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 《蘇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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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始終不肯。

     原告大清帝國政府所控的罪名是:“污蔑朝廷,大逆不道。

    ” 被告六人之中,足以牽涉到這八個字的大罪的,僅有章、鄒二人。

    程吉甫是蘇報社的賬房,供稱在職務上隻管告白(廣告),不管言論。

    陳仲彜是蘇報社老闆陳範的兒子(是在陳撷芬的《女學報》報館被捕的),供稱本人與蘇報社無關。

    法官問他:“能不能代替父親&lsquo受罪&rsquo?”他答複說:“不能。

    ”錢允生供稱本名寶仁,允生兩個字是号(也是在女學報館被捕的),和蘇報社也毫無關系。

    (事實上,他和陳範頗有來往,鼓勵陳範革命,曾經自稱為孫中山先生,化名錢寶仁。

    然而,革命成功以後,他并未求官。

    他可能隻是一位熱心分子,染有好作大言的小毛病而已。

    )龍積之供稱,本名澤厚,是廣西桂林人,貢生出身,以知縣分發四川,到過成都,對于“自立軍”散發“富有票”的事絲毫不知。

    (他和鄒容一樣,也是自動到巡捕房投案的。

    ) 這四個人,其後又經過了幾次審問,終于先後被釋放。

    程吉甫、陳仲彜、錢允生,先被無條件開釋。

    稍後,龍積之于取保以後,暫釋。

    (暫釋以後,未再被捕。

    ) 章炳麟供稱:“先曾讀書,後在報館充主筆。

    &hellip&hellip去年回國,今年二月在愛國學社任教習。

    因見康有為著書反對革命,袒護滿人,故我作書駁之。

    &hellip&hellip&lsquo原告&rsquo所指書中&lsquo載湉小醜&rsquo四字觸犯清帝聖諱一語,我隻知清帝乃滿人,不知所謂聖諱。

    小醜兩字,本作類字或小孩子解。

    ” 鄒容供稱,年十九歲,四川巴縣人,“初來滬入廣方言館,後至日本東京留學。

    因憤滿人專制,故有《革命軍》之作。

    ” 當天,會審公廨無法判決。

    清吏在幕後多方活動,甚至運動了各國駐華公使,通過領事,對會審公廨施以壓力。

    上海的輿論界,包括英國人的《字林西報》,很多對被告表示同情。

    隻有《新聞報》,是站在清廷的立場。

     案子一直拖到次年四月初七(1904年5月21日),會審公廨為這件事最後又開了一次庭,由上海縣知事汪懋琨、谳員黃煊英、英國副領事德為門,會同審問。

    當場判決了“章炳麟監禁三年,鄒容監禁二年,自上年到案之日起算,期滿逐出租界。

    ” 鄒容在監獄裡得了病,在乙巳年二月二十九日(1905年4月3日)去世。

     章炳麟在監獄裡始則絕食七天,未死;繼則與獄卒沖突,被打,也沒有死;終于以順處逆,安之若素,先後被指定當裁縫,當廚子,以代勞役,頗能抽出時間教鄒容佛學,寫稿子在外邊的報紙上發表。

    他在丙午年五月初八日(1906年6月29日)受刑期滿,恢複自由,被蔡元培、葉瀚等十幾人接了出來。

    當天晚上,乘船去了日本。

    船票,是同盟會特地叫同志龔煉百與時功玖買了送給他的。

     他到了日本,留日學生在五月二十四日(7月15日)開了一個盛大的會歡迎他。

    到會的有兩千人左右。

    白浪滔天(宮崎寅藏)也在場,于章炳麟緻詞之後發表演講。

     《蘇報》案到了此時,可謂完全結束。

    《蘇報》本身,在案發以後不久,于閏五月十三日(7月7日)被封。

    陳範帶了兩個女兒(撷芬、信芳)和姨太太(芬)在日本住了一些時,姨太太在橫濱加入了馮自由與梁慕光所創立的洪門三點會分會。

    陳範本人又去香港,在甲辰年(1904年)回到上海,被捕,在牢裡關了一年多。

    後來,他去湖南醴陵,依該縣縣知事、他的朋友汪文溥為生。

    武昌起義以後,他叫汪文溥催促湖南革命當局出兵,幫助在漢陽的革命軍。

    其後,他在上海當《太平洋報》主筆,又在北京辦《民主報》。

    最後,在1913年1月,病故于上海。

     《蘇報》案雖則是上海一個報社的案子,雖則是死難的僅有鄒容一人,影響之大,等于一次轟轟烈烈的武裝起義。

    清廷的威嚴,被這件案子戳破。

    革命的思想,從此代替了維新、保皇、立憲,而成為主流。

    過去,很多人以為革命隻是孫中山一個人或極少數附和他的人,一種超時代,甚至是不切實際的“高調”,并且還有些人以為革命隻是孫中山以及“目不識丁”的若幹會黨或土匪的“作亂”。

    連吳敬恒本人,都曾經懷疑孫中山“是否像蚆蠟廟裡的大王爺爺”。

    自從《蘇報》案發生,一般老百姓,尤其是知識分子,讀了鄒容、章炳麟的文章,對革命與革命黨的了解大為進步。

    他們心中開始在想:“像鄒容、章炳麟這樣的人也主張革命,作了革命黨,可見革命是對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