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倫理學的性質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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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決不要忘記,過去并非總是這樣做的,甚至現在,或許,也還不是普遍如此。
不過,就我們現在而言,心靈究竟對什麼東西做出它的判斷無關緊要。
對于倫理學來說,重要的是終究做出了這種判斷,倫理學的任務就是科學地考察被從道德上判斷或可以這樣被判斷的事實或行為。
6.倫理學的定義 倫理學現在可以被大緻地定義為有關善惡、義務的科學,道德原則、道德評價和道德行為的科學。
它從主客觀兩方面對道德現象進行分析、歸類、描述和解釋。
它告訴我們這些現象是什麼,把它們分為不同的組成部分,并找出這些部分所依賴的前提或條件;它尋找這些現象所依據的原則和支配它們的規律,解釋它們的根源,并追溯它們的發展。
總之,它反映這些現象,思考它們,試圖回答所有可能對這些現象提出的問題。
它同其他科學一樣處理它的對象&mdash&mdash努力了解與它們有關的所能知道的一切,給它們建立聯系,使它們得到統一,把它們納入一個體系。
7.各門科學的相互聯系 當我們像前面那樣說有各種獨立的科學時,我們不希望被理解成這樣的意思,即認為各門科學是互相絕對分離的,它們各自撇開世界上所有其他的事物而孤立地研究自己的對象。
事實并非如此,世界本身是一個,它是作為一個統一體、一個整體呈現在我們面前的。
人類把它分成各個部分研究,但這些部分決非真的分離,決非互不依賴的實體。
沒有一種現象能夠在離開所有别的現象的孤立狀态下被徹底理解,嚴格地說,不知道所有,我們就不可能知道這一個。
詹姆斯教授說:&ldquo要徹底地了解一件事物,就要了解整個宇宙。
一個事物與其他每個事物都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系,要認識有關這件事物的各個方面,就需要知道它的所有聯系。
&rdquo丁尼生用詩句表示了同樣的觀點,下面是經常被引用的幾句: 小小的花兒&mdash&mdash如果我要懂得你, 知道你的根源,知道你的一切, 我就應知道什麼是上帝,什麼是人。
正像世界是一個那樣,科學也是一個。
各門科學都共存互助。
這樣,心理學的事實就以一定方式與生理學和物理學的事實相聯系,我們研究感覺現象也就不能不涉及神經系統的機能和物質的性質。
8.倫理學和心理學 由于倫理學的對象不是隔絕和孤立的,而是與世界的其他事實相聯系的,自然,倫理的科學也就應當和其他科學建立聯系。
倫理學關系到人類,它必然要和有關人類性質的科學打交道。
倫理學必須考察人的行為,而人的行為又不僅僅是物理的運動,也是人的意識狀态的外在表現、标志或形态。
在倫理學中,重要的就是人用某種方式判斷事物這個事實,那麼當然,倫理學必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心理學。
心理學對各種意識狀态進行分析,歸類和解釋。
雖然所有這些狀态都是倫理學家感興趣的,但他對于其中某一些需要給予特别的注意。
所謂道德感、義務感就必須由他來分析和解釋,他不能離開其他的意識狀态來論述這些精神現象。
所以,當倫理學家分析和描述良心的時候,他做的也是心理學家的工作。
當他研究幼兒和原始人的道德本性的時候(像他有時為了追溯良心的發展所做的那樣),他正處在心理學的領域裡。
同樣,他也可能考慮動物的意識狀态,在那兒尋找良心的開端,就像達爾文做過的那樣,在這種情況下,他仍然是在進行一種心理學的研究。
誠然,就倫理學研究道德意識狀态而言,我們簡直可以說它就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
但是倫理學不僅觀察行為的主觀方面,也研究它的客觀方面,以及這兩方面的聯系。
它問道,那種可以從道德上來判斷的行為具有什麼性質呢?是一些什麼标志和特征使它們成為道德行為或使人們這樣稱呼它們呢?為什麼人們做出這樣的判斷?道德評價的根據是什麼?善為什麼是善?惡為什麼是惡?怎樣解釋各種德性和義務?例如:怎樣理解仁愛、慈善、正直、誠實等以及與它們相反的品性?有沒有用以評價行為的标準、尺度或理想?若有,它又是什麼呢?我們能證明這個标準或理想是正當的嗎?或者它是不可能或不需要證明的?在一個特定的理想或标準下,什麼行為是道德的,什麼行為又是不道德的呢?這個理想對于人類來說是現實的嗎?什麼是人類最高的善?什麼是人生的目的?我們是否能科學地說明它呢? 倫理學提出和尋求解答的就是這樣一些問題。
如果說這也是心理學要解答的問題,我們不會提出任何認真的反對。
重要的是要考察和解釋這些現象,至于是由心理學還是由一門專門的科學來擔當這一任務,關系并不太大。
倫理學在很大範圍内是以精神過程為對象,這正與心理學研究的對象一樣。
至于美學的對象,情況也是如此。
一門科學必須徹底地解釋它的對象,因此,嚴格說來,心理學也必須解釋倫理學和美學的對象。
但是科學進行了分工,因而,心理學把它的某些特殊任務交給了一些專門科學,這是符合現代科學研究實際情況的。
另外,如前所述,有某些問題通常不被心理學家考慮。
心理學家研究各種意識狀
不過,就我們現在而言,心靈究竟對什麼東西做出它的判斷無關緊要。
對于倫理學來說,重要的是終究做出了這種判斷,倫理學的任務就是科學地考察被從道德上判斷或可以這樣被判斷的事實或行為。
6.倫理學的定義 倫理學現在可以被大緻地定義為有關善惡、義務的科學,道德原則、道德評價和道德行為的科學。
它從主客觀兩方面對道德現象進行分析、歸類、描述和解釋。
它告訴我們這些現象是什麼,把它們分為不同的組成部分,并找出這些部分所依賴的前提或條件;它尋找這些現象所依據的原則和支配它們的規律,解釋它們的根源,并追溯它們的發展。
總之,它反映這些現象,思考它們,試圖回答所有可能對這些現象提出的問題。
它同其他科學一樣處理它的對象&mdash&mdash努力了解與它們有關的所能知道的一切,給它們建立聯系,使它們得到統一,把它們納入一個體系。
7.各門科學的相互聯系 當我們像前面那樣說有各種獨立的科學時,我們不希望被理解成這樣的意思,即認為各門科學是互相絕對分離的,它們各自撇開世界上所有其他的事物而孤立地研究自己的對象。
事實并非如此,世界本身是一個,它是作為一個統一體、一個整體呈現在我們面前的。
人類把它分成各個部分研究,但這些部分決非真的分離,決非互不依賴的實體。
沒有一種現象能夠在離開所有别的現象的孤立狀态下被徹底理解,嚴格地說,不知道所有,我們就不可能知道這一個。
詹姆斯教授說:&ldquo要徹底地了解一件事物,就要了解整個宇宙。
一個事物與其他每個事物都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系,要認識有關這件事物的各個方面,就需要知道它的所有聯系。
&rdquo丁尼生用詩句表示了同樣的觀點,下面是經常被引用的幾句: 小小的花兒&mdash&mdash如果我要懂得你, 知道你的根源,知道你的一切, 我就應知道什麼是上帝,什麼是人。
正像世界是一個那樣,科學也是一個。
各門科學都共存互助。
這樣,心理學的事實就以一定方式與生理學和物理學的事實相聯系,我們研究感覺現象也就不能不涉及神經系統的機能和物質的性質。
8.倫理學和心理學 由于倫理學的對象不是隔絕和孤立的,而是與世界的其他事實相聯系的,自然,倫理的科學也就應當和其他科學建立聯系。
倫理學關系到人類,它必然要和有關人類性質的科學打交道。
倫理學必須考察人的行為,而人的行為又不僅僅是物理的運動,也是人的意識狀态的外在表現、标志或形态。
在倫理學中,重要的就是人用某種方式判斷事物這個事實,那麼當然,倫理學必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心理學。
心理學對各種意識狀态進行分析,歸類和解釋。
雖然所有這些狀态都是倫理學家感興趣的,但他對于其中某一些需要給予特别的注意。
所謂道德感、義務感就必須由他來分析和解釋,他不能離開其他的意識狀态來論述這些精神現象。
所以,當倫理學家分析和描述良心的時候,他做的也是心理學家的工作。
當他研究幼兒和原始人的道德本性的時候(像他有時為了追溯良心的發展所做的那樣),他正處在心理學的領域裡。
同樣,他也可能考慮動物的意識狀态,在那兒尋找良心的開端,就像達爾文做過的那樣,在這種情況下,他仍然是在進行一種心理學的研究。
誠然,就倫理學研究道德意識狀态而言,我們簡直可以說它就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
但是倫理學不僅觀察行為的主觀方面,也研究它的客觀方面,以及這兩方面的聯系。
它問道,那種可以從道德上來判斷的行為具有什麼性質呢?是一些什麼标志和特征使它們成為道德行為或使人們這樣稱呼它們呢?為什麼人們做出這樣的判斷?道德評價的根據是什麼?善為什麼是善?惡為什麼是惡?怎樣解釋各種德性和義務?例如:怎樣理解仁愛、慈善、正直、誠實等以及與它們相反的品性?有沒有用以評價行為的标準、尺度或理想?若有,它又是什麼呢?我們能證明這個标準或理想是正當的嗎?或者它是不可能或不需要證明的?在一個特定的理想或标準下,什麼行為是道德的,什麼行為又是不道德的呢?這個理想對于人類來說是現實的嗎?什麼是人類最高的善?什麼是人生的目的?我們是否能科學地說明它呢? 倫理學提出和尋求解答的就是這樣一些問題。
如果說這也是心理學要解答的問題,我們不會提出任何認真的反對。
重要的是要考察和解釋這些現象,至于是由心理學還是由一門專門的科學來擔當這一任務,關系并不太大。
倫理學在很大範圍内是以精神過程為對象,這正與心理學研究的對象一樣。
至于美學的對象,情況也是如此。
一門科學必須徹底地解釋它的對象,因此,嚴格說來,心理學也必須解釋倫理學和美學的對象。
但是科學進行了分工,因而,心理學把它的某些特殊任務交給了一些專門科學,這是符合現代科學研究實際情況的。
另外,如前所述,有某些問題通常不被心理學家考慮。
心理學家研究各種意識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