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良心奮起反抗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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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被告的業已記錄在案的口供。
他把加爾文的全書再抄寫一遍,為了不至于有人會說,他不知怎地,歪曲或者纂改了他對手的意見。
為了從一開始就能去除這樣的懷疑,說他故意删節加爾文的書,從而歪曲加爾文的原文,他就把加爾文書中的每個句子都進行了編号。
所以在塞爾維特案件上進行的第二次思想訴訟,要比在日内瓦進行的那第一次訴訟公正得多。
在第一次訴訟時,被告人被關在一間小小的囚室裡挨凍受冷,與世隔絕,任何證人和辯護人都不予提供。
而這一次,塞爾維特案件得以自由無羁地在整個人文主義世界的關注下,作為一樁道德決斷審理清楚。
事實情況清清楚楚,不容争論。
人們在加爾文的催逼下,奉日内瓦市政委員會之命,以極端殘忍的方式把一個人判刑處死,而這個人當火焰在他周圍熊熊燃燒的時候,還能用響亮的嗓音宣稱他是無辜的。
于是卡斯台利奧提出了一系列決定性的問題:米蓋爾·塞爾維特到底犯了什麼過錯?約翰·加爾文并不擔任國家公職,而隻是擔負一個神職職位,他怎麼可以把這個純粹神學的事件,轉交給市政委員會?難道日内瓦的市政委員會有權,單憑這個所謂的過錯就把塞爾維特判刑?最後&mdash&mdash根據哪個權威,依照哪條法律,竟把這個外國神學家判處死刑? 關于第一個問題,卡斯台利奧審閱了法庭記錄,加爾文自己的證詞,為了首先确認,加爾文控告米蓋爾·塞爾維特的罪過究竟是什麼。
他沒有發現其他指責,隻發現塞爾維特根據加爾文的意見&ldquo以大膽的方式歪曲了《福音書》,并且為一種難以解釋的欲望所驅使,妄想擅自修正《聖經》。
&rdquo所以加爾文指控塞爾維特并無其他罪行,隻是獨立無羁一意孤行地對《聖經》進行了闡釋。
于是卡斯台利奧立即進行反擊。
在宗教改革這一範圍内,對《福音書》進行這種一意孤行的闡述的人,塞爾維特難道是惟一的?誰敢聲稱,他這樣做是違反了新的學說的真谛了呢?這種個人的闡述,不是甚至可說,正好是宗教改革的基本要求嗎?耶稣教的領袖們,除了對聖言和《聖經》進行了這種全新的闡釋之外,還做了什麼别的事呢?加爾文,恰好就是加爾文和他的朋友法累爾,難道他們兩位不是教會的這種改造和新建的過程中最大膽最堅定的人嗎?&ldquo不僅是他自己投入到一種真正革新改造的縱情恣肆之中,他甚至還把這種縱情恣肆強加到别人身上,以緻違拗他的意志,便成了非常危險的事。
他事實上在十年之中進行的革新多于天主教會在六百年内所進行的革新。
要說誰有權把耶稣教會中進行的新的闡釋說成是罪過,并進行判罪,那麼加爾文作為最大膽的宗教改革家就最沒有權利說三道四。
&rdquo 加爾文認為他是不會有舛錯的,這已不言而喻。
因而他認為他的意見是正确的,别人的任何意見都是錯誤的。
在這裡卡斯台利奧立即提出第二個問題:誰讓加爾文當上法官,判斷什麼是對什麼是錯?&ldquo加爾文當然認為所有這些作家都有錯誤思想,他們不願成為對他的教條照本宣科的人。
因此他要求,不僅要阻止這些人寫作,也要阻止他們說話,這樣隻有他一個人有權把他認為正确的東西說出口來。
&rdquo可是恰好是這一點,卡斯台利奧要一勞永逸地否定掉,某人或某個黨,可以提出要求,說隻有我們才知道真理,其他任何意見都是謬誤。
所有的真理,特别是宗教的真理,可以争論,含義很多,&ldquo所以用這樣一種剛愎自用的态度,對于隻屬于上帝的秘密進行争論是狂妄自大的,就仿佛我們介入了上帝最隐蔽的秘密。
對于一些歸根到底我們毫不了解的事情假裝确有把握的樣子,借以欺騙别人,這是一種傲慢的态度。
&rdquo從創世之初起,一切災難均來自教條主義者,他們焦躁不耐地宣稱,他們的意見和世界觀是惟一的,隻有這些狂熱地宣揚思想統一,行動統一的狂熱分子才以他們自以為是的好鬥精神擾亂了世上的和平,把自然的思想并存變成思想對立和你死我活的相互敵對。
卡斯台利奧控告加爾文就是這樣一個鼓動思想上絕不寬容的教唆者:&ldquo所有的宗派都在上帝聖言的基礎上建立自己的宗教,都認為他們自己的宗教是正确的。
根據加爾文的觀點,必須一種宗教迫害另外一種宗教。
不言而喻,加爾文宣稱,他的學說是正确的。
但是别人也同樣宣稱自己的學說正确。
他便說,别人錯了。
别人也同樣說他錯了。
加爾文要當法官,别人也要當。
那麼怎麼才能做出決斷?可是誰又任命加爾文擔任最高裁判長裁判所有其他人并擁有最終判處死刑的權力?他用什麼充當證物,支持他的法官壟斷權?支持他擁有上帝的聖言。
可是其他人也聲稱自己擁有上帝聖言,或者說,他的學說無可争論。
可是在誰眼裡不可争論?在他自己眼裡,在加爾文的眼裡。
倘若他宣布的真理,真是真理,真是那樣顯而易見,那他何必寫這麼多的書?為什麼為了證明譬如謀殺或者通奸是個罪行,他一本書也沒有寫過?因為這些事情每個人都很清楚。
倘若加爾文的确滲透了并且揭露了一切思想上的真理,為什麼他不給别人留點時間,讓他們同樣理解這些真理?為什麼他從一開始就把他們打倒,從而剝奪了他們承認這真理的可能性? 這樣一來,第一步和決定性的一步可以确定下來:加爾文在精神和宗教問題上狂妄地要求得到法官的職位,而他絲毫也沒有這種權利。
其實有項任務會落到他身上。
倘若他認為塞爾維特的意見不正确,他完全有責任向塞爾維特解釋他的錯誤,并讓他皈依正确教義。
可是他并沒有好言好語地進行解釋,而是立即采用暴力。
&ldquo你的第一個行動乃是逮捕,你把塞爾維特關進監獄,你不僅把塞爾維特的每一個朋友都排除在這場官司之外,隻要不是塞爾維特的敵人,全都排除出去。
&rdquo他隻采用了古老的,沿用至今的讨論方法,當教條主義者們感到讨論棘手之時,總是采用這種方法:他們自己把耳朵堵上,把别人的嘴巴封住。
但是躲在書報檢查後面,總是最明确地暴露了這一個人或這一種學說心靈上的毫無把握。
卡斯台利奧仿佛預感到他自己的命運,他叫加爾文承擔道德上的責任:&ldquo我請問你,加爾文先生,倘若你和某人就遺産問題打一場官司。
你的敵人争取到法官隻讓他一個人講話,同時禁止你發言,你難道不會奮起反抗這樣不公平的待遇?為什麼你要把己所不欲的事情強加于人?我們是在這裡讨論信仰問題,為什麼你要封住我們的嘴巴?你對你的事業的寒碜如此确信無疑,你如此害怕被人打敗,害怕失去你作為獨裁者的權力?&rdquo 這一來對加爾文的原則性的控告已經措辭完畢。
加爾文依靠他的國家權力,放肆地要求在神性的、道德的和塵世的問題上獨自決定一切。
這樣他就犯了嚴重侵犯神性的權利的罪過。
上帝賦予每個人的腦子進行獨立思考,讓人的嘴巴講
他把加爾文的全書再抄寫一遍,為了不至于有人會說,他不知怎地,歪曲或者纂改了他對手的意見。
為了從一開始就能去除這樣的懷疑,說他故意删節加爾文的書,從而歪曲加爾文的原文,他就把加爾文書中的每個句子都進行了編号。
所以在塞爾維特案件上進行的第二次思想訴訟,要比在日内瓦進行的那第一次訴訟公正得多。
在第一次訴訟時,被告人被關在一間小小的囚室裡挨凍受冷,與世隔絕,任何證人和辯護人都不予提供。
而這一次,塞爾維特案件得以自由無羁地在整個人文主義世界的關注下,作為一樁道德決斷審理清楚。
事實情況清清楚楚,不容争論。
人們在加爾文的催逼下,奉日内瓦市政委員會之命,以極端殘忍的方式把一個人判刑處死,而這個人當火焰在他周圍熊熊燃燒的時候,還能用響亮的嗓音宣稱他是無辜的。
于是卡斯台利奧提出了一系列決定性的問題:米蓋爾·塞爾維特到底犯了什麼過錯?約翰·加爾文并不擔任國家公職,而隻是擔負一個神職職位,他怎麼可以把這個純粹神學的事件,轉交給市政委員會?難道日内瓦的市政委員會有權,單憑這個所謂的過錯就把塞爾維特判刑?最後&mdash&mdash根據哪個權威,依照哪條法律,竟把這個外國神學家判處死刑? 關于第一個問題,卡斯台利奧審閱了法庭記錄,加爾文自己的證詞,為了首先确認,加爾文控告米蓋爾·塞爾維特的罪過究竟是什麼。
他沒有發現其他指責,隻發現塞爾維特根據加爾文的意見&ldquo以大膽的方式歪曲了《福音書》,并且為一種難以解釋的欲望所驅使,妄想擅自修正《聖經》。
&rdquo所以加爾文指控塞爾維特并無其他罪行,隻是獨立無羁一意孤行地對《聖經》進行了闡釋。
于是卡斯台利奧立即進行反擊。
在宗教改革這一範圍内,對《福音書》進行這種一意孤行的闡述的人,塞爾維特難道是惟一的?誰敢聲稱,他這樣做是違反了新的學說的真谛了呢?這種個人的闡述,不是甚至可說,正好是宗教改革的基本要求嗎?耶稣教的領袖們,除了對聖言和《聖經》進行了這種全新的闡釋之外,還做了什麼别的事呢?加爾文,恰好就是加爾文和他的朋友法累爾,難道他們兩位不是教會的這種改造和新建的過程中最大膽最堅定的人嗎?&ldquo不僅是他自己投入到一種真正革新改造的縱情恣肆之中,他甚至還把這種縱情恣肆強加到别人身上,以緻違拗他的意志,便成了非常危險的事。
他事實上在十年之中進行的革新多于天主教會在六百年内所進行的革新。
要說誰有權把耶稣教會中進行的新的闡釋說成是罪過,并進行判罪,那麼加爾文作為最大膽的宗教改革家就最沒有權利說三道四。
&rdquo 加爾文認為他是不會有舛錯的,這已不言而喻。
因而他認為他的意見是正确的,别人的任何意見都是錯誤的。
在這裡卡斯台利奧立即提出第二個問題:誰讓加爾文當上法官,判斷什麼是對什麼是錯?&ldquo加爾文當然認為所有這些作家都有錯誤思想,他們不願成為對他的教條照本宣科的人。
因此他要求,不僅要阻止這些人寫作,也要阻止他們說話,這樣隻有他一個人有權把他認為正确的東西說出口來。
&rdquo可是恰好是這一點,卡斯台利奧要一勞永逸地否定掉,某人或某個黨,可以提出要求,說隻有我們才知道真理,其他任何意見都是謬誤。
所有的真理,特别是宗教的真理,可以争論,含義很多,&ldquo所以用這樣一種剛愎自用的态度,對于隻屬于上帝的秘密進行争論是狂妄自大的,就仿佛我們介入了上帝最隐蔽的秘密。
對于一些歸根到底我們毫不了解的事情假裝确有把握的樣子,借以欺騙别人,這是一種傲慢的态度。
&rdquo從創世之初起,一切災難均來自教條主義者,他們焦躁不耐地宣稱,他們的意見和世界觀是惟一的,隻有這些狂熱地宣揚思想統一,行動統一的狂熱分子才以他們自以為是的好鬥精神擾亂了世上的和平,把自然的思想并存變成思想對立和你死我活的相互敵對。
卡斯台利奧控告加爾文就是這樣一個鼓動思想上絕不寬容的教唆者:&ldquo所有的宗派都在上帝聖言的基礎上建立自己的宗教,都認為他們自己的宗教是正确的。
根據加爾文的觀點,必須一種宗教迫害另外一種宗教。
不言而喻,加爾文宣稱,他的學說是正确的。
但是别人也同樣宣稱自己的學說正确。
他便說,别人錯了。
别人也同樣說他錯了。
加爾文要當法官,别人也要當。
那麼怎麼才能做出決斷?可是誰又任命加爾文擔任最高裁判長裁判所有其他人并擁有最終判處死刑的權力?他用什麼充當證物,支持他的法官壟斷權?支持他擁有上帝的聖言。
可是其他人也聲稱自己擁有上帝聖言,或者說,他的學說無可争論。
可是在誰眼裡不可争論?在他自己眼裡,在加爾文的眼裡。
倘若他宣布的真理,真是真理,真是那樣顯而易見,那他何必寫這麼多的書?為什麼為了證明譬如謀殺或者通奸是個罪行,他一本書也沒有寫過?因為這些事情每個人都很清楚。
倘若加爾文的确滲透了并且揭露了一切思想上的真理,為什麼他不給别人留點時間,讓他們同樣理解這些真理?為什麼他從一開始就把他們打倒,從而剝奪了他們承認這真理的可能性? 這樣一來,第一步和決定性的一步可以确定下來:加爾文在精神和宗教問題上狂妄地要求得到法官的職位,而他絲毫也沒有這種權利。
其實有項任務會落到他身上。
倘若他認為塞爾維特的意見不正确,他完全有責任向塞爾維特解釋他的錯誤,并讓他皈依正确教義。
可是他并沒有好言好語地進行解釋,而是立即采用暴力。
&ldquo你的第一個行動乃是逮捕,你把塞爾維特關進監獄,你不僅把塞爾維特的每一個朋友都排除在這場官司之外,隻要不是塞爾維特的敵人,全都排除出去。
&rdquo他隻采用了古老的,沿用至今的讨論方法,當教條主義者們感到讨論棘手之時,總是采用這種方法:他們自己把耳朵堵上,把别人的嘴巴封住。
但是躲在書報檢查後面,總是最明确地暴露了這一個人或這一種學說心靈上的毫無把握。
卡斯台利奧仿佛預感到他自己的命運,他叫加爾文承擔道德上的責任:&ldquo我請問你,加爾文先生,倘若你和某人就遺産問題打一場官司。
你的敵人争取到法官隻讓他一個人講話,同時禁止你發言,你難道不會奮起反抗這樣不公平的待遇?為什麼你要把己所不欲的事情強加于人?我們是在這裡讨論信仰問題,為什麼你要封住我們的嘴巴?你對你的事業的寒碜如此确信無疑,你如此害怕被人打敗,害怕失去你作為獨裁者的權力?&rdquo 這一來對加爾文的原則性的控告已經措辭完畢。
加爾文依靠他的國家權力,放肆地要求在神性的、道德的和塵世的問題上獨自決定一切。
這樣他就犯了嚴重侵犯神性的權利的罪過。
上帝賦予每個人的腦子進行獨立思考,讓人的嘴巴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