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西周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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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是關于王者之德的垂訓,可能後來被分割成了兩疇;&ldquo稽疑&rdquo和&ldquo庶征&rdquo是王的事業的兩大項,由此産生的是&ldquo五福&rdquo和&ldquo五極&rdquo。

    可能這才是原始的王者的大法。

    《洪範》就是大法的本義。

     盡管《洪範》中多有後世附加的内容,但原有的部分确實是很古老的,序文中自&ldquo十有三祀&hellip&hellip&rdquo的這段文字,可以将之視作帝向禹傳授《洪範》的記述。

    這裡的&ldquo帝&rdquo字自古以來,從未被解釋為堯或舜,而是将之解釋成天,這内容去掉後,可以說中國古代的帝王所遵循的大法便是以《洪範》來傳播的。

     周公的事迹 《史記》中有關武王、成王的記錄,主要是依據《逸周書》。

    後世的史學家與經學家認為,《尚書》和《逸周書》作為史料的價值有很大的區别,往往忽視《逸周書》的史學價值。

    但太史公認為《逸周書》《尚書大傳》《大戴禮》與經書有同樣的價值。

    《逸周書》的材料比較混亂,秦漢以前的書籍經常将年代久遠的簡冊的記與戰國時期的論說一同編纂,此為當時書籍的經常出現的事情,後人在對這些材料加以運用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剔出當中不正确的東西。

    《逸周書》編纂的時代是比較晚的,即便是古老的資料也會因為詞句的變化産生新的東西。

    《尚書》中也存在同樣的情況。

    《尚書》中最古老的内容是《今文尚書》的《大诰》到《立政》這一部分,這部分内容很多是從簡冊上引用而來。

    最早将這些内容編纂起來大概是在孔子時期。

    即便是孔子時代的書籍,在周公以後的流傳中,不可能在詞句上完全沒有變化。

    孔子以後到漢代這段時期,《今文尚書》和《古文尚書》中的文字就有差異。

    這一情況在任何國家都是有可能存在的,是以在将這類材料作為史料進行運用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加以甄别。

    孔子以前的事無法明确,在孔子之後,經、傳時常混為一體,無法分别。

    漢代的《春秋》當中,也有一些漢代初期發掘出來的隻有經的版本。

    即便是這樣的經書,依舊難以判斷真僞。

    漢代初期的《尚書》附有類似《大傳》,但結合現在流傳的《尚書大傳》的文體來看,其與《尚書》中的某些部分并未明顯差别,《堯典》在文句方面較之《尚書大傳》也沒有明顯的不同。

    這些内容均有簡冊或金石文原本,能夠将經和傳區别開來。

    倘使不能加以區分,則将經與傳作為同等價值的資料對待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對于這個問題,我認為後世學者非難《史記》的編纂雜亂無章的做法并不合适。

     大緻《尚書》從《大诰》到《立政》的各篇,即《今文尚書》的《大诰》《金縢》《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無逸》《君奭》《多方》《立政》十二篇,記述了周公時代的事。

    關于周公的事在《尚書》中有很多記載,假設《今文尚書》的二十八篇都是可信的,則如上所列出的十二篇所記均與周公相關。

    如果對《尚書》作為史料的價值存疑,将其中有疑問的篇章去掉,則孔子時期編纂的七八成的内容與周公相關,這就好比孔子是為周公編纂的《尚書》。

    上述十二篇并非同一種體裁。

    比如,《無逸》和《君奭》帶入曆史性的思考,以古戒今,讓人懷疑其中是否夾雜了後世的思想。

    而《召诰》《洛诰》的内容取自簡冊,基本沒有可疑之處。

    據說《召诰》《洛诰》是後來才分成兩篇的,原本是一篇文章。

    其寫作手法類似于現今尚存的金文&mdash&mdash大盂鼎的銘文。

    閱讀各篇的内容,我認為這些篇目編纂于孔子及孔子以後的時期,因為有些地方包含了當時的思想和語言。

    因此,在使用古代的書研究古代之事時,必須考慮這本書編纂的時代。

    需要意識到,編纂《史記》的人,必然會用當時的思想去看待周代的事情。

    孔子也會用他所處時代的思想去看待問題。

    因此,要想了解當時的真實情況,隻有從現存的金文或類似今文的曆史材料着眼。

    對于上述十二篇,今文和古文有不同的說法,縱然二者在古代沒有不同,但近年随着對金文的研究和分析也會産生疑問。

    例如《金縢》的今文本與古文本在大的方面沒有差異,但在周公代武王祈禱這裡,《史記》曾經有過成王生病的時候,周公代其祈禱的記載。

    當然所記之事的真僞現在無從判斷。

    近幾年,研究今文的學者們提出了很多疑問,雖說僅憑一兩個疑問不能打破以往的解釋,但确實存在置疑的餘地。

    想要逐一鑒别那個時代發生的事顯然是不現實的。

    以後可能會先了解大緻的情況,在此基礎上再結合後世人所寫的史書,兩相對比,再去探讨兩者之間存在哪些不一緻的地方。

     武王去世後,成王繼承王位,但因其年幼而由周公踐祚,據說周公以王的身份坐在王的坐處攝政。

    以下自古就流傳下來的說法,一種認為不可能有周公踐祚之事,一種認為當時的成王還是襁褓中的嬰兒所以需要抱着他登基,這些都不一定準确。

    我認為成王當時已經是少年,但還不能親理朝政,是以周公即位的說法是比較可信的。

    這是殷代的遺風,兄長去世後,由弟弟代為理政十分常見,那時候還沒有形成後世那般嚴格的名分論,即便周公自立為王也不是大問題。

    踐祚之說不受歡迎是因為王莽篡位而攝政,最後奪取西漢政權,人們認為王莽此舉是仿效周公的故事,導緻周公踐祚之事也遭到忌諱。

    事實上我認為周公就是王。

    周公的事迹大緻有居攝、救亂、克殷、踐奄、封衛康叔、營成周、制禮樂、緻政等。

    到制禮樂為止,一年對應一件事,七年做了七件事。

    雖然這有可能是後人為方便整理事實而編排的次序,但大體上是事實。

    周公平亂後攝政,派兄弟管叔、蔡叔監督武庚,由此開始流傳周公篡奪王位的說法,于是周公派兵讨伐武庚,随即徹底滅掉了殷。

    根據上述七年七事的順序,周公先平息叛亂征伐至奄,建立了宋國,而後封微子啟,将奪取而來的殷故地封給了衛康叔,且建都洛陽,開始重視禮樂。

    很難相信這時已有了《周禮》《儀禮》。

    也不知道此時是否制定了禮樂,如果已經制定了官制,情況大概也就是《立政》中所記載的那樣。

    可以确定的是,周公時期已經制定了作為周代基礎的制度。

    接下來是還政于成王。

    後世遵奉武王、周公是聖人,因周朝後來的制度是長子繼承制,因此在武王去世後,由他的兒子成王即位,真實情況究竟怎樣不得而知。

    在任何時候有軍功的人受到尊重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人們尊武王為聖人,因為他打敗了殷,其子也因此得到部下的擁立(可以參考清朝初期的繼嗣情況。

    清太宗有軍功,盡管其弟睿親王十分聰明,太宗的部下依舊希望太宗的兒子繼承帝位,于是世祖順治繼位,睿親王攝政。

    周朝的事情也可以據此進行推測)。

    總之從十二篇的記載來看,周公确然是一位極具才智的政治家,殊為不易的是,在滅掉殷之後,将殷的族人封官之事。

    武王時依舊留存殷之後裔,此後可能還存在武庚作為殷王與周王并立而延續的事情,到周公時對殷後裔的勢力進行了削弱,即便依舊封了微子啟,但隻是将他封到别的地方,并未封在殷都。

    不僅殷代後裔,夏代和舜的後裔也獲封,三者合稱為&ldquo三恪(愙)&rdquo。

    意即周之客分,并不是周朝真正的臣下。

    較之武王時代,周公削弱了殷後代的勢力,也降低了禮遇。

    此外,還将衛康叔封在了殷的故地,并且向衛康叔下達了鎮住敵國的命令,這在《酒诰》《康诰》《梓材》中均有記載。

    除此之外,《尚書》中的《多士》《多方》中存在一些警示殷商遺民的布告,還存在一些警示以前其他滅亡國家遺民的布告。

    這些可以看出周公在建立統一國家方面所做的努力。

    《召诰》《洛诰》講了經營周朝的事情,即修建新的都城的事,《無逸》《君奭》講了統一内部的事。

    前者告誡君主不能貪圖享樂,後者教導宰相明白職責。

    可見,周公緻力于内外政治。

    最後,《立政》中對主要官職進行了規定。

     相較于武王時代,周公時代在中央集權方面加強了,分封同姓諸侯的現象比較興盛。

    強化中央集權的政策在成王以後繼續沿用。

    《尚書》中将太子稱為孟侯,其意為侯伯中的領頭人物。

    諸侯前來朝拜周王之時,太子要前往迎接,這似乎是合理的。

    因為周原本與其他諸侯國一樣,隻不過後來滅了殷,取而代之。

    異姓諸侯類似于日本的&ldquo外樣大名&rdquo(德川時期直到第三代将軍的時候,外樣大名前來參見時,老中要前往距離很遠的品川迎接)。

    如此看來,不能用後世一統君主的名分論來解釋周朝初期太子遠迎諸侯的事。

    但是,周朝後來封了很多同姓的諸侯,如在萊夷封了齊太公、在徐淮封了魯公伯禽,原本的諸侯國則成為了周的附庸國。

    盡管魯國有颛臾、邾婁這樣的本地舊領主,依然成為了周之附庸國。

    自周公以後,越來越多的同姓被封為諸侯,緻使異姓勢力逐漸衰落,及至春秋時期,十二諸侯中大部分是同姓,異姓隻占極少數。

    此番看來,周朝的封建制與日本德川時代的封建制一般無二,是為真正的封建制度。

    現今的西方史學界總是将&ldquofeudalsystem&rdquo翻譯成&ldquo封建制度&rdquo,認為德川時代的制度并不是封建制度,這是用語錯誤。

    在中國同樣如此,曆史上反而周代之前更接近feudal。

    實際上中國人所認為的自堯、舜以來就存在封建制度,也是錯誤的,這不過是用後來的制度解釋前代的事實。

    據說這時開始流行同姓不婚、異姓通婚的制度,事實上并不是這樣。

    這還是在用後來規定的道德理論來解釋先前已有的事,實際上,直到春秋時期,同姓通婚依然存在。

    周朝在自然需求的壓力下,很多新事物應運而生,但也并不是一開始就是全部産生,有些是基于某些需要和目的,才建立的制度,後來又用道德的意義來解釋這些制度。

    關于姓的事情後面會論述,總之,大概是從這個時期開始,嚴格意義上的姓氏區分産生了。

     官職及姓氏 一般認為周代的制度是周公一手建立的,但是現存的書中,有關這一觀點的記載多數不可信。

    主要是《周禮》,《周禮》中将官職分成六官,每一官職額外配置附屬官職,合起來共有三百六十個官職。

    六官的名稱如下: 天官&mdash&mdash冢宰(大宰) 地官&mdash&mdash司徒 春官&mdash&mdash宗伯 夏官&mdash&mdash司馬 秋官&mdash&mdash司寇 冬官&mdash&mdash司空 現存的《周禮》中沒有冬官,是用《考工記》補的。

    六官制是合理的,是後世制度的起源,但是否出現在周公時代有待商榷。

    《管子》也記載了六官的劃分,但名稱不同。

    即: 天道&mdash&mdash當時 地利&mdash&mdash廪者 春東方&mdash&mdash土師&hellip&hellip相當于司空 夏南方&mdash&mdash司徒&hellip&hellip相當于地官 秋西方&mdash&mdash司馬&hellip&hellip相當于夏官 冬北方&mdash&mdash李&hellip&hellip司寇,相當于秋官 《管子·五行》中記載了上述内容,認為其是黃帝時期的制度,而非周代的制度。

    《管子》成書于戰國末期,年代較晚。

     此外,《曲禮》中有天子設立天官的說法,将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蔔等六官作為&ldquo六大&rdquo,将司徒、司馬、司空、司土、司寇作為&ldquo五官&rdquo。

    《曲禮》中還記述了天子的&ldquo六府&rdquo&ldquo六工&rdquo,分類方式與其他書不同。

    鄭玄的《曲禮注》中認為這是殷代的制度,但書中并未質疑周朝末期儒家傳播的孔子之學所提出的制度,因此應當将之視為周代的制度。

    鄭玄之所以認為這是殷代的制度,是因為《周禮》中官職分為六官,這與《曲禮》不同。

    總的來說,可以明确一點,《曲禮》出現的時候,六官還未被确定為《周禮》中的六官。

    此外,《禮記·王制》有關于官職的記載,《荀子·王制》也記載了有關序官的事情,但兩者有區别,甚至都沒有把它分成六官。

    《荀子》序官條與《管子·立政》的記述相同(一般認為《立政》是《管子》中最早成書的部分)。

    《管子》中有類似《荀子》的說法的内容,也有《五行》那樣,含有類似《周禮》之六官的内容。

    《孟子》中未涉及官職,但對涉及爵位,對卿、大夫、士進行了區别,類似《禮記·王制》。

     五爵之解 公是周朝的宰輔及三恪。

    侯是帝王同姓和前代帝王的後裔以及因功受封的人。

    伯是畿内的諸侯并分轄外諸侯的人,外面的諸侯能擔此任的也是伯。

    子是殷以來對貴族的尊稱,周朝更多地将它用于對異姓的外諸侯的稱呼,後來反而成了對夷狄等使用的賤稱,楚、吳便是如此。

    附庸國多稱作男,其意在春秋中期以後發生改變,單指五爵中的一類,表示尊卑關系。

    (此為我個人想法) 像孟子、荀子這樣的儒家主要代表人物的說法有其特别之處,他們認為帝王也算官職中的一種。

    孟子認為在卿、大夫的上一位是帝王,王并不是超越官職的存在。

    《荀子》序官條中把辟後、天王視為官職,納入序官。

    可能中國傳統中就有此類的思想,不若後來的專制君主時期那般,将君主地位特别凸顯出來,天下所有的事都統籌治理,隻是天子的位置在其中是最高的。

     此外,周代初期就有的官職,也就是《尚書》中記述周公的各篇,即《今文尚書》中從《牧誓》到《立政》各篇中均有記載的官職名應該是實際存在過的。

    司徒、司馬、司空三個官職名稱應該是主要的,《牧誓》《梓材》《立政》中均有記載。

    《洪範》中的主要官職名也是三個,其中&ldquo司寇&rdquo取代了&ldquo司馬&rdquo。

    《詩經·大雅·綿》中也有司徒和司空的記載。

    我認為這些是原本就有的官職,恐怕在周代以前就已經存在。

    《尚書》中記載的其他官職是:亞旅、師氏、少正、大史、太宗、内史、尹旅、大保、作冊(作冊原本沒有被視為官職,近年王國維等人的研究認為,作冊與大史等類似,是一種官職)、常伯、常任、準人、綴衣、虎贲、趣馬、小尹、尹伯、庶常等。

    其中,虎贲、趣馬在《周禮》中也有記載。

    這樣看來,《周禮》中的記錄也并非全是編造。

    依據支持《周禮》的學者的說法,《逸周書》中收錄的《職方解》與作夏官司馬的職方氏所記相同,并且《周禮》所記春官、宗伯的大司樂部分,相傳為生活于戰國魏文侯時期到漢代文帝時期的樂人窦公獻提供,因此《周禮》可能是收集先前留下的資料彙編而成,書中的說法是可信的。

    今文學者的說法有些極端,他們認為《禮記·王制》世代久遠,因而與《孟子》一緻。

    但《周禮》是後來的東西,所以與《孟子》不一緻。

    《周禮》中與《王制》一緻的部分引自《王制》,是可信的;其中與《王制》不一樣的部分為漢代劉歆的僞作。

    然而,《王制》中包含的内容不一定與現今的《今文尚書》一緻,《王制》中沒有包含而《周禮》記載了的官職,《尚書》中通常也有記載,且與近年出土的銅器的銘文或玺印中所見到的官職是吻合的。

    我們不能因為《周禮》成書的時間比較晚,就認為其是編造的,後人知曉前人不知道的事情是十分常見的事情。

    作為記述周代制度的書籍,《周禮》成書時間最晚,因為得以彙總了到自身成書為止所有已知的内容。

    周朝經曆了長久的歲月,時有先前的官職突然不見,由新的官職取代的現象。

    并且在将所有官職進行歸納彙總成為體系之時,也不乏為了湊成六官三百六十種官職而随意編造附加内容的情況。

    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