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與實驗知識 [127]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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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柏拉圖就提醒我們注意書面讨論與口頭讨論相比較而言的劣勢。

    印刷出來的文稿并不回答印在它上面的問題,它不會參與讨論。

    但是,從作者這一方面來說,也像讀者方一樣,存在着一個不利的條件,即他永遠無法以曾經所具有的那麼多自由來再次探讨同一個問題,他受到了束縛并因此而受到連累。

    即使他能擺脫想要使觀點前後一緻的那種徒勞,也無法輕松地完全根據主題本身來對它加以重新探讨。

    寫出來的東西興許會引發各種需要加以答複的評論和批評;這樣,他就間接地被從主題那裡引開,進行他先前關于這個主題如何想和說了些什麼的讨論。

     我說這些話是為了對價值與判斷的關系,或者說為了解各種價值問題進行一番思考作個鋪墊。

    在先前所寫的文章[129]和各種大多對我不利的評論和批評所構成的窘境中,我将盡自己所能就主題本身的是非曲直對它加以讨論,并修正和擴充這個讨論以顧及我的批評者們的主要論點;同時,我會不可避免地重複一些先前已經說過的東西。

    關于本文中所說的東西和先前的讨論中說過的東西之間的一緻性,我将基本上留給讀者去查看,萬一他對這個并不十分有趣的話題感興趣的話。

     I 為了避免含混與誤解,我們從列舉一些老生常談開始。

    (1)&ldquo價值&rdquo這個詞意味着許多相當不同的東西,比如像内在的、直接的好(good)和對其他東西來說的好或有用&mdash&mdash輔助性的(contributory)、工具性的價值這樣的東西。

    由此推知,當人們不加限定地使用&ldquo價值&rdquo一詞時,它意指的是内在的或直接的價值。

    (2)價值,無論是直接的還是輔助性的,我們都可以發現它或許不包含判斷,不隐含認知。

    如果說我們直接地稱贊、珍視、推崇,直接地贊賞等,那麼,這些詞指的是情感的(affecional)或情感驅動的(affecto-motor)态度,不是理智的态度。

    因此,我們是把對象作為手段來使用,是把它們看作有用的東西,而不對它們加以判斷。

    如此,在寫前面一個句子的時候,我使用了打字機和一些詞,沒有思考過它們的功用。

    打字機之類的東西是工具性的價值,但它們沒有得到判斷或認識。

    不過,我們也能使價值從屬于知識(knowledge)和判斷。

    既然我們沒有通常的語言來意指未經認知的價值(non-cognizedvalues)和經過認知的價值之間的差異,那麼當存在含混不清的危險時,我們就将采用某種迂回的說法來标示其中的差異。

    (3)與判斷相關,在各種價值(包括内在的和輔助性的類别)中間存在着一個進一步的區分。

    (a)在一些情況下,判斷僅僅陳述或記錄給定的價值和功用。

    它們是關于價值與功用的判斷。

    一種關于價值的理論就是一個以一種高度普遍化的形式表現的這類判斷。

    (b)在其他情況下,關于我們可以對之下判斷的東西,不存在給定的或确定的價值。

    對于一種缺席的不确定的價值,我們求助于評估和鑒定。

    在這種情況下,判斷的目标不是去陳述(state)而是去安置(en-state)一種價值或功用。

    這個人真的是一個朋友嗎?他是否真的具有人們在他身上發現的那些價值呢?或者,就一種功用來說,也可以有對工具的理智尋求。

    人們運用判斷來決定在論述中什麼是恰當的、有效的詞,而不是自動地使用一個自己送上門來的詞。

    這兩種判斷之間的區别在行文推論中偶爾會被提到,為了避免啰嗦,我們稱其為情況(a)和情況(b)。

    [130] 雖然工具性的好與目的性的好之間的區分是一個必要的理智上的區分,但是我們必須避免把它變成一種邏輯上的析取或存在上的分離。

    從存在上來看,最直接的好或喜好(liking)無論如何總歸是整體事件過程的一部分。

    這樣,它就對未來的直接的好壞産生結果。

    [131]沒有必要急切盼望看到每一種直接的好中的輔助性屬性。

    相反,這樣一種先入之見顯然會幹擾到完全的、完整的目前的好,并因而減少或毀掉它的内在價值。

    但是,我們必須作好準備,無論何時,隻要有必要,就根據一種好在未來的或工具性的能力去判斷它。

    任何其他态度都會使把喜好帶進理性生活變得不可能,并把關于價值的各種經驗降低為無法再進一步論述的、原始的好(brutegoods)構成的一個不連續的系列。

    判斷一種向來是毫無疑問的價值在目前或将來的價值,意味着我們如今從它輔助性的效用方面來考慮它,而并不否定或背離它過去的直接價值。

    這是關于道德的一句老生常談;如果需要的話,它也可以被證明是關于美學批評的一句老生常談。

     另一方面,輔助性的價值,或者說功用,也可以作為目的性的價值或直接的價值而存在。

    在這裡要提的不是守财奴和他的金子這個舉濫了的例子,在這個例子中,手段最終篡奪了目的的位置。

    這裡所要說的情況是這樣的:手段不僅是單純的手段,而且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在這樣的情況下,手段和目的之間的任何固定的區分都瓦解了,兩者融合在一起了。

    手段是這樣一個手段,它出于其本身的緣故,作為整個目的或内在的好的一個有機部分而受到&ldquo喜愛&rdquo。

    許多批評判斷的工具性理論的人,一直以來都忽略了這個事實。

    判斷的工具性理論主張,從邏輯上來說,必須把認知作為安置(安置,不是陳述)一種直接境況的中介來加以分析。

    但實際上,從人性上來說,從存在上來說,認知是這樣一種受到喜愛的手段。

    在它和它産生的作用之間不能作任何存在上的分離。

    因此,它也是一種直接的價值或好。

     由此得出,在情況(a)與情況(b)之間不能作任何固定不變的分離。

    人們對過去的好和壞進行判斷,為的不是看它們是否曾經是&ldquo真的&rdquo好或壞,那是通過描述來确定的;而是看它們是否現在是或者在将來的一個具體情境下将會是&ldquo真的&rdquo好或壞。

    這當然意味着人們現在是相關于它們未來的可能性來看它們的;換句話說,是從它們的輔助性方面來看的。

    此外,判斷[或情況(b)]的目的是要使某種直接的價值或者說情況(a)複位(reinstate)。

    當新的依賴于判斷的價值産生時,它像任何别的事物一樣,是一種直接的好或壞。

    然而,它也是屬于一種附加(plus)一類的直接價值。

    先前的判斷不僅作為其産生的條件而影響新的好,還通過進入新的好的性質來影響它。

    新的好具有一個附加的價值維度。

    在這種情況下,目的與它的手段如此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至于目的的意義發生了改變。

    一個未開化的野蠻人和一個有着文明趣味的人都能夠從一幅畫中得出一種直接的價值來,但他們得出的價值在實際性質上是很難相同的。

    隻要承認這個事實,我們就一定得承認:沒有人,至少沒有哪個心智成熟的人,擁有完全不受先前價值判斷的結果影響的直接價值。

    對這樣一個人來說,關于價值的那種天真純樸是某種有待恢複的東西。

    它依賴于利用先前的世故的那些結果。

    簡而言之,在情況(a)與情況(b)之間作一個理智上的區分是必要的;但是,我們一定不能假設這在事實上意味着一個完全在存在意義上的區分。

     接下來的列舉或許顯得像是一個冗長乏味的吹毛求疵。

    但是,我們可以支配的術語是如此含糊又稀少,以至于如果我們想要清楚所指的是什麼并使意義對其他人顯得明白,那麼區分各種意義就是必要的。

    價值有六個涵義。

    第一,就其直接性或孤立性而言的直接的好,對任何心智成熟的人來說,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理智上的抽象;第二,就其直接性或孤立性而言的某一種功用,或者說有用的、輔助性的好;第三,在判斷的結果中被認可或發現的一種好;第四,對于某種有用的或輔助性的價值來說的同樣的情況;第五,一種直接的好,它原初依賴于判斷,但帶有先前的判斷或反思探究的結果作為其特性中一個有特征的部分;第六,對于某一種直接功用來說的同樣的情況,這種功用帶有與它的目的所具有的直接的好相融合的意味。

    第五種和第六種意義在存在中趨于重合。

    [132] 通過指出忽略這些區分會産生的混淆,整個這篇文章可以輕松地來強調作出這些區分和按照規則來應用它們的重要。

    就第一種和第二種涵義而言,經常有人做這項工作;就第三種和第四種涵義來說,我先前讨論的目的之一就在于完成這項工作。

    所以,在這裡,我隻局限于舉一個例子,與第五種和第六種涵義的區别有關的一個例子。

    概括地說,其要點是:對審美(包括文學)内容的批評依賴于先前的直接鑒賞,并且對安置後來的鑒賞而言是工具性的(如果它發揮了自身作用的話),這些後來的鑒賞有着我們已經提到過的那種附加性質。

    鑒賞(appreciation),或者說趣味,必須為批評提供材料;而一個批評的所值(worth)則通過它在一個新的鑒賞中起作用的能力得到檢驗,這個新的鑒賞因為這個批評而得到了拓展,具有了新的深度和意義範圍。

     普勞爾(Prall)先生關于價值寫了一篇有趣的文章,其中特别涉及批評理論。

    [133]在這篇文章中,他有機會提到我先前的那篇文章,并借機對某些價值因判斷而是其所是的這樣一種觀念進行了批評。

    [134]這一批評附帶地認為我忽視了第一與第二種涵義的價值,要不然就是我把情況(a)消融在情況(b)之中。

    我希望本文至少可以消除這種誤解。

    但是,他否認第三與第四種價值的存在。

    他堅持認為,用他本人的話來說:&ldquo隻要我們根據目前所主張的定義(就是說,由興趣或者一種情感驅動的傾向來規定的價值)正确推進,我們就應當指望能通過分析把杜威認為由評價(這是實踐判斷中的一類)所構成的一切價值都還原為根據我們的定義來規定的價值。

    &rdquo同時,他對批評與價值的關系這個問題很感興趣。

    在理論方面,由于他否定由判斷構成的那些價值,他便緻力于把批評的判斷降低為純粹關于先前的直接價值或興趣的判斷,降低為記錄、列舉、分類,等等。

    既然否認第三與第四種意義,那麼不用說,他當然進一步否認第五與第六種意義了。

    盡管如此,他對于批評所發揮的實際功能或作用的感覺,卻使他在事實上幾乎承認了他在理論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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