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韋斯巴芗 多密喜安 圖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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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鞑靼民族一千年史》[倫敦(上海)1895年,1924年倫敦重印]。
此外,《中國通史》(巴黎,1777~1785年)是J.A.M.德·英瓦裡亞·德·梅拉的重要譯作,該書是将12世紀末朱熹所撰之《通鑒綱目》譯為法語,并被雷昂·威格在其《曆史論稿:自遠古至1912年間的中國政治史》(第2版,1922~1923年)這一著作中引用。
至于公元前66至公元前58年間的時局,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123~124頁。
格魯特:《匈奴》,202~203頁,其《西域》,201~216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512~522頁。
另見愛德華·布瓦:《論中國曆史上的軍屯戍邊》,載于《亞洲學報》,第4卷,第15期(1850年),344~346頁。
亞曆山大·威利:《西羌曆史》,載于REO,第1期(1882年),436頁。
(77)關于公元前58年至前36年間的局勢,見威利文,載于JAI,第5期(1876年),41~50頁;其《西域史注疏》,載于JAI,第10期(1881年),42頁,49~65頁。
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124~125頁,第21期(1895年),100~106頁。
格魯特:《匈奴史》,209~238頁。
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85~95頁。
伊金特·比舒林:《蒙古史》(柏林,1832年),187~190頁。
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142~146頁,150~155頁,162~163頁,172~177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522~526頁,544~549頁。
(78)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106頁。
(79)有關之譯文,見格魯特:《匈奴史》,229頁,費爾普斯·霍吉斯在其《不列颠的災難》(倫敦,1931年)第258頁中指出:&ldquo裡不是一種長度單位,而更應是一種時間與距離結合的度量單位。
&rdquoH.B.莫爾斯在其《中華帝國的貿易與行政管理》(倫敦,1908年)一書之173~174頁中指出,&ldquo一裡實際上是一名負載的腳夫一天十小時跋涉所走過路程的百分之一&rdquo。
一般來說,可以認為十裡等于三英裡,見艾利克·泰曼:《一名使節的中國西北之旅》(劍橋,1921年),32頁。
(80)夏德:《上伏爾加河域的匈族人與匈奴人》,見于SAWM,272頁;格魯特:《匈奴史》,229頁。
(81)依格魯特《匈奴史》232頁中之見解,此河即為阿姆河;而阿爾伯特·赫爾曼在其《中國與叙利亞之間的絲綢之路》(柏林,1910年)91頁中則認為其為楚河。
(82)威利文,載于JAI,第10期(1881年),51~59頁。
格魯特:《匈奴史》,230~238頁。
除了陳湯本人可能的意圖外,夏德、奇斯靈及格魯特等人關于郅支在中亞地區發起戰争的論點都無足夠根據(見格魯特:《匈奴史》,229頁)。
在曆史資料中并未提到當郅支到達康居後向除烏孫以外的所有部族都發起戰争,也未提到他是在康居軍隊支持之下發動戰争的。
至于匈奴控軍的數字,可能是根據以下事實判斷出來的:(1)烏孫派了8000人的軍隊抵抗他,而郅支則認為&ldquo烏孫兵力無可數計”(2)他到達康居時,手下有3000人的軍隊;(3)中國軍隊攻克了郅支的營壘後,處死了1518人(包括他的兒子),擄走145人,并将1000餘人遣散分送給曾經支援過中國軍隊的當地大戶。
奇斯靈在其《匈奴》一文(載于RECA)中的論點則全受夏德的影響,即認為這一事件是&ldquo匈奴第一次大西遷&rdquo。
(83)E.H.帕克:《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129~137頁。
J.J.M.德·格魯特:《公元前時期的匈奴人》(柏林,1921年),264~288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617~618頁。
(84)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巴黎,1756年),106頁。
(85)亞曆山大·威利:《西域史注疏》,載于JAI,第11期(1882年),109~112頁。
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130~131頁。
愛德華·沙畹:《〈魏略〉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3頁注釋1。
J.J.M.德·格魯特:《公元前的中國西域》(柏林,1926年),177~182頁。
另見奧瑞爾·斯坦因:《亞洲腹地》,第二卷(牛津,1928年),571~572頁。
(86)羅納德·塞姆:《M.維尼西亞斯》,載于《古文獻季刊》,第27期(1933年),146頁。
(87)有關其生平,見韋利奧斯:《羅馬史》,第二章,第116節之3。
(88)關于公元46年至公元52年間的事件,見E.H.帕克:《公元1世紀的烏桓通古斯史》,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81、85、93頁;其《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25~261頁。
又見約瑟夫·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巴黎,1756年),113~115頁。
J.A.M.德·莫瓦裡亞·德·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巴黎,1777年),336~338頁,341~345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第2版,1922年),663頁,667~668頁。
(89)比為附漢求安,曾向皇帝呈送匈奴疆域圖。
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55頁。
(90)鮮卑攻匈奴乃受漢之指使而為,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93頁,及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668頁。
(91)有關讨論,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59~260頁。
(92)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95頁及注釋2。
《〈魏略〉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8頁注釋5,559頁注釋1。
亦見阿貝爾·雷姆薩:《新編亞洲論文集》,第一卷(巴黎,1829年),239~240頁;弗雷德裡希·夏德《上伏爾加河域的匈族人與匈奴人》,載于SAWM,1899年,第二卷,249~251頁。
奄蔡更名為阿蘭的情況,與公元25~55年間的局勢有關,見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68及150頁,但具體年代不詳。
上述情況又被阿爾弗萊德·馮·蓋茨米德在其《伊朗史》(蒂賓根,1888年)69~70頁中與阿蘭尼人出現于歐洲聯系在一起。
斯特拉波認為(見其《曆史》第一章,第2節之34),&ldquo對各個部族來說,更改自己的名稱是常有之事&rdquo。
又見于費迪南德·李希霍芬:《中國》,第一卷(柏林,1877年),51頁。
(93)塔西圖:《編年史》,第十二章,第45節。
(94)有關上述事件,見E.H.帕克:《土爾庫-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61~262頁。
J.A.M.德·莫瓦裡亞·德·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巴黎,1777年),356~357頁,362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1922年),695頁。
(95)關于公元72~77年間的事件,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62~263頁。
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56~158頁,211~212頁,221~232頁。
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362~376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695~696頁,700~704頁。
又見沙畹:《中亞發現的中國碑刻》(巴黎,1902年),19~20頁。
奧瑞爾·斯坦因文,載于《中印史論》(牛津,1921年),732、1147~1151頁;《亞洲腹地》(牛津,1928年),540~541頁,572~573頁。
(96)約瑟福斯:《猶太戰争史》,第七章,第7節之4,244~251頁。
此次事件在韋斯巴芗執政時期的第四年(即公元72~73年)曾被約瑟福斯記載下來,但此後直至公元75年帕西亞的沃羅吉斯起兵驅逐入侵者時卻失考,阿爾弗萊德·馮·蓋茨米德在其《伊朗史》(蒂賓根,1888年)133頁中認為此事件發生于公元72年,R.P.龍登在其《圖拉真伊朗戰争考證》(載于JRS,第21期,23~24頁)亦持此見。
(97)見A.R.安德森:《亞曆山大在裡海之門》,載于TAPA,第59期(1928年),141頁注16,153頁注39。
(98)約瑟夫·馬爾卡特:《論柯曼尼之民族性》,載于AGWG,第13期(1914年),108頁。
(99)是否确有從阿姆河到裡海之間的商路這一長期争論的問題并未引入此處的讨論。
尼祿、森尼卡和布魯斯為了确定其東方政策,曾根據斯特拉波的記載(第二章第73頁和第十一章第509頁)和普林尼的記載(第六章第52頁),認為印度貨物通過阿姆河、裡海、阿爾巴尼亞(賽勒斯河)和菲西斯河(雍河)運抵黑海。
此外,尼祿等人還很可能向希爾卡尼亞的使節們了解通商貿易的可行性,他們完全可以從來自柯爾奇斯、伊伯裡亞和亞美尼亞的羅馬商人口中得到各種信息。
(100)見本書第123頁(原文頁碼)。
(101)在韋斯巴芗和提圖斯執政期内,曾建築了一條防禦工事,它從多瑙河南岸的波依奧杜魯姆(毗鄰帕騷)開始,經孔金、施特勞賓和艾甯,直至烏爾姆。
其後,另一條防禦工事也建了起來,即雷西亞防線,它是建在多瑙河北岸,起自艾甯對岸,直達雷西亞的西部邊境,在彼處與勒爾赫(斯圖加特之西)附近的上日耳曼防衛體系相接。
詳見法布裡西亞斯:《防線》,載于RECA,第十三卷(1926年),605~608頁。
雷西亞防線并非由東向西按部就班地建造的,而是優先建造那些屬于最重要的前線的兵站,途徑是經過各援軍駐地,自多瑙河沿岸的據點,沿着史前時期由多瑙河向北通往赫爾門杜裡人占領的疆域(公元1世紀初)的古老通道而有選擇地進行。
正如塔西圖在其《日耳曼尼亞》第41節中所揭示的,約在公元1世紀中葉,赫爾門杜裡人被允許在不受監督的情況下到多瑙河彼岸去,進入奧古斯塔·溫德裡柯魯姆(奧格斯堡)地區從事商業活動。
此外,韋斯巴芗在多瑙河南岸修建的據點顯然是企圖控制通往奧格斯堡的道路。
令人感興趣的是,靠近這座城市的三個據點&mdash&mdash京茨堡、艾斯靈根和布格豪夫則似乎在多密喜安時期已被燒毀,詳見奧爾文·布諾幹:《羅馬在日耳曼的防線》[載于《考古雜志》,第92期(1935年),6頁注1]。
為此推論,赫爾門杜裡人以前曾是羅馬的盟友,後來卻在韋斯巴芗(公元74~76年)和多密喜安(多在公元92年)時期懷着敵意渡過了多瑙河。
如上所述,便有證據表明在公元74~76年曾發生過赫爾門杜裡人的入侵,同時,文獻資料中有更多的證據說明在韋斯巴芗時期發生的動亂擴大到了馬可曼尼。
再者,另一個事實也是不容忽略的,即馬可曼尼人侵入潘諾尼亞(公元89年、公元92年和公元97年)是緊随修築多瑙河北岸的雷西亞防線之後發生的。
(102)關于公元84年至公元92年間的事态,見E.H.帕克:《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63~267、291頁。
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58、212、224頁。
約瑟夫·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巴黎,1756年),132頁。
J.A.M.德·莫瓦裡亞·德·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巴黎,1777年),388、391~397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05~706頁,713~715頁,717~718頁。
(103)阿蘭尼人很可能在公元88年左右入侵過亞美尼亞,見朱利亞斯·克拉普羅思:《格魯吉亞史》,載于《亞洲學報》,第2卷,第13期(1834年),49~55頁。
M.P.布洛塞:《格魯吉亞史》,第一卷(聖彼得堡,1849年),66頁及注3。
亦見J.A.聖馬丁:《亞美尼亞史地論集》,第一卷(巴黎,1818年),300頁。
(104)H.A.蓋爾斯:《中國名人辭典》(倫敦,1898年),第1956條。
愛德華·沙畹:《中亞發現的中國碑刻》(巴黎,1902年),25頁注3。
(105)約瑟夫·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巴黎,1756年),132頁。
(106)E.H.帕克:《公元1世紀烏桓通古斯史》,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93頁。
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巴黎,1777年),397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19頁。
在南北匈奴發生戰事期間,鮮卑則在公元50年增強了實力,詳見帕克文第85頁。
(107)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123、278~279頁;朱利亞斯·克拉普羅思:《繪畫本亞洲史》(巴黎,1826年),109~110頁。
雷昂·卡溫:《亞洲史導論》(巴黎,1896年),96~98頁。
弗雷德裡希·夏德:《上伏爾加河域的匈族人與匈奴人》,載于SAWM,1899年,第二卷,268~269頁。
基斯靈:《匈族人》,載于RECA,第八卷(1913年),2600頁。
E.H.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劍橋,1913年),122頁。
荷内·格羅塞:《亞洲史》,第二卷(第3版,巴黎,1922年),191頁。
奧托·福蘭克:《中華帝國史》,第一卷(柏林,1930年),399頁。
(108)關于來斯庫波裡斯的情況尚未見于文獻記載,至于錢币學方面的證據,可參見P.O.布拉喬夫:《希臘殖民地的錢币彙編》[(俄文版),敖德薩,1884年],252~253頁。
沃爾維克·羅思:《希臘錢币彙編:蓬塔斯&hellip&hellip及博斯普魯斯王國》(倫敦,1889年),54~56頁。
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599、600、611頁。
(109)E.H.帕克:《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93~294頁。
(110)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212頁。
瓦爾特·富克斯:《土爾番諸國》,載于《東亞雜志》,第13期(1926年),130頁。
奧瑞爾·斯坦因:《亞洲腹地》(牛津,1928年),573頁。
(111)此處普林尼力圖介紹一種文獻記載的史實,即&ldquo西徐亞旁系部族&rdquo,其内容是根據希羅多德書之第四章之3~4節及加士丁書第二章第5節所述而來的。
然而,這些史實又曾出現在諸如瓦勒裡亞斯·弗拉庫斯所著的《阿格諾提卡》之第六章和阿米亞努斯·馬塞裡努斯書的第二十二章中,而且也都在文中提到吐魯葛迪提人(居于多瑙河河口附近)。
這樣看來,普林尼的記述就顯然是出自與他同時代作家的著述了。
(112)赫爾曼:《雅克薩馬特》,載于RECA,第九卷(1914年),1170~1180頁,其中介紹了10位作者(6位希臘作者,4位拉丁作者)曾經以不同的對音法提到過雅克薩馬特人。
不過赫氏認為,如果把來自普林尼《博物志》第六章第21節中的&ldquo馬劄馬卡依&rdquo之名确定即為&ldquo雅克薩馬特&rdquo人,是頗值得懷疑的,尤其在德特爾夫森之後更是如此,德氏在其研究普林尼的地理著作的書中将那個民族考為&ldquo馬紮卡依&rdquo或&ldquo馬劄卡西&rdquo。
(113)在《博物志》第六章第39節中,普林尼提到一個名為&ldquo烏提多爾西&rdquo的民族,而梅霍夫将此改定為&ldquo烏提·奧爾西&rdquo。
今人托勒密在其有關艾茅斯山中的西徐亞人的論述中(第六章第14節),使用了&ldquo阿拉諾爾西&rdquo的名稱。
托馬歇克、赫爾曼等人則一緻主張這個民族的名稱應該改稱為&ldquo阿蘭尼·奧爾西&rdquo。
對古代民族的考據,其要旨本在于将由于文獻傳抄等原因造成的讀音錯誤一一剔除,恢複原始作者的字與音。
以上所讨論的,即是此種情況。
那個古代民族的名稱在某一情況下發生了歧誤,而接着又被兩位傳抄文獻的人錯錄了下來,他們一位用的是拉丁文,另一位用的是希臘文。
如是,根據馬卡特在其《埃爾蘭曆史考證》一文中的觀點[見《語言學報》增補刊第10期(1905年)第85~87頁],兩種古名稱中的&ldquo奧爾西&rdquo字根有着某種内在聯系,這一點是得到認同的。
(114)E.H.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劍橋,1913年),120頁。
(115)根據考古學材料,斯塔夫羅波爾地區(即塞拉西人領地)在公元1世紀時是與中國接壤的,詳見M.I.羅斯托夫特譯夫:《南俄羅斯的伊朗人與希臘人》(牛津,1922年),132頁。
(116)由博斯普魯斯王國到中亞地區的交通路線,被赫爾曼、基斯靈和克雷奇默爾所揭示,見RECA,第九卷(1914年),1178、1181、2245頁。
但他們的觀點是這條道路在察裡金或薩拉托夫越過伏爾加河繼而向東延伸,經過奧倫堡通往西爾達亞。
不過他們這一說法缺少足夠的證據。
(117)維望·德·聖馬丁:《古代地理研究》,第二卷(巴黎,1852年),49頁。
卡爾·紐曼:《在斯堪特人地方的希臘人》,第一卷(柏林,1855年),213~215頁。
約翰·阿伯克諾姆比:《史前及上古時代的芬蘭人》,第一卷(倫敦,1898年),7頁。
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104頁。
(118)A.M.托爾格倫:《彼爾姆人研究》,載于ESA,第3期(1928年),92頁。
(119)見安德雷·伯特洛:《托勒密筆下之古代中亞及東南亞》(巴黎,1930年),217頁。
(120)有關這些名稱的考證,見米勒所編之托勒密《地理》(1883年),429頁。
卡爾·米倫霍夫:《德意志古文化研究》,第三卷(柏林,1892年),95~100頁。
赫爾曼:《薩姆尼提人》,載于RECA,第2期。
(121)弗雷德裡希·夏德:《張骞&mdash&mdash中國經營西域的開拓者》,載于JAOS,第37期(1916年),96頁。
J.J.M.德·格魯特:《紀元前時期之中國西域》(柏林,1926年),15~16頁。
夏德主張所謂&ldquo大澤&rdquo即亞速海,但此說未被接受。
一般認為,當為裡海或鹹海。
(122)見亞曆山大·威利:《西域史注疏》,載于JAI,第10期(1884年),44頁。
(123)同上注,152頁注5。
(124)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70頁。
(125)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95~196頁。
亦見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8頁注5,559頁注1。
(126)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50、168頁。
(127)見沙畹:《〈魏略〉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8~559頁。
以上兩種譯文出自P.A.布德伯格博士。
馬端臨的記述由于出自後世,故不具有曆史的權威性,阿貝爾·萊姆薩的譯文(載于《亞洲史新論》,巴黎,1829年),239~240頁,則是被經常引用的。
(128)關于Hsp-sǒ,見格魯特:《公元前時期的匈奴人》(柏林,1921年),229頁;關于Hap-suo,見伯恩漢德·卡爾格倫:《中文及中日分析辭典》(巴黎,1923年),第823條及第75條。
(129)李希霍芬:《中國》,第一卷(柏林,1877年),463頁。
(130)見羅伯古籍書局出版有關斯特拉波文獻中H.L.瓊斯所寫段落中的注釋。
(131)維望·德·聖馬丁:《古代地理研究》,第二卷(巴黎,1852年),127頁。
(132)亞曆山大·馮·洪堡:《中亞細亞》,第二卷(巴黎,1843年),179頁;約瑟夫·馬爾卡特:《艾蘭史研究》,載于《語言史研究》,增補本第10期(1905年),83~84頁。
(133)歐仁·卡韋尼亞克:《羅馬之和平》(巴黎,1928年),238頁。
(134)《不列颠百科全書》第九版,第十八卷(1885年),594頁,而德文譯書(《伊朗史》)直至1888年才出版。
(135)夏德:《中國與羅馬東境》(上海,1885年),139頁注1。
(136)夏德文,載于JNCB第二卷,第21期(1886年),215頁。
(137)W.托馬歇克文,載于SAWW,第117期(1889年),37頁;又見其《奧爾西》,載于RECA,第一卷(1894年),2569~2660頁。
(138)關于這些名稱的特點,見康拉德·米勒:《古羅馬疆域行旅考》(斯圖加特,1916年),第二十七至二十九章,第三十四章。
(139)夏德:《上伏爾加河域的匈族人與匈奴人》,載于SAWM,1899年,第一卷,251頁。
亦見249頁。
(140)沙畹文,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8~559頁。
(141)馬爾卡特文,載于《語言史研究》增補本,第10期(1905年),84~85頁,240~241頁。
(142)夏德:《金斯米爾先生與匈奴人》,載于JAOS,第30期(1909年),41~42頁。
(143)例如,E.H.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劍橋,1913年),107、120頁;基斯靈:《匈族人》,載于RECA,第八卷(1913年),2585頁。
(144)格魯特:《匈奴史》,229頁。
(145)見卡爾格倫:《分析辭典》中第238及1052條的語音分析。
(146)格魯特:《中國西域》,15~16頁。
(147)沙畹:《〈魏略〉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61~562頁。
(148)艾德瓦·蘇艾斯:《地球之面貌》,第三卷,H.B.C.索拉斯譯本(牛津,1908年),160~163頁。
以上各山脈之聯系見于亞曆山大·馮·洪堡在其《中亞細亞》第三卷(巴黎,1843年)中之論述及地圖。
最近的有關信息,則見于倫敦1931年版陸軍部辦公廳地圖處所編之&ldquo中亞地圖&rdquo(第2版)。
(149)見W.W.羅克希爾(即柔克義):《威廉·盧布魯克行記》(倫敦,哈克路特研究會,1900年),254~255頁。
這段路程為2600英裡,他曆時2個月又10天。
(150)希羅多德所描述的路線,見亞曆山大·馮·洪堡:《中亞細亞》,第一卷(巴黎,1843年),389~411頁。
威爾赫爾姆·托馬歇克文,載于SAWW,第117期(1889年),1~70頁。
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106~114頁。
安德雷·伯特洛:《托勒密筆下之古代中亞及東南亞》(巴黎,1930年),34~51頁。
G.F.赫德森:《歐洲與中國》(倫敦,1931年),27~52頁。
(151)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248~253頁及地圖。
(152)本文提到的這些史實,詳見格魯特:《匈奴史》,62、79、221、227頁。
約瑟夫·馬爾卡特文,載于AGWG,第13集(1914年),第一卷,65~68頁。
(153)格魯特:《匈奴史》,221頁。
(154)沙畹文,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8~561頁。
(155)馬爾卡特上文,65~66頁。
(156)見阿爾伯特·赫爾曼:《中國曆史及商業地圖冊》(劍橋,馬薩諸塞,哈佛&mdash燕京研究院,1935年),24、26~27頁。
(157)關于天山北部車師民族的不同王國,見沙畹文,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7頁,第8期(1907年),210~211頁;格魯特:《西域》,159、161~162頁。
關于車師前、後王庭,見奧瑞爾·斯坦因:《亞洲腹地》,第二卷(牛津,1928年),549~586頁;歐文·拉梯摩爾:《鞑靼民族》(波士頓,1930年),146~148頁。
(158)關于匈奴與烏孫和丁令的戰争,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122~123頁,第21期(1895年),104、113、263頁;格魯特:《匈奴史》,62、199~200頁、202、220~221頁,227、253~254頁;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510~511頁,545~548頁,705頁。
(159)此項考古發現是威爾赫爾姆·拉德羅夫完成的,見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248頁;A.A.薩哈羅夫:《阿爾泰山的出土文物》,載于JAI,第55期(1925年),37~57頁。
關于貝萊爾山區發現的文物,見薩哈羅夫:《西伯利亞考古資料》,載于ESA,第3期(1928年),132~140頁。
(160)G.O.伯羅夫卡:《科茲洛夫探險隊1924~1925年在蒙古的考古發現》,載于《考古學報》副刊,1926年,341~368頁。
W.P.葉茨:《科茲洛夫探險隊的發現》,載于《伯林頓學報》,第48期(1926年),168~185頁。
E.H.闵斯:《北亞發現的小青銅器》,載于《考古學報》,第10期(1930年),1~23頁,這些器物之年代為公元前2年,見8頁。
約阿希姆·維爾讷文,載于ESA,第9期(1934年),258~269頁。
(161)J.G.安德森:《聯通歐亞的道路》,載于JRAS,1929年,422~425頁,亦見其《草原之路》,載于《遠東曆史博物館館刊》1929年第1期,143~163頁,安德森将此四省份稱為尤克星(黑海)、亞納尼諾、米努辛斯克和綏遠。
(162)葉茨文,載于《伯林頓學報》,第48期(1926年),173頁。
(163)E.H.瓦明頓:《羅馬帝國與印度之間的交通》(劍橋,1928年),207~208頁。
關于庫班古墓中發現的中國文物,見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第336頁,及羅斯托夫譯夫:《南俄羅斯的伊朗人與希臘人》第132頁;關于德國發現的中國文物,見貝特霍爾德·勞費爾:《羅馬帝國統治時期萊茵河地區的中國文物》,載于《環球學刊》第88期(1905年),45~49頁。
(164)帕克:《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15頁。
關于黃金帶扣,可參見文獻總目中&ldquo歐亞北部民族藝術&rdquo的有關條目,亦見于保爾·伯希和文,載于《通報》,第26期(1928年),139~143頁。
(165)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103頁。
(166)可比較帕克的系列論述,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103、107、111、117頁。
(167)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57頁。
(168)格魯特:《西域》,第33頁。
又見威利文,載于JAI,第11期(1882年),113頁。
(169)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59頁。
依中國典籍記載,當時的中國政府接受&ldquo貢品&rdquo,但又予以&ldquo饋贈&rdquo。
帕克在其《中國的曆史、外交與商業》(第2版,倫敦,1917年)第42頁中指出:&ldquo所謂古代之貢物,實為一種貿易形式。
&rdquo歐文·拉梯摩爾在其《滿族:沖突的搖籃》(紐約,1932年)第111頁中說:&ldquo對曆史上給宗主國進貢的部落的真正地位進行研究是有重要意義的。
顯然,許多的貢品實際上是一種交易形式,這些貢品是由專門的官員統一收購的。
在一些典型的事例中還可看出,向宗主國繳交的貢物,其實就是變相的賦稅。
而另一方面,作為對納貢部落的回贈,其價值又往往遠大于貢物本身。
&rdquo 在《蒙古曆史中的地理因素》一文(載于《地理雜志》1938年第91期,12頁)中,拉梯摩爾進一步論述:&ldquo在我們有所了解的各個曆史時期,都可以找到證據說明通過進貢或交易而達成的交換對于草原遊牧部族的生活具有重要意義。
&rdquo他還認為(見上文,14頁):&ldquo奧爾肯的土爾克斯人原本是遊牧部落,但他們與中國和土爾奇斯坦的綠洲地區開展了大量貿易活動(正如早年匈奴所為一樣)&hellip&hellip奧爾肯的土爾克斯部落首領們漸漸變成了某種生活奢侈的君王,他們的收入已遠不止是其部民以牛群上繳的貢賦和為其專門提供的服務。
&rdquo此外,還可引用W.W.柔克義在其《喇嘛的土地》(紐約,1891年)第141頁中的論述,盡管這段論述是針對現代情況而言的:&ldquo人們不無驚奇地注意到,蒙古人和西藏人的首領們是怎樣壟斷在各自領地上的貿易活動的&hellip&hellip一個蒙古人如果知道其頭領有馬匹或駱駝要出售的話,他是不敢将自己的牲畜拿出去進行交易的,或者,如果這個部民鬥膽私下出賣了一頭牲畜,他定會将所賣得的錢物的一部分上繳給頭領,以求得頭領寬恕他冒犯了所定下的規矩。
&rdquo (170)見威廉·裡吉衛:《純種馬的起源及影響》(劍橋,1905年);薩利姆·貝克:《蒙古馬》(天津,1926年)。
這種矮種馬迄今仍是外蒙古的主要馬種,見查爾斯·貝爾:《争奪蒙古的鬥争》,載于JCAS,第24期(1937年),62頁。
(171)此問題本是極有意思的,但本書不作探讨。
參見威利文,載于JAI,第10期(1881年),44~45頁。
夏德文,載于JAOS,第37期(1917年),102~103頁,109~113頁。
格魯特:《西域》,35~42頁,110~111頁。
尤其見于W.W.塔恩:《希臘陸軍與海軍之發展史》(劍橋,1930年),77~83頁,156~159頁,及W.P.葉茨:《馬匹&mdash&mdash中國早期曆史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載于ESA,第9期(1934年),231~255頁。
(172)沙畹文,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9~560頁。
在馬可·波羅的《黑暗之國》一文中,他這樣寫道:&ldquo那裡的人們擁有巨量的皮貨,他們有名貴的紫貂,有貂皮、北極熊皮、灰鼠皮、黑狐皮及其他各種珍稀毛皮。
他們都是從事貿易活動的獵手,積貯了無數的皮貨。
與之相鄰的&lsquo光明之國&rsquo的人們從他們手中購買這些皮貨,因為有&lsquo黑暗之國&rsquo的人将皮毛運到邊境上做交易。
商人們便購買這些産品,并從中謀取暴利。
我可以明确地說&hellip&hellip這個國家的邊界就與大羅西亞相接。
&rdquo(玉爾書,第二卷,484頁,亦見于486頁。
) (173)普林尼:《博物志》,第三十四章,145節,第三十七章,204節;《紅海航行記》,第二節之39。
沃明頓:《羅馬帝國與印度之間的貿易》,157~159、362頁。
哈德森:《歐洲與中國》,63頁。
(174)關于當時時局情況的消息傳播的速度,可以從盧布魯克所記載的自蒙古的卡拉庫魯姆到伏爾加河需要70天這一事實來推斷。
在北方地區,根據安東尼·堅金森的報告,冬天乘雪橇,3天可以行走400英裡。
(175)&ldquo羅克索蘭尼&rdquo或&ldquo羅克薩拉尼&rdquo的意思,在闵斯書《西徐亞人與希臘人》的120頁中認為是&ldquo金發碧眼的阿蘭尼&rdquo,而在羅斯托夫譯夫的《伊朗人與希臘人》115頁和255頁中則認為是&ldquo白色阿蘭尼&rdquo。
(176)P.J.沙爾發利克在《斯拉夫古代文物》第一卷(萊比錫,1843年)545頁中提到阿蘭尼人相鄰的部落。
(177)見《外海航行記》第二卷,39節,W.H.斯考夫譯(費城,1927年)。
(178)馬爾卡特:《論柯曼尼之民族性》,載于AGWG,第13期(1914年),182頁注1。
後來,阿蘭尼人被改稱為&ldquo阿斯&rdquo或&ldquo阿西&rdquo,又被俄羅斯人稱為&ldquo亞西&rdquo,見艾米爾·布萊什賴德:《中世紀研究》,第二卷(倫敦,1910年),84~85頁。
(179)見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103頁。
(180)阿米安努斯·馬塞林努斯前揭書,第三十一章,第2節之13、16、17頁,楊格譯。
(181)約瑟福斯在《猶太戰争史》第七章第7節之4,244~251頁中,記載了阿蘭尼人的一次入侵,并認為他們是&ldquo西徐亞人的一種,正如前所指出的那樣,他們住在頓河兩岸和亞速海一帶&rdquo。
這一推論對于繼《猶太戰争史》之後而作的《上古猶太史》中的任何記叙均未起到參考或引導作用,但卻使得幾乎所有的讀者費盡心機地去查閱以前所提到的有關情況。
H.聖約翰·薩克雷則認為:&ldquo(《猶太戰争史》中的)這段引述前文的話,很可能是約瑟福斯在無意中從某篇與猶太曆史無關的文字中引用的。
&rdquo關于《上古猶太史》之創作情況,可參見薩克雷所著《約瑟福斯:其人及其曆史學》(紐約,1922年),及《不列颠科學院學報》,1930年,15~18頁。
(182)塔西圖:《編年史》,第十二章,第45節。
此外,《中國通史》(巴黎,1777~1785年)是J.A.M.德·英瓦裡亞·德·梅拉的重要譯作,該書是将12世紀末朱熹所撰之《通鑒綱目》譯為法語,并被雷昂·威格在其《曆史論稿:自遠古至1912年間的中國政治史》(第2版,1922~1923年)這一著作中引用。
至于公元前66至公元前58年間的時局,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123~124頁。
格魯特:《匈奴》,202~203頁,其《西域》,201~216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512~522頁。
另見愛德華·布瓦:《論中國曆史上的軍屯戍邊》,載于《亞洲學報》,第4卷,第15期(1850年),344~346頁。
亞曆山大·威利:《西羌曆史》,載于REO,第1期(1882年),436頁。
(77)關于公元前58年至前36年間的局勢,見威利文,載于JAI,第5期(1876年),41~50頁;其《西域史注疏》,載于JAI,第10期(1881年),42頁,49~65頁。
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124~125頁,第21期(1895年),100~106頁。
格魯特:《匈奴史》,209~238頁。
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85~95頁。
伊金特·比舒林:《蒙古史》(柏林,1832年),187~190頁。
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142~146頁,150~155頁,162~163頁,172~177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522~526頁,544~549頁。
(78)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106頁。
(79)有關之譯文,見格魯特:《匈奴史》,229頁,費爾普斯·霍吉斯在其《不列颠的災難》(倫敦,1931年)第258頁中指出:&ldquo裡不是一種長度單位,而更應是一種時間與距離結合的度量單位。
&rdquoH.B.莫爾斯在其《中華帝國的貿易與行政管理》(倫敦,1908年)一書之173~174頁中指出,&ldquo一裡實際上是一名負載的腳夫一天十小時跋涉所走過路程的百分之一&rdquo。
一般來說,可以認為十裡等于三英裡,見艾利克·泰曼:《一名使節的中國西北之旅》(劍橋,1921年),32頁。
(80)夏德:《上伏爾加河域的匈族人與匈奴人》,見于SAWM,272頁;格魯特:《匈奴史》,229頁。
(81)依格魯特《匈奴史》232頁中之見解,此河即為阿姆河;而阿爾伯特·赫爾曼在其《中國與叙利亞之間的絲綢之路》(柏林,1910年)91頁中則認為其為楚河。
(82)威利文,載于JAI,第10期(1881年),51~59頁。
格魯特:《匈奴史》,230~238頁。
除了陳湯本人可能的意圖外,夏德、奇斯靈及格魯特等人關于郅支在中亞地區發起戰争的論點都無足夠根據(見格魯特:《匈奴史》,229頁)。
在曆史資料中并未提到當郅支到達康居後向除烏孫以外的所有部族都發起戰争,也未提到他是在康居軍隊支持之下發動戰争的。
至于匈奴控軍的數字,可能是根據以下事實判斷出來的:(1)烏孫派了8000人的軍隊抵抗他,而郅支則認為&ldquo烏孫兵力無可數計”(2)他到達康居時,手下有3000人的軍隊;(3)中國軍隊攻克了郅支的營壘後,處死了1518人(包括他的兒子),擄走145人,并将1000餘人遣散分送給曾經支援過中國軍隊的當地大戶。
奇斯靈在其《匈奴》一文(載于RECA)中的論點則全受夏德的影響,即認為這一事件是&ldquo匈奴第一次大西遷&rdquo。
(83)E.H.帕克:《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129~137頁。
J.J.M.德·格魯特:《公元前時期的匈奴人》(柏林,1921年),264~288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617~618頁。
(84)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巴黎,1756年),106頁。
(85)亞曆山大·威利:《西域史注疏》,載于JAI,第11期(1882年),109~112頁。
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130~131頁。
愛德華·沙畹:《〈魏略〉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3頁注釋1。
J.J.M.德·格魯特:《公元前的中國西域》(柏林,1926年),177~182頁。
另見奧瑞爾·斯坦因:《亞洲腹地》,第二卷(牛津,1928年),571~572頁。
(86)羅納德·塞姆:《M.維尼西亞斯》,載于《古文獻季刊》,第27期(1933年),146頁。
(87)有關其生平,見韋利奧斯:《羅馬史》,第二章,第116節之3。
(88)關于公元46年至公元52年間的事件,見E.H.帕克:《公元1世紀的烏桓通古斯史》,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81、85、93頁;其《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25~261頁。
又見約瑟夫·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巴黎,1756年),113~115頁。
J.A.M.德·莫瓦裡亞·德·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巴黎,1777年),336~338頁,341~345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第2版,1922年),663頁,667~668頁。
(89)比為附漢求安,曾向皇帝呈送匈奴疆域圖。
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55頁。
(90)鮮卑攻匈奴乃受漢之指使而為,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93頁,及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668頁。
(91)有關讨論,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59~260頁。
(92)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95頁及注釋2。
《〈魏略〉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8頁注釋5,559頁注釋1。
亦見阿貝爾·雷姆薩:《新編亞洲論文集》,第一卷(巴黎,1829年),239~240頁;弗雷德裡希·夏德《上伏爾加河域的匈族人與匈奴人》,載于SAWM,1899年,第二卷,249~251頁。
奄蔡更名為阿蘭的情況,與公元25~55年間的局勢有關,見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68及150頁,但具體年代不詳。
上述情況又被阿爾弗萊德·馮·蓋茨米德在其《伊朗史》(蒂賓根,1888年)69~70頁中與阿蘭尼人出現于歐洲聯系在一起。
斯特拉波認為(見其《曆史》第一章,第2節之34),&ldquo對各個部族來說,更改自己的名稱是常有之事&rdquo。
又見于費迪南德·李希霍芬:《中國》,第一卷(柏林,1877年),51頁。
(93)塔西圖:《編年史》,第十二章,第45節。
(94)有關上述事件,見E.H.帕克:《土爾庫-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61~262頁。
J.A.M.德·莫瓦裡亞·德·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巴黎,1777年),356~357頁,362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1922年),695頁。
(95)關于公元72~77年間的事件,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62~263頁。
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56~158頁,211~212頁,221~232頁。
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362~376頁。
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695~696頁,700~704頁。
又見沙畹:《中亞發現的中國碑刻》(巴黎,1902年),19~20頁。
奧瑞爾·斯坦因文,載于《中印史論》(牛津,1921年),732、1147~1151頁;《亞洲腹地》(牛津,1928年),540~541頁,572~573頁。
(96)約瑟福斯:《猶太戰争史》,第七章,第7節之4,244~251頁。
此次事件在韋斯巴芗執政時期的第四年(即公元72~73年)曾被約瑟福斯記載下來,但此後直至公元75年帕西亞的沃羅吉斯起兵驅逐入侵者時卻失考,阿爾弗萊德·馮·蓋茨米德在其《伊朗史》(蒂賓根,1888年)133頁中認為此事件發生于公元72年,R.P.龍登在其《圖拉真伊朗戰争考證》(載于JRS,第21期,23~24頁)亦持此見。
(97)見A.R.安德森:《亞曆山大在裡海之門》,載于TAPA,第59期(1928年),141頁注16,153頁注39。
(98)約瑟夫·馬爾卡特:《論柯曼尼之民族性》,載于AGWG,第13期(1914年),108頁。
(99)是否确有從阿姆河到裡海之間的商路這一長期争論的問題并未引入此處的讨論。
尼祿、森尼卡和布魯斯為了确定其東方政策,曾根據斯特拉波的記載(第二章第73頁和第十一章第509頁)和普林尼的記載(第六章第52頁),認為印度貨物通過阿姆河、裡海、阿爾巴尼亞(賽勒斯河)和菲西斯河(雍河)運抵黑海。
此外,尼祿等人還很可能向希爾卡尼亞的使節們了解通商貿易的可行性,他們完全可以從來自柯爾奇斯、伊伯裡亞和亞美尼亞的羅馬商人口中得到各種信息。
(100)見本書第123頁(原文頁碼)。
(101)在韋斯巴芗和提圖斯執政期内,曾建築了一條防禦工事,它從多瑙河南岸的波依奧杜魯姆(毗鄰帕騷)開始,經孔金、施特勞賓和艾甯,直至烏爾姆。
其後,另一條防禦工事也建了起來,即雷西亞防線,它是建在多瑙河北岸,起自艾甯對岸,直達雷西亞的西部邊境,在彼處與勒爾赫(斯圖加特之西)附近的上日耳曼防衛體系相接。
詳見法布裡西亞斯:《防線》,載于RECA,第十三卷(1926年),605~608頁。
雷西亞防線并非由東向西按部就班地建造的,而是優先建造那些屬于最重要的前線的兵站,途徑是經過各援軍駐地,自多瑙河沿岸的據點,沿着史前時期由多瑙河向北通往赫爾門杜裡人占領的疆域(公元1世紀初)的古老通道而有選擇地進行。
正如塔西圖在其《日耳曼尼亞》第41節中所揭示的,約在公元1世紀中葉,赫爾門杜裡人被允許在不受監督的情況下到多瑙河彼岸去,進入奧古斯塔·溫德裡柯魯姆(奧格斯堡)地區從事商業活動。
此外,韋斯巴芗在多瑙河南岸修建的據點顯然是企圖控制通往奧格斯堡的道路。
令人感興趣的是,靠近這座城市的三個據點&mdash&mdash京茨堡、艾斯靈根和布格豪夫則似乎在多密喜安時期已被燒毀,詳見奧爾文·布諾幹:《羅馬在日耳曼的防線》[載于《考古雜志》,第92期(1935年),6頁注1]。
為此推論,赫爾門杜裡人以前曾是羅馬的盟友,後來卻在韋斯巴芗(公元74~76年)和多密喜安(多在公元92年)時期懷着敵意渡過了多瑙河。
如上所述,便有證據表明在公元74~76年曾發生過赫爾門杜裡人的入侵,同時,文獻資料中有更多的證據說明在韋斯巴芗時期發生的動亂擴大到了馬可曼尼。
再者,另一個事實也是不容忽略的,即馬可曼尼人侵入潘諾尼亞(公元89年、公元92年和公元97年)是緊随修築多瑙河北岸的雷西亞防線之後發生的。
(102)關于公元84年至公元92年間的事态,見E.H.帕克:《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63~267、291頁。
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58、212、224頁。
約瑟夫·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巴黎,1756年),132頁。
J.A.M.德·莫瓦裡亞·德·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巴黎,1777年),388、391~397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05~706頁,713~715頁,717~718頁。
(103)阿蘭尼人很可能在公元88年左右入侵過亞美尼亞,見朱利亞斯·克拉普羅思:《格魯吉亞史》,載于《亞洲學報》,第2卷,第13期(1834年),49~55頁。
M.P.布洛塞:《格魯吉亞史》,第一卷(聖彼得堡,1849年),66頁及注3。
亦見J.A.聖馬丁:《亞美尼亞史地論集》,第一卷(巴黎,1818年),300頁。
(104)H.A.蓋爾斯:《中國名人辭典》(倫敦,1898年),第1956條。
愛德華·沙畹:《中亞發現的中國碑刻》(巴黎,1902年),25頁注3。
(105)約瑟夫·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巴黎,1756年),132頁。
(106)E.H.帕克:《公元1世紀烏桓通古斯史》,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93頁。
梅拉:《中國通史》,第三卷(巴黎,1777年),397頁。
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719頁。
在南北匈奴發生戰事期間,鮮卑則在公元50年增強了實力,詳見帕克文第85頁。
(107)德·吉内:《匈奴通史》,第一卷,123、278~279頁;朱利亞斯·克拉普羅思:《繪畫本亞洲史》(巴黎,1826年),109~110頁。
雷昂·卡溫:《亞洲史導論》(巴黎,1896年),96~98頁。
弗雷德裡希·夏德:《上伏爾加河域的匈族人與匈奴人》,載于SAWM,1899年,第二卷,268~269頁。
基斯靈:《匈族人》,載于RECA,第八卷(1913年),2600頁。
E.H.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劍橋,1913年),122頁。
荷内·格羅塞:《亞洲史》,第二卷(第3版,巴黎,1922年),191頁。
奧托·福蘭克:《中華帝國史》,第一卷(柏林,1930年),399頁。
(108)關于來斯庫波裡斯的情況尚未見于文獻記載,至于錢币學方面的證據,可參見P.O.布拉喬夫:《希臘殖民地的錢币彙編》[(俄文版),敖德薩,1884年],252~253頁。
沃爾維克·羅思:《希臘錢币彙編:蓬塔斯&hellip&hellip及博斯普魯斯王國》(倫敦,1889年),54~56頁。
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599、600、611頁。
(109)E.H.帕克:《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93~294頁。
(110)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212頁。
瓦爾特·富克斯:《土爾番諸國》,載于《東亞雜志》,第13期(1926年),130頁。
奧瑞爾·斯坦因:《亞洲腹地》(牛津,1928年),573頁。
(111)此處普林尼力圖介紹一種文獻記載的史實,即&ldquo西徐亞旁系部族&rdquo,其内容是根據希羅多德書之第四章之3~4節及加士丁書第二章第5節所述而來的。
然而,這些史實又曾出現在諸如瓦勒裡亞斯·弗拉庫斯所著的《阿格諾提卡》之第六章和阿米亞努斯·馬塞裡努斯書的第二十二章中,而且也都在文中提到吐魯葛迪提人(居于多瑙河河口附近)。
這樣看來,普林尼的記述就顯然是出自與他同時代作家的著述了。
(112)赫爾曼:《雅克薩馬特》,載于RECA,第九卷(1914年),1170~1180頁,其中介紹了10位作者(6位希臘作者,4位拉丁作者)曾經以不同的對音法提到過雅克薩馬特人。
不過赫氏認為,如果把來自普林尼《博物志》第六章第21節中的&ldquo馬劄馬卡依&rdquo之名确定即為&ldquo雅克薩馬特&rdquo人,是頗值得懷疑的,尤其在德特爾夫森之後更是如此,德氏在其研究普林尼的地理著作的書中将那個民族考為&ldquo馬紮卡依&rdquo或&ldquo馬劄卡西&rdquo。
(113)在《博物志》第六章第39節中,普林尼提到一個名為&ldquo烏提多爾西&rdquo的民族,而梅霍夫将此改定為&ldquo烏提·奧爾西&rdquo。
今人托勒密在其有關艾茅斯山中的西徐亞人的論述中(第六章第14節),使用了&ldquo阿拉諾爾西&rdquo的名稱。
托馬歇克、赫爾曼等人則一緻主張這個民族的名稱應該改稱為&ldquo阿蘭尼·奧爾西&rdquo。
對古代民族的考據,其要旨本在于将由于文獻傳抄等原因造成的讀音錯誤一一剔除,恢複原始作者的字與音。
以上所讨論的,即是此種情況。
那個古代民族的名稱在某一情況下發生了歧誤,而接着又被兩位傳抄文獻的人錯錄了下來,他們一位用的是拉丁文,另一位用的是希臘文。
如是,根據馬卡特在其《埃爾蘭曆史考證》一文中的觀點[見《語言學報》增補刊第10期(1905年)第85~87頁],兩種古名稱中的&ldquo奧爾西&rdquo字根有着某種内在聯系,這一點是得到認同的。
(114)E.H.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劍橋,1913年),120頁。
(115)根據考古學材料,斯塔夫羅波爾地區(即塞拉西人領地)在公元1世紀時是與中國接壤的,詳見M.I.羅斯托夫特譯夫:《南俄羅斯的伊朗人與希臘人》(牛津,1922年),132頁。
(116)由博斯普魯斯王國到中亞地區的交通路線,被赫爾曼、基斯靈和克雷奇默爾所揭示,見RECA,第九卷(1914年),1178、1181、2245頁。
但他們的觀點是這條道路在察裡金或薩拉托夫越過伏爾加河繼而向東延伸,經過奧倫堡通往西爾達亞。
不過他們這一說法缺少足夠的證據。
(117)維望·德·聖馬丁:《古代地理研究》,第二卷(巴黎,1852年),49頁。
卡爾·紐曼:《在斯堪特人地方的希臘人》,第一卷(柏林,1855年),213~215頁。
約翰·阿伯克諾姆比:《史前及上古時代的芬蘭人》,第一卷(倫敦,1898年),7頁。
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104頁。
(118)A.M.托爾格倫:《彼爾姆人研究》,載于ESA,第3期(1928年),92頁。
(119)見安德雷·伯特洛:《托勒密筆下之古代中亞及東南亞》(巴黎,1930年),217頁。
(120)有關這些名稱的考證,見米勒所編之托勒密《地理》(1883年),429頁。
卡爾·米倫霍夫:《德意志古文化研究》,第三卷(柏林,1892年),95~100頁。
赫爾曼:《薩姆尼提人》,載于RECA,第2期。
(121)弗雷德裡希·夏德:《張骞&mdash&mdash中國經營西域的開拓者》,載于JAOS,第37期(1916年),96頁。
J.J.M.德·格魯特:《紀元前時期之中國西域》(柏林,1926年),15~16頁。
夏德主張所謂&ldquo大澤&rdquo即亞速海,但此說未被接受。
一般認為,當為裡海或鹹海。
(122)見亞曆山大·威利:《西域史注疏》,載于JAI,第10期(1884年),44頁。
(123)同上注,152頁注5。
(124)愛德華·沙畹:《〈後漢書〉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70頁。
(125)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95~196頁。
亦見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8頁注5,559頁注1。
(126)沙畹文,載于《通報》,第8期(1907年),150、168頁。
(127)見沙畹:《〈魏略〉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8~559頁。
以上兩種譯文出自P.A.布德伯格博士。
馬端臨的記述由于出自後世,故不具有曆史的權威性,阿貝爾·萊姆薩的譯文(載于《亞洲史新論》,巴黎,1829年),239~240頁,則是被經常引用的。
(128)關于Hsp-sǒ,見格魯特:《公元前時期的匈奴人》(柏林,1921年),229頁;關于Hap-suo,見伯恩漢德·卡爾格倫:《中文及中日分析辭典》(巴黎,1923年),第823條及第75條。
(129)李希霍芬:《中國》,第一卷(柏林,1877年),463頁。
(130)見羅伯古籍書局出版有關斯特拉波文獻中H.L.瓊斯所寫段落中的注釋。
(131)維望·德·聖馬丁:《古代地理研究》,第二卷(巴黎,1852年),127頁。
(132)亞曆山大·馮·洪堡:《中亞細亞》,第二卷(巴黎,1843年),179頁;約瑟夫·馬爾卡特:《艾蘭史研究》,載于《語言史研究》,增補本第10期(1905年),83~84頁。
(133)歐仁·卡韋尼亞克:《羅馬之和平》(巴黎,1928年),238頁。
(134)《不列颠百科全書》第九版,第十八卷(1885年),594頁,而德文譯書(《伊朗史》)直至1888年才出版。
(135)夏德:《中國與羅馬東境》(上海,1885年),139頁注1。
(136)夏德文,載于JNCB第二卷,第21期(1886年),215頁。
(137)W.托馬歇克文,載于SAWW,第117期(1889年),37頁;又見其《奧爾西》,載于RECA,第一卷(1894年),2569~2660頁。
(138)關于這些名稱的特點,見康拉德·米勒:《古羅馬疆域行旅考》(斯圖加特,1916年),第二十七至二十九章,第三十四章。
(139)夏德:《上伏爾加河域的匈族人與匈奴人》,載于SAWM,1899年,第一卷,251頁。
亦見249頁。
(140)沙畹文,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8~559頁。
(141)馬爾卡特文,載于《語言史研究》增補本,第10期(1905年),84~85頁,240~241頁。
(142)夏德:《金斯米爾先生與匈奴人》,載于JAOS,第30期(1909年),41~42頁。
(143)例如,E.H.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劍橋,1913年),107、120頁;基斯靈:《匈族人》,載于RECA,第八卷(1913年),2585頁。
(144)格魯特:《匈奴史》,229頁。
(145)見卡爾格倫:《分析辭典》中第238及1052條的語音分析。
(146)格魯特:《中國西域》,15~16頁。
(147)沙畹:《〈魏略〉所記西域諸國》,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61~562頁。
(148)艾德瓦·蘇艾斯:《地球之面貌》,第三卷,H.B.C.索拉斯譯本(牛津,1908年),160~163頁。
以上各山脈之聯系見于亞曆山大·馮·洪堡在其《中亞細亞》第三卷(巴黎,1843年)中之論述及地圖。
最近的有關信息,則見于倫敦1931年版陸軍部辦公廳地圖處所編之&ldquo中亞地圖&rdquo(第2版)。
(149)見W.W.羅克希爾(即柔克義):《威廉·盧布魯克行記》(倫敦,哈克路特研究會,1900年),254~255頁。
這段路程為2600英裡,他曆時2個月又10天。
(150)希羅多德所描述的路線,見亞曆山大·馮·洪堡:《中亞細亞》,第一卷(巴黎,1843年),389~411頁。
威爾赫爾姆·托馬歇克文,載于SAWW,第117期(1889年),1~70頁。
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106~114頁。
安德雷·伯特洛:《托勒密筆下之古代中亞及東南亞》(巴黎,1930年),34~51頁。
G.F.赫德森:《歐洲與中國》(倫敦,1931年),27~52頁。
(151)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248~253頁及地圖。
(152)本文提到的這些史實,詳見格魯特:《匈奴史》,62、79、221、227頁。
約瑟夫·馬爾卡特文,載于AGWG,第13集(1914年),第一卷,65~68頁。
(153)格魯特:《匈奴史》,221頁。
(154)沙畹文,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8~561頁。
(155)馬爾卡特上文,65~66頁。
(156)見阿爾伯特·赫爾曼:《中國曆史及商業地圖冊》(劍橋,馬薩諸塞,哈佛&mdash燕京研究院,1935年),24、26~27頁。
(157)關于天山北部車師民族的不同王國,見沙畹文,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7頁,第8期(1907年),210~211頁;格魯特:《西域》,159、161~162頁。
關于車師前、後王庭,見奧瑞爾·斯坦因:《亞洲腹地》,第二卷(牛津,1928年),549~586頁;歐文·拉梯摩爾:《鞑靼民族》(波士頓,1930年),146~148頁。
(158)關于匈奴與烏孫和丁令的戰争,見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122~123頁,第21期(1895年),104、113、263頁;格魯特:《匈奴史》,62、199~200頁、202、220~221頁,227、253~254頁;雷昂·威格:《曆史論稿》,第一卷,510~511頁,545~548頁,705頁。
(159)此項考古發現是威爾赫爾姆·拉德羅夫完成的,見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248頁;A.A.薩哈羅夫:《阿爾泰山的出土文物》,載于JAI,第55期(1925年),37~57頁。
關于貝萊爾山區發現的文物,見薩哈羅夫:《西伯利亞考古資料》,載于ESA,第3期(1928年),132~140頁。
(160)G.O.伯羅夫卡:《科茲洛夫探險隊1924~1925年在蒙古的考古發現》,載于《考古學報》副刊,1926年,341~368頁。
W.P.葉茨:《科茲洛夫探險隊的發現》,載于《伯林頓學報》,第48期(1926年),168~185頁。
E.H.闵斯:《北亞發現的小青銅器》,載于《考古學報》,第10期(1930年),1~23頁,這些器物之年代為公元前2年,見8頁。
約阿希姆·維爾讷文,載于ESA,第9期(1934年),258~269頁。
(161)J.G.安德森:《聯通歐亞的道路》,載于JRAS,1929年,422~425頁,亦見其《草原之路》,載于《遠東曆史博物館館刊》1929年第1期,143~163頁,安德森将此四省份稱為尤克星(黑海)、亞納尼諾、米努辛斯克和綏遠。
(162)葉茨文,載于《伯林頓學報》,第48期(1926年),173頁。
(163)E.H.瓦明頓:《羅馬帝國與印度之間的交通》(劍橋,1928年),207~208頁。
關于庫班古墓中發現的中國文物,見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第336頁,及羅斯托夫譯夫:《南俄羅斯的伊朗人與希臘人》第132頁;關于德國發現的中國文物,見貝特霍爾德·勞費爾:《羅馬帝國統治時期萊茵河地區的中國文物》,載于《環球學刊》第88期(1905年),45~49頁。
(164)帕克:《土爾庫&mdash西徐亞部落》,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0期(1893年),15頁。
關于黃金帶扣,可參見文獻總目中&ldquo歐亞北部民族藝術&rdquo的有關條目,亦見于保爾·伯希和文,載于《通報》,第26期(1928年),139~143頁。
(165)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103頁。
(166)可比較帕克的系列論述,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103、107、111、117頁。
(167)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57頁。
(168)格魯特:《西域》,第33頁。
又見威利文,載于JAI,第11期(1882年),113頁。
(169)帕克文,載于《中國史研究》,第21期(1895年),259頁。
依中國典籍記載,當時的中國政府接受&ldquo貢品&rdquo,但又予以&ldquo饋贈&rdquo。
帕克在其《中國的曆史、外交與商業》(第2版,倫敦,1917年)第42頁中指出:&ldquo所謂古代之貢物,實為一種貿易形式。
&rdquo歐文·拉梯摩爾在其《滿族:沖突的搖籃》(紐約,1932年)第111頁中說:&ldquo對曆史上給宗主國進貢的部落的真正地位進行研究是有重要意義的。
顯然,許多的貢品實際上是一種交易形式,這些貢品是由專門的官員統一收購的。
在一些典型的事例中還可看出,向宗主國繳交的貢物,其實就是變相的賦稅。
而另一方面,作為對納貢部落的回贈,其價值又往往遠大于貢物本身。
&rdquo 在《蒙古曆史中的地理因素》一文(載于《地理雜志》1938年第91期,12頁)中,拉梯摩爾進一步論述:&ldquo在我們有所了解的各個曆史時期,都可以找到證據說明通過進貢或交易而達成的交換對于草原遊牧部族的生活具有重要意義。
&rdquo他還認為(見上文,14頁):&ldquo奧爾肯的土爾克斯人原本是遊牧部落,但他們與中國和土爾奇斯坦的綠洲地區開展了大量貿易活動(正如早年匈奴所為一樣)&hellip&hellip奧爾肯的土爾克斯部落首領們漸漸變成了某種生活奢侈的君王,他們的收入已遠不止是其部民以牛群上繳的貢賦和為其專門提供的服務。
&rdquo此外,還可引用W.W.柔克義在其《喇嘛的土地》(紐約,1891年)第141頁中的論述,盡管這段論述是針對現代情況而言的:&ldquo人們不無驚奇地注意到,蒙古人和西藏人的首領們是怎樣壟斷在各自領地上的貿易活動的&hellip&hellip一個蒙古人如果知道其頭領有馬匹或駱駝要出售的話,他是不敢将自己的牲畜拿出去進行交易的,或者,如果這個部民鬥膽私下出賣了一頭牲畜,他定會将所賣得的錢物的一部分上繳給頭領,以求得頭領寬恕他冒犯了所定下的規矩。
&rdquo (170)見威廉·裡吉衛:《純種馬的起源及影響》(劍橋,1905年);薩利姆·貝克:《蒙古馬》(天津,1926年)。
這種矮種馬迄今仍是外蒙古的主要馬種,見查爾斯·貝爾:《争奪蒙古的鬥争》,載于JCAS,第24期(1937年),62頁。
(171)此問題本是極有意思的,但本書不作探讨。
參見威利文,載于JAI,第10期(1881年),44~45頁。
夏德文,載于JAOS,第37期(1917年),102~103頁,109~113頁。
格魯特:《西域》,35~42頁,110~111頁。
尤其見于W.W.塔恩:《希臘陸軍與海軍之發展史》(劍橋,1930年),77~83頁,156~159頁,及W.P.葉茨:《馬匹&mdash&mdash中國早期曆史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載于ESA,第9期(1934年),231~255頁。
(172)沙畹文,載于《通報》第6期(1905年),559~560頁。
在馬可·波羅的《黑暗之國》一文中,他這樣寫道:&ldquo那裡的人們擁有巨量的皮貨,他們有名貴的紫貂,有貂皮、北極熊皮、灰鼠皮、黑狐皮及其他各種珍稀毛皮。
他們都是從事貿易活動的獵手,積貯了無數的皮貨。
與之相鄰的&lsquo光明之國&rsquo的人們從他們手中購買這些皮貨,因為有&lsquo黑暗之國&rsquo的人将皮毛運到邊境上做交易。
商人們便購買這些産品,并從中謀取暴利。
我可以明确地說&hellip&hellip這個國家的邊界就與大羅西亞相接。
&rdquo(玉爾書,第二卷,484頁,亦見于486頁。
) (173)普林尼:《博物志》,第三十四章,145節,第三十七章,204節;《紅海航行記》,第二節之39。
沃明頓:《羅馬帝國與印度之間的貿易》,157~159、362頁。
哈德森:《歐洲與中國》,63頁。
(174)關于當時時局情況的消息傳播的速度,可以從盧布魯克所記載的自蒙古的卡拉庫魯姆到伏爾加河需要70天這一事實來推斷。
在北方地區,根據安東尼·堅金森的報告,冬天乘雪橇,3天可以行走400英裡。
(175)&ldquo羅克索蘭尼&rdquo或&ldquo羅克薩拉尼&rdquo的意思,在闵斯書《西徐亞人與希臘人》的120頁中認為是&ldquo金發碧眼的阿蘭尼&rdquo,而在羅斯托夫譯夫的《伊朗人與希臘人》115頁和255頁中則認為是&ldquo白色阿蘭尼&rdquo。
(176)P.J.沙爾發利克在《斯拉夫古代文物》第一卷(萊比錫,1843年)545頁中提到阿蘭尼人相鄰的部落。
(177)見《外海航行記》第二卷,39節,W.H.斯考夫譯(費城,1927年)。
(178)馬爾卡特:《論柯曼尼之民族性》,載于AGWG,第13期(1914年),182頁注1。
後來,阿蘭尼人被改稱為&ldquo阿斯&rdquo或&ldquo阿西&rdquo,又被俄羅斯人稱為&ldquo亞西&rdquo,見艾米爾·布萊什賴德:《中世紀研究》,第二卷(倫敦,1910年),84~85頁。
(179)見闵斯:《西徐亞人與希臘人》,103頁。
(180)阿米安努斯·馬塞林努斯前揭書,第三十一章,第2節之13、16、17頁,楊格譯。
(181)約瑟福斯在《猶太戰争史》第七章第7節之4,244~251頁中,記載了阿蘭尼人的一次入侵,并認為他們是&ldquo西徐亞人的一種,正如前所指出的那樣,他們住在頓河兩岸和亞速海一帶&rdquo。
這一推論對于繼《猶太戰争史》之後而作的《上古猶太史》中的任何記叙均未起到參考或引導作用,但卻使得幾乎所有的讀者費盡心機地去查閱以前所提到的有關情況。
H.聖約翰·薩克雷則認為:&ldquo(《猶太戰争史》中的)這段引述前文的話,很可能是約瑟福斯在無意中從某篇與猶太曆史無關的文字中引用的。
&rdquo關于《上古猶太史》之創作情況,可參見薩克雷所著《約瑟福斯:其人及其曆史學》(紐約,1922年),及《不列颠科學院學報》,1930年,15~18頁。
(182)塔西圖:《編年史》,第十二章,第4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