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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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個訓誡,可以是個實用上的規則,但總不可以稱為道德律。

     所以,道德律和這些律的原理,不特在主要方面與其他種種含着任何經驗的事物的實用知識有分别,并且整個道德哲學全是靠着它的純粹的部分。

    道德哲學,應用于人類的時候,絲毫沒有從對人類本身的知識(人類學)借來什麼東西,它是把人看做一個有理性者而頒給他超乎經驗的規律。

    無疑,必須有由經驗磨煉的判斷,才能夠看清在什麼事例可以适用這些規律,才能夠使這些規律可以達到人類的意志而對于行為有效果。

    這是因為人受許多愛好的操縱&mdash&mdash這些愛好那麼多,所以人雖是能夠構成對于實踐的純粹理性的觀念,但是,他要使這種觀念具體地在他生活内生效力,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了。

     道德形而上學所以絕對不可少,不特因為在理論方面要探讨超乎經驗而存在于我們理性内的實踐原理之來源,而且因為假如我們沒有那種線索和最高原理,可以正确地作道德的判斷,那末,道德自身就很容易腐化。

    為什麼呢?為的是:要使一件行為在道德上是好的,隻是它依從道德律,還不夠,它還要為着這個道德律而起,否則這一種依從隻是偶然的,保不住的;因為一個非道德的原理,雖是不時會産生依從道德律的行為,也往往會産生反乎道德律的行為。

    我們隻能在一個純粹哲學内找到純潔的真正的道德律(在實踐上這是有絕大關系的),所以我們一定要從純粹哲學(形而上學)起頭;沒有純粹哲學,絕不能夠有什麼道德哲學的。

    那個把這些純粹原理與經驗的原理混合的,不配稱為哲學(因為哲學所以異于一般純理的知識就在于哲學把那後者隻混雜含糊地見到的事理放在不同的學科内研究它)。

    那個混合的玩意兒更不配稱為道德哲學,因為這樣混合了之後,它把道德本身的純潔性都毀掉了,這是打消它自己的目的了。

     雖是這樣,讀者不要以為這裡所要求的,那個著名的服爾夫(Wolff)[3]在他的道德哲學(即他所謂普遍實踐哲學)的前頭引論中已經有了,因此以為我們用不着開辟完全新的領域。

    正是因為他的這個道德哲學要作為普遍實踐哲學,所以它并沒有研讨任何特類的意志(例如,那一個單由超驗的原理決定而全無經驗的動機的,因而可以稱為純粹意志的意志),隻研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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