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猶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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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相比,說,男孩是右邊的一個,女孩是左邊的一個。

    意即男女在生育上兩者雖均重要,但男的卻較大較強。

    猶太人在很古的時代所行的婚姻制度,是把男孩子嫁出去。

    成年後的男孩子,在擇定妻子後,即&ldquo離開父母,住到妻子家去&rdquo。

    不過這種制度自王朝建立以後便慢慢消失了。

    而後,猶太人所行的便一直是娶妻制。

    娶妻制奠定後,妻子一切便得聽丈夫的。

    耶和華對猶太妻子的教訓是:&ldquo你應以丈夫的意志為意志,因為丈夫為一家之主。

    &rdquo 在猶太社會裡,婦女常能出人頭地。

    撒拉(Sarah)、拉結(Rachel)、米利暗(Miriam)、以斯帖(Esther)等人,即為猶太女性之光。

    底波拉(Deborah)曾經做過士師。

    約西亞王,在祭師報告發現《約書》後,他所去請教的先知戶勒大(Huldah)也是一位女性。

    會生孩子,對猶太母親是一項莫大的光榮。

    由于猶太是個小國家,當年的猶太正如今天的以色列,周邊的國家都人口衆多,因此,如何趕快生孩子便是一樁大事。

    為了鼓勵生孩子,有積極方面:第一,提高母親地位;第二,規定20歲以後必須結婚,甚至祭師也不例外。

    也有消極方面:第一,痛斥獨身主義;第二,視婦女不生育為罪大惡極;第三,嚴禁堕胎和殺嬰。

    總之,任何限制人口增加的做法,在猶太都是異端和不讨上帝喜悅的。

     《創世記》裡說:&ldquo拉結見自己不給雅各生子,就嫉妒他姐姐,對雅各說,你給我孩子,不然讓我死。

    &rdquo由此可見,孩子對女人是如何重要。

    理想的猶太妻子,一生隻有三樁大事,就是:料理家務,服侍丈夫,養育孩子。

    箴言最末一章論賢婦,賢婦即猶太妻子的典型: 有才德的婦人,誰能得着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她丈夫心裡倚靠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她尋找羊絨和麻,甘心用手作工。

    她好象商船從遠方運糧來。

    未到黎明她就起來,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

    将當為的工分派給婢女。

    她想得田地,就買來。

    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

    她以能力束腰,使臂膀有力。

    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

    她手拿撚線竿,手把紡線車。

    她張手赈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之人。

    她為自己制作繡花毯子。

    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作的。

    她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衆人所認識。

    她作細麻布衣裳出賣,又将腰帶賣與商家。

    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

    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樂。

    她開口就發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她觀察家務,并不吃閑飯。

    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贊她&hellip&hellip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

    [39] 第六誡,最值得令人鼓掌。

    &ldquo不可殺人&rdquo,這太可貴了。

    任何一部書,似乎都沒有《舊約》提到這麼多&ldquo殺呀,殺呀!&rdquo。

    在《舊約》字裡行間,不斷出現的有兩樁事:一樁是大量殺戮,一樁是大量生育。

    一部猶太史,除少許年代外,盡皆充滿殺戮之聲。

    這些殺戮,有的起于種族恩怨,有的起于内部摩擦,有的起于世代血仇。

    猶太民族相當好戰。

    盡管他們寫有偉大詩篇歌頌和平,可是就先知、祭師乃至他們所塑造的上帝耶和華而言,均非和平主義者。

    在猶太人19個王中,受暗殺而死者即有8位。

     攻下城池,通常均施予徹底性的破壞。

    男人殺光,使其土地無法生長作物&mdash&mdash這在近東似乎已成慣例。

    &ldquo以色列的子民,一天中即殺死叙利亞步兵10萬!&rdquo沒有現代化武器,一天能殺這麼多人,也許令人無法相信。

    不過僅此一例,即可見猶太人之好殺。

    自視為上帝之選民,造成過度的民族自尊。

    厲行族内通婚,阻礙了與其他民族協和共進的遠景,就此觀點而言,猶太人是失策的。

    不過,猶太是個精力充沛&mdash&mdash充沛到橫沖直撞,無比虔誠&mdash&mdash虔誠到把自己孤立起來,敏感熱情&mdash&mdash由此創造了近東第一流文學作品,勇敢堅毅&mdash&mdash以緻曆盡折磨仍巍然獨存的民族。

    這個民族是值得我們刮目相看的。

     第七誡,是确認婚姻為家庭的基礎。

    與确認家庭為社會的基礎一樣,一經确認,便運用各種力量予以支持。

    各種力量中,最大的是宗教力量。

    他們雖沒有說上帝不許婚前性交,但婚前性交被禁止是很顯然的,因為另有規章說明,新娘若非處女,便有被亂石打死的危險。

    娼妓相當盛行。

    所多瑪及蛾摩拉,盡管因同性戀盛行而遭毀滅,但在猶太,同性戀之事仍然存在。

    律法似不禁止與外國妓女發生關系,因此,在猶太各地,生活于小木棚及營帳裡的叙利亞、摩押、米甸(Midianite)及來自其他各地的妓女,簡直多到不可勝數。

    耶路撒冷不許妓女賣淫的規定,在所羅門時代并未嚴格執行。

    至于其他時代,往往越禁越多。

    有一段時期,例如馬加比(Maccabees)時期,聖殿甚至成了妓女的大本營。

     男女之愛,早已發生。

    例如,&ldquo雅各就為拉結服侍了7年。

    他因為深愛她,就看這7年如同幾天&rdquo。

    不過對夫婦而言,愛情地位并不重要。

    流放以前,猶太婚姻均是經由父母之命與媒妁之言。

    搶奪婚姻,也許曾一度存在,尤其是當女性奇缺的時代。

    耶和華對搶奪婚姻,曾予以公然認可。

    &ldquo吩咐便雅憫(Benjamin)的孩子說,你們去在葡萄園中埋伏,若看見示拉(Shilon)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在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

    &rdquo不過,這并不多見。

    猶太通常所行的是買賣婚姻。

    雅各以勞務換取利亞及拉結就是顯例。

    波阿斯(Boaz)娶路得,幹脆就是用錢買來。

    先知何西阿在答應以50雪克爾銀子買得其妻後,又後悔價錢出得太高了。

    猶太人稱妻為beulah,意即所有物。

     但是,觀念慢慢進步了。

    都市中,嫁女兒者大半要賠上一點嫁妝。

    至此,買賣婚姻漸成過去。

    新娘有了嫁妝,到夫家便有地位,因為她已與用錢買來的不同。

    比較有錢的猶太人,除妻外,還可置妾。

    不育之妻,例如撒拉,還會勸夫納妾。

    這樣做,不但是為了傳宗接代,而且是為了增加人口。

    例如雅各,有了拉結,有了利亞,又還納她們的婢女為妾。

    為什麼?目的就在希望多生孩子。

    在猶太,能生育的女性應使其盡量生育。

    例如丈夫去世,其小叔大伯&mdash&mdash即令他們已娶妻生子&mdash&mdash便都有和她結婚的義務。

    丈夫沒有兄弟,這義務就得由其夫之任何男性近親肩負。

     由于猶太人在經濟制度上以私有财産為核心,因此形成了一個具有雙重标準的社會制度:一個男人可以同時擁有若幹女人,但一個女人在同一時期卻隻能隸屬于一個男人。

    通奸絕對禁止。

    與他人之妻行淫者,奸夫淫婦都必處死。

    未婚女性絕對禁止與人相奸,至于未婚男性與人相奸,隻算是一種小過失。

    婚姻中男性可以很随便,他看妻子不順眼,一紙休書即可解決問題,但在女性,則比登天還難。

    不過,猶太丈夫濫用這項權力者絕少。

    一般而言,猶太人對其妻子兒女的愛護,可以說是無微不至的。

    在猶太,結婚前,男女不一定有愛情,但結婚後,夫妻情誼甚笃者卻屢見不鮮。

    &ldquo以撒(Isaac)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的帳棚,娶了她為妻,并且愛她。

    以撒自從他母親去世後,這時才算得到了安慰。

    &rdquo大體而言,在遠東世界以外的地方,猶太人的家庭生活,要算是很幸福的。

     第八誡,确立私有财産制。

    [40]宗教、家庭及私有财産制三者,可以說是猶太社會的主要支柱。

    在所羅門以前,由于工業不發達,所謂财産就隻能是土地。

    當時的猶太,甚至土地也都尚未開發,大部分的人,除種一點葡萄、橄榄、無花果外,就靠畜牧為生。

    畜牧得逐水草而居,因此,大部分猶太人多無房舍而住帳篷。

     社會進步,生産有餘,商業乃告發生。

    慢慢的,大馬士革、泰爾和西頓等各大名都,都充滿了猶太商人的足迹。

    至于國内,聖殿變成了他們的交易所。

    鑄币始于放逐之際。

    此前,交易中準為金、銀。

    每筆交易所需金銀分量一律用秤稱。

    由于經濟活動頻繁,銀行也漸興起。

    進行借貸的人,都在聖殿交易。

    這其實是不足為怪的,因為遍及近東各國,神廟同時就是市場。

    這種風俗,直到今天許多地方尚存。

    耶和華也很希望猶太财富增加,他曾說:&ldquo你隻可把錢借人,不可向人借錢。

    &rdquo猶太人之所以發财,也許和這項誡命有關。

     像其他近東各國一樣,猶太也使用戰俘及罪犯做奴工。

    所羅門興築聖殿、宮殿,使用這類奴工動以萬數。

    奴隸主對于奴隸,通常無生殺之權。

    奴隸一旦有錢,可以贖身。

    無力償債之人,可賣兒、賣女或以其自身為奴。

    這種風俗,直到耶稣降生後還存在。

    由于祭師及先知均極力反對剝削,因此在近東各國内,猶太富人對窮人比較仁慈。

    經上曾有此誡語:&ldquo你們彼此不可互相傾軋。

    &rdquo祭師及先知曾借上帝的口吻,要奴隸主釋放奴隸,要債主免除窮人的債。

    釋奴與免債,每7年要做一次,後來覺得頗不易行,于是改為每50年一次。

    &ldquo第50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産業,各歸本家。

    &rdquo 上面的要求是否為大家所遵守,我們找不到事實根據。

    不過祭師的這項善意是不可抹殺的。

    &ldquo在你神的土地上,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心袖手旁觀,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hellip&hellip你就要幫補他,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

    &rdquo安息日,不但自己休息,也應讓雇工、奴隸乃至牲畜休息。

    在田間收割莊稼,要留一捆,摘取橄榄及葡萄,要留一點給窮苦的孤兒寡婦。

    以上種種恩惠,不但施予猶太人,甚至也施予外邦人。

    按猶太人的習俗,對無家可歸的外邦人,也要親切招待,供他吃,供他住,給他禮遇和尊敬。

    耶和華常常提醒猶太人,要記着你們也曾流落異鄉無家可歸。

     第九誡,要求絕對不作假見證。

    這是猶太人以宗教支撐法律的一例。

    在古時猶太人起誓有一定的宗教儀節:對誰起誓,起誓者當用手擱在對方的生殖器上。

    但現在,起誓者不但以人為對象,而且他的誓有了上帝的鑒臨。

    按照誡命,作假見證害人者,他所受的懲罰,應與受害者所受之痛苦相當。

    猶太人以宗教法規為法規,祭師就是法官,聖殿就是法庭。

    祭師的判決就是最後的判決,不遵此判決者可無條件處死。

    有時也采行天判,例如罪嫌無法證實時,便令涉嫌者飲毒水。

    除宗教外,别無司法機構。

    然宗教不能巨細無遺,因此守不守法,大部分得靠個人良心及公共輿論。

     小罪,認罪或賠償即可。

    大罪,例如謀殺、拐帶兒童、偶像崇拜、通奸、打罵父母、拐帶奴隸、獸奸、毆打奴隸緻死、婦女行邪術等,則必處死。

    在謀殺方面,耶和華的主張是親手報複,&ldquo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rdquo。

    可是,另外又有&ldquo逃城&rdquo之設,殺人者逃到那裡,受害者即應停止報複,不過這以誤殺為限。

     一般而言,《摩西律法》所采的是複仇主義:&ldquo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rdquo《摩西律法》自寫就以來,5000年迄無變化。

    這項律法,在當時也許是進步的,但慢慢地便落伍了。

     第十誡是最後一誡:&ldquo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并他一切所有的。

    &rdquo由此誡,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猶太人觀念中,妻子是與财産并列的。

    這一誡相當重要,人人如果絕對遵行這一誡,說天下即可太平未免過于誇大,但世間大部分的糾紛,應該可以免除了。

     讀完十誡,令人深感奇怪的有一點,就是影響猶太人言行最重要的一條誡命,僅零碎提到,并未将它特别列舉出來。

    那就是《利未記》第19章第18節所說的:&ldquo當愛人如愛己。

    &rdquo 一般而言,《摩西律法》是一部莊嚴的法典。

    基于時代的關系,它有種種缺點,但它的優點無疑遠較缺點為多。

    讀《摩西律法》,我們應該記住一點,它雖反映猶太人的生活,但并不就是猶太人的生活。

    這部律法,實際還不如一般法典能反映人民實際的生活,它隻可以說是猶太祭師&ldquo想象中的烏托邦&rdquo。

    像其他法典一樣,它既被人遵守,也曾被人破壞。

    它對猶太人的影響,與其說是行為上的,毋甯說是精神上的。

    誠如海涅(HeinrichHeine)所說,它是猶太人的一個&ldquo可攜之與俱的祖國&rdquo(PortableFatherland)。

    猶太人2000年來,因它而團結一緻,因它而屢仆屢起,因它而愈戰愈強。

     文學、哲學與《聖經》 《舊約》不僅是一部法典,它也是曆史,是詩,是哲學。

    如果從《聖經》裡抽掉先民傳說、宗教神話,如果不用古人的眼光,把它看作人類最正确最古老的曆史,我們即可看到《聖經》的廬山真面目。

     從《聖經》的記載,我們可以發現遠古時代人類活動的實況。

    由于文筆洗練,技巧成熟,它所描寫的人物,至今猶栩栩如生。

    其中《士師記》、《撒母耳記》及《列王紀》,是一個殘敗民族流亡轉徙之餘,為保持其曆史傳統而精誠團結所作的記載。

    有人認為,将此類記載并列在一起,似乎有點不倫不類。

    但撇開這一點,我們僅看掃羅、大衛及所羅門的故事,其清新細膩,實非近東任何曆史故事所能及。

    即使《創世記》,假定我們用欣賞傳說的态度來看(不把它看作一種譜系學),你一定會發現它非常有趣。

    它叙述得非常生動自然。

    《創世記》,不應當作曆史來讀,而應當作一種曆史哲學來讀。

    這是人類就其過去曆史,加以回顧,加以觀察,希望就其因果關系,指出目前演變,及未來發展所做的一種努力。

    這種努力,可以說是破天荒的。

    《舊約五書》所提供的曆史概念,其影響是很深遠的。

    從波伊提烏到波舒哀,也就是說,從希臘、羅馬到現代歐洲的思想家,沒有一位不深受其影響。

     從曆史演變到詩歌,一個必經的中途站是愛情故事。

    路得的愛情故事,是聖潔完美的典型。

    至于以撒和利百加、雅各和拉結、約瑟(Joseph)和便雅憫、參孫和大利拉(Delilah)的愛情故事,情節也是很動人的。

    猶太人的詩歌,最早的當數《出埃及記》第15章的《摩西之歌》。

    其次為《士師記》第5章的《底波拉之歌》。

    這兩首歌,可以說就是聖詩的濫觞。

    巴比倫時代的《忏悔歌》,無論在内容上及形式上,對聖詩的形成也有極大的影響。

    聖詩顯然也曾受到埃及的影響,例如第104篇,無論内容及形式,均極像阿肯那頓所作的《太陽頌》。

    聖詩是一部集體創作,一大部分是大衛寫的,其餘部分的作者則屬于公元前3世紀,即猶太人被俘後的若幹詩人。

    聖詩可以說也是一種抒情詩,不過這種詩和一般抒情詩不同。

    一般抒情詩,可以坐下來慢慢欣賞,而這種抒情詩則不适于坐下來慢慢欣賞。

    因為它所抒發的,是一種純宗教的感情。

     由于聖詩所抒發的是一種宗教感情,因此它充滿了惡毒的詛咒、凄苦的呻吟與熱烈的贊頌。

    贊頌的詞句,占了詩中的絕大部分,因此聖詩又可稱之為&ldquo贊美詩&rdquo。

    [41] 聖詩火藥味極濃。

    其格調和基督徒相遠,和清教徒相近。

    當然,像第103篇:&ldquo&hellip&hellip至于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樣,他發狂如野地的花。

    經風一吹,便歸無有,他的原處,也不再認識他&hellip&hellip&rdquo這類比較軟性的文字也有,不過為數不多。

    讀聖詩,令人想到古東方人的&ldquo旋舞曲&rdquo,一唱一和,極有韻緻。

    在修辭上,聖詩有着豐富的譬喻與生動的想象。

    近東其他宗教也有聖詩,但像猶太聖詩這麼動人的實不多見。

    聖詩中,有許多詞造得相當精彩。

    這些詞如第8篇&ldquo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rdquo,第17篇&ldquo眼中的瞳人&rdquo,第146篇&ldquo你們不要倚靠君王&rdquo等,在英美差不多已婦孺皆知。

    聖詩中,有些譬喻,例如第19篇&ldquo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欣然就道&rdquo。

    其意境之美,千載之下讀之仍令人叫絕。

    聖詩可以說是詩歌中之最美的。

    猶太語可以說是語言中最美的。

    以最美的語言,唱最美的詩歌,實在迷人。

    [42] 撇開聖詩,讓我們看看《所羅門之歌》。

    《所羅門之歌》亦稱《雅歌》。

    《舊約》中之有《雅歌》及《傳道書》等作品,實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傳道書》充滿懷疑和虛無,《雅歌》充滿色情和肉欲。

    對充滿色情和肉欲的《雅歌》,其來路有着種種推測。

    有人說,這是巴比倫的作品,因它所歌頌的是伊什塔爾及坦木茲式的愛情。

    有人說,這是希臘的作品,因它含有不少希臘詞彙&mdash&mdash至少,寫作的人曾深受亞曆山大所帶來的希臘影響。

    有人說,這是埃及的作品,因為所愛者以兄妹相稱乃埃及人的特有風尚。

    不過,不管從哪裡來,它在《舊約》裡已占有一席之地。

    這真是一個有趣的謎:談上帝崇拜的人,為什麼要把這類充滿色情和肉欲的歌詞編進《聖經》裡? 現在讓我們引幾節《所羅門之歌》來看看: 我以我的愛人為一袋沒藥,讓它整晚躺在我的胸前。

     我以我的愛人為一株鳳仙花,讓它盛開在隐基底(Engedi)的葡萄園中。

     我的愛人你真美,你真美,因為你有着一雙鴿子的眼睛。

     我的愛人你真美,如果你高興,讓我們暫以青草為繡榻&hellip&hellip 我是莎倫的玫瑰,我是谷中的百合&hellip&hellip 給我點葡萄幹,讓我恢複體力。

    給我幾個蘋果,讓我高興高興,因為我正害着相思病。

     耶路撒冷的小姐&hellip&hellip請勿驚動我的愛人&hellip&hellip愛人屬我,我也屬他。

    我的他在百合花中牧羊。

     愛人哪,天亮了,回去吧。

    你要快跑,像頭羚羊,像頭小鹿,飛躍在比特(Bether)山上。

     愛人哪,來吧。

    到野外去也好,到村莊去也好。

     讓我們一早起來,走向葡萄園裡。

    葡萄也許已經萌芽,石榴也許已經結蕊。

    我要在那兒告訴你,我愛你。

     如果說《雅歌》是屬于年輕人的,那麼《箴言》[43]就是屬于老年人的了。

    年輕人不顧一切追求愛情,追求歡樂,到頭來覺得什麼都沒有得到,于是乃發為《箴言》。

     傳說中的所羅門,曾告訴青年提防壞女人:&ldquo因為被她傷害撲倒的不少,被她殺戮的亦甚多&hellip&hellip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

    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hellip&hellip我所猜不透的奇妙有三樣,連我所不知道的共有四樣。

    就是鷹在空中飛的道,蛇在磐石上爬的道,船在海中行的道,男與女交合的道。

    &rdquo所羅門同意聖保羅的觀點:&ldquo要喜歡你幼年所娶的妻。

    她如可愛的小鹿,可喜的母鹿,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hellip&hellip吃素菜,彼此相愛,勝于吃肥牛,彼此相恨。

    &rdquo這類言論的确不錯,不過,頗不像出之一個擁有700位嫔妃的人之口。

     《箴言》所針砭的壞事,好色之外,就是怠惰。

    &ldquo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hellip&hellip懶惰人哪,你要睡到幾時呢?&rdquo&ldquo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嗎?他必站在君王面前。

    &rdquo《箴言》的作者也不鼓勵雄心壯志。

    &ldquo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财的,不免受罰&hellip&hellip愚頑人發達,必殺己身。

    &rdquo戒多言,也是《箴言》勸世目标之一。

    智者多做,愚者多說。

    &ldquo諸般勤勞,都有益處。

    嘴上多言,乃至窮乏&hellip&hellip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将他察透&hellip&hellip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

    &rdquo 《箴言》中一再提到的是道德和智慧。

    對于這類問題,《箴言》所采的,顯然是蘇格拉底的觀點。

    每讀這類《箴言》,總會令人聯想到&ldquo亞曆山大學派&rdquo。

    這一學派乃集猶太神學與希臘哲學之大成。

    &ldquo人有智慧就有生命的泉源。

    愚昧人必被愚昧懲治&hellip&hellip得智慧,得聰明的,這人便有福。

    因為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比珍珠寶貴。

    你所喜愛的一切,都不足與它比較。

    他右手有長壽,左手有富貴。

    他的道是安樂,他的路是平安。

    &rdquo 《約伯記》[44]比《箴言》成書年代稍早。

    這是一部寓言式的作品,作者可能經曆過巴比倫放逐的艱苦生活。

    &ldquo這是一部非常偉大的作品,&rdquo英國評論家卡萊爾對之極為推崇,&ldquo&hellip&hellip它不但偉大而且高貴。

    這是一部屬于全人類的著作。

    在讨論一個嚴肅問題上,它是最古的,也是最先的。

    這個嚴肅問題是:上帝與人類的命運&hellip&hellip在我們看來,無論在《聖經》之内,或《聖經》之外,沒有任何一部著作可以和它媲美。

    &rdquo 《約伯記》所表露的問題,在于猶太人是重現世的。

    古代猶太,既然無天堂之說,則為善為惡的結果,除報于現世之外,即别無時間地點可報。

    但現實與理想往往相左,善人颠沛流離,惡人安享尊榮。

    &ldquo看哪,這就是惡人,他們既常享安逸,财寶又不斷加增。

    &rdquo善不得善報,惡不得惡報,于是自然有人要問&ldquo上帝何在&rdquo。

    《約伯記》的作者,借約伯&mdash&mdash猶太民族的化身&mdash&mdash之口,所提的就是同樣的問題。

    猶太人敬奉上帝非常虔誠,約伯即是如此。

    巴比倫人不但不信上帝,而且還加以侮慢,可是巴比倫人卻強大興盛,猶太人卻倒黴受罪。

    你說這算什麼上帝? 《約伯記》的展開非常有趣。

    據說,一天耶和華對撒旦說:&ldquo世上再沒有誰比約伯更敬我愛我、更虔心向善的了。

    &rdquo撒旦說:&ldquo不然,他虔心向善、愛你敬你,全是因你使他和他一家平安富足之故。

    假定你讓他倒黴,看他還信不信你?&rdquo耶和華于是允許撒旦向約伯展開試探。

    初步試探,奪去他的子女财富,約伯頗能堅持,但再度試探,奪去他的健康,約伯信心動搖了。

    他想死,他向耶和華大發牢騷。

    他的朋友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