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印度的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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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理解可能出于對曆史的看法,亦即通過語言學的追溯淡化不名譽的勾當,聊以解嘲。

    [9]很可能他們是來自居住在裡海地區的波斯族旁系,名叫Airyana-vaejo&mdash&mdash&ldquo雅利安族之鄉&rdquo。

    [10]可能就是在同時,雅利安族的喀西特族占領了巴比倫,而吠陀雅利安族也開始進入印度。

     有如日耳曼入侵意大利,這些雅利安族與其說是征服者,還不如說是移民。

    他們都具有強壯的體格,又能喝能吃,殘忍成性,好勇鬥狠,很快地就統治了印度的北部。

    他們善用弓箭作戰,戰士穿铠甲,坐兵車,或舞動戰斧,或揮起長矛。

    他們一點都不裝模作樣:&ldquo天真無邪&rdquo地降伏了印度,并沒有假借要提高他們文明的口實。

    他們要的是土地與草原來飼養牛羊。

    在他們看來,戰争這個詞與國家的榮譽無關,意思很簡單,就是&ldquo需要更多的牛羊&rdquo。

    他們漸漸地沿印度河與恒河向東進發,直到全部的印度斯坦納入其控制之下。

     當他們的生活經由戰争轉變成定居的農耕後,他們成群的部落漸漸地合并成為小小的國家。

    每一國家由一國王統治,并由一些武士組成的議會來輔佐;每一個部落由一個酋長來領導,他的權力由一個部落議會來限制;每一部落由一些獨立的村落組織結合而成,村落組織由一些族長組成的會議來管制。

    釋迦曾問他的弟子:&ldquo阿難陀,你曾聽說過,跋耆國人民(Vajjians)經常會談,并且他們的家族時時舉行公開會議嗎?&hellip&hellip阿難陀,隻要跋耆國人民不斷地會談,并且家族經常舉行公開會議,他們就不會衰敗,而會繁榮起來。

    &rdquo 如同其他所有的民族一樣,雅利安族也有與同族和異族通婚的規則&mdash&mdash禁止與其他種族通婚,同族血親相近的也不能婚配。

    這些規則構成了印度最特有的制度。

    受統治的多數人被他們自己民族的少數人認為是低賤一等,雅利安族深知若不限制異族通婚,則不久他們就會失去種族的特性,在一兩個世紀後他們就會同化并相互融合。

    是否屬于第一階級,人們并不以地位而是以膚色來分,也從是長鼻還是寬鼻來分,由此可判斷一個人是否是從拉加與達羅毗荼而來的雅利安後裔。

    後來由于世系的複雜以及種族與職業的分工,階級的系統在吠陀時代漸行消失。

    在雅利安族内部,除了最近的血統不能結婚外,其餘都不受限制,婚後的地位也不受生育的影響。

     當從吠陀印度(公元前2000&mdash前1000年)進入了所謂英雄時代(公元前1000&mdash前500),即是印度離開《吠陀經》(Vedas)裡描述的狀況進入《摩诃婆羅多》(Mahabharata)與《羅摩衍那》(Ramayana)兩大叙事詩所描寫的時代&mdash&mdash一切技藝變得更專門,并形成世襲制,而階級的區分也迅速形成。

    最上層的是刹帝利(kshatriya)或稱武士,他們認為死在床上是一項罪惡。

    甚至早期的宗教儀式,也是由酋長或國王依卡塞的主教大祭司來舉行;婆羅門的僧侶或祭師僅是在這些奉獻犧牲的場合中擔任助手。

    在《羅摩衍那》的詩裡,一個武士激烈地反對将出諸戰士名門、矜持無比的新娘許配給衣衫褴褛的祭師與婆羅門僧侶。

    耆那教(Jainism)書裡承認武士的領袖地位。

    佛教的文獻裡,竟稱婆羅門僧侶出身低賤。

    即使在印度,一些事物也有了改變。

     由于戰争之後是和平,由于宗教解答了農業上一些不可知的因素,因而在社會上的重要性漸漸增大。

    祭典繁複,故婆羅門僧侶在人數、财富與權勢上相形增加。

    他們以青年的導師與種族曆史、文學與法律的口頭傳布者的身份,依他們自己的想象,慰藉以往,展望将來,灌輸對祭師的尊敬意識,進而建立他們這一階級的尊嚴,以期在今後的印度社會裡具有優越的地位。

    實際上在釋迦時期,他們已經開始與武士争奪至高無上的權力,相互責難。

    釋迦對雙方的争執也感到相當費解。

    甚至在那個時代,武士對婆羅門仍沒有讓步,由武士權貴們創立的佛教與婆羅門之争達千年之久。

     在這些少數領導者之下的就是吠舍(Vaisya)。

    在釋迦之前,商人與一般民衆同屬于一個階級。

    首陀羅(Shudra)是由大多數的當地民衆組成。

    最後是無身份的人,或稱賤民(Pariah)&mdash&mdash沒有同化的士著部落、旃陀羅(Chandala)戰俘以及受刑罰而降為奴隸的犯人。

    除去以上四種原有的少數集團外,現今在印度還有4000萬最底層的人,印度稱他們為&ldquo不可觸摸的人&rdquo(Untouchable)。

     印度&mdash雅利安社會 雅利安印度人過着怎樣的生活?他們初期是生活在戰争與搶劫中,而後就發展出畜牧、耕種與工藝,這與中世紀的歐洲并無不同。

    工業革命時代之前,人們在經濟與政治生活上,主要仍保留着新石器時代以來的一切。

    印度雅利安人飼養牛群,并未曾考慮到它的神聖而加以使用。

    他們以牛肉充饑,也用一部分來供奉給祭師或神靈。

    釋迦在他年輕時,由于禁欲苦行瀕臨餓死,可能因一餐豬肉而緻死。

    在《吠陀經》時代他們種植大麥,很顯然對稻谷還一無所知。

    土地由每一村落組織來分配給家庭,但灌溉則共同負擔;土地不能售給外來的人,但可贈送給家庭的直系且男性承繼者。

    大多數的人都是自耕農,擁有自己的土地。

    雅利安人視受雇于人為低賤恥辱。

    我們确信,當時沒有地主,沒有貧民,也沒有百萬富翁,更不會有赤貧。

     在城鎮裡手藝盛行,在各自獨立的匠人與藝徒之間,于公元前500年竟組成金屬工人、木工、石工、皮匠、鐵工、編籃工人、房屋油漆工、裱糊工、陶器工、油漆匠、捕魚人、水手、獵人、捕獸手、屠宰夫、糖果業、理發師、洗發匠、花匠與廚師等的工會組織&mdash&mdash這一名單同樣也說明了印度雅利安族的生活,是多麼充實與豐富。

    工會裁定内部所有的事情,甚至包括夫妻之間的困難與糾紛。

    貨物的價值如現代一樣,不僅是由買賣雙方來決定,并經由買方的工會來加以評定。

    國王設有一個專司評價的官吏,他負責檢驗貨物,并算定價格。

     貿易與運輸已進步到使用馬與雙輪車的階段,但小國林立,沉重的稅收負擔仍是一大問題。

    河運與海運,也有進一步的發展。

    約在公元前860年,船都有相當大的帆和數百支槳,可直航美索不達米亞、阿拉伯與埃及。

    他們販賣一些印度特産,諸如香水、香料、棉花與絲、圍巾與細洋布、珍珠與碧玉、黑檀木與珍貴的石頭,以及金銀裝飾的浮花錦緞。

     貿易最初是以物易物,而後用牛來代替通貨。

    正如荷馬所稱的&ldquo牛載來的姑娘&rdquo,那時新娘也是用牛換來的。

    随後就發行了較重的銅制硬币,但僅用作私人之間的信物。

    那時沒有銀行,金錢隻有貯藏在屋子裡,埋在地下,或存放在朋友處。

    除此之外,在佛教的時代出現了信用制度,各地的商人使用信用狀來使交易簡便。

    借貸依羅斯柴爾德(Rothschilds)銀行法,可獲得18%的款項,但期票就很費口舌。

    硬币使賭徒感覺不便,骰子已經成了文明的要素。

    國王開設賭場,讓百姓聚賭,已成當時的風尚。

    部分收入歸國王所有,這也許是一種不太光彩的規定。

     商業道德達到了很高的水準。

    吠陀印度的國王,猶如荷馬時代的希臘國君,并不以從鄰邦竊取牛群為恥。

    希臘曆史學家描寫的印度像大同世界,人人講求理性,訟案絕無僅有,人人講信修睦,故夜不閉戶。

    商業往來,一諾千金,都很真誠。

    《吠陀經》四大經典之一的《梨俱吠陀》(Rig-veda)雖然談到了亂倫、誘惑、賣淫、堕胎與通奸,以及同性戀,但我們從《吠陀經》可以得知,家庭生活和兩性關系其實非常純潔正常。

     締結婚姻的方式包括:武力搶奪、金錢購買和自由結合。

    自由結合的婚姻被視為不名譽,金錢購買的婚姻比較光榮,被劫成婚最為熱衷。

    一夫(妻)多妻(夫)制的婚姻是被容許的,貴族甚至受到鼓勵,能供養多妻是能力的體現。

    德勞帕蒂(Draupadi,即黑公主)同時嫁給五個弟兄為妻,這說明在叙事詩時代這樣奇異的一妻多夫制婚姻(通常的多夫都是屬于兄弟)也是相當偶然的事件&mdash&mdash這種婚姻存在于1859年的斯裡蘭卡,并流行在中國西藏的叢山村莊裡。

    這更體現為男人的特權,在雅利安家族裡父親是擁有無上權威的,他對妻子與子女俨然是主子身份,在某些情況下他可以把他們從家裡趕出去,甚至賣給别人。

     雖然如此,婦女在《吠陀經》時代仍享有遠超過日後印度婦女所有的自由。

    她們在選擇配偶時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

    她們可以自由地參加宴會與舞會,與男人一齊參與宗教儀式。

    她們也可以從事研究,并像迦吉(Gargi)一樣加入哲學的辯論。

    如果她是寡婦,她可以自由地改嫁。

    在英雄時代,婦女似乎失去了一些既有的自由,寡婦的再婚不再平常,深閨制度&mdash&mdash婦女的隐居&mdash&mdash開始形成,在《吠陀經》時代幾乎沒有的殉情,也漸漸地風行普遍。

    《羅摩衍那》叙事詩裡的悉多(Sita),成為婦女理想的典範,她忠貞不貳,小心翼翼地順服着她的丈夫。

     吠陀的宗教 入侵的雅利安人在拉加地方發現了印度已知的最古老的宗教,很顯然,它是一種精靈與圖騰式膜拜,其對象是附着在石頭裡的各色各樣的精靈,栖息在樹上、河流裡、叢山中的動物,還有天上的衆星辰。

    蛇與蟒都是神怪&mdash&mdash年富力強的生殖力的偶像。

    菩提樹是神秘的形迹,代表了對靜寂而莊嚴的樹的尊敬。

    龍神(Naga)、猴神(Hanuman)、牛神(Nandir)以及樹神(Yakshas),不斷地在古代的印度宗教裡出現。

    由于一些精靈是善性的,一些精怪是惡性的,唯有使用魔術,才能使人們遠避這些充斥在自然裡的神怪&mdash&mdash它們借病痛或癫狂來侵占并折磨人們的身心。

    因此一些經書裡大量摻雜着符咒,一個人為求得子女,避免流産,長生不老,驅避邪怪,安靜睡眠,甚至是消除敵害,都必須要背誦咒語。

    [11] 在《吠陀經》裡,最早期的神靈是大自然,天空、太陽、大地、火、光、風、水與性。

    愛神道斯(Dyaus)&mdash&mdash在希臘是宙斯(Zeus),在羅馬是朱庇特(Jupiter)&mdash&mdash是最初的天空本身;雅利安語為deva,原意就隻是光明的意思,經過演變形成了不少的神靈,這些都被人格化了。

    例如天變成了父親伐樓拿(Varuna),地變成了母親普利特維(Prithvi)。

    雨神是巴爾加魯耶(Parjanya),火神是阿耆尼(Agni),風神是伐由(Vayu),暴風是樓陀羅(Rudra),暴風雨是因陀羅(Indra),黎明是烏莎絲(Ushas),田裡的溝畦是悉多(Sita),太陽是蘇裡亞(Surya)、密多羅(Mitra)或濕毗奴(Vishnu)。

    神聖的蘇摩樹(Soma),它的漿汁是聖潔的,能使神靈與人都陶醉。

    它本身也是一個神,一個印度的酒神狄俄尼索斯,用它的爽快本質激勵人去行善,帶給人睿智與愉快,進而使人長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