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由道德形而上學轉到對于純粹實踐理性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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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樣。

    但是,這個見解,其實隻是我們前此所假定的道德律的重要性的結果(所謂重要就是指因為自由這個觀念,我們撇開一切經驗的興趣)。

    可是,為什麼我們應該撇開這些興趣,那就是,要以為我們自由行動而同時服從某些規律,從而隻向我們自己身上尋求貴重性(這種貴重可以抵補那丢掉一切使我們情境有價值的事物的損失)。

    這個道理,我們還不能夠這樣看出來,而且我們也不了解我們何以會這樣行這&mdash&mdash換言之,不了解道德律何由得到它的使人不可不遵行的力量。

     我們必須坦白地承認這裡有種循環論&mdash&mdash似乎逃不掉的循環。

    我們假定我們在做動因這方面是自由的,使得在目的國方面我們可以認為我們能夠服從道德律;到後,我們卻因為我們已經認我們有意志的自由,就以為我們須服從這些規律。

    自由以及意志的自己為自己定律都是自律,因此這兩個概念是互相隐含的;正因為這個緣故,任何一個概念不能夠用以解釋别一個概念,或作為别一個概念的理由。

    至多這種辦法也隻是在邏輯上要把對于同一對象的顯似不同的概念化為單個概念時候才可以使用(就像我們把同一數值的不同的分數約為最簡式一樣)。

     我們還剩有一個辦法,就是去研究看看:到底在我們由自由觀念設想我們是超乎經驗的動因的時候,和在我們由親見的結果,即由我們的行為,得到對于我們自己的概念的時候&mdash&mdash在這兩種時候,我們會不會是取不同的觀點呢。

     一切不是由我們立意而發生的意念(例如起于感官的意念)隻能夠使我們知道外物的影響我們的那方面;這些對象自身是什麼,我們仍然不知道,因此就是我們對這類的意念盡智力所及,用極深切的注意考究它,我們也隻能夠由它得到對于現象的知識,始終得不到對于物自身的知識:這些話用不着深思之後才能說,而且我們可以假定就是具極平常的智力的人也能說,不過在這種人,他用他的方法&mdash&mdash用那個模糊的他所謂情感的察覺力罷了。

    這個分别一經成立(也許隻是由于見到我們被動地感到的外來意念,與由于我們主動而産生的意念兩者不相同,而悟到這種分别),我們就必須承認并假定在現象後面有個非現象的東西,就是物自身;不過我們一定要承認:因為除了在這些物自身影響我們這方面以外,我們永遠不能知道它,所以我們不能夠對它再接近一點,也始終不會知道它自身是什麼。

    這個分别一定要引出感覺世界與智性世界的分别,無論這個分别是多麼粗陋的。

    感覺世界也許随各觀察者感官印象的不同而變異,但作感覺世界的基礎的智性世界總是隻有一個。

    就是對一個人自身,他也不能夠自命可以由他用内省得到的知識而知道他自身究竟是什麼。

    為的是:他并沒有自己創造自己,不是超乎經驗而是憑借經驗得到對于他自身的概念;結果當然就是他對自己的知識,也隻能得自内感,因而隻能得自他本性的現象以及他意識被影響的方式。

    同時,在這些由現象構成的他自己的特性以外,他必須假定有個什麼做這些特性的根基&mdash&mdash即他的自我&mdash&mdash無論這自我的特性是怎麼樣的。

    這樣,人對于别知并接受感覺這方面,一定要算他自己是屬于感覺世界的;但對于他所可有的純粹主動這方面(直接到達意識而不經由感官的活動),一定要算他自己屬于智性世界&mdash&mdash不過對這個世界,他沒有更進一步的知識罷了。

     深思的人對于一切呈現于他的事物,一定會得到這種結論就是具極平凡的智力的人大概也會有這種結論,因為大家很知道這種人很容易以為感官對象之後還有個不可見而自己主動的東西。

    可是,他們立刻又把這個看不見的具體化,作為感官對象,這就弄壞了換言之,他們要把這個物自身弄成直覺的對象,所以他們在這上頭并沒有更澈悟一點點。

     人自身實在有個使他與萬物有别,并且與他受外物影響那方面的自我有别,的能力;這個能力就是理性。

    理性是純粹自發,所以比智性都還高。

    為的是:智性雖然也是自發,不像感官那樣隻含着我們被動地受外物影響而後起的意念,但是智性隻能夠産生那些把感官意念規則化并把它聯合在一個意識之内的概念,此外不能産生什麼;并且倘若沒有這樣利用感官,智性就絕不能夠有思想作用。

    反之,理性在所謂理念(Ideas)這方面那麼純乎自發,弄到它高于感官所能貢獻的一切東西;并且理性的最重要的功能就在于把感覺世界與智性世界分别開,因而規定智性的限界。

     因為這個緣故,有理性者,就他是智性這方面看(不是就他較低級的能力看),一定要認他自己是屬于智性世界,不屬于感覺世界。

    因此,他要打量他自己,要認識那支配他那些能力的運用的,因而認識支配他的一切行為的那些規律,都有兩個觀點可以根據:第一,從他屬于感覺世界這個觀點看,他見到他自己是受制于自然律的(他律);第二,從他屬于智性世界這個觀點看,他見到他自己是受制于超乎自然界,不根據經驗而隻根據理性的規律。

     就他是有理性者,因而是智性世界的一分子這方面論,人除了依照自由這個觀念之外不能夠設想他自己意志起因的方式,因為不受感覺世界的原因的支配(理性始終必定認它自己具有這種獨立性)就是自由。

    我們知道,自由這個觀念與自律這個概念是分不開的,自律的概念又與道德的普遍原則是分不開的&mdash&mdash這個普遍原則,從理想上論,是有理性者的一切行為的根據,就像自然律是一切現象的根據一樣。

     我們在上文說過:我們由自由轉到自律,再由自律轉到道德律,似乎隐隐含着一個循環論,換言之,因為道德律,我們成立了自由這個觀念,這似乎不過要使後來我們可以由自由的觀念推演出道德律來;因此,我們對道德律,絕不能說出什麼理由,隻能認為是個好意的人很情願承認而我們始終不能作為可得證明的命題的丐問謬論(petitioprincipii)&mdash&mdash可是,現在這個疑慮消除了。

    因為我們現在見到在我們自認為自由的當兒,我們把自己作為智性世界的分子而承認意志的自律以及自律的後果&mdash&mdash道德;在我們自認為受制于道德義務的當兒,我們是以為我們同時屬于感覺世界和智性世界這兩方面。

     無待令式何以可能 一個有理性者,因其是智性,将他自己認為智性世界的一分子,并且隻因為他是屬于這個世界的一個動因,他才把他自己的起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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