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良心的分析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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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ldquo自明性和必然性&rdquo來證明它的先天性。
确實,像偷竊是不正當的,謀殺是不正當的,誠實是正當的這樣一些命題,在19世紀的孩子們看來都是必然和自明的。
但是,它們無須求助于先天論的學說也可以得到滿意的解釋,說到底,先天論隻是無知的供狀。
像我們前面看到的一樣,某些行為動機,如謀殺和自我犧牲,在意識中伴有一些特殊的感情,這些感情可以稱之為道德感情,我們在思考别的一些行為和事物時是缺乏這些感情的,例如,我知覺或思考一棵樹或一座山時就沒有這種感情。
隻要這些道德感情圍繞着一個觀念,我就稱它們所代表的行為為正當或不正當。
說偷竊或别的行為是不正當的,意味着這個行為的觀念在我心裡是和不贊成的感情聯系着的。
因此&ldquo偷竊是不正當的&rdquo這樣一個判斷與&ldquo被譴責和禁止的行為應受到譴責和禁止&rdquo這樣一個命題是同等的。
偷竊、通奸、搶劫、謀殺這些詞本身即包含了不正當或邪惡這個謂語所表現的全部内容,它們不僅表現某些行為的觀念,而且表現我們對這些行為的态度。
上述判斷康德稱之為分析判斷,即一種謂語隻是重複主語的判斷。
這樣的判斷總是必然的和自明的,謂語是和主語同一的或僅僅是它的另一種說法。
當我知覺到一個行為正當與否時,是因為那個行動在我心中引起了一定的感情,因而我才對它表示贊成或反對。
7.對感情直覺論的批評 如果真的如上所述,那麼要捍衛良心和道德判斷的先天性就要稍微換一種說法了。
我們現在問,那伴随某些觀念的道德感情是否一開始就和這些觀念聯系在一起呢?或者說,那些我們現在認為正當或不正當的行為是否一直不變地在意識中喚起我們同樣的感情呢? 我們難以做出肯定的回答。
一個時代,一個種族,一個民族,一個階級,一個派别,甚至于一個人都可能把另一個主體視為中性或把可憎的行動看作正當的。
當我們讀到古羅馬角鬥的記錄時,不能不産生一種劇烈的痛苦和恐懼,而當時目擊這些場面的即使是最純潔的羅馬少女,也沒有哪怕最輕微的内疚。
正統猶太教徒會為安息日在自己屋裡點着一堆火而良心痛苦;印度教徒則會因引起一頭母牛死亡而備受熬煎;土耳其婦女則會為露出自己的臉而真心難受。
古代冰島人認為報仇不僅是甜蜜的事情,而且是可嘉的、光榮的,&ldquo搶劫是一種惡劣的不光彩的行為的想法,很可能從來沒有進入過凱爾特酋長的心靈&rdquo。
假如像義務感這些感情從一開始就不可分離地和某些行為相聯系,我們就能夠發現每個時代、每個種族都做出同樣的判斷了,而把這些感情加之于某些行為觀念,或把這些感情從某些行為觀念撤開就會成為不可能的了,可以說,我們是不可能通過教育來分離它們的。
但事實上是,我們的父母和老師不僅喚起我們心中的行為觀念,而且圍繞這些觀念加上道德的修飾物。
他們教我們理解和表達的語言詞彙,不僅表示思想,而且表示價值。
謀殺、搶劫、偷竊,仁愛、誠實、犧牲這些字眼不僅表示行為類型和意志傾向,而且表示我們對它們的感情和沖動。
過去的時代向當代傳送它的觀念時都附以對這些觀念的道德評價。
但當代則常常改變觀念的價值,所以有可能某些曾經和一定的道德感情相聯系的行為失去了曾經圍繞着它的飾物,而和新的道德感情建立起聯系,昨天的罪人變成今天的聖徒。
8.良心的起源 現在讓我們看看道德教育的過程。
道德感情和某些行為之間的聯系大都是由教育造成的。
皺眉、瞪眼、搖頭、責難和别的不快表示出現在某些行為的前後,能使兒童知道這些行為是他周圍的人所不贊成的。
他先是沖動地模仿這些外來的反對表示,慢慢開始感到與自己的某些行為聯系着的一種不安。
他對一些直接反對他的行動也感到痛苦和憤怒,本能地不滿或者怨恨這些行動。
他的父母或别的長者以一種權威口氣對他說的話,在他的意識中喚起了強迫和抑制的感情,他本能地覺得他必須去做某些動作或把某些正在做的動作丢開不做。
做某些使人不悅或直接被禁止的動作,常常帶來一種不愉快的後果(自然的和人為的),對這些後果的模糊記憶則引起了害怕和厭惡。
兒童也常常聽說有别的神秘存在物會因為他的不聽話而懲罰他,由這種前景所産生的畏懼因為想象中的魔鬼的無常和怪誕而愈加強烈了。
随着時間過去,他得知有一個上帝,上帝反對和懲罰罪惡。
然後一種本能的認識世界的渴望、一種對清醒思考的要求變得越來越強烈了,幫助他避免某些行為,趨向另一些行為。
再往後,當同情發展的時候,熱愛開始作為一個行為動機發揮重要作用。
他對他周圍的人和上帝的愛使他渴望避免引起不快的行為。
他感受到别人的痛苦,想到他們所受的傷害,對他也是一種傷害,這也使他克制某些行為。
随着理智的成長,這個少年學會理解某些禁令的合理性,學會自覺地制止自己去破壞法律。
在家庭中就開始的教育訓練在學校和整個社會中繼續進行,他在每一方面都碰到反對和痛苦的表示,都聽到命令:你勿這樣。
這樣他就學會了敬畏和接受法律。
由别人不贊成和别人的權威語氣引起的感情,痛苦的感受,對人及神的懲罰的畏懼,對喪失名譽的畏懼,擔心引起對自己和自己所愛的人直接或間接的傷害的畏懼,在這個少年的意識中構成了那種我們稱之為道德的感情複合體的雛形。
在所有這些感情裡,有一種對那些和它們所聯系的行為表示反對的成分,有一種厭惡,一種否定和制止的感情,一種決不要和決不應的感情,一種通過我們上面提到過的各種成分的聯合而大大加強了的感情。
随着時間過去,這些成分很多不再在意識中出現,反對和制止的感情和那些行為觀念直接聯系起來了。
行為者對某些動作的出現自然會産生一種抑制感,而無須向自己描繪産生這種感情的根源。
他體驗到的這種抑制和強迫感,似乎是他心中固有的,或者是從他心靈的外面而來的,它的神秘使他充滿了敬畏。
當這種感情圍繞着一個行為觀念時,他不由自主地認識到這種感情對他的約束力。
所有别的成分似乎都在意識中消失了,隻留下一種抽象的義務和不贊成的感情,一種對抗那個行為的感情。
同樣,對于那些得到我們贊成的行為的道德意識也是用同樣的方式培養起來的,我們不必再追溯它了。
這些贊成的感情可以加強為尊重、贊賞、熱愛的感情,神秘的成分變為敬畏。
我們熱愛和贊賞人,我們以同樣的熱忱贊賞和熱愛高尚的行為,我們敬畏它們像我們敬畏神一樣。
我們感到必須或者有義務實行我們認為有道德價值的行為,我們感覺到它們的約束力。
換句話說,兒童意識中和某些行為觀念聯系在一起的憤恨、畏懼等感情,漸漸發展為那種我們在成人意識中發現的道德上不贊成和克制的感情,以及與它們相反的感情。
但是,絕不要以為這些感情在所有人那兒都發展到同樣程度。
我相信,在有些人那兒,某些行為觀念隻是引起畏懼感。
許多人感到他們決不能做某些事情隻是因為害怕被發現,害怕受到懲罰;另外一些人則害怕上帝或别的超自然力量即刻或後來的憤怒;還有一些人也在害怕,卻連自己也不能準确地知道他們究竟害怕的是什麼,他們對某些類型的行為思考所直接引起的,隻是一種自己也不清楚的朦胧的畏懼。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尊重和敬畏道德法則的人,為義務而熱愛義務的人。
他們感到自己有義務服從道德法則的時候,并沒有那種覺得自己有義務服從任何人或慣例的感情,他們感到一種看不見的力量使自己向善,而無須靠畏懼來推動。
這種性格的人,在我看來,并不像通常所認為的那樣多。
他們是嚴格的道德家,熱情的道德論者。
他們就像康德所說的那樣感到:&ldquo有兩件事物使我們的心靈充滿日新月異的贊美和敬畏。
我們日益頻繁和執着地沉思它們。
這兩件事物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和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rdquo他們的感覺就像康德所寫的義務贊辭一樣:&ldquo義務!你莊嚴偉大的名字不包含任何讨好和獻媚,而隻是要求服從!你不靠任何會引起本能的厭惡和恐怖的事物來推動意志,而隻是提供一個法律:它會自己找到心靈的門,得到那難得的敬畏(雖然并不每次都是服從),這法律使所有别的傾向都默默無聲,不管它們怎樣秘密地對峙。
啊,義務!你的價值的根源是什麼?我們到哪裡去尋找你高貴的本原?&rdquo他們的感覺就像華茲華斯創
确實,像偷竊是不正當的,謀殺是不正當的,誠實是正當的這樣一些命題,在19世紀的孩子們看來都是必然和自明的。
但是,它們無須求助于先天論的學說也可以得到滿意的解釋,說到底,先天論隻是無知的供狀。
像我們前面看到的一樣,某些行為動機,如謀殺和自我犧牲,在意識中伴有一些特殊的感情,這些感情可以稱之為道德感情,我們在思考别的一些行為和事物時是缺乏這些感情的,例如,我知覺或思考一棵樹或一座山時就沒有這種感情。
隻要這些道德感情圍繞着一個觀念,我就稱它們所代表的行為為正當或不正當。
說偷竊或别的行為是不正當的,意味着這個行為的觀念在我心裡是和不贊成的感情聯系着的。
因此&ldquo偷竊是不正當的&rdquo這樣一個判斷與&ldquo被譴責和禁止的行為應受到譴責和禁止&rdquo這樣一個命題是同等的。
偷竊、通奸、搶劫、謀殺這些詞本身即包含了不正當或邪惡這個謂語所表現的全部内容,它們不僅表現某些行為的觀念,而且表現我們對這些行為的态度。
上述判斷康德稱之為分析判斷,即一種謂語隻是重複主語的判斷。
這樣的判斷總是必然的和自明的,謂語是和主語同一的或僅僅是它的另一種說法。
當我知覺到一個行為正當與否時,是因為那個行動在我心中引起了一定的感情,因而我才對它表示贊成或反對。
7.對感情直覺論的批評 如果真的如上所述,那麼要捍衛良心和道德判斷的先天性就要稍微換一種說法了。
我們現在問,那伴随某些觀念的道德感情是否一開始就和這些觀念聯系在一起呢?或者說,那些我們現在認為正當或不正當的行為是否一直不變地在意識中喚起我們同樣的感情呢? 我們難以做出肯定的回答。
一個時代,一個種族,一個民族,一個階級,一個派别,甚至于一個人都可能把另一個主體視為中性或把可憎的行動看作正當的。
當我們讀到古羅馬角鬥的記錄時,不能不産生一種劇烈的痛苦和恐懼,而當時目擊這些場面的即使是最純潔的羅馬少女,也沒有哪怕最輕微的内疚。
正統猶太教徒會為安息日在自己屋裡點着一堆火而良心痛苦;印度教徒則會因引起一頭母牛死亡而備受熬煎;土耳其婦女則會為露出自己的臉而真心難受。
古代冰島人認為報仇不僅是甜蜜的事情,而且是可嘉的、光榮的,&ldquo搶劫是一種惡劣的不光彩的行為的想法,很可能從來沒有進入過凱爾特酋長的心靈&rdquo。
假如像義務感這些感情從一開始就不可分離地和某些行為相聯系,我們就能夠發現每個時代、每個種族都做出同樣的判斷了,而把這些感情加之于某些行為觀念,或把這些感情從某些行為觀念撤開就會成為不可能的了,可以說,我們是不可能通過教育來分離它們的。
但事實上是,我們的父母和老師不僅喚起我們心中的行為觀念,而且圍繞這些觀念加上道德的修飾物。
他們教我們理解和表達的語言詞彙,不僅表示思想,而且表示價值。
謀殺、搶劫、偷竊,仁愛、誠實、犧牲這些字眼不僅表示行為類型和意志傾向,而且表示我們對它們的感情和沖動。
過去的時代向當代傳送它的觀念時都附以對這些觀念的道德評價。
但當代則常常改變觀念的價值,所以有可能某些曾經和一定的道德感情相聯系的行為失去了曾經圍繞着它的飾物,而和新的道德感情建立起聯系,昨天的罪人變成今天的聖徒。
8.良心的起源 現在讓我們看看道德教育的過程。
道德感情和某些行為之間的聯系大都是由教育造成的。
皺眉、瞪眼、搖頭、責難和别的不快表示出現在某些行為的前後,能使兒童知道這些行為是他周圍的人所不贊成的。
他先是沖動地模仿這些外來的反對表示,慢慢開始感到與自己的某些行為聯系着的一種不安。
他對一些直接反對他的行動也感到痛苦和憤怒,本能地不滿或者怨恨這些行動。
他的父母或别的長者以一種權威口氣對他說的話,在他的意識中喚起了強迫和抑制的感情,他本能地覺得他必須去做某些動作或把某些正在做的動作丢開不做。
做某些使人不悅或直接被禁止的動作,常常帶來一種不愉快的後果(自然的和人為的),對這些後果的模糊記憶則引起了害怕和厭惡。
兒童也常常聽說有别的神秘存在物會因為他的不聽話而懲罰他,由這種前景所産生的畏懼因為想象中的魔鬼的無常和怪誕而愈加強烈了。
随着時間過去,他得知有一個上帝,上帝反對和懲罰罪惡。
然後一種本能的認識世界的渴望、一種對清醒思考的要求變得越來越強烈了,幫助他避免某些行為,趨向另一些行為。
再往後,當同情發展的時候,熱愛開始作為一個行為動機發揮重要作用。
他對他周圍的人和上帝的愛使他渴望避免引起不快的行為。
他感受到别人的痛苦,想到他們所受的傷害,對他也是一種傷害,這也使他克制某些行為。
随着理智的成長,這個少年學會理解某些禁令的合理性,學會自覺地制止自己去破壞法律。
在家庭中就開始的教育訓練在學校和整個社會中繼續進行,他在每一方面都碰到反對和痛苦的表示,都聽到命令:你勿這樣。
這樣他就學會了敬畏和接受法律。
由别人不贊成和别人的權威語氣引起的感情,痛苦的感受,對人及神的懲罰的畏懼,對喪失名譽的畏懼,擔心引起對自己和自己所愛的人直接或間接的傷害的畏懼,在這個少年的意識中構成了那種我們稱之為道德的感情複合體的雛形。
在所有這些感情裡,有一種對那些和它們所聯系的行為表示反對的成分,有一種厭惡,一種否定和制止的感情,一種決不要和決不應的感情,一種通過我們上面提到過的各種成分的聯合而大大加強了的感情。
随着時間過去,這些成分很多不再在意識中出現,反對和制止的感情和那些行為觀念直接聯系起來了。
行為者對某些動作的出現自然會産生一種抑制感,而無須向自己描繪産生這種感情的根源。
他體驗到的這種抑制和強迫感,似乎是他心中固有的,或者是從他心靈的外面而來的,它的神秘使他充滿了敬畏。
當這種感情圍繞着一個行為觀念時,他不由自主地認識到這種感情對他的約束力。
所有别的成分似乎都在意識中消失了,隻留下一種抽象的義務和不贊成的感情,一種對抗那個行為的感情。
同樣,對于那些得到我們贊成的行為的道德意識也是用同樣的方式培養起來的,我們不必再追溯它了。
這些贊成的感情可以加強為尊重、贊賞、熱愛的感情,神秘的成分變為敬畏。
我們熱愛和贊賞人,我們以同樣的熱忱贊賞和熱愛高尚的行為,我們敬畏它們像我們敬畏神一樣。
我們感到必須或者有義務實行我們認為有道德價值的行為,我們感覺到它們的約束力。
換句話說,兒童意識中和某些行為觀念聯系在一起的憤恨、畏懼等感情,漸漸發展為那種我們在成人意識中發現的道德上不贊成和克制的感情,以及與它們相反的感情。
但是,絕不要以為這些感情在所有人那兒都發展到同樣程度。
我相信,在有些人那兒,某些行為觀念隻是引起畏懼感。
許多人感到他們決不能做某些事情隻是因為害怕被發現,害怕受到懲罰;另外一些人則害怕上帝或别的超自然力量即刻或後來的憤怒;還有一些人也在害怕,卻連自己也不能準确地知道他們究竟害怕的是什麼,他們對某些類型的行為思考所直接引起的,隻是一種自己也不清楚的朦胧的畏懼。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尊重和敬畏道德法則的人,為義務而熱愛義務的人。
他們感到自己有義務服從道德法則的時候,并沒有那種覺得自己有義務服從任何人或慣例的感情,他們感到一種看不見的力量使自己向善,而無須靠畏懼來推動。
這種性格的人,在我看來,并不像通常所認為的那樣多。
他們是嚴格的道德家,熱情的道德論者。
他們就像康德所說的那樣感到:&ldquo有兩件事物使我們的心靈充滿日新月異的贊美和敬畏。
我們日益頻繁和執着地沉思它們。
這兩件事物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和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rdquo他們的感覺就像康德所寫的義務贊辭一樣:&ldquo義務!你莊嚴偉大的名字不包含任何讨好和獻媚,而隻是要求服從!你不靠任何會引起本能的厭惡和恐怖的事物來推動意志,而隻是提供一個法律:它會自己找到心靈的門,得到那難得的敬畏(雖然并不每次都是服從),這法律使所有别的傾向都默默無聲,不管它們怎樣秘密地對峙。
啊,義務!你的價值的根源是什麼?我們到哪裡去尋找你高貴的本原?&rdquo他們的感覺就像華茲華斯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