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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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在每個曆史時期的倫理理論中,都可以找到與普遍的哲學思想、顯示在經驗中的行為之材料(或者科學方面)和生活的進一步指導與行動(實踐方面)的關聯。
從曆史的觀點來看,倫理學經曆了三個重要的時期:(1)希臘羅馬時期;(2)早期基督教中世紀時期;(3)現代早期,第三個時期大約終結于法國大革命;現在可以被看作已經進入了第四個時期。
在每個時期,特定的實踐關注是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這種實踐關注可以使注意力集中到某些相關的理論問題之上。
因此,隻有聯系倫理思想作為其中一部分的更大範圍的文明和文化,才有可能對倫理思想進行恰當的闡釋。
但是,在更廣泛的社會潮流中的每個時期的主要問題都可以概括出一些簡要特征,它們可以用來指明在每個時期中倫理學的(a)哲學的、(b)科學的、(c)實踐的中心。
希臘羅馬時期的特征是:伴随着世界性知識的傳播和綜合性政治組織即希臘文化和羅馬帝國的形成(這種綜合性政治組織同時在立法和行政領域産生作用),同時發生的還有市民的和宗教的地方性習俗、傳統和制度之瓦解。
随着習慣和生活模式的瓦解(而這些習慣和生活模式之前規定了合理的個人滿足的範圍,并且為道德生活提供了約束),必然相應地出現了一種探究活動,即試圖通過反思來找到恰當的東西,以替代嚴重削弱的制度性的控制模式。
現代曆史科學的成果之一,就是證明了在早期生活中習俗的力量之範圍和嚴格性。
習俗規定了在道德上什麼是正确的和應該做的,并且加強了它自己的要求。
在其中,道德、法律和宗教被結合在一起,并且一起進入人們情感的、理智的和實踐的生活之中。
在習俗進行控制的地方,道德理論就是不必要的,并且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在公元前6世紀和公元前5世紀,在希臘社會中,這種習俗的控制不可避免地被動搖了,并且對道德産生了雙重影響。
許多人認為,所有對于道德的約束都消失了,或者至少是失去了有效性,思想和行動上的純粹個人主義(最多隻受一些關于後果的明智考慮的影響)才是正确的結果。
而對于其他人來說,因為他們認為習俗性的道德隻提供比較低的道德标準,所以并不為它進行辯護;但是,他們也被倫理個人主義之上的道德敗壞所震驚,于是開始去探索為更高類型的理想道德提供普遍和無可争辯的基礎。
在這個沖突中,倫理學理論産生了。
希臘羅馬時期(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前5世紀)關于道德是通過習俗()而存在,通過任意的規則制定()而存在,還是具有實在性,即(根據當時的術語)&ldquo通過自然&rdquo()或者是在事物的本性中存在,引發了争論。
智者學派的哲學家中的一些人,宣揚道德是一個群體的統治者竭力創造出來的東西,是他們設計出來使其他人臣服于他們以滿足自己的欲望的東西,這就像很多18世紀的&ldquo自由思想者&rdquo(在很多方面是這些哲學家的現代翻版)宣揚宗教是政府和牧師之權術。
其他人宣揚道德是社會約定或者制度的産物。
許多更高貴的智者學派的哲學家[例如普羅泰戈拉(Protagoras),參見同名的柏拉圖的《對話錄》],把這種說法解釋為頌揚文明和文化的狀态而反對原始和粗野的自然狀态;而其他人宣揚道德隻是獲得個人滿足的一種習俗性工具,因此當擁有獲得快樂的捷徑時,道德并不具有約束力。
同時,希臘城邦國家的現實道德秩序是很松散的,一方面是因為無休止的派系沖突,另一方面是因為作為市民生活基礎的宗教信仰很快變得不可信。
蘇格拉底(約公元前470&mdash公元前399年)很顯然是第一個對道德觀念進行明确和有建設性分析的人。
他作出了以下貢獻:(1)所有事物必須參照它們的目的來被考慮,目的實際上構成了它們真實的&ldquo本性”每個事物的目的就是它的善。
因此,人們必須具有他自己的目的或者善;這是真實的和固有的,而不是約定的或者是法律的産物。
(2)知道一個東西,就是抓住了一個東西本質的、真實的存在,即它的&ldquo本性&rdquo或者目的;&ldquo知道你自己&rdquo,是道德的本質;它意味着人必須以理解他自己的存在的真實目的來作為行動之基礎。
所有的惡實際上都是不自覺的,是因為無知或者對人真實的善的誤解。
認識不到善,是一種恥辱。
如果一個人并沒有認識到善(蘇格拉底承認他也沒有認識到善),他至少能夠嚴肅地探索或者努力地去認識。
如果他不是一個聰明的人(智者),他至少能成為一個愛智者(哲學家)。
直到他得到了知識,這個人才能忠實于他自己的城邦生活之責任。
善以某種方式實現了人的真實本性或者現實,以及善隻能在理性洞察力的條件下才能被獲得,這兩個觀點是所有後來的希臘思想的基礎。
意見分歧在于:人的目的是什麼,關于目的的真正知識的性質是什麼。
最大的分歧存在于安提西尼(Antisthenes)(約公元前444&mdash公元前369年)所創立的犬儒學派(斯多葛學派的先驅)和阿瑞斯提普斯(Aristippus)(約公元前435&mdash公元前360年)所創立的昔蘭尼(Cyrenaic)學派(伊比鸠魯主義的先驅)之間。
前者宣揚在節制和自我控制中展現出來的美德是唯一的善,而把快樂作為目的是一種惡,善隻能通過純粹理性被認識。
後者宣揚隻存在于感覺(溫和而連續變化的感覺)中的快樂才是善。
蘇格拉底認為,聰明的人能夠認識這種溫和而持續的快樂,而不被突然而猛烈的激情所俘虜。
這兩個學派都對國家采取了一種比較敵對的态度:犬儒學派強調聖人高于統治和權威,這可以通過第歐根尼(Diogenes)和亞曆山大大帝的轶事來得到說明[3];昔蘭尼學派認為,友誼的快樂和志同道合的夥伴關系要高于參與公衆生活的快樂。
因此,這些學派設定了後來倫理理論的兩個基本問題,即善的性質以及對于善的知識的性質;并且為以後的學派提供了理論框架。
認為快樂是善的人被稱為享樂主義者(,快樂),認為善存在于美德之中的人是至善論者或者(經過一定限制的)嚴格主義者(rigorist)。
認為善隻能通過理性被認識的人是直覺主義者,其他的學派即情感主義者或者經驗主義者。
柏拉圖(約公元前427&mdash公元前347年)試圖綜合剛才提到的兩個學派之觀點,提出對社會的、政治的和教育的改革的建設性計劃,并且重新闡釋了以前關于宇宙和知識的哲學理論。
他最有代表性的學說是:(1)将蘇格拉底關于善的觀念普遍化,并且看作構成人的真正本質或者本性的東西。
在各種不同的哲學觀念的影響下,柏拉圖把人理解為本質上是一個小宇宙、微縮的世界。
人由實在本身的元素之排列所組成;因此,隻有當構成人的宇宙實在的真實本性被認識後,人才能被真正地認識;人的善是終極的,如同目的因或者宇宙的善一樣。
因此,柏拉圖走得比蘇格拉底更遠,他斷定道德是來自人的本性的,而且是來自絕對實在之本性。
因此,這種說法可以被給予倫理的或者靈魂的解釋。
他使倫理學以普遍的哲學觀念為基礎,并且被後來那些明确認為倫理學是哲學的一個分支的人奉為楷模。
另外,他把宇宙的終極之善看作和上帝一樣,并且看作在物理自然的創造物中起推動作用的目的,由此使倫
從曆史的觀點來看,倫理學經曆了三個重要的時期:(1)希臘羅馬時期;(2)早期基督教中世紀時期;(3)現代早期,第三個時期大約終結于法國大革命;現在可以被看作已經進入了第四個時期。
在每個時期,特定的實踐關注是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這種實踐關注可以使注意力集中到某些相關的理論問題之上。
因此,隻有聯系倫理思想作為其中一部分的更大範圍的文明和文化,才有可能對倫理思想進行恰當的闡釋。
但是,在更廣泛的社會潮流中的每個時期的主要問題都可以概括出一些簡要特征,它們可以用來指明在每個時期中倫理學的(a)哲學的、(b)科學的、(c)實踐的中心。
希臘羅馬時期的特征是:伴随着世界性知識的傳播和綜合性政治組織即希臘文化和羅馬帝國的形成(這種綜合性政治組織同時在立法和行政領域産生作用),同時發生的還有市民的和宗教的地方性習俗、傳統和制度之瓦解。
随着習慣和生活模式的瓦解(而這些習慣和生活模式之前規定了合理的個人滿足的範圍,并且為道德生活提供了約束),必然相應地出現了一種探究活動,即試圖通過反思來找到恰當的東西,以替代嚴重削弱的制度性的控制模式。
現代曆史科學的成果之一,就是證明了在早期生活中習俗的力量之範圍和嚴格性。
習俗規定了在道德上什麼是正确的和應該做的,并且加強了它自己的要求。
在其中,道德、法律和宗教被結合在一起,并且一起進入人們情感的、理智的和實踐的生活之中。
在習俗進行控制的地方,道德理論就是不必要的,并且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在公元前6世紀和公元前5世紀,在希臘社會中,這種習俗的控制不可避免地被動搖了,并且對道德産生了雙重影響。
許多人認為,所有對于道德的約束都消失了,或者至少是失去了有效性,思想和行動上的純粹個人主義(最多隻受一些關于後果的明智考慮的影響)才是正确的結果。
而對于其他人來說,因為他們認為習俗性的道德隻提供比較低的道德标準,所以并不為它進行辯護;但是,他們也被倫理個人主義之上的道德敗壞所震驚,于是開始去探索為更高類型的理想道德提供普遍和無可争辯的基礎。
在這個沖突中,倫理學理論産生了。
希臘羅馬時期(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前5世紀)關于道德是通過習俗()而存在,通過任意的規則制定()而存在,還是具有實在性,即(根據當時的術語)&ldquo通過自然&rdquo()或者是在事物的本性中存在,引發了争論。
智者學派的哲學家中的一些人,宣揚道德是一個群體的統治者竭力創造出來的東西,是他們設計出來使其他人臣服于他們以滿足自己的欲望的東西,這就像很多18世紀的&ldquo自由思想者&rdquo(在很多方面是這些哲學家的現代翻版)宣揚宗教是政府和牧師之權術。
其他人宣揚道德是社會約定或者制度的産物。
許多更高貴的智者學派的哲學家[例如普羅泰戈拉(Protagoras),參見同名的柏拉圖的《對話錄》],把這種說法解釋為頌揚文明和文化的狀态而反對原始和粗野的自然狀态;而其他人宣揚道德隻是獲得個人滿足的一種習俗性工具,因此當擁有獲得快樂的捷徑時,道德并不具有約束力。
同時,希臘城邦國家的現實道德秩序是很松散的,一方面是因為無休止的派系沖突,另一方面是因為作為市民生活基礎的宗教信仰很快變得不可信。
蘇格拉底(約公元前470&mdash公元前399年)很顯然是第一個對道德觀念進行明确和有建設性分析的人。
他作出了以下貢獻:(1)所有事物必須參照它們的目的來被考慮,目的實際上構成了它們真實的&ldquo本性”每個事物的目的就是它的善。
因此,人們必須具有他自己的目的或者善;這是真實的和固有的,而不是約定的或者是法律的産物。
(2)知道一個東西,就是抓住了一個東西本質的、真實的存在,即它的&ldquo本性&rdquo或者目的;&ldquo知道你自己&rdquo,是道德的本質;它意味着人必須以理解他自己的存在的真實目的來作為行動之基礎。
所有的惡實際上都是不自覺的,是因為無知或者對人真實的善的誤解。
認識不到善,是一種恥辱。
如果一個人并沒有認識到善(蘇格拉底承認他也沒有認識到善),他至少能夠嚴肅地探索或者努力地去認識。
如果他不是一個聰明的人(智者),他至少能成為一個愛智者(哲學家)。
直到他得到了知識,這個人才能忠實于他自己的城邦生活之責任。
善以某種方式實現了人的真實本性或者現實,以及善隻能在理性洞察力的條件下才能被獲得,這兩個觀點是所有後來的希臘思想的基礎。
意見分歧在于:人的目的是什麼,關于目的的真正知識的性質是什麼。
最大的分歧存在于安提西尼(Antisthenes)(約公元前444&mdash公元前369年)所創立的犬儒學派(斯多葛學派的先驅)和阿瑞斯提普斯(Aristippus)(約公元前435&mdash公元前360年)所創立的昔蘭尼(Cyrenaic)學派(伊比鸠魯主義的先驅)之間。
前者宣揚在節制和自我控制中展現出來的美德是唯一的善,而把快樂作為目的是一種惡,善隻能通過純粹理性被認識。
後者宣揚隻存在于感覺(溫和而連續變化的感覺)中的快樂才是善。
蘇格拉底認為,聰明的人能夠認識這種溫和而持續的快樂,而不被突然而猛烈的激情所俘虜。
這兩個學派都對國家采取了一種比較敵對的态度:犬儒學派強調聖人高于統治和權威,這可以通過第歐根尼(Diogenes)和亞曆山大大帝的轶事來得到說明[3];昔蘭尼學派認為,友誼的快樂和志同道合的夥伴關系要高于參與公衆生活的快樂。
因此,這些學派設定了後來倫理理論的兩個基本問題,即善的性質以及對于善的知識的性質;并且為以後的學派提供了理論框架。
認為快樂是善的人被稱為享樂主義者(,快樂),認為善存在于美德之中的人是至善論者或者(經過一定限制的)嚴格主義者(rigorist)。
認為善隻能通過理性被認識的人是直覺主義者,其他的學派即情感主義者或者經驗主義者。
柏拉圖(約公元前427&mdash公元前347年)試圖綜合剛才提到的兩個學派之觀點,提出對社會的、政治的和教育的改革的建設性計劃,并且重新闡釋了以前關于宇宙和知識的哲學理論。
他最有代表性的學說是:(1)将蘇格拉底關于善的觀念普遍化,并且看作構成人的真正本質或者本性的東西。
在各種不同的哲學觀念的影響下,柏拉圖把人理解為本質上是一個小宇宙、微縮的世界。
人由實在本身的元素之排列所組成;因此,隻有當構成人的宇宙實在的真實本性被認識後,人才能被真正地認識;人的善是終極的,如同目的因或者宇宙的善一樣。
因此,柏拉圖走得比蘇格拉底更遠,他斷定道德是來自人的本性的,而且是來自絕對實在之本性。
因此,這種說法可以被給予倫理的或者靈魂的解釋。
他使倫理學以普遍的哲學觀念為基礎,并且被後來那些明确認為倫理學是哲學的一個分支的人奉為楷模。
另外,他把宇宙的終極之善看作和上帝一樣,并且看作在物理自然的創造物中起推動作用的目的,由此使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