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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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咨明督部堂注冊外,所有此後兵馬俸饷兵米眷口各項奏冊,如遲至四月以後始據送到,如何按其遲延月日,分别參懲,以期營員知所儆畏,而具題例限,免緻遲延之處,合再劄饬該司,立即遵照前劄,會同督糧道,迅速再行妥議通詳,刊入省例通頒,以垂久遠。
并将單開記過各員移營知照,毋稍洩忽,速速。
計粘單一紙。
并本司道會議,兵米奏冊造送遲延分别開參記過一案,奉撫憲批:兵馬俸饷班兵眷口等項奏銷冊籍,與兵米事無二緻,如有冊到遲延,自應一律辦理等因各到司。
奏此,本司道遵查閩省文職各官遞年應造糧米完欠奏冊,案經前司道會議,請自道光二十四年辦理二十三年奏銷為始,各屬應造糧米奏冊,統限三月内送齊;尚再遲至四月以後未到者,将造冊之員記大過一次,五月未到記大過二次,如遲至六月望後尚無造送,必須剔出另辦,一面差提經識,帶案赴省,彙造補奏。
其遲延職名,即照四月起遲逾月日扣計,咨部開參,仍将造冊之員記大過三次。
詳奉憲批允準通饬遵循辦理在案。
是文職糧米奏銷屬冊逾期未到,既已議定懲儆章程,而武職營冊延不造送,亦自應議立定章,以杜遲誤。
伏查各營應造奏銷各冊,案經奉準部咨,兵馬奏銷,例限六月題報,通饬各營,統限三月初旬造齊,飛送司中,于六月望前彙總詳題。
又例載:營衛各員造送關系錢糧冊結,遲延違限不及一月者罰俸六個月,違限一月以上者罰俸一年,違限三月以上者降一級留任,違限六個月以上者降二級留任,違限一年以上者降一級調用。
如冊結已經申送,而提鎮不即轉送,以緻遲延,關系錢糧冊結,違限不及一月者罰俸三個月,違限一月以上者罰俸六個月,違限三月以上者罰俸一年,違限六個月以上者降一級留任,違限一年以上者降二級留任。
因舛錯遺漏經該管上司駁查更正,遲延三月以内者照造冊舛錯例議處。
其因舛錯遺漏,以緻遲延三月以上者,仍照造冊遲延例議處各等語。
是營中造報奏銷冊籍,既已定有限期,如有舛錯遲延,自應分别查參。
今各營應造兵馬俸饷班兵眷口等款奏冊,應請查照錢糧糧米前辦例案,酌中定議,以垂永遠。
嗣後各營兵馬俸饷班兵眷口奏銷,無論遠近,悉照部行定限三月初旬出文,未旬到司。
所有承造之都守,倘遲至四月内送到者詳記大過二次,五月内送到者記大過三次。
如遲至六月望前始行送到,辦理未免忙促,緻稽通案,莫能依期結總,除記大過四次外,查系候補事署之員,停其委署一次,若系實任人員,凡遇應升之缺停其拔擢。
如六月望後尚無造送,維時已逾六月望前彙總之限,必須剔出另辦。
一面由司行提經識,帶案赴省彙辦補奏。
其遲延職名,即照四月起扣計違限月日,于請題詳内開報,咨部查參。
并将承造之都守撤回省垣,勒限趕造,一面遴員接署。
其本管上司副參遊擊及端轄之都守督造核轉,責任攸關,嗣後兵馬俸饷班兵眷口各奏冊,自四月起至六月止,如遲延一月者記大過一次,遲延二、三個月未到者遞加記大過三次為率。
似此辦理,庶期承督造各營員知所儆畏,而奏銷亦免緻遲誤。
緣奉前因,合将兵馬俸饷班兵眷口等項奏冊遲延,查照議定開參遲延兵米奏冊章程會議詳覆,是否有當,伏候憲台察核批示,以便刊入省例,通移各營遵照,實為公便。
除詳某憲外,為此備由呈乞照詳施行。
議覆各營造報兵米奏冊遲延限期章程 一件奉總督部堂王批本道會同藩司具詳議覆各營造報兵米奏冊遲延限期章程一案等由。
奉批:仰候撫部院批示遵行錄報。
繳。
又奉巡撫部院呂批:查兵馬奏銷,例限六月具題。
其營冊送到遲延,如何分别參懲,因未嚴立限期,以緻營員無所顧忌,年複一年,實屬不成政體。
茲該道将營中應造兵米奏冊一款,會同藩司查照文職糧米奏冊,核計遲延月日,酌中議定記過開參章程。
所議甚屬妥協。
第兵馬俸饷班兵眷口等項奏銷冊籍與兵米似無二緻,如有冊到遲延,自應一律辦理。
仰即移會藩司通移遵照,并抄詳錄批,劄饬布經曆刊入省例,印刷一百五十本,刻日送由該道轉送本部院衙門,通頒各鎮标協營遵照,以垂久遠,毋遲。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計抄詳一紙。
為遵劄會議詳請示遵事。
案奉撫憲劄開:案照各營兵馬俸饷兵米班兵眷口各項奏銷,例限六月具題。
營冊定限三月初旬造齊,出文申送到司,久經刊例通頒在案。
本年辦理四年分奏銷,先據糧道具詳,陸提等二十營,遲至六月底,兵米冊尚未到,請饬另辦等由。
當經批令将承督造遲延之員,先行分别詳請記過。
茲據該道詳稱,陸提中營守備林連高、左營守備林如籠、右營守備劉得盛、前營守備王繩武、後營守備謝大瑞、泉州城守營守備方世雄、同安營守備惠壽、漳州府屬之水提中營守備吳鴻源、左營守備王興邦、右營守備龔正勳、前營守備陳世英、後營
并将單開記過各員移營知照,毋稍洩忽,速速。
計粘單一紙。
并本司道會議,兵米奏冊造送遲延分别開參記過一案,奉撫憲批:兵馬俸饷班兵眷口等項奏銷冊籍,與兵米事無二緻,如有冊到遲延,自應一律辦理等因各到司。
奏此,本司道遵查閩省文職各官遞年應造糧米完欠奏冊,案經前司道會議,請自道光二十四年辦理二十三年奏銷為始,各屬應造糧米奏冊,統限三月内送齊;尚再遲至四月以後未到者,将造冊之員記大過一次,五月未到記大過二次,如遲至六月望後尚無造送,必須剔出另辦,一面差提經識,帶案赴省,彙造補奏。
其遲延職名,即照四月起遲逾月日扣計,咨部開參,仍将造冊之員記大過三次。
詳奉憲批允準通饬遵循辦理在案。
是文職糧米奏銷屬冊逾期未到,既已議定懲儆章程,而武職營冊延不造送,亦自應議立定章,以杜遲誤。
伏查各營應造奏銷各冊,案經奉準部咨,兵馬奏銷,例限六月題報,通饬各營,統限三月初旬造齊,飛送司中,于六月望前彙總詳題。
又例載:營衛各員造送關系錢糧冊結,遲延違限不及一月者罰俸六個月,違限一月以上者罰俸一年,違限三月以上者降一級留任,違限六個月以上者降二級留任,違限一年以上者降一級調用。
如冊結已經申送,而提鎮不即轉送,以緻遲延,關系錢糧冊結,違限不及一月者罰俸三個月,違限一月以上者罰俸六個月,違限三月以上者罰俸一年,違限六個月以上者降一級留任,違限一年以上者降二級留任。
因舛錯遺漏經該管上司駁查更正,遲延三月以内者照造冊舛錯例議處。
其因舛錯遺漏,以緻遲延三月以上者,仍照造冊遲延例議處各等語。
是營中造報奏銷冊籍,既已定有限期,如有舛錯遲延,自應分别查參。
今各營應造兵馬俸饷班兵眷口等款奏冊,應請查照錢糧糧米前辦例案,酌中定議,以垂永遠。
嗣後各營兵馬俸饷班兵眷口奏銷,無論遠近,悉照部行定限三月初旬出文,未旬到司。
所有承造之都守,倘遲至四月内送到者詳記大過二次,五月内送到者記大過三次。
如遲至六月望前始行送到,辦理未免忙促,緻稽通案,莫能依期結總,除記大過四次外,查系候補事署之員,停其委署一次,若系實任人員,凡遇應升之缺停其拔擢。
如六月望後尚無造送,維時已逾六月望前彙總之限,必須剔出另辦。
一面由司行提經識,帶案赴省彙辦補奏。
其遲延職名,即照四月起扣計違限月日,于請題詳内開報,咨部查參。
并将承造之都守撤回省垣,勒限趕造,一面遴員接署。
其本管上司副參遊擊及端轄之都守督造核轉,責任攸關,嗣後兵馬俸饷班兵眷口各奏冊,自四月起至六月止,如遲延一月者記大過一次,遲延二、三個月未到者遞加記大過三次為率。
似此辦理,庶期承督造各營員知所儆畏,而奏銷亦免緻遲誤。
緣奉前因,合将兵馬俸饷班兵眷口等項奏冊遲延,查照議定開參遲延兵米奏冊章程會議詳覆,是否有當,伏候憲台察核批示,以便刊入省例,通移各營遵照,實為公便。
除詳某憲外,為此備由呈乞照詳施行。
議覆各營造報兵米奏冊遲延限期章程 一件奉總督部堂王批本道會同藩司具詳議覆各營造報兵米奏冊遲延限期章程一案等由。
奉批:仰候撫部院批示遵行錄報。
繳。
又奉巡撫部院呂批:查兵馬奏銷,例限六月具題。
其營冊送到遲延,如何分别參懲,因未嚴立限期,以緻營員無所顧忌,年複一年,實屬不成政體。
茲該道将營中應造兵米奏冊一款,會同藩司查照文職糧米奏冊,核計遲延月日,酌中議定記過開參章程。
所議甚屬妥協。
第兵馬俸饷班兵眷口等項奏銷冊籍與兵米似無二緻,如有冊到遲延,自應一律辦理。
仰即移會藩司通移遵照,并抄詳錄批,劄饬布經曆刊入省例,印刷一百五十本,刻日送由該道轉送本部院衙門,通頒各鎮标協營遵照,以垂久遠,毋遲。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計抄詳一紙。
為遵劄會議詳請示遵事。
案奉撫憲劄開:案照各營兵馬俸饷兵米班兵眷口各項奏銷,例限六月具題。
營冊定限三月初旬造齊,出文申送到司,久經刊例通頒在案。
本年辦理四年分奏銷,先據糧道具詳,陸提等二十營,遲至六月底,兵米冊尚未到,請饬另辦等由。
當經批令将承督造遲延之員,先行分别詳請記過。
茲據該道詳稱,陸提中營守備林連高、左營守備林如籠、右營守備劉得盛、前營守備王繩武、後營守備謝大瑞、泉州城守營守備方世雄、同安營守備惠壽、漳州府屬之水提中營守備吳鴻源、左營守備王興邦、右營守備龔正勳、前營守備陳世英、後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