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 《蘇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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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二人告辭,俞說:“我住南京芝麻營六号。

    我們可以常通信。

    稱我&lsquo俞燕&rsquo,你叫&lsquo吳謹&rsquo好了。

    ” 第二天夜裡,沈步洲與何梅士(靡施)兩個人,來到了吳敬恒的寓所,告訴他:蘇報社的賬房程吉甫被捕。

    吳敬恒于是同着沈、何二人,去蘇報社探詢一個究竟。

    走到日升樓前面,遇見章炳麟和一個學生敖孟姜,便告訴他們蘇報社有人被捕的消息。

    章、敖二人于是也一同去到蘇報社。

    到了蘇報社,大家見到了陳範。

    陳範說,程吉甫被捕之時,他本人在社,巡捕來了兩個,都是住在鄰近而且認識他的,卻故意問他:“陳範在不在?”他說:“陳範出去了”,這兩個巡捕并不再問,也不進裡面房間去搜,僅僅把拘拿票給他看,他看見上面寫着有七個人的名字,除了程吉甫與陳範兩個以外,還有陳夢坡、章炳麟、鄒容、劉保恒、龍積之。

     “陳夢坡”三個字是陳範本人的号。

    拘票上把他寫成了兩個人,有點奇怪。

    巡捕根本和他認識,卻見到了面而又問“在不在?”更加奇怪。

    吳敬恒心中明白,這必定是俞明震的苦心。

    俞在吃面以前,告訴過他:“夢坡我熟人。

    昨往,彼适出門,見其會計陳吉甫(程吉甫)。

    先生等勸其溫和乎?太炎先生似乎鬧得亦太兇。

    ”陳範是湖南人,在鉛山當過知縣,确是俞的朋友。

    陳範這時候自己也對吳敬恒、沈步洲、何梅士、章炳麟、敖孟姜等五個人說:“可怪之至,前日俞恪士(俞明震)從南京來,我心知有異,推說出門,他與我賬房略談報事而去。

    ” 吳敬恒向大家說,拘票上把陳範與陳夢坡寫成兩個人,是俞明震故意如此,表示這件事他做不得主,希望老朋友了解;先抓一個賬房,這是“大事化小”,以便敷衍上峰。

     章炳麟和敖孟姜聽了,冷笑。

    陳範的女兒陳撷芬說:“既然他們巡捕認識爸爸,卻又不抓,此中必有緣故。

    ”章、敖二人不耐煩再聽下去,便說“我們走罷。

    ”二人“悻悻而出”以後,吳就對陳撷芬說:“他既認識而不拘,想要放我們逃走。

    既放我們逃走而不逃,乃就先将腦袋送去,方鼓吹革命了矣。

    ”陳範聽了,微笑。

    于是,陳撷芬雇了黃包車,把父親陳範,送到愛國學社的宿舍。

    陳範的一個姨太太,運送鋪蓋。

    吳敬恒與沈步洲及何梅士,也去愛國學社,準備繼續商談。

    到了愛國學社,章炳麟已經睡在宿舍的床上,“在被中罵曰,&lsquo小事擾擾&rsquo。

    ” 這一晚,陳範睡在宿舍;吳、沈、何與陳撷芬及陳範的姨太太各自回家。

     次日,吳敬恒到愛國學社,沈步洲也到了;跟着,葉浩吾(葉瀚)也來了。

    葉一進門,便向吳拱手,說“稚公留此身以有待,枚叔先生(章炳麟)何在?”說着,便先走進宿舍裡去。

    等到吳、沈二人進至宿舍之時,葉浩吾又已離開宿舍而去。

     吳、沈二人到了樓上,幫助陳範收拾,雇了三部車子,到新閘吳彥複的住處。

    吳彥複是吳長慶的兒子(其後作了章行嚴的嶽父)。

    不巧,吳彥複本人已去天津,吳彥複的母親不肯将陳範收留。

    吳敬恒與沈步洲二人隻得又把陳範送到白克路修德裡常州人湯中所辦的“演譯社”。

    湯中對陳範欣然容納。

     這一天的晚上,沈步洲偕同何梅士來到吳敬恒的寓所,告訴他:在下午六點鐘的時候,有巡捕多人到了愛國學社,“章太炎(炳麟)方在賬房算賬,巡捕出拘票,問有某某等否?章曰,&lsquo餘皆沒有。

    章炳麟是我。

    &rsquo巡捕即以索系之。

    章欲回宿舍取物,亦未許。

    ” 吳敬恒在《回憶蔣竹莊先生之回憶》一文之中寫道:“六日(事實上,是閏五月初七日),報亦披露(章氏被捕的消息),滿城風雨,且聞陳夢坡之子與劉保恒皆被捕。

    &hellip&hellip晚上,又哄傳章太炎已在捕房寫信,勸鄒容、龍積之自行投到。

    後聞鄒容已被張溥泉(繼)藏匿虹口教士處,得章信,鄒即出。

    ” 鄒容投案以後,到了閏五月二十一日(7月15日),才和其餘的五人(章炳麟、程吉甫、陳仲彜、錢允生、龍積之)被提到會審公廨,由松江府知府孫建臣、上海縣知事汪瑤庭(懋琨),會同英國副領事迪比南公開審問。

    原告是大清帝國政府,由律師古柏及哈華托作為代言人。

    被告的律師,是博易和瓊斯兩個人。

     這便是轟動中外、空前絕後的《蘇報》案。

    政府向平民告狀,在中國的曆史上是第一次。

    而且,所告的是洋狀,在租界的法庭上對簿,在當時的人看來,是一個大笑話。

    事前,清廷竭力想把章、鄒等六位引渡,用傳統的嚴刑來逼供,來殘害。

    然而,租界的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