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北朝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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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佛教全盛之地。

    世祖在平定涼州姑臧,将沮渠氏一族遷往平城之時,有多名僧侶進入平城,而姑臧在五胡擾亂之時便常為佛教中心,據傳村村有寺塔。

    然而,令人費解的是,以佛教保護者自居的世祖竟突然一朝化身為最激烈的佛教迫害者。

     關于世祖廢佛,道宣《廣弘明集》穿鑿其内情,不可置信。

    今取《魏書》《通鑒》之意進行概述。

    北魏太平真君五年(444年)正月,頒布诏書稱,民間有挾藏谶記、陰陽、方伎等書的師巫,常常發布妖邪之言。

    沙門之徒亦性質相同。

    因此,從王公至庶民,若有養沙門、師巫以及金銀工伎者,需交于官曹,不得藏匿,若時限已過仍未實行者,師巫、沙門皆處以死刑,主人則滿門誅滅。

    朝廷将師巫、沙門、工伎視為種種社會惡象之根源,因此欲徹底掃除。

    此诏書絕非排斥佛教本身,而是皇帝作為佛教保護者執行适當任務而采取的處置。

    然而,其後太平真君七年(446年)世祖還是發出著名的廢佛诏。

     此前,世祖在宰相崔浩勸說之下,敬重道士寇謙之,或立道壇,或改年号太平真君等,尊崇道教的意味濃厚,但并不表示其已舍棄太祖以來北魏王室充當佛教保護者的家憲。

    但北中國的佛教向來依托王室威力,如今,道教新獲皇帝信任,兩教之間生起嫉妒排擠的心理。

    此間的詳情不得而知,不過可推知佛教方面的史家将寇謙之及支持者崔浩視若仇敵。

    适逢甘肅北部有名為蓋吳者發起叛亂。

    據記載,此人為蘆水之胡,部族系統不明,但自稱天台王,署置百官,借佛教名義糾集徒黨。

    蓋吳與遠方南朝互通聲息,一時間勢力極強。

    世祖為讨平叛亂,親自到長安,偶然在長安一寺中發現藏有弓矢矛盾,嚴加搜查後還發現釀酒具及其他各地富人、顯官寄藏的種種物品,沙門還造窟室與貴人女子私行淫亂。

    此事件強烈刺激世祖的反佛情感。

    其在讨平蓋吳返回平城後,随即發布廢佛诏書。

    其诏意為:中國天下大亂,已成丘墟,千裡不見人,全為佛教所緻,佛教乃是虛誕無實的大奸之魁。

    其中,将佛教視為漢人無賴假托老莊所作,顯然采用了道教之說。

    毫無疑問,世祖的反佛情緒被道教一派所利用。

    結果是,世祖下令諸州坑沙門、毀佛像。

     太子拓跋晃強烈反對此廢佛令,但世祖不為所動,于是拓跋晃私下洩露風聲,四方沙門得以各自逃亡,或秘藏金銀寶像及諸經論。

    但北魏境内的土木宮塔皆被毀棄,又《僧傳》記載,此時免于法難而進入南朝境内者頗多。

    其後此禁令在實行上多少有所緩和,但禁令在世祖一代終究得到實行。

    高宗即位,再次恢複佛教信仰自由,而在匡正佛教弊害方面,他繼承世祖意志,定下嚴格條規,即限制造寺數量,諸州郡縣人口密集之處,允許立佛圖一區,所需費用不加限制。

    又限制沙門的素質與數量,良家出身且性行順良者方可出家,大州五十人,小州三十人,邊鄙之地十人。

    此時州鎮維那、京師都維那發行度牒的制度或已确立,官府與僧局共同負責僧徒管理事宜。

    世祖在廢佛诏中說,非常之事,必待非常之人,之後斷然實行之。

    但此大迫害反而肅清了附随佛教的禍患,确立了國家的宗教行政管理,這從高宗善後措施中可明了。

     高宗确立佛教行政後,制度愈加嚴密。

    例如,同在高宗之時,沙門統昙曜創立僧祇戶、僧祇粟等制度。

    關于僧祇粟,松本博士(松本文三郎)在《支那佛教遺物》中有大概說明,簡而言之,即在官府許可下,令地方一定數量的平民或其他百姓,以租稅形式上納谷類,以此維持僧團運行。

    僧團負責對其進行管理,滿足僧團生活所需的同時,還可兼用于一般救濟事業。

    又有佛圖(塔)戶,令違法犯人隸屬寺院,令其耕作寺院田土并納粟。

    可見宗教團體獲得國家認可,有了向它納賦或隸屬它的人民,佛教教團的位置愈加穩固。

    同時,當時還存在由&ldquo昭玄&rdquo之名(《佛祖統紀》三十八卷),可知處罰僧侶犯罪的機關與州鎮維那所在的僧局相關聯,以此肅正僧侶。

    此等宗團組織整頓完畢之後,需為國家擔當一般教化及社會救濟的事業。

     如前所述,高宗時代,宗教行政組織規整,與此同時,佛教教團的地位正式确立。

    這時,美術史上著名的雲岡石佛出現在平城北部。

    此佛教藝術遺迹的表現樣式從何而來,其藝術價值如何評價等,藝術史家有種種議論,但石佛的面貌為強烈的非漢族異國風。

    漢族人民恐怕在建造過程中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

    依松本博士的觀點,同樣是雲岡石像,新像比舊像多少增加了柔和之相。

    及至高祖遷都洛陽,新開鑿龍門石窟,鮮卑族的全盤漢化或許在藝術上逐漸增加柔和之相。

    且高祖遷都以前,已屢次申明僧團條規,對無籍的僧侶嚴加淘汰;縱使有籍,戒行不精者也被驅逐。

    于是諸州罷免僧尼一千三百二十七人,又根據州之大小限制出家人數,訂立僧制四十七條。

    遷都洛陽之後,他的理想不再受任何舊習束縛,得以充分施行,僧團條規更加嚴厲。

    《釋老志》記載,此時昭玄曹有官署,處斷僧務;《洛陽伽藍記》記載,昭玄曹與禦史台之南相接,因此恐怕僧團接受俗官的統制愈加嚴密。

    昭玄曹處罰的僅是死刑犯,其他罪行則由僧團内禁處置,而其内禁事項需逐一經過皇帝許可。

    例如,僧侶的私有财産,僧侶遇親戚不平時應采取的行為,以及個人建造寺廟的規則等皆屬此類。

    而此法規整頓一改僧團的風儀,《釋老志》記載,當時沙門道順、惠覺以下皆以義行而受一世敬重。

     由任城王拓跋澄上奏可知,高祖遷都之後,定都城之制,城内限永甯一寺,郭内唯尼寺一所,其他皆建立于城郭之外。

    而此規制被高祖之後的世宗打亂。

    世宗實為過度尊信佛教而破壞高祖大計劃之人。

    從其表面形式而言,國家對宗教的幹涉愈加嚴重。

    例如僧祇粟的用途由州鎮刺史進行監督。

    但此為僧團規制紊亂的産物,此紊亂傾向連國家幹涉都不能鎮壓之時,就将爆發社會禍亂。

     僧祇粟部分帶有救濟貧民的性質,但僧團多以之營利。

    且僧祇戶與一州一寺規定相輔相成,有其限制,後來此限制逐漸遭破壞,乃至寺院亂立,僧團恣意設定僧祇戶,掠奪國家良民,強制其納粟,以緻有&ldquo棄子傷生,自缢溺死,五十餘人&rdquo之事,又僧侶參與俗事,或度奴隸及犯人出家,由此招緻僧團的腐敗。

    世宗一代對此等弊害,大舉進行國家幹涉,及至肅宗之時靈太後把弄權力,任由僧團堕落,自身亦沉湎堕落旋渦,還以為獲得太平氣象。

    魏室的命運不必多言。

     關于北魏末期的佛教狀況,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已對都城洛陽進行詳細記述,現叙其概要:洛陽内外寺院之數總計千餘,其中最為著名者為永甯寺。

    北魏猶在平城之時,永甯寺基本上是鎮護國家的道場。

    遷都洛陽後,高祖計劃在當地也興建永甯寺,待其竣工已是靈太後之時。

    寺中有九級浮圖,&ldquo角角皆懸金铎,&hellip&hellip高風永夜,寶铎和鳴,铿锵之聲聞及十餘裡&rdquo。

    波斯沙門菩提達摩遊于此寺,&ldquo見金盤炫日,光照雲表,寶铎含風,響出天外&rdquo,不禁歌詠贊歎曰:&ldquo年一百五十歲,曆涉諸國,靡不周遍;而此寺精麗,閻浮所無也。

    &rdquo靈太後好登臨此處,名臣崔光曾谏止,但其不為所動。

     如前所述,永甯寺是高祖計劃興建的寺廟。

    高祖在世之時其進度如何尚不可知,而世宗宣武帝之時,在城内新建瑤光寺。

    這實際上違背了城内僅建寺院一所的高祖遺制。

    此寺講堂尼房共五百餘間,特色為它是貴族處女的修道場: 椒房嫔禦,學道之所,掖庭美人,并在其中。

    亦有名族處女,性愛道場,落發辭親,來儀此寺。

    屏珍麗之飾,服修道之衣,投心八正,歸誠一乘。

     這些奇特的修道女在爾朱榮叛亂之際被秀容胡騎所污,頗受洛陽人譏讪。

     城外西北的永明寺也是世宗所建。

    世宗過度崇信佛教,異國沙門紛紛來此樂土,世宗于是建此寺供彼等休憩。

    &ldquo房庑連亘,一千餘間。

    &hellip&hellip百國沙門,三千餘人。

    西域遠者,乃至大秦國。

    盡天地之西垂。

    &rdquo 帝王所建的寺廟之外,宦官劉騰所建的長秋寺也有特異風習: 四月四日,此像(釋迦像)常出,辟邪、師子導引其前。

    吞刀吐火,騰骧一面。

    緣幢上索,詭谲不常。

    奇伎異服,冠于都市。

     這是四月四日釋迦像由寺院引出之時表演的奇伎。

    此外,城内景樂寺以大齋之時的女樂聞名: 至于大齋,常設女樂,歌聲繞梁,舞袖徐轉,絲管寥亮,諧妙入神。

    以是尼寺,丈夫不得入。

    得往觀者,以為至天堂。

     作為尼寺卻行遊樂之事,平常必非&ldquo歸誠一乘&rdquo之地。

    後此寺不限于女樂,更是諸樂并用,成為奇術者集會之地。

    其他風習怪異的寺院有東方建春門外建陽裡士庶二千餘戶所建的璎珞寺,也以妙伎雜樂聞名;它附近的景興尼寺,藏有金像,四月四日,&ldquo常诏一百人舉此像,絲竹雜伎,皆由旨給&rdquo。

     由此可見,貴族處女誠心歸誠的尼寺有之,但與此同時大量寺院中伎樂奇術者随琵琶、箜篌、笙箫的樂音而紛亂起舞,滿都士女陶醉其中。

    當時洛陽沉溺于太平風氣之中,以西方城外的大市為中心,自工匠酒樓相連的退酤、治觞兩個裡坊向西連綿二裡,南北由洛水至邙山十五裡之間稱為王子坊。

    &ldquo帝族王侯,外戚公主,擅山海之富,居川林之饒,争修園宅,互相誇競。

    &hellip&hellip高台芳榭,家家而築;花林曲池,園園而有。

    &rdquo尤其河間王的驕奢前所未有。

    如此混亂的洛陽一般風俗,寺院毫無限制的亂立,使僧侶自身也不禁發出嗟歎,佛教将走向何處?世宗永平二年(509年),沙門統惠深上奏: 都城之中及郭邑之内檢括寺舍,數乘五百,空地表刹,未立塔宇,不在其數。

    民不畏法,乃至于斯!自遷都已來,年逾二紀,寺奪民居,三分且一&hellip&hellip今之僧寺,無處不有。

    或比滿城邑之中,或連溢屠沽之肆,或三五少僧,共為一寺。

    梵唱屠音,連檐接響,像塔纏于腥臊,性靈沒于嗜欲,真僞混居,往來紛雜&hellip&hellip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戀着城邑。

    豈湫隘是經行所宜,浮喧必栖禅之宅,當由利引其心,莫能自止&hellip&hellip非但京邑如此,天下州、鎮僧寺亦然。

    侵奪細民,廣占田宅,有傷慈矜,用長嗟苦。

     與僧侶立場不同,俗人政治家中批判佛教者人數衆多,其批評主要從财政上出發,可概括為兩點:(一)王室興建寺廟,向百姓征收過重租稅。

    (二)民間造寺導緻戶數減少,百姓皆欲借出家之名義免除租稅負擔。

    此種言論在靈太後執政時尤其多。

    但可能系漢族女後之下言論自由所緻。

    李玚等人在太後面前對當時沙門統僧暹斥佛教為鬼教,僧暹向太後泣訴其讒誣。

    對僧團或佛教的反感并非隻是國家經營上之實際問題催生。

    此時,對佛教的叛逆反而因佛教之名而起。

    冀州沙門法慶以幻術集合徒衆,與地方勢家李歸伯勾結謀反,自号大乘,令人口服某種狂藥,服下之後不識兄弟父子,法慶驅使這些服藥之人殺人,目标在于屠滅寺舍,殺害僧侶,焚毀經像,宣稱&ldquo新佛出世,除去舊魔&rdquo。

     佛教界愈加混亂之時,北魏滅亡。

    在帝王庇護之下,佛教繁榮于都城,在北齊高歡率東魏遷至邺後,諸寺僧尼也随之前往。

    于是,洛陽的繁華毀于一旦,佛寺塔宇歸于灰燼。

    《伽藍記》序文中有雲: 餘因行役,重覽洛陽。

    城郭崩毀,宮室傾覆,寺觀灰燼,廟塔丘墟,牆被蒿艾,巷羅荊棘。

    野獸穴于荒階,山鳥巢于庭樹。

    遊兒牧豎,踯躅于九逵;農夫耕稼,藝黍于雙阙。

    麥秀之感,非獨殷墟,黍離之悲,信哉周室。

    京城表裡,凡有一千餘寺,今日寥廓,鐘聲罕聞。

     洛陽佛教流入邺都。

    接受東魏禅讓的北齊文宣帝也是一名佛教保護者。

    帝新置昭玄大統,任命沙門法上擔任,且令吏員五十餘人從屬,僧尼四百餘萬,寺廟四萬餘座,皆聽其命。

    《魏書·釋老志》清點北魏末僧侶寺院之數量,計僧尼大衆二百萬,其寺三萬有餘,然與之相比,境土更為狹窄的北齊反而在這兩項數據上勝出。

    但風潮所向,無關僧團質量如何。

    而與佛教共同傳入的異國伎樂奇術之類逐漸流入北齊朝廷内樂之中,于是雅樂之論在儒者之間引起軒然讨論。

    現暫且不論其是非,向來佛教使用由西域傳入的種種伎樂,因此上至帝王貴族,下至庶民,以此為中介,雙方共獲娛樂之機。

    及至北齊,伎樂被引入朝廷,王室與民衆之間不是有了一脈相通的機緣嗎?此雖有損古代帝王的威嚴,但若全體統制确立,則此種機運有被助長的傾向。

     北魏末期,北中國上下佛教甚為流行。

    當時,南朝梁武帝自身成為三寶之奴。

    大概時運所會,佛教風靡中國全土。

    而僧團腐敗堕落之狀被僧俗兩界深刻認識。

    批判佛教的荀濟曾提醒梁武&ldquo比丘徒黨,行淫殺子&rdquo。

    另外,僧團熱衷蓄财,&ldquo交納泉布,賣天堂五福之虛果&rdquo。

    北齊章子陀感慨僧團占有良田沃土,且&ldquo妃主晝入僧房,子弟夜宿尼室&rdquo。

    此等僧團的腐敗本應以禁律改正,但曆史事實是,國家自身反而被卷入混亂的佛教界潮流中。

    适逢北周武帝讨平蜀地之後,曾在當地為僧的衛元嵩上疏請求設立國家宗教,大意為:興建平延大寺,去除道俗親疏之别,奉周武帝為如來,領内民衆稱為聖衆,供國家征役,令德仁智,各三綱上座,以此成一大佛教國。

    這本是一種空想,但多位僧侶一側的史家将此議視為武帝廢佛的動機。

    如前節所述,武帝是最嚴格執行北周國策,即以富國強兵為基礎的國家統一,且始終奉行使命的模範專制君主。

    當時,不分南北,代表儒佛道三方的智識屢屢在帝王面前論議,謂之&ldquo講論&rdquo。

    此時,三者或儒佛二者互相論難,或互相融合疏通。

    《周書》記載,天和四年(569年)、建德元年(572年)武帝兩次禦正殿,量述三教,結果,在建德二年定三教先後順序,儒教第一,道教次之,佛教最後。

    道宣《廣弘明集》認為,此議定并非各派代表論議的結果,而是完全出自武帝個人的裁斷,此應是事實,但帝有故意消除佛教的想法,應是佛家揣測之言。

    建德三年,非但佛教,道教也遭禁斷,經像毀棄,武帝嚴命沙門道士返為平民。

    同時,建通道觀,以聖賢之微言典訓、金科玉篆、秘迹玄文,宣揚救濟蒼生、扶成教養的要義。

    道宣記載,此通道觀中的學士多屬道教一派,但究竟其事實如何?毫無疑問,僧侶也應在其中。

    《周史》簡略,因此難知其詳情,但細細想來,北周的傳統國家統一政策備受當時漢族衣冠人士認可,推動了武帝建設三教合一的教化機關。

    應該承認,衛元嵩設立國家宗教之議,為設立教化機關&mdash&mdash通道觀提供了巨大暗示。

     不知武帝廢佛在北周境内執行程度如何。

    不久平北齊後,北周在中原再次強行推行廢佛政策。

    《廣弘明集》記載,當時此地四萬寺廟皆被賜予王公用作宅第,三百萬沙門還俗為軍民。

    此時,武帝在與北齊佛僧的對話中稱:&ldquo但令百姓得樂,朕亦不辭地獄諸苦。

    &rdquo由《廣弘明集》可知,當時的佛僧猶欲借皇帝的力量努力維持其教,還将帝王比作如來,将王公比作菩薩,恐為北魏初以來佛家所用的比喻。

    對此,武帝答曰:既有如來,則無需再拜丈六。

    佛僧顔面盡失。

    僧侶們一緻上奏稱: 道不自道,非俗不顯;佛不自佛,惟王能興。

    是以釋教東傳,時經五百,弘通法化,要依王力。

     乞求帝王庇護之情十分哀切。

     武帝身故,廢佛政策自然日漸松弛,宣帝再次複興佛教。

    但借彼時王明廣之言,一州一寺主義被再次嚴守。

    武帝廢佛政策的影響宜在隋唐史中讨論。

    筆者将以廢佛的記述結束本節。

    漢末三國,道陵一派的道教誕生。

    此新教與舊來道教如何結合,且道教整體又如何向前發展,實有必要專門論述。

    但筆者在此方面的研究尚不完備,所以姑且全部從略。

     *** [1]今山東荏平西南古黃河東岸。

    &mdash&mdash編者 [2]此處作者記述有誤。

    《魏書》卷七四《爾朱榮傳》:榮性好獵&hellip&hellip其下甚苦之。

    太宰元天穆從容謂榮曰:&ldquo大王勳濟天下,四方無事,惟宜調政養民,順時蒐狩。

    何必盛夏馳逐,傷犯和氣。

    &rdquo榮便攘肘謂天穆曰:&ldquo&hellip&hellip頃來受國大寵,未能開拓境土,混一海内,何宜今日便言勳也!如聞朝士猶自寬縱,今秋欲共兄戒勒士馬,校獵嵩原,令貪污朝貴入圍搏虎。

    仍出魯陽,曆三荊,悉擁生蠻北填六鎮。

    回軍之際,因平汾胡。

    明年簡練精騎,分出江淮,蕭衍若降,乞萬戶侯。

    如其不降,徑渡數千騎,便往縛取。

    待六合甯一,八表無塵,然後共兄奉天子,巡四方,觀風俗,布政教,如此乃可稱勳耳。

    今若止獵,兵士懈怠,安可複用也。

    &rdquo&mdash&mdash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