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加爾文攫取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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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為日内瓦市政當局的官員們所忽視。

    否則他們絕對不會冒冒失失地把自己交到這個要求如此之高的人手裡。

    他們渾然不覺地徑自委任他以職務和榮譽,不知道他們派到他們教堂去工作的這個法國流亡者從一開始就下定決心要成為這座城市和這個國家的主人。

    但是從這天開始,市政當局自己的權力就此結束,因為,憑着他毫不妥協的幹勁,加爾文将把一切攥到自己手裡,毫無顧忌地把他的極權主義的要求化為事實,從而使一個民主的共和國變成一個神權政治的獨裁專制國家。

     加爾文采取的最初幾個措施,就證明此人的思維邏輯清晰、高瞻遠矚、目标明确、意志堅定。

    他後來這樣寫道他的這段日内瓦時期:&ldquo我首先走進這座教堂時,教堂裡幾乎一無所有。

    有人布道,僅此而已。

    大家把聖像收集起來,加以焚毀。

    但是這還不算宗教改革,一切都亂七八糟。

    &rdquo加爾文是個天生的組織天才:一切不規則的、不系統的東西,都和他那像數學一樣精确的天性格格不入。

    要想對人進行教育,使他們信奉一種新的宗教,首先就必須要使他們知道,他們信仰什麼,承認什麼。

    他們必須能夠清清楚楚地區别,什麼是允許的,什麼是禁止的。

    每一個精神王國都和塵世王國一樣,要有清晰可見的界限和法律。

    因而加爾文上任才三個月,便向市議會提出一份教理問答。

    共二十一條,以淺顯易懂、簡明扼要的文字,表達了新教的基本原理。

    這份教理問答&mdash&mdash在某種意義上是新教教會的十誡&mdash&mdash得到市議會原則上的贊同,獲得通過。

     但是加爾文并不滿足于市議會僅僅表示贊同,他要求市議會徹頭徹尾、毫無保留地表示服從。

    他絕不滿足于這個學說得到表述,因為這樣一來,個别人依然還保有一些自由,看是否服從這個學說,在什麼程度上服從這一學說。

    可是加爾文在學說和生活各項事情上,絕對容不得半點自由。

    他根本不打算在宗教和精神事件上給個人的内心确信留下些許回旋的餘地。

    根據他的看法,教會不僅有權,而且有責任把無條件尊重權威的服從用暴力強加在所有的人身上,甚至無情地嚴懲不溫不熱的保留态度。

    &ldquo不論别人想法如何不同,我不認為,我們的職務會受到這樣嚴重的限制,以至我們在布道之後,就像已經盡了我們的職責,萬事大吉,可以無所事事。

    &rdquo他的教理問答不僅應該表現出虔誠的準則,而且應該成為國家的法律。

    因此他還要求市議會,從官方出發,迫使日内瓦城所有市民依次逐一公開宣布承認并且宣誓信奉這份教理問答。

    市民們得每十個人一組,像小學生似的由&ldquo長官&rdquo帶領,走進大教堂。

    在那裡舉起右手,重複市政秘書宣讀的誓詞,進行宣誓。

    誰若拒絕宣誓,就被迫立即離開這所城市。

    這就清清楚楚、一勞永逸地表示:從此以後沒有一個市民,若想生活在日内瓦的城牆之内,可以在宗教事務上,哪怕有一絲一毫背離約翰·加爾文的要求和觀點。

    在日内瓦,路德所要求的&ldquo基督徒的自由&rdquo就此告終,宗教觀作為一種個人良心的事情就此告終。

    理性戰勝了倫理,宗教改革的詞句戰勝了宗教改革的意義。

    自從加爾文踏進日内瓦,任何自由在這座城市裡全告終結。

    一個人的意志現在開始統治一切。

     任何獨裁專制,若無暴力,都難以想像,難以為繼。

    誰若想保持權力,手裡需要有權力的手段:誰若想發号施令,必須有違令則罰的權力。

    根據任命加爾文的法令,他并沒有絲毫權力向犯了教會罪孽的人發布驅逐出境的命令。

    市政委員會隻不過任命了一位&ldquo聖言的宣講者&rdquo,以便他向信衆闡釋《聖經》,任用了一位布道者,以便他公開布道,提醒社區民衆信奉正确的上帝的信仰。

    但是對于市民法律上、道德上的舉止進行懲罰的權力,他們不言而喻認為應該保留在他們自己的司法權限之内。

    無論是路德,還是茨文利或者宗教改革的任何一位其他領袖,迄今為止都從未試圖否認市民行政當局的這一權利和權力。

    可是加爾文則不然。

    他天性專橫跋扈,立即憑借他個人強大無比的意志,把市政委員會強壓下去,使之僅僅變成他個人命令和法規的執行機構。

    可是既然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加爾文并無任何依據可以這樣行事,那他就利用他自己手裡的權利通過行施逐出教門律來給自己創造這一依據:他用天才的手法,把宗教裡關于聖體的神話轉化為個人的權力手段和壓制手段。

    因為加爾文教的布道師隻允許他個人認為品行端正,毫無問題的人才能領聖體,參加&ldquo主的聖餐&rdquo。

    布道師若拒絕誰領聖餐,&mdash&mdash這裡顯示出這一武器的全部強大威力&mdash&mdash,這個人作為市民也就徹底毀了。

    從此誰也不許和此人說話,誰也不許和此人進行買賣。

    這樣一來,這個由教會施行的,看上去似乎隻是教會采取的措施,立刻變成社會對他的封鎖,商業上的封鎖。

    倘若這個遭到開除的人還一直不肯繳械投降,而是拒絕進行布道師規定的公開忏悔,加爾文便下令把他放逐。

    這樣一來,加爾文的敵人,哪怕平素是最受尊敬的市民,也無法在日内瓦再繼續生活下去。

    從此以後,每一個遭到神職人員憎惡的人,作為市民的生活也受到威脅。

     加爾文手握這道霹靂,可以把每一個反抗他的人擊成齑粉。

    他采取了這一大膽的舉動,把火焰閃電和轟雷巨石放在自己手掌之中,這是在他之前城裡的主教也未能做到的事情。

    因為在天主教教會裡,教會在決心把一名教徒公開驅逐出教之前,需要經過一段漫長無邊的審理過程,要經過高級機關直到最高機關的逐一批準。

    逐出教會是個超乎個人的行動,完全不由個人恣意妄為。

    而加爾文目的性更強,意志更加堅定不移,定要攫取權力,他就每天都把革出教門的權力随意地放在布道師和教會監理會手裡。

    他把這可怕的威脅幾乎變成常規的懲罰。

    作為心理學家,他對恐怖的效果計算得頗為精準,就利用人家害怕這種懲罰的心理,把他這種個人的暴力無限提高。

    加爾文要求把分送聖體的儀式規定為每月一次,市政委員會克服重重困難,結果總算成功地把這項規定改為每三個月分送聖體一次。

    但是加爾文再也不讓人家把他最強有力的武器從手裡奪走,因為隻有憑着這件武器,他才能展開他自己的鬥争:為全面奪取權力而進行的鬥争。

     一個民族大多數情況下往往要過一段時間才能認識到,一個獨裁專制暫時的好處,它的更加整肅的風紀,它的強化的集體戰鬥力,是要以喪失個人的自我權利為代價的,而每一項新法律的代價必然是失去一項舊的自由。

    在日内瓦這種認識也是漸漸覺醒的。

    市民們真心誠意的贊同宗教改革,他們自覺自願地聚集在露天廣場上,作為獨立自主的男子,舉手表示皈依新的宗教。

    但是相反,叫他們在一名警察的監視下,每十個人一組像苦役船上的犯人似的依次被驅趕着走過全城,然後在教堂裡對加爾文先生的每一條條文莊嚴宣誓,這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