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政治與道德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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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o的喜好猶如其對&ldquo權力&rdquo的渴求一樣地備受重視。

     當中國把佛教及茶葉傳入日本之際,同時也把庭園的設計傳入日本,而且這些庭園經過日本吸收及仿效後,又發展出獨特的風格。

    日本人發現庭園的設計除對稱之外,尚可推出嶄新的款式,照樣具有美妙而迷人的優點;小心栽培奇木異卉,等于全日本植物的縮影;火山口及峭壁上所尋獲的岩石,常是鑄鐵不可或缺的物質;挖掘小型池塘,連引小河,再跨以天然林木構成優美小橋;庭園小徑鋪以形形色色的岩層,使人猶如置身于世外桃源般感受到無比甯靜。

     在财力及空間許可下,他們更在庭園中築以小屋,房屋純屬庭園的裝飾品,與其他國以房屋為主、再輔以庭園的做法不同。

    他們的房屋脆弱但極其美觀。

    日本因為地震頻繁,高大房屋的建築較為危險,因此木匠均知道如何結合屋檐、屋頂山牆及格子式樣而構成一種單純、完美、獨特的木造住宅。

    屋中全無窗簾、沙發、床鋪及桌椅的布置,也不炫耀主人的财富與奢侈,更不陳列畫像、雕像及小古董,一切顯得樸實無華;室内所能看到的不外乎壁櫥上的鮮花,牆上所挂的字畫,書桌一座及兩側的書櫃與扶手,中間尚有坐墊一席而已,櫃櫥中則存放着就寝用的被服用具。

    日本人就在這簡陋、樸素的屋宇中,曆經戰争與革命的風暴、政治腐化與宗教鬥争等過程,而綿延不絕地生活,并繼續創造他們神聖島國的文明。

     家庭 在東方國家中,家庭為社會秩序真正泉源的事實,遠比西方國家明顯。

    在日本或是其他的東方國家,父親的萬能并非顯示社會落後的情形,而是表示父親對家庭制度的喜好遠超過其對政治政府的喜好。

    由于國家較弱,因此東方的國家遠不如西歐國家重視個人,他們須求一個強而有力的家庭組織以取代中央權力。

    家庭才有自由,個人沒有自由;因為家庭不但是生産的經濟單元,也是成敗存亡的社會單元,家庭的成敗榮辱是無法分開的。

    父親的權力近似專制,但其作為仍脫離不了自然。

    父親有權将媳婦或女婿逐出家庭,僅将孫子留下;他可以将淫蕩的或犯重罪的兒女處死;他可将兒女賣身為奴或為娼。

    [10]他可憑其一言以休妻。

    貧賤家庭的父親,甯可過着一夫一妻的生活,但家庭富有者三妻四妾亦不足為奇,他在夫妻關系中的不忠實是無所謂的。

    當基督教傳入日本之際,該教教義認為納妾、通奸是罪惡,這曾使日本作家感到無限抱怨,因為他們認為這種規定破壞了日本家庭的和諧。

     如同中國一樣,早期日本婦女的地位曾淩駕于男人之上。

    在帝王統治時期,前後曾出現了6位女皇。

    京都時期,婦女在社會上與文學上的地位,仍然顯得相當重要。

    在日本文化的鼎盛時期,我們如對她們的私生活作大膽的假設,可以這麼說:當時的為人妻者遠比丈夫淫蕩,且常在一些俏皮話中出賣了美德。

    散文家清少納言曾描述一位年輕人代人送了一封情書給他的情婦,卻中途變卦向途經該地的一位女郎示愛,文中記載稱:&ldquo我感到無限驚奇,當這位情夫寫好情書系上鮮豔的花束,托請信差送給他的情婦,何以這位信差猶豫變卦了呢?是不是那位情婦正在接待另一位客人?&rdquo及至封建社會的尚武精神擡頭,以及社會松緊的自然交替與曆史交替,中國男尊女卑的理論又在日本産生影響力,社會變成以男性為中心,婦女應遵守&ldquo三從&rdquo&mdash&mdash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而女人無才便是德的觀念,剝奪了她們接受教育的機會,僅能在家中學點禮儀。

    婦女應恪守貞節,假如丈夫發現妻子有不貞行為,可立刻将奸夫淫婦處死。

    對此,德川家康曾明文規定:&ldquo親夫如僅殺死淫妻寬恕奸夫,則親夫當被處死。

    &rdquo哲學家貝原益軒(KaibaraEkken)也曾建議說,如妻子為喋喋不休的長舌婦,夫可休妻;相反,如丈夫放蕩、野蠻,則為人妻者更應溫順體貼。

    就在這種長期嚴厲的教養下,日本婦女遂成為最勤勉、最忠貞、最服從的妻子,并且使歐美遊客感到驚訝與惋惜,為何這樣美好的制度,不能在歐美國家被采用。

     與其他東方國家社會習俗相反,崇尚武士道的日本并不鼓勵多子多孫,因為島國人民的增長已使武士感到擁擠。

    因此他們大多遲至30歲後才成家,且以養育2個子女為最理想。

    傳宗接代乃天經地義的事,如果婚後不育,男人可以要求離婚;又因女人沒有繼承權,因此若僅育女,勢必再收養男孩,以免喪失姓氏與财産的繼承權。

    孩童自幼即以中國孝順的美德與文學被教導,因為這是維持家庭秩序及國家安定與紀律的源泉。

    8世紀孝謙女皇(KokenTenno)即曾明令學堂高挂《孝經》,作為學童進德修業的座右銘。

    風氣所及,除了武士以效忠主人為至高美德外,一般人均以孝順為最高道德标準;甚至效忠天皇就是移孝作忠的表示。

    在西方崇尚個人自由的風氣來臨之前,孝道一直是構成日本道德的典範,無怪當時日本人對基督教義闡釋人應遠離父母、忠于妻子的理論無法接受。

     對忠孝之外的道德觀,日本人不如同時期的歐美人重視。

    貞操觀念對于較高階層婦女仍受重視,貞女殉節者亦時有所聞,隻是一般而言此觀念幾乎喪失殆盡。

    《源氏物語》為日本最有名的小說,其對當時王公貴人荒唐行徑諸多叙述。

    而清少納言的小說《枕草子》,也是日本極負盛名的論說文,讀來猶如罪惡範例的論著。

    一般日本人均以為&ldquo食色性也&rdquo,其對肉欲的追求有如饑渴一般,是極其自然的,每當夕陽西下,多少尋芳客擁至東京的花街柳巷。

    在此,有1.5萬名能歌善舞的藝伎,粉墨登場為這些佳客獻藝。

     顧名思義,日本的藝伎(geisha)是善于各種表演的女人,猶如古希臘的藝者(hetairai)一樣,她們略識文學,更懂得愛情,随着季節的變化也能吟賦幾句雜亂無章的詩。

    家成将軍(1787&mdash1836年)因鑒于男女共浴有傷風化,乃于1791年明令禁止,并于1822年對藝伎表演過火者也嚴加限制。

    更把藝伎形容為&ldquo表面受雇于食堂酒家,以表演歌舞取悅客人,實質上亦兼營傷害風化之行業&rdquo。

    此後藝伎地位形同妓女,充斥鄉旅茶室或路巷旅館。

    然而,藝伎的正當表演仍然存在,某些家庭或團體仍繼續邀請她們在公開場合表演,有些資深藝伎更設校授徒,傳授技藝。

    生活貧困的父母,為環境所迫&ldquo同意&rdquo子女接受藝伎訓練的事更時有所聞;更有成千成百的日本小說,歌頌無數的少女,為接濟家庭的生活,不惜賣身學藝。

     這些習俗除了在人性的公正、文雅與慈善等方面使人感到震驚外,其在本質上與歐美國家并無差異。

    我們确信多數的日本少女也與西方婦女一樣貞潔,且過着常态而正當的生活,雖然她們未被允許自由戀愛、私訂終身,但她們期望于斯。

    古往今來在日本的文學著作上不乏實例,多少少男少女因受父母壓迫無法相愛而自殺殉情,以期&ldquo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rdquo。

    愛情并非日本人吟詩的主題,但在他們詩句間,卻充滿了男女間的純潔、誠摯與深情。

    下列一首詩可為明證: 遙遠白浪, 激起浪花; 我采斯花, 贈慰伊人。

     再者,又有一次那位偉大的紀貫之以混合自然與感情的風格,作四行詩,吟出他被拒愛情的故事: 何事比櫻花容易凋謝, 你說&hellip&hellip但我對那時刻卻難以忘懷, 當生死的花朵在你的一句話中凋萎, 何曾激起一絲輕風。

     聖人 舉凡人類的愛國心、對愛情的熱誠,以及對父母妻子、鄉土等的摯愛,都将無可避免地尋求一種放諸四海而皆準的中心力量,以期使信仰更為忠貞,進而使該信仰普及于大衆,傳諸百世。

    日本人對宗教的信仰,采中庸之道,既不似印度人那麼熱衷,又遠不如西歐中古世紀天主教苦行僧及16世紀宗教改革家那麼狂熱。

    他們對宗教仍有諸多信仰與祈禱,并抱着一種圓滿結局的哲學觀,不似中國那樣對宗教抱着懷疑的态度。

     佛教的創始帶有消極悲觀的勸世氣氛,旨在為人類找尋死後靈魂的歸宿;佛教傳入日本之後,迅速轉變成保護人民的神祇,具有美好的儀式與各種令人愉快的節日,成為安慰生靈的樂園。

    在日本佛教的天國中,有128層地獄用以容納各種罪犯和敵人。

    除了佛聖的天地外,另有一魔鬼的世界,面目猙獰的魔鬼一方面誘拐良家婦女,另一方面又捕食男人。

    佛教教義揭示生前的陰德可使人再度輪回轉世。

    部分的佛教祭拜儀式是在家庭的祭壇及廟宇中進行,但大部分則在節日慶典的歡樂中實施,每當慶典節日來臨時,婦女均衣着鮮豔,男士極盡狂歡以示虔誠與慶祝。

    有些嚴肅的佛教信徒,常在嚴冬寒冷的天氣裡至瀑布下靜坐修養;有些則至各景色優美的神社進香朝拜,乘機利用大自然美景陶冶身心。

    日本的佛教分成若幹宗派,人們可選擇信仰,其中包括靜思苦慮而求自我認識的忍派,研習《蓮花經》而獲解救的日蓮派,長期祭祠、靜待佛祖附身的精神派,主張誠心自救的淨土宗等。

     總之,佛教在日本是人民崇敬的信仰之一,為人民所廣泛愛戴,因此也迅速地傳遍了日本全國。

    而日本人更采取佛教神學作為神道的原理,采取佛教廟宇建築的方式構成他們的神社建築,及至後來佛教與神道逐漸混雜,佛教廟宇亦常撥供神社祭祠之用。

    早期的日本佛教僧侶不乏飽學、慈善之士,在日本文學與藝術的發展上深具影響力;有些僧侶為大畫家或雕刻家,有些僧侶則為德高望重的學者,他們從事翻譯佛教經典及中國文學的艱苦工作,對日本文化的發展有無比的貢獻。

    然而,這些早期僧侶的輝煌成果,卻為後繼貪婪的僧侶所抹殺;有些後繼者甚至背逆佛旨,招兵買馬,争權奪利,以建立或維持其政治權力。

    而且前幾代僧侶的勤儉緻使後繼者财富劇增淩駕庶民之上。

    更有僧侶貪得無厭,為了收斂财富,居然煽惑無知信徒,捐建寺院以換取延年益壽,凡40歲者若捐建40座寺院,可延10年壽涯;50歲者捐贈50座寺院,亦可換取10年歲月;60歲者捐建60座寺院,更可再得10年餘生,直到德行已盡,才撒手西歸。

    [11]德川政權下之僧侶已是罪迹昭彰,諸如酗酒、金屋藏嬌、雞奸[12]、賣官鬻爵等不勝枚舉。

     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