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和意識

關燈
覺,對它們進行解釋;而意志則存在于各種感覺沖動的相互調和當中,意志使得這些感覺沖動變得互相協調,并從屬于一個共同的目的。

    比如說,我們擁有某些誘導我們移動的沖動,但是這些沖動本身并不構成意志,除非它們與另一種沖動相結合,并且被整合為一種明确的行為模式。

    換句話說,感覺沖動構成了原材料,它們是意志的基礎;但是,感覺沖動必須通過一個過程才能精心制作成實際的意志形式。

    所以在這一章中,我們将首先讨論原材料,然後是這些原材料的發展過程,最後考察由感覺沖動的作用過程所引起的種種結果和具體的表現。

     感覺沖動的定義 感覺沖動(sensuousimpulse)可以被定義為一種感覺到壓力的意識狀态,它因某種身體條件而出現,并且通過産生某種生理變化而把它自己表達出來。

    所以,感覺沖動總是會影響生理有機體的某種感受(affection),促使他産生一種意識狀态;而且這種意識狀态并不是純粹靜止的,它自身似乎包含着以某種方式對外界刺激進行反抗的剩餘能量。

    例如,眼睛的神經機制受到了空氣振動的影響,傳到大腦的分子運動在那裡産生了我們稱之為光感覺的意識狀态。

    但是也存在一種自我的感受,存在一種使眼睛朝向或者避開光線的傾向。

    這種朝向或者避開一種物理刺激的傾向或壓力的能量,就是感覺沖動。

    刺激當然也可以産生于内部,比如饑餓就是有機體的一種内部狀态。

    對于饑餓感覺,隻要它提供了關于我們身體狀态的信息,那它就是知識的基礎;隻要它是自我的一種愉悅或痛苦的感受,那它就是情感;而隻要它趨向于對這種情感作出反應,并且通過産生某種客觀變化來滿足它,那它就是沖動。

     反射活動 所以,感覺沖動包括内部和外部兩個方面。

    作為必要的前提條件,感覺沖動擁有某種情感狀态,即一種愉悅或痛苦的感受。

    而作為必要的結果,感覺沖動擁有一種生理表達的傾向,即一種身體上的實際變化。

    因此,必須有某種機制将這兩個方面聯系起來,并為内部情感賦予其外在的表達方式。

    這種機制就是所謂的反射活動。

    身體的腦脊髓神經系統要麼是感受器,要麼就是運動器;也就是說,腦脊髓神經系統要麼把來自感覺器官的刺激傳入内部,要麼把來自中樞器官的刺激傳到一組肌肉神經上。

    這些感覺神經和運動神經在脊髓附近的神經中樞連接在了一起。

    當一個刺激從感覺神經傳到運動神經而又沒有意識的介入時,就産生了反射活動。

     也就是說,反射活動就是刺激的直接偏轉過程(deflection),這個過程使得感覺來源變成了運動反應。

    如果有東西忽然靠近眼睛,那麼神經刺激被傳到脊髓,但并不是繼續傳到大腦并産生一種感覺,而是傳到了運動神經,這樣眼睛立即就閉上了。

    咳嗽、咀嚼、吞咽等都是反射活動的例子。

    同樣地,盡管反射活動隻是一種生理過程,但是它非常重要,因為它構成了感覺沖動的生理基礎。

    反射活動本身不涉及任何意識過程,而感覺沖動卻是有意識的;但是,感覺神經與運動神經的聯結不管發生在脊髓還是大腦,都提供了這樣一種機制&mdash&mdash通過這種機制,任何情感都可以産生身體上的變化而被發洩出來,從而釋放了壓力。

     沖動的種類 嚴格來說,感覺沖動僅限于那些伴随着直接情感的沖動。

    這些沖動來自于我們一般的和特殊的感覺,但是由于它們在性質上擁有很大相似性,所以我們将把它們連起來讨論。

    這些沖動是知覺沖動、模仿沖動、觀念沖動和本能沖動,并且我們将特别對本能沖動的表達進行讨論。

     (1)一般的感覺沖動 作為一種明确的事實,每一種感覺都是一種沖動。

    在知識部分讨論感覺時,我們似乎把感覺當作一種純粹的心理狀态。

    其實這隻是感覺活動的一個方面。

    感覺也是對刺激的一種反應;它釋放出能量,打亂了有機體的平衡狀态,而且能量必須通過産生某種身體變化而讓它自己發洩出來。

    這一點在機體感覺中可以被清楚地看到,在那裡,感覺表現為欲望,或者是有規律地出現的對有機體外部物質的占有(appropriation)傾向。

    感覺器官的這些需要可能是連續的,比如說空氣;也可能是周期性的,比如食物和水;也可能是不規則的,比如說性活動。

    但是在所有的情況下,感覺都不會自生自滅,而是作為一種沖動釋放在某種外在物質上。

    換句話說,感覺通過表達心理需要,使得感覺之外的事物成為它自身的一部分;并且在特定的情況下,成為它身體自我的一部分。

     (2)特殊的感覺沖動 特殊的感覺也是這樣的。

    存在一種渴望觸摸身體的感覺、一種渴望聽到聲音的感覺和一種渴望看到光線和色彩的感覺。

    手對身體的接觸表現為一種探索身體、&ldquo感受&rdquo身體的沖動。

    每一個聲音都是一個刺激,心智可以觀察到它,注意到它的性質、關系等等。

    如果聲音是非常歡愉的,那麼心智将有一種使它繼續下去的沖動;而如果聲音是令人厭煩的,那麼心智将切斷聲音來源,或者讓身體遠離聲源。

    所以,倘若感覺僅僅隻是純粹的感覺,而不是行為的沖動,那麼知識将不會發生;因為這樣的話,将沒有什麼東西能促使心智通過注意的加強來盯着感覺,也沒有什麼東西能促使心智朝向感覺的性質和關系。

    于是自然地,意志也将不會發生,因為根本沒有什麼能促使心智産生各種活動,更沒有什麼促使心智能夠在這個方向而不是那個方向上表現這些活動。

     (3)知覺沖動 剛才談到的感覺沖動都直接伴随着情感狀态,而不涉及對物體的識别。

    但是,有些沖動卻直接來源于對物體的知覺,而不涉及對行動結果的意識。

    我們稱之為知覺沖動。

    知覺沖動全都可以歸入一般的沖動,它們總想抓住什麼東西。

    在識别一個物體和傾向于伸手抓住它之間似乎存在某種聯系。

    我們可以觀察到,這一傾向在嬰兒身上就已經完全發展起來了。

    嬰兒不久就伸手去抓任何一個出現在他視線範圍内的東西;這種沖動很輕易就發展為遊戲沖動。

    嬰兒抓住物體,并握住它來回移動;嬰兒揮舞着他的胳膊,除了表達他自己的活動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目的。

    遊戲沖動是肌肉沖動和物體識别的共同發展,它對于活動的刺激和不斷産生新的活動模式非常重要。

     (4)模仿沖動 從知覺沖動中産生、并構成了遊戲的大部分素材的沖動,就是模仿或者複制任何可以看到的運動的沖動。

    這一點在嬰兒身上同樣是特别明顯的。

    這種沖動不僅可在嬰兒的運動中觀察到,還可以在他們與家長的關系中看到。

    其實,模仿是嬰兒教育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通過純粹的模仿力量,兒童掌握了大量關于他所處環境的審美特征和道德特征。

    同樣地,在催眠者身上也可以清楚地觀察到模仿沖動的力量。

    模仿傾向通常是在存在着其他觀念和目的的意識狀态下被檢驗的,而一般情況下,這些觀念和目的與單純地複制外部覺察到的行為這種沖動是不相容的。

    但是,當這些觀念和目的被排除在意識範圍之外時&mdash&mdash比如說當一個人處于夢遊狀态時(不管是自然的還是誘發的)&mdash&mdash模仿傾向就獲得了完全的自由,這表現為夢遊者通常會精确地複制出他人向他們做出的每一個動作。

     (5)觀念沖動 除了情感和知覺以外,觀念也是一種沖動行為。

    在日常生活中,觀念都是相互和諧的,并且因某種行為目的而産生,所以它們算不上所謂真正的沖動。

    但是在異常情況下,觀念似乎是獨立于它們的調和與從屬過程的,并且以他們自己的理由而自由運作。

    例如在催眠者身上,對他們暗示的任何觀念都會被立即執行,比如說遊泳、随着氣球上升、發表演說等等。

     那些在心理疾病患者身上表現出來的觀念被稱為&ldquo強迫觀念&rdquo(Zwangsvorst-ellungen)。

    有強迫觀念的人常常不得不執行他想到的每一個念頭或者是某一類念頭,這可能使得他尋求一種極端的解脫方式&mdash&mdash殺人或自殺。

    在這種情況中,他一直被某個特定的念頭深深困擾着,除了執行相應的行為之外,根本找不到其他的發洩途徑,盡管他可能會痛苦地認為自己處于非理性的錯覺狀态,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到底是為什麼。

     (6)本能沖動 從廣義上講,上面談到的所有沖動都是本能沖動。

    本能行為是指個體覺得他自己不得不執行的行為,個體不知道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但是能夠選擇實現目的的合适手段。

    從更具體的意義上看,本能沖動和上面讨論的感覺沖動是有區别的。

    區别的理由在于這樣的事實:感覺沖動隻是反應性的和再生性的,而本能沖動則可以産生新的行為模式,其結果可能遠遠超出了直接的情境。

    比如說,鳥兒搭建鳥巢就是一種本能行為。

    然而,這不僅是對直接刺激的一種反應,而且指向一系列更加長遠的行為,比如哺育幼兒等等。

     人的本能 倘若對本能的起源、性質和功能進行詳細的讨論,那我們所讨論的就是比較心理學。

    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每個人所表現的許多行為都是為了直接地達到某一種目的,盡管他可能并不知道目的是什麼,也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采取這樣的行為方式。

    确實,當智力活動、審美活動和道德活動直接指向的目的是我們不能完全意識到的,而且不需要太多的試驗就可以成功地達到這些目的時,我們就可以說,本能其實存在于人類所有的心理生活當中。

     表達的本能 嬰兒的取食、習得運動等行為都可以歸入一般的本能。

    由于本能的典型特征及其重要的心理學意義,在這裡我們将簡要介紹那些表達情感和觀念的沖動。

    有一種生理活動主要用于表達内部狀态,而且在表達時也不存在意向性的意識,比如說因疼痛而哭、因快樂而笑、因生氣或恐懼而發抖、因害羞而臉紅、因驚奇而凝視等等。

    這些表達本能有着雙重功能:第一,它們提供了一種本能基礎,使得個體之間傾向于集合起來;第二,它們為發展更高和有意向的交流形式提供了基礎。

    第一個功能可以用嬰兒的啼哭來證明。

    當嬰兒啼哭時,哭聲能夠立即激起嬰兒母親的反應。

    表達不僅為情緒的發洩提供了一條出路,而且引起了其他人的某些行為。

     表達沖動的原則 每一個沖動都是通過表情(gesture)來表達的,這裡的表情當然是廣義上的。

    有人嘗試減少表情數量以便于分類,并且試圖用某些原則來解釋這些表情。

    當然,所有常用的表情是要除外的。

    達爾文先生曾提出三條原則:第一,有用的連接習慣原則;第二,對立原則;第三,神經中樞的直接行動原則。

    第三條原則是指,當大腦非常興奮時,會産生過度的神經沖動,并沿着某些确切的方向傳播開去。

    這樣的例子有很多,比如極度悲傷導緻的一夜白頭,因劇烈疼痛引起的出汗,憤怒所導緻的臉色漲紅(因心率受到擾亂)等等。

    對立原則以其他原則的先前活動為前提條件,并且對立原則認為,當某種情緒通過某種方式來表達時,将會出現一種強烈的不自主傾向,即與之相反的情緒通過一種相反的方式來表達自身。

    所以,如果恐懼、沮喪等情感是通過肌肉的放松和顫抖來表達的,那麼活力、歡快等情感則是通過肌肉的收縮和全身的舒展來表達的。

     有用的連接習慣 達爾文先生所依據的主要原則是有用的連接習慣原則(serviceableassociatedhabits)。

    這一原則與遺傳定律有關,它可以表述如下:如果某些與情感相聯系的行為現在或曾經對于有機體是有用的,那麼現在這些行為就已經和那些情感連接起來了。

    因此,當一種情感出現時,相聯系的行為也再次出現了,而不管這樣的行為在這種特定的情況下是否有用。

    事實上,即使當這樣的行為變得完全無用時,它還是會随着相應的情感而出現。

    例如,當表達極度憤怒時,會出現上嘴唇向上運動、龇牙咧嘴、手指的痙攣抖動等等現象。

    這些表情是進化遺留的産物,在導緻憤怒的情況下,它們對于咬抓等行為是有用的。

    因此,表達輕蔑和仇恨等情感的行為,是與曾經進攻敵人的實際行動相聯系的,或者用來使别人害怕或屈服。

     馮特的原則 馮特提出了兩條原則來對上述原則進行補充:1)相似情感原則,2)感覺&mdash&mdash觀念的運動關系原則。

    第二條原則是指,當我們談到那些出現的人或事物時,我們會指向他們;而當他們不在眼前時,我們會指向他們的方向,并且總是無意識地通過手的運動來模仿他們的形狀、比劃他們的大小等等。

    相似情感的連接原則表達了這樣的定律,即情緒基調相似的情感很輕易地就連在了一起。

    通過這種連接,一種情感的表達方式就遷移到了另一種情感中。

    例如,嘗到甜的東西會出現一種表達,而嘗到苦的東西則會出現另一種表達。

    所以,對于所有的經驗而言,不管它們的性質是如何的觀念化,隻要它們是令人愉悅的,那麼它們就擁有與嘗到甜的東西時相似的情緒基調。

    因此,它們在自然地表達這些情感時,采用相同的外部信号。

    這些原則得到了大部分權威人士的肯定,但還沒有被看作一種科學的理論而固定下來。

     表達的沖動與語言 那些表達情緒的生理變化,可以把我們自己的心理狀态作為一種信号傳遞給他人,這樣就形成了交流的基礎。

    但是,除此之外,我們還通過語言來表達我們的思想。

    這也包括這樣的觀念,即語言表達的目的是有意識地和他人分享我們的經驗。

    但是,由于這些信号隻是一般意義上的表情,所以在這裡隻是簡要地讨論一下。

    最初,這些信号全都可以歸入馮特的第二原則。

    他把這些信号分為兩類:指向物體的指示性信号和模仿一些顯著特征的形體(plastic)信号。

    通過一種反射活動,這些表情總是伴随着一些聲音,這些聲音有助于喚醒所表達的情緒;而且,通過相似情感的聯系原則,這些聲音能對無聲表情進行反應,并強化這些表情。

    于是,聲音及時地成為了物體的信号。

    簡而言之,聲音與物體所喚起的情感在情緒基調上有某種相似性,而且這種相似性使得聲音可以在心理上作為物體的象征。

    這種相似性構成了言語感覺的基礎。

    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要想成為真正的語言,聲音必須被有意向地用作一個信号;而這一信号能夠被他人識别,并且能夠被整個群體所采用。

    另外,并不是所有的權威人士都贊同馮特對聲音表情(或者言語)的起源的解釋。

    對這個問題的讨論,将打開語言心理學的整個領域,這裡我們就不再讨論了。

     (熊哲宏張勇譯) *** [1]選自《杜威全集·早期著作》第2卷,第237&mdash244頁。

    首次發表于1887年,為《心理學》一書第17章。

     &ldquo意識&rdquo與經驗[1](心理學和哲學方法) 任何科學的立足點和最終目标,都是由其自身以外的條件所控制的&mdash&mdash這些條件是由當時的實際生活所賦予的。

    在這一點上,其他任何學科都沒有像心理學這樣明顯。

    抛開細枝末節的分析,沒有人可以否認心理學所特别關注的對象就是個體的人。

    心理學想要發現的是特别由個體派生出的事物,以及這些事物和個體相聯系的方式。

    然而,對個體的認識,對其賦予的價值,以及讓人感興趣的個體的組成,并不是心理學誕生時才有的。

    科學視角借助一種反思和轉借的方式看待這些事物。

    而這些事物是在現實生活中被揭示出來的。

    獨裁社會、貴族社會和民主社會對個體性的價值和地位的看法差别很大,它們給個體賦予了如此不同種類的經驗;它們旨在激起如此不同的欲求,并按照不同的目的把這些欲求組織起來。

    因此,每一種社會的心理必然表現出一種不同的品質。

    [2] 從這個角度來說,心理學是一門政治科學。

    雖然所謂的心理學家在其有意識的研究步驟中,可以輕易地把他的研究對象從這些實際的聯系和參照物中剝離開來,但其研究的起點和目标卻是由社會決定的。

    基于這種認識,我在此貿然地向可能對心理學專業不感興趣的聽衆介紹一個專業技術性的問題,希望能夠将其中的人文含義體現出來。

     目前,有一種很強烈且日益增強的趨勢,就是把心理學看成是對個體意識的描述,而個體是獨立于外界的。

    這種假設認為,可以在意識自身的範圍内,對意識加以分析、描述和解釋。

    有一種經常出現的說法是:心理學是對意識的描述,即意識本身。

    這種說法旨在将心理學限定在某個固定的事實範疇中,不去理會範疇之外有什麼内容。

    如果這種想法是正确的,那麼,在心理學和普通哲學之間就沒有什麼緊密和重要的聯系。

    那麼,無所不包、無所不及的哲學就應當受一門因材料多少決定其認識程度的學科的阻擋,進而被排除在學術讨論的範疇之外。

     但是,也有另一種可能。

    如果個體作為心理學研究的對象,實際上是社會的個體,那麼,任何把意識作為一個絕對獨立的範疇進行劃分,哪怕是為了科學研究的目的,前提已經是錯誤的了。

    所有這些界定以及伴随而生的所有研究、描述和解釋,都隻是準備性的工作。

    &ldquo意識&rdquo僅僅是一個符号、一種組織方式,其生命力來自于自然和社會的運作之中。

    要了解這個符号,其意識的含義是重要的。

    但是,存在的必要性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需要一種能夠解讀事物含義的語言。

    如果這一假設是正确的,我們就不能如此肯定,認為心理學沒有更大的哲學意義。

    個體既融入社會生活,又推動着社會生活,不論個體在社會生活中的意義是什麼,這都具有可供哲學探讨的心理學意義。

     這個問題就其重要程度和範圍來說,無法通過一次晚間講座來解決。

    但是,我仍要探讨其中一部分,并希望所講的這些内容會對進入更寬廣的領域提供有用的線索。

    我們提出這個問題:如果把心理學的材料當成是獨立的,能夠毋需涉及更為廣泛的領域就可以加以研究,那麼會對心理學産生什麼影響?在進行探讨時,我們把這門學科的典型特征定義為:心理學研究的是處于各種狀态和過程中的意識&ldquo本身&rdquo。

    它旨在将每一部分獨立出來,以便于進行準确描述;旨在說出它在一個序列中的位置,從而讓我們能夠指出事物的因果關系法則,或者是其起源、成熟、消亡的自然發展過程。

    它既是分析的,又是綜合的&mdash&mdash說它是分析的,因為它把每種狀态分割為若幹組成部分;說它是綜合的,因為它能夠發現這部分組合為複雜整體和序列的過程。

    它不去理會并避開了這些問題:有效性、這些變化的客觀重要性,以及它們在表達真理、帶來益處和構成美好事物方面的價值。

    因為這些關于價值和有效性的問題,正是哲學要處理的問題。

     目前,絕大多數的心理學家都持有上述觀點。

    如此普遍的接受程度,是各種不同原因作用的結果。

    持有這樣的觀點似乎可以使人跻身于科學研究者之列,而不是歸屬于形而上學者,何況有些人對形而上學者持有懷疑态度。

    另外一些人想要細緻地一個一個對待問題,避免探究終極問題,卷入宏觀的、無窮無盡的新問題和可能性,這似乎是哲學家的使命。

    持溫和态度的人,除了對這種觀點表示認同之外,也别無他用。

    比如,詹姆斯先生說,把自由意志的問題劃歸到形而上學家的領域之後&mdash&mdash&ldquo形而上學僅僅意味着特别固執的、力圖清晰和有序思維的嘗試&rdquo,而清晰性和有序性要有一個限度。

    憑着心理學家這種新發現的謙遜,形而上學家可以插話說,某一領域成其為科學,正是因為其單獨的領域不必保持相互之間和學科之間的一緻性。

    這種為了讓形而上學的良心好受一點的說法,和洛克、休谟以及密爾的風格全然不同,幾乎沒有信念的尊嚴。

    依我說,形而上學家贊揚心理學家堅守陣地的時候,我們也會想起背後的另一個動機。

    心理學的這種半自覺的自我克制具有諷刺意味。

    科學把自己變成灰姑娘,這并不是第一次。

    赫胥黎先生善意地提醒過她,她雖然謙遜,但這不代表她全然不知自己将來有可能阻止她高傲的姐姐,不知道會有某種加冕儀式,讓她找回自己。

     雖然這些隻是可能的解釋,但是事實卻不容否定。

    幾乎所有現任的心理學家都承認&mdash&mdash更确切地說&mdash&mdash領導着這種對研究領域的限定。

    我沒有自以為是到要站在這個陣營的反面。

    我本人也把自己歸到那些認為心理學(在某種程度上)和&ldquo意識本身&rdquo相關的一類人之列。

    但是,我不認為這種限定是終結性的。

    相反,如果給&ldquo意識&rdquo
0.13240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