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西周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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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東西于後世較有助益的是其中對官名的記載。
《大雅·綿》中有司徒、司空,《牧誓》中有司馬。
将此與《洪範》一同考證,就可以了解周初的官名。
此外,武王的部隊中包含叫作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的各種各樣的蠻人。
這些是以四川為中心包括從渭水沿岸到雲南的西南夷人。
這些人來到雲南,較之同一時期興起于黃河下遊的具有先進文化的國家之間的鬥争,即夏、殷革命,總歸存在不同之處。
夏、殷革命不過是同等文化水平國家的勝負較量,而周滅殷時,則是武王率領于渭水上遊聚集起來的西南夷人,侵略黃河下遊地區的文明國家。
四川、雲南的百姓基本是西藏系即泰族,而黃河下遊的文明國家的百姓是東北民族,即接近蒙古和滿族的人。
這裡需要注意《爾雅》等古辭典中包含的東北系語言,從這些語言中可以知曉古代不同人種之間實施侵略再到實現統一的狀态。
這也可以打破中亞民族制服中國原住民的謬論。
根據中國文化西方起源論的說法,中國人多數為泰族,源自中亞的人幫助他們建立了新的國家,實際上并無絲毫古代中亞人來過的記載。
隻在說及周朝發生的革命時,有西南民族與東北民族發生沖突的記載。
在此之前的黃帝時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中國土著民族曾經遭受來自中亞民族的壓迫。
這次革命發生于文明程度差距較大的人群之間,顯而易見,周文王征服了文明開化程度更高的地方。
盡管這是一個傳說,但《左傳·定公四年》記載了纣王滅亡時有關分配财寶和殷朝百姓的事。
财寶包括車、旗、玉器、銅器、武器等戰利品,有的是從殷朝掠奪來,還有的是從文王時期消滅的其他小國那裡掠奪而來。
《左傳》中記載,這些财寶主要分配給了魯、衛、晉。
據說《尚書》中還有一篇年代久遠的名為《分器》的文章。
在對财寶進行分配的同時,也将戰敗國的遺民進行了分配。
遺民中包括各種職業的人,例如分配給衛國的有陶氏等。
這一情況類似于日本征伐朝鮮,可以從現存的銅器中找到證據。
總之,殷代是進步的文明,而周代的特點是樸實。
根據上述比較可靠的古代傳說可以讓我們了解周代初期的事實。
《史記》中有《逸周書》,但此書價值問題需要認真考慮。
誠然《逸周書》的可信度遠不及《尚書》的實在部分,但我也不認為真的如以往的學者認為的那般不可信。
《逸周書》先輯成的部分和後輯成的部分是有不同的,先輯成的部分,大部分内容可以說源自古代簡冊和銅器中搜集的材料,有一定利用價值。
《史記》中對此部分内容的利用十分巧妙,周代初期的情形記載得比較詳細。
這是古代流傳下來的資料,對其可信的部分可以斟酌使用。
因此,魏源的《書古微》因《武成》不可信,便用《逸周書》的《克殷解》和《世俘解》代替。
這個例子可以說明中國學者認為《尚書》和《逸周書》的可信度沒有太大差别。
《墨子》中所引的《尚書》的内容大部分由傳說組成,太史公根據這些傳說寫成雅訓,将之變成理論上看來可信的事物,但是将之當成史料,以今日的判斷來看,并不具備十分重大的意義。
古代的傳說雖成不了雅訓,甚至包含一些怪異之事,反而可信的内容更多。
武王即位後幾年就去世了,很多關于周朝建設的大業都是在其死後完成的。
因此,武王想做的事情實際與他去世後别人想出來的事情差别不大。
大體而言,武王在對待戰敗國皇族、百姓方面顯示了比較寬容的氣度。
周在滅殷時,依舊封殷之後裔管理殷都,讓自己的弟弟負責做監督。
大概對其他戰敗國也采取了相同的措施,在他們的故土上,給他們的子孫封官,使得他們在故地擁有領土。
周武王時期,類似後來那樣分封同姓諸侯的現象并不明顯。
總而言之,武王的着眼點是讓百姓安心。
武王還把被纣王趕走的殷人中的賢者請回來,對殷人進行安撫。
據《史記》《逸周書》記載,武王前去被纣王殺害的比幹墓前吊唁,旌表殷時賢人商容之闾裡,向箕子問《洪範》。
盡管這些都是後世的傳說,但其中有些事可能真實發生過。
另外,武王還四處找尋古代帝王的後裔,為他們加封。
武王為黃帝、堯、舜、禹的子孫加封的故事在《史記》中有記載。
盡管黃帝、堯的子孫之事難以弄清楚,但舜、禹的後代一直繁衍到了春秋時代,可能武王為他們加封的事情确實發生過也不一定。
武王采取這些優待以往的名門望族的措施,為當地帶來了穩定。
至于武王将自己的同姓族人或大臣分封為諸侯,究竟哪些是武王直接所為,還是個疑問。
齊太公這樣的人,可能因功勞卓著而被加封,但并未發現周公接受封地去魯國的證據。
還有管叔、蔡叔那樣的,隻是去殷地監督武庚,并沒有封國。
總的說來,短暫的數年内,周朝的威勢并未遠播四方,因此似乎也不存在明确的分封同姓諸侯的政策。
《尚書·金縢》中有記述武王患病時周公做替身為其占蔔祈禱的事,這個說法有很多疑點。
今天的常識論者認為,聖賢如周公,不會相信迷信,加上《金縢》篇的體裁異于《尚書》其他篇,或許有可能是将很長一段時間裡發生的事,在經過取舍後,加工整理而成。
但利用替身祈禱是極有可能存在的,祈禱所用語言也很質樸,能夠充分反映當時的狀态,因此這一事件可能得以用古老傳說的形式記載下來。
隻是令人懷疑的是,漢初的《今文尚書》中并未對此進行解釋,因此太史公也是根據《古文尚書》來解釋,結果使得其與《尚書》中其他的古代傳說部分并不一緻。
《尚書·微子》中也有同樣的情況。
往往比較古老的傳說是在後來才被彙編,不若《召诰》《洛诰》一開始就有文字記錄。
盡管如此,我依舊認為此類史書可以被視作相當确實的記錄。
《洪範》的成書 一般流傳《洪範》是周武王詢問箕子的内容。
對此持有不同觀點的人認為,《洪範》中&ldquo十有三祀&rdquo的&ldquo祀&rdquo指的是殷代紀年,而武王在位不到十三年,這裡說的應該是纣王。
中井履軒認可這一觀點。
他認為纣王雖然暴虐,但也不用質疑他的聰慧,所以問《洪範》的人不是纣王也沒有其他人了。
然而這是一種謬論。
&ldquo祀&rdquo字在周朝初期即有使用,大盂鼎中的記述便是證明。
此外,十三年是從文王接受天命算起的,文王于此後七年去世,十一年的時候武王滅殷,十三年已經是殷滅亡兩年後。
這樣一來,就如古代流傳的那樣,武王問箕子而産生《洪範》也不是不可能發生。
但是,《洪範》因其内容存在錯亂,一直遭到學者的懷疑。
宋代的蘇東坡最先質疑。
他認為從&ldquo王眚惟歲&rdquo到&ldquo則以風雨&rdquo這段話,從文義來說,若将其看成是對王紀的解釋,應該放在五紀下,現在的排列順序是錯亂的(《東坡書傳》)。
另外,《中吳紀聞》中也曾記錄過宋代餘焘上書糾正文章的錯亂。
這樣來看,世人很早之前就已經提出了《洪範》的錯亂問題。
對《洪範》進行研究的學者很多,王柏(宋末)、金履祥、吳澄(元代)等人都做過訂正。
明末的黃道周在訂正《洪範》錯亂方面花了很大力氣,寫成《洪範明義》。
黃道周的觀點為後世儒者廣泛采用,魏源的《書古微》在對《洪範》進行論述時,便完全按照黃道周的觀點進行。
黃道周的訂正如下所述: 從&ldquo十有三祀&rdquo到&ldquo四、五紀&rdquo,其下插入蘇東坡指出的:&ldquo曰王眚惟歲&hellip&hellip則以風雨。
&rdquo原文在&ldquo五、皇極:皇建其有極&rdquo處斷,&hellip&hellip 接&ldquo六、三德&rdquo,然後在&ldquo高明柔克&rdquo處斷&hellip&hellip 接&ldquo七、稽疑&rdquo,到&ldquo曰霧,恒風若&rdquo再往下(跳過&ldquo曰王眚惟歲&hellip&hellip&rdquo)直到&ldquo九、五福&rdquo,&ldquo六曰弱&rdquo下接&ldquo惟辟作福,惟辟作威&rdquo一節,直到&ldquo民用僭忒&rdquo,其下接&ldquo五、皇極:皇建其有極&rdquo,&hellip&hellip &ldquo斂時五福&rdquo,至&ldquo以為天下王&rdquo。
進行了這樣的訂正之後,文義變得清晰明确,是以應該遵從這一說法。
我想對&ldquo皇極&rdquo的幾個部分進行修訂。
因為大緻《洪範》的文是押韻的,可以根據其韻律來推測錯亂的地方。
原來《尚書》是用竹簡寫成的,按照規定,一簡的長度固定為二尺四寸,因此每一簡的字數基本也是固定的。
據《漢書·藝文志》記載,《酒诰》脫簡一,&ldquo簡二十二字者,脫亦有二十二字&rdquo。
據我考察,《洪範》錯簡為二十三字,每簡大概為二十三字。
據此推理可以訂正一部分錯簡: 從&ldquo惟辟作福&rdquo到&ldquo民用僭忒&rdquo這一章的&ldquo福&rdquo&ldquo威&rdquo&ldquo食&rdquo&ldquo國&rdquo&ldquo辟&rdquo&ldquo忒&rdquo字與&ldquo斂時五福&rdquo中的&ldquo福&rdquo押韻。
這樣,其後到&ldquo于汝極&rdquo的&ldquo極&rdquo、&ldquo錫汝保極&rdquo的&ldquo極&rdquo、&ldquo無有比德&rdquo的&ldquo德&rdquo、&ldquo惟皇作極&rdquo的&ldquo極&rdquo都有韻,所以下文&ldquo凡厥正人,既富方穀&rdquo(韻)也接這個韻,再到&ldquo而康爾色,曰:&lsquo予攸好德。
&rsquo汝則錫之福,時人斯其惟皇之極&rdquo(加着重号的都是韻)。
至此一段完結。
下文&ldquo無虐茕獨而畏高明(改韻)。
人之有能有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rdquo(到此押明韻)。
下接&ldquo凡厥庶民,有猷有為有守(改韻),汝則念之。
不協于極,不罹于咎,皇則受之&rdquo之後,下文&ldquo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時人斯其辜。
于其無好德,汝雖錫之福,其作汝用咎&rdquo繼續押這個韻。
進行了這樣的修訂後,文章所表達的意思可以更加清晰。
以前認為《洪範》出自&ldquo河圖洛書&rdquo,由龜背着的如上圖所示的東西就是洛書,但現今看來,這一說法不足取信。
即使是《洪範》本文,最初是不是像今天一樣有這般完備的九疇,也是可疑的。
古代的學者中就有人懷疑。
《尚書》以今文本形式出現後,還可以看到其中的變化。
有人認為&ldquo八、庶征&rdquo中原本無&ldquo曰時&rdquo二字,因此懷疑其他部分或許也存在附加的内容。
宋代的王應麟認為,《詩經》的《小雅·小旻》中所說的&ldquo國雖靡止,或聖或否。
民雖靡膴,或哲或謀,或肅或艾&rdquo是《洪範》的學說。
《莊子·天運》中說的&ldquo天有六極五常,帝王順之則治,逆之則兇&rdquo也是《洪範》的學說。
《莊子》的說法很模糊,《詩經》則包含了五事。
朱子注意到了這一點,認為創作這首詩的人是在傳播《洪範》。
實際情況可能并不是這樣。
結合《詩經》的句子來看,隻是将《洪範》的内容整理成&ldquo五事&rdquo,這是《洪範》的作者參照《詩經》所為。
那如果《詩經·小雅》成書于西周末期東周初期,則《詩經》中的内容與《洪範》的&ldquo五事&rdquo相近的《庶征》發生聯系就是再之後的事。
且《韓非子·有度》中說:&ldquo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
從王之指,毋或作惡,從王之路。
&rdquo王應麟指出,這一說法也出自《洪範》,隻是《洪範》中這一内容已經缺失。
有一點需要特别注意,《洪範》的文句在《荀子》《呂氏春秋》中也有引用,這些事情應該是讀了《洪範》之後出現的,此篇似乎于戰國末期廣為流傳。
因此,這個時期人們所見的《洪範》應該不是很久遠的東西。
但令人奇怪的是&ldquo惟辟作威&hellip&hellip&rdquo一段所述非常重視君權,與法家韓非子的觀點相近,而實際執行這類觀點的是秦始皇。
另外,&ldquo稽疑&rdquo中的&ldquo謀及卿士,謀及庶人&rdquo,不是&ldquo稽疑&rdquo的本意。
随着社會的進步,完全相信占蔔的思想逐漸消失,而産生了遇事與很多人商量的風氣。
尤其是&ldquo謀及庶人&rdquo值得懷疑。
&ldquo五紀&rdquo中的曆數是曆法發展以後才增補進去的,這一點要弄清楚。
而&ldquo八政&rdquo中&ldquo六曰司寇&rdquo和&ldquo八曰師&rdquo是重複的,以三官攝六官時,司寇與司馬是同一官職。
在國内逮捕盜賊的時候,這一官職被稱為司寇,征戰率領軍隊出征的時候這一官職被稱為師,二者并存是不合常理的。
&ldquo三曰祀&rdquo和&ldquo七曰賓&rdquo也是重複的,殷代祭祖的時候,将被祭之祖作為&ldquo賓&rdquo,這時候的&ldquo賓&rdquo沒有後世&ldquo賓客&rdquo的含義。
但《洪範》中的&ldquo賓&rdquo使用了後世的含義,這也能說明這樣的《洪範》不可能是很久以前的作品。
&ldquo食&rdquo和&ldquo貨&rdquo二者也應該去其一。
&ldquo稽疑&rdquo中出現了&ldquo蔔五筮二&rdquo的内容,但不确定箕子生活的時代,《周易》中的筮是否已經出現。
如前所述&ldquo庶征&rdquo中的&ldquo曰時&rdquo也應該删掉。
&ldquo五福&rdquo和&ldquo六極&rdquo并不對稱也令人生疑,去掉&ldquo弱&rdquo字,&ldquo五極&rdquo是可以成立的。
綜合考慮,我認為&ldquo九疇&rdquo之說并不是《洪範》最初的形式,各疇中的細目大緻由五項構成,因此可以認為&ldquo八政&rdquo中的&ldquo賓&rdquo和&ldquo師&rdquo、&ldquo食&rdquo和&ldquo貨&rdquo中各有一項是後來才加上的,&ldquo稽疑&rdquo中的&ldquo貞&rdquo和&ldquo悔&rdquo(這兩個字舊皆從&ldquo蔔&rdquo即&ldquo&rdquo)原本是與&ldquo蔔法&rdquo相關的詞,後來演變成了筮法,此亦為附加内容。
如果把&ldquo庶征&rdquo中的&ldquo六極&rdquo之弱看作是附加的,那麼&ldquo皇極&rdquo和&ldquo三德&rdquo以外各疇數目均為五項。
倘使細目由五項構成是合理的,那麼存疑之處在于彙總而成的《洪範》不是五疇而是九疇。
用數目表現思想時,戰國時代流行用九或者十二,戰國之前多用五。
例如,《山海經》成書之初也叫《五藏山經》。
若把《洪範》定為五疇,那九疇中哪些應該保留,哪些應該删去呢?我認為附加内容是最初的一疇到四疇,即&ldquo五行&rdquo&ldquo五事&rdquo&ldquo八政&rdquo&ldquo五紀&rdquo。
後來被分開的&ldquo皇極&rdquo和&ldquo三德&rdquo可能原本是一疇,這一疇的内
《大雅·綿》中有司徒、司空,《牧誓》中有司馬。
将此與《洪範》一同考證,就可以了解周初的官名。
此外,武王的部隊中包含叫作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的各種各樣的蠻人。
這些是以四川為中心包括從渭水沿岸到雲南的西南夷人。
這些人來到雲南,較之同一時期興起于黃河下遊的具有先進文化的國家之間的鬥争,即夏、殷革命,總歸存在不同之處。
夏、殷革命不過是同等文化水平國家的勝負較量,而周滅殷時,則是武王率領于渭水上遊聚集起來的西南夷人,侵略黃河下遊地區的文明國家。
四川、雲南的百姓基本是西藏系即泰族,而黃河下遊的文明國家的百姓是東北民族,即接近蒙古和滿族的人。
這裡需要注意《爾雅》等古辭典中包含的東北系語言,從這些語言中可以知曉古代不同人種之間實施侵略再到實現統一的狀态。
這也可以打破中亞民族制服中國原住民的謬論。
根據中國文化西方起源論的說法,中國人多數為泰族,源自中亞的人幫助他們建立了新的國家,實際上并無絲毫古代中亞人來過的記載。
隻在說及周朝發生的革命時,有西南民族與東北民族發生沖突的記載。
在此之前的黃帝時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中國土著民族曾經遭受來自中亞民族的壓迫。
這次革命發生于文明程度差距較大的人群之間,顯而易見,周文王征服了文明開化程度更高的地方。
盡管這是一個傳說,但《左傳·定公四年》記載了纣王滅亡時有關分配财寶和殷朝百姓的事。
财寶包括車、旗、玉器、銅器、武器等戰利品,有的是從殷朝掠奪來,還有的是從文王時期消滅的其他小國那裡掠奪而來。
《左傳》中記載,這些财寶主要分配給了魯、衛、晉。
據說《尚書》中還有一篇年代久遠的名為《分器》的文章。
在對财寶進行分配的同時,也将戰敗國的遺民進行了分配。
遺民中包括各種職業的人,例如分配給衛國的有陶氏等。
這一情況類似于日本征伐朝鮮,可以從現存的銅器中找到證據。
總之,殷代是進步的文明,而周代的特點是樸實。
根據上述比較可靠的古代傳說可以讓我們了解周代初期的事實。
《史記》中有《逸周書》,但此書價值問題需要認真考慮。
誠然《逸周書》的可信度遠不及《尚書》的實在部分,但我也不認為真的如以往的學者認為的那般不可信。
《逸周書》先輯成的部分和後輯成的部分是有不同的,先輯成的部分,大部分内容可以說源自古代簡冊和銅器中搜集的材料,有一定利用價值。
《史記》中對此部分内容的利用十分巧妙,周代初期的情形記載得比較詳細。
這是古代流傳下來的資料,對其可信的部分可以斟酌使用。
因此,魏源的《書古微》因《武成》不可信,便用《逸周書》的《克殷解》和《世俘解》代替。
這個例子可以說明中國學者認為《尚書》和《逸周書》的可信度沒有太大差别。
《墨子》中所引的《尚書》的内容大部分由傳說組成,太史公根據這些傳說寫成雅訓,将之變成理論上看來可信的事物,但是将之當成史料,以今日的判斷來看,并不具備十分重大的意義。
古代的傳說雖成不了雅訓,甚至包含一些怪異之事,反而可信的内容更多。
武王即位後幾年就去世了,很多關于周朝建設的大業都是在其死後完成的。
因此,武王想做的事情實際與他去世後别人想出來的事情差别不大。
大體而言,武王在對待戰敗國皇族、百姓方面顯示了比較寬容的氣度。
周在滅殷時,依舊封殷之後裔管理殷都,讓自己的弟弟負責做監督。
大概對其他戰敗國也采取了相同的措施,在他們的故土上,給他們的子孫封官,使得他們在故地擁有領土。
周武王時期,類似後來那樣分封同姓諸侯的現象并不明顯。
總而言之,武王的着眼點是讓百姓安心。
武王還把被纣王趕走的殷人中的賢者請回來,對殷人進行安撫。
據《史記》《逸周書》記載,武王前去被纣王殺害的比幹墓前吊唁,旌表殷時賢人商容之闾裡,向箕子問《洪範》。
盡管這些都是後世的傳說,但其中有些事可能真實發生過。
另外,武王還四處找尋古代帝王的後裔,為他們加封。
武王為黃帝、堯、舜、禹的子孫加封的故事在《史記》中有記載。
盡管黃帝、堯的子孫之事難以弄清楚,但舜、禹的後代一直繁衍到了春秋時代,可能武王為他們加封的事情确實發生過也不一定。
武王采取這些優待以往的名門望族的措施,為當地帶來了穩定。
至于武王将自己的同姓族人或大臣分封為諸侯,究竟哪些是武王直接所為,還是個疑問。
齊太公這樣的人,可能因功勞卓著而被加封,但并未發現周公接受封地去魯國的證據。
還有管叔、蔡叔那樣的,隻是去殷地監督武庚,并沒有封國。
總的說來,短暫的數年内,周朝的威勢并未遠播四方,因此似乎也不存在明确的分封同姓諸侯的政策。
《尚書·金縢》中有記述武王患病時周公做替身為其占蔔祈禱的事,這個說法有很多疑點。
今天的常識論者認為,聖賢如周公,不會相信迷信,加上《金縢》篇的體裁異于《尚書》其他篇,或許有可能是将很長一段時間裡發生的事,在經過取舍後,加工整理而成。
但利用替身祈禱是極有可能存在的,祈禱所用語言也很質樸,能夠充分反映當時的狀态,因此這一事件可能得以用古老傳說的形式記載下來。
隻是令人懷疑的是,漢初的《今文尚書》中并未對此進行解釋,因此太史公也是根據《古文尚書》來解釋,結果使得其與《尚書》中其他的古代傳說部分并不一緻。
《尚書·微子》中也有同樣的情況。
往往比較古老的傳說是在後來才被彙編,不若《召诰》《洛诰》一開始就有文字記錄。
盡管如此,我依舊認為此類史書可以被視作相當确實的記錄。
《洪範》的成書 一般流傳《洪範》是周武王詢問箕子的内容。
對此持有不同觀點的人認為,《洪範》中&ldquo十有三祀&rdquo的&ldquo祀&rdquo指的是殷代紀年,而武王在位不到十三年,這裡說的應該是纣王。
中井履軒認可這一觀點。
他認為纣王雖然暴虐,但也不用質疑他的聰慧,所以問《洪範》的人不是纣王也沒有其他人了。
然而這是一種謬論。
&ldquo祀&rdquo字在周朝初期即有使用,大盂鼎中的記述便是證明。
此外,十三年是從文王接受天命算起的,文王于此後七年去世,十一年的時候武王滅殷,十三年已經是殷滅亡兩年後。
這樣一來,就如古代流傳的那樣,武王問箕子而産生《洪範》也不是不可能發生。
但是,《洪範》因其内容存在錯亂,一直遭到學者的懷疑。
宋代的蘇東坡最先質疑。
他認為從&ldquo王眚惟歲&rdquo到&ldquo則以風雨&rdquo這段話,從文義來說,若将其看成是對王紀的解釋,應該放在五紀下,現在的排列順序是錯亂的(《東坡書傳》)。
另外,《中吳紀聞》中也曾記錄過宋代餘焘上書糾正文章的錯亂。
這樣來看,世人很早之前就已經提出了《洪範》的錯亂問題。
對《洪範》進行研究的學者很多,王柏(宋末)、金履祥、吳澄(元代)等人都做過訂正。
明末的黃道周在訂正《洪範》錯亂方面花了很大力氣,寫成《洪範明義》。
黃道周的觀點為後世儒者廣泛采用,魏源的《書古微》在對《洪範》進行論述時,便完全按照黃道周的觀點進行。
黃道周的訂正如下所述: 從&ldquo十有三祀&rdquo到&ldquo四、五紀&rdquo,其下插入蘇東坡指出的:&ldquo曰王眚惟歲&hellip&hellip則以風雨。
&rdquo原文在&ldquo五、皇極:皇建其有極&rdquo處斷,&hellip&hellip 接&ldquo六、三德&rdquo,然後在&ldquo高明柔克&rdquo處斷&hellip&hellip 接&ldquo七、稽疑&rdquo,到&ldquo曰霧,恒風若&rdquo再往下(跳過&ldquo曰王眚惟歲&hellip&hellip&rdquo)直到&ldquo九、五福&rdquo,&ldquo六曰弱&rdquo下接&ldquo惟辟作福,惟辟作威&rdquo一節,直到&ldquo民用僭忒&rdquo,其下接&ldquo五、皇極:皇建其有極&rdquo,&hellip&hellip &ldquo斂時五福&rdquo,至&ldquo以為天下王&rdquo。
進行了這樣的訂正之後,文義變得清晰明确,是以應該遵從這一說法。
我想對&ldquo皇極&rdquo的幾個部分進行修訂。
因為大緻《洪範》的文是押韻的,可以根據其韻律來推測錯亂的地方。
原來《尚書》是用竹簡寫成的,按照規定,一簡的長度固定為二尺四寸,因此每一簡的字數基本也是固定的。
據《漢書·藝文志》記載,《酒诰》脫簡一,&ldquo簡二十二字者,脫亦有二十二字&rdquo。
據我考察,《洪範》錯簡為二十三字,每簡大概為二十三字。
據此推理可以訂正一部分錯簡: 從&ldquo惟辟作福&rdquo到&ldquo民用僭忒&rdquo這一章的&ldquo福&rdquo&ldquo威&rdquo&ldquo食&rdquo&ldquo國&rdquo&ldquo辟&rdquo&ldquo忒&rdquo字與&ldquo斂時五福&rdquo中的&ldquo福&rdquo押韻。
這樣,其後到&ldquo于汝極&rdquo的&ldquo極&rdquo、&ldquo錫汝保極&rdquo的&ldquo極&rdquo、&ldquo無有比德&rdquo的&ldquo德&rdquo、&ldquo惟皇作極&rdquo的&ldquo極&rdquo都有韻,所以下文&ldquo凡厥正人,既富方穀&rdquo(韻)也接這個韻,再到&ldquo而康爾色,曰:&lsquo予攸好德。
&rsquo汝則錫之福,時人斯其惟皇之極&rdquo(加着重号的都是韻)。
至此一段完結。
下文&ldquo無虐茕獨而畏高明(改韻)。
人之有能有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rdquo(到此押明韻)。
下接&ldquo凡厥庶民,有猷有為有守(改韻),汝則念之。
不協于極,不罹于咎,皇則受之&rdquo之後,下文&ldquo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時人斯其辜。
于其無好德,汝雖錫之福,其作汝用咎&rdquo繼續押這個韻。
進行了這樣的修訂後,文章所表達的意思可以更加清晰。
以前認為《洪範》出自&ldquo河圖洛書&rdquo,由龜背着的如上圖所示的東西就是洛書,但現今看來,這一說法不足取信。
即使是《洪範》本文,最初是不是像今天一樣有這般完備的九疇,也是可疑的。
古代的學者中就有人懷疑。
《尚書》以今文本形式出現後,還可以看到其中的變化。
有人認為&ldquo八、庶征&rdquo中原本無&ldquo曰時&rdquo二字,因此懷疑其他部分或許也存在附加的内容。
宋代的王應麟認為,《詩經》的《小雅·小旻》中所說的&ldquo國雖靡止,或聖或否。
民雖靡膴,或哲或謀,或肅或艾&rdquo是《洪範》的學說。
《莊子·天運》中說的&ldquo天有六極五常,帝王順之則治,逆之則兇&rdquo也是《洪範》的學說。
《莊子》的說法很模糊,《詩經》則包含了五事。
朱子注意到了這一點,認為創作這首詩的人是在傳播《洪範》。
實際情況可能并不是這樣。
結合《詩經》的句子來看,隻是将《洪範》的内容整理成&ldquo五事&rdquo,這是《洪範》的作者參照《詩經》所為。
那如果《詩經·小雅》成書于西周末期東周初期,則《詩經》中的内容與《洪範》的&ldquo五事&rdquo相近的《庶征》發生聯系就是再之後的事。
且《韓非子·有度》中說:&ldquo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
從王之指,毋或作惡,從王之路。
&rdquo王應麟指出,這一說法也出自《洪範》,隻是《洪範》中這一内容已經缺失。
有一點需要特别注意,《洪範》的文句在《荀子》《呂氏春秋》中也有引用,這些事情應該是讀了《洪範》之後出現的,此篇似乎于戰國末期廣為流傳。
因此,這個時期人們所見的《洪範》應該不是很久遠的東西。
但令人奇怪的是&ldquo惟辟作威&hellip&hellip&rdquo一段所述非常重視君權,與法家韓非子的觀點相近,而實際執行這類觀點的是秦始皇。
另外,&ldquo稽疑&rdquo中的&ldquo謀及卿士,謀及庶人&rdquo,不是&ldquo稽疑&rdquo的本意。
随着社會的進步,完全相信占蔔的思想逐漸消失,而産生了遇事與很多人商量的風氣。
尤其是&ldquo謀及庶人&rdquo值得懷疑。
&ldquo五紀&rdquo中的曆數是曆法發展以後才增補進去的,這一點要弄清楚。
而&ldquo八政&rdquo中&ldquo六曰司寇&rdquo和&ldquo八曰師&rdquo是重複的,以三官攝六官時,司寇與司馬是同一官職。
在國内逮捕盜賊的時候,這一官職被稱為司寇,征戰率領軍隊出征的時候這一官職被稱為師,二者并存是不合常理的。
&ldquo三曰祀&rdquo和&ldquo七曰賓&rdquo也是重複的,殷代祭祖的時候,将被祭之祖作為&ldquo賓&rdquo,這時候的&ldquo賓&rdquo沒有後世&ldquo賓客&rdquo的含義。
但《洪範》中的&ldquo賓&rdquo使用了後世的含義,這也能說明這樣的《洪範》不可能是很久以前的作品。
&ldquo食&rdquo和&ldquo貨&rdquo二者也應該去其一。
&ldquo稽疑&rdquo中出現了&ldquo蔔五筮二&rdquo的内容,但不确定箕子生活的時代,《周易》中的筮是否已經出現。
如前所述&ldquo庶征&rdquo中的&ldquo曰時&rdquo也應該删掉。
&ldquo五福&rdquo和&ldquo六極&rdquo并不對稱也令人生疑,去掉&ldquo弱&rdquo字,&ldquo五極&rdquo是可以成立的。
綜合考慮,我認為&ldquo九疇&rdquo之說并不是《洪範》最初的形式,各疇中的細目大緻由五項構成,因此可以認為&ldquo八政&rdquo中的&ldquo賓&rdquo和&ldquo師&rdquo、&ldquo食&rdquo和&ldquo貨&rdquo中各有一項是後來才加上的,&ldquo稽疑&rdquo中的&ldquo貞&rdquo和&ldquo悔&rdquo(這兩個字舊皆從&ldquo蔔&rdquo即&ldquo&rdquo)原本是與&ldquo蔔法&rdquo相關的詞,後來演變成了筮法,此亦為附加内容。
如果把&ldquo庶征&rdquo中的&ldquo六極&rdquo之弱看作是附加的,那麼&ldquo皇極&rdquo和&ldquo三德&rdquo以外各疇數目均為五項。
倘使細目由五項構成是合理的,那麼存疑之處在于彙總而成的《洪範》不是五疇而是九疇。
用數目表現思想時,戰國時代流行用九或者十二,戰國之前多用五。
例如,《山海經》成書之初也叫《五藏山經》。
若把《洪範》定為五疇,那九疇中哪些應該保留,哪些應該删去呢?我認為附加内容是最初的一疇到四疇,即&ldquo五行&rdquo&ldquo五事&rdquo&ldquo八政&rdquo&ldquo五紀&rdquo。
後來被分開的&ldquo皇極&rdquo和&ldquo三德&rdquo可能原本是一疇,這一疇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