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文學中的性[1]
關燈
小
中
大
&mdash他們充當&ldquo專家證人&rdquo(expertwitnesses)&mdash&mdash的道德,與此不同。
假如說得詳盡且坦率,我相信他們會這樣說:&ldquo盡管我們不能保證這些事情就是惡,但我們卻能保證,它們不是法律所應關心的那類惡。
&rdquo 我的看法是&mdash&mdash僅僅是為了做個了斷&mdash&mdash它們是惡,但是除通奸(adultery)外,法律不應關注它們。
通奸是法律之事,隻是因為它違反了霍布斯原理:&ldquo信守契約&rdquo[3]。
違反契約這一事實,牽涉到性行為,是(邏輯意義上的)一個偶然(anaccident)。
[4] 我在這裡并不是要為我的看法申辯。
我所要的是,新道德和法律裡的道德二者單挑。
不要驚慌,我的作家同行。
你那一方基本勝局已定。
【§10&mdash2.兩個流行論調。
P106&mdash107】 在此期間,形勢最不令人滿意。
在很多讨論後面,甚至在法律之最新修訂後面,依然盤旋着兩個命題。
在我看來,這兩個命題比新道德更難于接受: 1.假如一本書是真正的&ldquo文學&rdquo,就不可能傷風敗俗。
然而,這既無證據支持,也無證據反對。
沒有人可以預測什麼會挑逗青春少年,正如無人可以預測什麼會吓到兒童。
關于二者,我倒是聽到最不大可能的結果。
這是針對查禁某些書籍的一種老套反駁。
但是,對于容忍這些書籍的籲求,它也同樣構成反駁。
2.假如一本書是偉大的&ldquo藝術作品&rdquo,那麼它是否傷風敗俗無關緊要,因為藝術比行為更關緊要。
換言之,藝術比生活更關緊要。
評注生活、反映生活,比生活本身更緊要。
這聽起來很像胡話。
【§13&mdash9.查泰萊夫人案不值得自豪。
P107&mdash108】 不管怎樣,我們不再需要查泰萊夫人案。
[5]既然(出奇野蠻的)勝利歡呼已經止息,最好提醒一下,這并不是一樁值得自豪之事。
我并不是說,因為其裁決。
我想,如何裁決,無論對于我們的文學還是對于我們的道德,都無足輕重。
是案件審理(theconductofthecase),讓我沉不住氣。
真正分歧究竟何在?法官告訴陪審團:&ldquo我們坐在這裡不是審判趣味(taste)&
假如說得詳盡且坦率,我相信他們會這樣說:&ldquo盡管我們不能保證這些事情就是惡,但我們卻能保證,它們不是法律所應關心的那類惡。
&rdquo 我的看法是&mdash&mdash僅僅是為了做個了斷&mdash&mdash它們是惡,但是除通奸(adultery)外,法律不應關注它們。
通奸是法律之事,隻是因為它違反了霍布斯原理:&ldquo信守契約&rdquo[3]。
違反契約這一事實,牽涉到性行為,是(邏輯意義上的)一個偶然(anaccident)。
[4] 我在這裡并不是要為我的看法申辯。
我所要的是,新道德和法律裡的道德二者單挑。
不要驚慌,我的作家同行。
你那一方基本勝局已定。
【§10&mdash2.兩個流行論調。
P106&mdash107】 在此期間,形勢最不令人滿意。
在很多讨論後面,甚至在法律之最新修訂後面,依然盤旋着兩個命題。
在我看來,這兩個命題比新道德更難于接受: 1.假如一本書是真正的&ldquo文學&rdquo,就不可能傷風敗俗。
然而,這既無證據支持,也無證據反對。
沒有人可以預測什麼會挑逗青春少年,正如無人可以預測什麼會吓到兒童。
關于二者,我倒是聽到最不大可能的結果。
這是針對查禁某些書籍的一種老套反駁。
但是,對于容忍這些書籍的籲求,它也同樣構成反駁。
2.假如一本書是偉大的&ldquo藝術作品&rdquo,那麼它是否傷風敗俗無關緊要,因為藝術比行為更關緊要。
換言之,藝術比生活更關緊要。
評注生活、反映生活,比生活本身更緊要。
這聽起來很像胡話。
【§13&mdash9.查泰萊夫人案不值得自豪。
P107&mdash108】 不管怎樣,我們不再需要查泰萊夫人案。
[5]既然(出奇野蠻的)勝利歡呼已經止息,最好提醒一下,這并不是一樁值得自豪之事。
我并不是說,因為其裁決。
我想,如何裁決,無論對于我們的文學還是對于我們的道德,都無足輕重。
是案件審理(theconductofthecase),讓我沉不住氣。
真正分歧究竟何在?法官告訴陪審團:&ldquo我們坐在這裡不是審判趣味(tas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