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元代多民族統一國家的重建和忽必烈時期的元代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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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又請準在别失八裡設驿,以便行客往來。

    見《元史》卷十一《世祖紀》八,卷六三《地理志》六,“西北地附錄”;《永樂大典》卷一九四一八。

     ①至元十九年,诏戍别失八裡的綦公直分軍戍曲先。

    而進至可失哈爾的兀渾察“遊擊軍”可能就是從戍曲先的部隊中調撥的。

    見《元史》卷十二《世祖紀》九;卷一二六《綦公直傳》。

    ②據《元史》卷一五三《石天麟傳》,天麟被長期拘禁在海都處,漸與其用事臣相親,“因語以宗親恩義及臣子逆順禍福之現,海都聞之悔悟”。

    石天麟自1256年北使,被拘28年始得釋,是恰在至元二十年。

    ③見虞集:《高昌王世勳碑》,《元文類》卷二六。

    漢文碑傳,多系此事于至元十二年。

    但多學者認為它應發生在二十二年,似是。

     軍重戍于畏兀兒之地。

    斡端也再度回到元朝控制下。

    二十四年,西北相對平靜,但東北地區爆發了斡赤斤後王乃顔的叛亂。

     東北邊疆的鞏固斡赤斤份地,位于以哈剌哈河流域為中心的蒙古高原極東地區,這就極便于斡赤斤向哈剌溫山以東今松嫩流域擴展自己的勢力。

    窩闊台時期,斡赤斤鎮守遼東,反映出他的份地擴至哈剌溫山東面的事實已為大汗所承認①。

    蒙哥死後,斡赤斤孫塔察兒以率先推戴忽必烈建功,因此獲得忽必烈的恩寵。

    塔察兒一家在遼東的勢力,日漸坐大。

    他甚至派人到高麗“收拾民戶”②。

     塔察兒孫乃顔為斡赤斤後王時,建于今通肯河支流畢剌河源以西的乃顔城(在今黑龍江拜泉縣以南中興鎮東南),應為斡赤斤家族在哈剌溫山以東份地的統治中心③。

    忽必烈開府金蓮川以後,原來駐牧于開平附近的劄剌亦兒、兀魯等部被移至遼西一線④。

    以後五部成為從東北部護衛兩都的重要力量。

    至元三年二月,調整遼東建制,立東京、廣甯、懿州、開元、恤品、合懶、婆娑等路宣撫司。

    不久又設行省統遼東諸路。

    至元十五年,複改為宣慰司。

    至元後期,乃顔反狀日益明顯;二十三年,以宣慰司“望輕”,重建行省于遼東,先治東京(今遼甯遼陽),尋徙治威平(在今遼甯開原縣)。

    遼東設省雖不到半年就被撤銷了,仍然成為催發乃顔之亂的直接原因之一。

    二十四年四月,乃顔聯合哈撒兒後王勢都兒、合赤溫系諸王哈丹秃魯幹等,舉兵稱亂。

    叛軍的活動,東線從水達達地直指遼河流域,西面一度達克魯倫、土拉二河。

    元朝如不能迅速控制事态發展,就很可能會形成東、西道諸王夾攻嶺北、連兵南下的危險局勢。

    因此,乃顔發難次月,忽必烈就親自率師北征。

    元軍偏師沿哈剌溫山東側北進;忽必烈所部由應昌(舊城在今達爾泊西南)出,緣哈剌溫山西側東北行;戍守杭海嶺(今杭愛山)的土土哈則奉命①蒙古宗王的份地與宗王出鎮之地并不相互等同。

    但宗王出鎮地區,一般都是份地所在的那個地區。

    ②《高麗史》卷二八《忠烈王世家》一。

     ③中央民族學院:《<中國曆史地圖集>東北地區資料彙編》頁215。

    據《元史》卷九四《食貨志》二五“歲賜”,至元十三年已有乃顔城。

    是乃顔之為斡赤斤後王,或當在此之前。

    ④《元史》卷五八《地理志》一:“上都路,..元初為劄剌部、兀魯郡王營幕地”。

    木華黎孫速渾察1239年嗣位為國王,乃即上京之西阿兒查秃置營,見《元史》卷一一九本傳。

    是處應即蒙古時期劄剌亦兒駐地的中心。

    又木華犁曾孫碩德在忽必烈之初,“自遼西召入宿衛”(見黃溍:《别裡哥帖爾神道碑》,《黃金華集》卷二五)。

    史文也談到元代中葉木華黎後人“還鎮遼西”(《彭群墓志銘》,《危太樸文集》續集卷一)。

    是知劄剌兒部在中統末年已移牧于遼西。

    兀魯部當如之。

    忙兀部的祖墓地在“檀州西北太行山”(見姚燧:《博羅歡神道碑》,《牧庵集》卷一四)。

    可見其早期牧地靠近劄剌兒、兀魯部,後來大概也與二部一起東徙了。

     疾馳東趨,渡土拉河,逆克魯倫河而上,肅清沿途叛軍。

     六月,忽必烈“至撒兒都魯之地。

    乃顔黨塔不帶率所部六萬逼行在而陣”,忽必烈貿然乘象臨陣。

    “意其望見禦駕,即就降”。

    但叛軍強弓勁射,悉力攻象輿。

    忽必烈被迫下輿禦馬,以漢軍前列步戰。

    塔不帶懼中伏引退,被元軍掩殺,大敗而去①。

    元軍進至哈爾哈河,占領了乃顔的斡耳朵。

    這時,乃顔屯兵于今哈拉哈河與其支流諾木爾金河交彙處之東的三角地帶不裡古都伯塔哈(蒙語b.rgüt-tüboltagha的音譯,意為有鷹的山)。

    元軍由玉昔帖木兒率領,與乃顔決戰于此,當時,“卯烏溫都間,天日為晝冥。

    僵屍四十裡,流血原野腥”②。

    乃顔軍敗出逃,被元軍追獲于失列河流域。

    忽必烈下令将他處死。

    玉昔帖木兒逾哈剌溫山北端的蒙可山,追乃顔殘部至那兀江(今嫩江),師還。

    乃顔敗死後,哈丹秃魯幹和其他東道叛王仍不斷起兵作亂,并兩次進入高麗騷擾。

    至元二十九年,元朝完全平息乃顔餘部的叛亂,中央政府對遼東地區的統治由此獲得鞏固。

     忽必烈親征乃顔的那年,元朝西線甯靜無事。

    但在次年即至元二十五年,海都方面又拉開戰幕。

    這次他們的兵鋒直逼嶺北。

    二十六年,元朝嶺北駐軍在皇孫甘麻剌統率下,與海都、都哇會戰于杭海山,元軍戰敗東撤。

    海都軍跟蹤追擊,和林宣慰使、同知、副使等皆叛應之,海都占領和林。

    七月,忽必烈以七十四歲高齡親征,從海都手中奪回和林,命伯顔鎮守之。

    時斷時續的嶺北争奪戰,前後進行了五年。

    二十九年,元将土土哈逐敵直至阿勒台山。

    嶺北局勢基本穩定下來。

     元朝在西北的軍事行動,并沒有獲得很大的成果,反而屢屢引發海都為維護西北宗王的勢力範圍而起兵稱亂。

    為削弱元廷對西北的軍事壓力,海都一再進攻嶺北。

    而當戰火燒到嶺北的時候,要同時維持遠離中原根據地的西域和嶺北這兩個地區的戰事,對忽必烈來說确實有些力不從心。

    嶺北是“祖宗根本之地”。

    保住嶺北對保持号令諸藩兀魯思的大汗地位至關緊要。

    為了集中力量确保嶺北,元廷被迫收縮它在西北方向的戰線。

    至元二十六年,元朝撤出斡端。

    自此别失八裡從元朝在西北地區的統治中心變為西北前沿的邊城。

    忽必烈死後,元朝雖曾再度在曲先設置都元帥府,但不久就連同别失八裡、哈剌火州一起被察合台兀魯思占有,至是,元朝勢力基本上退出中亞。

    從此元與西北諸藩也大體相安無事。

     ①《元史》卷十四《世祖紀》十一;鄭元祐:《嶽铉行狀》,《僑吳集》卷十二。

    ②王恽:《東征詩》,《秋澗集》卷五。

    卯烏溫都,蒙語mau&rsquoündür的音寫,譯言歹山嶺。

     第五節 元朝前期社會經濟的恢複與統治秩序的穩定 社會經濟的恢複 忽必烈時代,蒙古統治集團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夫争國家者,取其土地人民而已。

    ”戰争破壞因而日益減少。

    “保守新附城壁,使百姓安業力農”的方針獲得部分實施①。

    在中原漢地,元政府也采取一些相應措施來扭轉長期戰亂所造成的殘破局面。

    元朝社會經濟由戰時的衰敝狀态漸臻恢複乃至一定程度的發展。

    這種恢複乃至發展,在全國各地區呈現出頗為明顯的不平衡性。

    黃河中下遊流域自金末以來疊經殘破,中統、至元之初,山東又“中更叛亂”,因而“多曠土”。

    至元中,立司農司,分道設勸農使,負責在各地促進墾殖。

    這個地區的農業生産獲得了較好的恢複和一定的發展。

    “民間墾辟種藝之業,增前數倍”②。

    長江中下遊流域的襄、郢、東西淮之地,是宋元長期對抗作戰的地區,戰争破壞相當嚴重,土曠民寡。

    元政府以免稅優惠吸引鼓勵百姓到那裡耕植,同時在兩淮地區經營屯田。

    時人稱“屯田之利,無過兩淮”③。

    這一地區農業經濟的恢複,從此後二十餘年之間地價的迅速上漲也可以看得相當清楚①。

    不過,在忽必烈時期,這裡的生産,顯然還沒有恢複到黃河流域那樣的水平。

    宋元之間長期争奪的又一地區四川,入元版圖時,土著之姓十亡七八,戶口凋零,生意蕭條。

    直到中元,仍“遺墟敗棘,郡縣降廢幾半”②。

    其經濟的恢複,與兩淮、襄漢地區相比更為緩慢。

     元朝對于江南的征服,不可能不伴随殺戮與破壞。

    阿裡海牙經略兩湖,留下不少殘酷殺戮的記錄;伯顔大軍在長江下遊,也一度由于“利财剽殺,是緻降城四壁之外,縣邑丘虛,曠土無民”③。

    江西閩浙一帶,亦因元軍“左翦左攘,數年未平”,疊經戰争殘破。

    但是總的說來,元軍在滅宋過程中的破壞行動,還是受到相當程度的節制。

    尤其是臨安降附以後,南宋朝廷下诏,亟謂“根本已拔”,“民何辜焉”,指示各地“诏書到日,其各歸附,庶幾生民免遭荼毒”④。

    于是諸多未下州郡的守令得以心安理得地望風出降。

    因此,在農業生産的基礎原來就比較好的南方各地,當時的社會經濟基本上被①語見《元史》卷八《世祖紀》五。

     ②王磐:《農桑輯要序》,《農桑輯要》卷首。

     ③《元史》卷一○○《兵志》三;卷一七三《燕公楠傳》。

     ①“河南民疏土曠,田價至弱。

    雖有質鬻而契券,闊略鹵莽,逮今民日生集,從蓁灌莽,盡化膏沃,價倍十百。

    ”見孛術魯翀:《知許州劉侯民愛銘》,《元文類》卷十七。

     ②揭傒斯:《彭州學記》,《揭傒斯集》卷十一;袁桷:《史母程氏傳》,《清容居士集》卷三四。

    ③姚燧:《姚樞神道碑》,《牧庵集》卷十五。

     ④劉一清:《錢塘遺事》卷八,“京城歸附”條。

     維持在南宋原有水平上下,而沒有受到太大的損害。

    忽必烈時期,在江南推廣棉花種植,收效甚大。

    所以就某些方面而言,元朝前期社會經濟與南宋時期相比,也有一些進步和發展。

     相對而言,邊疆地區的社會經濟,在元代前期表現出長足的進步,雲南的農業、水利和蠶桑,這一時期都有很大的發展;南诏以來流行于該地的“儒釋文化”逐漸向内地的封建漢文化靠攏。

    漠北地區的富實繁榮,也遠較其他時代為甚。

    當然這種富實,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漠南支援的結果。

    誠如虞集所說:“朝廷歲出金缯、布币、糇糧以實之。

    轉輸之事,月日相繼,猶以為未足。

    又捐數倍之利,募民入粟其中,亦不可勝計。

    由是遂為殷富”①。

     統治秩序的穩定元朝前期的社會經濟恢複,為元政府強化自己的統治提供了必要的物質基礎。

    元王朝的統治秩序由是進一步獲得确立與穩定。

     元朝政治中心大都和上都所在的腹裡,是元王朝立國的根本之地。

    這個地區是蒙古、探馬赤軍的鎮守重點。

    淮河以南廣大地區,主要由漢軍、新附軍戍守,亦摻以蒙古探馬赤軍,以相互制衡。

    其中臨江沿淮之地,是聯結位于北方的政治中心和南方經濟重心的關鍵地帶,因此是南方戍守的重點。

    元人所謂“各路設總管府以治民,萬戶府以治軍”②。

    就這個地區而言,大緻是不錯的。

    軍隊多駐紮在城市近郊。

    各地城池的防禦工事、城門都被拆毀,以防被人利用來扼險固守,對抗政府。

    大運河的貫通和海運的開辟,則從經濟上使北方和南方緊密地聯合在一起。

    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行政控制,至元二十年前後,元廷改變了過去以行某處省事系銜派往地方行使中書省職權的作法,将行省從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轉變為最高一級的常設地方行政機構。

    元朝的行省,經過至元二十七年的調整,基本形成定制。

    中書省和行省以下的行政區劃,則為路、府、州、縣。

    各地都有一些諸王勳戚的封地。

    除衣食租稅外,封主對這些地方行政事務還擁有一定的幹預權。

     社會的基層行政設施,在城關為坊、隅,在農村為鄉、都。

    在構成一鄉或一都的各自然村中,還建立了“社”的組織,以勸農桑。

     蒙古統治者仿效金朝在用人方面先女真、次渤海、次契丹、次漢兒的作法,分全國居民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四等。

    蒙古人為“國族”。

    色目人在當時是指唐兀人、畏兀兒人及其以西諸族出身的人們。

    漢人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域内的漢族、女真、契丹、渤海人,四川、雲南兩省人口,以及高麗人等。

    南人又稱蠻子,指江浙、江西、湖廣三省以及河南行省襄、郢、兩淮等地的原南宋臣民。

    迄今所知,元朝政府并沒為四等人的劃分頒布過專門①虞集:《送蘇子甯北行詩序》,《道園學古錄》卷五。

     ②鄭玉:《珊竹公遺愛碑銘》,《師山集》卷六。

     的法令。

    但它卻反映在有關他們政治、法律地位以及其他權利和義務方面的諸多不平等規定中。

    忽必烈在位時期,這種民族分化政策已經基本形成,其後構成元王朝統治秩序的一個很大特點。

     另一個特點,是儒生在參預國家治理方面失去了宋金時那種優越的地位。

    直至中統、至元之初。

    儒學在北方,仍由于曆經事變、喪亂而不甚發達,連《資治通鑒》也是很難見到的書籍①。

    而這時候理學在南宋已經相當盛行了。

    南北的統一,為儒學發展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儒學著作之流入北方,達到“捆載”而至的地步①。

    “北方賢士大夫官轍南邁者,往往嗜古績學,考索研稽,唯恐未逮”②。

    但是,儒學在元代以前早成為入仕從政所需要的專業訓練。

    對大多數人來說,讀書是為了做官。

    而元朝統治者卻選擇由吏入仕的途徑解決中低級官僚的來源問題;江南平服後,甚至公開拍賣官職,以至“南方郡縣官屬,指缺願去者,半為販缯屠狗之流、貪污糧糟之輩”③。

    這就斷絕了普天下讀書人由儒學進身步入仕途的希望。

    因此,他們當中“有去以技術鳴者,有去而買賈取赢者,有去而結绶于刀筆、辇金于縱橫者”。

    當然也總有一些迂腐夫子,“獨匡坐蓬蒿環堵之中,愦然而已”④。

    一部分儒生不甘寂寞,企圖通過“遊學”,結交名門,求得一官半職。

    尤其是南方讀書人,“南士志于名爵者率往求乎北”⑤。

    但他們當中大多數隻能失望而歸。

    元人徐明善曾記載他與一位失意于求進的學者之間的對話說:“問其來幾時,曰&lsquo久矣&rsquo。

    問其谒中州名士賢大夫,曰&lsquo遍矣&rsquo。

    問其遇合何如,曰&lsquo故吾爾&rsquo。

    噫!豈不命也。

    ”⑥儒生處在這樣的境遇中,再加上元政府在賦稅方面優遇儒戶的規定經常不得貫徹,他們的社會地位不能不受到很大損害,以至當日戲台上竟有一官二吏、九儒十丐的谑語。

    學而優則仕的途徑不能暢通,也是元朝吏治從建國伊始就相當腐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元王朝的統治秩序,仍然是在封建的社會關系基礎之上建立起來。

    蒙古、色目貴族通過賜田、戰争掠奪以及強占兼并等手段,成為占有大片田地的封建地主。

    漢人和南人中的官僚、軍閥,也依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