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韋斯巴芗 多密喜安 圖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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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107年以後多次控制了塔裡木北道上的諸國。
他們還與天山北部伊犁河上的烏孫、鄂爾齊斯河上的丁令發生關系(158)。
但匈奴部落與鄂爾齊斯民族之交往關系的資料,并不限于曆史文獻。
在鄂爾齊斯河和鄂畢河的各支流上許多地方發現的器物上可以看出,這些東西的主人肯定同那些與中國有交往的中間人發生過貿易關系。
在這些文物中,有一件皮鑲邊并飾以金片的絲織衣服,一件染成紅、綠色彩的貂皮長袍以及一些中國絲綢(159)。
它們是在阿爾泰山西部分界河(卡坦塔河)畔發掘出來的。
更引人注目的是1924年在蒙古庫倫(烏蘭巴托)以北70英裡處發現了蒙古曾經和遙遠的西方發生聯系的證據。
在屬于公元前1世紀末期的墓葬中,不僅發掘出鑲有毛皮的絲袍及其他中國物品,還有一些産于黑海沿岸的紡織品(160)。
考古發掘證明,第聶伯河、卡馬河、葉尼塞河和黃河同為一個&ldquo西徐亞&rdquo文化的四個組成部分(161)。
這就進一步說明,這四個地區人民之間的交往既非短暫的,也非偶然的。
因此,在北蒙古地區發掘出的&ldquo匈奴文物既有古代希臘、伊朗、美索不達米亞的特點,又有中國和當地的風格&rdquo(162)也就不值得大驚小怪了。
總的來說,這些證據最重要的意義在于說明蒙古匈奴人與西西伯利亞和俄羅斯東北部民族之間确實曾經有過文化上的交流和往來。
盡管歐亞大陸的北部有着一個貫穿兩洲的共同文化,而且在蒙古北部發現了來自黑海的物産,還有像藥用大黃之類的東西經伏爾加河傳到歐洲(163)。
但是不能就此設想在大陸北部有一條重要的像中國絲綢轉運到叙利亞一樣的商路,将中國和俄羅斯聯系起來。
在塔裡木地區發現的絲綢以及在阿爾泰山和蒙古發現的鑲皮綢衣,從客觀上說明中國人對西方和北方進行交往的興趣是不同的。
在北方的墓葬中的中國絲織品顯然被認為是漢朝贈送的禮品。
因為當時漢朝與蒙古部落交往時慣奉此習。
例如,一份公元前2世紀漢朝給匈奴的&ldquo禮單&rdquo中便包括襯裡的夾衣、繡花長袍、一條金鈎腰帶、金扣、若幹匹絲及各種絹布(164)。
公元前51年,在送給呼韓邪單于的禮品中,除了許多其他物品外,還有七十七襲衣被;公元前49年,又送了同樣一批貨品,外加一百一十套衣服(165)。
此外,還可以看看這些送給單于的禮品的數量,兩次相比如下:公元前51年是八千匹絹和六千斤絲絮,而到公元前1年,增至八萬四千匹絹和七萬八千斤絲絮(166)。
另外,王莽内亂之後,這樣的禮品減少到不超過一萬匹絹和一萬斤絲絮(167)。
實際上,這種饋贈并非單方面的,而是建立了一種貿易關系。
比如在漢武帝時期(公元前140~前87年),每當外國商人來到朝廷,&ldquo皇帝都分賜絲綢珍寶以賞來人。
而且給他們帶回去的東西比他們帶來的異國産物還要多&rdquo(168)。
從班彪的話中也可清楚看出公元1世紀初漢朝官方的立場。
他在談到北匈奴時說:&ldquo根據他們奉獻的價值大小,我們慷慨地給他們賞賜。
&rdquo(169) 這種交易中,匈奴送給漢朝的常常是馬匹、牛羊和皮毛。
中國從蒙古那裡得到大量的馬匹。
但蒙古馬的個頭十分矮小(170),漢朝便一直想搞到其他良馬,尤其是大宛的&ldquo汗血馬&rdquo(171)。
烏孫、呼揭、堅昆亦都有良馬。
此外,呼揭和堅昆可以提供大量的毛皮和馬群。
應特别提到,遙遠的丁令和奄蔡以其珍貴的&ldquo享有盛譽的&rdquo黑貂(172)而聞名,而皮毛又确為中國所需之物。
不僅是為了自己穿用,也是進行世界貿易的重要商品。
從中國的染色皮毛經印度河上的巴巴裡貢(Barbaricon)舟運到羅馬的記載中(173),也可看出公元1世紀商路的内情。
由此可見,中國為蒙古、西伯利亞以及烏拉爾山一帶的自然資源提供了一個市場。
但是,前面已經說過,由北方和西北方到中國去的無論是商人還是貨物,都受到匈奴的控制。
從巴爾喀什湖一直到黃河,都是他們的勢力範圍。
從蒙古和歐洲事态之間存在着共同特性這個角度來看,當漢朝決定向匈奴開戰時,中國邊界貿易的大門就自動關閉了。
而且每出現這樣一次戰事,就使商業往來陷于中斷,而貿易癱瘓的消息(174)勢必影響到遠至烏拉爾山一線上各部落的生計。
因為他們的産品全靠從中國進口。
因此在生存的要求之下,貿易阻斷便引起了廣大範圍的騷亂和侵襲;而相反,同樣由于這種自發的調節,傳統貿易關系一旦恢複,也必帶來和平與安定。
這樣,遠至烏拉爾山區的廣泛的戰亂,便可由中國邊境上的局勢得到解釋。
已經說過,每當天山東部的匈奴和中國關系受到破壞,在歐洲就會發生多瑙河上遊以北各民族的暴亂。
而且,盡管羅馬的文獻中缺乏對東日耳曼部落中的戰亂的詳細記述,但可以知道,在中歐發生的戰争中,十次(或九次)便有四次是緊緊接在維斯瓦河地區人民起義之後的。
因此,可以這樣認為:蒙古的事态和歐洲事态之間的一緻性對解釋烏拉爾地區的戰争是否與波蘭的動亂有關這個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阿蘭尼人 關于亞洲和歐洲北部地區的事态,在史料中全無記載,這對于了解烏拉爾山的戰亂是如何傳播到維斯瓦河地區去的問題帶來了困難。
然而,通過一些不多的地理資料,仍可較深入地了解到黑海以北地區的局勢。
在前面的讨論中已經說過,公元45~49年之間,羅馬人得知了關于中央俄羅斯地區民族的情況。
故普林尼和托勒密都提到阿蘭尼人,并指出他們與羅克索蘭尼人有密切的聯系。
因而不難看出,阿蘭尼在1世紀中期才為世人所知,而羅克索蘭尼人卻早在一個世紀之前就被人們了解了。
而且還可以看出,&ldquo羅克索蘭尼&rdquo這個名字是以&ldquo阿蘭尼&rdquo為基本音而構成的一個複合詞(175)。
因而可以肯定,&ldquo阿蘭尼&rdquo這個民族比&ldquo羅克索蘭尼&rdquo有更久的曆史。
雖然他們不為希臘人所知,但阿蘭尼人至少在公元前一百年就具有歐洲中心的地位了。
在普林尼和托勒密的著作中保存了有關阿蘭尼人的最早記載。
他們住在羅克索蘭尼人西北、巴斯塔尼人東北,位于第聶伯河或傑斯納河和頓涅茨河或頓河上遊之間。
托勒密的描述說得很清楚:阿蘭尼人是斯塔瓦尼人的西鄰,他們通過蘇迪尼人和加林德人與維斯瓦河河口附近的維尼德人有交往(176)。
此外,在北方他們還與波路西人和奧卡河上的民族有聯系。
迪奧尼西亞斯·佩裡吉提斯(DionysiusPeriegetes)在他的著作(很可能寫于多密喜安執政時期)中提到北歐地區的這些民族&mdash&mdash日耳曼尼人、薩爾馬特人、吉提人、巴斯塔尼人、達西人和阿蘭尼人。
希臘的馬西亞努斯在他著名的《紅海航行記》的第二章第39節中說:&ldquo阿蘭努斯山及其周臨地區居住着阿蘭尼人。
他們屬于薩爾馬特人中的一支。
流入黑海的波裡西尼河(theBorysthenes)的源頭河流均出自這一地區。
&rdquo(177)人們都知道,關于阿蘭尼人的記載,最為詳盡者乃由阿米安努斯·馬塞林努斯在公元4世紀時記錄下的。
他使用了許多更早年代的權威材料。
在他書的一段(第二十二章,第8節之31)中,他将雅克薩馬特人、密奧提人、賈齊格人、羅克索蘭尼人和阿蘭尼人聯在一起。
另一段(第二十二章,第8節之38)中,将阿裡姆法依人(theAremphaei)、馬薩吉提人(theMassagetae)、阿蘭尼人和薩爾吉提人(theSargetae)聯在一起。
而在第三處(第二十二章,第8節之42),又将&ldquo歐洲的&rdquo阿蘭尼人與柯斯托伯卡依人(theCostobocae書中寫道:歐洲的阿蘭尼人(對周圍部族)&ldquo實行劫掠驅趕,遠及密奧提人和博斯普魯斯人,甚至連亞美尼亞人和密底亞人也未幸免&rdquo。
當羅馬人從托勒密書中了解到&ldquo阿勞尼&rdquo這個民族時,他們也同時獲悉了有關卡馬河地區某些稱作阿薩依和阿蘭尼西徐亞的民族。
現在可以看出,這兩個名字有密切關系,雖然并非指同一個民族(178)。
可以這樣推斷,西北地區阿蘭尼人的地位絕不遜于中央俄羅斯地區的阿蘭尼人。
他們的确曾經要在卡馬河上立足。
正如布迪尼人早些時候一樣,而且也和阿蘭尼人一樣,布迪尼人成了西南地區的第二大政權國家(179)。
普林尼和托勒密的記載說明,在當時的幾年時間裡,阿布佐阿即奄蔡加入了阿蘭尼聯盟(公元55年以前)。
阿蘭尼在公元50~75年間曾數次大規模擴張領土。
這一情況為中國史學家的記載所補充和證實,從中可以看出阿蘭尼的一個擴張步驟。
阿米安努斯不僅注意到&ldquo歐洲的&rdquo阿蘭尼,也注意到&ldquo亞洲的&rdquo阿蘭尼。
前者位于多瑙河彼岸。
他們認為他們像波斯人一樣不斷地打勝仗,逐步征服、合并了鄰近的民族,并統為&ldquo阿蘭尼&rdquo的名下。
至于後者,阿米安努斯說他們向東開拓,&ldquo蔓及許多人口稠密的富庶地區,進入亞洲腹部,據我所知,直抵恒河流域&rdquo。
雖然這些部族分居兩個大陸,且遙遙相隔,卻又同叫一個名稱(180),這對阿米安努斯來說是不可思議的。
公元1世紀中期阿蘭尼人大規模擴張的條件還是比較清楚的。
第一,羅馬人對博斯普魯斯王米特拉達悌三世的戰争打斷了:①塞拉西人和塔裡人與阿布佐阿人的貿易;②奧爾西人與米底亞人及亞美尼亞人的貿易;③奧爾西&mdash依阿克薩馬特與頓河下遊北部各民族的貿易。
也就是說,在這一時期内,賈齊格人由南俄羅斯遷移到匈牙利。
第二,公元48~49年匈奴的分裂招緻商路的中斷,而這種貿易的中斷,影響了卡馬河地區的阿蘭尼人,因而也波及了中央俄羅斯的&ldquo阿勞尼&rdquo人。
第三,約公元50年,被莎車王賢和康居的戰争打斷了的貿易往來直接影響到恩巴河上的奄蔡&mdash阿布佐阿,并導緻了這個民族與别的勢力重新結盟。
一方面加入卡馬河的阿蘭尼聯盟,另一方面又同康居和貴霜王朝結盟。
而且,由于高加索山南部的戰争,包括柯布羅入侵亞美尼亞,這種貿易中斷必定延續到公元63年底。
由以上簡單的分析,足見公元50年前後中歐的戰争形勢是多麼不同尋常。
而遲至公元63年才結束的南俄羅斯動亂又是多麼引人注目。
公元54年,羅馬人攻占了克裡米亞,公元56年又占領并重建了德涅斯特河口上的蒂拉斯。
公元62年或公元63年,抗擊了蠻族的進攻,同年又接管了博斯普魯斯的王政。
而且還可看到,T.普勞提烏斯·西爾萬努斯·阿依裡阿努斯的主要活動都是在這一時期内進行的。
在他的墓志銘上刻有他事迹的簡介。
它記載了這位密西亞總督曾收容了大批來自多瑙河東岸的難民;他也征服一些素不為羅馬人所知的部落王;以及當巴斯塔尼人、羅克索蘭尼人和達西亞人受到某些不知名的敵對民族的攻擊時,他也曾向他們提供過幫助。
甚為可惜的是,許多參與這些戰事的邊遠民族未被提及。
但從當時的材料&mdash&mdash尼祿的首相森尼卡著的書中可以看出,多瑙河東岸人民正是受到阿蘭尼人的驅趕。
從那以後,阿蘭尼在西南方又進攻了巴斯塔尼人和達基亞人。
在西方,依阿米安努斯的說法,他們征服了紐裡人[theNeuri,約位于普裡皮特河(thePripet)和巴爾喀阡山之間];在東南面他們趕走了住在亞速海以北、頓河和第聶伯河之間的羅克索蘭尼人。
阿蘭尼人渡過頓河出現在高加索山地區的具體時間現已失考。
有一種假設,認為他們就是伊比利亞王法拉斯曼勒斯于公元36年請來的薩爾馬特人。
這種設想僅僅依靠約瑟福斯一段相當不可靠的文字(181)。
在這一點上,應該注意的是,古代的斯特拉波曾說過,伊比利亞人&ldquo不管什麼時候,隻要一發生緊急情況,就會召集起數十萬衆。
其中有自己人,也有(他們的鄰邦和嫡部的)西徐亞和薩爾馬特人&rdquo,他還說:&ldquo在抵抗外侵者中,這些遊牧部落在戰争中聯合了阿爾巴尼亞的部落,正如阿爾巴尼亞人聯合伊伯利亞人一樣。
&rdquo不可以認為阿蘭尼人參與了公元50年高加索南部的騷亂,當時伊比利亞的法拉斯曼勒斯正與阿爾巴尼亞作戰(182),除非塔西圖的有關記載是錯的。
另一方面,雖然在盧堪的書中有明顯的年代錯誤,但有關阿蘭尼人的記載仍可說明他們曾在公元63年出現在高加索以南的地區。
但阿蘭尼人第一次越過高加索山的确切時間是在公元73~74年。
而約瑟福斯(在《猶太戰争史》第七章,第244節)說到這一事件時,認為當時他們是居住在頓河兩岸和亞速海一帶。
由現存的有關阿蘭尼人的資料,可以确信在公元50年的戰争之前約一個半世紀,他們曾占有俄羅斯中心的位置。
在所有的主要商路上爆發的動亂造成了貿易中斷之後,阿蘭尼人同時向西南和東南發起了戰争。
這些戰争一直延續到公元63年。
當年,多米提亞斯·柯布羅恢複了和平(也許是因為公元61年賢王之死),這個安定的局面一直擴展到北方。
可是當時發生的阿蘭尼人的擴張給羅馬邊境帶來了新的危險。
羅馬人于公元89年和公元92年抵抗了潘諾尼亞人的入侵,這又引起了新的商路的中斷。
有關阿蘭尼人的讨論可以得出如下結論:不僅從天山到烏拉爾山的歐亞北大陸各民族之間存在着聯系,而且在中央俄羅斯地區也曾經有過一個類似蒙古匈奴的龐大部落組織。
在東方,匈奴統治了内蒙古和外蒙古(至公元90年),并擴張到伊犁河和額爾齊斯河。
在西方,阿蘭尼則推進到(公元50年以後)維斯圖拉河、多瑙河下遊、頓河和高加索山。
現有的地理資料說明,歐亞北大陸人民之間的聯系已經達到了相當的程度,以至于發生在中國邊境地區的戰亂,可以因之傳播到羅馬帝國的潘諾尼亞省。
而羅馬和中國的史料也證明,緊接天山東部地區的種種事态和動亂之後,總是在中歐引起性質相同的戰争。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H.C.牛頓:《韋斯巴芗和提圖斯政權時期的銘文史料》(伊薩卡,紐約,1901年),15~17頁。
維南德:《弗雷維亞斯》(206年),載于RECA,第六卷(1909年),2661~2663頁。
B.W.亨德森:《五位羅馬皇帝》(劍橋,1927年),89~94頁。
(2)關于公元74~76年間的錢币,參見哈羅德·馬亨利和E.A.塞登哈姆:《羅馬帝國錢币》,第二卷(倫敦,1926年),12~13頁。
馬亨利:《不列颠博物館藏羅馬帝國錢币》,第二卷(倫敦,1930年),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章。
(3)見CIL,第六卷,第37頁,088号。
艾德蒙德·格羅格指出,認為這位不知名的将軍是柯内裡亞斯·克裡門斯的根據不足。
(4)見卡佩馬奇:《多米提亞斯》,載于RECA,第五卷(1905年),1428~1430頁,1433~1435頁,文中将這對兄弟的作戰時間确定在公元73年之後,并認為他們取得勝利的這次戰争結束于公元75年。
(5)斯塔提亞斯:《底比斯戰記》,第四章,第4節之89~90。
&ldquo公元75~78年間&rdquo說,見羅納德·塞姆文,載于CAH,第十一卷(1936年),158頁。
格羅格主張&ldquo至遲于公元77年&rdquo說,見其《盧梯裡亞斯》(19),載于RECA,第一卷(1914年),1259頁。
(6)塔西圖:《曆史》,第四章,第65、66節;第五章,第22節;《日耳曼尼亞》,第8節。
(7)梅尼亞爾文,載于MEFR,第22期(1902年),357頁。
(8)李特靈根據公元83年曾發生過部隊的調遣而推測在多瑙河下遊出現動亂,見WDZ,第25期(1906年),28頁。
亦見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4頁。
朱利亞斯·阿斯巴赫則主張與恰提人的戰争發生于公元82年,見《波恩年鑒》,第81期(1886年),29頁;亨德森:《五位羅馬皇帝》,99頁。
(9)威南德:《夫拉維》(77),載于RECA,第六卷(1909年),2541~2596頁。
吉斯普·柯拉迪:《多密喜亞努斯》,載于DER,第二卷(1913~1914年),1960~2046頁。
亨德森:《五位羅馬皇帝》,11~24頁。
保爾·庫依桑:《多密喜安的勝利》,載于《考古研究》,第五卷,第28期(1928年),65~94頁。
(10)蘇埃托尼亞斯:《多密喜亞努斯》,第6節。
蘇氏認為,多密喜安對恰提人發動戰争是&ldquo出自他本人的意志&rdquo,這也就是說,這次戰争的發生并無誘因。
此段論述的另一方面的意義是,在恰提人的侵略(公元82年)之後,多密喜安可以得心應手地懲罰日耳曼族部落。
(11)關于羅馬在德意志的前線軍事體系,見瑟奧德·蒙森:《論古羅馬之邊境城界》,載于其《論文全集》第五卷(柏林,1908年),456~464頁。
H.P.佩爾哈姆:《文集》,弗朗西斯·哈沃菲爾德編(牛津,1911年),164~178頁之文:《羅馬前線之體系》,179~211頁之文:《在南部日耳曼地區之羅馬前線》。
另亦見法布裡西亞斯:《城界》,載于RECA,第十三卷(1926年),572~604頁。
(12)關于阿格裡柯拉戰役的情況,僅見于塔西圖的《阿格裡柯拉》一書。
這幾次戰役發生于公元77~83年或公元78~84年。
見R.K.麥艾爾德裡:《阿格裡柯拉任不列颠總督之年代考》,載于JRS,第10期(1920年),68~78頁。
J.G.C.安德森:《阿格裡柯拉何時成為不列颠總督》載于《古文獻研究》,第34期(1920年),158~161頁。
《阿格裡柯拉年譜》,載于《塔西圖筆下的阿格裡柯拉生平》,H.福諾編(第2版,牛津;1922年),166~173頁。
唐納德·特金森:《自克勞狄烏斯至狄奧克萊西安的不列颠總督》,載于JRS,第12期(1922年),60、63、64頁。
近期有關羅馬在不列颠推進的考古論證,見弗朗西斯·哈佛費爾德:《羅馬對不列颠的占領》(牛津,1924年)。
R.E.M.威勒:《羅馬之占領》,載于其《史前與羅馬時期的威爾士》(牛津,1925年),217~274頁。
R.G.柯靈伍德:《羅馬在不列颠的占領》(倫敦,1930年),其《羅馬的不列颠時期》(新版,牛津,1934年)。
喬治·麥當勞:《羅馬的不列颠時期》(倫敦,1931年),其《羅馬在蘇格蘭的牆界》(第2版,牛津,1934年)。
T.D.肯德裡克與C.F.C.霍克斯:《英格蘭及威爾士之考古研究》(倫敦,1932年),209~302頁。
(13)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6節之1~6,第7節之1~4,第10節之1~3;第六十八章,第9節之3。
蘇埃托尼亞斯:《多密西安》,第6節。
塔西圖:《阿格裡柯拉》,第41節。
(14)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6節之1。
(15)格塞爾:《論多密喜安皇帝之統治》(巴黎,1894年),196~197頁。
馬汀裡:《羅馬帝國之鑄币》第二卷,第九十二至九十三章。
(16)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5節之1。
(17)見格塞爾:《公元89年間多密喜安征戰時間考》,載于MEFR,第9期(1889年),3~16頁。
威南德:《福來維亞斯》(77),載于RECA第六卷(1909年),2566~2571頁。
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4~45頁。
(18)關于這次入侵,見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4頁注4,文中聯系到塔西圖在其《阿格裡柯拉》之第41節中的論述,即多密喜安在位時,其軍隊在穆西亞、達西亞、日耳曼和潘諾尼亞都遭受損失。
(19)蘇埃托尼亞斯:《多密喜安》第6節之7。
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11節之1。
塞姆文,載于CAH,第十一卷(1936年),172~175頁。
(20)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7節之1~2。
(21)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7節之2~4。
(22)李特靈:《多密喜安在萊茵河與多瑙河地區的日耳曼戰争》,載于JOAI,第7期(1904年)增刊,23~38頁。
(23)蘇埃托尼亞斯:《多密喜安》,第6節。
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5節之2。
塔西圖:《阿格裡柯拉》,第41節;其《曆史》,第一卷,第2節。
又見格塞爾:《論多密喜安皇帝之統治》,第225~229頁。
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1~55頁。
威南德:《福來維亞斯》(77),載于RECA,第六卷(1909年),2575頁。
福蘭克:《馬可曼尼》,同上刊,第十四卷(1930年),1617~1618頁。
(24)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卷,第5節之3。
(25)普林尼:《頌贊詩》,第8節之2。
蒙森:《論文全集》,第四卷,449頁。
(26)《碑刻銘文年鑒》,1923年,第28期。
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5頁。
(27)塔西圖:《日耳曼尼亞》,第33節。
(28)普林尼:《書信集》,第二章,第7節。
雖然有關斯普瑞納征伐的記載或論述千差萬别,但其發生的年代卻都确認無疑。
見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3頁注1。
(29)圖拉真執政情況,見約翰·迪勞爾:《圖拉真評述》,載于馬克斯·布丁吉編:《羅馬帝國皇帝論文集》,第一集(萊比錫,1868年),1~219頁。
亨德森:《五位羅馬皇帝》,177~211頁。
(30)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八章,第6節之1~2。
(31)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八章,第6節之8~14。
關于達西亞戰争,見A.D.克萊諾波爾:《圖拉真皇帝的達西亞戰争》,載于《曆史雜志》,第31期(1886年),291~312頁。
維克多裡亞·瓦奇德:《羅馬征服達西亞戰争史》(巴黎,1903年)。
H.S.瓊斯:《圖拉真軍旅救援史論》,載于PBSR,第5期(1910年),433~459頁。
G.A.T.達維斯:《圖拉真的第一次達西亞戰争》,載于JRS,第7期(1917年),74~97頁;其《地形與圖拉真縱隊》,載于JRS,第10期(1920年),1~28頁。
W.W.海德:《圖拉真在多瑙河的行軍路線及橋梁》,載于《古文獻周刊》,第18期(1924年),59~64頁。
(32)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八章,第10節之3,有關戰争,見第六十八章,第10~14節。
有人認為這些&ldquo鄰邦&rdquo即為帕西亞人。
這一觀點基于普林尼《書信集》第十章第74節關于卡裡朱姆斯的記述。
在圖拉真達西亞戰争時期,卡裡朱姆斯曾是穆西亞總督,他在穆西亞被一位名叫蘇薩古斯的達西亞頭領俘虜,并被作為禮物贈予帕西亞王帕柯魯斯。
後來他成功地逃離帕西亞,來到尼柯米地亞,被當時擔任比塞尼亞總督的普林尼送給了圖拉真。
根據R.P.龍登的觀點[見CAH,第十一卷(1936年),239頁],&ldquo德西巴魯斯與帕柯魯斯很可能早在普林尼赴比塞尼亞之前就被羅馬認為已有交往&rdquo。
(33)見喬治·馬克唐納德文,載于JRS,第25期(1935年),188頁。
文章有關&ldquo薩姆斯島上古器的時代價值&rdquo的論述回答了T.D.普裡斯和艾裡克·伯爾裡提出的質疑,見《羅馬對蘇格蘭的第一次占領》,載于JRS,第25期(1935年),59~80頁,文中提到在多密喜安死(公元96年)之前已經開始了撤退。
另有一點不可忽視,即同時在威爾士地區發生的騷亂是從&ldquo六處公元100年起以後的鑄币&rdquo的研究中被證實的,見威勒:《史前及羅馬時期之威爾士》,230頁。
(34)SHA載《哈德良生平》,第3節之9。
(35)約瑟福斯:《猶太戰争史》,第七章,第7節之1~3,219~243頁。
(36)約瑟福斯:《猶太戰争史》,第七章,第7節之4,244~251頁;關于此次入侵的讨論,見本書第162頁(原文頁碼)。
(37)蘇埃托尼亞斯:《多密喜安》,第2節之2。
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四章,第15節之3。
(38)H.C.牛頓:《韋斯巴芗與提圖斯政權時期的銘文史料》(伊薩卡,紐約,1901年),19~20頁。
(39)斯塔提亞斯:《底比斯戰記》,第一章,第4節,79~80頁。
其年代,見蒙森:《羅馬帝國各省份》,第二卷(倫敦,1909年),64頁注1。
此外,可以相信約在公元75年羅馬人将一個名叫薩納特魯西斯的伊伯利亞人立為亞美尼亞國王。
(40)維蘭德:《福萊維亞斯》(206年),載于RECA,第六卷(1909年),2668頁;G.A.哈芮:《羅馬帝國叙利亞省曆史研究》(普林斯頓,1915年),12~13頁。
B.W.亨德森:《五位羅馬皇帝》(劍橋,1927年),63頁。
羅納德·塞姆在載于CAH第十一卷(1936年)143頁的文中認為,這次事件僅限于&ldquo對入侵者的威吓,這也是烏爾皮亞斯·特拉阿努斯通過種種途徑所企望達到的目的&rdquo。
這次入侵被普遍推測為歸咎于沃羅吉斯對韋斯巴芗的怨恨,因為後者拒絕增援沃羅吉斯去抵抗阿蘭尼人。
然而,韋斯巴芗通過派兵增援伊伯利亞而與之達成聯合之勢。
另一方面,如果羅馬人在亞美尼亞扶植了一個新國王(見前注),那麼這一行動便會違反由柯布羅于公元63年完成的與帕西亞的協約,這也就導緻産生怨恨情緒。
(41)普林尼:《頌贊詩》,第14節。
(42)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56~157頁。
(43)C.C.昂波爾-胡阿特:《中國曆史學家筆下的哈密國之概況及曆史》,載于《地理曆史通論》(1892年),121~195頁。
奧瑞爾·斯坦因:《哈密的曆史地位》,載于《中印史論》(牛津,1921年),1147~1151頁,其《巴庫爾與哈密之曆史關系》載于《亞洲腹地》(牛津,1928年),539~545頁。
關于通往哈密的道路,另見斯坦因之《中印史論》732、1093、1141~1142頁;及M.S.貝爾:《由北京至喀什噶爾的偉大的中亞商路》,載于PRGS,第12期(1890年),57~93頁。
(44)班超的生平,已由愛德華·沙畹譯成法文:《三位中國将領》,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16~245頁。
另,從南茜·李·斯宛對班超妹妹的研究中也可獲得有關班超的情況,見其《班昭:中國的一位傑出女學者》(紐約,1932年)。
(45)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23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04頁。
關于疏勒的曆史,見E.H.帕克:《喀什噶爾》,載于AQR,第3集,第20期(1905年),328~337頁。
奧瑞爾·斯坦因:《古代于阗》(牛津,1907年),52~57頁。
(46)E.J.拉普森文,載于CHI,第一卷(1922年),583頁,其中說:&ldquo這一時期的編年史是整個印度史上的最複雜的問題之一&rdquo。
這一說法則由詹姆斯·肯尼迪、J.F.福利特等人在1913年的《皇家亞洲雜志》上著文加以深入的闡述。
(47)文森特·史密斯:《印度古代史》,256~257頁。
關于公元78年烏鞭為塞族人所侵的可能性,見W.W.塔恩:《在巴克特裡亞和印度的希臘人》(劍橋,1938年),335頁,501頁。
(48)R.H.麥多威爾:《底格裡斯河上的塞琉古王國之鑄币》,119~120頁,229~230頁。
(49)關于班超公元78年至公元90年的活動,見沙畹:《三位中國将領》,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24~233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第2版,1922年),704~706頁,716頁。
(50)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30頁。
亦見愛德華·斯佩什:《在伽膩色伽王朝中的印度-西徐亞人》,載于《亞洲學報》,第9卷,第10期(1897年),184~185頁。
路德維格·巴什霍費爾:《伽膩色伽紀元》,載于《東亞史研究》,第14期(1927年),40~43頁。
(51)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32頁。
沃爾特·福斯:《吐魯番》,載于《東亞史研究》,第13期(1926年),129頁;有關之年代,見155頁之注35。
(52)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77頁。
(53)沙畹将此年代定為公元88年,見于《通報》,第7期(1906年),232頁,但後來他又将其改為公元87年,見《通報》,第8期(1907年),177頁注5。
(54)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93~194頁。
(55)雅克·德·摩根:《波斯古代史》(巴黎,1927年),159~160頁。
(56)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六章,第19節。
斯坦因:《特倫梯亞斯》(19),載于RECA,第2集,第五卷(1934年),666頁。
(57)見《聖約翰啟示錄》,第九章,第13~21節;第十六章,第12節;第十七章,第12~17節。
(58)有關記載,見維克多·朗格洛瓦:《亞美尼亞曆史文集》,第二卷(巴黎,1869年),108頁。
R.P.朗登:《圖拉真帕西亞戰事注疏》,載于JRS,第21期(1931年),24頁,其中認為:&ldquo沒有更權威的理由可以使我們不去采納摩西·索連尼西斯關于亞美尼亞的阿達切斯擊敗多密喜安軍隊的論斷。
&rdquo然而這一說法卻不能完全忽略,尤其是考慮到羅馬史學家對于多密喜安時期東方戰事保持緘默這一事實。
(59)R.H.麥多威爾:《底格裡斯河上的塞琉古王國之鑄币》(密執安·阿伯爾,1935年),230頁。
(60)塔西圖:《曆史》,第一章,第2節;第二章,第8節。
蘇埃托尼亞斯:《尼祿》,第57節。
斯特法恩·格塞爾:《多密喜安皇帝政權論》(巴黎,1894年),154、233頁。
吉斯皮·柯拉迪:《多密喜亞努斯》,載于DER,第二卷(1913年),1991頁。
羅納德·塞姆文,載于CAH,第十一卷(1936年),144~145頁。
有證據表明,在公元88年11月,一支增援部隊集結于叙利亞,見《碑刻銘文年鑒》,1927年卷,第44期。
(61)PIR,第三卷,第352。
(62)斯塔梯亞斯:《詩草集》,第三章,第2節,136~137頁;亦見第四章,第1節,40~42頁;第四章,第3節,153~154頁。
馬歇爾書第八章,第65節;第九章,第35節之3。
西裡亞斯·依塔裡庫斯書第三章,612~617頁。
(63)有關班超公元91年至公元102年的活動,見愛德華·沙畹:《三位中國将領》,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33~243頁;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第2版,1922年),720~722頁。
(64)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巴黎,1777年),397頁。
(65)《後漢書》一百五十八卷。
亦見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216頁。
E.H.帕克:《對地志學研究之貢獻》,載于《中國史研究》,第16期(1888年),301頁,其中提到&ldquo一封班固給他弟弟班超的信,曰:&lsquo今赍白素三百匹,欲以市月氏馬、蘇合香、登。
&rsquo&rdquo (66)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77~178頁,184~185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20~722頁。
弗雷德裡希·夏德:《中國與羅馬東域》(萊比錫,1885年)。
(67)關于此西域都護的情況,見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38~239頁。
(68)關于班超對其繼任人的告誡,見愛德華·沙畹:《三位中國将領》,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44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23頁。
(69)西爾萬·雷維文,載于《亞洲學報》,第222期(1933年),16頁。
(70)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55~257頁;第8期(1907年),160頁及注。
(71)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47頁。
另見亞曆山大·威利:《西羌曆史》,載于REO,第1期(1882年),442~451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05~706頁,723~725頁。
關于西羌首領及針對西羌的戰争,見威利文,451~457頁,威格書,第一卷,730~731頁,及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57~259頁,261~262頁,第8期(1907年),233~234頁。
(72)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57頁,第8期(1907年),160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29頁。
(73)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47頁,第8期(1907年),160頁。
(74)W.W.洛思在《帕西亞鑄币集錄》(倫敦,1903年)一書第五十七至五十八章第204頁中,将奧斯羅斯政權之開始時間确定在公元106~107年,而将帕柯魯斯二世政權之結束時間确定在公元109~110年,洛思同時又不無懷疑地将數枚公元111~112年及公元112~113年的鑄币判定屬于沃羅吉斯二世時代。
在R.H.麥多威爾所著《底格裡斯河上的塞琉古王國之鑄币》(密執安·阿伯爾,1935年)一書中認為沃羅吉斯二世&ldquo當屬公元105~106年和公元108~109年間銅币的發行者&rdquo(公元106~107年未發行鑄币),而奧斯羅斯恰在公元109~110年占領塞琉古。
(75)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八章,第14節之5。
赫爾歇爾:《皮特拉》,載于RECA,第十九卷(1937年),1177頁。
(76)資料源于《漢書》。
此段與北方少數部族有關的曆史,主要有以下的譯文:亞曆山大·威利:《匈奴與中國之關系史》,載于JAI,第3期(1874年),401~452頁,及第5期(1876年),41~80頁。
E.H.帕克:《論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1~24頁,109~125頁,及第21期(1895年),100~119頁,129~137頁。
約瑟夫·德·吉内:《匈奴、土爾奇、蒙古及其他西方鞑靼民族通史》(巴黎,1756~1758年)。
帕克:
他們還與天山北部伊犁河上的烏孫、鄂爾齊斯河上的丁令發生關系(158)。
但匈奴部落與鄂爾齊斯民族之交往關系的資料,并不限于曆史文獻。
在鄂爾齊斯河和鄂畢河的各支流上許多地方發現的器物上可以看出,這些東西的主人肯定同那些與中國有交往的中間人發生過貿易關系。
在這些文物中,有一件皮鑲邊并飾以金片的絲織衣服,一件染成紅、綠色彩的貂皮長袍以及一些中國絲綢(159)。
它們是在阿爾泰山西部分界河(卡坦塔河)畔發掘出來的。
更引人注目的是1924年在蒙古庫倫(烏蘭巴托)以北70英裡處發現了蒙古曾經和遙遠的西方發生聯系的證據。
在屬于公元前1世紀末期的墓葬中,不僅發掘出鑲有毛皮的絲袍及其他中國物品,還有一些産于黑海沿岸的紡織品(160)。
考古發掘證明,第聶伯河、卡馬河、葉尼塞河和黃河同為一個&ldquo西徐亞&rdquo文化的四個組成部分(161)。
這就進一步說明,這四個地區人民之間的交往既非短暫的,也非偶然的。
因此,在北蒙古地區發掘出的&ldquo匈奴文物既有古代希臘、伊朗、美索不達米亞的特點,又有中國和當地的風格&rdquo(162)也就不值得大驚小怪了。
總的來說,這些證據最重要的意義在于說明蒙古匈奴人與西西伯利亞和俄羅斯東北部民族之間确實曾經有過文化上的交流和往來。
盡管歐亞大陸的北部有着一個貫穿兩洲的共同文化,而且在蒙古北部發現了來自黑海的物産,還有像藥用大黃之類的東西經伏爾加河傳到歐洲(163)。
但是不能就此設想在大陸北部有一條重要的像中國絲綢轉運到叙利亞一樣的商路,将中國和俄羅斯聯系起來。
在塔裡木地區發現的絲綢以及在阿爾泰山和蒙古發現的鑲皮綢衣,從客觀上說明中國人對西方和北方進行交往的興趣是不同的。
在北方的墓葬中的中國絲織品顯然被認為是漢朝贈送的禮品。
因為當時漢朝與蒙古部落交往時慣奉此習。
例如,一份公元前2世紀漢朝給匈奴的&ldquo禮單&rdquo中便包括襯裡的夾衣、繡花長袍、一條金鈎腰帶、金扣、若幹匹絲及各種絹布(164)。
公元前51年,在送給呼韓邪單于的禮品中,除了許多其他物品外,還有七十七襲衣被;公元前49年,又送了同樣一批貨品,外加一百一十套衣服(165)。
此外,還可以看看這些送給單于的禮品的數量,兩次相比如下:公元前51年是八千匹絹和六千斤絲絮,而到公元前1年,增至八萬四千匹絹和七萬八千斤絲絮(166)。
另外,王莽内亂之後,這樣的禮品減少到不超過一萬匹絹和一萬斤絲絮(167)。
實際上,這種饋贈并非單方面的,而是建立了一種貿易關系。
比如在漢武帝時期(公元前140~前87年),每當外國商人來到朝廷,&ldquo皇帝都分賜絲綢珍寶以賞來人。
而且給他們帶回去的東西比他們帶來的異國産物還要多&rdquo(168)。
從班彪的話中也可清楚看出公元1世紀初漢朝官方的立場。
他在談到北匈奴時說:&ldquo根據他們奉獻的價值大小,我們慷慨地給他們賞賜。
&rdquo(169) 這種交易中,匈奴送給漢朝的常常是馬匹、牛羊和皮毛。
中國從蒙古那裡得到大量的馬匹。
但蒙古馬的個頭十分矮小(170),漢朝便一直想搞到其他良馬,尤其是大宛的&ldquo汗血馬&rdquo(171)。
烏孫、呼揭、堅昆亦都有良馬。
此外,呼揭和堅昆可以提供大量的毛皮和馬群。
應特别提到,遙遠的丁令和奄蔡以其珍貴的&ldquo享有盛譽的&rdquo黑貂(172)而聞名,而皮毛又确為中國所需之物。
不僅是為了自己穿用,也是進行世界貿易的重要商品。
從中國的染色皮毛經印度河上的巴巴裡貢(Barbaricon)舟運到羅馬的記載中(173),也可看出公元1世紀商路的内情。
由此可見,中國為蒙古、西伯利亞以及烏拉爾山一帶的自然資源提供了一個市場。
但是,前面已經說過,由北方和西北方到中國去的無論是商人還是貨物,都受到匈奴的控制。
從巴爾喀什湖一直到黃河,都是他們的勢力範圍。
從蒙古和歐洲事态之間存在着共同特性這個角度來看,當漢朝決定向匈奴開戰時,中國邊界貿易的大門就自動關閉了。
而且每出現這樣一次戰事,就使商業往來陷于中斷,而貿易癱瘓的消息(174)勢必影響到遠至烏拉爾山一線上各部落的生計。
因為他們的産品全靠從中國進口。
因此在生存的要求之下,貿易阻斷便引起了廣大範圍的騷亂和侵襲;而相反,同樣由于這種自發的調節,傳統貿易關系一旦恢複,也必帶來和平與安定。
這樣,遠至烏拉爾山區的廣泛的戰亂,便可由中國邊境上的局勢得到解釋。
已經說過,每當天山東部的匈奴和中國關系受到破壞,在歐洲就會發生多瑙河上遊以北各民族的暴亂。
而且,盡管羅馬的文獻中缺乏對東日耳曼部落中的戰亂的詳細記述,但可以知道,在中歐發生的戰争中,十次(或九次)便有四次是緊緊接在維斯瓦河地區人民起義之後的。
因此,可以這樣認為:蒙古的事态和歐洲事态之間的一緻性對解釋烏拉爾地區的戰争是否與波蘭的動亂有關這個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阿蘭尼人 關于亞洲和歐洲北部地區的事态,在史料中全無記載,這對于了解烏拉爾山的戰亂是如何傳播到維斯瓦河地區去的問題帶來了困難。
然而,通過一些不多的地理資料,仍可較深入地了解到黑海以北地區的局勢。
在前面的讨論中已經說過,公元45~49年之間,羅馬人得知了關于中央俄羅斯地區民族的情況。
故普林尼和托勒密都提到阿蘭尼人,并指出他們與羅克索蘭尼人有密切的聯系。
因而不難看出,阿蘭尼在1世紀中期才為世人所知,而羅克索蘭尼人卻早在一個世紀之前就被人們了解了。
而且還可以看出,&ldquo羅克索蘭尼&rdquo這個名字是以&ldquo阿蘭尼&rdquo為基本音而構成的一個複合詞(175)。
因而可以肯定,&ldquo阿蘭尼&rdquo這個民族比&ldquo羅克索蘭尼&rdquo有更久的曆史。
雖然他們不為希臘人所知,但阿蘭尼人至少在公元前一百年就具有歐洲中心的地位了。
在普林尼和托勒密的著作中保存了有關阿蘭尼人的最早記載。
他們住在羅克索蘭尼人西北、巴斯塔尼人東北,位于第聶伯河或傑斯納河和頓涅茨河或頓河上遊之間。
托勒密的描述說得很清楚:阿蘭尼人是斯塔瓦尼人的西鄰,他們通過蘇迪尼人和加林德人與維斯瓦河河口附近的維尼德人有交往(176)。
此外,在北方他們還與波路西人和奧卡河上的民族有聯系。
迪奧尼西亞斯·佩裡吉提斯(DionysiusPeriegetes)在他的著作(很可能寫于多密喜安執政時期)中提到北歐地區的這些民族&mdash&mdash日耳曼尼人、薩爾馬特人、吉提人、巴斯塔尼人、達西人和阿蘭尼人。
希臘的馬西亞努斯在他著名的《紅海航行記》的第二章第39節中說:&ldquo阿蘭努斯山及其周臨地區居住着阿蘭尼人。
他們屬于薩爾馬特人中的一支。
流入黑海的波裡西尼河(theBorysthenes)的源頭河流均出自這一地區。
&rdquo(177)人們都知道,關于阿蘭尼人的記載,最為詳盡者乃由阿米安努斯·馬塞林努斯在公元4世紀時記錄下的。
他使用了許多更早年代的權威材料。
在他書的一段(第二十二章,第8節之31)中,他将雅克薩馬特人、密奧提人、賈齊格人、羅克索蘭尼人和阿蘭尼人聯在一起。
另一段(第二十二章,第8節之38)中,将阿裡姆法依人(theAremphaei)、馬薩吉提人(theMassagetae)、阿蘭尼人和薩爾吉提人(theSargetae)聯在一起。
而在第三處(第二十二章,第8節之42),又将&ldquo歐洲的&rdquo阿蘭尼人與柯斯托伯卡依人(theCostobocae書中寫道:歐洲的阿蘭尼人(對周圍部族)&ldquo實行劫掠驅趕,遠及密奧提人和博斯普魯斯人,甚至連亞美尼亞人和密底亞人也未幸免&rdquo。
當羅馬人從托勒密書中了解到&ldquo阿勞尼&rdquo這個民族時,他們也同時獲悉了有關卡馬河地區某些稱作阿薩依和阿蘭尼西徐亞的民族。
現在可以看出,這兩個名字有密切關系,雖然并非指同一個民族(178)。
可以這樣推斷,西北地區阿蘭尼人的地位絕不遜于中央俄羅斯地區的阿蘭尼人。
他們的确曾經要在卡馬河上立足。
正如布迪尼人早些時候一樣,而且也和阿蘭尼人一樣,布迪尼人成了西南地區的第二大政權國家(179)。
普林尼和托勒密的記載說明,在當時的幾年時間裡,阿布佐阿即奄蔡加入了阿蘭尼聯盟(公元55年以前)。
阿蘭尼在公元50~75年間曾數次大規模擴張領土。
這一情況為中國史學家的記載所補充和證實,從中可以看出阿蘭尼的一個擴張步驟。
阿米安努斯不僅注意到&ldquo歐洲的&rdquo阿蘭尼,也注意到&ldquo亞洲的&rdquo阿蘭尼。
前者位于多瑙河彼岸。
他們認為他們像波斯人一樣不斷地打勝仗,逐步征服、合并了鄰近的民族,并統為&ldquo阿蘭尼&rdquo的名下。
至于後者,阿米安努斯說他們向東開拓,&ldquo蔓及許多人口稠密的富庶地區,進入亞洲腹部,據我所知,直抵恒河流域&rdquo。
雖然這些部族分居兩個大陸,且遙遙相隔,卻又同叫一個名稱(180),這對阿米安努斯來說是不可思議的。
公元1世紀中期阿蘭尼人大規模擴張的條件還是比較清楚的。
第一,羅馬人對博斯普魯斯王米特拉達悌三世的戰争打斷了:①塞拉西人和塔裡人與阿布佐阿人的貿易;②奧爾西人與米底亞人及亞美尼亞人的貿易;③奧爾西&mdash依阿克薩馬特與頓河下遊北部各民族的貿易。
也就是說,在這一時期内,賈齊格人由南俄羅斯遷移到匈牙利。
第二,公元48~49年匈奴的分裂招緻商路的中斷,而這種貿易的中斷,影響了卡馬河地區的阿蘭尼人,因而也波及了中央俄羅斯的&ldquo阿勞尼&rdquo人。
第三,約公元50年,被莎車王賢和康居的戰争打斷了的貿易往來直接影響到恩巴河上的奄蔡&mdash阿布佐阿,并導緻了這個民族與别的勢力重新結盟。
一方面加入卡馬河的阿蘭尼聯盟,另一方面又同康居和貴霜王朝結盟。
而且,由于高加索山南部的戰争,包括柯布羅入侵亞美尼亞,這種貿易中斷必定延續到公元63年底。
由以上簡單的分析,足見公元50年前後中歐的戰争形勢是多麼不同尋常。
而遲至公元63年才結束的南俄羅斯動亂又是多麼引人注目。
公元54年,羅馬人攻占了克裡米亞,公元56年又占領并重建了德涅斯特河口上的蒂拉斯。
公元62年或公元63年,抗擊了蠻族的進攻,同年又接管了博斯普魯斯的王政。
而且還可看到,T.普勞提烏斯·西爾萬努斯·阿依裡阿努斯的主要活動都是在這一時期内進行的。
在他的墓志銘上刻有他事迹的簡介。
它記載了這位密西亞總督曾收容了大批來自多瑙河東岸的難民;他也征服一些素不為羅馬人所知的部落王;以及當巴斯塔尼人、羅克索蘭尼人和達西亞人受到某些不知名的敵對民族的攻擊時,他也曾向他們提供過幫助。
甚為可惜的是,許多參與這些戰事的邊遠民族未被提及。
但從當時的材料&mdash&mdash尼祿的首相森尼卡著的書中可以看出,多瑙河東岸人民正是受到阿蘭尼人的驅趕。
從那以後,阿蘭尼在西南方又進攻了巴斯塔尼人和達基亞人。
在西方,依阿米安努斯的說法,他們征服了紐裡人[theNeuri,約位于普裡皮特河(thePripet)和巴爾喀阡山之間];在東南面他們趕走了住在亞速海以北、頓河和第聶伯河之間的羅克索蘭尼人。
阿蘭尼人渡過頓河出現在高加索山地區的具體時間現已失考。
有一種假設,認為他們就是伊比利亞王法拉斯曼勒斯于公元36年請來的薩爾馬特人。
這種設想僅僅依靠約瑟福斯一段相當不可靠的文字(181)。
在這一點上,應該注意的是,古代的斯特拉波曾說過,伊比利亞人&ldquo不管什麼時候,隻要一發生緊急情況,就會召集起數十萬衆。
其中有自己人,也有(他們的鄰邦和嫡部的)西徐亞和薩爾馬特人&rdquo,他還說:&ldquo在抵抗外侵者中,這些遊牧部落在戰争中聯合了阿爾巴尼亞的部落,正如阿爾巴尼亞人聯合伊伯利亞人一樣。
&rdquo不可以認為阿蘭尼人參與了公元50年高加索南部的騷亂,當時伊比利亞的法拉斯曼勒斯正與阿爾巴尼亞作戰(182),除非塔西圖的有關記載是錯的。
另一方面,雖然在盧堪的書中有明顯的年代錯誤,但有關阿蘭尼人的記載仍可說明他們曾在公元63年出現在高加索以南的地區。
但阿蘭尼人第一次越過高加索山的确切時間是在公元73~74年。
而約瑟福斯(在《猶太戰争史》第七章,第244節)說到這一事件時,認為當時他們是居住在頓河兩岸和亞速海一帶。
由現存的有關阿蘭尼人的資料,可以确信在公元50年的戰争之前約一個半世紀,他們曾占有俄羅斯中心的位置。
在所有的主要商路上爆發的動亂造成了貿易中斷之後,阿蘭尼人同時向西南和東南發起了戰争。
這些戰争一直延續到公元63年。
當年,多米提亞斯·柯布羅恢複了和平(也許是因為公元61年賢王之死),這個安定的局面一直擴展到北方。
可是當時發生的阿蘭尼人的擴張給羅馬邊境帶來了新的危險。
羅馬人于公元89年和公元92年抵抗了潘諾尼亞人的入侵,這又引起了新的商路的中斷。
有關阿蘭尼人的讨論可以得出如下結論:不僅從天山到烏拉爾山的歐亞北大陸各民族之間存在着聯系,而且在中央俄羅斯地區也曾經有過一個類似蒙古匈奴的龐大部落組織。
在東方,匈奴統治了内蒙古和外蒙古(至公元90年),并擴張到伊犁河和額爾齊斯河。
在西方,阿蘭尼則推進到(公元50年以後)維斯圖拉河、多瑙河下遊、頓河和高加索山。
現有的地理資料說明,歐亞北大陸人民之間的聯系已經達到了相當的程度,以至于發生在中國邊境地區的戰亂,可以因之傳播到羅馬帝國的潘諾尼亞省。
而羅馬和中國的史料也證明,緊接天山東部地區的種種事态和動亂之後,總是在中歐引起性質相同的戰争。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H.C.牛頓:《韋斯巴芗和提圖斯政權時期的銘文史料》(伊薩卡,紐約,1901年),15~17頁。
維南德:《弗雷維亞斯》(206年),載于RECA,第六卷(1909年),2661~2663頁。
B.W.亨德森:《五位羅馬皇帝》(劍橋,1927年),89~94頁。
(2)關于公元74~76年間的錢币,參見哈羅德·馬亨利和E.A.塞登哈姆:《羅馬帝國錢币》,第二卷(倫敦,1926年),12~13頁。
馬亨利:《不列颠博物館藏羅馬帝國錢币》,第二卷(倫敦,1930年),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章。
(3)見CIL,第六卷,第37頁,088号。
艾德蒙德·格羅格指出,認為這位不知名的将軍是柯内裡亞斯·克裡門斯的根據不足。
(4)見卡佩馬奇:《多米提亞斯》,載于RECA,第五卷(1905年),1428~1430頁,1433~1435頁,文中将這對兄弟的作戰時間确定在公元73年之後,并認為他們取得勝利的這次戰争結束于公元75年。
(5)斯塔提亞斯:《底比斯戰記》,第四章,第4節之89~90。
&ldquo公元75~78年間&rdquo說,見羅納德·塞姆文,載于CAH,第十一卷(1936年),158頁。
格羅格主張&ldquo至遲于公元77年&rdquo說,見其《盧梯裡亞斯》(19),載于RECA,第一卷(1914年),1259頁。
(6)塔西圖:《曆史》,第四章,第65、66節;第五章,第22節;《日耳曼尼亞》,第8節。
(7)梅尼亞爾文,載于MEFR,第22期(1902年),357頁。
(8)李特靈根據公元83年曾發生過部隊的調遣而推測在多瑙河下遊出現動亂,見WDZ,第25期(1906年),28頁。
亦見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4頁。
朱利亞斯·阿斯巴赫則主張與恰提人的戰争發生于公元82年,見《波恩年鑒》,第81期(1886年),29頁;亨德森:《五位羅馬皇帝》,99頁。
(9)威南德:《夫拉維》(77),載于RECA,第六卷(1909年),2541~2596頁。
吉斯普·柯拉迪:《多密喜亞努斯》,載于DER,第二卷(1913~1914年),1960~2046頁。
亨德森:《五位羅馬皇帝》,11~24頁。
保爾·庫依桑:《多密喜安的勝利》,載于《考古研究》,第五卷,第28期(1928年),65~94頁。
(10)蘇埃托尼亞斯:《多密喜亞努斯》,第6節。
蘇氏認為,多密喜安對恰提人發動戰争是&ldquo出自他本人的意志&rdquo,這也就是說,這次戰争的發生并無誘因。
此段論述的另一方面的意義是,在恰提人的侵略(公元82年)之後,多密喜安可以得心應手地懲罰日耳曼族部落。
(11)關于羅馬在德意志的前線軍事體系,見瑟奧德·蒙森:《論古羅馬之邊境城界》,載于其《論文全集》第五卷(柏林,1908年),456~464頁。
H.P.佩爾哈姆:《文集》,弗朗西斯·哈沃菲爾德編(牛津,1911年),164~178頁之文:《羅馬前線之體系》,179~211頁之文:《在南部日耳曼地區之羅馬前線》。
另亦見法布裡西亞斯:《城界》,載于RECA,第十三卷(1926年),572~604頁。
(12)關于阿格裡柯拉戰役的情況,僅見于塔西圖的《阿格裡柯拉》一書。
這幾次戰役發生于公元77~83年或公元78~84年。
見R.K.麥艾爾德裡:《阿格裡柯拉任不列颠總督之年代考》,載于JRS,第10期(1920年),68~78頁。
J.G.C.安德森:《阿格裡柯拉何時成為不列颠總督》載于《古文獻研究》,第34期(1920年),158~161頁。
《阿格裡柯拉年譜》,載于《塔西圖筆下的阿格裡柯拉生平》,H.福諾編(第2版,牛津;1922年),166~173頁。
唐納德·特金森:《自克勞狄烏斯至狄奧克萊西安的不列颠總督》,載于JRS,第12期(1922年),60、63、64頁。
近期有關羅馬在不列颠推進的考古論證,見弗朗西斯·哈佛費爾德:《羅馬對不列颠的占領》(牛津,1924年)。
R.E.M.威勒:《羅馬之占領》,載于其《史前與羅馬時期的威爾士》(牛津,1925年),217~274頁。
R.G.柯靈伍德:《羅馬在不列颠的占領》(倫敦,1930年),其《羅馬的不列颠時期》(新版,牛津,1934年)。
喬治·麥當勞:《羅馬的不列颠時期》(倫敦,1931年),其《羅馬在蘇格蘭的牆界》(第2版,牛津,1934年)。
T.D.肯德裡克與C.F.C.霍克斯:《英格蘭及威爾士之考古研究》(倫敦,1932年),209~302頁。
(13)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6節之1~6,第7節之1~4,第10節之1~3;第六十八章,第9節之3。
蘇埃托尼亞斯:《多密西安》,第6節。
塔西圖:《阿格裡柯拉》,第41節。
(14)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6節之1。
(15)格塞爾:《論多密喜安皇帝之統治》(巴黎,1894年),196~197頁。
馬汀裡:《羅馬帝國之鑄币》第二卷,第九十二至九十三章。
(16)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5節之1。
(17)見格塞爾:《公元89年間多密喜安征戰時間考》,載于MEFR,第9期(1889年),3~16頁。
威南德:《福來維亞斯》(77),載于RECA第六卷(1909年),2566~2571頁。
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4~45頁。
(18)關于這次入侵,見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4頁注4,文中聯系到塔西圖在其《阿格裡柯拉》之第41節中的論述,即多密喜安在位時,其軍隊在穆西亞、達西亞、日耳曼和潘諾尼亞都遭受損失。
(19)蘇埃托尼亞斯:《多密喜安》第6節之7。
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11節之1。
塞姆文,載于CAH,第十一卷(1936年),172~175頁。
(20)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7節之1~2。
(21)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7節之2~4。
(22)李特靈:《多密喜安在萊茵河與多瑙河地區的日耳曼戰争》,載于JOAI,第7期(1904年)增刊,23~38頁。
(23)蘇埃托尼亞斯:《多密喜安》,第6節。
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章,第5節之2。
塔西圖:《阿格裡柯拉》,第41節;其《曆史》,第一卷,第2節。
又見格塞爾:《論多密喜安皇帝之統治》,第225~229頁。
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1~55頁。
威南德:《福來維亞斯》(77),載于RECA,第六卷(1909年),2575頁。
福蘭克:《馬可曼尼》,同上刊,第十四卷(1930年),1617~1618頁。
(24)狄奧前揭書,第六十七卷,第5節之3。
(25)普林尼:《頌贊詩》,第8節之2。
蒙森:《論文全集》,第四卷,449頁。
(26)《碑刻銘文年鑒》,1923年,第28期。
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5頁。
(27)塔西圖:《日耳曼尼亞》,第33節。
(28)普林尼:《書信集》,第二章,第7節。
雖然有關斯普瑞納征伐的記載或論述千差萬别,但其發生的年代卻都确認無疑。
見塞姆文,載于JRS,第18期(1928年),43頁注1。
(29)圖拉真執政情況,見約翰·迪勞爾:《圖拉真評述》,載于馬克斯·布丁吉編:《羅馬帝國皇帝論文集》,第一集(萊比錫,1868年),1~219頁。
亨德森:《五位羅馬皇帝》,177~211頁。
(30)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八章,第6節之1~2。
(31)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八章,第6節之8~14。
關于達西亞戰争,見A.D.克萊諾波爾:《圖拉真皇帝的達西亞戰争》,載于《曆史雜志》,第31期(1886年),291~312頁。
維克多裡亞·瓦奇德:《羅馬征服達西亞戰争史》(巴黎,1903年)。
H.S.瓊斯:《圖拉真軍旅救援史論》,載于PBSR,第5期(1910年),433~459頁。
G.A.T.達維斯:《圖拉真的第一次達西亞戰争》,載于JRS,第7期(1917年),74~97頁;其《地形與圖拉真縱隊》,載于JRS,第10期(1920年),1~28頁。
W.W.海德:《圖拉真在多瑙河的行軍路線及橋梁》,載于《古文獻周刊》,第18期(1924年),59~64頁。
(32)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八章,第10節之3,有關戰争,見第六十八章,第10~14節。
有人認為這些&ldquo鄰邦&rdquo即為帕西亞人。
這一觀點基于普林尼《書信集》第十章第74節關于卡裡朱姆斯的記述。
在圖拉真達西亞戰争時期,卡裡朱姆斯曾是穆西亞總督,他在穆西亞被一位名叫蘇薩古斯的達西亞頭領俘虜,并被作為禮物贈予帕西亞王帕柯魯斯。
後來他成功地逃離帕西亞,來到尼柯米地亞,被當時擔任比塞尼亞總督的普林尼送給了圖拉真。
根據R.P.龍登的觀點[見CAH,第十一卷(1936年),239頁],&ldquo德西巴魯斯與帕柯魯斯很可能早在普林尼赴比塞尼亞之前就被羅馬認為已有交往&rdquo。
(33)見喬治·馬克唐納德文,載于JRS,第25期(1935年),188頁。
文章有關&ldquo薩姆斯島上古器的時代價值&rdquo的論述回答了T.D.普裡斯和艾裡克·伯爾裡提出的質疑,見《羅馬對蘇格蘭的第一次占領》,載于JRS,第25期(1935年),59~80頁,文中提到在多密喜安死(公元96年)之前已經開始了撤退。
另有一點不可忽視,即同時在威爾士地區發生的騷亂是從&ldquo六處公元100年起以後的鑄币&rdquo的研究中被證實的,見威勒:《史前及羅馬時期之威爾士》,230頁。
(34)SHA載《哈德良生平》,第3節之9。
(35)約瑟福斯:《猶太戰争史》,第七章,第7節之1~3,219~243頁。
(36)約瑟福斯:《猶太戰争史》,第七章,第7節之4,244~251頁;關于此次入侵的讨論,見本書第162頁(原文頁碼)。
(37)蘇埃托尼亞斯:《多密喜安》,第2節之2。
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四章,第15節之3。
(38)H.C.牛頓:《韋斯巴芗與提圖斯政權時期的銘文史料》(伊薩卡,紐約,1901年),19~20頁。
(39)斯塔提亞斯:《底比斯戰記》,第一章,第4節,79~80頁。
其年代,見蒙森:《羅馬帝國各省份》,第二卷(倫敦,1909年),64頁注1。
此外,可以相信約在公元75年羅馬人将一個名叫薩納特魯西斯的伊伯利亞人立為亞美尼亞國王。
(40)維蘭德:《福萊維亞斯》(206年),載于RECA,第六卷(1909年),2668頁;G.A.哈芮:《羅馬帝國叙利亞省曆史研究》(普林斯頓,1915年),12~13頁。
B.W.亨德森:《五位羅馬皇帝》(劍橋,1927年),63頁。
羅納德·塞姆在載于CAH第十一卷(1936年)143頁的文中認為,這次事件僅限于&ldquo對入侵者的威吓,這也是烏爾皮亞斯·特拉阿努斯通過種種途徑所企望達到的目的&rdquo。
這次入侵被普遍推測為歸咎于沃羅吉斯對韋斯巴芗的怨恨,因為後者拒絕增援沃羅吉斯去抵抗阿蘭尼人。
然而,韋斯巴芗通過派兵增援伊伯利亞而與之達成聯合之勢。
另一方面,如果羅馬人在亞美尼亞扶植了一個新國王(見前注),那麼這一行動便會違反由柯布羅于公元63年完成的與帕西亞的協約,這也就導緻産生怨恨情緒。
(41)普林尼:《頌贊詩》,第14節。
(42)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56~157頁。
(43)C.C.昂波爾-胡阿特:《中國曆史學家筆下的哈密國之概況及曆史》,載于《地理曆史通論》(1892年),121~195頁。
奧瑞爾·斯坦因:《哈密的曆史地位》,載于《中印史論》(牛津,1921年),1147~1151頁,其《巴庫爾與哈密之曆史關系》載于《亞洲腹地》(牛津,1928年),539~545頁。
關于通往哈密的道路,另見斯坦因之《中印史論》732、1093、1141~1142頁;及M.S.貝爾:《由北京至喀什噶爾的偉大的中亞商路》,載于PRGS,第12期(1890年),57~93頁。
(44)班超的生平,已由愛德華·沙畹譯成法文:《三位中國将領》,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16~245頁。
另,從南茜·李·斯宛對班超妹妹的研究中也可獲得有關班超的情況,見其《班昭:中國的一位傑出女學者》(紐約,1932年)。
(45)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23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04頁。
關于疏勒的曆史,見E.H.帕克:《喀什噶爾》,載于AQR,第3集,第20期(1905年),328~337頁。
奧瑞爾·斯坦因:《古代于阗》(牛津,1907年),52~57頁。
(46)E.J.拉普森文,載于CHI,第一卷(1922年),583頁,其中說:&ldquo這一時期的編年史是整個印度史上的最複雜的問題之一&rdquo。
這一說法則由詹姆斯·肯尼迪、J.F.福利特等人在1913年的《皇家亞洲雜志》上著文加以深入的闡述。
(47)文森特·史密斯:《印度古代史》,256~257頁。
關于公元78年烏鞭為塞族人所侵的可能性,見W.W.塔恩:《在巴克特裡亞和印度的希臘人》(劍橋,1938年),335頁,501頁。
(48)R.H.麥多威爾:《底格裡斯河上的塞琉古王國之鑄币》,119~120頁,229~230頁。
(49)關于班超公元78年至公元90年的活動,見沙畹:《三位中國将領》,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24~233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第2版,1922年),704~706頁,716頁。
(50)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30頁。
亦見愛德華·斯佩什:《在伽膩色伽王朝中的印度-西徐亞人》,載于《亞洲學報》,第9卷,第10期(1897年),184~185頁。
路德維格·巴什霍費爾:《伽膩色伽紀元》,載于《東亞史研究》,第14期(1927年),40~43頁。
(51)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32頁。
沃爾特·福斯:《吐魯番》,載于《東亞史研究》,第13期(1926年),129頁;有關之年代,見155頁之注35。
(52)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77頁。
(53)沙畹将此年代定為公元88年,見于《通報》,第7期(1906年),232頁,但後來他又将其改為公元87年,見《通報》,第8期(1907年),177頁注5。
(54)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93~194頁。
(55)雅克·德·摩根:《波斯古代史》(巴黎,1927年),159~160頁。
(56)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六章,第19節。
斯坦因:《特倫梯亞斯》(19),載于RECA,第2集,第五卷(1934年),666頁。
(57)見《聖約翰啟示錄》,第九章,第13~21節;第十六章,第12節;第十七章,第12~17節。
(58)有關記載,見維克多·朗格洛瓦:《亞美尼亞曆史文集》,第二卷(巴黎,1869年),108頁。
R.P.朗登:《圖拉真帕西亞戰事注疏》,載于JRS,第21期(1931年),24頁,其中認為:&ldquo沒有更權威的理由可以使我們不去采納摩西·索連尼西斯關于亞美尼亞的阿達切斯擊敗多密喜安軍隊的論斷。
&rdquo然而這一說法卻不能完全忽略,尤其是考慮到羅馬史學家對于多密喜安時期東方戰事保持緘默這一事實。
(59)R.H.麥多威爾:《底格裡斯河上的塞琉古王國之鑄币》(密執安·阿伯爾,1935年),230頁。
(60)塔西圖:《曆史》,第一章,第2節;第二章,第8節。
蘇埃托尼亞斯:《尼祿》,第57節。
斯特法恩·格塞爾:《多密喜安皇帝政權論》(巴黎,1894年),154、233頁。
吉斯皮·柯拉迪:《多密喜亞努斯》,載于DER,第二卷(1913年),1991頁。
羅納德·塞姆文,載于CAH,第十一卷(1936年),144~145頁。
有證據表明,在公元88年11月,一支增援部隊集結于叙利亞,見《碑刻銘文年鑒》,1927年卷,第44期。
(61)PIR,第三卷,第352。
(62)斯塔梯亞斯:《詩草集》,第三章,第2節,136~137頁;亦見第四章,第1節,40~42頁;第四章,第3節,153~154頁。
馬歇爾書第八章,第65節;第九章,第35節之3。
西裡亞斯·依塔裡庫斯書第三章,612~617頁。
(63)有關班超公元91年至公元102年的活動,見愛德華·沙畹:《三位中國将領》,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33~243頁;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第2版,1922年),720~722頁。
(64)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巴黎,1777年),397頁。
(65)《後漢書》一百五十八卷。
亦見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216頁。
E.H.帕克:《對地志學研究之貢獻》,載于《中國史研究》,第16期(1888年),301頁,其中提到&ldquo一封班固給他弟弟班超的信,曰:&lsquo今赍白素三百匹,欲以市月氏馬、蘇合香、登。
&rsquo&rdquo (66)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77~178頁,184~185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20~722頁。
弗雷德裡希·夏德:《中國與羅馬東域》(萊比錫,1885年)。
(67)關于此西域都護的情況,見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38~239頁。
(68)關于班超對其繼任人的告誡,見愛德華·沙畹:《三位中國将領》,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44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23頁。
(69)西爾萬·雷維文,載于《亞洲學報》,第222期(1933年),16頁。
(70)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55~257頁;第8期(1907年),160頁及注。
(71)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47頁。
另見亞曆山大·威利:《西羌曆史》,載于REO,第1期(1882年),442~451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05~706頁,723~725頁。
關于西羌首領及針對西羌的戰争,見威利文,451~457頁,威格書,第一卷,730~731頁,及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57~259頁,261~262頁,第8期(1907年),233~234頁。
(72)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57頁,第8期(1907年),160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29頁。
(73)沙畹文,載于《通報》,第7期(1906年),247頁,第8期(1907年),160頁。
(74)W.W.洛思在《帕西亞鑄币集錄》(倫敦,1903年)一書第五十七至五十八章第204頁中,将奧斯羅斯政權之開始時間确定在公元106~107年,而将帕柯魯斯二世政權之結束時間确定在公元109~110年,洛思同時又不無懷疑地将數枚公元111~112年及公元112~113年的鑄币判定屬于沃羅吉斯二世時代。
在R.H.麥多威爾所著《底格裡斯河上的塞琉古王國之鑄币》(密執安·阿伯爾,1935年)一書中認為沃羅吉斯二世&ldquo當屬公元105~106年和公元108~109年間銅币的發行者&rdquo(公元106~107年未發行鑄币),而奧斯羅斯恰在公元109~110年占領塞琉古。
(75)狄奧前揭書,第六十八章,第14節之5。
赫爾歇爾:《皮特拉》,載于RECA,第十九卷(1937年),1177頁。
(76)資料源于《漢書》。
此段與北方少數部族有關的曆史,主要有以下的譯文:亞曆山大·威利:《匈奴與中國之關系史》,載于JAI,第3期(1874年),401~452頁,及第5期(1876年),41~80頁。
E.H.帕克:《論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1~24頁,109~125頁,及第21期(1895年),100~119頁,129~137頁。
約瑟夫·德·吉内:《匈奴、土爾奇、蒙古及其他西方鞑靼民族通史》(巴黎,1756~1758年)。
帕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