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革命期間神秘主義、集體主義、理性主義、情感主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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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成員都不敢再參加會議。

    即便偶爾來參會,也是一言不發,并根據人數隻有他們三分之一的山嶽派的要求去投票。

     支配着平原派的這種恐懼,雖然不太明顯,但卻十分地深。

    他們清除異己,不僅是因為狹隘和狂熱,還因為堅信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脅。

    就連革命法庭的法官們也在瑟瑟發抖,他們想要無罪釋放丹東、卡米爾·徳穆蘭的遺孀以及其他一些人,但他們卻不敢這樣做。

     在羅伯斯庇爾成為唯一的主宰後,彌漫在議會中的恐懼感有增無減。

    有人說羅伯斯庇爾的一個眼神就足以讓其同僚因恐懼而消瘦下去,這個說法不無道理。

    在他們的臉上可以看到&ldquo因畏懼而蒼白或因絕望而自暴自棄&rdquo。

     所有的人都害怕羅伯斯庇爾,而羅伯斯庇爾也害怕所有的人。

    因為害怕别人謀反,他砍掉了别人的腦袋,而同樣也因為恐懼,别人默許了他這樣的行為。

     國民公會議員們在其回憶錄中對這段可怕而黑暗的時期做了詳細回顧。

    泰勒說,巴雷爾(Barrère)在沉寂了二十年之後,對救國委員會[2]的真正目的及其内在的出發點做出這樣的回答:&ldquo我們隻有一個念頭,這便是自我保護,我們隻有一個願望,這便是要生存,因為我們人人自危。

    人們把他人送上斷頭台上,隻是為了自己不被他人送上斷頭台。

    &rdquo 若要探讨領袖的作用以及恐懼對議會的作用,那麼,國民公會的曆史無疑是最具震撼力的例子之一。

     *** [1]卡米爾·德穆蘭(1760年-1794)是一位法國記者、政治家,在法國大革命期間扮演重要角色,并最終被送上斷頭台。

    &mdash&mdash譯注 [2]救國委員會,指的是法國大革命雅各賓派專政時期的最高領導機構。

    1793年4月6日由國民公會創立。

    &mdash&mdash譯注 第四章國民公會政府 一、國民公會期間的巴黎公社及俱樂部的作用 在國民公會整個存續期間,國民公會一直由俱樂部和巴黎公社的領袖們領導。

     我們已經指出它們對之前的議會的影響力。

    在國民公會期間,它們的影響力達到如日中天的程度。

    國民公會的曆史其實就是支配它的俱樂部和巴黎公社的曆史。

    它們不僅控制着國民公會還控制着法國。

    衆多外省的小俱樂部,在首都俱樂部的領導下監督行政官員、檢舉可疑分子并執行一切革命命令。

     一旦俱樂部和巴黎公社決定采取某些措施,它們便要求議會立即付諸表決通過。

    如果議會抵制,它們便向議會派遣它們的代表團,也即派出它們從社會最底層挑選出來的武裝團夥。

    這些團夥傳達的命令總是能得到遵從。

    巴黎公社如此強勢,以至于它可以要求國民公會立即趕走它不喜歡的代表。

     國民公會的成員一般都受過教育,而巴黎公社以及俱樂部的大部分成員都是小店主、小工、工人,他們沒有個人的觀點,他們隻聽從他們的領袖如丹東、卡米爾·徳穆蘭、羅伯斯庇爾等人的指揮。

     在俱樂部和巴黎公社起義者這兩股勢力中,巴黎公社在巴黎尤為活躍,因為它組建了一支革命軍。

    下設的48個國民自衛隊委員會全部由巴黎公社指揮,巴黎公社指揮它們去殺人、屠殺,特别是洗劫。

     國民公會在巴黎的行動比較過火。

    例如,它委派一個叫作夏朗冬(Chalandon)的鞋匠負責對巴黎的某個區域進行監控,即他有權将所有他懷疑的人送交革命法庭,也即意味着可以将人送上斷頭台。

    某些路段的人口因為他而銳減。

     國民公會起初還與巴黎公社做了點抗争,但這種抵抗并未持續多久。

    沖突的高潮出現在國民公會打算逮捕巴黎公社的首腦人物埃貝爾時。

    巴黎公社于是派出武裝團夥前往國民公會進行威脅,要求其驅逐提出此項動議的吉倫特派代表。

    遭到拒絕後,巴黎公社于1793年6月2日根據昂裡約(Henriot)的命令派兵包圍了國民公會。

    受到恫吓的議會于是開除了27名議員。

    可笑的是,巴黎公社旋即便派遣一個代表團對公會的順從表示祝賀。

     在吉倫特派倒台之後,國民公會完全倒向了巴黎公社,對其唯命是從,巴黎公社也變得無所不能。

    巴黎公社甚至還要求議會在同意設立法庭和斷頭台之後,再下令招募一支革命軍隊,以負責在全法國範圍内逮捕、處決嫌疑犯。

     到了國民公會末期,在羅伯斯庇爾倒台之後,國民公會才得以從巴黎公社以及雅各賓派俱樂部的桎梏下解放出來。

    國民公會取締了巴黎公社以及俱樂部,并處決了其中的一些首要分子。

     盡管采取了懲戒措施,但其領導者仍然繼續召集下層民衆,并且煽動他們去攻擊國民公會。

    在芽月和牧月[1],國民公會受到了圍攻,這些武裝代表團甚至還要求投票重建巴黎公社并召開新一屆的議會,并最終如願以償。

    在起義者撤離後,國民公會則趕緊廢除了這些措施。

    羞憤交加的國民公會召集軍隊解除了市郊的武裝,逮捕了将近一萬人。

    起義軍中的26個頭目被處死,參與起義的6個議員也被送上了斷頭台。

     但是,國民公會的反抗意志依舊是昙花一現,它在脫離了俱樂部和巴黎公社的操控之後,又對救國委員會唯命是從,後者的指令不經讨論即可由國民公會投票通過。

     威廉斯(H.Williams)寫道:&ldquo國民公會完全可以把任何一位歐洲君主或國王五花大綁地押送至自己面前,但它自己卻被一小撮唯利是圖者囚禁在自己的議事廳中。

    &rdquo 二、國民公會期間的法國政府:恐怖時代 1792年9月,國民公會一召開便立即頒布法令廢除君主制,宣布成立共和政體,盡管此時大部分議員仍猶豫不決,因為外省還都是保王黨分子的天下。

     國民公會深信這樣做可以讓法蘭西走向文明。

    國民公會創立了新的紀元和曆法,新紀元的元年标志着理性統治世界的開始。

    應巴黎公社的要求,新紀元的元年在對路易十六的審判中拉開帷幕,不過大部分國民公會議員并不情願這樣做。

     實際上,一開始控制國民公會的是相對溫和的吉倫特派。

    公會主席和秘書都是從最知名的吉倫特派人物中選出來的。

    而後來成為國民公會絕對主宰的羅伯斯庇爾此時還隻是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他在主席選舉中隻獲得了6票,而佩蒂昂卻獲得了235票。

     山嶽派起初的勢力極小,他們隻是後來才掌權的,而此時,溫和派在國民公會中已沒有了任何席位。

     盡管山嶽派隻是少數黨,但他們仍找到了辦法迫使議會對路易十六提起審判。

    這次審判既是山嶽派對吉倫特派的一大勝利,也是對所有國王的一次判決,更意味着與舊制度的徹底決裂。

     為了促成這次審判,山嶽派采用的手段可謂老道異常,如鼓動外省向國民公會遞交審判路易十六的請願書,讓起義的巴黎公社向議會派出代表團以提請審判路易十六等。

     和其他膽小怕事、言不由衷的革命議會一樣,國民公會并不敢反抗,它同意了這場審判。

     私下裡本不希望處死國王的吉倫特派,一旦開會表決,卻由于恐懼而投了贊成票,為了保住自己的腦袋,路易十六的堂兄奧爾良公爵也投了贊成票。

    1793年1月21号路易十六被送上了斷頭台。

    如果路易十六擁有預見未來的能力,他将會看到,抛棄了他的懦弱的吉倫特派成員,大多步其後塵一個接一個走上了不歸路。

     僅從純功利的角度來看,處死國王是大革命的一個敗筆,它引爆了内戰并促使歐洲對法蘭西進行武裝幹涉,而國王之死在國民公會内部也引起了内讧,并以山嶽派勝利、吉倫特派遭清洗而告終。

     山嶽派主張采取的措施變得越發專制,導緻包括西部和南部在内的60個省份發生暴亂。

    如果不是保王黨人參與其中而讓人害怕舊制複辟的話,這場由被放逐的國民公會議員領頭的起義說不定就會成功。

    實際也是如此,如在土倫,起義者便已經在高呼路易十六的名字了。

     在大革命的大部分時間裡,這場猛烈的國内戰争一直持續不斷,十分殘酷。

    老人、婦女、兒童都未能幸免。

    村莊和糧食被付之一炬,據估計,僅在旺代地區被殺的人數就有五十萬到一百萬人。

     國内戰争未了,國際戰争又來。

    為了解決這内憂外患的局面,雅各賓派打算制定一部新憲法。

    在法國,所有的革命議會都有這麼一個傳統信仰:規範的力量是無所不能的。

    這種言辭上的信念從未因實踐的失敗而發生過動搖。

     對大革命大加贊賞的朗博先生寫道:&ldquo一種強有力的信仰支撐着國民公會不辭辛苦地進行立法,因為它堅信,隻要将大革命的原則變成法律,它的敵人就會迷茫甚而會歸順自己,而正義的到來會促使起義者繳械投降。

    &rdquo 國民公會在執政期間拟定了兩部憲法,一部是1793年憲法或稱元年憲法,一部是1795年憲法,即共和三年憲法。

    第一部憲法并未付諸實施,因為一個絕對的獨裁統治很快便取而代之,而第二部則是由督政府制定的。

     國民公會中有大量的法學家和商界人士,他們很快就意識到政府職能不是一個人員冗雜的議會能夠行使的,于是他們将國民公會分成一些小的獨立委員會,如商業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财政委員會、農業委員會、藝術委員會等。

    這些委員會向議會所遞交的法案,議會常常看也不看就投票通過了。

     多虧了他們,國民公會的工作才不至于完全是破壞性的。

    他們提出了一些非常有效的法案:創辦重點大學,确立統一度量公制等。

    正如我們說的那樣,大部分的議會議員躲進各個委員會,為的是避免卷入政治鬥争從而保住腦袋。

     與政治無關的商業委員會,隸屬救國委員會,該委員會成立于1793年4月,有九名成員。

    救國委員會起初由丹東領導,同年七月改由羅伯斯庇爾領導,随後羅伯斯庇爾逐步把持了所有權力,包括對部長和将軍發号施令的權力。

    卡爾諾掌握了軍權,康蓬(Cambon)把持了财權,聖茹斯特和科洛·德布瓦負責日常政務。

     技術委員會投票通過的法律通常都是有相當的水準,這為國民公會持久的事業奠定了根基,而在闖入議會的代表團的威脅下投票通過的法案則常常是荒唐可笑的。

     這些可笑的法案基本與公衆利益或國民公會自身利益無關,如1793年9月投票通過的最高限價法令就是這樣一個最沒意義的法案。

    該法令要求固定日用品的物價,而這樣做除了造成持續的物資短缺以外,并沒有其他。

    諸如此類的還有對聖德尼皇家墓地的破壞,對王後的審判,有組織地縱火焚燒旺代地區,建立革命法庭,等等。

     大恐怖是國民公會政府進行統治的重要手段,大恐怖開始于1793年9月,在法國肆虐了10個月,直到羅伯斯庇爾死為止,盡管有些雅各賓黨人如丹東、卡米爾·徳穆蘭、埃羅·德·塞舌爾等人曾提議施行寬大政策,但這項提議的唯一的結果就是導緻這些提議者被送上了斷頭台。

    最終是公衆的厭倦終結了這項可恥的制度。

     持續不斷的黨派鬥争以及越來越極端的做法,讓國民公會中諸多顯赫一時的人物都相繼隕落了,國民公會最終完全落入羅伯斯庇爾之手。

     在國民公會糟蹋、蹂躏法蘭西之時,法國軍隊卻取得了卓越的戰功,它們攻占了萊茵河左岸、比利時和荷蘭,《巴塞爾條約》承認了這些占領。

     我們已經說過,必須把國民公會的成就與革命軍隊的成就完全區分開來,我們稍後還要談到這點。

    那個時代的人非常清楚這二者間的差别,但如今的人卻忽略了。

     1795年10月26日,國民公會在統治了三年後終被解散,此時的公會早已聲名狼藉。

    被大衆玩弄于股掌之上的國民公會,不但沒有為法蘭西帶來和平,反而将其置于無政府的深淵中。

    瑞典駐法使館商務專員德林克曼(Drinckmann)男爵在1799年7月的一封信裡對國民公會做了精辟的總結: 恕我直言,我不希望再有哪個民族像法國那樣,在開辟了嶄新的自由之路後,卻被一群低能而殘忍的惡霸所統治。

     三、國民公會的結束:督政府時代的開始 國民公會一直對規則的力量深信不疑,在其行将就木之際,它制定了一部憲法,這就是共和國三年憲法,以取代從未付諸實施的1793年憲法。

    新憲法規定,立法權交由一個250人組成的元老院和一個500人組成的500人院共同行使,行政權交由五名執政官組成的督政府行使,這五人由500人院提名,元老院任命,且每年選舉更換其中一名。

     新憲法還特别規定,新一屆議會中三分之二的議員應當從前國民公會議員中選舉産生。

    然而這項謹慎的措施并沒有起到什麼作用,因為隻有十個省份對雅各賓派是忠誠的。

     為了避免保王黨當選,國民公會決定流亡者永遠不得入境。

     這部憲法的公布并沒有在公衆中産生預期的效果,對于彈壓此起彼伏的人民起義更是無濟于事。

    最重要的一場起義發生在1795年10月5日,起義軍領導向國民公會派出了一支正規軍,這直接威脅到了國民公會。

    面對這樣的挑釁,國民公會最終決定進行防衛,它召集了軍隊,并把軍事指揮權交給巴拉斯。

     剛剛嶄露頭角的波拿巴負責這場鎮壓。

    在波拿巴的指揮下,鎮壓進行得迅速有力。

    在聖洛克(Saint-Roch)教堂旁邊,在一通猛烈的掃射之後,起義者四下逃竄,現場留下了幾百具屍體。

    此番堅決的軍事行動,讓國民公會很不習慣,不僅因為行動進行得幹淨利落,還因為就在此次軍事行動進行的同時,起義者業已派代表前往議會,而國民公會也像往常一樣,對其俯首帖耳。

     鎮壓這場暴動成了國民公會的謝幕之舉。

    1795年10月26日,它宣告了自己使命的終結,并讓位于督政府。

     我們已經強調了國民公會政府帶來的某些心理學上的教訓,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暴力并不能長久支配人的靈魂。

     從來沒有哪個政府使用如此可怖的手段,盡管有血流不斷的斷頭台,有派往外省的特派員和劊子手,有嚴刑峻法,但國民公會仍不得不無休止地與騷動、起義、陰謀做鬥争。

    盡管成千上萬的頭顱落地,但各城市、各省份以及巴黎市郊的暴動仍是此起彼伏。

     自以為至高無上的國民公會一直在與某些無形的力量做鬥争,這種力量駐紮在人們的靈魂中,它不為物質所動。

    國民公會根本不懂這些無形的動因的力量,還徒勞地與其對抗。

    最終還是以無形的力量獲勝而告終。

     *** [1]指法國共和三年的芽月起義(1795年4月1日)和牧月起義(1795年5月20日)。

    &mdash&mdash譯注 第五章革命暴行 一、革命暴行的心理原因 我們已經在之前的章節裡指出,革命理論俨然成了一種新的信仰。

     本着人道主義與感性主義,革命理論對自由和博愛推崇備至。

    但人們注意到,革命理論與其他宗教一樣,也存在着教義與行動截然相反的矛盾,在實踐中,自由得不到任何寬恕,博愛變成了屠殺。

     原則與行為的反差源于一切信仰的不寬容性。

    一種宗教或許以人道主義以及自制精神為追求,但其信徒們卻總想以武力将其強加于他人,暴力由此變得不可避免。

     大革命中的暴行是傳播新教義過程中的必然結果。

    宗教裁判所、宗教戰争、聖巴托羅謬之夜大屠殺、《南特敕令》的廢除、龍騎兵對新教教徒的迫害、對冉森教徒的虐待等事件,與大恐怖時代如出一轍,它們有着同樣的心理根源。

     路易十四其實并不是一個暴君,但在自己信仰的蠱惑下,決定驅除法國幾十萬新教教徒,其中部分被射殺,大批新教徒被送去做苦役。

     信徒這麼做絕不是因為他們害怕異教徒。

    路易十四時期的新教徒和冉森教徒并非什麼危險分子。

    不寬容性主要出自于一種精神上的強烈憤慨,即一個掌握不容置疑的真理的人對一個否認該真理的人也即信仰邪惡的人的憤懑。

    當一個人擁有足夠的力量去消除錯誤時,又怎能容忍錯誤的存在呢? 各個時代的信徒們都是這樣的想法,路易十四和大恐怖時代的人們也是如此,他們堅信自己掌握的真理是确切無疑的真理,并且認為這種真理的普及會讓人類得以重生,因此,他們對待對手又怎能比教會及國王對待異教徒更為寬容呢? 需要承認的是,所有的信徒都深信恐怖手段是必須且有效的,宗教法則自有史以來一直都是以恐怖為基礎。

    為了讓他人遵守規則,便以布滿刑具的永恒的煉獄來恐吓、威脅他人。

     雅各賓派信徒們的行事方式與其前輩們如出一轍。

    相似的事件一再上演,類似的行為也會一再發生。

    一種新的信仰,比如,社會主義或其他什麼,如在未來取得了勝利,它也會采取與宗教裁判所和大恐怖時代同樣的傳播手段。

     若僅把雅各賓派的大恐怖理解成為一次宗教運動的結果,這是不全面的。

    我們注意到,在宗教改革運動中,總有大量與該宗教無關的個人利益依附在一個獲得勝利的宗教信仰的周圍。

    操縱大恐怖的隻有幾個狂熱的信徒,但在其周圍,除了幾個一心想要改變世界的熱情的皈依者之外,大多數人隻是為了自己從中獲利。

    一旦有誰獲勝,他們便一窩蜂地追随獲勝者,目的是參與分享掠來的成果。

     A.索雷爾(AlbertSorel)寫道:&ldquo大革命時期的暴徒們認為隻有采用恐怖手段方可保持他們的權力,且别無他法。

    他們這樣做是為了自保,而事後卻說這樣做的動機是為了拯救國家。

    恐怖在成為一項統治制度之前,隻是一種統治方式,而将恐怖制度化就是為了将恐怖合法化。

    &rdquo 埃米爾·奧利維耶在關于大革命的書中對大恐怖做了如下的定義:&ldquo大恐怖其實就是一場&lsquo紮克雷&rsquo農民起義,一場合法的掠奪,是任何匪幫都自歎弗如的史上最大的盜竊。

    &rdquo對此定義,我們完全表示認同。

     二、革命法庭 革命法庭是恐怖行動的主要執行機構。

    不僅在巴黎,在整個法國到處遍布着革命法庭,然而僅在一年之後,革命法庭就将它的創立者丹東送上了斷頭台。

     泰納寫道:&ldquo一共有178個革命法庭,其中40個是巡回法庭,可以随時随地宣判死刑,且當場執行。

    1793年4月16日至共和國二年熱月9日期間,巴黎的革命法庭一共處決了2625個人。

    而外省的法官們和巴黎的法官們一樣忙碌,僅在奧朗日(Orange)這座小城,就有331人被處死。

    在阿拉斯市(Arras),有299個男子和93個婦女被處死&hellip&hellip在裡昂,革命委員會批準了1684宗死刑判決&hellip&hellip據估計,共約17000人被處死,其中1200人為婦女以及一些80歲以上的老人。

    &rdquo 雖然經巴黎革命法庭處決的确切人數為2625個,但不要忘了,還有不計其數的嫌疑犯在9月份就被草率屠殺了。

     巴黎革命法庭隻是救國委員會一個工具。

    事實上,革命法庭正如富基耶-坦維爾(Fouquier-Tinville)[1]在訴訟中評判的那樣&ldquo隻是執行命令而已&rdquo。

    一開始,革命法庭還會走一些正常的程序如審問、辯護、傳證,但最後這些程序都被取消了。

    隻憑道德證據也即純粹的猜疑就足以給嫌犯定罪。

    審判長通常隻要問被告一個籠統的問題即可。

    為了提高效率,坦維爾甚至還提議把鍘刀搬到法庭中來。

     因黨派仇恨而被捕的被告人被革命法庭不分青紅皂白地送上了斷頭台。

    革命法庭很快也落入羅伯斯庇爾的手中,成了他血腥專制的統治工具。

    當革命法庭的建立者之一丹東成為革命法庭的犧牲品走上斷頭台時,他才開始向上帝和人們祈求,請其原諒自己創造了這樣的東西。

     在革命法庭面前,任何人都得不到寬恕,智慧如拉瓦錫,溫和如德穆蘭,高尚如馬勒舍布,也都在劫難逃。

    本雅明·貢斯當(BenjaminConstant)惋惜道:&ldquo如此多的天才,卻成了一群最卑鄙、最愚蠢的人的犧牲品。

    &rdquo 雅各賓派建立和控制革命法庭的宗教心理是革命法庭累累罪行的根源。

    革命法庭在精神和目的上都不比宗教裁判所遜色。

    借革命法庭大肆殺戮的人如羅伯斯庇爾、聖茹斯特、庫通等,都自認為是救世主,因為他們在清除那些妨礙世界重獲新生的、對信仰不忠的敵人。

     恐怖時代的處決對象并不僅僅是貴族階級和神職人員,還有将近4000名農民和3000工人被處決。

     如今目睹一場死刑的執行,我們都心有戚戚焉,而同時處死如此多的人,對情感的震動可想而知。

    不過,那時的人們對此已經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母親帶着孩子去看行刑,就像帶着孩子看木偶戲一樣。

     在那個時代,司空見慣的殺頭場景讓人對死亡變得麻木不仁,在斷頭台上,人人都鎮定自若,吉倫特黨人在登斷頭台時還高唱着馬賽曲。

     對于法律和習慣的屈從讓人的情感迅即變得遲鈍,保王黨人每天都在發動起義,斷頭台已經不再讓人害怕。

    一切照常進行,仿佛大恐怖已吓不倒任何人。

    大恐怖隻有準備實施而未實施時,它才是一種有效的心理手段,真正的恐怖在于震懾而非實施。

     三、恐怖時代的外省 革命法庭在外省實施的極刑隻是大恐怖時期大屠殺中的一部分。

    革命軍隊是由流浪漢和土匪組成的。

    他們在整個法國掠奪和屠殺,泰納對他們的行為作了記述。

     &ldquo在貝督因(Bédouin),一個有着2000人口的城市,一些陌生人砍倒了自由之樹,433所房屋被毀壞或燒毀。

    16個人被砍頭,47個被射殺。

    其他居民被全部驅逐,為了活命,他們山裡流浪,靠在地上挖洞來遮風擋雨。

    &rdquo 被送上革命法庭的可憐人的命運也好不到哪裡去。

    公正審判的假象很快被揭穿。

    在南特,卡裡耶根據他的臆想便淹死、槍斃、射殺了将近5000人,其中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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