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論三種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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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mdash22】因為有三類人,所以,對世界做善惡二分就很危險。

    它忽略了這一事實,即第二類人(我們絕大多數人屬于此類)的大多成員,常常且必然并不幸福(unhappy)。

    道德良知向我們的欲望所課之稅,事實上并未給我們留下多少以供生存。

    隻要我們屬于這類,我們就要麼因沒有納稅而心存愧疚,要麼因已經納稅而陷于困窮。

    遵照道德律作工完成不了&ldquo救贖&rdquo這一基督教義,是日常生活經驗裡的一個事實。

    我們必須回撤或前進。

    但是,僅僅借助自身力量,我們再無所謂前進了。

    假如新的自我(thenewSelf),新的意志(thenewWill),并沒有因祂的垂恩而誕生在我們身上,我們無法合成一個祂。

    [4] 【§3.乞求是我們的唯一智慧。

    P22】相對于道德努力來說,基督的索價(priceofChrist)在某種意義上相對要少得多&mdash&mdash就是渴望祂(towantHim)。

    這一渴望(wanting)本身,的确亦非我們所能及,要不是因為這一事實:幫助我們抛棄自我滿足,滿足便會抛棄我們。

    此即塵世構造之必然。

    戰争、生活煩惱和衰老,會把天生本我(naturalSelf)從開始就希冀之物逐一拿走。

    乞求(Begging)是我們唯一的智慧,而窮乏(want)終将更利于我們成為乞求者&mdash&mdash即便如此,仁慈的主仍會接納我們。

    [5] *** [1]《論三種人》,原刊于《周日泰晤士報》(TheSundayTimes),第6258期(1943年3月21日),第2版。

     [2]帕斯卡爾《思想錄》第257則,亦區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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