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保證最低收入的心理層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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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模式的更高級别的一種再現)。
人們就此擺脫了&ldquo不勞動者不得食&rdquo的教條。
甚至在自由取食的最初階段可能構成一種新穎的自由體驗。
免費面包可以通過國家提供,即使不是經濟學家也顯然明白這點不難做到,這項開支可以由相應的一種财政稅收負擔。
其實我們還可以更進一步,設想不僅最低需求的食物(面包、牛奶、蔬菜、水果)能免費供給,連最低需求的衣物也能免費供給(比如在某種體制中每人每年能免費得到一套衣褲、三件襯衣、六雙襪子,等等);在公共交通設施極大改善之後,交通也可以免費,私家車則變得更為昂貴。
最終人們可以想象住房問題也能以同樣的方式解決,由大的房地産項目為年輕人提供住宿大廳,老人或已婚夫婦可以有一個小單間,願意使用這些住宿者都不必支付費用。
這使我想到用另一種解決方案來處理保證最低收入的問題&mdash&mdash通過免費提供最低限度的消費必需品,而不是現金發放的形式。
生産這些最低消費品,再加上質量大大改善的公共服務設施,也能維持我們的生産發展,一如支付保證最低收入款項的作用。
也許後一種方法更激進,不如其他作者提出的建議那樣容易接受。
這或是真的,但有一點不能忘記:一方面理論上說這種免費最低設施的供給在現行系統中就可以安排,另一方面保證最低收入的概念對許多人來說仍然難以接受&mdash&mdash并非由于不可行,而是由于他們在心理上對廢除&ldquo不勞動者不得食&rdquo的法則非常反感。
另一個哲學的、政治的和心理的問題亦值得研究,這就是自由的問題。
西方的自由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指自由地擁有财産、自由地對其開發利用,隻要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受威脅。
但實際上,由于采取了稅收這類征用的手段,以及在農業、貿易和工業上進行的國家幹預,這一原則在西方工業社會的許多方面已經式微。
而同時,作為生産資料的私有财産越來越多地被以巨型企業為典型的半公有财産所取代。
雖然保證最低收入的概念也可能意味着一些額外的國家調控,但是請不要忘記當今社會普通個人的自由概念,與其說是指擁有開發利用财産(資本)的自由,毋甯說更多是指選擇消費的自由。
很多人現在一旦無度消費受到限制,他們立刻覺得自由受到限制了,雖然在現實中隻有最頂層者能真正随心所欲作選擇。
同類商品不同品牌之間的競争和各類商品之間的競争制造出一種個人可以完全自由選擇的假象,其實一個人所選的隻能在其條件許可範圍内。
[11]從一個新的角度探讨自由問題是有必要的,隻有将消費人轉為有創造力和生命力的人,他們才可以體驗到自由是建立在真正獨立意義上,而不是對商品的随意選擇上的。
保證最低收入的原則隻有在與下列三個條件結合的情況下才能顯現完整效果:(1)消費習慣的改變,從消費人轉化為能生産的、主動的人(斯賓諾莎語);(2)開創一種新的精神風尚,即人本主義的精神風尚(不拘有神論或無神論形式);(3)各類真正民主方法的複興(例如新型的衆議院形式,他們讨論的決策是基于數十萬個面對面小組提供的信息綜合加總而成,包括任何企業,從事管理等工作的全部員工的積極參與)。
[12]國家樣樣都包辦,則會成獨斷專行的神,這一危險隻有在社會活動中全方位同步大力增強民主程序方可化解。
(事實上如今國家即使未提供這些福利,其權力也已經大得離譜了。
) 一言概之,對保證最低收入的研究不能隻在經濟領域進行,必須輔以其他諸如心理學、哲學、宗教、教育等領域的研究。
我認為,保證最低收入這一重大舉措要獲得成功必須伴随上述其他方面的改變。
另需記住的是,保證最低收入的成功條件還包括停止花費我們百分之十的總資源在與經濟無關且危險的軍備上;也包括系統幫助不發達國家以停止毫無意義的暴力蔓延,并找到遏制人口爆炸式增長的各種途徑。
沒有這些改變,未來任何計劃都将形同虛設,因為根本就沒有未來。
人們就此擺脫了&ldquo不勞動者不得食&rdquo的教條。
甚至在自由取食的最初階段可能構成一種新穎的自由體驗。
免費面包可以通過國家提供,即使不是經濟學家也顯然明白這點不難做到,這項開支可以由相應的一種财政稅收負擔。
其實我們還可以更進一步,設想不僅最低需求的食物(面包、牛奶、蔬菜、水果)能免費供給,連最低需求的衣物也能免費供給(比如在某種體制中每人每年能免費得到一套衣褲、三件襯衣、六雙襪子,等等);在公共交通設施極大改善之後,交通也可以免費,私家車則變得更為昂貴。
最終人們可以想象住房問題也能以同樣的方式解決,由大的房地産項目為年輕人提供住宿大廳,老人或已婚夫婦可以有一個小單間,願意使用這些住宿者都不必支付費用。
這使我想到用另一種解決方案來處理保證最低收入的問題&mdash&mdash通過免費提供最低限度的消費必需品,而不是現金發放的形式。
生産這些最低消費品,再加上質量大大改善的公共服務設施,也能維持我們的生産發展,一如支付保證最低收入款項的作用。
也許後一種方法更激進,不如其他作者提出的建議那樣容易接受。
這或是真的,但有一點不能忘記:一方面理論上說這種免費最低設施的供給在現行系統中就可以安排,另一方面保證最低收入的概念對許多人來說仍然難以接受&mdash&mdash并非由于不可行,而是由于他們在心理上對廢除&ldquo不勞動者不得食&rdquo的法則非常反感。
另一個哲學的、政治的和心理的問題亦值得研究,這就是自由的問題。
西方的自由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指自由地擁有财産、自由地對其開發利用,隻要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受威脅。
但實際上,由于采取了稅收這類征用的手段,以及在農業、貿易和工業上進行的國家幹預,這一原則在西方工業社會的許多方面已經式微。
而同時,作為生産資料的私有财産越來越多地被以巨型企業為典型的半公有财産所取代。
雖然保證最低收入的概念也可能意味着一些額外的國家調控,但是請不要忘記當今社會普通個人的自由概念,與其說是指擁有開發利用财産(資本)的自由,毋甯說更多是指選擇消費的自由。
很多人現在一旦無度消費受到限制,他們立刻覺得自由受到限制了,雖然在現實中隻有最頂層者能真正随心所欲作選擇。
同類商品不同品牌之間的競争和各類商品之間的競争制造出一種個人可以完全自由選擇的假象,其實一個人所選的隻能在其條件許可範圍内。
[11]從一個新的角度探讨自由問題是有必要的,隻有将消費人轉為有創造力和生命力的人,他們才可以體驗到自由是建立在真正獨立意義上,而不是對商品的随意選擇上的。
保證最低收入的原則隻有在與下列三個條件結合的情況下才能顯現完整效果:(1)消費習慣的改變,從消費人轉化為能生産的、主動的人(斯賓諾莎語);(2)開創一種新的精神風尚,即人本主義的精神風尚(不拘有神論或無神論形式);(3)各類真正民主方法的複興(例如新型的衆議院形式,他們讨論的決策是基于數十萬個面對面小組提供的信息綜合加總而成,包括任何企業,從事管理等工作的全部員工的積極參與)。
[12]國家樣樣都包辦,則會成獨斷專行的神,這一危險隻有在社會活動中全方位同步大力增強民主程序方可化解。
(事實上如今國家即使未提供這些福利,其權力也已經大得離譜了。
) 一言概之,對保證最低收入的研究不能隻在經濟領域進行,必須輔以其他諸如心理學、哲學、宗教、教育等領域的研究。
我認為,保證最低收入這一重大舉措要獲得成功必須伴随上述其他方面的改變。
另需記住的是,保證最低收入的成功條件還包括停止花費我們百分之十的總資源在與經濟無關且危險的軍備上;也包括系統幫助不發達國家以停止毫無意義的暴力蔓延,并找到遏制人口爆炸式增長的各種途徑。
沒有這些改變,未來任何計劃都将形同虛設,因為根本就沒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