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從變通祖述到粉飾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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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坡。

    鐵失以所領阿速衛兵為外應,先殺拜住,又入行幄刺殺英宗。

    自答己死後重新推行的至治新政,不到一年複遭中止。

    從表面上看來,南坡之變完全是一次難以事先預料的突發性事件。

    但它的發生,又與英宗的個人性格以及當時的蒙古&mdash回回貴族與漢法派之間的鬥争形勢,具有某種程度的必然聯系。

    雖然漢族文人經常喜歡按照儒家觀念将元英宗的形象理想化,英宗的個人性格卻絕非如此單純。

    或許恰恰是由于長期受太皇太後的壓抑,他似乎比在他之前的任何一位皇帝都熱衷于表現天子的威嚴。

    史稱“英宗臨朝,威嚴若神;廷臣懔懔畏懼”①;又稱當時“禁衛周密,非元勳貴戚,不得入見”②。

    但是在“威嚴若神”的虛名下處處受制于答己,反過來更增加了英宗的心理挫折,結果隻好遷怒于臣下。

    因此,英宗朝“大臣動遭譴責”③,與以前諸朝講求“惟和”,對臣下寬縱有餘的政風完全不同。

    另一種發洩的方法是酗酒,酗酒又往往以乘醉殺人收場。

    時人記載一個被冤殺的藝人史騾兒雲:“至治間蒙上幸。

    上使酒縱威福,無敢谏者。

    一日禦紫檀殿飲,命騾弦而歌之。

    騾以&lsquo殿前歡&rsquo曲應制,有&lsquo酒神仙&rsquo之句。

    怒,叱左右殺之。

    後問騾,不在。

    悔曰:&lsquo騾以酒諷我也。

    &rsquo”④英宗曾為憲台谏修壽安山佛寺而殺觀音保、鎖咬兒哈的迷失,杖竄成珪、李謙亨,引起轟動朝野的“四禦史”之獄。

    這可能也是在狂怒不可自制的情形下做出來的事情。

    延祐七年七月,“回回太醫進藥曰打裡牙,給鈔十五萬貫”;十二月,“修秘密佛事于延春閣”(《元史·英宗紀一》)。

    按打裡牙為波斯語taryak的音寫,譯言鴉片;元末宮廷曾流行男女雙修、恣情房中的“秘密佛法”,英宗朝修“秘密佛事”,似乎表明藏傳佛教的這一套教理當時業已傳入元廷。

    那末,英宗這種狂暴多變的習性,是否與他可能服用鴉片或者縱情聲色的放蕩生活有什麼關系呢? 英宗這種個性,使他難以在自己身邊聚集起真正積極維護新政的政治勢力,同時卻把越來越多的人推向自己的政敵一邊。

    答己、鐵木疊兒死後,他不但沒有利用時機示以寬恕,争取緩解與太後集團黨羽的關系,而後再伺機各個擊破,反而自以為對立面已經瓦解,因此繼續對他們任情用法。

    鐵失敢以臣子弑君,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看出了蒙古諸王勳貴已經對英宗産生普遍①蘇天爵:《董守簡墓志銘》,《滋溪文稿》卷十二。

     ②黃溍:《拔實神道碑》,《黃金華集》卷二五。

     ③黃溍:《答失蠻神道碑》,《黃金華集》卷二四。

     ④王逢:《史騾兒引》,《梧溪集》卷四。

     的怨忿。

    南坡之變發生時,“宗戚之中,能自拔逆黨、盡忠朝廷者,惟有買奴”。

    這條材料生動地說明,英宗當時已經何等孤立①。

    因此,即使他不死于南坡,至治新政又能推行到何種程度,也是容樂觀的。

     ①《元史》卷二九《泰定帝紀》一。

    《元史·英宗紀》有兩年未提到朝廷對諸王頒發歲賜之事。

    如果這不是因疏忽而失載,則是英宗對待宗親勳戚刻薄寡恩的又一例證。

     第三節 晉邸繼統與兩都之戰 晉邸繼統 自從忽必烈建國以後,元朝雖然一直沒有放棄“王政”(即宗王出鎮制)與“省政”(即行中書省制)并用的制度,但是由于國家行政職能現在主要是通過中央集權的官僚政治來實現的,蒙古諸王對日常行政事務的幹預,畢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不過當大汗去世,需要選舉和擁戴新汗的時候,他們仍然擁有不可忽視的傳統權力,特别是在先帝沒有按漢制冊立皇太子時,就更是如此。

    仁宗和英宗父子在位十餘年,與接近權力中心的蒙古諸王中大部分人的關系都已相當疏遠。

    當鐵失與他們秘密串聯的時候,他們似乎都同意在英宗之後擁戴真金長子甘麻剌的次子、鎮守漠北四大斡耳朵的嗣王也孫鐵木兒作為新君。

    至治四年六七月間,鐵失決計以孤注一擲的刺殺行動來中止英宗對他的追究和誅罰,遂遣急使至土剌河行營,将謀逆計劃密告晉王和他的親信倒剌沙,并相約“事成,推大王為皇帝”。

    也孫鐵木兒立即囚禁來使,遣人往上都告變;未至,南坡之變發生。

    不久,諸王按梯不花、前太師月赤察兒(曾佐甘麻剌鎮邊)之子淇陽王也先帖木兒奉皇帝玺绶至漠北。

    九月,也孫鐵木兒在“其餘争立的哥哥兄弟也無有”的情形下,于克魯倫河畔即大汗位,後人多以泰定帝稱之。

    帝位異常順利地從真金次子答剌麻八剌系轉到他的長子甘剌麻系,既是因為晉邸具有“宗盟之長”的地位并且重兵在握,而且也因為傾向于蒙古本位文化的“迤南諸王大臣”,對于仁宗和英宗以犧牲他們的既得利益來推行漢法的政策深為不滿。

    除此以外,也孫鐵木兒個人曆武、仁、英三朝,“不謀異心,不圖位次,依本分與國家出氣力行來”(《元史·泰定帝一》),所以在蒙古貴族中的口碑應當也比較好。

     也孫鐵木兒對南坡之變的直接參與者,采取了相當策略的作法。

    與即位诏一同公布的大赦宣布,十惡中除殺祖父母、父母,妻妾殺夫不赦外,其餘如謀反、大逆、奴婢殺主等罪概赦不問①。

    被赦的罪行中包括儒家最為不容的謀反、大逆,和最為蒙古人所見惡的奴婢殺主。

    這些罪名曆來與殺祖父母、父母等一樣,“自世祖皇帝時分,不揀那個赦裡不曾放來”②。

    泰定帝的诏赦别出心裁,顯然意在寬慰鐵失等人。

    因為當時乘輿尚在數千裡外,“各賊雄據兩都,或握兵權,或操省印,或在憲台,布滿要地,号令百姓”,因此“故以寬恩而釋其疑,使惡逆之徒,有以自安,不至狂肆”①。

    最初發表的①許有壬:《正始十事》,《至正集》卷七七。

     ②《元典章》卷三《聖政·霈恩宥》引至大四年三月十七日中書省奏議。

    該年正月初五,元廷因武宗不豫實行大赦,曾宣布連十惡罪一起赦宥。

    仁宗即位之後,中書省以上引奏文入聞,遂下制收回成命,重新宣布十惡不在赦免之列。

     ①許有壬:《正始十事》,《至正集》卷七七。

     中樞官員中,即包括謀害英宗的主犯也先鐵木兒(任中書右丞相)、鐵失(知樞密院事)等。

    十月,在行帳誅也先鐵木兒、鐵失弟鎖南、英宗宿衛士秃滿等,以原左丞相、晉邸舊臣旭邁傑為右丞相,并遣他先行南下主持政務。

    這時候,鐵失還在大都以執國命的重臣自居,與泰定帝派來的使節一起,以新帝即位告祭太廟。

    據雲,在儀式進行過程中,“陰風北來,殿上燈燭皆滅,良久方息。

    蓋攝祭官鐵失、也先帖木兒、赤斤帖木兒等,皆弑君之元惡也”②。

    旭邁傑等到達大都後,又按泰定帝已頒旨誅殺鐵失、赤斤鐵木兒等人,并戮其子孫,籍其家産。

    十一月中,泰定帝由北邊抵達大都。

    這時逆臣中的首惡差不多已都誅殺。

    對其他案犯,大概原來都有從寬之意。

    比如鐵木疊兒次子鎖南,因“親與謀逆”斷杖決。

    但是制命甫下,“物議喧騰”,最後也被定為死罪,同時處死的還不止他一人③。

    不過這次事件牽涉到的人太多,泰定帝抱定的宗旨是“逆黨脅從者衆,何可盡誅”(《元史·張珪傳》)。

    尤其是對于與謀的諸王,最後都以流遠處置,一個沒有殺。

     也孫鐵木兒是在元朝最高統治集團剛經曆了一次大變故之後的困難形勢下君臨天下的。

    仁、英兩朝漢法的再推行,打破了世祖制定的漢法、蒙古和回回法兼而用之的平衡格局,由此引起各種政治勢力的不滿。

    泰定年間又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繁的年代。

    西北連年雨雹、地震,其影響達于荊湖北部地區,東南從浙東到蘇北沿岸不斷發生海溢,華北則時而雨雹山崩,時而旱蝗。

    也孫鐵木兒先立年号曰泰定,末年改元緻和,表明他的政策重心是要用惟和來求穩定。

     為了彌平内部瘡痍,在即位之初,他就将英宗朝被流徙遠地及遣還原籍的“諸王官屬”二十四人調回京師,前朝被冤殺和流遠的禦史台官,亦多被昭雪,存者召還錄用,已死者追加贈封。

    被遠徙的諸王,也都獲赦還部。

    宗王圖帖睦爾(即日後的文宗)、阿木哥分别從海南和大同召還京師;同時,他又将自己的外侄女八不沙送往西北作和世?(即日後的明宗)之妃。

    遼王脫脫在英宗末年矯旨擅殺宗親不花即裡等百餘人;台丞奏請治罪,但最終被泰定帝寬宥,受厚賜後放還遼東。

    這個時期,出鎮内地的宗王也比前朝增加,如以買奴為宣靜王鎮益都,以寬徹不花為威順王鎮湖廣,以闊闊不花為靖安王鎮陝西等。

    按時人理解,“王皇子視封建,置行中書省、廉訪司視中國”①,宗王出鎮被視為一種分封建藩的制度形式,在内地擴大這種制度,實際上是以損害中央集權的官僚政治為代價而增加諸王的權益。

     在财政方面,泰定帝仍用世祖成法,用回回人理财。

    盡管漢族儒臣對“時相多西域人”頗為反感②,但是他們畢竟在災變連年的情況下大體維持了經②陶宗儀:《辍耕錄》卷二《賊臣攝祭》。

    按也先鐵木兒已在漠北被泰定帝處決,未與大都告廟事。

    ③《元史》卷二九《泰定帝紀》一;許有壬:《糾鎖南狀》,《至正集》卷七六。

    ①劉嶽申:《雲南中慶路儒學新制禮器記》,《申齋集》卷六。

     ②蘇天爵:《孛術魯翀神道碑》,《滋溪文稿》卷八。

     濟的穩定。

    這時繼續采用南糧北運的辦法來平抑京畿物價,穩定民間市場。

    泰定三年海運糧總數達三百三十七萬石,實到三百三十五萬石,是為元代抵京海運糧的最高紀錄①。

     自延祐三年以往,元政府一直通過壓低鈔币發行額來抽緊銀根,控制物價上漲。

    延祐六年、七年,大概是因為政府财政狀況惡化,突然增加鈔币發行額來彌補收支虧負,結果引起又一次通貨膨脹。

    這次漲風一直延續到英宗末年。

    泰定朝繼續實行顯著減少印鈔數的措施,結果物價逐漸跌落到延祐六、七年以前的水平,有些物品甚至還低于騰貴前的價格水平。

    為增加政府收入,這時還實行入粟拜官的制度。

    鹽引的官定價格,仁宗初年漲到一百五十兩鈔一引,泰定二年居然又下跌到鈔一百二十五兩,到四年後的天曆年間才恢複舊價。

    舊史家評定泰定年間是“天下無事”的“治平”時期,從經濟方面來說是很允當的。

     在竭力平息蒙古、色目人怨情的同時,泰定帝實際上也敏銳地意識到,儒臣和一般漢族民衆的感情态度,對于增加或削弱王朝政府的合法性具有不容忽視的影響力。

    漢人儒臣對元英宗及其丞相拜住的追思和仰慕,乃是當時一種很普遍的情緒。

    張養浩這樣描寫他回憶起英宗“禦容”時的心情:“封章曾拜殿廷間,凜凜豐儀肅九關。

    回首橋山淚成血,逢君不忍問龍顔。

    ”②泰定帝作為一個具有更多的蒙古文化個人背景的君主,要在這樣的氣氛當中取得朝中漢人的擁護,是很不容易的。

    盡管他不太聽得進漢人儒臣的各種建言,但在表面上對他們仍相當尊重。

    張珪有病,诏常見免拜跪,并賜小車,得乘至殿門下。

    英宗留下的舊臣王約等人,泰定間仍以“三老”受到尊禮,奉诏商議中書省事。

    自世祖以來,太廟歲僅一祀;英宗複古制,一歲四祭。

    時太常院臣請裁擇,泰定帝說:“祭祀盛事也。

    朕何敢簡其禮,命仍四祭。

    ”不過廟祀儀式十分繁瑣複雜,尤其是夏、秋兩祭,英宗時尚沿用原先為孟冬蔔日大祭而設計制作的法服,“被服夾衣,外降拜跪,往往暑氣蒸郁,流汗沾濡”。

    泰定帝不肯學元英宗親祀,宣稱“朕遵世祖舊制,其命大臣攝之”①。

    科舉取士這時也遭到主政大臣的反對,“惴惴幾墜”,但泰定帝終于還是保留了被漢人看重為“國家文治,正在于此”的這項制度②。

    由名儒向皇帝進講帝王之道的作法,則在泰定元年發展成正式的經筵制度,“始以省、①天曆二年運糧352萬石,惟至者僅334萬石,不及本年度到京糧數。

     ②張養浩:《贈李秘監至治間畫禦容》,《歸田類稿》卷二○。

     ①《元史》卷二九、三○《泰定帝紀》一、二。

    柳貫:《請添造單羅法服狀》,《柳待制集》卷七。

    按柳貫所記為攝禮儀的狀況。

    天子新祀,當亦如此。

     ②據許有壬:《送馮照磨序》,此事發生在泰定帝即位當年。

    《元史》卷一七二《曹元用傳》提到宰執有停科舉廟享、隻存冬祭之儀,系于泰定二年記事後。

    但這段文字似乎也可理解為是對泰定二年前有關史事的追述。

     台、翰林通儒之臣知經筵事,而設其屬焉”③。

    以吳澄、鄧文原、虞集、王結等名士擔任進講官,執經以從。

     然而,虛崇儒臣的措施,即便是表面文章,也仍然是很有限的。

    “當國得君”的大臣,多是與漢文化隔膜頗深的蒙古、色目人,“日趨禁中,固寵苟安,兼旬不至中堂”。

    泰定間省台沖突又一次趨于尖銳。

    中書參政楊廷玉以贓墨敗,禦史台奉旨收捕之。

    左丞相倒剌沙誣以“罔上”,欲置台臣于重辟,以洩私憾。

    張起岩三上奏章抗辯,“事乃得釋,猶皆坐罷免還鄉裡”。

    中書省甚至以“星悖地震”奏準大赦,宣布要重新擢用“自英廟至今為憲台奪官者”④。

    這個時期的省台沖突,依然曲折地反映着蒙古回回勢力與漢法派之間的鬥争。

    與他們在仁宗和英宗時期高漲的情緒相比,漢人儒臣在泰定一朝始終懷有難以言狀的受挫感,大多數人的政治态度都相當消極。

     兩都之戰真正對泰定帝具有吸引力的一項中原王朝制度,是冊立皇太子制。

    泰定元年三月,泰定帝在冊封皇後八不罕氏同時,立年幼的長子阿剌吉八為皇太子,并命朝臣攝祭太廟以告。

    緻和元年(泰定五年二月诏下,改當年為緻和元年)七月,泰定帝死于上都。

    半個月後,阿剌吉八便以儲君名義,與皇太後聯名降旨谕安百姓。

    他的正式登基,似乎隻剩下一個時間問題。

    但到八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