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明的經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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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更加安定、有序。
人,這個膽怯成性的暴發戶,對地球上的一切統治變得更加有效了。
同時,婦女們對土地的使用也做出了最大的貢獻。
男人們外出打獵時,她們即将地面上足可使用的東西,用來搭架帳篷或蓋茅屋。
在澳洲,衆人皆知,在男伴外出打獵時,妻子們可以掘洞而居,上樹采摘果實,去野外采集蜂蜜、野菌、種子、雜糧等。
甚至到今天,澳洲仍有某一些部落将稻谷撒在田裡,不經任何栽植與整理,任其長成後便收獲食用。
印度薩克拉門托(Sacramento)河谷一帶,仍停留在這一階段,毫無進步。
我們可能永遠不會得知,究竟人類在何時發現種子的功用,又怎樣将它們收集起來,再行種植。
這些起源都是曆史上的神奇之事,隻可憑猜測與意會而不知其所以然。
很可能是人類首先采集了一批未經過種植的谷物,這些谷物在搬回營地的沿途散落在地上,漸漸地,人們發現這就是種子發芽成長的秘密。
南太平洋智利屬地的巨昂(Juang)群島上的居民,将種子撒在地面上,然後窺探它們怎樣發芽成長。
婆羅洲的土著在田地裡邊走邊用有尖端的棍子,在土中掘洞并将種子投入洞裡。
地球上最容易了解的文化,就是由這根棍子或者叫&ldquo掘孔器&rdquo帶來的。
以前遊曆過馬達加斯加島的人,還可以看見一大群婦女,每人手持一根尖頭棍,站列在田間,行列分明,有如軍隊一般,一聲号令,她們就用棍掘地,翻土,投下種子,再覆蓋泥土,如此一行行地如法炮制。
第二階段該談到鋤頭的文化。
最早的鋤頭是一根棍,尖端是骨頭,再裝上橫木以承受腳的壓力。
西班牙征服者(Conquistadore)來到墨西哥時,他們發現當時統治墨西哥中部的阿茲特克人(Aztec)部落使用的唯一農具,就是鋤頭。
在馴養家畜和鍛造鐵器的幫助下,較重的工具可作耕地之用。
以後又将鋤頭發展為犁頭,掘土較深,土溝内施用肥料,這改變了人類過去的經曆。
野生的植物被農耕種植,新的被發現,舊的又加以改進。
最後,大自然教會了人類貯存食物的技藝、小心謹慎的美德和時間的觀念。
眼見松鼠将果子存放在樹洞裡,蜜蜂存蜜在蜂窩裡,也許是經過了1000年來隻顧眼前的未開化生活,人們接受了貯存食物以備将來之需的教訓。
人們發現利用煙熏可以保存肉類,接着是鹽腌、冷凍,後來學會搭蓋谷倉以避潮濕的雨水與鳥獸的偷盜,并貯存糧食以備荒年食用。
人類又慢慢發現,和狩獵相比,農耕獲得的食物既好又穩當。
經此認識,人類從獸類步入文明的三個步驟中&mdash&mdash語言、農耕與寫作,獲得了其中一個。
人類從狩獵發展到耕種并非一蹴而就。
在美洲,有不少印第安部落一直謹守男人打獵、女人耕地的傳統而永不改變。
變化是漸進的,而且永不會十全十美。
人類也隻不過在獲取食物的方法中加入了新的方法而已;曆史上許多例證顯示出人們并不熱衷于新的食物。
我們想象得到,早期的人類為了内心求得安适,付出了極高的代價尋找地面生長的上千萬種植物、發現哪些是可以吃的,人類的食譜才得以加上更多的漿果與硬果。
肉與魚是人類常見的食品,但他們仍懷念獵取的野物。
原始人類雖以谷類、蔬菜和乳品為生,但仍嗜肉欲狂。
他們仍要捕殺野獸,以滿足食欲,其結果近似于野性的堕落。
他們經常不願費時勞神去做熟食,捕來的獸即生吃,狼吞虎咽,除骨頭以外全部吞食。
全部落人聚集一起,在海灘上大擺宴會,聚食鲸魚可達一周之久。
南美洲印第安火地島人(Fuegian)部落會烹調熟食,但仍喜生食。
他們捕到魚時,在鰓後将它咬死,然後從頭到尾吃下去。
是否由于下列這些食物的供應,人類變成了十足的雜食者,不得而知:貝類、海膽、青蛙、蛤蟆、蝸牛、鼠、蜘蛛、蚯蚓、蠍子、蟑螂、蜈蚣、蝗蟲、毛蟲、蜥蜴、蛇、狗、馬、樹根、虱子、昆蟲、爬蟲的卵、鳥卵等&mdash&mdash在這些食物裡,有些對人類具有微妙的功用,甚至是最實惠的食品。
有些部落是捕蟻專家;有些将昆蟲曬幹,貯存作為宴會之用;有些從毛發裡找出虱子,吃得津津有味;有些用一大堆虱子炖成一小鍋食物,一陣歡呼之後将它們吞食。
一些低級的部落,他們所吃的東西與猩猩所吃的幾乎沒有不同。
火的發明多少限制了不分青紅皂白的暴食亂飲,并配合農耕,使人類脫離了狩獵。
煮熟植物而食,避免了在不消化的情況下破壞細胞組織,又分解了澱粉,使人類更多地仰賴于雜糧與蔬菜。
同時,煮熟更可以使不易軟化的食物易于咀嚼。
因此,這也使代表着文明之一的牙齒開始發生齲病。
除了我們列舉的一些可吃的食品外,人類又加上了最微妙的一項&mdash&mdash同類。
我們會發現,最原始的部落幾乎都是食人的,甚至包括較晚近的部族,如愛爾蘭人、西班牙伊比利亞人(Iberian)、蘇格蘭東部的皮克特人(Pict)及11世紀的丹麥人。
在這些部落中,人肉是大宗的交易品,人死之後是否舉行葬禮則不得而知。
在上剛果(UpperCongo)居住的人,不管男女老幼都被公開地當作食品買賣。
在南太平洋新幾内亞東北的新不列颠島上,人肉如同今日的豬羊肉一樣,在市場出售。
在所羅門島上,有些人甯願把婦女養得肥肥胖胖,像豬一樣作為牲祭品。
火地島的印第安部落将女人(的肉)排在狗之上,他們說,因為&ldquo狗肉有水獺味&rdquo。
在塔希提,一位波利尼西亞族的酋長向一位新聞記者解釋他的口味,他認為白種人烤熟後吃起來像熟了的香蕉。
南太平洋新西蘭北部的斐濟島上的居民埋怨說,白種人的肉太鹹太粗,歐洲來的水手很難下口,倒是波利尼西亞的人好吃一些。
到底何時人類開始同類相食?是否因為其他的肉類一度缺乏之故?這些已不可考。
若果真如此,那麼食人一經嘗試雖然彌補了這個匮乏,但即變成狂熱的嗜好了。
在各地自然人的眼裡,血都被視為佳肴,更不足可畏。
甚至素食的原始人對血也感興趣。
人血在部落裡一直是經常飲用的,而且被認為是和氣與大方的飲料。
它有時用作藥物,有時又用在祭祀或盟約裡,通常又被認為可以增加飲用者去作犧牲品的膽力。
嗜食人肉并無慚愧的感覺,原始的人類認為,在道義上吃人肉與獸肉并無不同。
大洋洲美拉尼西亞(Melanesia)群島上的酋長用一盤烤人肉待客,認為這是一般盛行的禮貌。
巴西的一位頗有哲學家意味的酋長說:&ldquo我手刃一個敵人時,總認為吃掉他比讓他就這樣死去為好,最壞的就是讓他白白地死去。
如果我被殺死,我部落的敵人吃我或不吃我都一樣。
但我總想不到還有比一飽口福更好的妙招。
你們這些白種人,真是太講究了!&rdquo 無疑,這風俗具有某種社會的效用。
斯威夫特(DeanSwift)有一個計劃,就是為了使過多的孩子們獲得成長的機會和資源,最好能讓老年人有機會有價值地死去。
從這一觀點來看,對死者的送葬儀式就成了一項不必要的浪費。
在法國大文豪蒙田(Montaigne,1533&mdash1592年)看來,蒙上憐恤的面具來掩飾虐待
人,這個膽怯成性的暴發戶,對地球上的一切統治變得更加有效了。
同時,婦女們對土地的使用也做出了最大的貢獻。
男人們外出打獵時,她們即将地面上足可使用的東西,用來搭架帳篷或蓋茅屋。
在澳洲,衆人皆知,在男伴外出打獵時,妻子們可以掘洞而居,上樹采摘果實,去野外采集蜂蜜、野菌、種子、雜糧等。
甚至到今天,澳洲仍有某一些部落将稻谷撒在田裡,不經任何栽植與整理,任其長成後便收獲食用。
印度薩克拉門托(Sacramento)河谷一帶,仍停留在這一階段,毫無進步。
我們可能永遠不會得知,究竟人類在何時發現種子的功用,又怎樣将它們收集起來,再行種植。
這些起源都是曆史上的神奇之事,隻可憑猜測與意會而不知其所以然。
很可能是人類首先采集了一批未經過種植的谷物,這些谷物在搬回營地的沿途散落在地上,漸漸地,人們發現這就是種子發芽成長的秘密。
南太平洋智利屬地的巨昂(Juang)群島上的居民,将種子撒在地面上,然後窺探它們怎樣發芽成長。
婆羅洲的土著在田地裡邊走邊用有尖端的棍子,在土中掘洞并将種子投入洞裡。
地球上最容易了解的文化,就是由這根棍子或者叫&ldquo掘孔器&rdquo帶來的。
以前遊曆過馬達加斯加島的人,還可以看見一大群婦女,每人手持一根尖頭棍,站列在田間,行列分明,有如軍隊一般,一聲号令,她們就用棍掘地,翻土,投下種子,再覆蓋泥土,如此一行行地如法炮制。
第二階段該談到鋤頭的文化。
最早的鋤頭是一根棍,尖端是骨頭,再裝上橫木以承受腳的壓力。
西班牙征服者(Conquistadore)來到墨西哥時,他們發現當時統治墨西哥中部的阿茲特克人(Aztec)部落使用的唯一農具,就是鋤頭。
在馴養家畜和鍛造鐵器的幫助下,較重的工具可作耕地之用。
以後又将鋤頭發展為犁頭,掘土較深,土溝内施用肥料,這改變了人類過去的經曆。
野生的植物被農耕種植,新的被發現,舊的又加以改進。
最後,大自然教會了人類貯存食物的技藝、小心謹慎的美德和時間的觀念。
眼見松鼠将果子存放在樹洞裡,蜜蜂存蜜在蜂窩裡,也許是經過了1000年來隻顧眼前的未開化生活,人們接受了貯存食物以備将來之需的教訓。
人們發現利用煙熏可以保存肉類,接着是鹽腌、冷凍,後來學會搭蓋谷倉以避潮濕的雨水與鳥獸的偷盜,并貯存糧食以備荒年食用。
人類又慢慢發現,和狩獵相比,農耕獲得的食物既好又穩當。
經此認識,人類從獸類步入文明的三個步驟中&mdash&mdash語言、農耕與寫作,獲得了其中一個。
人類從狩獵發展到耕種并非一蹴而就。
在美洲,有不少印第安部落一直謹守男人打獵、女人耕地的傳統而永不改變。
變化是漸進的,而且永不會十全十美。
人類也隻不過在獲取食物的方法中加入了新的方法而已;曆史上許多例證顯示出人們并不熱衷于新的食物。
我們想象得到,早期的人類為了内心求得安适,付出了極高的代價尋找地面生長的上千萬種植物、發現哪些是可以吃的,人類的食譜才得以加上更多的漿果與硬果。
肉與魚是人類常見的食品,但他們仍懷念獵取的野物。
原始人類雖以谷類、蔬菜和乳品為生,但仍嗜肉欲狂。
他們仍要捕殺野獸,以滿足食欲,其結果近似于野性的堕落。
他們經常不願費時勞神去做熟食,捕來的獸即生吃,狼吞虎咽,除骨頭以外全部吞食。
全部落人聚集一起,在海灘上大擺宴會,聚食鲸魚可達一周之久。
南美洲印第安火地島人(Fuegian)部落會烹調熟食,但仍喜生食。
他們捕到魚時,在鰓後将它咬死,然後從頭到尾吃下去。
是否由于下列這些食物的供應,人類變成了十足的雜食者,不得而知:貝類、海膽、青蛙、蛤蟆、蝸牛、鼠、蜘蛛、蚯蚓、蠍子、蟑螂、蜈蚣、蝗蟲、毛蟲、蜥蜴、蛇、狗、馬、樹根、虱子、昆蟲、爬蟲的卵、鳥卵等&mdash&mdash在這些食物裡,有些對人類具有微妙的功用,甚至是最實惠的食品。
有些部落是捕蟻專家;有些将昆蟲曬幹,貯存作為宴會之用;有些從毛發裡找出虱子,吃得津津有味;有些用一大堆虱子炖成一小鍋食物,一陣歡呼之後将它們吞食。
一些低級的部落,他們所吃的東西與猩猩所吃的幾乎沒有不同。
火的發明多少限制了不分青紅皂白的暴食亂飲,并配合農耕,使人類脫離了狩獵。
煮熟植物而食,避免了在不消化的情況下破壞細胞組織,又分解了澱粉,使人類更多地仰賴于雜糧與蔬菜。
同時,煮熟更可以使不易軟化的食物易于咀嚼。
因此,這也使代表着文明之一的牙齒開始發生齲病。
除了我們列舉的一些可吃的食品外,人類又加上了最微妙的一項&mdash&mdash同類。
我們會發現,最原始的部落幾乎都是食人的,甚至包括較晚近的部族,如愛爾蘭人、西班牙伊比利亞人(Iberian)、蘇格蘭東部的皮克特人(Pict)及11世紀的丹麥人。
在這些部落中,人肉是大宗的交易品,人死之後是否舉行葬禮則不得而知。
在上剛果(UpperCongo)居住的人,不管男女老幼都被公開地當作食品買賣。
在南太平洋新幾内亞東北的新不列颠島上,人肉如同今日的豬羊肉一樣,在市場出售。
在所羅門島上,有些人甯願把婦女養得肥肥胖胖,像豬一樣作為牲祭品。
火地島的印第安部落将女人(的肉)排在狗之上,他們說,因為&ldquo狗肉有水獺味&rdquo。
在塔希提,一位波利尼西亞族的酋長向一位新聞記者解釋他的口味,他認為白種人烤熟後吃起來像熟了的香蕉。
南太平洋新西蘭北部的斐濟島上的居民埋怨說,白種人的肉太鹹太粗,歐洲來的水手很難下口,倒是波利尼西亞的人好吃一些。
到底何時人類開始同類相食?是否因為其他的肉類一度缺乏之故?這些已不可考。
若果真如此,那麼食人一經嘗試雖然彌補了這個匮乏,但即變成狂熱的嗜好了。
在各地自然人的眼裡,血都被視為佳肴,更不足可畏。
甚至素食的原始人對血也感興趣。
人血在部落裡一直是經常飲用的,而且被認為是和氣與大方的飲料。
它有時用作藥物,有時又用在祭祀或盟約裡,通常又被認為可以增加飲用者去作犧牲品的膽力。
嗜食人肉并無慚愧的感覺,原始的人類認為,在道義上吃人肉與獸肉并無不同。
大洋洲美拉尼西亞(Melanesia)群島上的酋長用一盤烤人肉待客,認為這是一般盛行的禮貌。
巴西的一位頗有哲學家意味的酋長說:&ldquo我手刃一個敵人時,總認為吃掉他比讓他就這樣死去為好,最壞的就是讓他白白地死去。
如果我被殺死,我部落的敵人吃我或不吃我都一樣。
但我總想不到還有比一飽口福更好的妙招。
你們這些白種人,真是太講究了!&rdquo 無疑,這風俗具有某種社會的效用。
斯威夫特(DeanSwift)有一個計劃,就是為了使過多的孩子們獲得成長的機會和資源,最好能讓老年人有機會有價值地死去。
從這一觀點來看,對死者的送葬儀式就成了一項不必要的浪費。
在法國大文豪蒙田(Montaigne,1533&mdash1592年)看來,蒙上憐恤的面具來掩飾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