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從尊重禮儀到尊重門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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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産生的新想法。
一旦有關禮的疑問作為實際問題被提出來,就不得不提出與之相應的新思想。
隋朝人王績(文中子王通的弟弟)回答杜之松關于禮的問題的信,收在《唐文粹》卷八十一,在談到王儉的《禮論》時說,&ldquo觀其制作,動多自我,周孔規模十不存一&rdquo。
當時的這種議論表明,人們認為改變聖人制作的行為是不合适的。
但另一方面,禮制被規定得如此詳細,也說明禮在不斷發展。
九品中正法的宗旨 由此可見,六朝時期盡管依舊有人仰慕魏晉以來的清談風尚,但是整體而言,有關禮的讨論十分發達。
如果是有教養的人,就要用禮來規範家族秩序,這是當時的一般風尚。
這一風尚在實際政治上也産生影響,就是出現了叫做九品中正法的選舉方法。
實行九品中正法的明确事實,據說始于魏文帝延康元年陳群的上奏。
所謂九品中正法,即在州郡中設立中正一職,由該州郡有才識、有鑒定人才眼光的人擔任。
中正負責推薦可以做官的人才,将人才分為九個等級加以推薦。
中正有大中正和小中正之分。
郡的人口在十萬以上的,原則上每年推薦一個人,若有特别優秀的人才,則不受人口限制。
當時在魏國之外,吳國也采用了這種方法,其&ldquo中正&rdquo被稱為&ldquo大公平&rdquo。
後來的六朝時期,南北都由中正官舉薦人才。
這個制度一直實行,直到隋朝改革所有地方官制。
然而,中正推舉人才的制度不見于曆代史冊,我們隻能通過《通典》的記載了解一二。
推舉人才依據的是何種标準,還不太清楚。
《晉書·武帝紀》(鹹熙二年)說,武帝時根據六條标準舉薦人才:(一)忠恪匪躬;(二)孝敬盡禮;(三)友于兄弟;(四)潔身勞謙;(五)信義可複;(六)學以為己。
這些标準很抽象,不過被推舉的人才一般被視為符合這六條标準。
恐怕這個制度自開始實行時起,采用的就是相同的标準。
然而《廿二史劄記》卷八&ldquo九品中正&rdquo條說,在陳群之前,已有人提出這種舉薦人才的方法。
曹操掌權期間,何夔上疏說:&ldquo今草創之際,用人未詳其本&rdquo,也就是不了解人才的來曆,大家推薦人才時各自提拔自己的朋友,因此最好先在鄉裡加以核實。
如果在鄉裡品行好的話,就可以看出人才的賢與不肖了。
這個上疏,據說在陳群之前就有了。
如前所述,漢末過度崇尚名節,士人一旦與當時的執政者沖突,就會招來禍患,所以後來出現的人裡面僞善者很多。
如不考慮這些,像曹操一樣不問品行,就變成大家都各自舉薦自己的朋友,真正的人才不會出現。
因此,仔細考察人物的根本品行是有必要的,最好聽聽家鄉對他的評價。
所以,陳群的九品中正,也是把了解地方品行正派的人才的人任命為中正,以便把這些人才推舉出來。
魏晉之間,盡管道德上的觀念發生了變化,但最安全的方法是聽取故鄉的評價,而不是從外部了解。
一旦這樣,就變成根據尊重禮儀的風俗設立标準,以此選用人才。
由此可見,在政治上,與清談者之流相比,還是東漢以來尊重禮儀的風尚獲得了勝利。
清議的勢力 如果要說九品中正法給一般社會帶來了什麼影響,那就是清議形成了勢力。
所謂清議,用一句話來說,就是一個人的故鄉對其品行進行評價。
因為清議,六朝時期失意的人很多。
清議由于對品行的評價非常煩瑣,因此有埋沒人才長處的弊端。
不過,在選取人才時如果将安全視為第一目标,那麼清議是最方便的。
陳壽在父喪期間,因生病而讓侍女在自己的房間裡制作丸藥。
這于禮不合,因為此事陳壽在家鄉風評很差,永遠不得被舉薦為孝廉,後來有人為他解釋,陳壽才得以被舉薦為孝廉。
這樣的事例當時很多。
《廿二史劄記》卷八&ldquo九品中正&rdquo列舉了這樣的例子,《日知錄》卷十三&ldquo清議&rdquo條中也
一旦有關禮的疑問作為實際問題被提出來,就不得不提出與之相應的新思想。
隋朝人王績(文中子王通的弟弟)回答杜之松關于禮的問題的信,收在《唐文粹》卷八十一,在談到王儉的《禮論》時說,&ldquo觀其制作,動多自我,周孔規模十不存一&rdquo。
當時的這種議論表明,人們認為改變聖人制作的行為是不合适的。
但另一方面,禮制被規定得如此詳細,也說明禮在不斷發展。
九品中正法的宗旨 由此可見,六朝時期盡管依舊有人仰慕魏晉以來的清談風尚,但是整體而言,有關禮的讨論十分發達。
如果是有教養的人,就要用禮來規範家族秩序,這是當時的一般風尚。
這一風尚在實際政治上也産生影響,就是出現了叫做九品中正法的選舉方法。
實行九品中正法的明确事實,據說始于魏文帝延康元年陳群的上奏。
所謂九品中正法,即在州郡中設立中正一職,由該州郡有才識、有鑒定人才眼光的人擔任。
中正負責推薦可以做官的人才,将人才分為九個等級加以推薦。
中正有大中正和小中正之分。
郡的人口在十萬以上的,原則上每年推薦一個人,若有特别優秀的人才,則不受人口限制。
當時在魏國之外,吳國也采用了這種方法,其&ldquo中正&rdquo被稱為&ldquo大公平&rdquo。
後來的六朝時期,南北都由中正官舉薦人才。
這個制度一直實行,直到隋朝改革所有地方官制。
然而,中正推舉人才的制度不見于曆代史冊,我們隻能通過《通典》的記載了解一二。
推舉人才依據的是何種标準,還不太清楚。
《晉書·武帝紀》(鹹熙二年)說,武帝時根據六條标準舉薦人才:(一)忠恪匪躬;(二)孝敬盡禮;(三)友于兄弟;(四)潔身勞謙;(五)信義可複;(六)學以為己。
這些标準很抽象,不過被推舉的人才一般被視為符合這六條标準。
恐怕這個制度自開始實行時起,采用的就是相同的标準。
然而《廿二史劄記》卷八&ldquo九品中正&rdquo條說,在陳群之前,已有人提出這種舉薦人才的方法。
曹操掌權期間,何夔上疏說:&ldquo今草創之際,用人未詳其本&rdquo,也就是不了解人才的來曆,大家推薦人才時各自提拔自己的朋友,因此最好先在鄉裡加以核實。
如果在鄉裡品行好的話,就可以看出人才的賢與不肖了。
這個上疏,據說在陳群之前就有了。
如前所述,漢末過度崇尚名節,士人一旦與當時的執政者沖突,就會招來禍患,所以後來出現的人裡面僞善者很多。
如不考慮這些,像曹操一樣不問品行,就變成大家都各自舉薦自己的朋友,真正的人才不會出現。
因此,仔細考察人物的根本品行是有必要的,最好聽聽家鄉對他的評價。
所以,陳群的九品中正,也是把了解地方品行正派的人才的人任命為中正,以便把這些人才推舉出來。
魏晉之間,盡管道德上的觀念發生了變化,但最安全的方法是聽取故鄉的評價,而不是從外部了解。
一旦這樣,就變成根據尊重禮儀的風俗設立标準,以此選用人才。
由此可見,在政治上,與清談者之流相比,還是東漢以來尊重禮儀的風尚獲得了勝利。
清議的勢力 如果要說九品中正法給一般社會帶來了什麼影響,那就是清議形成了勢力。
所謂清議,用一句話來說,就是一個人的故鄉對其品行進行評價。
因為清議,六朝時期失意的人很多。
清議由于對品行的評價非常煩瑣,因此有埋沒人才長處的弊端。
不過,在選取人才時如果将安全視為第一目标,那麼清議是最方便的。
陳壽在父喪期間,因生病而讓侍女在自己的房間裡制作丸藥。
這于禮不合,因為此事陳壽在家鄉風評很差,永遠不得被舉薦為孝廉,後來有人為他解釋,陳壽才得以被舉薦為孝廉。
這樣的事例當時很多。
《廿二史劄記》卷八&ldquo九品中正&rdquo列舉了這樣的例子,《日知錄》卷十三&ldquo清議&rdquo條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