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史學豈是廢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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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說:&ldquo我對僅僅作為曆史的文學史研究沒有興趣。

    &rdquo我們不會和他争論。

    我們可能回答:&ldquo我則異于此。

    我們各行其是好了。

    &rdquo假如他說:&ldquo我認為文學批評比文學史知識重要幾十倍。

    &rdquo我們則會說:&ldquo這無疑是一個說得過去的看法。

    &rdquo假如他說:&ldquo文學史不是文學批評。

    &rdquo我将打心底裡同意。

    這也正是我的觀點。

    研究以往的文學形式、風格及情感,嘗試理解他們如何演化以及為何如此演化,假如可能,則藉一種訓練有素的同情(instructedempathy)讓他們迎合的那些趣味在我們身上暫時複活&mdash&mdash這在我看來與其他任何學科一樣合法(legitimate)一樣自由(liberal)。

    甚至可以說,沒有它,我們關于人的知識就大有缺憾。

    當然,它并非文學批評的一個專門(department)。

    它是某專門史(文化史[Kulturgeschichte])的一個專門。

    如此,它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對隻有批評興趣的那些人,它可能碰巧有用,也可能碰巧無用。

    它不因此而受評判。

     【§9.文學史與文學批評互有重疊,但不可混淆。

    P103】當然我會承認(預計梅森先生也會承認),文學史與文學批評可能重合。

    它們常有重合。

    文學史家常常容許自己做些價值評判(valuations),而文學批評家則常常讓自己為一些文學史命題負責。

    (你視約翰·鄧恩詩歌的某因素為新,你就要為這一文學史命題負責,即在此前詩歌中看不到它。

    )我也會同意(假如這正是他的部分意思),這一重合往往生混淆之虞。

    文學史家(一如憲制史家)可能會傻乎乎認為,他們一旦追溯了某物之流變,他們就在某種程度上證明了它的價值。

    而文學批評家則可能意識不到,在他們的價值評判之中,潛藏着(往往靠不住的)曆史意涵(historicalimpilcations)。

     【§10.作為曆史的文學史與文學批評迥異。

    P103&mdash104】然而,假如梅森先生否認文學史的生存權,假如他說除非作為文學批評的一個手段(means)否則就不必研究文學史,那麼我想,他的立場遠非不言自明,且應拿出證據。

    我想他是持此否定态度。

    假如我們把文學史當作曆史加以珍視,那麼顯而易見,我們既要研究粗劣之作又要研究上乘之作。

    作為文學史家,一度流行的粗劣之作,是個挑戰。

    恰如一些明顯非理性的機構,對政治史家是個挑戰。

    我們要去了解,這等貨色如何得以寫出以及它緣何得到喝彩。

    我們要去理解,使之引人的全部思想風氣(ethos)。

    你知道,我們的興趣在于人。

    我們并不要求任何人都應當和我們志趣相投。

     【§11.必須盤點福特主義的假定,否則無從讨論曆史研究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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