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文明的政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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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多半由婦女去做。
相對地,男人除了為獵取野獸時付出的辛苦與冒險犯難外,一年裡的大部分時間都在休息。
婦女們大量地生育兒女,哺育嬰兒,不斷整修房屋,在原野與森林裡采集食物、烹調、洗衣及制作衣服與鞋具。
由于男人們在部落移居時必須随時準備擊退一切外來的侵害,他們隻攜帶武器,其他的東西全部落在婦女們身上。
布須曼族的婦女像仆人與牲畜一樣被驅使着,如果她們實在不勝負荷之苦,隻能随時被遺棄。
澳洲南部墨瑞(Murray)河的下遊土著看見荷重的牛,便以為是白種人的妻子。
現今依體力不同來分别男女性别,在那個時代幾乎不存在,這些差異皆是環境的産物,而非基于天賦。
婦女除生理上的缺點外,在外表、忍耐性、機智與勇氣等方面與男人幾乎一樣,她們不是裝飾品、美的東西或性感的玩具,而是健壯的動物。
她們能從事長期而吃力的工作,必要時也會為她的子女與家族拼命。
北美洲奇珀瓦(Chippewa)印第安人的酋長說:&ldquo女人是為工作而生。
一個女人能拉曳或背負兩個男人能拉曳或背負的重物。
她們為我們架設帳篷,為我們制作衣服或修補破舊,到了晚上為我們取暖。
我們在行旅中絕對少不了她們。
她們工作多而索取少,她們還必須終日不停地烹調,否則會閑得舐指頭。
&rdquo 在早期的社會裡,經濟的發展是由女人而不是男人來成就。
世代相襲,男人習慣于祖先遺傳的狩獵與畜牧方式,婦女則在營地附近從事農耕,而這些忙碌的家事便是晚近時代中最重要的工業。
從希臘人稱棉樹為&ldquo長毛的樹&rdquo起,原始的婦女将它卷成線再織成棉布。
顯然,縫補、編織、編籃、陶器、木工及營造都是由她們發展起來的,在許多情況下連經商都是她們去做。
她們發展了家庭,漸漸地将男人納入她們的&ldquo家畜陣營&rdquo,并将社會的事務與禮儀全部教給男人,而這些正是人性的基礎與文明的基石。
農耕逐漸擴大并變得複雜,進而帶來了更多的報酬,較強性别的一方,逐漸将它納入掌握。
獸類的豢養不斷發展,成為男人新的财富、穩定與權力的來源。
甚至一直被上古嗜獵的甯錄(Nimrod)式的男人認為是閑散的農耕,最後還是被這些遊蕩者接受,而一度為婦女擁有并成就了她們經濟領導地位的耕種也被男人搶去。
當初婦女從事的豢養家畜、耕種田地等一切管理和操縱事務,也由男人取而代行。
由使用鍬進而用犁,在體力上減輕了勞力,更使男人确信他的優越性。
自從牛羊與收成可用作财産的轉讓後,财富的增加使婦女更處于性的附屬地位,因為此時男人需要的是婦女的貞節,他認為這樣才能将他的産業直正遺傳給他自己的子女。
漸漸地,男人有了自己的辦法:父權被承認,财産由父方遺傳,母權屈服于父權。
父系制家庭變為社會上經濟的、合法的、政治的、倫理的單位,一些以往大都是女性的神也一變而為長有胡須的男性,這些男神&mdash&mdash一些充滿野心的男人在他們寂寞時&mdash&mdash會憧憬妻妾。
這一由男人統治的父系制家庭的轉變給婦女的地位以緻命的打擊。
在很多重要方面,原先屬于父親或長兄的她或她的子女,現已變成她丈夫的财産了。
在買賣式的婚姻中,她已然與在市場上待價而沽的奴隸一樣。
丈夫一死,她即變成可以遺贈的财産。
在某些地方,如新幾内亞、澳洲東南的新赫布裡底(NewHebrides)群島、所羅門群島、斐濟群島、印度等,女人在丈夫死後要被勒死殉葬或自殺來跟随丈夫去另一個世界。
父親也具有随心所欲的支配、饋贈、出售或租賃妻子與女兒的權力,僅受制于其他擁有相同權力的父親的輿論。
男人也保留了一項特權,将其對性的偏好由家庭向外擴大,婦女們依父系制的規定,婚前要謹守童貞,婚後嚴守貞節。
這個雙重的标準由此産生。
在狩獵時代已存在并在母權時期漸形消失的婦女順服性如今竟變得較之前更顯著、更殘忍。
在古代,俄羅斯女孩出嫁時,父親用皮鞭輕輕抽打她後再将鞭子交給新郎,這象征着對她的支配有了接班人。
雖然美洲的印第安人的女性權利仍然存在,但對待婦女們還是很嚴厲,交付她們很多勞役,并經常稱她們為狗。
女人的生活在任何地方都比男人低賤:生了女孩時就沒有生男孩般的歡喜若狂,有時母親竟将剛出生的女孩扼死以避免日後的不幸;在斐濟群島,妻子可以随意出賣,價格通常等于一支滑膛槍;有些部落夫妻并不共床,他們認為,女人的氣息會使男人變得軟弱;在斐濟島上,一個男人不宜經常在家睡覺;在澳洲東部的新喀裡多尼亞(NewCaledonia)島,男人睡在屋内,女人睡在外面的棚裡;在斐濟島,人們允許狗進入某些廟堂,婦女卻不在允許之列。
無疑,婦女懷念失去的操縱地位,故而喋喋不休,那時男人會被申斥、吼叫甚至常常挨打。
但不管怎樣,男人總是主人,女人則是奴仆。
南非洲的卡菲爾(Kaffir)黑人買女人如買奴隸,并視為一種人壽的保險方式:如果他有較多的妻子,他就可以頤養天年,而且妻子們可以終身侍奉他。
古代印度的一些部落把婦女與家畜一起當作家裡的遺産。
這在摩西最後的一誡裡也沒有非常明白地顯示出來。
在非洲的黑人中,婦女幾乎與奴隸毫無區别,唯一的不同是她們可提供在性需要和經濟保障上的滿足。
婚姻開始成為财産法的一種形式,也成為奴隸法規的一部分。
*** 注釋 [1]法律在早期的社會并不存在,因為在比較複雜的條件下,如财富的增加、武器的精良、高度的智慧,都可以決定争端的結果。
因此,埃及不僅被希克索斯(Hyksos)、衣索比亞、阿拉伯、土耳其等遊牧民族征服,更被亞述、波斯、希臘、羅馬、英國等進步文明征服&mdash&mdash雖然不一定要等這些國家都變成帝國主義式的獵人與遊牧民族。
[2]注意此詞如何顯示出國家的起源。
[3]大概有一種例外,在印度根據從祖先那裡流傳下來的《摩奴法典》(CodeofManu),較其他犯同一罪行的低等階級,四大等級的最高級婆羅門(僧侶們)犯罪會受加倍處罰。
這一規定雖受到責難,但仍然大受贊譽。
[4]最現代的一些城市正準備修正這些古代的、用來節約時間的規則。
相對地,男人除了為獵取野獸時付出的辛苦與冒險犯難外,一年裡的大部分時間都在休息。
婦女們大量地生育兒女,哺育嬰兒,不斷整修房屋,在原野與森林裡采集食物、烹調、洗衣及制作衣服與鞋具。
由于男人們在部落移居時必須随時準備擊退一切外來的侵害,他們隻攜帶武器,其他的東西全部落在婦女們身上。
布須曼族的婦女像仆人與牲畜一樣被驅使着,如果她們實在不勝負荷之苦,隻能随時被遺棄。
澳洲南部墨瑞(Murray)河的下遊土著看見荷重的牛,便以為是白種人的妻子。
現今依體力不同來分别男女性别,在那個時代幾乎不存在,這些差異皆是環境的産物,而非基于天賦。
婦女除生理上的缺點外,在外表、忍耐性、機智與勇氣等方面與男人幾乎一樣,她們不是裝飾品、美的東西或性感的玩具,而是健壯的動物。
她們能從事長期而吃力的工作,必要時也會為她的子女與家族拼命。
北美洲奇珀瓦(Chippewa)印第安人的酋長說:&ldquo女人是為工作而生。
一個女人能拉曳或背負兩個男人能拉曳或背負的重物。
她們為我們架設帳篷,為我們制作衣服或修補破舊,到了晚上為我們取暖。
我們在行旅中絕對少不了她們。
她們工作多而索取少,她們還必須終日不停地烹調,否則會閑得舐指頭。
&rdquo 在早期的社會裡,經濟的發展是由女人而不是男人來成就。
世代相襲,男人習慣于祖先遺傳的狩獵與畜牧方式,婦女則在營地附近從事農耕,而這些忙碌的家事便是晚近時代中最重要的工業。
從希臘人稱棉樹為&ldquo長毛的樹&rdquo起,原始的婦女将它卷成線再織成棉布。
顯然,縫補、編織、編籃、陶器、木工及營造都是由她們發展起來的,在許多情況下連經商都是她們去做。
她們發展了家庭,漸漸地将男人納入她們的&ldquo家畜陣營&rdquo,并将社會的事務與禮儀全部教給男人,而這些正是人性的基礎與文明的基石。
農耕逐漸擴大并變得複雜,進而帶來了更多的報酬,較強性别的一方,逐漸将它納入掌握。
獸類的豢養不斷發展,成為男人新的财富、穩定與權力的來源。
甚至一直被上古嗜獵的甯錄(Nimrod)式的男人認為是閑散的農耕,最後還是被這些遊蕩者接受,而一度為婦女擁有并成就了她們經濟領導地位的耕種也被男人搶去。
當初婦女從事的豢養家畜、耕種田地等一切管理和操縱事務,也由男人取而代行。
由使用鍬進而用犁,在體力上減輕了勞力,更使男人确信他的優越性。
自從牛羊與收成可用作财産的轉讓後,财富的增加使婦女更處于性的附屬地位,因為此時男人需要的是婦女的貞節,他認為這樣才能将他的産業直正遺傳給他自己的子女。
漸漸地,男人有了自己的辦法:父權被承認,财産由父方遺傳,母權屈服于父權。
父系制家庭變為社會上經濟的、合法的、政治的、倫理的單位,一些以往大都是女性的神也一變而為長有胡須的男性,這些男神&mdash&mdash一些充滿野心的男人在他們寂寞時&mdash&mdash會憧憬妻妾。
這一由男人統治的父系制家庭的轉變給婦女的地位以緻命的打擊。
在很多重要方面,原先屬于父親或長兄的她或她的子女,現已變成她丈夫的财産了。
在買賣式的婚姻中,她已然與在市場上待價而沽的奴隸一樣。
丈夫一死,她即變成可以遺贈的财産。
在某些地方,如新幾内亞、澳洲東南的新赫布裡底(NewHebrides)群島、所羅門群島、斐濟群島、印度等,女人在丈夫死後要被勒死殉葬或自殺來跟随丈夫去另一個世界。
父親也具有随心所欲的支配、饋贈、出售或租賃妻子與女兒的權力,僅受制于其他擁有相同權力的父親的輿論。
男人也保留了一項特權,将其對性的偏好由家庭向外擴大,婦女們依父系制的規定,婚前要謹守童貞,婚後嚴守貞節。
這個雙重的标準由此産生。
在狩獵時代已存在并在母權時期漸形消失的婦女順服性如今竟變得較之前更顯著、更殘忍。
在古代,俄羅斯女孩出嫁時,父親用皮鞭輕輕抽打她後再将鞭子交給新郎,這象征着對她的支配有了接班人。
雖然美洲的印第安人的女性權利仍然存在,但對待婦女們還是很嚴厲,交付她們很多勞役,并經常稱她們為狗。
女人的生活在任何地方都比男人低賤:生了女孩時就沒有生男孩般的歡喜若狂,有時母親竟将剛出生的女孩扼死以避免日後的不幸;在斐濟群島,妻子可以随意出賣,價格通常等于一支滑膛槍;有些部落夫妻并不共床,他們認為,女人的氣息會使男人變得軟弱;在斐濟島上,一個男人不宜經常在家睡覺;在澳洲東部的新喀裡多尼亞(NewCaledonia)島,男人睡在屋内,女人睡在外面的棚裡;在斐濟島,人們允許狗進入某些廟堂,婦女卻不在允許之列。
無疑,婦女懷念失去的操縱地位,故而喋喋不休,那時男人會被申斥、吼叫甚至常常挨打。
但不管怎樣,男人總是主人,女人則是奴仆。
南非洲的卡菲爾(Kaffir)黑人買女人如買奴隸,并視為一種人壽的保險方式:如果他有較多的妻子,他就可以頤養天年,而且妻子們可以終身侍奉他。
古代印度的一些部落把婦女與家畜一起當作家裡的遺産。
這在摩西最後的一誡裡也沒有非常明白地顯示出來。
在非洲的黑人中,婦女幾乎與奴隸毫無區别,唯一的不同是她們可提供在性需要和經濟保障上的滿足。
婚姻開始成為财産法的一種形式,也成為奴隸法規的一部分。
*** 注釋 [1]法律在早期的社會并不存在,因為在比較複雜的條件下,如财富的增加、武器的精良、高度的智慧,都可以決定争端的結果。
因此,埃及不僅被希克索斯(Hyksos)、衣索比亞、阿拉伯、土耳其等遊牧民族征服,更被亞述、波斯、希臘、羅馬、英國等進步文明征服&mdash&mdash雖然不一定要等這些國家都變成帝國主義式的獵人與遊牧民族。
[2]注意此詞如何顯示出國家的起源。
[3]大概有一種例外,在印度根據從祖先那裡流傳下來的《摩奴法典》(CodeofManu),較其他犯同一罪行的低等階級,四大等級的最高級婆羅門(僧侶們)犯罪會受加倍處罰。
這一規定雖受到責難,但仍然大受贊譽。
[4]最現代的一些城市正準備修正這些古代的、用來節約時間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