的關系,任用了幾名王安石黨派的官員來改變現狀。

     哲宗親政與紹述之議 王安石與司馬光分别是改革派和保守派的首領,最後是在同一年死的,更巧合的是,二人也是同年生。

    但是,在兩人過世後,其各自所屬的黨派并沒有停止鬥争。

    元祐八年(1093年),宣仁太後去世。

    雖然在政治上她不能理解神宗時期的改革新主張,但其有德有才,處事公正,被稱為&ldquo女中堯舜&rdquo。

    她唯一的過失,在于直到哲宗二十多歲仍未讓其親政,完全靠舊黨維持朝局,被晾在一旁的哲宗自然不滿于太後。

    舊黨高官沒有看出這個問題,也從未勸太後許可哲宗參政。

    因此,太後死後,反對的議論鼓噪,形成所謂&ldquo紹述之議&rdquo。

    哲宗以盡孝道的名義推行神宗成法,于次年改年号&ldquo紹聖&rdquo。

    他罷斥舊黨的呂大防、範純仁,任用王安石派的章惇為相,一改元祐以來的政治局勢,重新确立了新法。

    此時的政争異常殘酷,舊黨成員中,司馬光以下死了的人的谥号都被追回,健在的被貶谪邊地。

    哲宗還廢掉了之前的皇後,另立稱心的劉婕妤為後。

    在這之中,新黨發揮了重要作用,政争已波及皇帝後宮。

    但是,這些新黨還要求對已過世的宣仁太後褫奪封号,貶為庶民。

    後來由現任皇太後出面才制止了這樣的過激行為。

    哲宗在位一共十五年時間,後五年裡新黨勢力得到了恢複,尤其是宰相章惇,一度掌握了朝廷大臣的生殺大權。

    哲宗之後是其弟徽宗繼位。

     徽宗寵用蔡京及其弊政 徽宗初期,熙甯黨(新法黨)一度失勢,元祐黨又被起用,但沒過多久就召回了熙甯黨,其中的蔡京更是一直受到了徽宗的重用。

    蔡京擅長取悅上司。

    最初,蔡京為熙甯黨,可在司馬光力廢新法後,身為開封知府的蔡京在五天内停止了實施新法,進而得到司馬光嘉許。

    蔡京見風使舵,舞弄權術,也許算是一種才能,但這類人是毫無節操的危險分子。

    徽宗時期,曾一度恢複新法。

    新法再立後,徽宗改年号為崇甯,有&ldquo崇敬熙甯&rdquo之意。

    但是,這一時期新法産生了諸多危害。

    本來,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于富國強兵,盡管手段不盡合理,但目的是好的。

    但自呂惠卿、章惇之後新法卻隻顧不擇手段地增加官府收入,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