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正經與語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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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恰如語言,感受力的現狀(thecontemporarystateofsensibility)也是作家原材料的一部分。

    與其刻意回避媒介所帶來的困難,逃脫法律(我承認這不大中聽)的聲名也不算太差。

    格律井嚴(difficultmetre)亦可成就傑作,為什麼就不能在另一種嚴格限制下完成?當作者過多攻擊公共趣味時(我們可容許他們做少許攻擊),是不是洩露其無能?他們所诋毀的,正是自己應加以利用的,也是自己首先通過順從而最後加以轉化的。

     【§9.淫穢方面的寫作自由得不償失。

    P90】其二,我們難道不會得不償失?因為,去除所有的&ldquo正經&rdquo,當然會去除活潑潑的感受力(vividsensibility)的一個領域,會抹掉一種人類感受(humanfeeling)。

    已經有那麼多蒼白的、沒有生氣的、中性的文字在遊蕩,難道我們還想去增加其數量?一個嚴格的道德家(strictmoralist)可能會争辯說,人類古來對某些身體機能三緘其口,已經養育了這麼多的神秘與好色(蕭伯納筆下的女孩說:&ldquo離開了下流,就不可能解釋正派&rdquo),以至于它不可能被一下子廢除。

    然而,嚴格的道德家是對的嗎?難道它一無是處?它是世界上四分之三的笑話的父母。

    在書面語言中去除正派之标尺(thestandardofdecency),兩種結果必居其一。

    要麼是阿裡斯托芬[6]、喬叟[7]或拉伯雷[8]永遠不會使你再發笑,因為其中笑話部分依賴于這一事實,即在提起那不宜提及的;要麼,想起讓人後怕,我們在酒吧裡聽到口傳段子([oralfableau]并非常常是惡意的或好色的),将會被寫出來的專業段子代替并殺死。

    恰如我們50年前所玩的客廳遊戲,如今由專業人士替我們在空中電波裡玩。

    我敢保證,下流猥亵的故事(thesmoking-roomstory),是最末的也是最低的民間藝術。

    然而,它成了我們的唯一。

    難道作家們不應為了保護民間故事,對他們自己的詞彙略有節制? *** [1]《正經與語文》,原刊于《旁觀者》雜志第194卷(1955年1月21日),第63&mdash64頁。

     [2]路易斯在此引用一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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