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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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孤力學,鹹平三年進士及第,爲道州判官,泗、綿二州推官;又爲泰州判官。
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瀧岡。
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世爲江南名族。
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福昌縣太君,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
自其家少微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後常不使過之,曰:「吾兒不能苟合於世,儉薄所以居患難也。
」其後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吾處之有素矣。
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
又十有二年,列官於朝,始得贈封其親。
又十年,修爲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終於官舍,享年七十有二。
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樞密,遂參政事,又七年而罷。
自登二府,天子推恩,其三世,蓋自嘉祐以來,逢國大慶,必加寵錫。
皇曾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曾祖妣累封楚國太夫人。
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
皇考崇公,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皇妣累封越國太夫人。
今上初郊,皇考賜爵爲崇國公,太夫人進號魏國。
於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嗚呼!爲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
惟我祖考,積善成德,宜享其隆,雖不克有於其躬,而賜爵受封,顯榮褒大,實有三朝之錫命,是足以表見於後世,而庇賴其子孫矣。
」乃列其世譜,具刻於碑,既又載我皇考崇公之遺訓,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於修者,並揭於阡。
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遭時竊位,而幸全大節,不辱其先者,其來有自。
熙寧三年,歳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使、充京東東路安撫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戸、食實封一千二百戸修表 集賢挍理丁君墓表 君諱寶臣,字元珍,姓丁氏,常州晉陵人也。
景祐元年,舉進士及第,為峽州軍事判官,淮南節度掌書記,杭州觀察判官,改太子中允、知剡縣,徙知端州,遷太常丞、博士。
坐海賊儂智高陷城失守,奪一官,徙置黃州。
久之,復得太常丞、監湖州酒稅,又復博士、知諸暨縣,編校秘閣書籍,遂為挍理、同知太常禮院。
君為人外和怡而內謹立,望其容貌進趨,知其君子人也。
居鄉裡,以文行稱。
少孤,與其兄篤於友悌。
兄亡,服喪三年,曰:「吾不幸幼失其親,兄,吾父也。
」慶曆中,詔天下大興學校,東南多學者,而湖、杭尤盛。
君居杭學,為教授,以其素所學問而自修於鄉裡者教其徒,久而學者多所成就。
其後天子患館閣職廢,特置編校八員,其選甚精,乃自諸暨召居秘閣。
君治州縣,聽決精明,賦役有法,民畏信而便安之。
其始治剡也如此,後治諸暨,剡鄰邑也,其民聞其來,歡曰:「此剡人愛而思之,謂不可復得者也。
今吾民乃幸而得之。
」而君亦以治剡者治之。
由是所至有聲,及居閣下,淡然不以勢利動其心,未嘗走謁公卿;與諸學士群居恂恂,人皆愛親之。
蓋其召自諸暨也,以材行選,及在館閣,久而朝廷亦知其賢。
英宗每論人物,屢稱之。
國家自削除僭偽,東南遂無事,偃兵弛備者六十餘年矣,而嶺外猶甚。
其山海荒闊,列郡數十,皆為下州,朝廷命吏,常以一縣視之,故其守無城,其戍無兵。
一日智高乘不備,陷邕州,殺將吏,有眾萬餘人,順流而下,潯、梧、封、康諸小州所過如破竹。
吏民皆望而散走,獨君猶率羸卒百餘拒戰,殺六、七人,既敗,亦走。
初,賊未至,君語其下曰:「幸得兵數千人,伏小湘峽,扼至險,以擊驕兵,可必勝也。
」乃請兵於廣州,凡九請,不報。
又嘗得賊覘者一人,斬之。
賊既平,議者謂君文學,宜居台閣備侍從以承顧問,而眇然以一儒者守空城,提百十饑羸之卒當萬人卒至之賊,可謂不幸。
而天子亦以謂縣官不素設備,而責守吏不以空手捍賊,宜原其情。
故一切輕其法,而君以嘗請兵不得,又能拒戰殺賊,則又輕之。
故他失守者皆奪兩官,而君奪一官。
已而知其賢,復召用。
後十餘年,禦史知雜蘇寀受命之明日,建言請復治君前事,奪其職而黜之。
天子知君賢,不可以一眚廢,而先帝已察其罪而輕之矣,又數更大赦,且罪無再坐,然猶以禦史新用,故屈君,使少避而不傷之也。
乃用其校理歲滿所當得者,即以君通判永州。
方待闕於晉陵,以治平四年四月某甲子,暴中風眩,一夕卒,享年五十有八。
累官至尚書司封員外郎,階朝奉郎,勳上輕車都尉。
曾祖諱某,祖諱某,皆不仕。
父諱某,贈尚書工部侍郎。
母張氏,仙遊縣太君。
君娶饒氏,封晉陵縣君,先卒。
子男四人:曰隅、曰除、曰隮,皆舉進士;曰恩兒,才一歲。
女一人,適著作佐郎、集賢挍理胡宗愈。
君既卒,天子憫然推恩,錄其子隅為太廟齋郎。
君之平生,履憂患而遭困阨,處之安焉,未嘗見戚戚之色。
其於窮達、壽夭,知有命,固無憾於其心,然知君之賢,哀其志而惜其命止於斯者,不能無恨也。
於是相與論著君之大節,伐石紀辭,以表見於後世,庶幾以慰其思焉。
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瀧岡。
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世爲江南名族。
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福昌縣太君,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
自其家少微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後常不使過之,曰:「吾兒不能苟合於世,儉薄所以居患難也。
」其後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吾處之有素矣。
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
又十有二年,列官於朝,始得贈封其親。
又十年,修爲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終於官舍,享年七十有二。
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樞密,遂參政事,又七年而罷。
自登二府,天子推恩,其三世,蓋自嘉祐以來,逢國大慶,必加寵錫。
皇曾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曾祖妣累封楚國太夫人。
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
皇考崇公,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皇妣累封越國太夫人。
今上初郊,皇考賜爵爲崇國公,太夫人進號魏國。
於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嗚呼!爲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
惟我祖考,積善成德,宜享其隆,雖不克有於其躬,而賜爵受封,顯榮褒大,實有三朝之錫命,是足以表見於後世,而庇賴其子孫矣。
」乃列其世譜,具刻於碑,既又載我皇考崇公之遺訓,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於修者,並揭於阡。
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遭時竊位,而幸全大節,不辱其先者,其來有自。
熙寧三年,歳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使、充京東東路安撫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戸、食實封一千二百戸修表 集賢挍理丁君墓表 君諱寶臣,字元珍,姓丁氏,常州晉陵人也。
景祐元年,舉進士及第,為峽州軍事判官,淮南節度掌書記,杭州觀察判官,改太子中允、知剡縣,徙知端州,遷太常丞、博士。
坐海賊儂智高陷城失守,奪一官,徙置黃州。
久之,復得太常丞、監湖州酒稅,又復博士、知諸暨縣,編校秘閣書籍,遂為挍理、同知太常禮院。
君為人外和怡而內謹立,望其容貌進趨,知其君子人也。
居鄉裡,以文行稱。
少孤,與其兄篤於友悌。
兄亡,服喪三年,曰:「吾不幸幼失其親,兄,吾父也。
」慶曆中,詔天下大興學校,東南多學者,而湖、杭尤盛。
君居杭學,為教授,以其素所學問而自修於鄉裡者教其徒,久而學者多所成就。
其後天子患館閣職廢,特置編校八員,其選甚精,乃自諸暨召居秘閣。
君治州縣,聽決精明,賦役有法,民畏信而便安之。
其始治剡也如此,後治諸暨,剡鄰邑也,其民聞其來,歡曰:「此剡人愛而思之,謂不可復得者也。
今吾民乃幸而得之。
」而君亦以治剡者治之。
由是所至有聲,及居閣下,淡然不以勢利動其心,未嘗走謁公卿;與諸學士群居恂恂,人皆愛親之。
蓋其召自諸暨也,以材行選,及在館閣,久而朝廷亦知其賢。
英宗每論人物,屢稱之。
國家自削除僭偽,東南遂無事,偃兵弛備者六十餘年矣,而嶺外猶甚。
其山海荒闊,列郡數十,皆為下州,朝廷命吏,常以一縣視之,故其守無城,其戍無兵。
一日智高乘不備,陷邕州,殺將吏,有眾萬餘人,順流而下,潯、梧、封、康諸小州所過如破竹。
吏民皆望而散走,獨君猶率羸卒百餘拒戰,殺六、七人,既敗,亦走。
初,賊未至,君語其下曰:「幸得兵數千人,伏小湘峽,扼至險,以擊驕兵,可必勝也。
」乃請兵於廣州,凡九請,不報。
又嘗得賊覘者一人,斬之。
賊既平,議者謂君文學,宜居台閣備侍從以承顧問,而眇然以一儒者守空城,提百十饑羸之卒當萬人卒至之賊,可謂不幸。
而天子亦以謂縣官不素設備,而責守吏不以空手捍賊,宜原其情。
故一切輕其法,而君以嘗請兵不得,又能拒戰殺賊,則又輕之。
故他失守者皆奪兩官,而君奪一官。
已而知其賢,復召用。
後十餘年,禦史知雜蘇寀受命之明日,建言請復治君前事,奪其職而黜之。
天子知君賢,不可以一眚廢,而先帝已察其罪而輕之矣,又數更大赦,且罪無再坐,然猶以禦史新用,故屈君,使少避而不傷之也。
乃用其校理歲滿所當得者,即以君通判永州。
方待闕於晉陵,以治平四年四月某甲子,暴中風眩,一夕卒,享年五十有八。
累官至尚書司封員外郎,階朝奉郎,勳上輕車都尉。
曾祖諱某,祖諱某,皆不仕。
父諱某,贈尚書工部侍郎。
母張氏,仙遊縣太君。
君娶饒氏,封晉陵縣君,先卒。
子男四人:曰隅、曰除、曰隮,皆舉進士;曰恩兒,才一歲。
女一人,適著作佐郎、集賢挍理胡宗愈。
君既卒,天子憫然推恩,錄其子隅為太廟齋郎。
君之平生,履憂患而遭困阨,處之安焉,未嘗見戚戚之色。
其於窮達、壽夭,知有命,固無憾於其心,然知君之賢,哀其志而惜其命止於斯者,不能無恨也。
於是相與論著君之大節,伐石紀辭,以表見於後世,庶幾以慰其思焉。