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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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各府州者限六個月,台灣地方限七個月,有不須地方官查議、在省司道可以核定聲覆者限兩個月。
以上均系部查應行登覆之例限也。
應請嗣後奉到部查事件,司道衙門各立限冊,另派端書,随時登号,于前件下注明限期,按限督催。
上月奉到之文即于下月彙冊呈報憲察。
一面随案分别辦理,有程限者加扣限,已登覆者即于下月冊内聲除,如有已逾程限仍未據登覆到司者先行扣限揭報請參。
即于本年七月為始,凡系奉準部查事件未經登覆者概行入冊,統于八月初旬彙報之後按月造冊報查。
似此定以章程,上下均有稽考,自不緻再有遺漏遲誤之處等由。
奉批:如詳辦理,至從前部查未覆事件亦應查明入于七月分一并造報查考,仍候撫部院批示,繳,奉此。
又于七月三十日奉巡撫部院餘批:如詳行,仍候督部堂批示,繳,奉此等因。
紅禀摘叙簡明事由 一件遵批通饬事。
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初六日,奉總督部堂楊批據诏安縣知縣劉嘉會通禀事件。
奉批:據禀已悉。
再州縣通禀事件,如必令繕具副禀,或恐一時趕繕不及;若不過于紅禀内摘叙簡明事由,此則最易辦理之事。
乃屢經饬遵,而诏安、崇安等縣并不遵照辦理,殊屬違忽!仰福建布政司再行通饬各屬,嗣後具禀事件,務于紅禀内摘叙簡明事由,以憑批發,毋再遺漏幹咨,繳。
崇安縣禀并發。
奉此。
申投詳驗、禀報冊結,務須繕寫端楷,分列稀朗;其于筆畫,不妨稍為寬大,毋得細密 一件通饬遵照事。
乾隆四十四年五月初九日,奉總督閣部堂三憲牌:照得本閣部恭膺簡命,節制閩浙,統轄文武,案牍紛繁,責任攸系,所屬公文,事無巨細,皆須親自披閱裁奪。
茲查各屬一切詳驗禀報冊結,類多蠅頭小楷,雖為誠敬起見,其實易于洗除滋弊。
即書冊印信蓋于字面之上,每有油污不明,礙難查閱。
合亟通饬,備牌行司,即便轉饬所屬一體遵照。
嗣後凡有申投本閣部堂衙門詳驗禀報,責令經承務須繕寫端楷,分列稀朗。
其于筆畫,不妨稍為寬大,毋得細密。
即書冊格限,亦宜略放開闊。
印信關防務钤字格之上,切勿混蓋字迹,緻礙察覽。
一切詳冊驗文面上,尤當摘書簡切由語,以便查核,不得仍前草率從事。
均各凜遵,慎毋違忽等因。
奉此,随即轉饬所屬一體遵照。
題咨事件按限完結 一件特檄嚴饬事。
乾隆四十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奉巡撫部院雅憲牌:照得欽部事件,例有定限。
若端行一府州者,限四個月。
通行各府州查議事件,限六個月。
如難結者,于六個月之外,準其展限兩個月。
案内有不須地方官查議,在省司道可以核定聲覆者,扣限兩個月。
該督撫分别題咨事件,按限完結。
又例載由各部院查取職名,該省以接奉部令之日為始,定限十日出咨。
如有必須行查所屬事,即按轉查程途月日若幹,逐一扣明,咨部查核。
如有逾遲之咎,在上司或在所屬,均照事件遲延例分别議處。
又例載命盜案件限六個月、雜案限四個月完結等因。
是案件情節縱有不同,而定例初無二緻。
乃本部院莅任以來,披閱應行題咨事件,疊檄嚴催,不啻穎秃,而詳報之案無不逾違例限。
甚至如捐納監生,饬查加結監照之案,例限六個月,竟遲至年餘尚不詳報。
又或限止十日,而延至三四月之久,始行具詳。
殊堪駭異!夫遲早總須辦理,必待臨渴掘井,坐緻輾轉稽延,動罹參處,是誠何心!推原其故,皆由地方有司平時不以公事為事,一任經胥玩延;該管司道府州複不随時查察,按限催提,迨至院中嚴催,不過轉行了事。
遂緻怠玩成習,牢不可破。
獨不思閩省獄訟紛繁,民刁俗悍,駁查翻異,事所時有。
若待分限屆滿始行查辦,則一驗駁饬,定緻逾違。
此事理顯而易見。
乃查各屬竟有前案甫受處分,而後案遷延如故。
雖該員縱不自惜考成,上司應當随時提警。
除現在查核遲延己甚者據實辦理以儆玩愒外,合亟列單嚴催,備牌行司,照依事理,立即查照單開各案,嚴督經胥刻日分案具詳,仍将限期随案聲叙,開具遲延職名揭報請參。
倘各案内實有難結事件,亦将難結緣由分案詳奪。
并即通饬各屬,嗣後振作精神,無論大小事件,凡有例限者,務于未屆限之先,即行督承妥辦,應審解者速即審解。
該管府州亦即指限查催。
并責成道府催提。
務使案無留牍,庶積疲可挽,而州縣不緻動罹處分。
倘再視為泛常,任意玩延,本部院惟有将承辦之員立挂彈章,斷不随閩省風氣,惟博寬厚之名,聽其易結不結也。
凜遵等因。
奉此,經即核行遵照在案。
應造月報季報依限造送,不得延緩,緻幹例議 一件特檄嚴饬遵辦以崇實政事。
乾隆四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奉巡撫部院雅憲牌:照得州縣為親民之官,道府有督催之責。
閩省各屬,政務廢弛,經本部院随時谕饬,不啻三令五申,而各州縣玩愒之習仍未盡除。
即如月報季報事件,不過一月、一季造報一次,有何難辦?乃内地閩縣等十八廳縣接收台榖月報冊一款、台屬各廳縣運交台榖月報冊一款、州縣自理詞訟按月造冊由道送核一款、朔望點驗軍流按月造冊申報一款、軍流有無脫逃、已未拿獲按季造冊一款、又倉榖買補平粜按季填簿一款、社榖春借秋還按季填簿一款,均經本部院分案檄饬按月、按季分晰造送,而各屬中固有急公勤事者亦俱随時依期造報,其餘仍竟視同具文,有數月始行造報者,甚至經年累月并無造報者。
不惟辦理參差,亦足見各州縣之漫不經心,任聽胥承因循延緩。
迨至屢催,尤複置若罔聞,殊失敬事之道。
本部院力挽頹風,斷不容漫無整頓。
除已往不究外,今新正伊始,自應嚴立章程,以警怠玩。
合亟通
以上均系部查應行登覆之例限也。
應請嗣後奉到部查事件,司道衙門各立限冊,另派端書,随時登号,于前件下注明限期,按限督催。
上月奉到之文即于下月彙冊呈報憲察。
一面随案分别辦理,有程限者加扣限,已登覆者即于下月冊内聲除,如有已逾程限仍未據登覆到司者先行扣限揭報請參。
即于本年七月為始,凡系奉準部查事件未經登覆者概行入冊,統于八月初旬彙報之後按月造冊報查。
似此定以章程,上下均有稽考,自不緻再有遺漏遲誤之處等由。
奉批:如詳辦理,至從前部查未覆事件亦應查明入于七月分一并造報查考,仍候撫部院批示,繳,奉此。
又于七月三十日奉巡撫部院餘批:如詳行,仍候督部堂批示,繳,奉此等因。
紅禀摘叙簡明事由 一件遵批通饬事。
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初六日,奉總督部堂楊批據诏安縣知縣劉嘉會通禀事件。
奉批:據禀已悉。
再州縣通禀事件,如必令繕具副禀,或恐一時趕繕不及;若不過于紅禀内摘叙簡明事由,此則最易辦理之事。
乃屢經饬遵,而诏安、崇安等縣并不遵照辦理,殊屬違忽!仰福建布政司再行通饬各屬,嗣後具禀事件,務于紅禀内摘叙簡明事由,以憑批發,毋再遺漏幹咨,繳。
崇安縣禀并發。
奉此。
申投詳驗、禀報冊結,務須繕寫端楷,分列稀朗;其于筆畫,不妨稍為寬大,毋得細密 一件通饬遵照事。
乾隆四十四年五月初九日,奉總督閣部堂三憲牌:照得本閣部恭膺簡命,節制閩浙,統轄文武,案牍紛繁,責任攸系,所屬公文,事無巨細,皆須親自披閱裁奪。
茲查各屬一切詳驗禀報冊結,類多蠅頭小楷,雖為誠敬起見,其實易于洗除滋弊。
即書冊印信蓋于字面之上,每有油污不明,礙難查閱。
合亟通饬,備牌行司,即便轉饬所屬一體遵照。
嗣後凡有申投本閣部堂衙門詳驗禀報,責令經承務須繕寫端楷,分列稀朗。
其于筆畫,不妨稍為寬大,毋得細密。
即書冊格限,亦宜略放開闊。
印信關防務钤字格之上,切勿混蓋字迹,緻礙察覽。
一切詳冊驗文面上,尤當摘書簡切由語,以便查核,不得仍前草率從事。
均各凜遵,慎毋違忽等因。
奉此,随即轉饬所屬一體遵照。
題咨事件按限完結 一件特檄嚴饬事。
乾隆四十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奉巡撫部院雅憲牌:照得欽部事件,例有定限。
若端行一府州者,限四個月。
通行各府州查議事件,限六個月。
如難結者,于六個月之外,準其展限兩個月。
案内有不須地方官查議,在省司道可以核定聲覆者,扣限兩個月。
該督撫分别題咨事件,按限完結。
又例載由各部院查取職名,該省以接奉部令之日為始,定限十日出咨。
如有必須行查所屬事,即按轉查程途月日若幹,逐一扣明,咨部查核。
如有逾遲之咎,在上司或在所屬,均照事件遲延例分别議處。
又例載命盜案件限六個月、雜案限四個月完結等因。
是案件情節縱有不同,而定例初無二緻。
乃本部院莅任以來,披閱應行題咨事件,疊檄嚴催,不啻穎秃,而詳報之案無不逾違例限。
甚至如捐納監生,饬查加結監照之案,例限六個月,竟遲至年餘尚不詳報。
又或限止十日,而延至三四月之久,始行具詳。
殊堪駭異!夫遲早總須辦理,必待臨渴掘井,坐緻輾轉稽延,動罹參處,是誠何心!推原其故,皆由地方有司平時不以公事為事,一任經胥玩延;該管司道府州複不随時查察,按限催提,迨至院中嚴催,不過轉行了事。
遂緻怠玩成習,牢不可破。
獨不思閩省獄訟紛繁,民刁俗悍,駁查翻異,事所時有。
若待分限屆滿始行查辦,則一驗駁饬,定緻逾違。
此事理顯而易見。
乃查各屬竟有前案甫受處分,而後案遷延如故。
雖該員縱不自惜考成,上司應當随時提警。
除現在查核遲延己甚者據實辦理以儆玩愒外,合亟列單嚴催,備牌行司,照依事理,立即查照單開各案,嚴督經胥刻日分案具詳,仍将限期随案聲叙,開具遲延職名揭報請參。
倘各案内實有難結事件,亦将難結緣由分案詳奪。
并即通饬各屬,嗣後振作精神,無論大小事件,凡有例限者,務于未屆限之先,即行督承妥辦,應審解者速即審解。
該管府州亦即指限查催。
并責成道府催提。
務使案無留牍,庶積疲可挽,而州縣不緻動罹處分。
倘再視為泛常,任意玩延,本部院惟有将承辦之員立挂彈章,斷不随閩省風氣,惟博寬厚之名,聽其易結不結也。
凜遵等因。
奉此,經即核行遵照在案。
應造月報季報依限造送,不得延緩,緻幹例議 一件特檄嚴饬遵辦以崇實政事。
乾隆四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奉巡撫部院雅憲牌:照得州縣為親民之官,道府有督催之責。
閩省各屬,政務廢弛,經本部院随時谕饬,不啻三令五申,而各州縣玩愒之習仍未盡除。
即如月報季報事件,不過一月、一季造報一次,有何難辦?乃内地閩縣等十八廳縣接收台榖月報冊一款、台屬各廳縣運交台榖月報冊一款、州縣自理詞訟按月造冊由道送核一款、朔望點驗軍流按月造冊申報一款、軍流有無脫逃、已未拿獲按季造冊一款、又倉榖買補平粜按季填簿一款、社榖春借秋還按季填簿一款,均經本部院分案檄饬按月、按季分晰造送,而各屬中固有急公勤事者亦俱随時依期造報,其餘仍竟視同具文,有數月始行造報者,甚至經年累月并無造報者。
不惟辦理參差,亦足見各州縣之漫不經心,任聽胥承因循延緩。
迨至屢催,尤複置若罔聞,殊失敬事之道。
本部院力挽頹風,斷不容漫無整頓。
除已往不究外,今新正伊始,自應嚴立章程,以警怠玩。
合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